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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的人不會再回來

離開的人不會再回來

作者:孔龍
那兩個光頭男人盯著李夏,仍然不動聲色。
就是在這一次,他們在船里接了吻。
「心都碎了。心疼買花的錢。」
做了幾個,電話鈴響了。室友接了起來,「找你。」「剛才對不起。」是那個女孩。
「是不是睡著了?」李夏低聲問李迅。
「不是花的問題,以後再跟你解釋吧。」女孩嘆了口氣,「剛才一定讓你傷心了。」
「毛姆說的。也許命中注定該你敲她一下酒瓶子,所以不必自責。」
「那時候我在幹什麼?」
「我沒開玩笑,他是真的死了。」
「我是宿管。」她說,「把你的名字和班別報上來——」
「你是在開玩笑吧?」
「答應我,無論如何,都不要用自殺來報復一個人。」
「說說你第一次遇見我的情形吧。」女孩問他。是啊,第一次遇見她的時候會是怎麼樣的情形呢?李夏的腦袋苦苦地思索著,試圖抓住一點點線索。鬆脆的落葉在他們的腳步下沙沙作響,李夏感到自己的舌頭變得乾澀了起來。
「醫院?」李夏覺得奇怪。
同桌回來的時候,小聲地問李迅。
從此,李夏再也沒有聯繫上李迅。
「我說過,她早就離開我了。」李夏說。
那天晚上,她夢到與李夏在公園的遊船上接吻,湖岸上是央央的火光。開始是生疏的吻,后漸漸變得溫潤和熱烈,但當她睜開眼睛時,看到自己抱著的卻是另一個男孩——阿桑,她的男友。
「如果可以,想好好地了解你。」
然後她轉身走了。
他們沒有走去運動場,而是從校道的岔路口走上了一個山坡。女孩走在前面,春日的陽光在疏落的樹梢間落下來,猶如一襲華麗的長袍披在她的身上。她說,她並不是真的想去看運動會,只是想出來走走。就這麼走了一段,她回過頭來,挽著李夏往上走。與其說挽著他,倒不如說是偎在李夏的身上,他的手臂可以真切地感受到她藏在T恤下的乳|房。這種軟乎乎的觸感令他感到恍惚若夢。
「我又不認識你。」

2

「如果你喜歡一個人,他做什麼都會覺得他可愛。大概是這樣。」
「好,這就當是我們的約定吧。」李夏說。

3

音樂聲從腦骨傳來,淹沒了運動場上傳來的哨聲與歡呼聲。春日的陽光落在陽台上,濕漉漉的校服襯衣在滴水,早晨的空氣有點涼。李夏想起上鋪的胖子總是藏有啤酒,便翻出了幾罐,兀自喝了起來。
李夏掛了電話。真是晦氣,宿管怎麼會在二樓的女生宿舍?李夏又撥了五樓的女生宿舍,504。電話鈴在響起十秒后被人接起,「找誰?」
「不該帶你去酒吧的。」
「昨天跟你開玩笑呢。」
他沒有回答。他早已習慣女孩總是喜歡在這個時候說胡話。

1

「是誰?」她問。
「現在?」
「說正經的。」
「那是雜誌上的小說。」
「怎麼?不是說對我一見鍾情嗎,怎麼會想不起來?」
女孩打量著他小腿健碩的肌肉和纏著繃帶的腳,問他,「你是體育生?」
「你去過酒吧?」李夏問女孩。
「不喜歡百合花?」
「她真夠狠的。她一定很愛他。」
她從黑暗中醒來。皎潔的月光照在窗台上,女孩們恬靜的呼吸聲落著角落裡。她猶如冬天的刺蝟般在被窩裡捲縮著身子,摸摸枕頭,只覺一陣涼意。原來淚水已不知何時浸濕了枕頭。
「高中的時候,他死在月亮湖的一場火災里。是我害死了他。」
