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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在十七歲的夏天

死在十七歲的夏天

作者:大頭馬
我痛苦無比。
最後一次模擬考試的時候,我出乎意料取得了一個還不錯的成績。當然談不上好,但看上去似乎勉強能考上一所大學。還不是最差的那種。父母高興壞了,「原本打算讓你沒考上就來幫我們開店,現在看似乎不用了。」我也突然覺得有些快樂。在高中痛苦的三年,我幾乎沒照過鏡子。我痛恨鏡中自己的那張臉。這時卻走進衛生間洗了把臉,抬頭看了看自己。我驚訝地發現我變了,我瘦了不少,這張臉比我想象中的自己成熟了許多,也不那麼像一個傻子了。
畫面中處在焦點位置那個短髮、把我們學校夏季校服穿得最帥氣的男孩叫吳廣廈,他周圍那幾個面目模糊、讓人過目就忘的傢伙你們不用記住,只用知道他們是我們學校最有名的校園地下樂隊「The Band」成員這個身份就好。他們當然也是吳廣廈最鐵的幾個朋友,記住這個身份,你就會理解為什麼此刻他們笑得那麼開心,因為你要是吳廣廈的朋友,你也會很難不高興。
「不,」我不得不又上前一步,好讓吳廣廈明白我是在和他說話,「我是說你,你有一個和弦彈錯了。實際上……」
他會在球踢出去的時候被正在講堂上方修葺這棟百年建築的某個角的工人,不小心掉下來的漆桶差點兒砸中,漆桶擦身而過,濺起來的油漆會在他右褲腳留下白色的一抹。他會皺著眉頭彎腰去檢查自己的褲腿。
他踩中了漆桶,向後滑倒。倒向那個石塊。
我出現了一點小小的混亂,為什麼我不記得這件事?還是說,由於吳廣廈的不願意承認,主動選擇性遺忘了這個細節?無所謂。總之,他還是重新修改了它。
如果你沒有想起來這樣一個人,那麼我建議你找出畢業照,挨個兒地檢視那上面的每個人,如果有一張陌生的面孔你怎麼都想不起來他是誰,那就對了。那個人肯定也是個傻子。
「可我父母……」
現在是5點10分,我的故事已經講得差不多了,再有幾分鐘我知道吳廣廈就會從講堂的後門走出來。我要救他。
我開始瘋狂學習,上各種補習班,試圖讓成績提高一點兒。我給每一個同學送禮物,請他們吃飯,提前告訴他們試卷的內容,想要贏得他們的好感。我每天早晨早早起來,跑五千米,希望能夠減掉一點自己的肥肉。我去理髮店讓髮型師重新給我換個看起來好點兒的髮型……
就是在這一刻,後腦和聯結頸動脈的部位會直接受到最大的衝擊,他會當場死亡。
還是說吳廣廈吧。此刻他們幾個在學校教學樓後頭廢棄的乒乓球台那塊兒笑得那麼開心,還有一個原因,今天就是我們在這個學校呆的最後一天了,再過三天,不管我們願不願意,都要赴高考的斷頭台。我說得可能有點兒可怕,不過我們那會兒不像現在,可以出國,可以學藝術,甚至可以不用上大學就開始創業。那是在2003年,除了高考,我們沒有別的選擇。對我這樣成績差勁的學生來說,高考基本上就是斷頭台。可吳廣廈呢?他肯定沒問題,拿過數學奧賽金牌,成績雖然不是全校第一,但考個Top 2基本就是板上釘釘的事兒。他是典型的那種學習和玩兒兩不誤的學生,除了保證基本的成績,他的時間都花在樂隊上了。哦,也許還包括和李亦寧談戀愛。今天下午第三節課結束,我們高三就會被召集到學校講堂,聆聽最後一次校長講話——誓師大會。
胖子準備走,可又轉身對吳廣廈說了句什麼。我沒能聽清,但我知道他說的那句話是什麼。
他的缺點我很了解,自大,衝動,魯莽,盲目自信,以及,他其實沒那麼擅長音樂這件事兒,他寫的歌是還行,但編曲著實差了一截。他們那個樂隊演奏的東西,在我看來也就是小孩子過家家,騙騙高中生還行,要拿出去演出就有些丟人現眼了。我會這麼說不是因為我嫉妒他,我嫉妒他很多方面,唯有這點我知道得很清楚,因為寫歌是我唯一擅長的事。曾經有一回,我路過教學樓後台那排石砌的乒乓球台,聽到他們在排練,我試著上前指出他們的錯誤,他的錯誤,「嘿。」我說。
「加油!為了我們共同的青春。」
就是此刻,那個足球果然飛了過來。我衝上前,抱住了那個飛來的足球。我接到了!
