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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塊拼圖

三塊拼圖

作者:半壺秋水
「我失憶了!」
後來她說了什麼我也聽不清了,只記得她把值錢的東西都裝在一個箱子里,然後連同箱子一起搬下樓去。
本來美夕還有個男友,這個男友對她也很好,但他只是一家公司的小職員。在遇到于傑之前,美夕還覺得他是一個不錯的伴侶,後來她就不這樣認為了。對她再好有什麼用,誰知道結婚之後會不會變心,結婚前那些花言巧語都是浮雲。她現在覺得沒錢的男人根本沒資格戀愛,更沒資格談結婚。
「這種話,誰會相信你。」
雖說他生在一個單親家庭,性格孤僻,所以形成這種病態心理,但我還是無法認同他。這對他母親太不公平了!我承認他也有可憐的地方,但是,最可憐的人,應該是他母親吧。
今天,我終於回家了,這是我第一次回家……
夜深了,我又回到了自己的房間,掏出隨身攜帶的筆記本。這是我從小到大一直堅持的習慣,我對這個習慣到了近乎偏執的地步,如果哪天不記日記的話,我一定連覺都睡不好。
頭好痛……
「我開什麼玩笑,今天上午他去上班的時候被車撞了,當場就死了,那叫一個慘啊……」
「不,這並不奇怪,人的靈魂說白了就是意識,意識存在於大腦,我做了換腦手術,所以在外表上看來,我已不再是以前的我,但我的靈魂還是!」
醫生安慰道:「從我的經驗來看良性的可能性比較大,你還很年輕,其實腫瘤沒有你想得那麼可怕,並不是不治之症,現在醫學早就突破了這方面的難題……」
「不過,還有一件事……」
「真的?」因為太過激動,手不由一抖,整整一勺的湯汁都濺到了桌面上。
坐公交車到金穗公寓大概花了十五分鐘,我女友家就在這裏。
「你走開,不然我喊了!」她歇斯底里地叫了起來。
「是擔心我隨時會回來么?」
後來他考上了大學,選擇去外地,而供他上大學的錢都是他母親省吃儉用,再加親朋好友東拼西湊借來的。但那四年間,他只在過年的時候才記得回家。
我在媽媽懷裡哭了起來。就像小時候一樣。
這時,她闔著的雙眼突然睜開,卻好像見鬼了一樣,連忙抱起被子縮成一團,眼神中充滿了詫異和害怕:「怎麼是你……你是怎麼進來的?」
一陣怒意湧上心頭,雖然我早就知道她在背叛我。
在他的日記中這隻貓完全被擬人化了,剛開始的時候我甚至以為阿花是一個人,直到有一次他生阿花的氣,把它扔到井裡,我才從他的描述中知道原來阿花只是一隻貓,這讓我震驚了好久,不得不佩服他的文學才華。
于傑把美夕的身體扔在床上,然後轉身出了房間。過了一會兒房間外傳來了關門的聲音。
醫生看見我好像很高興,笑著說:「準備出院了嗎?」
現在,我想去看看媽媽,她一定很想念我吧。不過我得先去找另一個人。
醫生又說:「雖然影像學檢查越來越先進,但還是要通過瘤體穿刺,進行病理切片檢查,才能確定腦瘤是否為良性。而且,不管是良性還是惡性,腦瘤最好的治療手段是手術,將腫瘤細胞移除。」
這件事是為你做的,我讓她來陪你了。
我撩起頭髮,「我的頭蓋骨被打開過,現在疤痕應該還很清晰吧。」
雖然于傑有著不那麼光明正大的過去,但是美夕還是喜歡他,她喜歡他的一切。這些不堪人目的往事在她看來根本算不上什麼,于傑以卑劣手段得以有了今天的地位,這是憑他的本事,無毒不丈夫,這是一個好男人必須要有的品質。甚至,在對待他老婆這件事上,美夕希望他能更殘忍一些,因為她無時無刻不在想著于傑娶她回家的那一天。