李夏再打過去,接起來的是她的室友,說李迅讓她轉告他不要再打電話來了。
然而也只是這一笑,她的神情又恢復了一種對什麼都不以為意的淡然,要說這稱得上某種冷漠,也是沒有什麼不可以的。李夏感到尷尬,他多希望自己今天不是這般模樣來見她。
「當真。」
「你不必覺得為難,反正我也不是因為愛你才跟你睡覺的。」女孩說,「我只是覺得疑惑:自己這麼多年好像從未愛過一個人,才那樣問你的。」
「怎麼,想追我呀?」
李夏沉默。誠如斯言。
和她扯了十分鐘,李夏只好承認是自己打的電話,給他登記了學生證才脫了身。當他去到2棟的樓下,有一個女孩已經等在樓下。她沒有穿校服,穿著藍色牛仔褲和白色T恤,唇上抹了姨媽色的口紅,長得還算標緻。她上下打量了一番李夏,看到他纏著繃帶的左腳,笑了,「是你?」
「要動手去外面動手,別在這裏搞事!」酒店的保安也走了過來。
「打翻了牛奶,哭也沒有用,因為宇宙間的一切力量都在處心積慮地要把牛奶打翻。」
「李迅,有人找你。」
「受了點傷。」
「好。」女孩說。
早上六點,老人醒了過來,嘴巴輕輕地呻|吟著,好像體內有一種捉摸不透的疼痛。李迅餵了他一點白粥,安慰他又繼續睡過去了。七點半,九九藏書她的表弟回來了。李迅和李夏一起吃過早餐,便回各自的宿舍了。李夏倒在床上,想再補眠一會,那個酷愛劈叉的室友過來拉開他的被子,「李夏,你出名了。」
聽完了A碟,李夏仍然是覺得百無聊賴,只有涼涼的啤酒流淌過喉嚨時會給他帶來一絲愜意,可是如今啤酒也喝完了。他坐起來,拿起桌子上的固定電話,隨便撥了幾個數字。
「做我女朋友吧,好不好?」
「不是的……」李夏還沒來得及解釋,女孩便「啪」的掛了電話。
「沒有。你常去?」「只是跟同學去過幾回。同一個酒吧,在河堤那邊。」
「那是誰送的?」
「你剛才不是說……」
出了酒吧,李夏才把酒瓶扔進垃圾桶里。他扶著李迅,這才發現她渾身抖得厲害,和剛才的兇狠判若兩人。
可是,如果有一次,哪怕只有一次,李夏下定決心走進李迅的畫展,他就會看到,李迅的那些畫作一貫以死亡與復活、斑馬與天使為主題。而那個天使,卻是一個男天使。他永遠都不會知道這些,正如他永遠都不會知道,他當年的一個惡作劇電話,曾拯救了一個女孩的生命。
「現在。」
「什麼?」李夏回頭。在昏天黑地的電子樂里,聽不到她在說什麼。
後來,又一個晚上,在宿舍樓熄燈后,他再次撥打李迅宿舍的電話。還是她的室友接的電話,她說李迅已經南下廣州了。他問她的室友要李迅在廣州的號碼,但是她的室友說什麼都不肯給。
李迅下到樓下的時候,看到李夏已站在宿舍大門口,手裡捧著一大束百合花。過往的女生都瞧著他手中的花,不時有人捂嘴發笑。
「我也不知道。」李夏說,「且不說最後能不能參加體育考試,光這樣一來,便落下了許多訓練。去年也是這樣,考試前重感冒,在運動場上走路都走不穩,所以今年才回來複讀的。」
「他以為你是我的男友。」
李夏愣了一下。是啊,該怎麼對自己輕佻的行為作出解釋呢?他嘆了一口氣,說道,「就是你,沒有錯的,一聽到你的聲音就知道了。以前在路上偷聽過你跟同學的談話,記得你的嗓音。」
「要注意些什麼?」
「我叫李迅。」女孩說。
「你男朋友。」
「喂。」她接起電話。
「想聽我的事?」女孩問李夏。
