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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馬燈

走馬燈

作者:滕洋
其間,她站在陽台上抽煙,手裡拿著整理龐城留在家裡的東西時發現的信。電視里滾動播放當日財經、體育,以及社會版中一個對生活絕望的人路過某戶人家順便殺了那家的主人——唯一的原因只是因為自己沒有勇氣自殺。曾經的每個晚上,她很愛和龐城一起看這種節目,一邊吐槽一邊看,模擬著未來生活的狀態。她曾覺得很幸福,現在,她努力回想,龐城只跟她說:「那,再見。」明知不會再見了,還「那」個屁。感情嘛,就是這樣,在一起在一起,同進同出同床共枕,但真的就在一起了么?再深的擁抱、親吻,不也還是兩個人么?
汪歡實卻說:「就算回到當初我也會買冰淇淋不買畫的,那天是我們的初吻耶!」
第七天,她告訴汪歡實,她已經不想死了,就算龐城離開了她,她的人生也還是要繼續。
「你不覺得我是個很有想法的年輕人么?」汪歡實突然問她。
第四天,汪歡實教她打網球,她汗都沒出,汪歡實撿球撿到腰肌勞損。她想,她會堅持打網球,很多人在生命里來來去去,總要留下一些什麼,比如,龐城留下了一段感情。
這會兒,龐城已經走了,帶走了一隻行李箱,一隻登機箱。六年情感,只值這麼多,壓縮起來,一個立方不到。
馬上汪歡實就意識到自己說錯話:「我聽錯了,他一直一個人在家,對你很忠誠,沒有其他人……對不起。」
「嗯?」她走神了。
這種事,她身體力行過。大學畢業時,龐城帶她想回家鄉過安穩日子,她卻想要出國再讀書,提了分手卻在臨走前後悔了。當時的她幹了現在的她不同意汪歡實做的事情——她在龐城樓下擺了蠟燭求複合,她愛的龐城在所有圍觀群眾大喊「在一起」的氣氛中同意放棄家鄉的工作。最終,她沒出成國,龐城為了她飄在了北京。於是,後來的每個不美滿,她都背上沉重的枷鎖:假如當初放他走,她和他的人生會不會好一點。
他說:「這世界上再濃烈的情感也不該逾越作為人想要活下去的本能。」九-九-藏-書
第五天,汪歡實送給她一本食譜,叮囑她即便他離開,她也應該好好照顧自己。
第六天,他們坐在陽台上,喝了一瓶紅酒,看了一次日出一次日落。
她怔怔地看著對方,突然爆發了:「憑什麼就不能呢?計劃了結婚計劃了旅行,為一個人計劃了一輩子,那個人卻退出了,我憑什麼不能改變自己的人生呢!」
地上散落著她沒清理完的東西,汪歡實撐開門,硬擠進來:「我禮拜天聽到你和你男朋友吵架,他是不是又欺負你了?他……」
他們去了音樂節,在下著雨的大泥地里,跟台上的搖滾歌手一起不要命地呼號。汪歡實幫她買了一雙人字拖,她把人字拖套在高跟鞋上,給自己弄了個撬——她死都不願脫下自己的高跟鞋,對的!她本來準備穿著這雙鞋去死。於是推電動車的青年帶著穿撬的女人,漫步雨中的音樂節。她想起多年以前,她和龐城也一起去過音樂節,他們租了帳篷、擠臟廁所、穿海魂衫回力鞋。她想當時也是高興的,主要是窮開心。
回去的路上,她和汪歡實從愛情聊到了死亡,汪歡實說她「解high」——稍微大個幾歲就能裝尤達大師、心靈雞湯。她恍然明白,自己已經變成當初自己厭惡的「過來人」。
當你失去他(她)時,你怎麼辦呢?年輕時不懂得的裝逼道理,在某個時刻會忽然醍醐灌頂:比如,每個人都是一座孤島,終將一個人來一個人走。新聞里每天都在上演孤獨的故事:那個因為門沒關好無辜被殺的人,也有摯愛的家人,但最終只能獨自面對生與死,他在自己家裡被殺,兇手甚至不慌不忙地用他的菜刀把他分裝進他的行李箱。可就算,臨終環繞身邊的是親人又能怎樣?他們握著你無力的手,溫柔地鼓勵,你也終將獨自面臨最後的白光,走馬燈一樣閃過你的一生。
