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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什麼寫起動物小說來

我為什麼寫起動物小說來

作者:沈石溪
我孜孜不倦地努力著,像蝸牛一樣緩慢地朝前爬去。
我感覺到了創作危機,決心在動物小說這個領域里闖出一條自己的新路來。我閱讀了大量生物學、動物學、動物行為學等方面的書籍,利用假期跟隨動物學家深入到原始森林考察體驗生活,擴大自己的知識面。我發現自己過去對動物的理解是很膚淺的,除家畜、家禽外,動物並不是為人類而活在這個地球上的,它們和人類打交道並不是它們生適的全部內容。動物世界是個色彩斑斕的世界,特別是那些具有群體意識的哺乳類動物,和人類一樣,也有愛和恨,也有錯綜複雜的「人際」關係,在弱肉強食生存競爭的叢林背景下,也活得相當累。這些動物和它們的生活完全有資格進入小說家的創作視野,構成有獨特韻味的作品。動物是人類的一面鏡子,人類所有的優點和缺點,幾乎都可以在不同種類的動物身上找到原型。比如善良,可以和白兔划等號;比如溫柔,可以和綿羊划等號;比如勤奮,可以和工蜂划等號;比如殘忍,可以和豺狼划等號;比如狡詐,可以和狐狸划等號;比如好鬥,可以和蟋蟀划等號……文學雖然是人學,但人類本身就是從動物進化來的,至今或多或少地保留著某種動物性,如果著力于從動物身上折射出人性的亮點和生命的光彩,在動物王國中尋覓人類在進化過程中失落的優勢,或指出人類在未來征途上理應拋棄的惡習,將為動物小說的存在尋找到堅實的價值基礎,為動物小說的發展開闢寬廣的前景。
說來也奇怪,我最近幾年所寫的好幾篇動物小說都是圍繞著改變動物品性這個命題來結構故事的。例如在中篇小說《牝狼》中,自莎為使半狗半狼的兒子變成純粹的狼而奮鬥;中篇小說《紅奶羊》中,蜀羊先試圖改變小狼崽兒的食譜,后又努力扭轉羊兒懼怕狼的本性;長篇小說《狼王夢》中,母狼紫嵐耗費大量心血,企圖使狼兒克服自卑等等。我自己覺得這和我童年時想把一隻小鴨子馴養成獵狗有著某種聯繫。這也許是一種創作情結,也許是年紀大了,愛追億往事,想圓孩提時沒做完的夢。
我記得很清楚,那是一個細雨霏霏的下午,全體教師聚於一窒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也就是巧妙地豆相九*九*藏*書揭短。L和M為一點雞毛蒜皮的小事吵起來,L哭了,便揭發M曾在她面前議論過我,說像我這樣上山背柴火背得比女同志都少的人,窩窩囊囊沒一點兒本事,還想找M搭訕,真正是癩蛤蟆想吃天鵝肉。
九歲時,出不知中了什麼邪,我極想養一條獵狗。我想象我的獵狗長著黑白相間的毛色,起名叫花旋風,比梁山好漢李逵的外號黑旋風更響亮。我想象警察遇到一樁凶殺案破不了,是我的花旋風追蹤氣味,搜捕到了壞蛋。我想象有兩個流氓包圍我,要剝掉我身上僅有的一件毛衣,俗稱剝豬玀,花旋風勇猛地朝流氓撲躍過去……再美麗的幻想也代替不了現實。現實是,上海不準隨便養狗。即使允許養狗,正值三年自然災害,養活人尚且不易,談何養狗?父母沒錢也沒興趣來滿足我這個純屬孩子氣的奢望。但少年內心的渴望是很難被湮滅的,買不起狗,我就花兩角錢買了只小鴨子,發誓要把小鴨子培養成真正的猖犬。小鴨子沒有伴,很孤獨,就整天圍著我轉,我遠遠地打一聲唿哨,它就蹣跚地跑過來了,活像一條能辨識主人並和主人親近的狗。我著手訓練它的嗅覺跟蹤,我將一條小魚在它扁平的鴨嘴前晃悠兩下,然後藏進瓶瓶罐罐組合的破爛堆里。小鴨子被飢餓催逼著,毛茸茸的腦袋一伸一縮做嗅聞狀,慢慢接近破爛堆,用蹼掌在瓶瓶罐罐之間扒抓,竟然把小魚翻出來並啄食掉了。我心裏樂開了花。當然,它畢竟是小鴨子,我把小魚稍稍藏得遠些或藏得嚴實些,它就無能為力了。改變動物的品性,也絕非一個九歲的孩子所能完成。但我並不氣餒,一次又一次地趴在它面前,嘴裏發出汪汪汪的狗吠聲,給它做榜樣做示範,企盼它能改變嗓音……