我看到我媽眼神裡帶著驚訝、失望和困惑。我笑著說:「媽,你連自己兒子都不認得了嗎?」
「我講一個故事吧。很久以前,有一對夫婦,他們過著男耕女織般平靜的生活。後來,因為戰事,丈夫被徵兵去了軍隊,在走之前,他和妻子約定了回家的時間。那些年來妻子一直獨守空房,日日夜夜等著丈夫回來。謝天謝地,在他們約定的那個晚上,丈夫果然回來了,他還披著當兵時的甲胄,傷痕纍纍,妻子高興地為他接風洗塵……在那之後,他們又過上了幸福的生活,而且還有了自己的孩子。可是好景不長,有一天妻子發現她的丈夫不見了,她找遍了全村都沒了丈夫的蹤影。」
媽媽點了點頭,突然又搖頭:「不,你要跟我說實話,你到底是誰?」
我從另一個口袋中掏出一塊毛巾,捂住她的嘴和鼻子。她在我身體下面劇烈地掙扎,但已經無濟於事了。
她苦苦哀求我:「你到底想怎麼樣,如果你真的是阿吉的話,求你放過我吧。我知道你死後我做了那麼多對不起你的事,你銀行卡里的錢我都還給你,求你不要來纏我了。」
「你這個瘋子,變態,你明明……」
「但醫院的說法是這次手術很成功,所以在外界看來,他並沒有死……不過話說回來,他確實沒有死,只是身體的某個器官被換了而已,應該和腎臟移植之類的差不多吧。」
手術很成功,手術后第二天,醫生到病房來看我。
醫生是一個六十歲左右的老頭,戴著厚厚的無框眼鏡。他拿著我的CT片看了五分鐘,然後搖了搖頭說:「從CT上來看,應該是腦瘤無https://read•99csw•com誤,良性還是惡性目前看不出來,最好再去做個磁共振。」
她把枕頭朝我扔過來,我輕輕一躲,沒有被砸到。
院子用青磚砌成的牆圍了起來,圍牆上只有一扇木門,木門下面用石塊鋪成了台階,各種雜草和青苔從石縫中冒出來,把石階裝點得綠意盎然。這裏也一直都是老樣子。
「吱呀」一聲,木門被打開,媽媽探出頭來看著我,大約過了半分鐘,她說:「孩子,你走錯了吧。」
媽媽並沒有回答我,低聲抽泣起來。
我搖了搖頭:「沒什麼好解釋了,她,她已經重新找了個男朋友,她得知我死了的消息之後,第一件事就是去找我的遺產,這種女人我也不想要了。」
我實在是太虛弱了,只能微微點頭。
我點了點頭。
她哭了起來:「你哪來的鑰匙,這個鑰匙是阿吉的!」
另外,我和阿吉一起生活了那麼久,他的生活方式我也了如指掌。
醫生說:「恭喜出院,回去之後注意休息和調理,定期來我這裏複查……該說的都說過好幾遍了,我現在也不重複了……」
我沒了自己的回憶,但我有另外一個人的回憶!阿吉的日記,日記里裝滿了阿吉的回憶,現在他死了,這些回憶就送給我吧,朋友。
他喝了口茶又繼續說,「顱內手術的風險很大,有後遺症在所難免,你這種情況已經是相當成功了,應該慶祝才是,別想那麼多了,回去好好休養,過幾個月就好了。」
「感情算個屁,阿吉,你已經死了,只是附在這個倒霉鬼身上而已,安心地去投胎吧,我每年清明都會到你墳前掃墓,你就饒了我吧。」
所以我的人生已經不完整了。人有一種本能,一旦發現缺口,就想補全,讓一切歸於和諧。古人說的「損有餘而補不足」大概就是這個意思吧。這就是為什麼失憶的人那麼想找回記憶的原因,因為要補全自己的人生。不管過去多麼悲傷,痛苦,煩惱…一這些都是人生的一部分啊!酸甜苦辣,百味雜陳,人生本來如此。
他並沒有注意到我,況且他根本不認識我。我打開電梯,然後按下五樓的按鈕。她家的門緊閉著,好在我帶了鑰匙。這個鑰匙是她親手送給我的,我一直帶在身上。
是于傑嗎,他怎麼又回來了?
