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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個女朋友

最後一個女朋友

作者:馬叛

宋佳不同,她知道貧賤夫妻百日哀,她跟我一起經歷過貧窮,但她不介意。鹹菜就米飯我們吃過幾個月,豆瓣醬拌面我們吃了半年。她說她要的只是我,只是我的一顆永遠愛她永遠不變的心,所以吃鹹菜沒關係,也就只是吃得差點,社會主義國家餓不死人。
在強敵環伺的環境里,我背負著沉重的心理壓力吃著軟飯。好在時間不長,就有北京的朋友叫我過去一塊兒寫劇本了,北京的氛圍好,還能順便賣賣唱。
我曾經對宋佳說過,如果有一天我們分手了,我想我無法再愛上任何人了。
但婚姻不是我們兩個人的事情。
在一起時所有人都不看好我們,都等著看我的笑話。我暗暗發誓想要締造一個神話,結果最後還是弄成了笑話。
宋佳成了他們家裡的罪人,我也一樣。
「為什麼是你媽一條不是我媽一條?」
而且還延伸出了各種版本,從流行民謠版的「傻X不愛你,你還給傻X織毛衣」,到樂府詩「少壯不努力,老大織毛衣」,再到外國文學《西風頌》里的「傻X已經來了,毛衣還會遠嗎?」和《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幸福的傻X都有毛衣,不幸福的傻X就不一定了」,最後是現代文學版的「這世界上本沒有傻X,毛衣織得多了,便成了傻X」,「黑夜給了你黑色的眼睛,你卻用來給傻X織毛衣」。
宋佳笑笑,沒有說話,後來她在紙上給我寫信的時候提到這個事情,她說如果有一天我們分手了,她希望我能把心打掃乾淨,讓後來的人住進去。
「都一樣,不浪費毛線就行。」
我也聽從父母的話,帶著報復的心理跟工商局長的千金領了證。
我不怕被她看到,因為我喜歡老這個字,我在乎的人我都這麼稱呼,老爸老媽老姐,老女人的未來,我原以為是老婆。
「毛線用不完。」
委屈自己,成全一切。這是我無法理解卻不得不接受的結果。

