0%
聞到煙味的賊

聞到煙味的賊

作者:勞倫斯·卜洛克 琳恩·伍德·卜洛克
他點點頭。
「好貴。」他說。
「拜勒曼太太和我進來發現屍體時,那味道已經消失了。不過之前我發現那塊地毯上有一塊褪色的斑,所以便彎下腰去細看。」我指著大不里士地毯說(現在想想,搞不好是伊斯法罕的地毯),「就在那兒。」
「啊,」他說,「嗯,柏尼,卡爾的事我覺得非常遺憾,他真的是個愛書人。」
「安了殼的的蝸牛才對。」我說,「人家好像都這麼說的。」
他在手中來回翻看,前前後後地檢查書套。
「我稍早進來時,聞到一股煙味。」我說,「味道雖然很淡,可是錯不了。所以我才會想到問卡爾,萬一圖書室著火怎麼辦。」
「說得也是。」
「拜託你好不好,」他舉起一隻手阻止我說,「你把我當白痴嗎?」
「那是當然了。」我說。「不過兇手一定會先確定方法能否奏效,他不會事先拿感熱器來試驗,因為那會啟動感熱器。為了確定厚實的窗玻璃不會幹擾加熱過程,兇手一定得先測驗一下。」
「我知道,我也知道我絕不能拿這本書去炫耀,不能告訴任何人書在我手上,只有你我知道書在我這裏。」
好靜啊,我心想,西部小說里很多配角也常講這句話。接著我又想——就像西部小說中的英雄一樣——是啊,靜得出奇……
高本漢當然是因為需錢孔急,這招監守自盜似乎是不用割愛又能賺錢的妙計。可是現在他更需要錢了——人通常都是這樣的——他手邊有一大箱非法書籍,連跟朋友炫耀都沒辦法,更別說拿去展覽了。他也不能公然拿去賣,不過別人拿去賣就沒問題了。尤其是找個有偷書嫌疑、一個像本人這樣的人去賣。
「我要是早點想到,就會帶點東西過來讀,這裏雖然有好幾千本書,但全都跟卡爾鎖在一起了。」
找還來不及說什麼,伊娃便衝出門了。
我能就這樣不管嗎?我看看克里敦,看看伊娃,看著頭頂天花板上的旭日圖案,以及底下的大不里士地毯,然後再看看愛書成痴的卡爾,以及他身邊桌上的《毒蛇》。他是我的客戶,而且死時離我帶來的書如此之近。我該任他就此「瞑目」嗎?還是應該扮演更積極的角色?
「他向來如此。」
「從來不會的,卡爾跟瑞士鍾錶一樣準時。他身上就帶了一個,而且會不時去看。卡爾每天六點準時出來,現在已經六點十分了,他人呢?」
「有焦味,」他說,「不過只有一點點。要啟動上頭的感熱器,這樣好像不夠力。」
「天啊。」伊娃人叫一聲,很快對新的情況做出因應,「我剛還以為你瘋了,現在我明白兇手是怎麼弄的了。可是誰會下這種毒手?」
「哦?」
「貓?你在堆滿書的房間里養貓?」
「有可能,可是——」
幾分鐘梭,我坐下來跟卡爾一起吃午飯,眼下看不到半根筷子。他用叉子進餐,而且跟小說中的伍爾富一樣運用自如。午餐包括一片豬排、烤馬鈴薯和燉花椰菜,卡爾每種食物都吃了兩份。
「還有更好的消息。」他說,「我做成一筆買賣,報酬超高的,細節我就不說了,總之結果很棒。如果你真的把《毒蛇》賣掉,現在我可得求你去把它買回來。」
負責的警官艾默·克堅敦個頭矮壯,他穿著卡其色風衣,不斷小心地瞄著牆上的書,仿彿怕有人逼他坐下來乖乖看書似的。我猜他看過的屍體大概比書本還多。
我從不認為報警是個好主意,不過這大概只是我個人的特殊看法而已。我現在實在沒勁報警,我手上有本贓書,又有案底,更別提兩小時前在樓上客房幹了一件令我備感罪惡的事。
「我倒不這麼認為。」我說,「你沒喝咖啡,說是喝了會睡不著,那咖啡也的確沒讓我醒著。我想咖啡里摻了東西讓我昏睡,所以你才半口都不肯喝。我想,你讓卡爾帶進圖書室里的那一壺也一樣。所以當你啟動海龍時,他也睡得很沉。你一直等到我睡著后,才拿著鏡子和放大鏡到外頭,將感熱器加熱,啟動瓦斯,然後回到床上。海龍幾分鐘內就將氧氣吸幹了,就算卡爾沒睡著,只怕也難以防範。海龍無色無臭,圖書室里的空氣清凈系統不到一小時就可以將海龍清除乾淨。不過應該還是可以在清凈系統中找到一些蛛絲馬跡,加上兩個咖啡壺中殘餘的鎮定劑,我想應該足以將你定罪了。」
「跟洒水器的噴嘴長得一樣。」他說,「所以我才以為是洒水器。這系統怎麼知道何時啟動?靠感熱器嗎?」
「把書都帶過來,」他說,「現在就過來。」
我轉身看著伊娃。
「我以前也敲過,他聽得見的。」
「慘了。」
「伸在椅子前方。」我說,「而且腳上還套著鞋,就這樣而已。腳沒什麼特別好看的,不是嗎?」
「是的,因為我改變心意了。」