「兩年前我在報紙上看到的消息,一家醫學研究所正在進行人腦移植的研究,只要報名參加他們的科研項目,並簽訂一份協議,就可以得到一大筆財產。協議的內容很簡單,如果本人在二十年之內死亡,無論什麼原因,該機構有優先權對死者屍體進行任何處理。實際上參加這個項目的總共有幾千人,但由於報名參加的必須是體質優良的年輕人,所以目前為止死亡的本就寥寥無幾,我所知道的,只有我和我的身體原來的主人。因為他的腦已經死亡,而我的大腦依然健康,但身體已經被車撞得不成樣子,所以把我的大腦移植到他身上。」
「媽,我知道自己錯了,我不該離你而去,我以後再也不會離開你了。」
媽媽對視著我的眼睛,好像要從我眼睛里尋找什麼。
她說得斷斷續續,幾乎有點語無倫次。
在那之後,阿吉的性格變得越來越孤僻,他慢慢開始討厭身邊的世界,那個古老的小鎮,以及小鎮里的人,甚至包括他的母親。
手術后我在醫院呆了足足一個月,這段時間多虧了護士的照顧,不得不說,她們的護理非常周到。到了出院的時間,我又去了一趟醫生的辦公室。
醫生對著我滔滔不絕長篇大論了一通,可我渾渾噩噩,一點都沒聽進去。然後我去做了磁共振,好在結果還算樂觀。
兩邊是無數蒼白的墓碑,我邊走邊看,最後停駐在某個墓碑前,我看到了熟悉的名字,以及他的照片。
媽媽把我帶進我的房間,這裏還是記憶中的樣子,一點都沒有改變。雖然我離開了那麼多年,但傢具幾乎一塵不染。
現實就是這麼殘酷,好在自己還有一點美貌,可以套住一個成功男人的心,為什麼還要那個窮酸小子呢。
這句話被風帶走了,飄過墓地的上空,飄向遠方……
雖然我想到過會有這樣的結果,但還是無法坦然面對,心中瞬間充滿了震驚,焦躁,不安的情緒,不知遭該怎麼辦。
我大吃一驚:「阿吉同意了嗎,你們是準備結婚還是……」
于傑不僅外表帥氣,還是一個成功的男人,不到三十歲就有了自己的公司。這樣的男人正是每一個女人夢中的白馬王子,所以美夕覺得自己太幸福了,有一個白馬王子一樣的男人,能不幸福么。
從一年前開始,我常常會感到頭痛,沒有預兆的突發性頭痛。剛開始的時候大概每隔幾個月痛一次,最近卻慢慢頻繁起來,幾乎每個星期都會痛,而且疼痛感也越來越劇烈了。
「我沒有家人。」我平靜地說。
實際上,至少目前來說,于傑還不是美夕的男人。美夕知道,他之所以有今天的成就,完全是因為一個女人,這個女人就是他老婆。他老婆比他大五歲,是一個大老闆家的千金,于傑正是覬覦她的財富才跟她結了婚。于傑的公司從建立到運轉,一切的資金來源幾乎全是他老婆的家產。
我真的好想有一個媽媽。像他這樣不懂得珍惜的人,不配有媽媽!我無法抑制我心中對他的嫉妒。
九九藏書的家鄉是一個普通的江南小鎮,小鎮上到處都是白牆黑瓦的老房子,白牆被歲月染上了一層淡淡的灰黑色,黑色的瓦片上也布滿了暗綠色的青苔。
晚飯時,媽媽特地為我做了一碗鯽魚湯,我舀了一勺濃濃的湯汁。還是我最愛的那個味道。
「對了,你的女朋友怎麼辦?」媽媽突然問起。
那天,他一邊哭一邊把阿花埋在了院子里的桃樹下。
「我要走了。」于傑看起來有點不耐煩。
醫生沉重地點點頭:「我知道了。」
原來是他……
你生前一直想著要逃離故鄉,逃離母親的懷抱,可笑的是,死後為你收屍的人還是母親啊,你生前最愛的人卻背叛了你。若真在天靈,你可後悔過,但願你會,如果你還有一點良心的話。
我指著院子里的井說:「小時候,我把阿花扔到井裡去,後來你用木桶把它救了上來,這件事應該沒人知道了吧!」阿花是我小時候家裡養的一隻大花貓。
雖然,我很清楚地知道這是阿吉的人生,不是我的,但我的大腦就像一隻餓瘋了的狗,把這些記憶全部吞了下去,牢牢地佔據在意識深處。這是一種很微妙的狀態,就像做夢一樣——有的時候我知道身處夢中,甚至能控制夢的發展,可還是醒不過來。
這句話突如其來,我不知該怎麼回答,只是茫然地看著她。
