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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一件歷史公案

談一件歷史公案

作者:茅盾
選自《筆談》第3期,1941年10月
封建皇朝的君主,也有能將皇朝利益和民眾利益合成一致,有大作為,而為本民族爭光的,唐太宗差為近之;這樣的封建君主也就是民族英雄。所以唐太宗畢竟可敬,而宋高宗則可鄙;所可嘆者,世間還是宋高宗居多!
宋朝和其他朝代不同,它是「先天不足」的;建國之初,它就帶著「外損」和「內虛」的重大癥候。雄踞北方的契丹族(遼),早已奄有燕雲十六州(河北山西北部),這大塊土地雖然不是宋太祖手裡失掉的,但這位開創基業的「真命天子」並不能收回,而且也沒有收回的計劃;他反而定都於黃河以南的汴京,以求避免契丹的威脅。燕雲十六州既在別人手裡,一條黃河是不能阻攔南下的鐵騎的。這是宋朝從「胞胎」裡帶來的「外患」。另一方面,五代十國的五十多年的紛亂,使得自從唐朝末年就發生了的土地問題更形嚴重;貴族,官僚,豪商,地主,擁有天下最多最好的耕地。「莊園」遍天下,事實上等於農奴的所謂「客戶」,佔全國農民的半數以上。宋統一以後,未定「田制」,對於這一個內部的嚴重問題,竟至設法以求暫時解決的識見與魄力也沒有,而僅僅注意農業生產力之開發,希望藉此稍蘇「民困」。不知大部分土地既已集中於少數人之手,則農業生產力開發之結果,蒙其利者不是大多數的農奴而是少數的地主,甚至也不是小農自耕農,徒然更加助長了土地的兼并,造成更多的農奴。九-九-藏-書唐朝是在「開國」以後二百年,「均田制」名存實亡的時候,土地問題這才嚴重起來,這才發生了「流竄」數萬里,「荼毒」遍天下的「黃巢之亂」。但宋朝卻在統一以後四十多年就爆發了四川農民的大變,王小波李順居然以「均產」號召。這是歷朝所未有的。這是宋朝從「胞胎」裡帶來的「內憂」。
把這些利害輕重仔細考慮以後,當然和議是「上策」。而岳飛也不能不殺。所以我說宋高宗並不是庸碌糊塗的人,倒是頗為精明!
這是當時的現實情勢。宋朝南渡以後的「國策」,勢不能不從這些現實情勢出發。
「趙官兒」怎麼辦呢?他有許多要考慮:江南的封建地主的要求,他不能不考慮,如果鐘相一流的農民怒潮把封建地主衝掉,那豈不是大宋皇帝的寶座發生了動搖?流亡的封建貴族的要求,他亦不能不考慮,因為這些失卻了巨大「莊園」和農奴的貴族們雖然在經濟上已無足重輕,但在一部分的文臣武將中間還有勢力。敵人金國方面的態度呢,也值得注意,因為這給他一個可以苟安半壁的暗示。只有小商人、手工業者、農民、農奴的要求,不值得高宗皇帝一顧,因為他們的要求和他寶座的利益兩不相容。但是還有一個暗影使得高宗坐卧不寧,這就是主戰派的代表岳飛的威望和實力一天天增大,頗有成為武臣中巨頭的可能,(岳飛當時為三個宣撫使之一,地位實力與韓世忠張俊相埒)。而這是祖宗深切垂教必須防杜的一件事。
提到南宋的高宗,通常都把他看成一個貪圖苟安https://read.99csw.com,雖不怎麼「昏」,然而頗為庸碌糊塗的一個人。提到秦檜,通常又都把他歸進「弄權宰相」的一類,以為他是擅作威福,聲色貨利是好,相同於楊國忠那樣的傢伙。但是據我看來,這未免小覷了秦檜和高宗!這兩位,一個是頗為精明,一個是相當謹慎恭順;如果說高宗受了蒙蔽,為秦檜所包圍,而秦檜是專橫弄權,他們要是地下有知,高宗也許要竊笑,秦檜大概會呼冤的罷?殺岳飛,實在是他們兩個串通了乾的把戲!
近來讀報章刊物,常見談論歷史的文章,因此也引起了我的興趣,湊個熱鬧,就抓一件千古奇冤的公案來談談罷。
8月13日
要說明上面的論斷,我們須把宋朝南渡前後的內外情勢,先作一個鳥瞰。
歷史上,在特定的時機,封建皇朝的利益,可能與民眾利益相一致;宋朝南渡之際就是這樣一個時機。可惜南渡的君臣雖尚精明卻遠不夠英明,而氣魄之小,又如田舍翁,因此只配北面稱侄,以小朝廷自娛!