我不敢相信似的跳了起來,扔掉了那個足球,然後向吳廣廈走去,想要給他一個擁抱!
爭吵就是這麼發生的。她當然也知道我不會放棄保送的名額,可她也沒想到我竟然連一句安慰也沒有。是啊,我們已經在一起三年了。所謂的心跳和浪漫,都早已變成一種相伴相隨的尋常。隔閡其實早就產生了——
為了我們共同的青春。
幾分鐘前我已經從家裡出來,現在我正站在講堂後門的位置,從這裏我能清清楚楚地目睹吳廣廈是怎麼死的。
我趕到他身邊的時候他僅存一絲呼吸,似乎在喃喃著什麼,我俯身去聽,這才意識到自己戴著頭套!他就是因為我戴著頭套才被嚇了一跳!
「胖子,我覺得你可以試著考一下音樂學院的。」
為了我們共同的青春。
他看了我一眼,我們對視了兩秒——這大概是這輩子除了開學相互介紹的時候外我和他唯一對視過的兩秒。然後他微微一笑。然後他周圍的所有樂隊其他成員(也許還包括站在一旁看他們排練的幾個低年級女生)哈哈大笑。好像那個犯錯的人是我,而不是他,他們。
「同學。」我聽到有人在身後喊我。
我希望當我回首人生的時候不會因為做過什麼事而後悔,但不會因為沒做什麼事而後悔。
「我應該考不上吧。」
他會看見一個足球向自己砸過來,那是不遠處操場上的其他人不小心把球踢飛出操場的,他會有驚無險地閃避掉那個球,然後衝著操場上欄網裡頭的人一笑,撿起它,退後三步,抬起右腿,把球踢回去。
現在距離他們實施那個計劃還https://read.99csw.com有不到半個小時。我仍然呆在家裡,「你為什麼不去上學?」我其實挺希望有人這麼問我一句,我爸或者我媽,可惜他們總是每天很早就出門了——他們經營著一家早點鋪子,就在學校不遠的地方,賣完了早點,他們會接著賣點兒餃子麵條之類的小吃做中餐,晚餐也是一樣,鋪子往往會經營到深夜,因為學生下了晚自習,總會去吃點兒夜宵。這生意就可以從早做到晚。我從來沒去吃過,所以沒人知道那家頗受歡迎的小吃攤和我有什麼關係。我去不去學校,我父母不會知道。老師也不會給我家打電話。我猜我早就被世界給放棄了。就像我被數學、物理和化學統統放棄了一樣。我不是沒有上進心,也曾試著去報過補習班,可這都沒用。我知道那些複雜的公式對我來說,大概就相當於巴赫的琴譜對你們來說一樣:沒這個命。
在他們一起回家的路上,我偷偷尾隨在他們身後,想要找到合適的機會衝過去給吳廣廈製造一個難堪,但就在我的右手偷偷抓起口袋裡的那把玻璃彈子接近他的時候,卻被在校旁邊開小吃鋪的我爸撞見,硬是讓我趕緊給那段時間在醫院掛吊針的我媽去送飯。
「你呢?」
當我坐在班級最後一排看見他走進教室,帶著清爽的陽光,一塵不染的校服,嘴角的微笑,同每個新同學打招呼,我才大夢初醒般目瞪口呆。
而且我那句話還沒說完,「你有一個和弦彈錯了。實際上我覺得這個和弦就不該這麼寫。」我把那首《虛空雷神獸》的樂譜修正了一遍,趁沒人注意時塞進了吳廣廈的桌洞。我估計他不會看的,就算看見也只當是不值一提的玩意兒隨手扔了。
他們說的我乾的那個蠢事是當我決心追求李亦寧之後乾的無數件蠢事中的一件,只有那一件被他們目睹了。當時我試著寫了一首歌,準備在李亦寧生日那天彈給她聽。我事先練習了一個月,還準備了一系列「驚喜」。只是沒想到當我趁著吳廣廈還沒下課,提前塞了張紙條在李亦寧的課桌里,告訴她「有人放學后在講堂等你,有東西想給你看」,走進來的卻是李亦寧……以及The Band的瘦皮和花花。而當時我正在講堂里準備好彈那支曲子,誰想紅棉琴偏偏在那時出了問題,六根弦一根接一根地崩斷,我的嗓子也突然啞得跟公鴨似的,那首歌唱起來有多難聽你們可以想見。瘦皮和花花已經開始瘋狂大笑,李亦寧還算有耐心聽我唱到了最後。原定此時會響起的禮花炮沒按照預想的那樣綻放五顏六色的碎紙片,而是噴出了各種顏色的顏料,還好全噴在了我身上。饒是如此,也嚇得他們尖叫不已。而最後落下來的條幅,上面本應寫著「李亦寧,祝你生日快樂」,卻直接掉下來砸中了我。當我暈暈乎乎恢復反應,想展開條幅時,她早已被那兩人拉離了現場:「一個傻子,竟然還想玩音樂?」「太危險了!我們快走。」所有的驚喜最終果然都變成了「驚喜」。
我做出了一個決定。我決定最後一次反抗命運。我希望當我回首人生不會因為沒做什麼事而後悔。

1

「我覺得上了大學我肯定會談很多戀愛,樂隊的事嘛……等我再遇到個你這麼好的主唱再說吧。」花花說。
於是我在默默努力和忍受著毫不費力地當著人生贏家的吳廣廈的光環中,蟄伏著。我相信只要我繼續這麼努力下去,總有一天我會奪回屬於我的一切。就這樣,不知不覺,我竟然度過了三年。
