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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家務

關於家務

作者:王安憶
意願像和人鬧著玩似的,渴望得那麼迫切,實現卻又令人失望。為了「距離產生魅力」的境界,我與丈夫立志兩地分居。可不過兩年,又嚮往起一地的生活。做了多少夜夢和晝夢,只以為到了那一天,便真正的幸福了,並且自以為我們的幸福觀經受了生活嚴峻的考驗。而終於調到一地的時候,卻又生出無窮的煩惱。
我們在理論上先明確了分工,他買菜、洗衣、洗碗、我燒飯。
以往,我是很崇拜高倉健這樣的男性的,高大、堅毅、從來不笑,似乎承擔著一世界的苦難與責任。可是漸漸的,我對男性的理想越來越平凡了,我希望他能夠體諒女人,為女人負擔哪怕是洗一隻碗的渺小的勞動。須男人到虎穴龍潭搶救女人的機會似乎很少,生活越來越被渺小的瑣事充滿。都市文明帶來了緊張的生活節奏,人越來越密集地存在於有限的空間里,只須擠汽車時背後有力的一推,便也可解決一點辛苦,自然這是太不偉大,太不壯麗了。可是,事實上,佩劍時代已經過去了。曾有個北方朋友對我read.99csw•com大罵上海「小男人」,只是因為他們時常提著小菜藍子去市場買菜,居然還要還價。聽了只有一笑,男人的責任如將只扮演成一個雄壯的男子漢,讓負重的女人欣賞愛戴,那麼,男人則是正式的墮落了。所以,我對男性影星的迷變,漸漸地從高倉健身上轉移到美國的達斯廷·霍夫曼身上。他在《午夜牛郎》中扮演一個流浪漢,在《畢業生》中扮演剛畢業的大學生,在《克雷默夫婦》里演克雷默。他矮小,瘦削,貌不驚人,身上似乎消退了原始的力感,可卻有一種內在的,能夠應付瞬息萬變的世界的能力。他能在紐約亂糟糟街頭生存下來,能克服了青春的虛無與騷亂終於有了目標,能在妻子出走以後像母親一樣撫養兒子——看著他在為兒子煎法國麵包,為兒子系鞋帶,為兒子受傷而流淚,我幾乎以為這就是男性的偉大了,比較起來,高倉健之類的男性便只成了詩歌里和圖畫上的男子漢了。
王安憶(1954~),上海人,生於南京,作家。著有《雨,沙沙沙》,長篇小說《紀實與虛構》、《長恨歌》等。https://read.99csw.com
生活很辛苦,要工作,還要工作得好……要理家,誰也不甘比別人家過得差。為了永遠也做不盡的家務,吵了無數次的嘴,流了多少眼淚,還罷了工,可最終還得將這日子過下去,這日子卻也吸引著人過下去。每逢煩惱的時候,他便用我小說里的話來刻薄我:「生活就是這樣,這就是生活。」這時方才覺出自己小說的淺薄,可是再往深處想了,仍然是這句話:這就是生活。有著永遠無法解決的矛盾,卻也有同樣令人不舍的東西。
雖有著無窮無盡的家務,可還是有個家好啊,還是在一地的好啊。房間里有把男人用的剃鬚刀,陽台上有幾件男人的衣服晾著,便有了安全感似地心定了;逢到出差回家,想到房間里有人等著,即使這人將房間糟蹋得不成樣子,心裏也是高興。反過來想,如若沒有一個人時常地吵吵嘴,那也夠冷清的;如若沒有一大攤雜事打擾https://read.99csw.com打擾,每日盡爬格子又有何樂趣,又能爬出什麼名堂?想到這些,便心平氣和了。何況,彼此都在共同生活中有了一點進步,他日益增進了責任心,緊要時候,也可樸素地製作一菜一湯。我也去掉一點大小姐的嬌氣,正視了現實。總之,即然耐不住孤獨要有個家,那麼有了家必定就有了家務,就只好吵吵鬧鬧地做家務了。
他的任務聽起來很偉大,一共有三項,而我是一頂。可事實上,家務里除了有題目的以外,還有更多更多沒有名字、細碎得羞於出口的工作。他每日里八小時坐班,每天早上,洗過臉,吃過早飯,便騎著自行車,迎著朝陽上班去,一天很美好地開始了。而我還須將一整個家收拾一遍,衣服晾出去——他只管洗,晾、曬、收、疊均不負責。床鋪好,掃地,擦灰,等一切弄好,終於在書桌前坐下的時候,已經沒了清晨的感覺。他在辦公室里專心一致地工作,休息的時候,便騎車出去轉一圈,買來魚、肉或疏菜,眾目睽睽之中收藏在辦公桌下,當人們問起他在家幹什https://read.99csw.com麼的時候,他亦可很響亮地回答:「除了買菜,還洗碗,洗衣服。」十分模範的樣子。於是,不久單位里對他便有了極高的評價:勤快、會做等等。而誰也不會知道,我在家裡一邊寫作一邊還須關心著水開了沖水,一會兒,里弄里招呼著去領油糧票,一會兒,又要領八元錢的生活補助費……,多少工作是默默無聞的,都歸我在做著,卻沒有一聲頌揚。
原先,我們的小窩不開伙倉,單身的日子也過得單純,可調到一地,正式度日,便再不好意思天天到娘家坐吃,自己必須建立一份家務。
並且,家務最重要的不僅是動手去做,而且要時時想著。比如,什麼時候要洗床單了,什麼時候要掃塵了,什麼時候要去洗染店取乾洗的衣服,什麼時候要賣廢紙了,這些,全是我在想著,如有一樁想不到,他是不會主動去做的。最最忙亂的是早晨,他趕著要上班,我也急著打發走他,可以趁早寫東西。要做的事情多得數不清,件件都在眼前,可即使在我刷牙而無法說話的那一瞬間,他也會彷徨起來不知所措。雖是他買九-九-藏-書菜,可是買什麼還須我來告訴他,只有一樣東西他是無須交代也會去辦的,那便是買米和麵包,在農村多年的插隊生活,使他認識到,糧食是最重要的,只要有了糧食,別的都不重要了。所以,米和麵包吃完的時候,也是他最慌亂和最積極的時候。平心而論,他是很夠勤勉了,只要請他做,他總是努力。比如有一次我有事不能趕回家做飯,交代給了他。回來之後,便見他在奔忙,一頭的汗,一身的油,圍裙袖套全副武裝,桌上地下鋪陳得像辦了一桌酒席,確也弄出了三菜一湯,其中一個菜是從湯里撈出來裝盆獨立而成的,因為曾聽我說過,湯要燉得碧清才是功夫,於是就給了我一個清澈見底的湯。可是,他干這一切的時候卻總有著為別人代勞的心情。洗茶杯,他會說:「茶杯給你洗好了。」買米,他則說:「米給你買來了。」弄到後來,我也傳染了這種意識。請他拿碗,就說:「幫我拿一隻碗。」請他盛飯,說:「幫我盛盛飯。」其實,他應該明白,即使他手裡洗的是我的一件衣服,這也是我們共同的工作。可是,他不很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