「柏尼啊,我才不會去『讀』它哩!如果我想重看《毒蛇》,我這裏還有很多版本。我只想握著這本書,陪著它。等到六點時,我們再把交易做個完結,屆時我會請你吃晚飯,美味程度絕對不下於午餐,然後你就可以回城裡了。」
反正目前卡爾認定《毒蛇》是我從書主手中偷來的,覺得高本漢若知道書落到他手裡,臉一定會綠掉。不過我比他清楚——高本漢會眉開眼笑地把我從卡爾手上拐來的錢,七成納入自己荷包里,而月也知道書的流向和下落。
「書。」他滿懷虔誠地說。
「怎麼樣?」
「兩種毯子根本完全不一樣嘛,柏尼,怎麼會有人搞不清楚?」
克里敦攀到梯子半途查看其中一個噴嘴。
「還不急。」我說。
我說了個數字。
我拿起一支象牙柄的放大鏡,圖書室里攏了好幾支。
「可是,我那時跟你在一起啊!卡爾跟我們一起吃午飯,然後就進圖書室了,而我則帶你到客房去。」
「這裏僅有兩扇窗,它們當然開在面北的牆上,那樣日光就不會直射進來了。陽光會讓書脊褪色,讓書皮的油墨變淡,那可是書本的大敵,所以圖書室內不能有陽光。」
「柏尼。」她說著臉微微一紅,一對高高的顴骨由白轉成紫紅,「我帶你去客房,柏九*九*藏*書尼,然後再把你的雜誌送過去。」
「不過外觀還是最其次的,對吧?這本是特別版。」
「快樂?」
「他是不是——」
「哦?」
「我怕他出事了,柏尼,我敲過門,敲得很用力,你在樓上沒聽到嗎?」
「鋼牆、鋼門、三層強化窗戶,加上防熱防彈玻璃,牆壁天花板和地板都加上特殊的絕緣體,老弟啊,就算整棟房子燒成灰,這個房間和裡頭的書還是分毫不傷的。這裡是百分之百的防火。」
「你看看時間!都快六點了,卡爾隨時會從圖書室出來。」
「所以我想,噴嘴是設計來噴送瓦斯而非液體的。不用說,那氣體一定就是海龍了。我知道現在比較好的研究圖書館都用這種裝備,不過卡爾是我知道唯一把它用在私人圖書館的人。」
「它很乖的,就算房裡都是搖椅也一樣安份。」我說,「它是無尾貓,而且又勤勞。以前老鼠會咬書,打從貓咪來的那天起,老鼠就不再作亂了。」
我走下樓繞過角落,跟伊娃撞個正著。
「也許令你想睡的是我吧。」
「他可能去散步了。」
我不知道那麼多的食物都被他塞到哪兒了,五十多歲的卡爾長得瘦瘦長長,滿頭灰發,鬍子顏色較發色稍濃。他雖然居家讀書,穿著卻十分講究——領帶、背心、軟呢夾克——我不敢往自己臉上貼金地以為他是為我打扮。我覺得他大概一周七天,天天如此穿吧,如果他每天晚餐時打黑領帶,我也不會太訝異。
他坐在椅子上,現在可以看清楚他那雙穿鞋的腳了。卡爾的手放在大腿上,拿著一本威廉·康寶·葛特(William Campbell Gault,一九一〇至一九九五,美籍作家)的書。他頭往後仰,兩眼緊閉,看起來就像拿著書在打盹。
伊娃表示沒有。
相信我,我原本真的沒這打算。我本想將拉佛西讀完,再去看希里的小說,等卡爾·拜勒曼從圖書室出來,就把他以為我偷來的書籍費用結清。
克里敦跪到我指的地方,用兩指搓揉斑點,然後聞聞手指。
「那就跟眼前的跡象吻合了。」克里敦說,「不過房裡怎麼會有海龍?」
「既然你提起了……」
「是的,羅登拔先生,卡爾正在等你。他現在正在圖書室里看書,我不能打擾他,麻煩你到客廳坐一下,喝點咖啡,卡爾再——」她看看表,「再十二分鐘就好了。」
「你不需要放火。」我說,「甚至不需要太多的熱氣,只要直接對著感熱器加熱到一定程度,足以啟動滅火反應就行了。如果你能瞄準感執一器,甚至連整個房間的溫度都不會升高。」
「別報警。」我說,「先別去,我們先確定卡爾沒柯睡著,或看書看得忘了時間。」
「也許會喔。」我說,「如果你決定不要的話。」
「可以這麼說。」
勞倫斯·卜洛克(Lawrence Block,1938-)&琳恩·伍德·卜洛克(Lynne Wood Block)
我垂眼掃視地板,搜尋覆在地板上的栗色地毯及上面的小地毯。我在一小片波斯地毯旁單膝跪下來——我猜大概是大不里士(伊朗第四大城,位於該國最西北端海拔約一三六七公尺處)產的毯子吧,不過精明一點的竊賊大概懂得比我多。我仔細盯著這片地毯,伊娃問我在做什麼。
「你真以為我會用水滅火嗎?少看不起我了,老弟。」
「什麼?」
「沒有,不過我大概聽不到,我在樓上最裡面,而且沖了一會兒澡。他沒回答?」
「看起來極可能是窒息死的,反正應該不會有什麼大斑鳥飛進窗子,拿枕頭搗到他瞼上吧?除非我猜錯,否則應該是心臟病發。」