我回頭,然後就看見了她。她在那時和我在開學典禮上頭一次見到她、和我現在記憶中的她、和我在那三年坐在教室角落視線斜角直線最遠處在窗邊被光籠罩的她,都沒什麼不同。每次見到她的時候,我的心跳都從未低於98次/分鐘。這次也不例外。她非常溫柔地遞給我一張傳單,淡藍色的,是由她自己設計的,「同學,」她說,「下周樂隊有個小型演出,來看呀。」她衝著我一笑。
我最終明白了,就像我之前做的那些想要改變未來的事情一樣,我恐怕也無法改變吳廣廈和李亦寧終將在一起的命運。
可能沒有一生那麼久,畢竟我和他認識也不過就是高中三年,我知道他是誰,但他可能從來都沒記住過我。很難說我們認識,只能說,我曾經是他的同學。如果說我們之間唯一有什麼聯繫的話,我們追求過同一個女生——這麼說不太準確,實際上我追求李亦寧的時候,她已經是吳廣廈的女朋友。他們感情很好,甭管是誰都看得出來,他們正在相愛。我知道我試圖去破壞這個關係,與其說不道德,不如說是自取其辱。如你所見,我失敗了。
曾經那些讓我安心玩傻子這個角色的美好記憶的安寧,在我目睹著那些記憶在我面前重新上演的時候全都變成了瘋狂的嫉妒和不甘。憑什麼那個人此刻取代了我?!那個校園明星、老師的寵兒、呼風喚雨的傢伙明明是我啊!那個聰明的頭腦和橫溢的才華,明明是我擁有的啊!還有……還有……那個有一頭長發和靦腆的笑容,只要路過她就會被她身上散發出的混雜著洗髮水和青草地氣味所打動的女生,是我心跳的頻率,和我刻骨銘心的眷戀。而我只能眼睜睜看著那個全然陌生又無比了解的另一個我,牽著她的手,在校園裡徜徉每一處隱秘的小路,製造著對他們來說全新的此刻。和她的記憶是我作為吳廣廈的記憶里最清晰的那部分,我深刻地記得他們是在什麼時候交換了第一張紙條、什麼時候開始不約而同一起回家、什麼時候在天文台一起觀星時交換了秘密的願望,又是什麼時候擁有了那第一個吻。
她生日的那天我知道吳廣廈其實什麼都沒準備,甚至連一個蛋糕都沒有。我這才準備了那一系列的驚喜。我read•99csw.com還去做了許多吳廣廈沒有做但應該去做的事,比如,陪她去電影院看《指環王3》,在她生病發燒沒能參加最後一次春遊的時候給她製造一些小小的快樂,當吳廣廈早早結束了自習得回家干別的無聊事已經不再和她一起放學回家的時候,繼續陪她一起回家。
直到我父母咬牙出了借讀費讓我念了那所高中——我本來以為他們在經受了股災的洗禮后不會再出這麼一筆錢,可他們大概還是比我想象的對我有所要求,我和吳廣廈的命運線終於交叉了。
我有一把很破的吉他,是我爸傳給我的,紅棉。估計你們都沒聽過這個牌子。不去學校的時候我就會在家一個人彈這把琴。和吳廣廈用的那把馬丁比,音色當然是差了不止一個檔次,我也不想催眠自己音樂技巧和愛音樂的心遠比裝備重要。沒得比就是沒得比。哪怕我琴彈得比吳廣廈好再多,沒他那張臉、沒他的好人緣、沒他那個命,我也沒法讓人看到這一點。大家只會視而不見。「喲,想不到你也會彈琴?」曾經有次我留在班裡一個人打掃衛生時,忍不住偷偷摸了兩下吳廣廈放在教室後頭那把琴——那天他忘了帶回去,The Band的胖子回來幫他取時正好撞見我在彈。其實我挺了解這胖子的,他也是個真正愛音樂的人,所以這才聽進去了我的琴音。「沒,我就是隨便彈彈。」我把琴還給他,然後匆匆走了。過了好一段時間,這胖子才會在一次他們的聚會上提到這件事,「你們知道那個傻子,其實他會彈琴嗎?」「哪個傻子?」花花會問他,「就是那個,前一陣老給廣廈使絆子的那個。」「哦,就是想追李亦寧的那個?」瘦皮問。「啊?他還想追李亦寧?」胖子問。「是啊,太可笑了。我都不知道他是故意的還是……」「所以才說那是個傻子嘛。」「你們聊什麼呢?」吳廣廈回來了。「沒什麼。」
就是在這一刻,後腦和聯結頸動脈的部位會直接受到最大的衝擊,他會當場死亡。
你大概已經了解了一些吳廣廈,他除了聰明幽默,長相不俗,成績優異,人緣好之外——他是個很少感到憂慮的人,他幾乎總是快樂的,他的生命力是那麼的旺盛,熱愛一切事物,讓人很難相信他會在17歲這樣一個年紀突然死亡。誰都不相信,包括我。但即便知道了他會死,我也還是嫉妒他。我嫉妒他的一切,他的女朋友,他的樂隊,他與生俱來的好腦子,他的光環——他的光環讓人很難不去注意到他,也讓人很難發現其實他也是一個有缺點的人。
我繼續陷入一天又一天痛苦的折磨中。慢慢地,我放棄了破壞的念頭。如果不能破壞他們,我何不努力改造自己呢?