因為這件事,李夏一大早就變得鬱鬱寡歡起來,簡直莫名其妙。後來,當他躺在宿舍的鐵架床上,看著自己裹著白色繃帶的左腳,他才意識到今天是校運會,而他因為在訓練中摔傷了左腿,無法參加他所擅長的長跑比賽。
「嗯。」李夏點點頭,「練長跑的。」
後來,李夏倒是能在別的地方看到李迅。在報紙的文藝版上,在公交站的站牌上,或是在計程車後座的移動傳媒上,他不止一次地看到青年畫家李迅的畫展信息。他不知道李迅是否已經成名了,因為他對藝術一竅不通,也毫不關注。有一次,他也曾想過記下展覽上的地址,然後在那天走進展覽館,來到李迅面前,那麼她會對他說些什麼?這些想象有時候會讓他覺得有趣,但是他想她或許也會真摯地、滿懷歉意地問他:
「請問你是誰,先生?」
他想起那年的高考,他在傷愈后加倍努力地投入到長跑訓練當中。到了考試的時候,他在衝刺的時候鞋子竟然跑脫了!他馬上甩掉另外一隻鞋子,吼叫著超過了好幾個考生,最後光著腳衝過了終點。他如願去了廣州,他知道李迅也如願去了廣美。他們又生活在同一個城市下,他想過去她的學校找她,一如當初他們的約定一樣。可是最初的那些歉意過去后,他的自責變成了憤怒:她值得為一個玩笑沒玩沒了地生氣嗎?直到最後,他才意識到也許只是她根本就不在乎他,於是年少的倔強就更讓他放不下自尊去找她了。
她再次光腳站在陽台上,兩腿間那種空蕩蕩的涼意消失了。她想起了早晨見到那匹斑馬,當她路過那裡的時候,斑馬已被人拖到了路邊,如無用之物般丟棄在垃圾桶旁。那種虛無的感覺再次襲上她的心間:若她就此跳下去,她將毫無價值地死去,而結束一個毫無價值的生命,這種行為本身也是毫無價值的。
「因為我愛你啊,傻瓜。」阿桑說。
「怎麼死的?」
她笑了,「你呀,安慰人夠可以的。」
「對。」李夏坦率地說。
「若你想說,自然會說。」
「現在不行,這樣的那樣的事太多了。我今年還會考廣州美院,如果那時你還沒有改變主意,就到廣州來找我吧。」
病房裡闃靜無聲,每一件物體都漾著一股霉舊的氣味兒。他們剛在椅子上坐下,一個穿格子襯衣的男生走了進來。李迅站起來,跟他交待了幾句,那個男生便提起床尾的挎包走了。走的時候,男生瞧了李夏一眼。
「可是我不讀小說呀,我去圖書館只喜歡翻時尚雜誌。」
「哦?」對方好像多少有些好奇了。
第二天一早,李夏在穿衣服的時候吵醒了女孩。
「喝read.99csw•com酒。」
「幹嗎不去找她?」
「那個是我的表弟,早就輟學出去打工了,但是他很孝順,這次專門來醫院照顧外公的。」李迅說,「我跟他說今晚由我來陪夜,叫他先回去了。」
「怎麼誰都要去買百合花,不是大減價是什麼?」李迅搶過李夏手裡的百合花,轉身就瘋狂地甩打在旁邊的樹榦上,然後狠狠地扔在地上,又踩了幾腳。
「是在圖書館,第一次見到你的時候。」
「怎麼啦?」
「真的。」
下山的時候,李夏好幾次想告訴女孩真相,他的玩笑和謊言。可是,在最後分別的時候,他只是問起她叫什麼名字。
「因為劈叉會讓我心情輕鬆,好像無論遇到什麼煩心的事,只要把腿架在床上,身體壓下去,放鬆身體后,心情就會神奇地好起來。」
李夏追上去,看到李迅站在廁所里,手裡握著一個空啤酒瓶。在地上,還有一個女孩癱坐在洗手台旁,她捂著腦瓜,頭上流下來的鮮血弄花了她的煙熏妝。人們迅速圍了上來,那三個光頭男人從人群中擠出來,他們好像是女孩的同伴,一個扶起地上的女孩,另外兩個擋住了李迅的去路。李夏走到李迅身旁,拿過她手中的啤酒瓶,護她在身後。他在盤算著一個人打三個壯男的勝算有多大。