大學期間他的表現也很不合群,沒有女朋友,除了上課和睡覺,其餘的大部分時間都在圖書館度過。當時他最大的困擾就是,怎樣才能在畢業之後留在這個城市,因為他實在是太討厭回家了,討厭回到那個破舊,落後的地方。
媽媽鄭重地點了點頭。
「我就是你兒子!」我看著她,斬釘截鐵地說。
我在墓碑前慢慢跪了下來,然後把隨身帶著的白菊輕輕地靠在石碑上。
美夕的家在五樓。
「真的要走了么?」美夕的眼睛戀戀不捨地看著他。
我雖然很久沒有回來了,但是這裏的人和事還和當初一樣,這樣的小鎮彷彿不會隨時間的流逝而改變,外面的世界人事變遷,而這裏儼然還是百年前的樣子。
如果不是因為頭痛影響到我正常的生活,我根本不會來醫院。
美夕只穿著一件薄薄的睡衣,下午三點的陽光從窗戶射進來,透過睡衣,嬌小玲瓏的體型被展露無遺。
她朝我微微一笑:「只要你把刀丟下,我答應你。」
「不管我是人是鬼,你都背叛了我,當然,,你一定以為我死了,所以才……我可以原諒你一次,答應我,不要跟他來往了好嗎,從此安安心心跟我過日子。」
我花了一個星期的時間終於把阿吉的日記看完了,不得不說他是一個對文字極具天賦的人。即便是小學時候的文筆,也已經足夠應付中學的語文考試了。高中之後,他的每一篇日記差不多都可以當散文來讀,文學性非常強。所以我讀完整整一抽屜的日記一點都沒覺得累,反而覺得是一種享受。
後面的日記開始乏味起來,無非是對自己上司,工作發發牢騷,以及和女友吃喝玩樂之類的事情。看得出來他非常愛他的女友,她是一個虛榮心極強的女人,我是這麼認為的,可他卻拼了命去滿足這種女人,對自己母親怎麼卻那麼殘忍。
我慢慢站起身,輕輕地說了一句話:「媽媽,我來了。」
我控制不住自己的眼淚:「媽,對不起,我以前對您太不孝了,小時候我天天想著離開這個地方,離開您……可最後來為我收屍的人還是您。外面的人都是虛情假意,連自己女朋友都這樣對我,只有您,最愛我的人只有媽媽……」
我從口袋裡摸出隨身帶著的水果刀:「你可以試試看,只要你敢喊一聲,我一定殺了你!」
媽媽拿起身份證:「他不就是……」
「只要心裏還有家,即便沒有了肉體,但靈魂還是會回家的。」
「後來妻子得知,他的丈夫早已戰死沙場,有一個老人告訴她,那天回家的人其實只是她丈夫的鬼魂,由於臨死之前心中的執念,即使變成了鬼魂還對約定念念不忘,所以如約歸來。」
她大概是嚇壞了:「你到底是人還是鬼……」
于傑怒道:「誰說的,現在她對我一點用處都沒了,前陣子我不是缺錢嘛,她還有利用價值,現在,我是在可憐她!」
漸漸地,我發現我已經完全變成了他。

尾聲

因為好奇自己的過去?我覺得不全對。失憶之後我開始考慮記憶是什麼,最後得出的結論是,記憶就是人生。失去了記憶就像失去了曾經的自己,所謂人,不只是當下的個體,應該包括了過往,過去每一分每一秒的自己,成為如今的我,而那些過往,就是記憶啊。
她又用譏嘲的語氣繼續說,「噢……我知道了,你原來這麼怕那個死老太婆呀!」
于傑搖了搖頭,說:「今晚不行,也不急這幾天,以後我每天晚上都來陪你。」
「女朋友?」
「魂兮歸來?」媽媽喃喃道。
一切都和我離開的時候一樣,這裏還是我熟悉的那個地方。
「就是我這個身體原來的主人,他是個孤兒,沒有什麼親人,繼續用這個身份也沒問題。」
回家后倒頭就睡,但沒過多久門鈴響了起來。該死的,怎麼天天忘記帶鑰匙,我罵罵咧咧地出去開門。
我輕車熟路地小跑到一棟樓的下read.99csw.com面,她就住在這棟樓的五樓,當我準備上樓的時候,看到一個男人從電梯間走了出來,鑽進停在樓下的一台豐田車,啟動車子。
于傑微微一笑,他笑的時候嘴角就會出現兩個淺淺的酒窩,這兩個酒窩最討女孩的歡心。至少美夕是這麼認為的。
我沒有親人,身邊沒有人知道我的過去,誰也幫不了我。難道我就沒資格擁有回憶了么?我不甘心!