「他們有沒有見過你打鼓?」
我怨恨。我怨恨遊戲的設計者如此安排。我怨恨而喪失了理智,我想要奪回屬於我的一切。可我該怎麼做呢?
就是在那一刻。
我試著去破壞。在那節我知道他們將交換紙條的生物課上,我冷眼看著他們交換了眼神,我知道她將首先遞過去那張寫著「你愛看什麼書?」的紙條。我等待。等到吳廣廈寫好那張寫有答案的紙條搗搗同桌的胳膊,準備傳回去時,大聲舉手喊道「老師,有人不專心聽講」。可那天生物課老師竟然沒戴她的助聽器,愣是沒聽見我的話。我的喊叫只是讓吳廣廈的手遲疑了一秒,紙條就接著被順利傳了回去。
「誓師大會的時候家長不是也來嗎?到時好好發揮,讓他們見識一下,自己的兒子是個天才!」
胖子也走了之後我聽見他一個人彈起了那把馬丁,還是那首《虛空雷神獸》,我驚訝地發現他修正了彈錯的那個和弦——他重新寫了它,不,他應該是看到了我寫的那版樂譜,而採用了我的版本。
我先是一愣,然後默默點了點頭。然後是一段沉默。然後她說,「那我們以後呢?」
直到高三下學期,那天我看見了吳廣廈和李亦寧爭吵的那一幕——在我是吳廣廈的日子里,我從來也不曾料想到每天放學的時候,在我和李亦寧回家的路上,後面一直都暗中尾隨著另一個人。我突然想起來了,為什麼我會把這段記憶抹去?為什麼我會以為我和李亦寧一直都感情很好?並不是這樣的。
再過一會兒,當他和夥伴們在講堂後台布置好一切,伺機待發的時候,他會和同伴們打個招呼,讓他們按計劃準備就緒,然後,他會一個人從講堂後門走出去,掏出Walkman和那盤磁帶聽一會兒——
嗯,我是一個傻子。如果你仔細回憶,你會發現在你呆過的每個班級,都有這麼一個不起眼的同學,成績差,沒有朋友,沒有興趣愛好,不擅長任何一件事,老師從不會讓他回答問題,相貌與其說難看不如說你從來就沒記住過他的長相,他總是舉止怪異,在任何一個集體活動都會被排斥在外,沒有人願意和他說話,哪怕他偶爾會冒冒失失地突然冒出來和你說上一句聽著莫名其妙極了的話。「那個人是個傻子。」在你們極少數會提到他——比如對轉校來的新同學介紹班級情況時,你們會這麼告誡新同學,「離他遠點兒。」
而我會知道得這麼清楚,是因為我就是這麼死的。
他會因為被流淌到地上的油漆滑了左腳而失去重心向後倒去,又因為纏繞在身上的耳機被束縛住了手而無法抓住講堂台階邊上的扶手,直接倒在後面那個凸出來的尖銳的石塊上。
所以今天的課我壓根就沒去。
我看見血從他的腦後流出來,順著石頭縫流到了地上,然後緩緩蔓延爬行。
「所以你們以後都準備怎麼辦?」我聽見吳廣廈問。
我突然感到非常想哭。我想抱著吳廣廈大哭一場。所有的怨恨和嫉妒都在此消解,我意識到我不是討厭吳廣廈,我是非常地喜歡這個人,不管他的優點還是缺點,我都統統接受。我只是非常非常的孤獨,我是多麼的想和吳廣廈九_九_藏_書坐在一起像好哥們一樣聊聊天啊!我想告訴他,你曾經做錯過什麼,你又用你的熱情影響過別人什麼,你的青春曾在誰的心裏劃下過陰影,又像燈塔一般為誰指明過陸地的方向。
我看了眼表。5點21分。
嗯,吳廣廈就是我。或者說,吳廣廈就是上一世的我。

3

對,我今天要說的這個故事就是有關吳廣廈的,關於他為什麼會死、又是怎麼成為我們學校永遠的傳奇,還有,他短暫而燦爛的一生。