女孩沒有回答,有些歉意地說,「抱歉把你拉到了這裏來,但是我很快就下廣州了,所以想多點陪陪他。」
「花是你買的?」
「可愛。」
那是一匹乾淨的、漂亮的斑馬,黑白得既純粹又分明。李夏在動物園裡見過斑馬,可是他從來沒有見過這麼漂亮的斑馬,他在動物園裡看到的斑馬總是灰頭土臉的,一副要哭的樣子。
「誰說的?」
下了早讀,李迅從操場上回來后,感到大家看她的目光有些異樣。「花是隔壁班的那個女孩託人送的。」同桌悄悄地告訴她。李迅沒有說話,她從抽屜拿出物理課本,開始做上一節課的課後練習題,做了幾題,卻發現剛才走進來的是數學老師,正在給大家講二項式定理的證明。
「讓她走吧。」女孩又說了一遍。
「你真夠狠的。」
也罷。她閉上眼睛,輕輕踏出一隻腳。
「你男友。」
「後來怎麼打起來了?」
他從不會在半夜偷偷地走掉。在他近乎冷漠的內心裡,他認為這是他對那些陌生女孩最後的溫情。有一天,他又在一張陌生的床上醒來,聽到旁邊的女孩在被窩輕輕地啜泣。他推推女孩的肩膀,問是不是剛才他對她過於粗暴了。女孩轉過身,手臂環在他的腰間,沾滿淚水的臉龐鑽入他的脖子里。
「你不愛我了嗎?為什麼要背著我跟別的男生接吻?」熊熊的火光映照著阿桑的臉。他沒有生氣,問得一臉認真。
李迅叉著腰,胸脯起伏著在喘氣,「既然送給了我,所以我有權怎麼處置它了,對不對?」
李迅點點頭,「我想是的,最近精神很差,醒過來的時間很少,就算醒過來也是迷迷糊糊的。」
他們約定在校門口碰頭,然後穿過街道,往河堤走去。周五的晚上,街道上滿是出來逛街的三三兩兩的穿校服的高中生。
「原來是這樣。」
「沒聽你說過。」
「請你吃消夜怎麼樣,當作賠罪。」
「那何苦要去敲人家的腦袋?」
「大減價?」李夏摸不著頭腦。
「可愛?」
「所以現在後悔了嘛。」女孩說,「其實一下手,看到血從她腦袋上流下來,就後悔了。自己怎麼做了這麼可怕的事?」
李迅站在五樓的陽台上,浩蕩的風由下面吹上來,從兩腿間穿過她的身子。飄揚的裙裾遮住了她的視線,讓她看不到那令人眩暈的地面,好像也沒那麼害怕了。她站了好一會,然後轉身跳下來,脫下身上的連衣裙,換上牛仔褲和T恤,因為她想到了一個問題:穿著裙子跳樓會把裙子掀起來,死相不雅。
五分鐘后,兩人一起在宿舍里練習劈叉。「腿要綳直,身子要慢慢下。」室友耐心地教他。
「可還是想喝酒。」女孩說。
「別在電話里叫我女朋友。」李迅說。
「那一下酒瓶子是該我挨的。」女孩說,「其實阿桑是我約出來的,我說若他不來見我,我便跳下月亮湖。他逃課出來見了我,我懷著那麼一絲僥倖,向他表白了。他直截了當地拒絕了我,我很傷心,便借口說去廁所,躲在衛生間里哭了好久,後來聽到外面響起了一陣鞭炮聲,然後火就燒起來了,瞬間吞沒了整棟房子,是阿桑衝進來救了我。他奮力打破玻璃窗,讓我鑽了出去,但是他自己卻沒有逃出來。」
「到底是怎麼回事?」李夏問她。
「喂,做我女朋友吧。」電話一接通,李夏就說。
「為什麼要掛我的電話?」
「走吧。」李迅湊上來說。
「你不打算說說是怎麼回事?」李夏問她。
「因為喜歡你,才給你打電話的。」
「要一起去看校運會嗎?」女孩說。
「我以前愛過一個女孩,後來她離開了。」
「說不上什麼深仇大恨,甚至都不怎麼認識九九藏書她。」
