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大的中國小說
偉大的中國小說的意識形成后,文學小說就會自然地跟別的類型的小說分開。作家們會不再被某些時髦一時的東西所迷惑,會把眼光放在真正偉大的作品上,會將世界文學中的巨人做為自己的導師或對手。目前一些西方作家在國內很走紅,諸如昆德拉、卡維諾、杜拉、博爾赫斯。這些作家各有其獨到的一面,但他們都沒能寫出里程碑式的著作,也就無法滋癢偉大的作品;對於這類作家應該持淺嘗而止的態度,就象巧克力好吃,但頓頓吃,就把人吃壞了。然而,有的作家的作品則可以成為精神食糧,能夠為創作偉大的小說提供源源的養份。我並不想在此表達自己的好惡,只是想說:一旦你決心寫偉大的小說,你就會自然地尋找屬於自己的偉大的傳統,這時你的眼光和標準就不一樣了,就不會把心思放在眼下的區區小利和雕蟲小技上。
偉大的中國小說的意識一旦形成,作家們就會對我們的文學傳統持有新的態度,因為按照我下的定義,偉大的中國小說從未寫成,也不會寫成。就是《紅樓九*九*藏*書夢》也不可能得到每一個有感情、有文化的中國人的認同,至多只是那個時代的小說的最高成就。也就是說,作家們必須放棄歷史的完結感,必須建立起偉大的小說仍待寫成的信念。如果沒有這種後有來者的心態,中國文學就真的沒指望了。
其實,作家的地位最終就是這樣確定的。記的余華說過,如果馬爾克斯沒寫出《百年孤獨》,他就跟別的拉美作家沒什麼兩樣。
最後我想指出偉大的中國小說的意識的形成將取消中心與邊緣的分野,將為海內外的中國作家提供公平的尺度和相同的空間,因為大家都將在同一起跑線上,都面對無法最終實現的理想。今後不管你人在哪裡,只要你寫出接近於偉大的中國小說的作品,你就是中華民族的主要作家。
目前中國文化中缺少的是偉大的中國小說的概念。沒有宏大的意識,就不會有宏大的作品。這是為什麼現、當代中國文學中,長篇小說一直是個薄弱環節。在此我試圖給偉大的中國小說下個定義,希望大家開始爭論、九九藏書討論這個問題。偉大的中國小說應該是這樣的:「一部關於中國人經驗的長篇小說,其中對人物和生活的描述如此深刻、豐富、真確、並富有同情心,使得每一個有感情、有文化的中國人都能在故事中找到認同感。」雖然這個定義深受偉大的美國小說的影響,但我覺得還是到位的。我們可以進一步研討,從而把這個定義下得更準確,更能為作家和學者們接受,以形成共識。
早在1868年,J.W.Deforest就給偉大的美國小說下了定義,至今這個定義仍在沿用:「一個描述美國生活的長篇小說,它的描繪如此廣闊、真實、並富有同情心,使得每一個有感情、有文化的美國人都不得不承認它似乎再現了自己所知道的某些東西」。表面看來,這個定義似乎有點陳舊、平淡,實際上是非常寬闊的,並富有極大的理想主義的色彩。它的核心在於沒有人能寫成這樣的小說,因為不可能有一部讓每一個人都能接受的書。然而正是這種理想主義推動著美國作家去創作偉大的作https://read.99csw.com品。美國作家都明白偉大的美國小說只是一個設想,如同天上的一顆星,雖然誰也沒法抵達,但它提供了一個坐標,使他們清楚努力的方向。縱觀美國文學,我們會發現每一部里程碑式的作品後面都有偉大的美國小說的影子--《湯姆叔叔的小屋》、《哈克貝利-芬歷險記》、《白鯨》、《大街》、《憤怒的葡萄》、《奧吉-馬奇歷險記》等巨著都是如此。上個世紀有幾部小說乾脆就自詡為《偉大的美國小說》,Philp Roth寫了這樣一部書,詩人William Carlos Williams也寫了一本薄薄的、冠以如此大名的小說。美國的小說家們都夢想寫出一部接近那個理想的偉大作品。只要誰寫出了一部這樣的書,不管他身在何處、有無名氣,誰就是主要作家。反之,不管你目前多麼紅火,你寫不出重要的作品,你不久就得靠邊讓道。這是公平的競爭,大家都享有同等的機會。
近年來,國內的作家和學者們似乎接受了文學的邊緣地位,好像這也是與九_九_藏_書世界接軌的必然結果。其實在美國,文學從來就沒有被邊緣化過。在美國文化結構中偉大的美國小說一直是一顆眾目所望的星。常常有年輕人辭掉工作,回家去寫偉大的美國小說,甚至有的編輯也夢想有朝一日能編輯偉大的美國小說。每年春季,我都教中篇小說寫作。在第一堂課上我總要把偉大的美國小說的定義發給學生,告訴他們這就是每一個有抱負的小說家寫作的最高目標。
近二、三十年來,世界各國的小說都不很景氣,唯獨美國和印度兩枝繁茂。這與他們的小說觀念有關。Salman Rushideie在1981年發表了《午夜的孩子》;1989年,33歲的Shashi Tharoor寫了一本長篇,就叫做《偉大的印度小說》。後來又出現了Vikram Seth的《合適的男孩》(1993),洋洋洒洒一千三百多頁,是英語中最長的小說;接著移居加拿大的Rohinton Mistry於1996年出版了《恰好的平衡》。顯然,這些大作都淵源於一種宏大的意識九_九_藏_書,就是偉大的印度小說的意識。值得注意的是這些作家都多年身居國外,但他們是印度的重要作家,也就是說偉大的印度小說的意識和創作實踐排除了中心與邊緣的區別--誰寫出舉足輕重的作品,誰就是重要作家。
沒有偉大的文學信念往往會給寫作造成重大失誤。魯迅認真地寫小說只寫了七年,只出了兩個短篇集子(《故事新編》不是純文學創作)。對小說家來說,七年時間至多隻不過是個開端,都不足以全面掌握小說的技藝。設想如果魯迅當時懷有偉大的中國小說的意識,他就會把更多的時間用於寫小說,就會給我們留下比那些雜文更有意義的偉大作品。魯迅臨終前曾對馮雪峰說他希望能再活十年,每年都要寫出一部長篇來。他沒能珍惜自己的時間和生命,因為他沒有高遠的文學信念。再來看張愛玲,她在自己漢語的創作高峰時期改用英語寫小說,夭折了自己的才華。如果她頭腦里有偉大的中國小說的意識,清楚自己努力的目標,就不會出現那種失誤。魯迅和張愛玲都會迷失方向,更何況當代的青年作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