「唔……是有這麼一件事,不過這件事知道的人不少,你又是從哪裡打聽來的?」她還是不相信我。
「那他是怎麼死的?」
晚上我一直無法入睡,實在是接受不了身邊的人突然離去,本來還約好周末去游泳的……那女人今天的態度真令人難以置信,好像根本沒把阿吉的死放在心上,怎麼說也交往一年多了,而且從她的表現來看,她可能一直腳踏兩船……想著想著我開始為阿吉找了這樣的女友而憤憤不平起來。
我把水果刀扔在旁邊的桌上,然後溫柔地抱起她的身體。我能感受到她在我耳畔的呼吸,溫熱的血液在體內流動,胸口撲通撲通的心跳……這一切都讓我熱血沸騰,我終於做了一個決定,野蠻地把她壓倒在床上……
越來越煩躁,毫無睡意,我乾脆從床上爬起來,不知道為什麼,迷迷糊糊間進了阿吉的房間。經過白天的折騰之後,這裏已經變得一片狼藉,床上都是衣物,幾個抽屜還散落在地上,裏面是一些不值錢的雜物一眼鏡、數據線、紙巾、中性筆、筆記本……很多筆記本,整整裝滿了其中一個抽屜,我揀起一本大致翻了一下,原來是日記,又翻了其他的筆記本,都是日記。
這些筆記本看起來不是一個年代的東西,有幾本的紙質已經發黃變脆,我翻幾頁,天哪,近二十年前的日記,那個時候我和阿吉都還是孩子吧,應該才剛念小學。
媽媽搖了搖頭:「可惜,你不是他。」
況且,他比我要幸福得多。我是一個孤兒,到現在都不知道父母是誰,是生是死。我是一個被拋棄的孩子,剛出生就被扔在孤兒院門口。我期待著哪一天,也許我父母會回來找我,可是那麼多年過去,他們還是沒有一點音訊。即使這樣我都從沒怨過我父母,我知道他們一定有不得已的苦衷,因為我堅信沒有一個父母是不愛自己孩子的。
她連連搖頭:「不要,我才不要跟你走呢,你活著的時候我已經不愛你了,現在你已經死了,我怎麼可能跟你走!」
我從窗戶往樓下看去,只見她把箱子裝進一台豐田車的後備箱里,而車子的駕駛座上還有一個男人。
媽媽嘆了一口氣:「這種女人不要也罷,我支持你。」
我急忙問他:「我還能恢復么?」
于傑忍不住再次把她擁入懷裡,然後在她額頭上輕輕一吻。
「手術安排在三天之後吧,你看怎麼樣,現在最好通知一下你的家人。」
拖著疲憊的身體終於回家了。這個「家」實際上是我和朋友合租的一套房子。朋友和我並不在一個公司上班,其實我和他只是碰巧在一家房屋中介遇到,又想在同一個地方租房而已,同居之後漸漸熟絡了。
我搖了搖頭:「不知道,大概手術之後就這樣了,但當時沒有刻意地回憶,直到一個星期以前,我突然發現我的記憶一直停留在最近,再往前就是一片空白,任我如何努力也無法回憶起以前的事,比如我的學生時代,我的童年……這些完全沒有印象了。」
「哦,她啊……我前幾天去找過她,但是她不相信,非說我是瘋子,那我有什麼辦法。」
我將信將疑地點了點頭,離開了醫院。
我看著他終於說出了我這些天以來最大的困惑:「醫生,我記不起以前的事了。」

「這種女人,真不要臉……」
「靈魂!」我想也沒想就脫口而出。
那天她還去了一趟……
然後我聽到了腳步聲,「誰呀!」一定是媽媽的聲音。
對,這本來就是我的人生!