我明白它回到了吳廣廈的手裡。
我知道屬於作為傻子的我的機會來了。在此之前,我和吳廣廈從不正面接觸,即便我在他周圍晃悠,他也從來不曾注意到我的存在。我也無意再爭奪他命運中那些無可更改的東西。三年讓我的心態平和了很多。我已經知道吳廣廈身上那些光環下的東西,他其實並不像我過去的記憶中那麼完美。他的缺點幾乎和他的優點一樣多。我不再羡慕他什麼了。我也開始慢慢覺得傻子也沒那麼糟,我甚至開始感到些許的自信。
就是在那一刻。
直到。
我終於明白為什麼自己到了下一世會帶著這盤磁帶了,這是上一世的那個被我所忽略的傻子放回到吳廣廈的屍體手中的Walkman里的。那個傻子希望無論吳廣廈的這段記憶美好還是糟糕,都能夠帶到下一世去。因為他想永遠地記住一些什麼,他的愛情,他的友誼,他的人生。
「不知道,我可能會復讀,下一年我得專心了。」瘦皮說。
「胖子?」
我得到了夢寐以求的學校的保送名額,而李亦寧,以她的成績來看,雖然也會考上一個不錯的大學,但她肯定無法和我去同一所大學。我和她都深知這一點,可從來都沒有點破過。直到高考不斷逼近,她的心理壓力越來越大,尤其是在倒數第二次模擬考試中發揮失常。那天她終於忍不住了,「我們不會去同一所大學的對嗎?」
我衝過去想要攔住他,可來不及了——
吳廣廈在做任何重要的事情之前都有一個小小的習慣,無論是在他去考試還是參加比賽的時候,他都會用自己的Walkman聽一盤磁帶。那盤磁帶是李亦寧送給他的,裏面灌錄著她喜歡的歌。那時他們還沒有確定關係,只是每天會不約而同一起散步回家,有一天李亦寧塞給他的。那段路每次都是他推著單車,她掛著耳機。有一次他忍不住問她,「你在聽什麼?」那時他們還不熟。所以當李亦寧沒說話,而是直接把耳機塞到他的耳朵里,手指又不小心碰觸到了他的耳垂時,他的臉一下子就有些發燙,心也不可抑制地狂跳起來,緊接著他就被拉赫瑪尼諾夫第二鋼琴協奏曲覆蓋了。他說不清那天是拉赫瑪尼諾夫還是因為耳垂和指尖的相碰,導致他不由自主地拉住李亦寧彎腰獻上了他的吻。總之,這之後,那盤磁帶就成了他做重大事情之前必須要聽一小會兒的定海神針。
5點19分。我看見他了。他走了出來,掏出了Walkman,戴上耳機。
這得從吳廣廈的死說起。
我終於明白了,我只是在減輕自己的內疚和悔恨。其實不管我怎麼做,都沒有人注意到我的努力。

2

噩夢到此時才真正開始。
我嚎啕大哭,「吳廣廈,是我。對不起!」
一開始我感到難以理解,繼而是興奮。如果說每一世的遊戲內容都一樣,那我就是知道未來的人了!我慢慢看著世界上那些大事在我身邊、在電視上、在人們的口耳相傳中逐一再次上演:2001年9月11號那天,在那兩架飛機撞上紐約的世茂塔之前,我就在班裡黑板上寫下了此番預言。可是在同學們看到前就不知被誰擦掉了。同一年,滬指從2245點猛跌至1514點,股市一片滑鐵盧。我試著警告父母在那之前就把股票賣出,可他們只是當我的話是小孩的胡言亂語。還有,那會兒我們市發生了一起系列割喉殺人案,殺人犯流竄了一年,才在南方某個小城被抓住,在那之前通緝令上的照片完全搞錯了,是另一個人的臉。我去派出所指出這個錯誤,可……你知道的,他們又怎麼會相信呢?
