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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

遺囑

作者:魯迅
六,別人應許給你的事物,不可當真。
此外自然還有,現在忘記了。只還記得在發熱時,又曾想到歐洲人臨死時,往往有一種儀式,是請別人寬恕,自己也寬恕了別人https://read.99csw.com。我的怨敵可謂多矣,倘有新式的人問起我來,怎麼回答呢?我想了一想,決定的是:讓他們怨恨去,我也一個都不寬read.99csw.com恕。
三,不要做任何關於紀念的事。
魯迅(1881~1936),浙江紹興人,現代思想家、文學家。著有短篇小說集《吶喊》《彷徨》,散文集《野草》等。九-九-藏-書
五,孩子長大,倘無才能,可尋點小事情過活,萬不可去做空頭文學家或美術家。
七,損著別人的牙眼,卻反對報復,主九_九_藏_書張寬容的人,萬勿和他接近。
我只想到過寫遺囑,以為我倘曾貴為宮保,富有千萬,兒子和女婿及其他一定早已逼我寫好遺囑了,現在卻誰也不提起。但是,我也留下一張罷。當時好像很想定https://read.99csw•com了一些,都是寫給親屬的,其中有的是:
二,趕快收斂、埋掉、拉倒。
四,忘掉我,管自己的生活。——倘不,那就真是胡塗蟲。
一,不得因為喪事,收受任何一文錢——但老朋友的,不在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