我以前戀愛過很多次,但九_九_藏_書從未有過這種朝思暮想,一日不見如隔三秋的感覺。過去不管跟誰在一起,我還是會想想我的未來的,我覺得我未來一定會幹成一件大事。愛情什麼的不能影響我干大事。直到遇到宋佳我才明白什麼叫紅顏禍水,才明白為什麼女媧討厭商紂王之後就送了他三個絕色美女。和宋佳戀愛后,我只想天天跟她黏在一起,她去上個廁所,都能讓我魂不守舍。
說著說著就暴露了我一個致命缺陷,對,那就是窮。二十五歲之前,我不僅僅是個不婚族,還是個月光族和啃老族。我的那點薪水也只夠請女朋友去吃個甜筒什麼的,你要是買可樂,都不能買大杯的。這對於那些沒有漂亮衣裳和名牌包包搭配就無法出門的熟|女來說是無法忍受的事情。當然我也不願意騎著自行車送她們去機場。
和小女生談戀愛多好啊,她不圖你有豪宅名車,不圖你送她名牌包包,你只要跟她談談人生夢想,她就會覺得你是個與眾不同的有追求的閃閃發光的男朋友。如果你能在壓馬路累了的時候去肯德基買個甜筒,那你就是最最貼心的人。
不要覺得哥沒出息,二十五歲了還被一個十九歲的姑娘迷得神魂顛倒的。茫茫人海,兩個人能相識相戀是多麼不容易的事情。而且哥能在帥哥雲集的音樂節上拿下這麼好一個姑娘,本身就證明哥是有魅力的吧。
「不一樣,我媽和你媽都掉水裡了你先救誰?」
因為總是想這些問題,所以她離開長沙的時候我去火車站送她,不小心就多買了一張車票,一路送到了天津。
她笑著接受了。她跟我過去的女朋友不一樣,過去的女生因為年紀小,不知道錢的重要,不懂得窮的含義,所以在一長大接觸到物質,發現我無法帶來富足,讓她們在其他人面前可以不自卑地生活后,我身上的光環就立刻消失了,分道揚鑣是必然的事情。
我抱著她親了一口說:你是我最後一個女朋友。
我二十七歲的時候,去了宋佳的家裡,去之前打聽好了二老的喜好。專門挑在最疼宋佳的外婆的壽宴上登門。
一切都九-九-藏-書符合大人的願望,順理成章。
而如今,我終於也變成了這種人。
分手時她二十一,我二十七。
她愣了愣,一下沒明白。
和宋佳相戀時她十九歲,我二十五。
我當時沒回答她,因為我從未有過把自己寫哭的經歷,這是第一次,邊流淚邊寫,擦淚的剛好是宋佳給我織的圍巾。
說這話的時候,誰會想到一語成讖呢,我固然是沒有食言。宋佳依舊是我最後一個女朋友,只是待到她畢業的那一天,娶她的人,不再是我。
「那就織兩條,你一條,我一條。」
我跟著說:傻瓜,跟你談了戀愛之後,我就再也不想跟任何人戀愛了。所以你是最後一個,你一畢業我們就結婚。
寫到這裏時候淚水突然落在鍵盤上,我想起之前讀者問我的一個問題。她說你在寫故事寫到催人淚下的情節時,是先去哭一哭再寫,還是寫完了再哭。
二十五歲以前,我覺得結婚這件事情,離我還是很遙遠的。
雖然搶救過來了,但從此半身不遂。
分手后宋佳接受父母的安排,嘗試和她媽媽介紹的對象談戀愛。
那是一種由內而外的,質的變化。是因為心靈上受到了衝擊和震撼,才會導致外在的行為發生了變化。這樣說可能有點懸,簡單來說就是,我二十五歲那年認識了宋佳,她是我見過的最漂亮的女生,我們一見傾心,並且沒有再見噁心。
我離開北京回到老家的時候,正趕上姐姐的婚期,一家人都忙著姐姐的喜事,沒人注意到我的失落。
幸福的愛情總是相同的,不幸的愛情卻各有各的不幸。我受不了異地戀的煎熬,大義凜然地離開長沙到天津找工作。天津迎接我的是一口黃沙一口土,習慣了南方濕潤氣候的我一到北方就被吹得脫了層皮,還倒霉地水土不服病倒了。
當然,我能在二十四的時候還堅持跟十七八歲的女生談戀愛,也不光是因為我窮。根本上的原因還是因為我自己思想不夠成熟,而且還堅持認為成熟是一件很可恥的事情。我樂得無憂無慮樂得幼稚天真,樂得跟單純的人在一起做單純的事情。
read•99csw•com在遇到宋佳之前,我覺得自己受了女朋友一長大就會跟我分手的詛咒。我周圍的人也都覺得我最多只能騙騙小姑娘,沒人能跟我真正走進婚姻的殿堂。
我曾經很討厭這種人。
「那就織圍巾吧。」
而我,一個剛剛辭了工作在音樂節上跟著擺創意集市的姐姐打雜的無業游民,對跨省搞異地戀還是心存恐懼的。
其實說起來也沒啥魅力,完全是運氣好。音樂節上人太多了,根本擠不到台前,就算擠到台前,那種手拉手圍著轉圈的行為也不是宋佳喜歡的。所以她就遠遠地看著,恨不得一陣風吹來把眼前的人全吹走,留她一個人聽她喜歡的歌手演唱。
「還是用不完。」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窮不可怕,一定要會彈吉他。
不僅是漂亮,談吐和追求,飲食和習慣,她都跟我出奇的合拍。用村上春樹的話說,她就是我的百分百女孩。
我不想做傻X,也不想宋佳做傻X。於是就給宋佳朗誦了這些名言警句。宋佳說,可是毛線我都已經買好了。
她那麼美好,離得這麼遠,要是有人欺負她怎麼辦?要是有人比我更好喜歡她怎麼辦?我腦袋裡全是這些問題,完全忘了人家認識我之前也活了十九年。
馬叛,作家,編劇,代表作《陪伴是最長情的告白》。@天涯蝴蝶浪子
宋佳回到大學之後,開始給我織毛衣。我及時地阻止了她這種荒唐愚昧的行為。其實本來織毛衣送情人這件事情挺好的,但被編成歌之後就不好了,有個樂隊專門拿織毛衣作詞諷刺那些戀愛中的傻子。
結果還是被趕了出來,二老知道我的存在,一直嫌棄我家離得太遠,嫌棄我年紀太大,嫌棄我沒有正經工作。一直疼愛宋佳的外婆,也不想外孫女嫁得太遠。因為我的突然出現。宴席上宋佳父親拍桌而去,宋佳失聲痛哭,外婆突發腦溢血。