吳廣廈,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
那盤磁帶在我和吳廣廈再次相遇之後就找不到了。
下一步是,漆桶。當它掉下來的時候,由於吳廣廈沒有退後去踢這個被我抱住的球,漆桶只是在他身後幾步遠的地方倒地。吳廣廈仍然站在原地,沉浸在音樂聲中。
「我……我不知道。」
這就是我為什麼討厭他的緣故。
那是我和吳廣廈唯一一次說話。他其實壓根就沒把這件小事放在心裡,你看,就算我指出了他的錯誤,他也沒有氣惱或是嘲笑我,他總是很有禮貌,就算是我後來做出了很多更過分的事,比如,為了追求李亦寧而干出的那些蠢事,他都沒有往心裏去,他甚至都沒有注意到。我相信就算是我直接衝著他給他一拳,他也會阻攔住要幫他的哥們兒,「我沒事,別這樣,算了吧。」然後拉起揍了他一拳卻被反彈倒在地上的我,「怎麼了?是不是有什麼誤會?你沒事吧?」然後哈哈一笑,就把這事兒拋在腦後了。他是那麼的豁達,儘管他這一份豁達是因為他的人生總有更重要的事吸引他的注意,他從不計較這些小事,像我這樣一個不起眼的傢伙,他就更不會和我計較了。
我已經說了很多,現在是5點整,我不剩多少時間了。所以我得抓緊跟你們說說吳廣廈是怎麼死的。
我擦乾眼淚,站起來,平復了一下心情,深吸一口氣,然後從講堂後門走進去。我拿起了吳廣廈靠在後台的那把馬丁,重新把頭套戴上。戴上頭套的時候,我發現口袋裡鼓鼓囊囊似乎多了個什麼東西,我掏出來一看,是那盤磁帶。
每一世都有一個吳廣廈,也有一個傻read.99csw.com子。吳廣廈的下一世永遠是傻子,這是兩個註定會循環迴繞的角色,這是這個遊戲的一個小Bug。
「沒有。」
我是死了之後才發現原來世界是這麼運轉的:在這世界上,每一世的內容都一樣,就好像一個大型RPG遊戲,這遊戲自然有無窮多的副本,無窮多的支線,無窮多的劇情。可所有的內容都是恆定的,就是一盤遊戲而已。當你死了之後,你就會跳到遊戲的一開始,隨機分配到另一個角色,開始一個新的命運。當你玩這個角色時,這個角色的人生就是你的遊戲主線。
我勉強從吳廣廈的記憶里找到了這個時刻:當時「我」走到最後一排和那個胖胖的髮型有些可笑的男生說「你好,我叫吳廣廈」時,他像個傻子般看了我半天,然後搖搖頭,說,「不,我才是吳廣廈。」
他看見是我的臉,有些困惑,然後慢慢露出了笑臉。我聽見了非常虛弱的一個聲音,「管若誠,是你啊。」
我死了。我又再次活了過來。我從一個嗷嗷待哺的嬰兒,慢慢長大,熟悉了我的家庭,學習認字,上幼兒園、小學,然後是初中。生命起初的那些年,我就像一個真正的新生者一樣長大成人。我沒覺得自己的生活有什麼不對,除了我知道自己相貌普通,小學時就開始不可遏制地發胖,缺乏體育能力,掌握不好數學題,到初中就戴上了眼鏡,也因為性格內向而沒什麼朋友外,我覺得一切都還可以。那時我還沒有被人當成傻子,大家只是覺得這是位稀鬆平常的孩子。我這一世的父母對我要求不高,他們除了不太有時間關心我,就只由著我平庸。我只是一直隱隱覺得有什麼東西在我腦中亂竄,直到有天我在家裡翻出了那盤磁帶。當拉赫瑪尼諾夫的鋼琴曲在我耳畔響起的時候,我此生的噩夢就開始了——
「加油。」
校園回蕩著我的哭聲和一聲聲的「對不起」。
我就是這樣一個傻子。我這樣的傻子除了被同學們長大后永恆地遺忘,還有一種命運,就是在若干年後的同學聚會上突然出現,成了一個有份還不賴的工作、帶著位還不錯的妻子,可以禮貌待人,並且假裝曾經也是班級一分子和大家追憶校園生活往事,彷彿那份回憶和大家沒什麼不同的,正常人。這時就會有一個還記得我曾經是誰的同學端著酒杯沖我欣慰地一笑,「你變成了一個正常人誒。」我會也舉起酒杯和他碰一杯,「誰又不是呢。」我們一飲而盡,彷彿多年前那些敏感和不堪,也隨著我們的青春永遠地消失了。
但我知道這場誓師大會不會順利進行,在進行到十分鐘左右,也就是5點20分的時候,The Band里叫花花的那個女鍵盤手會負責拉起講台上酒紅色的簾幕,樂隊的所有老哥們早已一一就緒——他們一向管自己使的那些傢伙叫老哥們,吉他手、貝斯手、鼓手會滿臉緊張而亢奮地站在那裡,而吳廣廈呢,會很酷地抱著他最喜歡的那把吉他站在舞台中間。他們會在那裡演出他們自己的歌,如果我沒記錯的話,那首歌的名字叫做,《虛空雷神獸》。
他們閑聊了一陣,就各自散了。胖子正要走出教室,吳廣廈又叫住了他。
吳廣廈回頭看著花花和另一個吉他手——他叫做瘦皮,用眼神詢問,你們誰彈錯了?