80年代初,我寫了一篇小說《象群遷移的時候》,約一萬兩干多字。當時我並不知道自己寫的就是動物小說。稿子寫好后,投寄北京《兒童文學》。編輯部很快回信定用,並鼓勵我繼續寫這類有鮮明地域色彩的動物小說。後來,我又一口氣寫出了《第七條猖狗》等八篇以亞熱帶森林為背景的狩獵故事,1985年1月由中國少年兒童出版社結集出版,書名為《第七條獵狗》,第一次就印了十萬九*九*藏*書二千冊,很快銷售一空。
這也許可以稱得上是我用透明的童心寫就的第一篇動物小說。
這個嘗試,應該說是成功的。小說發表后,引起廣泛注意,收進各種選本,有的評論家還指出:這兩篇作品都從動物的特性著眼結構故事,對動物行為的自然動機觀察入微,蘊含著深刻的哲理,目沒有將動物人化的痕迹,堪稱純正地道的動物小說。
從此,我躋身於文學事業。
順著這一思路,我寫出了短篇《蒙冢》和中篇《暮色》。我自己覺得,這兩篇小說是我動物小說創作的一個新起點。首先,這兩篇小說純寫動物,沒有人類出現,故事和情節源自動物特殊的行為本身,而不是來源於道德規範。在《蒙冢》里,母象巴婭面臨母愛和情愛發生尖銳衝突時,毀滅情愛而成全母愛;在《暮色》中,豺們為了種群的利益而犧牲年老體弱者。這類主題,觸及到我們久已掩抑的一些人性層面,引發讀者對人自身的生存狀態的思索。其次,在寫法上,我改換敘述角度,運用嚴謹的邏輯推理和合情合理的想象,模擬動物的思維感覺,進行心理描寫。
後來,小鴨子病死了,我用只小木匣裝殮了它,埋在街山花園,還用小木片做了塊墓碑,認真地寫上:鴨子獵犬花旋風之墓。
其實,就我偏低的審美觀而言,M並非天鵝,比喻為鴨子也還十分勉強,捫心自問,連鑽她情網的念頭也沒閃過一下。
1984年,我有幸考進了解放軍藝術學院文學系。就讀文學系前,我雖出生在大城市上海,但屬於上海最底層的市民,又在落後的雲南邊疆生活了十六年,因此,精神世界是封閉型的,土得可以。經過文學系兩年深造,使我大大開闊了眼界,活躍了思想,對我創作而言,不啻是給了一把登高的桃子。我發現我以前寫的動物小說基本上都是在動物和人的恩怨圈裡打轉,是在人格化的動物形象上原地踏步。人和動物的恩怨圈當然屬於動物小說的一大主題,但我在這個主題上徘徊得太久了,再繼續寫下去,無疑是燦冷飯。
我七歲進小學,讀書的成績平平,算術還勉強,語文很一般,尤其是作文,最令我怵頭,把鉛筆頭咬得像麻花也想不出可以讓老師在下面用紅筆劃圈圈的優美句子。
197https://read.99csw.com3年,我發表了第一篇散文《金竹瑟》。次年,又推出了第一篇小說《車輪滾滾》就因為我發表了幾篇東西,1975年,部隊把我招去從事新聞報道工作。
我別無選擇,惟有文學這條小路可行。
我看過一些作家自傳,不少人出身於書香門第,孩提時閱讀過大量中外優秀童話,有個愛講故事的外婆,從小沉浸在一種香軟的藝術氛圍里。對此我羡慕得直流口水。1952年我雖然生在大上海,小時候卻幾乎和書籍無緣,家境貧寒,入不敷出,父母沒興趣也沒能力為我買書,家裡除了學校發的教科書外連一本閑書也沒有。外婆住在浙江寧波鄉下,幾年才見一次,見了也不講故事。
我在勐滿區小學一待就是三年,心情鬱悶得要死。同校L和M兩位女教師之間一場口角刺疼了我,改變了我的生活。