「嗯,好吧。」他說,「可是我實在痛恨等待。」
「我不知道。也許開車進城去買報紙吧。」
我點點頭。
「一年前當我得知他家遭竊,損失了一部份最棒的藏書時,我就想啦,什麼樣的竊賊才會知道該偷什麼書,我當然就想到你了。」
「哦?那你還對什麼感興趣?」
客房在二樓,裝了玻璃的書架果然攏滿最新的犯罪小說。我正聚精會神讀著傑米亞·希里(Jeremiah Healy,一九四八~,美藉作家暨律師)的小說開場時,伊娃敲著半開的門,拿托盤進來了。盤上的東西跟她給她老公的差不多——裝在銀壺裡的咖啡、鑲金邊的骨瓷杯及盤子,同色系的盤子上擺著奶油酥餅,另外還有我稍早讀的那本雜誌。
「我懂了。」
「你已經在圖書室里了。」
「柏尼,」她說,「我們睡著啦!」
「窗子。」克里敦說。
「可是怎麼確定?門鎖住了。」
「看起來確實是這樣。」
「再往下說。」克里敦說。
「大部份人都沒聽過。」我說,「不久前報上才寫過,他們在地鐵收費站放置這種東西,因為有幾次有人用燃燒彈攻擊收費站人員——噴洒燃燒劑,結果將收費人員燒傷了——有了海龍,火在燃燒起來之前就可以滅掉了。」
「柏尼——」
我點點頭說:
「沒錯,」我說,「而且他是被謀殺的。」
「他還沒出來,」她說,「柏尼,我好擔心。」
我有點懊惱,不過並不訝異。卡爾·拜勒曼號稱是全國犯罪小說的龍頭收藏家,這人有樣學樣,師法犯罪小說大師雷克斯·史陶特(Rex Stout,一八八六至一九七五,美籍推理作家)筆下的人物尼羅·伍爾富。伍爾富是蘭花迷,上下午固定在植物上耗兩小時,絕不容任何人打擾。真實生活中的拜勒曼跟小說里的伍爾富一樣固執,看書的時間甚至超過伍爾富的拾花弄草,而且看書期間絕不接見訪客或接電話。
「咖啡從來不會讓我睡不著覺。」我說,「事實上,喝了好像還睡得好,我喝越多,就睡得越沉。」
「窗子呢。」我說。
「我從車站搭計捏車過來的,司機知道這房子。」
「你對那些書一點興趣都沒有嗎?」
「漂亮的女人。」我衝口說。
「可能喔。」
再十二分鐘就正午了,卡爾就是要我中午到。我從紐約搭九_九_藏_書火車,再從車站坐計程車過來,由於接車順利,結果早到了十二分鐘,看來我得獃獃地空耗這十二分鐘了。
「也不全是。」她說,「我先生的藏書只限於一九七五年以前出版的書,以及少數他最喜歡的作者近作。不過他也購買其他當代的犯罪小說,四處擺在家裡。客房裡的書架上就有很多書。」
「我弄錯了。」我說。
「沒錯。」
「你一定過得很辛苦。」
我報上姓名,女人點點頭說:
「你應該把窗子漆成黑色。」他說,「或是掛上厚窗帘,或者二者兼施。」
「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她說,「你一定是瘋了。」
「是悶死的。」我說,「化驗時,叫化驗宰的人注意屍上有沒有殘留的海龍(Halongas,一種滅火用的氟氣)我想應該看得出痕迹,不過得刻意去找才行。」
「他從來不會那樣,何況車子還在車庫裡。」
「也就是感熱器。」
「我已經喝太多咖啡了。」她說,「不過,你若不介意的話,我可以陪你一下。」
「我是說一個人。」他說,「身邊只有我的書而已。罷了,你給我帶了什麼來?」
「太謝謝你了,柏尼。」他說,「我們改天得好好談一談這件事。」
「真周到。」
圖書室門上面的對角斜框劃分成幾十個菱形格子,每個格子都嵌上一片鏡玻璃,效果看來頗為詭異,我問說這是不是單向式鏡子。
「我不是那塊料,」她說,「我對線索、時間表及聳動的謀殺方法根本毫無概念,就像在黑暗中玩拼圖一樣。」
「而且他把門鎖起來……」
「這將是咱們兩個的小秘密,卡爾。」
「咱們沒時間在這邊咬文嚼字了,」他說,「兩點到六點之間,我必須在圖書室看書,現在已經一點五十了。」
「然後找們就在一起了。」她微微垂下眼帘說,「我先生慘遭橫死,我說這話實在很丟臉,可是我們一直在床上待到快六點鐘,然後才下樓一起發現屍體呀。這你可以做證,不是嗎,柏尼?」
「你剛說卡爾是被謀殺的,那表示有人啟動裝置啰?」
「五成。」我說。
「像你就是。」我說。
「上午二小時,下午四小時。晚上則忙著回信、回電話。你知道卡爾已經退休了,可是他還得做些投資及生意上的決策,當然還有書籍的事。他向來買很多書。」她嘆口氣,「就是沒時間陪找。」