我沒法趕走操場上踢球的學生,也無法讓講堂上的建築工人停止施工,我知道這些都是徒勞,包括那塊我無法搬動的石頭。我只能等在這裏,在那一刻到來前阻止事情的發生。為了不讓他看見是誰救下的自己,我事先戴上了一個布老虎的頭套。
我似乎聽見了講堂里傳來有節奏的鼓點聲。我知道這是胖子他們在發出信號,演出開始了。
這就是此刻他們在那裡笑得如此開心的真正原因。現在是下午第二節課課間,再過一會兒,他們就要開始按計劃執行他們17歲最後一場瘋狂的鬧劇。實際上,今天的課已經沒什麼內容了,每節課的主題都是憶苦思甜、揮手告別、美好祝願。
現在,我是為了上一世自己沒做的那些事而試著去做些什麼。
當我從吳廣廈的命運主線里Game Over之後,我被分配到的新角色是,傻子。我不知道這個遊戲的設計者寫的代碼出了什麼Bug,讓我接連玩的兩個命運線竟然挨得這麼近。近到我幾乎是眼睜睜地看著另一個玩家在我面前扮演我上一世的角色,上演一出出我如此熟悉的劇情,擁有一段我永遠不可複製也不可再來的美妙人生。也許你會說,吳廣廈死得這麼早,有何美妙可言?可你不會知道,吳廣廈短暫的一生是那麼的愉快,充滿了那麼多閃閃發光的記憶,擁有那麼多朋友,還有那麼多和李亦寧共同走過的軌跡。即便我明白對我來說,此生這位傻子的命運才是我的主線劇情,可有吳廣廈的人生記憶做對比,我知道,他才是永遠的主角。而我,只是一個無名之輩。一個,傻子。
我不知道這個遊戲的設計者寫的代碼又出了什麼Bug,他們會讓上一世的記憶隨同那盤磁帶一起留給了這一世的我。我開始慢慢想起我是誰了——我曾經是誰。這些混雜模糊的記憶讓我真正蘇醒,但這時我都還沒有意識到吳廣廈和傻子有什麼關聯。因為那個吳廣廈的記憶里,實在是沒有傻子這位人物的存在。
當時我還沒有氣餒。如果我知道這一切都是徒勞……如果我知道這一切都是徒勞,也許我還會再這麼做一次。我希望當我回首人生的時候不會因為做過什麼事而後悔,但不會因為沒做什麼事而後悔。
這份記憶我會替吳廣廈記住,這不是他一個人的青春,而是我們共同的青春。演出結束后我會提前溜出講堂的後門,把那盤磁帶再次放回到Walkman中。然後,不管能不能玩好它,我會繼續按照這個傻子的命運線玩這一盤遊戲。這個傻子的角色名是,管若誠。
我向著亮光處走去,那裡是聚光燈所在的舞台,從https://read•99csw•com此刻開始,吳廣廈的記憶中止了,他不知道這場演出將會多麼的精彩,我會以他的身份替他完成這個演出。不會有人知道是一個傻子替他完成了對自己青春的祭奠。他將作為一個傳奇永遠地活著。
慢慢地,我發現知道了未來的一些事情,並不能改變命運。而我的這些行徑,讓我逐漸被大家當成一個瘋子。嗯,他們還沒覺得我傻,只是覺得這孩子總是會說些誰也聽不懂的莫名其妙的話。
「別說了。」他笑了笑。我聽見他最後說的話是,「為了我們共同的青春。」
「不,你是我見過最有天賦的鼓手!肯定可以的。」
這些事有些我是明著做的,有些是暗中進行的。我後來發現那些明著做的事總會意外弄巧成拙,只好不斷調整策略,不動聲色地去做。可它們對李亦寧其實沒什麼影響,只有我知道每天放學她是平安到家的,可這並不能減輕她心中的孤獨。我看到她獨自回到家門口,偷偷擦眼淚的情形。我衝動般想要上前遞給她一張紙巾,卻被樹枝勾住了頭髮,差點摔了個跟頭,起身時她已經上樓了。
李亦寧發傳單給我的時候,我看到了她眼中的疲憊。我知道那段時間吳廣廈其實都沒怎麼在意她,她還是無怨無悔地為樂隊做義務勞動。那一刻,不是我痴心妄想想要讓李亦寧愛上我,而是,我想為她做點兒什麼。
為了我們共同的青春。這句話好像再次喚醒了我的某部分遺忘的記憶,我突然想起來吳廣廈是為什麼如此看重這個惡作劇了。他知道自己被錄取的是物理系,以後的道路怎麼走都不會再和樂隊有關了。他也知道自己和李亦寧的未來,也知道自己沒有做好一些事。所以他打算用這最後一場演出來表達和挽回一些什麼。也許還有,鼓舞。也許還有,告別。也許還有,懷念。
本文特別感謝arlo提供的故事靈感。
我發現,儘管我必須很艱難很艱難地去改變自己,但好像還是有那麼些效果。考試進步了十分,減肥減掉了十斤,髮型雖然看起來還是無可救藥的可笑,但那也是另一種可笑。我改變了自己一點不是么?儘管只是一點點。
「你們,你有一個和弦彈錯了。」我說。
不,我才是吳廣廈。我才是那個「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的吳廣廈。我不是一個傻子!