汪歡實喋喋不休地說下去,絮絮叨叨地塞滿兩人之間所有的尷尬,她含糊地點頭,還是哭得不可抑制,失戀多像一語成讖啊,無數次的問對方會不會因九*九*藏*書為另一個人離開自己,當時的龐城都斬釘截鐵地說不會,可走的時候還是毫不留情。
她想想也是,死都不怕了,還有什麼好怕的。於是,北京東三環的輔路上,他們踩著電動車超過了行人與自行車,超過了奧拓和蘭博基尼,她覺得穿著Lanvin套裝和YSL高跟鞋坐在汪歡實的某寶大王牌電動車上的自己,有一種特別後現代的拼貼感。
她反問:「難道要隆重到盡人皆知、道德綁架么?」
龐城嘆了一口氣:「你知道那天晚上我蛋都染成藍色的了嗎!」
實際,誰也沒有變成誰。
汪歡實最終沒有等到他的女孩,那女孩早已出門旅行了,走時沒有通知他,甚至換了手機號。汪歡實還想挽回,她卻力勸年輕的男孩:
「為另一個人改變自己的人生,最終就會搞得像我。」
晚上回去的路上,電動車沒電了,汪歡實吃力地蹬著車子,他們還有十公里的路要蹬,光是想想都會肌肉酸痛。汪歡實說要不你幫幫忙吧,她說「好嘞」,然後笑著打開手機里的電台軟體,下載了一段「呼兒嗨呦」的勞動號子。
滕洋,作家、編劇。「一個」常駐作者。微博ID:@短短滕
有一種又好氣又好笑的情緒在她心裏糾纏,她在一本書上看過,與想要自殺的人談判時,不能回答諸如「幾點了?」「起風了?」之類的問題的。因為這種問題都會暗示對方「時候到了」。後來想想,她之所以能答應跟汪歡實去散心,完全是因為當時的汪歡實給了她一個新的暗示「七天之後再死」。或者,她根本就不想死。
第二天,汪歡實帶她去搞浪漫。他跟喜歡的女孩鬧分手,對方不肯原諒他。他想了一萬種道歉方法,想在女生家樓下擺蠟燭,99支白蠟燭擺成一個心,再捧一束花,一遍遍對著樓上大喊「對不起」。她教他安靜在樓下等女孩出現,真誠道歉就好,原諒就複合,不原諒就好聚好散。
她想了想,嚴肅地恭喜汪歡實:「幸好你跟她分手了,你女友絕對是掃把星轉世。」
旁邊陽台費力九-九-藏-書伸出一隻帶著驅蚊圈的手:「我叫汪歡實。」目測手的主人不超過22歲。
她搖搖頭:「我已經申請出國工作了,幫不了你。」
城市裡似乎已經很少這種主動結識鄰居的人,她嚇了一跳,一隻鞋掉了下去,對面陽台那人也應聲消失。三分鐘后,汪歡實出現在樓下,大汗淋漓向樓上的她揮舞撿到的那隻高跟鞋。再三分鐘后,汪歡實呼哧呼哧跑上樓,把鞋遞給她。她並沒有道謝,對於現在的她來說,整個世界只剩龐城拋棄她這一件事。汪歡實對於她沒有道謝,感到有些不高興:
後面這個問題過於尖銳,直指實質。她本來自己沉浸在無邊無盡否定未來、否定自我的情緒中,卻被這個簡單又無聊的問題撕開一道滑稽的口子,她下意識辯解:「你嚇到我,鞋才掉下去。」回答完,頓感自己的偉大悲傷也變得無聊了。雖然不是基督徒,沒有宗教的禁忌,她也覺得被洞穿了這隱匿的內心,是一件可恥的事情。
汪歡實不好意思地低頭:「女朋友想吃冰淇淋。」
「就因為這事兒?」汪歡實表情有一絲不屑,一絲遺憾,他嚴肅又認真地問她,「你怎麼能因為另一個人就改變自己的人生呢?!」
「最起碼說聲謝謝吧?你是沒有禮貌?還是想自殺啊?」
她想關門,對方卻把手堅決地按在了門框上:「你死都不怕還怕我對你怎麼著嗎?你等我搬了再死,我怕鬼。」
男孩在前面無力地大聲抱怨著:「不能幫點實際的么!」
汪歡實嘆了一口氣:「我帶你去散心。我的房子下禮拜到期,租不起了。算起來,我們還有七天的緣分,你失戀,我也沒找到工作。」
還是隔著陽台,汪歡實吻了她,他身後是已經整理好的兩隻行李箱。
她笑著搖頭,沉默著流淚,那年她和龐城的音樂節后,北京暴雨,他騎車帶著她在雨中穿行,掉色的海魂衫把兩個人染成阿凡達和藍精靈。回家后,龐城洗了一個小時的澡,她則多了一套扎染內衣。後來,龐城再沒穿過藍色衣服,她再沒有去過音樂節。