「你昨天答應我的,忘了啦?」
就這樣,約莫十年的時光過去了。在這十年間,李夏在民辦高中做過體育老師,辭職后賣過保險,還被騙入過傳銷組織。如今,他在一家連鎖健身房做健身教練。在新媒體時代,他製作了一些自己的健身視頻放到網上,倒也頗受歡迎。奇怪的是,在年近三十之際,李夏的女人緣突然好了起來,他想這是他做了健身教練的緣故。不知從哪一天起,他放棄了守舊、累贅的道德觀,開始享受男女間那種肉體上單純的歡愉。
他們走上河堤,沿著東堤路往北走,在第二個路口轉入曙光路,穿過那些雜亂的街市和小巷,然後在一塊豎著「星期八網吧」的招牌前轉出紅衛路,爬上那個長長的、陡峭的長坡。李夏插著兜,看著街道上密匝的電線順著矮矮的電線柱蔓延開去,像是秋天田野里長得荒蕪了的藤蔓。李夏喜歡這種感覺,和這個女孩走在街燈下,走在無人的街,彼此沒有話說,或者很少有話說,就這麼安靜地走著。
「本來沒有勇氣給你打電話的,今天喝了點酒,才下定了決心。」
就在這時,宿舍的電話響了。她本不打算接的,但是電話卻不依不饒地一直在響,她只得跳下陽台,接起了電話。
「腳是怎麼回事?」她問他。
「原來用酒瓶敲腦袋是不會碎的。」
「但是你一定不能騙我。」李迅說,「我最討厭別人騙我了。」
「那怎麼辦,已經快要高考了。」
「你都已經死了,為什麼還要來找我?」
「那你一定是喜歡上誰了。」室友伸直胳膊,把身子壓在右腿上。
「噢。」
「我不要你管我。」
「真的?」
「沒事,」李夏搖搖頭,「過幾天就好了。」
「誒?」這個回應倒令人出乎意料,而「變態」、「神經病」和「無聊」之類的回答比較符合李夏的預期。
「切,胡扯!」李夏不以為然。
「知道,死了一個學生。」
他們在建設一路等了個短暫的紅綠燈,然後又拐了幾個彎,來到了紅衛路與博愛路的交界處的那家醫院。李迅帶他走進五樓的病房,一個老人躺在靠窗的病床上,在單薄的被子下有一種觸目驚心的瘦。這位老人是李迅的外公。
「也不記得在雜誌上讀過小說。」女孩搖搖頭。
「沒有談戀愛,又何來失戀?」
「讓她走吧。」被李迅打傷的女孩說,「我沒事。」

4

「求你了,帶我離開這裏。」
音樂下,舞池裡的人都擠在一起,只能看到他們的頭和手在搖擺。李夏站在邊上,不住地有人在他身旁擦肩而過。旁邊的桌子上坐著三個一模一樣的光頭男人,好像還是三胞胎,倒是奇妙的光景。
「怎麼啦——」
「才不是。留意你很久了,你是504的那個女孩對吧?」李夏說著不著邊際的謊話,「在學校里遇見過你好幾次,每次都會偷偷跟在你後面很久,後來我才發現,原來是我喜歡上了你。有一次,看到你走進了2棟504,便想著該給你打個電話。」
李迅點點頭,「我問她那天晚上為什麼會和阿桑在一起。她說他們在約會,是阿桑先約她出去的,他們一起在公園裡划船的時候,他向她表了白。我說我不相信,她說阿桑早就膩煩了我,只是還沒好意思跟我說。」
「找誰?」她問。
「想找人說說話。」女孩說,過一會又問,「你不開心的時候會做什麼?」
「還能要注意些什麼?不就是走進去,然後點酒就可以了嘛。就像浣熊拿到食物后,先放到水裡洗一下,然後吃掉一樣簡單。」