只有她不會叫我「傻子」,儘管她也不知道我是誰,不過我已經很感激了。其他人要麼就是喊我傻子,要麼就是喊我「喂」。沒有人知道我也是有名字的。
那天我在教室外頭聽見The Band他們商量誓師大會惡作劇的時候——其實我知道他們那個計劃的詳細內容,每一步我都很清楚,但我還是莫名其妙停住了腳步。
我只是讓他的死亡推遲了一分鐘,一切還是不可避免地發生了。
我獃獃地跪在地上,看著他闔上了眼睛。
我帶著吳廣廈的前一世記憶,雖然我知道在那輩子里,我有許多天生的優等裝備,而且它們不隨著記憶在這一世同樣賜予我——我不知道吳廣廈在上學時為什麼做那些題目會毫不費力,為什麼不會因為同樣的小事而鬱鬱寡歡,為什麼能夠大胆和喜歡的女孩說話,但我除了有一些羡慕之外,也沒什麼好太過哀嘆的。畢竟人是平等的,我玩過了那支Easy模式的副本,再玩一個Hard模式的好像也沒什麼不公平。也許下輩子我玩的是超Easy模式的王思聰也沒準兒呢。
就是在那一刻。
「怎麼了?」那個叫胖子的鼓手停了下來。
我相信儘管當時他沒覺察自己的這個錯誤,往後總有一天他會發現的。往後總有一天。
至於我是怎麼知道這一切的——
那次路過他們樂隊的排練,我實在是有些無法忍受吳廣廈彈著錯誤的和弦還志得意滿的樣子,才忍不住指出了他的錯誤。他的反應我自然是知道的,可以另一重視角看著他滿不在乎地微微一笑時,我還是感到有些惱怒。為什麼我曾經竟是那樣一個目中無人的人?!
他竟然知道我的名字?!
他們沒聽見我的聲音。我不得不提高了音量,「喂!」
「嗯,我知道了。」
「我不知道。」我說。
好在那盤磁帶我已經反覆聽過成百上千遍,裡頭的每一首曲子我都知道。MP3出現的時候,我央求父母給我買了一個,最小容量,剛剛好能放進一盤磁帶的內容。那是我唯一伸手向父母提出過的請求。我把那些曲子拷貝到了MP3里。高三的最後一段時間,我沉寂了。或者說,我放棄了。我必須接受命運的安排,接受吳廣廈這個人的生命和我其實只是兩條平行線,它們永遠無法交叉。
在天文台,我提前一天溜進去把天文台的望遠鏡砸了。但第二天學校竟然引進了更高倍數的望遠鏡,我無奈地看著他們走進天文台,站在黑暗的角落裡氣得渾身發抖。
並且我發現,其實傻子也不完全是一無是處。當我翻出父親的那把紅棉時,厭惡和驚喜同時跌宕讓我猶豫了一會兒,只是一小會兒,等我彈起那把琴的時候,我就知道至少有一點是屬於我的,音樂才能,以及交織著上一世的和這一世的對樂曲的渴望。我開始想吳廣廈是多麼可笑和自大,竟然會把自己的樂隊取名叫「The Band」。我曾經是多麼無知和狂妄的一個人啊。
可就在這時,他看到我卻好像吃了一驚,見我向他走去,不禁後退了幾步。我連忙大喊讓他別往後走,他卻聽不見似的——他戴著耳機,當然聽不見!我心想自己怎麼會這麼蠢。
這麼說,我成功了?!
吳廣廈就是這麼死的。一個意外。一個看似意外實際也是意外的意外。一個誰都不願意承認也無法相信的意外。一個小小的意外。沒有任何錯誤,沒有任何人在此過程中可能承擔責任——甚至包括那名建築工人,因為後門本來是被攔住的。如果不是因為吳廣廈他們的惡作劇行動,不會有學生靠近這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