聽了媽媽的話,我心裏有一種說不出的失落感,怎麼她認不出自己了呢,我還是不死心:「媽,我真的是你的兒子啊!」我一把抓住她的手腕,把她拉到院子里,院子中間有一棵桃樹,「我十歲的那年,因為摘桃子從這棵樹上摔了下來,還摔斷了腿,那天你不在家,是路過的陶伯伯送我去了醫院。」
我把鑰匙丟在她床上:「這把鑰匙不是你給我的嗎?」
「如果可以選的話,你選擇靈魂還是身體?」
不過話說回來,她還是和以前一樣,那麼可愛,那麼讓人憐惜,所以我決定先收斂自己心中的憤怒。
我看著墓碑上那張面無表情的臉,長嘆一口氣:「但是你後悔了又有什麼用呢,你已經死了,再也無法照顧她了。」
阿吉出生在一個江南小鎮,是一個沒有父親的孩子。可能是因為單親家庭的關係,他的性格有些孤僻,除了一隻叫阿花的貓,沒有別的朋友。
最後阿吉終於如願以償,在這個城市找到了工作,找到了可以居住的地方,總算不用回去了。
我又舀了一勺湯汁,美美地吞進肚子里,「我最愛吃您做的鯽魚湯和青椒炒肉絲……我喜歡綠色,小時候最喜歡穿綠色的衣服;我愛好寫作,有每天記日記的習慣,小學和中學的時候常常在徵文比賽中獲獎;我還read.99csw•com喜歡游泳,喜歡欺負阿花,阿花死了之後,我把它埋在了院子里的桃樹下……」
還是一貫以來的格式,日期,天氣,然後開始日記的第一句話。
一人夏,巷子口永遠都會圍坐著幾個老人,搖著碩大的蒲扇聊著笑著,我從他們身邊經過時,老人們扭過頭看了我一眼,然後又繼續聊著。可能他們會覺得眼熟吧,我知道他們一定不認識我了,但我也曾是生活在小鎮里的孩子啊。
我默默點頭。
開門之後她並沒有理我,而是急匆匆地衝進我朋友的房間,開始翻箱倒櫃,我一看情況不對,也跟了進去,問她想幹嘛。
三天後,我在電視上看到了一則報道,大致內容是:本市金穗公寓發生一起煤氣泄漏事件,年輕的女主人暴斃家中。但該小區一目擊者稱,當天有一位開豐田車的男性曾進入現場,時間與法醫估計的死亡時間相符合。警方循著線索尋找,發現該男子是某公司董事長。另外法醫從屍體體內提取到精|液,經鑒定DNA與該男子相符,警方懷疑這是—起強|奸殺人案……
「所以你該慶幸啊,他才是可憐的人呢。」
我本來已經鬆了一口氣,聽完這話之後又焦躁起來。
「那你還記得我嗎?」
最後阿吉的母親用木桶把那隻貓救了上來,後來……他們就和好了。但是他唯一的好朋友都沒有陪伴他走完童年,在他十二歲那年阿花就死了,那天他非常悲痛,用他的話講,「第一次感受到生離死別」。在他看來,阿花甚至比自己的父親更重要,因為他的父親從沒陪過他一天,甚至從來沒有親見過,而阿花卻實實在在和他一起度過了四年的時光,四年對童年來講,已經算是非常漫長的歲月了。

我壓低了聲音:「換腦手術有很多國家都在秘密研究,其實早就有成功的先例了,但是這種做法始終沒有得到法律的認可,所以從未向外界公開過成果。換腦在國內同樣是不允許的,這件事本來就觸犯了法律,如果被其他人知道的話後果不堪設想,必須要保密才行。」
醫生對著我神秘地笑了笑:
真累啊。
一隻黃色的土狗從旁邊的門裡竄了出來,一看見我這個陌生人,輕輕低吠了幾聲,但它實在膽小,見我並不怕它,怯生生地又鑽回屋裡去了。
「不,我要你今晚留下來陪我!」美夕一把勾住于傑的脖子。
「媽,我回來了!」不知道為什麼,我突然有點緊張。
醫生愣了一下,乾笑道:「那好,我們醫院的護士照顧病人非常貼心,這個倒不用擔心,那就安排在三天之後吧!」
人就是那麼奇怪,有的時候巴不得能忘記過去,因為最刻骨銘心的回憶往往是悲傷,煩惱,痛苦之類的情緒,而不是快樂。但一到真正失去記憶的時候又熱切地想知道自己的過去,即使再不堪回首也不惜。