她又換上了數學課本。但是她並沒有在聽,她總是想起阿桑,想起他活著的樣子。她想起他們的第一次約會,那是一個周末,他們在江濱公園裡的月亮湖上約會。當他們坐在箭魚樣式的腳踏船里,撲通撲通地踩著水的時候,一枚從天空飄下的紫荊花瓣落在了李迅的鎖骨上,她輕輕一低頭,那花瓣卻滑到胸脯裏面去了。她伸手把花瓣拿出來,遞給了他。她當時並未察覺這有什麼不妥之處,直到她看到阿桑紅了臉,她才意識到這個動作蘊含著某種曖昧甚至色情。她不由得也臉紅了,突然就有了一種心動的感覺。
「你為什麼喜歡練習劈叉?」這個問題李夏想問很久了。因為他覺得劈叉太娘氣了,一直對這項運動及他的這位室友帶有偏見。
李迅搖頭,她哭了。
「對啊。」女孩說,「難道明天還會有校運會嗎?」
「可即使他最後做了那樣的事,我還是覺得他可愛。怎麼辦,我是不是不可救藥了?」女孩抱緊了雙膝,看著眼前靜幽幽的江水與嗚鳴的汽船。
「他好像對我有些敵意。」
「本來我今天也該上場的。」李夏說。
等了好長一段時間。突然,李迅氣沖沖地從廁所衝出來,在那三個光頭男人的桌子上抄起一個酒瓶,跑回了廁所。
「那麼一起去喝酒吧。」
據說動物們受到驚嚇時會做出一些非比尋常的九*九*藏*書事情,小時候李夏就親眼看見過一隻雞從一樓飛上了五樓。也許是最近颱風將要來了,動物們都很焦躁,所以這匹斑馬跳上馬路,還跑了很長一段距離,然後撞上了一輛公交車……總之,這匹斑馬死掉了,它的嘴巴從嘴角一直裂到了耳朵,就像一條苦瓜被人生生地撕成了兩半一樣,紅色的苦瓜肉啦、黃色的菜籽啦散落一地,非常慘。但是它的身體看上去很乾凈,皮膚光潔,毛髮一塵不染,多少保持著活著的尊嚴。很多人圍著死掉的斑馬看,大多是像李夏這樣穿著校服的中學生,他看了一會,便瘸著腿走開了。
「喂,做我女朋友吧。」對方說。
「在讀小說。看到你讀小說的樣子,就喜歡上你了。」
「死的時候,他和另一個女孩在一起。」
但是,現在他卻死了,死在了他們第一次約會的地方,和另外一個女孩在一起。那天晚上,月亮湖旁的「霹靂火的甜品店」失火,他和隔壁班的那個女孩也在那裡,女孩逃了出來,他卻葬身於火海。
李迅心中一驚,隨即明白過來那不可能是阿桑打來的電話。
「聽也無妨。」
鈴鈴鈴。
「本來一直好好地談著的,直到最後她說:他表白的時候,她答應了,所以死的時候他是她的男友,而不是我的男友。我一聽就火了,人都死了還爭風吃醋什麼勁啊!可是現在想來,我當時應該走掉的。我那樣做,跟她有什麼分別?」
「為什麼?」
「你不了解我的多著呢。」
「死的是我男友。」
「馬上就要美術聯考了,我報了廣州的一個考前衝刺班。」
「好。」女孩重複了一遍。
「你幹什麼?」李夏目瞪口呆。
出去買早餐的時候,李夏看到一匹斑馬被撞死了。
「我不知道。」
「有倒是有過一個。」女孩說,「我以前愛過一個男孩,後來他死了。」
電話那頭突然吼了起來,把李夏嚇了一跳。
「到底和她什麼深仇大恨?」
李夏重撥了過去。要是在平時,他還不至於這麼厚臉皮,如今可能是因為那幾罐啤酒溫暖著胃部的緣故,讓他樂於沉溺自己的魯莽。
李夏離開女孩的家,坐上了清晨的地鐵。呼嘯的風穿過空空蕩蕩的二號線車輛,列車不停地靠站又啟動,車廂里的人們漸漸多了起來。李夏以為這麼多年過去了,他早就忘記了李迅,可是如今那些記憶卻又一點點地回來了。
突然,下面的人群歡呼了起來——運動員衝刺了!就是在這個時候,女孩吻了李夏。也許她是被運動場上的氣氛感染了,或是出於某種溫柔的安慰,總之,她踮起腳尖,吻了面前這個男孩。他們的鼻尖碰在了一起,李夏看到女孩的睫毛咫尺之間輕顫。旋即,他也閉上了眼睛,下面傳來的歡呼聲聽起來像是為他們而歡呼。