然後門就開了。
「測試謀殺的方法。你若無法進入房間,該怎麼提高房中的溫度?你不能打開門鎖,也不能開窗,如何才能弄到足夠的熱氣來啟動瓦斯?」
「那麼防火呢?」我問。
「我剛不就這麼說了嘛。史陶特是自由派民主黨人士,基本上是世界聯邦主義者,羅斯福跟現任總統一樣,他們都是偵探小說迷。喜歡推理小說的總統好像都是民主黨一的。艾森豪愛看西部小說,尼克森喜歡讀歷史和傳記,而雷根好像根本不念書。」他嘆口氣,將書闔上。「高本漢先生一定很後悔出讓這本書。」他說。
「壞消息。」我告訴他說,「書差點就賣出去了,結果卡爾把自己跟史陶特和羅斯福的鬼魂一起鎖進圖書室里,三個人後來就變成一掛了。」
「太好了。」
圖書室的門鎖確實難開,不過我向來隨身攜帶一套小工具,我將工具拿出來施用(加上老天爺賞賜的天份)。
「再把價錢說一遍吧,老弟,我都快忘了。」
「難道你要做白工嗎?」
「哈哈!」我附和說。
「我先下樓,」她說,「你慢慢穿衣服,只要我們兩個沒在一起就成了。」
司機的說法的確不太一樣。
「我想他有權待在裡頭,那是他的房間,他的書,如果他想多待一會兒——」
幾個月後,我們談了——我才知道他家裡其實沒遭竊。高本漢用鑿子挖開自家前門,抽掉圖書室內加了高額保險的珍貴藏書,自己把書藏起來,然後去報警——並將保險公司的賠償金納為己有。
「你最好打電話報警。」我說。
「非常潔凈。」他說,「幾乎沒有瑕疵。我的那本有幾處裂碎,還有個地方撕壞了用膠帶貼好。這本看起來很完美。」
「你不想賣書了?」
「窗戶面北,陽光絕不會直射進來,不過你可以在離窗子幾呎處用鏡子捕捉陽光,然後把鏡子的角度調好,讓陽光射到放大鏡上穿透窗戶,照在房中的物件上。」
「噢,我不知道。」我說,「我想應該是住在這裏、熟知圖書室,也了解海龍的人吧。卡爾·拜勒曼的死能使這個人受益,比如說,一個備受丈夫冷落、被他當成傭人、而且覺得讓他與珍愛的書籍同赴黃泉是種美麗復讎的人。」
她搖搖頭。
「這書很珍貴。」我說。
「他被囚住的場所比納克斯炮台還要嚴密。」克里敦說。
「而且沒辦法橇開,」我說,「他跟我提過了,但還是可以從窗子看到裏面吧?」
接下來,我只知道她用手推著我的肩膀,將我搖醒。
「他的腳?」
你不時會聽到別人批評某人,說他寧可偷一塊錢,也不願去賺十元(有人也這樣批評過我),卡爾·拜勒曼則是那種寧可用一千元去買一本贓書,也不願循合法管道用半價去買的人。過去我曾經賣過他一些書,有些是偷來的,有些不是,而來路不明的書,往往令他付更多。
「我沒看不起你,可是——」
「那倒是好消息。有篇雜誌的小說我才看了一半。」
克里敦也與我有同感。
他打開書,一雙大手輕柔到無以復加,有如幫蘭花栘盆。他找到書名頁后念道:
「就算有,卡爾也沒告訴過我放在哪兒,他是唯一能接近那些寶貝書的人。」
「怎麼弄?」
我們討價還價半天,最後敲定三七分帳。後來在喝酒時,他坦承說,他的底線是四成,而我則承認只要有兩成也可以接受。他把一箱書帶給我,我很清楚哪本書該先賣,以及該賣給誰。
「我想也是。」
「蝸牛。」我說。
她聽了微微一笑。
然後拜勒曼太太便站起來,微微曲膝行禮,離開房間了。
「我知道。那只是測試用的。」
事後我躺在枕頭上,百思不得其解,read.99csw.com一個男人為什麼會選擇與皮椅和一屋子的書為伴,而冷落溫軟的床鋪和妖艷的金髮美女。人性實在太不可測了,伊娃撫著我的胸口,催我喝咖啡。
「我看,他真的會在裏面待四小時。」我說。
「我也是。」
「那是當然啰。」
「也許這次他也聽見了,只是決定不理你。」
「我當然要了!」他本想多說幾句,可是一看表,又想起時間了,「兩點鐘。」他邊說邊往門口走,「伊娃會幫我把下午的咖啡準備好。你不會怪我把下午的時間拿去看書吧,包括最新的這一本。」
「沒錯。」
「也許有吧,只是沒說出來而已。」克里敦說,「也可能事先沒有預警,照他的坐姿看來,我看病發作得很快。也許是闔眼打盹時死去的。」
卡爾看看表。
「報警吧。」伊娃說,「我最好還是去打電話報警。」
「我們就自已享用白蘭地和雪茄吧。」卡爾說,「不過現在喝酒還嫌早,而且拜勒曼堡里不準任何人抽煙。」
「你明天再跟我講,好嗎?」
我覺得這簡直是廢話,我自己有一間書店,看到書我還不認得嗎?