天空陰沉沉的。像是要下雨,一陣風吹過,石徑上的落葉和紙錢低空盤旋,宛如死靈在跳舞狂歡,這裏正是它們的舞台——墓地。
河面上時不時傳來船槳的歞乃聲,那是趁著天色未晚,急著歸家的船夫。
那個窮小子終於死了,還省得我花力氣去跟他解釋,我用了兩個晚上想的分手借口看來也用不上了。當時美夕正是這麼想的。
「你說的換腦,是怎麼回事?」媽媽問。
這個時候,我心裏突然冒出一個想法,但這個想法稍縱即逝,不到一秒就沉沒到了意識的深處。
「腦瘤,惡性膠質細胞瘤,因為切除手術失敗,死了。」
所以,在跟于傑交往了一個星期之後,她就有了跟前男友分手的打算,但在她正要提出分手的時候,前男友出車禍死了。美夕得到這個消息是在那天中午,她清楚地記得聽到他死訊時的心情,竟然連一點悲傷的情緒都沒有,甚至……甚至還有些欣喜。
我踏上石階,輕輕叩了叩木質的門板,發出「篤、篤、篤」熟悉的敲門聲。
所以,在以後的很長一段時間,他都在期待有一天可以逃離這個家。無時無刻都在憧憬著外面世界的生活,這個願望終於在他高中時實現了,高中三年除了寒暑假他幾乎從不回家。
日記大概從他九歲開始,到昨天為止幾乎沒有間斷過。
以前不知道他還有這個習慣,我翻著這些筆記本,突然對日記的內容好奇起來。我不是一個喜歡窺視別人隱私的人,也覺得這種行為讓人鄙夷,可人就是這樣,一旦產生了好奇心,只會越發膨脹,根本控制不住自己。阿吉已經死了,也算是對他的追憶和懷念吧,我只能這麼安慰自己。
她白了我一眼,一字一頓地說:「他死了!」
可媽媽依舊搖頭。
我把鑰匙插|進鎖孔,輕輕一轉,門就開了。我在玄關處換好鞋子,悄悄走進她的卧室,她就在裏面。這個時候她卻只穿著一件薄薄的睡衣,躺在床上。聯想到剛才在樓下看到的那個男人,我已經猜到是怎麼回事了。
我嘆了口氣:「你還是不相信我么?」
「什麼時候開始的?」
我嘆了口氣說:「美夕,這些錢算不了什麼,我要的是你啊,我愛你。」
媽媽目瞪口呆地看著我,彷彿看見了世界上最不可思議的事情。然後我看到她的眼角鑽出了一滴淚花,嘴唇微微抽搐。
家裡只剩下我媽了,爸爸在我出生后不久就得病離開了我們,是她把九*九*藏*書我撫養成人的。
「對啊,你以前在電話里提過她的。」
「你跟她好好解釋,她會相信的,畢竟這種事,一般人很難相信,就算能接受,也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
我拂了拂被風吹亂的頭髮,繼續說,「好在我還活著,我會照顧好媽媽的。我會讓她相信,你沒有死,因為你就是我,而我還活著!」
我幾乎記不起有多久沒回家了。
「在外人面前,就說我是您的乾兒子吧。」然後我從口袋裡掏出一張身份證,「以後就用這個名字好了。」
媽媽說:「大概一年以前,我兒子就已經死了,我不知道你怎麼會知道他小時候的事情……」
手術之後已經有半年了,可是我的記憶並沒有像醫生說的那樣自然恢復。我也為此去找過他幾次,他每次都說那幾句話,過幾個月就能恢復,沒問題……久而久之,我對他完全失望了。我想,我大概永遠都記不起以前的事了吧。
我從上衣的口袋中掏出一張報紙,慢慢展開,這張報紙上有一則煤氣泄漏事件的報道。我用打火機將它點燃,風一吹,火勢越來越大,不到半分鐘,整張報紙已經變成了灰燼。
媽媽臉上終於露出了微笑:「不管你變成什麼樣,你就是我的孩子啊!」