「男友是怎麼樣的人?」
「可是我認識你。」
「當時太氣憤了,憤怒『嘩』的一下湧上腦袋,就什麼都顧不上了。」
李夏起身去街上的便利店買了半打罐裝啤酒,又走了回來。兩人一人盤腿而坐,一人抱膝而坐,默默地喝起冰鎮啤酒來。涼爽的風掠過江面吹來,令人感到無比愜意。
「昨晚給你說的,會替我轉告給那個女孩?」
「我只是不要別人同情我,說一些毫無用處的安慰的話。」
第二天早上,她來到教室的時候,看到阿桑的位置上放著一株百合。一株潔白的雙頭百合。同學們走進教室的時候,他們都瞥見了課桌上的花,但是誰都沒有說什麼。好像大家都有一種不約而同的默契,不在李迅的面前談論死去的阿桑,卻在底下竊竊私語。
晚上的時候,李迅正躺在床上攤開速寫本畫速寫。畫室的老師說她的速寫是她的瓶頸,若不多加練習,那麼今年還是考不上廣美。突然,有人叫她的名字,她才看到室友提著話筒在叫喚她。
「你愛過我嗎?」她仰起臉來問他。
「你倒是答應得勉強。」
「我們走吧。」李迅朝他喊。
「我們今晚去哪兒?」
「一個都不曾愛過?」
「公告欄上有你的大名,還有你的英雄事迹!」
她明白是那種惡作劇電話,便馬上掛了。可是對方卻又撥了過來,說什麼喜歡你啦想了很久才鼓起勇氣給你打電話之類的話。若是平時,她並不會理會這樣的無聊事件。可是今天的這個電話,卻像是天賜的福音,是迷途的梵鈴,是她重回現實世界的引路人。所以,那時她並非是想要去看運動會,只是覺得該出去走走,不若死的意味會重新將她籠罩。
「那是誰?」胖大嬸往宿舍里張望,「報上他的名字和班別。」
「難道不是?」李夏笑著問她。
「有心事?」
宿舍空無一人,他們都去參加校運會了。李夏從枕頭底下拿出Walkman,翻了幾張CD,最終放入了後街男孩的《黑與藍》,自從2001年他們又發了張精選集后,他們已經好幾年沒有出專輯了,所以他總是翻來覆去地聽這張《黑與藍》。
「你太倔強了,李迅。」阿桑看著她,眼中充滿了憐惜。
「不管怎九*九*藏*書麼說,待會要先到2棟的樓下,如果從504下來的是恐龍,就裝作不認識。」李夏想。可是,就在他要出門的時候,一個胖大嬸堵住了他的去路。
李夏與李迅走進酒吧,穿行在人群中尋找著座位。昏暗中,李夏感覺很多照面的人都向他投來了目光,後來他才明白那些人都是在看他後面的李迅,不過是順帶也瞟他一眼罷了。
「忘了也說不定。」
李夏伸手抱住女孩,沒有說話。
「現在?」
「要緊?」
「那麼……」對方太乾脆,李夏倒不知道該說些什麼了。
「怎麼,失戀啦?」一個室友問他。他右腿架在碌架床上,在練習劈叉。
掛了電話,李夏來到陽台上,對著鏡子往頭髮抹發泥,弄出一個既騷包又含蓄還帶點90年代復古風味的三七分髮型。雖然沒有見過女孩的模樣,而且她就這麼輕易在電話里答應做別人的女友,很可能是個平時沒人追的恐龍,但是約會的時候首先弄個髮型是每個紳士應該有的風度。
李夏走到宿舍樓前的公告欄,原來上面是他前日打電話到2棟撩女生卻撩到查寢的宿管的事迹,寫著「鑒於近期此類騷擾女生的事件頻發,特此公示,以儆效尤」云云。李夏也沒當回事,看過公告便回到宿舍睡覺了。睡到中午,他起床到食堂吃飯,與室友們一起打牌到下午。傍晚到時候,他想起了李迅,便撥起她宿舍的電話。