然而宋朝「創業」的君臣,對於上述的「外損」和「內虛」的重症,都沒有辦法,且也不求辦法。那位「半部論語」的宰相,固然是狗屁,就是那位太祖皇帝也是歷代開創基業的君主中最沒有眼光,氣魄最小的一位。夾馬營中出身的這位「真命天子」,欺人孤兒寡婦得了天下,而既得之後,如何「治」之,他還只有那麼一點小權術,小聰明!唐朝藩鎮的跋扈,他是知道的,自己如何能得「黃袍加身」,他當然九九藏書更明白;於是他所念念不忘,講究防杜之方者,就只限於這一範圍。不使武臣中出現最大的巨頭(即不使兵權操於一人之手),這是一個方法;用文臣(宰相)制武臣,使文武常相對立,這是二;中樞組織以文臣為主,武臣必解兵柄,然後可入中樞,這是三。趙家太祖所以為子孫萬世打算者,盡在於此;趙宋歷朝君主也謹守此祖宗成規,不敢違背。至於對外,似乎也有個方針,曰歲輸金帛。對內如何?曰,扶植地主,鎮壓農奴。
南渡以後的「國策」就這麼決定:對外納款求和,對內加緊剝削,以剝削所得,每年化八千萬貫養兵,專門鎮壓民眾。
秦檜自金逃回,當時即有人疑其在金首唱和議,故金人縱之使歸;秦檜是否承受了金人意旨,歸作和議活動,暫不置論。但秦檜對於時局的看法,當與高宗所焦慮者正相合拍,加以他又知金人暫無南下之意,更可使高宗放心。所以奏對以後,高宗即信任之,稱其「忠朴過人」。
茅盾(1896~1981),浙江桐鄉人,作家、文學批評家。著有長篇小說《蝕》《子夜》,短篇小說集《創造》,話劇《清明前後》,學術論著《夜讀偶記》等。
趙宋一代,沒有發生權臣逼主的事,這便是太祖的權術奏了功效;然而外患問題和內亂問題卻一天天嚴重。遼亡金興,北方強鄰的鐵騎,已非金帛所可羈絆;千萬余戶的農奴以及困於重稅而逐漸走入農奴命運的四百余萬戶的小農自耕農,也到了非鋌而走險便只有死亡的地步。仁宗時貝州王則之亂,即是第一九九藏書聲號炮。徽宗之時,外事正急,卻又接連發生了淮南宋江之亂以及浙江方臘之亂。汴京既陷,倉卒南渡,然而尚不敢建都於金陵,而選中了臨安(杭州);在這時候,湖南又有鐘相的大規模的農民起事。這就是南渡前後的內外形勢。
問題非常明白:如果為「民族利益」著想,或者,把皇朝利益和民眾利益統一起來著想,則對外必須主戰,對內必須改善人民生活,裁製豪強,並使每年八千萬貫的軍費由擁有無數「莊園」與農奴的封建地主負擔其大部分;但這樣偉大的氣魄,英明的果斷,非所望于高宗!於是退一步,專從保守「祖宗基業」,鞏固寶座著想罷,那麼,一、既不願裁製豪族,損及封建地主,二,就不能解決甚至緩和農民的騷動,因而三、兵力如用以對外,即無以防內,況且四、即使能夠收復汴京,在「祖宗基業」上所加益者不過一個殘破的舊都,而勢將產生一個兵權太重的武臣(岳飛),則對於寶座的威脅實在太大了。
但是主戰派的流亡貴族的反響也得預防,所以又假裝糊塗,由秦檜出面去干,以便反響來時有一退步。所以我又說,這一件公案實在是高宗和秦檜串通了乾的。說高宗全不知情,而只是秦檜矯詔,或說高宗受了包圍,這都是皮相之論。
汴京淪陷以前的和戰之爭,則南渡以後,實在已成過去了。那時擺在眼前的問題,是這一些:半壁江山的封建地主,希望以對外屈服,換取自身利益的保障,希望每年化了八千萬貫所養的兵,專用以對內,(鎮壓農民);金人暫時無渡江之意,希望有一個休息時間來鞏固他的九*九*藏*書佔領地域;小商人,手工業者,以及農民,他們憎恨異族的侵略者,然而同時也要求解除生活上的痛苦,(當時小商人,手工業者負擔捐稅甚重,至於農民的負擔,除正規負擔而外,還有「加耗」,丁口稅,「和買」,以及其他許多雜稅),肅清政治上的積弊與貪污,(除貪官污吏外,宋代的封建地主串結胥吏,巧于規避,賦稅所不及者,十居其七);流亡的貴族地主希望「光復故業」,則主戰,但對於內政又趨向保守,他們這一派的代表,主要的可說就是岳飛。
為什麼要去掉岳飛?因為岳飛是高宗君臣對金人和議的最大的障礙。為什麼罷免之後,非殺不可呢?因為岳飛帶領重兵,迭建功勛,倘使無罪便該釋放,既然放不得,就只有殺了他。為什麼高宗君臣一意主和呢?因為高宗是精明的,他從保守「祖宗基業」這一點上考慮,從當時他所託足的半壁江山的現實問題上加以研究,認為對金議和是兩害相權取其輕,這樣一來,他雖然把「祖宗的基業」丟了一半,但剩下的一半則尚可保有;秦檜是謹慎恭順的,他執行了高宗的意旨,而且還為了顧全朝廷和諸將的關係,他寧願自負惡名,這難道還能說他不「忠」于朝廷?
這件公案,就是易庸先生的《東窗之下》所取材的宋朝岳飛的冤獄。(見大眾生活新十號)易庸先生取這歷史題材來寫「故事新編」的《東窗之下》,他有他的注目點,讀者自能看出來,此非本文所要論列。我對於他的看法,也同意;不過在同意以後,還想加一點補充。而這一意思,又是讀了本刊上期陳此生先生那篇文章引起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