「不不,」我打斷了她的話,「我是阿吉啊,你怎麼不認識我了,有了野男人就把我忘了是吧,你胸口有三顆痣,屁股上有一塊指甲板大小的青色胎記。看我記得多清楚,你該知道我有多愛你了吧!」
醫生皺了皺眉,說:「可能是手術的時候,動了部分記憶神經導致的後遺症,也可能是瘤體取出后壓力突然變小,大腦一時沒適應,總之過一段時間自然就恢復了,沒什麼問題的。」
我終於低下了頭:「既然你這麼絕情,勉強也沒有意義,不過在我走之前,能不能再讓我抱你一下。」
「她丈夫去了哪兒了?」
巷子里是一條用青石板鋪成的小街,曾有人把小巷比喻成一條躺在地上的古井,現在看來真是十分貼切,只不過古井早已乾涸,兩側是斑駁的白粉牆,底下是凹凸不平的石板路,所有的一切都被刻上了歲月的痕迹,宛如老人們滄桑的臉孔。
我看見媽媽雙眉一皺,她一定看見了那條觸目驚心的傷疤。
阿吉就是我的那位朋友。
簡單的問候之後,醫生說:「我們對瘤體進行了切片檢查后可以確定是一級膠質瘤,也就是良性的,所以你可以放心了。不過目前還要在醫院觀察一段時間,畢竟這種手術的風險性很大,有什麼事情可以找護士解決,注意休息……」
美夕的手指劃過于傑的胸口,發出嬌滴滴的聲音:「又用這種話哄我。你都說了快半年了,怎麼還沒兌現?」
「什麼?」我被驚得張口結舌,愣了半天才能繼續說話,「你是在開玩笑吧!」
我笑了笑:「傳說中有一種借屍還魂的辦法,能讓死者的靈魂附在別人身上,說起來,這種情況跟我有點像。沒錯,我是死了,確切地說是肉體已經死了,但那只是一副皮囊,我的靈魂還在啊。」
「這個房間我經常打掃。」媽媽淡淡地說。
門外是一個女人,當然,她不是我朋友,但我也認識她,她是和我同居的那位朋友的女友,有時候她也會在這裏過夜。
媽媽搖著頭說:「別說了,我相信你。」
我終於擁有了完整的人生,毫無突兀感,彷彿這本來就是我的人生。
這時美夕聽到外面傳來了開鎖的聲音,這個聲音打斷了她的思緒。
「記得,最近幾個月的事情大致都記得,但是越往前就越模糊,直到模糊地一點印象都沒有了。」
離家越來越近了,我的家不在巷子里,但這條小巷是回家的必經之路。家裡有一個小小的院子,這個院子足夠讓鎮里大部分人羡慕不已。
我把床單和被子重新整理了一遍,把她偽裝成正在熟睡的樣子,帶走那把水果刀和浸過乙醚的毛巾,然後打開了廚房裡的管道煤氣。
「太可怕了……真是可憐的孩子。」
阿吉是一個十分敏感的人,很多生活瑣事都會用筆記錄下來,並且發表一段長長的感慨,正是這些瑣事讓我對他當時的生活產生了具體的印象。按順序看他的日記,又覺得這是一部第一人稱敘述的長篇小說,非常有趣。
「我明天還會過來。」

媽媽卻說:「我是有一個兒子,但你和他長得一點都不像,連聲音也不像,你一定是尋錯路,認錯人了吧!」
我笑了:「原來你現在還記得我,我以為你早把我忘了呢,你說我是不是該感動呢?」
「什麼?」
小河從小鎮中央蜿蜒穿過,把小鎮分割成南北兩邊,正值傍晚,黃昏的陽光灑在河面上,把河流鍍成了金色。
醫生顯然大吃一驚:「什麼?」
「他是個要強的孩子,這個小鎮怎麼留得住他,他始終還是要離開的,離開之後就再也沒有回來。他在大城市找了一份工作,據說待遇很優厚,好在他沒有忘記我,每個月還會寄生活費給我。可誰知道,一年前他出了車禍,當天就有警察通知我去認屍。」
我怒道:「你胡說!你是愛我的,你只是想要他的那些錢而已!美夕,錢我們可以慢慢賺,這個世界上比錢更珍貴的是感情啊!」
她說要把我朋友的東西搬走,然後去辦退房手續。
「看不出來,你倒還有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