「今天是百合花大減價嗎?」李迅上前問他。
斑馬到底是怎麼跑出來的呢?大概是跳過動物園的圍牆逃出來的吧。
「小子,你是哪個宿舍的!」
簡直莫名其妙。不過一切都很莫名其妙,從打電話給她起,所有事情都變得莫名其妙起來了。李夏躺在宿舍的床上,嘆了口氣。
「下來吧,女朋友。有東西要送你。」電話那頭嬉笑著說。是昨天遇到的那個男孩,她幾乎都快忘了他了。
女孩小聲地說,李夏好像也沒法生氣下去了。
李夏點點頭,拉著她往外走。在一個過道上,李迅停了下來。「等我,我上個廁所。」她指了指過道里的廁所標誌,走了進去。
「我看了你在公告欄上的好事了。」李迅說,「你對我說的都是徹頭徹尾的假話對嗎?說什麼喜歡我很久的鬼話,我只是那個剛好被你撩到的女孩,對嗎?」
「要真打起來,真不知道會怎麼收場。如果沒死,倒是還有一點可以炫耀:和三個光頭三胞胎打架,最後全身而退。」
「就算不喜歡別人的禮物,也不該那樣對待吧。」
「不是,可以去便利店買酒來這裏喝嘛。不喜歡酒吧,那些煙味讓我窒息,所以剛才才叫你走的。」
「你怎麼知道我就是你要找的那個女孩?還是你對每個接起電話的女孩都說喜歡她們?」
「我剛才一定把你嚇壞了。」
「離開的人不會再回來。」李夏說,「有點悲觀的論調,但是事實大致如此。」
「我不想呆在這裏。」
「怎麼?你還想回去?」
「不是我。」
「劈叉。剛才就做了好幾個,心情好多了。」
「下來吧,我在你宿舍樓下了。」
「為什麼你能跟別的女孩在一起,我就不能?」
「我不信。」
他們在山坡上的一座六角亭上坐下休息。女孩終於沒有再追問,而是看下面觀眾席上熙熙攘攘的人群,還有在跑道上拼盡了力氣疾速賽跑的選手們。
「喂,做我女朋友吧。」一樣的開場白。
「媽的,你又是誰?」
李夏喝了一口酒,心裏大概猜到了七八分,「就是剛才在酒吧遇到的那個女孩?」
「你打錯了。」對方掛了電話。
「你是誰?」
「不是。」
這個是他們男生宿舍的老式遊戲,無聊的時候就打內線電話到女生宿舍,然後說一些惡作劇的話。宿舍的內線電話都是有規律可循的,88加上宿舍樓的棟數和宿舍號,就能撥通任意一間宿舍的電話。可是今天李夏撥了幾個電話都沒有人接聽——可能她們都去看運動會了,直到撥下第五個電話,終於有人拿起了電話。
「剛才是不是你打電話到女生宿舍調戲女生?」胖大嬸叉著腰,就像一座大山堵住了李夏的去路。她就是2棟的宿舍管理員,因為管理嚴格,人稱「鬼見愁」。
女孩嘆了口氣,「聽說了月亮湖甜品店失火的事?」
李夏驚醒了,問她是不是紫荊中學的學生,那個男孩是不是叫阿桑。彼此重提舊事後,他終於確認她就是當年那個被李迅敲了一記啤酒瓶的女孩。
「當真?」
「都是我的問題。」
「去廣州幹嗎?」
此後幾天,李夏又打了幾個電話到她的宿舍,她宿舍的人都說李迅不在。有一次,他在水房打水的時候見過她一次,他叫她的名字,但是她好像什麼都沒有聽到似的,徑自從他的身邊走過去了。
「醫院。」
女孩沉默。
「今晚陪著我,不要回去了好不好?」女孩小聲地說。
李夏與她沿著河堤走了一段路,然後從一處梯級走下河堤,走向江岸的沙灘。他們坐了下來,看著月色下的江水和夜船。過了許久,女孩終於平靜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