「他當然知道啰,而且我還知道他怎麼稱呼這裏,是『拜勒曼的怪怪屋』對吧?」
「這樣他就沒受什麼苦了。」伊娃說。
「而且還戴上手套。」我說。
「拜勒曼堡是什麼?」
搜藏家!你能不愛他們嗎?
「柏尼,這對你來說是最簡單不過的事。」老高本漢說,「你不用去闖空門,連河濱區都不必來,你只要把書賣掉,我就會心甘情願地把一成收入捧到你手上。」
我很想閉上眼睛再睡,但我必須強迫自己下床,火速沖個澡,把身上的蛛絲馬跡衝掉,然後穿好衣服。我站在樓梯口,聆聽有沒有人在談話,希望不至於聽到怒罵聲。我沒聽到聲音,沒聽見憤怒、平常或任何其他聲音。
「卡爾把他最精華的藏書拿給我看過,」我說,「所以我知道該拿什麼,也知道書擺在哪裡。克里敦根本不在乎我拿書做什麼,我告訴他說,坐火車時想看點書打發時間,他還耐心地等在一旁看我挑了八到十本書哩。火車得坐很久,他一定以為我看書看得很快。」
他聳聳肩,安了殼的蝸牛大概就是這種反應吧。
「很寂寞的。」她說。
「是呀。」
「你只要把感熱器加熱,就可以啟動反應了。」我說。
「我信任你的眼睛啊,」我說,「而且我也不認為是大斑鳥乾的。」
「我其實已經有一本了。」他說,「包著書套的初版書,這本的書套比我手頭上的那本還美。」
「是《艾勒里·昆恩推理雜誌》對不對?請隨我來,羅登拔先生,我幫——」
「然後呢?」
「我們兩個的小秘密。我甚至無法幫書加保,高本漢應該保了險吧?不過,他永遠也無法找到可以取代的書了。你幹嘛不把書賣回給他?」
「我確實可以發誓我們兩個上過床,」我說,「而且我還可以發誓我在床上待到六點,除非中間我在夢遊。不過我睡死了,伊娃。」
「謝謝你,伊娃。」
「廠商保證絕對防盜。」他說。
「我相他共通點好少,」她說,「有時我納悶他幹嘛娶我,書本就是他的全部。」
他將那把獨一無二的鑰匙插入百盜不侵的鎖孔中,打開那扇銅牆鐵壁般的門。裏面是一間整整兩層樓高的房間,有樓梯能通達上層。圖書室跟房子本身一樣高,十八呎高的天花板上用明暗相問的木板拼成朝陽散射的圖形。整片地板鋪著地毯,上面又多半被一片片的東方毯子蓋住。四面牆上想當然耳從頭到尾擺滿了書架,上面堆滿書籍,沒有圖畫、陶罐、黃銅製動物雕像,也沒有盔甲、雪茄盒、框好的家庭照片、雕版圖,沒有獵來的動物、浮雕玻璃、瓷器盒,只有一本又一本的書。一排排書中有時摻夾著黃銅製的書擋,但大部份都是從一個書架連到另一個書架、而且銜接不斷的書。
「我也這麼覺得。」她說著繞過我椅子,坐到床沿邊,「我沒什麼伴,村裡的人對我們敬而遠之,卡爾又一天到晚埋在書堆里。」
「致法蘭克林·羅斯福(美國第三十二任總統),祈願明日會更好。雷克斯·史陶特敬上。」他用手指撫著那行題字,宣布說,「是史陶特的筆跡。他簽過名的書不多,不過我手上有很多本,足以認出他的筆跡了,這是最具意義的一本書,對吧?」
「是我自己亂取的啦。別人若能稱這房子叫怪怪屋,找這個姓拜勒曼的為什麼不能稱之為拜勒曼堡,呃?」
那咖啡極香,在短短的「休戰期間」,最是適合不過了。餅乾也很好吃,伊娃吃了一片,但沒喝咖啡。她說,她若正午餐后喝咖啡,晚上會睡不好。
「我也是這麼聽說。」
「可是萬一火源起於圖書室內……」
他大笑說:
「老兄,我累斃了。」我說,「而且你又住那麼遠,我明早一起床就過去,行嗎?等我到你那兒后,你可以教我大不里士和伊斯法罕的毯子有啥不同。」
「讀的時候小心點就是了。」我說。
「是的。」
「在這裏縱火嗎?這比放大斑鳥進來高明一點。」
「是的。」
「空氣?」