read.99csw.com站在陽台上抽第三支煙,對面陽台的汪歡實就那麼忽然的消失了,像從沒有出現過一樣——她終於完成了她幻想中的走馬燈,回顧的只有愛情。但她想,這不會是她臨終的那個。
汪歡實有些猶豫:「這樣,不會顯得不真誠不隆重么?」
多年以後,龐城開車載她去看演唱會,依然是大雨。
她手上還拿著龐城的信:
「下次吵架,你不要離家出走了好么?你說,如果我向你求婚,我們應該像交換戒指一樣交換人生的一個秘密。我現在告訴你我的秘密,我小時候身體不好,奶奶迷信,讓我認過一個狗爹,給我取過一個好養活的孬名。別人的孬名頂多叫狗剩、拴柱,我比較倒霉,還得隨狗爹姓汪,叫歡實……我想向你求婚,我的秘密說完了,你的呢?」
「你們公司還招人么?我開學大四,可以先去實習一年,你覺得我不錯,再轉正。」汪歡實胸有成竹。
燈光萎靡,尷尬的沉默時間里,汪歡實站在她家門口,走也不是,留也不是。她啜泣著,絲毫沒有停止的跡象。汪歡實試圖轉移話題,避開眼前這個女人的愛情悲劇。他說,自己開學大四,非著名大學不著名專業待業生。他還說,學校宿舍暑假裝修他無處可去,本想回家,但看了一本成功學的書,決定拿出所有積蓄在她和龐城這個「高尚精英」小區租一個月的房子,爭取認識幾個精英鄰居,為未來找工作打基礎。
直覺上,她應該拒絕,畢竟加上撿鞋的6分鐘,她認識這個男孩也不過20分鐘。
第三天,汪歡實帶她去看798里不要門票的展覽,他帶著她倒了兩次公交車,只為了指著其中一幅照片告訴她:「這幅畫我三年以前在創意市集上看到過,當時賣50塊我沒捨得買,你看後來在香港拍賣居然值5萬了!」
「走了!」她被汪歡實這話再次戳中軟肋,大哭起來:「我禮拜天出差了,那天不是我……」
她本來是要去死的,跟家裡打好招呼要出國,卻在躍上陽台的瞬間掉了鞋。
她終於放下了支撐在陽台上的雙臂,雖然她還是不https://read.99csw.com知道怎麼釋懷:假如,當年龐城不是暑假租了她隔壁的房子,就不會因為幫她撿晾在陽台上掉下去的鞋認識她;假如,那年龐城買了那幅畫沒有買冰淇淋給她,或許就沒有那個吻;假如,那次鬧分手她換了號碼不要換回來,龐城或許就不會為她放棄出國讀書的機會……假如沒有過去,他們不會有七天前因為一件小事的爭執,不會有她憤而離開沒告訴龐城自己要出差,不會有龐城因為擔心她沒帶鑰匙又賭氣不肯打電話卻執意為她留著門……假如這一切,有任何一件事改變了軌跡,今天,應該就不會是龐城的「頭七」。
於是,她居然同意了。汪歡實提議開車帶她去看現場,但到了停車場,汪歡實推出一輛電動車,她卻不合時宜地按亮了自己的汽車。她以為的開車是開車,而汪歡實以為的開車,反正就是開嘛,管它什麼車。她不想以29歲高齡坐在電動車後座秀髮飛揚,那種感覺有點像郭德綱演林志穎,雖然年齡相當但怎麼都透著一種違和感。汪歡實譏她,死都不怕了,還怕丟人么?
可龐城已經走了,一個一米八五的人,只帶走一隻行李箱,一隻登機箱。她哭著想,如果不是迷迷糊糊中他以為是她回家,也不至於如此措手不及……她真是他的掃把星啊,她卻還是必須苟活于這世上。
或許是。
至少,她保有了關於龐城不|穿藍色衣服的秘密,這個秘密他或許再也不會對第二個人提起了。
「你怎麼50塊都沒有?」
是非、對錯隨著她點燃第二支煙,慢慢變得模糊。她穿著上個生日龐城送的高跟鞋,他在巴黎見客戶的十分鐘間歇,跑出去買了這雙高跟鞋。他說她穿上高跟鞋看起來像18歲又像35歲,反正,就是女人最好的區間。現在呢,她穿著女人最好的區間,腳踝有一點疼。男人為什麼不|穿著內增高站在男人最好的區間呢?所有男人都比女人該增高。高跟鞋輕輕踢著陽台護欄,她雙手撐在護欄上,試圖讓自己更高一點。
是啊,她的秘密是什麼呢?或許是,她會把這個故事假裝成別人的故事那樣講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