前面說過,我還是很窮的。雖然離開長沙之前狠狠地壓榨了我老媽和老姐一把,但架不住坐吃山空,到天津三個月,錢用完了,工作https://read.99csw.com還沒找到。
我說的變化,不是我從不婚族變成了結婚狂,也不是我從啃老族變成了獨立的Soho一族,更不是我從月光族變成了每個月定時存錢的守財奴。
又到了可以戴上圍巾的季節,送圍巾的那個人卻已經永別。
我記得剛在一起的時候宋佳問我:你這個花心大蘿蔔,我聽說你之前談的女朋友雙手都數不過來,說,我是你第幾個女朋友了?
所以當看到宋佳遠遠地走過來的時候,我就彈起了那首讓她邁不動腳的歌。給了她一場專屬於她一個人的演唱會。後面的事情就是見招拆招遇佛殺佛你情我願順水推舟了。
所以宋佳二十歲生日的時候我是非常開心的,這意味著她到了可以跟我領證的年齡。我拿著我親手用吉他弦編織成的戒指單膝跪地向她求婚。

姐姐結婚後,我的婚事便順理成章地被提上了日程。
宋佳在台下看著人山人海乾著急的時候,我剛抱著吉他到創意集市。相比台上那些正規軍的音樂水平,我從初中到大學苦練了十年的吉他水平並不差到哪兒。我之所以辭職就是打算干音樂這行。如果不是還沒來得及組樂隊,那這場音樂節哥肯定就是在台上了。
可惜的是,這麼美好的女生,竟然跟我不在一個城市。我認識她的時候,她只是來長沙看一場音樂節,看完她就回天津讀大學了。
從北京南站坐城際列車到天津不到一個小時,所以雖然再次面臨異地相隔,卻比在長沙的時候好多了,每個周末我們都能在一起。
你讓我去想結婚,想賺很多很多的錢去住豪宅開名車,那不如殺了我。我寧願去想想諾貝爾文學獎下一年會頒給誰這種離我很遙遠但看上去跟人生夢想還沾點邊的事情。當然,這都是在我二十五歲之前,這一切在遇上宋佳的那一年,徹底變了。
「我們不是在討論毛衣和圍巾的問題嘛……」
會這麼想的原因有兩個,一是家裡還有比我大的姐姐沒出嫁,我的婚姻問題還沒有被父母提上日程,二是我談的女朋友,永遠不到法定https://read.99csw.com結婚年齡。
倒也不是我喜歡欺騙未成年少女,而是年齡稍微大點的女生,對我都沒興趣。我能吸引到的永遠是十七八歲情竇初開的女生,一旦她們長大一點思想一成熟,立馬就會覺得我不靠譜找各種理由跟我提分手。
於是宋佳開始帶著我跟他一起吃食堂。到了他們學校我才發現,在學校這種封閉的環境里,美女是一種多麼稀缺的存在。大街上的美女是屬於大眾的,學校的美女只屬於學校,我霸佔著一個美女,就等於樹立了數千個敵人。
「那就織三條,你一條我一條我媽一條。」
宋佳常常說我比她大太多,她很吃虧,要我讓著她。她不知道,她已經是我談過的女朋友里年齡最大的了,大到我暗地裡都把她的備註名標記為老女人。
愛情雖好,可是不治感冒。
夜深人靜的時候我常常會想起宋佳,我曾經試著想過無數種我們分手的場景,我以為會有爭吵和挽留。卻怎麼也想不到,我們中間有一天會隔著癱瘓在床的外婆。說到分手的時候,我們竟都沒有猶豫,就選擇了放棄。
記得我過去看書或者看身邊的人的經歷,不能理解有些人為什麼要跟自己不喜歡的人結婚,明明有那麼多可以逃避的理由和辦法,為什麼要勉強自己跟不愛的人在一起呢?

我十七八歲的時候,這事情還不奇怪,畢竟還是在跟同齡人談戀愛嘛。等過了二十歲到了二十三四歲的時候,周圍的風言風語和看笑話的人就多了。什麼誘拐未成年吃嫩草之類的老生常談我一律當成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
在她們眼裡,錢還不是最重要的東西。即便是那些覺得錢挺重要的小女生,在十七八歲的時候也會覺得自己以後會有很多很多的錢,自己的男朋友以後也會掙很多很多的錢。在沒有被現實摧殘過的小女生眼裡,未來的一切都是美好的。
從靈魂到肉體,從思想到幻想,她跟我都是天衣無縫的一致。用洋人的話說,我覺得她就是我遺失的那根肋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