「不過,有幾本最搶手的書不會包括在內,」我說,「因為那幾本書不知怎地,跟《毒蛇》一起跑到我的公事包裏面啦。」
「這紅色很漂亮。」我說。
「這裏絕對不能有老鼠,」卡爾,「貓也一樣,貓會掉毛,還有怪味。我不會讓書本發霉的,你覺得這裏的空氣如何?」
「我也這麼認為。房間里的空氣定期過濾,不僅有空調,更加上特殊濾器,消除細微的污染塵。沒有比這更安全舒服的藏書閣了。」
「柏尼。」他說,「柏尼·羅登拔。」
我沒接腔。
「柏尼,」他說,「我是搜藏家,跟卡爾·拜勒曼一樣熱中搜集。我再也不賣書了,我要增加自己的收藏。」他嘆口氣,顯然十分期待,「我想把書拿回來,不過我當然還是會付你傭金。」
「也許他已經出來了,然後——」
「真的還假的,柏尼?房裡有具屍體、有兇手,現場還有警察,你竟然還能把書弄到手九_九_藏_書?」
「你是帶我去客房沒錯。」
「只是想幫點忙而已。」我說,「你的隱型眼鏡不是掉了嗎?」
「我想拜勒曼的圖書室最終會被拍賣掉。」我說,「伊娃不能繼承,不過總會有些甥女侄兒什麼的可以撈到一點好處,拍賣會上會有一些很棒的書。」
我打開公事包,小心翼翼地拿出加了軟墊的信封套。我一抬眼,剛好瞧見卡爾毫無設防的精采表情,他不到一小時前才吃完大餐,竟然還能擺出那種垂涎三尺的模樣,實在非常稀罕。他伸出手,我把書放到他手裡。
勞倫斯·卜洛克是犯罪及推理小說界中最受推崇的作家之一,一九九四年榮獲美國推理作家協會的「大師賞」,並有數部作品故小說贏取文學獎項。卜洛克以短篇故事《你不能輸》(You Can't Lose,一九五八年二月號《獵人雜誌》)首次曝光,接下來兩年用筆名發表作品不斷,直至一九六一年《死亡曝光》(Death Pulls a Double Cross)出版為止。卜洛克的近作通常以下列兩位角色為主軸,一為酗酒的前任警察馬修·史卡德,這個人物首次出現在《在死亡之中》(In the Midst of Desth,1976),系列作品尚包括愛倫坡獎得獎作品《屠宰場之舞》(A Dance at the Staughterhouse,1991)以及精采絕妙的《酒店關門之後》(When the Sacred Ginmill Closes,1986)。另外就是以書店老闆兼竊賊的帕尼·羅登拔為主角的系列小說。該系列除頭兩部之外,其他書名均以《什麼什麼的賊》(The Burglar Who……)為始。第一部是不可能的犯罪《別無選擇的賊》(Burglars can't Be Chooser,1977)。以下這篇是卜洛克與妻子琳恩合寫、少數以羅登拔為主角的短篇故事。
「我又不戴隱型眼鏡。」
「不是我的全部。」我說。
「那很好。」我說,「我的書店面向南方,對街的大樓可以擋掉一部份陽光,不過還是有些穿透過來了。我得小心避免把那些較貴的書擺到陽光照得到的地方。」
「卡爾。」
「不過,你的壞消息反倒是好消息。」
「就算裡頭著了火,還沒真的燒起來之前就會被滅掉了。」他指了上面,我抬起頭,看到牆壁及天花板上到處是圓圓的金屬裝置。
「他在裏面。」我說,「至少他的腳還在。」
「是嗎?」
「我想開車兜風,」我說,「可惜我沒車。我去散個步好了,今天天氣很好,陽光晴和。當然了,你先生不容許陽光射入圖書室,不過其他地方他大概就無所謂了。」
「有沒有多的鑰匙?」
我回到城裡,答錄機有留言要我回電給高本漢。時間很晚了,不過聽來很緊急。
波洛鎖非常精良先進,這點絕對無庸置疑,但我不知道廠商憑啥說它防盜。我第一次在廣告上聽到「防盜」這兩個字時,很想給他笑掉大牙。防盜?咱們等著看吧!
「噢,這個很好笑!」她笑得頗為誇張,並將手放到我臂上,「不過我不該開書的玩笑。你自己是書商,書也是你的全部嗎?」
「也許他忘記時間了。」
她挨過來,用身體壓住我。
事實上,本人帶來的那本《毒蛇》是合法出售——應該可以算是。我壓根不想闖進高本漢河濱區的石屋去偷書。高本漢是我朋友,也是大客戶,我一聽說他的書遭竊,便衝去找他。我向他保證會努力幫他注意,萬一他的寶貝藏書出現在黑市,一定通知他。
我正要按第二次鈴時,門就開了。我原以為會見到卡爾·拜勒曼,結果開門的卻是一名發色淡金、表情嚴肅的高顴女子。這女的看來像個一輩子苦命又不肯認命的苦但。
「他老婆把他幹掉了。」我說,然後把整件事告訴他,「這就是我說的壞消息,不過我們的情形比卡爾好一點——我把書拿回來了,我相信我可以找到客戶。」
「我不能拿你的傭金。」
我握拳敲窗,我不知道自己期待那雙腳有什麼反應,不過它們只是靜靜留在原地。
「圖書室的隔音應該做得很好,也許他沒聽見你敲門。」
「沒有,可是——」
「怎麼弄的?」
「是嗎?」
「在童子軍。」我說,「你若開鎖開成了,他們還賞你獎章。卡爾?卡爾,你沒事吧?」
「柏尼,」伊娃倒抽口氣說,「你是在哪兒學會的?」
《毒蛇》是個中精選,也是最有把握的一本。卡爾·拜勒曼有可能付最高價,而且他最喜歡買非法書。
「告訴他你是怎麼弄的。」我說。
「我賣不了啊。」他說,「賣掉那本書就像把我的靈魂抽走。謝天謝地,現在我不必賣了。」
「有張背對窗戶的人皮椅,」我說,「卡爾坐在椅子上,我看不到他其他部位,但是可以看到他的腳。」
我們站著注視他,我嗅了一會兒空氣。我第一次進圖書館時,曾聞到一股氣味,但現在那味道卻不見了。
「兇手的手法很漂亮。」我說,「而且像卡爾這麼酷好犯罪小說的人,這樣算死得其所。他若必須死,也許會希望死在密室之中,而且不是一般的密室,而是加上防盜的波洛鎖、有著銅牆鐵壁和密閉窗戶的密室里。」
「難怪地毯上會有焦痕了,對吧?」克里敦停下來,又看了一下焦斑,然後抬眼盯著窗戶,「只要看到一小縷輕煙或焦痕,就會知道方法生效了,而且也能大概知道加熱時間的長短。如果那熱度足以燒焦羊毛毯,自然可以啟動感熱器了。」
「房裡一直都有啊。」我說,我指著牆壁天花板上的噴頭說,「我第一次看到那些噴頭時,還以為卡爾裝了傳統式的洒水器。我簡直不敢相信,因為水對珍版書的破壞力比火還大,許多圖書館在洒水系統意外啟動后,就全毀了。我跟卡爾談到這點時,差點沒被他扁。他斬釘截鐵的說,他絕不會讓他的寶貝藏書遭受水害。
「你不會是指我吧九-九-藏-書,柏尼。」
他扮了個鬼瞼。
然後我站起來,走到大皮椅邊,慎重地將手搭到卡爾·拜勒曼的額頭上,摸起來果然是涼的。
金髮女帶我進客廳。客廳里設備完善,我的座椅也頗舒適,咖啡香醇濃郁,可口無比。我拿起最近一期的《艾勒里·昆恩推理雜誌》翻閱,就在彼得·拉佛西(Peter Lovesey,一九三六~,英籍推理名家)的新故事看到一半、第二杯咖啡將要喝完之際,門開了,拜勒曼大步走進來。
唉,我能說什麼呢,沒有人是完美的。
「也不盡然是。」我說。
「這裏不會有火,也不會淹水。我圖書室內的書啊,嗯,怎麼說呢?就像安了殼的蚌殼一樣舒服。」
「叫我柏尼就好。」
我嗅嗅空氣,十分清涼,不會太濕或太干,是現代科學能做到的最高品質。我皺皺鼻子,聞到一股淡淡的氣味。
「我參加童子軍時,他們並沒教我怎麼開鎖,不過他們很重視生火的技巧,像是用打火石摩擦取火,以及拿放大鏡眾光,用熱能極強的光點點燃低燃點的物品。」
「我覺得我應該打電話報警。」
「柏尼,」她說,「萬一他病了呢?萬一他心臟病發呢?」
「怎麼燒得成?我不抽煙,也不玩火柴,這裏沒有裝油紙的柜子,沒有一捆捆易燃的乾草。」
「這裏的濕度是六十度,」他接著表示,「從來不變的,太乾的話膠會幹裂,太濕書頁會發爛,這兩件事都不容許發生。」
「是洒水系統嗎?」我說,「有一次有人跑到店裡跟我推銷,結果被我趕出去。書雖然怕燒,但泡了水更慘,而且洒水設備就像防火器一樣,沒事就亂響亂灑,結果呢?卡爾,我實在無法相信——」
吃飯時,大多是卡爾·拜勒曼在發言,談他所讀的書,討論小說里的人物。我覺得他無意要我加入討論,而拜勒曼太太除了問我們要不要吃蘋果蛋糕(比空氣輕,比復讎甜)和咖啡(跟之前一樣,但是新煮的,而且這回似乎更為香濃)之外,一個字都沒說。卡爾和我都推拒掉第二片蛋糕,不過都又喝了一杯咖啡,然後卡爾轉頭看著自己老婆,正式向她點頭說:
「海龍可以置換房中的氧氣,」我說,「我不是科學家,不清楚是怎麼弄的,不過效果跟拿著枕頭飛進來的大斑鳥一樣。」
「你是說像警局裡的那種呀?」卡爾挑起一邊眉毛,「你是過去的職業病作祟嗎,羅登拔?沒有啦,這比警方騙罪犯的那種鏡子更高明,鏡子的另一面——」他用指甲彈彈鏡片說,「是厚達一吋半的實鋼,圖書館四牆用鋼片強化,牆壁外層的水泥也加了鋼條。你看看這個鎖。」
「我可以想像。」
「你是說他死了嗎?」
「嗯。」我說。
「怎麼加熱?」
「我帶你去參觀圖書室。」他說,「然後你再把帶來的東西拿給我看。」
「哦?」
「書。」我說。
「那是什麼?聽都沒聽過。」克里敦說。
「你就別跟我客套了,本地人全這麼叫的,他們不懂,所以只好亂罵一通。對他們來說,這棟房子裝飾得太過頭了,而且風格混雜,既像萊茵河邊的城堡,又像阿爾卑斯山的小木屋,加上圖書室大過其他地方,帶有以客易主的味道。你那位司機家裡很可能只有一本聖經而已,而且是拿來安心用的,不是拿來讀的。因此在他看來,一個把家裡大部份空間拿來擺書的人——實際上是一生中大部份時間都在看書的人——一定是怪胎中的怪胎。」卡爾兩眼發亮地說,「不過他的措詞可能沒那麼客氣吧。」
「測試?」
「他的腳怎麼擺?」
「也許我們該闔眼幾分鐘。」她說。
那是最先進的波洛鎖,構造複雜到無以形容,一萬個鎖匠里,只怕找不出一個有能耐複製鑰匙。
「這邊是六十四度華氏恆溫,」他說,「雖然涼,但對書最好。我穿上夾克就非常舒服了,還有,你也看到了,大部份書都穿上了夾克——都加了書套啦!哈哈哈!」
我幹嘛一直跟她唱反調?也許是因為我不願多想。
「的確沒有,可是——」
「你憑什麼這樣說,先生?你又沒看他的眼睛。」
「你很訝異嗎?物件為什麼不能有感覺?尤其是像書這樣敏感的東西?而且書若有感,這些書一定很快樂,因為擁有它們的主人非常關愛它們,而且又讓它們住在專為其安全舒適而設計的房間里。」
「你真是太客氣了。」我說,「你應該多帶一個杯子,這樣我們就可以一起喝了。」
「是啊。」
「很可能是心髒的問題。」他對卡爾的死因發表意見說,「通常都是這樣的。他有沒有抱怨胸口痛?左臂抽痛?有沒有?」
她跳下床套上衣服。
「我想你說得沒錯。」我告訴克里敦,「我認為他是悶死的。」
從某個角度來看,我是在騙卡爾·拜勒曼,不過那並不損及本人「小節出入可也」的道德觀。可是濫用主人的熱情款待,染指人家的美貌少妻,則又是一回事。
「漂亮的女人?」
「我喜歡監看街上的情形。」我說,「而且我家的貓喜歡睡在有陽光的窗邊。」
他把我趕出來,不久又拿著擺了咖啡的托盤遁入圖書室了,裝咖啡的容器是以前火車上用的那種銀壺,盤子上還有個糖罐和奶罐,以及一盤奶油酥餅。我站在大廳里看著圖書室的門闔上,聽見鑰匙上鎖,門閂拉上,然後轉身看到卡爾的老婆伊娃。
「我相信這些書都很快樂。」
「窗子打不開,窗上是三層防彈玻璃,而且——」
克里敦翻開卡爾的眼皮看了看,四處摸探屍體,然後說:
「那傢伙是個瘋子,」司機信誓旦旦地說,「你看見房子就會明白啦,聽說他只用一根筷子吃飯耶。」
「卡爾討厭散步,柏尼,他一定還在圖書室里。」
「真高興你來,找路沒問題吧?」
《毒蛇》,」他恭敬地說,「尼羅·伍爾富的處|女作,他所有作品中最稀有、最搶手的書。我不認為這是最好的小說,史陶特寫了好幾部作品后,伍爾富的角色才臻圓熟,阿奇·葛溫的敘述者角色才彰顯出來。不過他的才華從一開始就展現無疑了,這本書是珍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