我的少年時代是在上海一條狹窄擁擠的弄堂里度過的。上海人滿為患,自然就沒有動物的生存空間,儘管如此,我孩提時還是養過不少小動物――蟋蟀、麻雀、蟈蟈、金魚、蝌蚪、小雞、白免……它們對我來說,不僅僅是有生命的玩具,同時我望著被囚禁在器皿中的小可憐,為它們受我的保護,為我自己有能力主宰它們的命運,情不自禁地產生一種得意和驕傲。我是個天生有點靦腆的孩子。出生時體重才兩千克,從小體弱多病,在家庭、學校和小夥伴中,不是被忽視就是遭欺負,而在我所豢養的小動物面前,我卻能扮演隨心所欲的強者角色。我比周圍的小夥伴更酷愛養小動物,現在回顧起來,大概在潛意識中是想彌補一種心理缺憾。
1972年,知青開始上調分工。三六九等的工作崗位勢必形成一場生存角逐。經過一番緊張激烈的競爭,那些聰明能幹乖巧機靈懂得生存策略的人遠走高飛了。我在生活中一向扮演可有司無的角色,也不會拉關係走後門,於是被分配到星火山背後的勐滿區里的小學教書。
越是這樣越覺得心口被刺疼得厲害。連M都瞧不起我,可見我在周圍人們的心目中是何等渺少!女人是男人的鏡子,我在鏡子里看到自己的醜陋與猥瑣。我雖胸無大志,曉得自己即使把全身的一百多斤全賠進去也變不成偉人,但至少該稍稍有點兒出息而不至於被https://read.99csw•com人瞧不起,不至於連個像樣的老婆也娶不到。為此,我必須干點兒什麼,必須進行一場青春的拼搏。當時大學的校門都還關閉著,高考是沒指望的。想來想去,幹什麼似乎都不太實際,惟有搞文學創作好像還可勉為其難。第一搞文學創作不需要教材;第二投資很小,只需一瓶墨水幾頁稿紙;第三可以關起門來悄悄干,失販了也不會丟人現眼;第四書案前單人獨處的奮半方式和我狐僻的性格自卑的心理有著一種內在的和諧。
1968年我初中畢業,正趕上「文化大革命」時的上山下鄉運動。當時我們這批知青有黑龍江、吉林、安徽、江西、貴州、雲南七個去問可供選擇。我報名去了雲南,唯一的理由:雲南是動物的「王國」,我想養一條真正的獵犬。命運成全了我。我在西雙版納一個寨子插隊落戶,並住進一位名叫波依嫩的傣族獵手的竹樓里。波依嫩有兩個含苞欲放的女兒,由於語言障礙,他誤認為我是政府「送貨上門」的候補女婿,不僅教會了我捉魚、蓋房、犁田、插秧等一些基本農活,還很熱心地教我怎樣做弩弓,怎樣削竹箭,怎樣做逮雀鳥的金絲活扣,怎樣在野獸出沒的小路上埋設捕獸鐵夾。他養著一條黑狗,高大兇猛,敢隻身闖進山洞朝土豹子吠咬,還很機警,波依嫩的女兒下河洗澡,都由它擔任警衛,任何男性公民休想靠近去沾著便宜。我當然極想和它交朋友,遺憾的是,這畜生始終對我抱有成見,我拿肉喂它,它照吃不誤,我想伸手摸摸它,它卻翻臉不認人,朝我齜牙咧嘴做撲咬狀。有一天半夜我站在竹樓陽台上向下撒尿,這狗娘養的竟悶聲不響朝我衝來,張嘴就咬,要不是我躲得快,以後履歷表性別這一欄還不知該怎樣填寫呢。就因為它老用一種獄卒監視囚犯的眼光盯著我,才害得我這插隊三年的「上門女婿」始終停留在候補階段,而沒機會轉正。
我自己認為,真正意義上的動物小說似應具備如下要素:一是嚴格按動物特徵來規範所描寫角色的行為;二是沉入動物角色的內心世界,把握住讓讀者可信的動物心理特點;三是作品中的動物主角不應當是類型化的而應當是個性化的,應著力反映動物主角的性格命運;四是作品思想內涵應是藝術折射而不應當九_九_藏_書是類比或象徵人類社會的某些習俗。
1986年畢業后,我調到成都軍區創作室工作,專心從事我所喜歡的動物小說創作。先後寫下了《盲童與棄狗》、《一隻獵雕的遭遇》、《瘋羊血頂兒》、《混血豺王》、《象母怨》、《誘雉之死》、《保姆蟒》《最後一頭戰象》《斑羚飛渡》等長、中、短篇共二自萬字的動物小說,在海內外出版了二十多部作品,其中短篇動物小說《第七條獵狗》、長篇動物小說《一隻獵雕的遭遇》和《狼王夢》、中篇動物小說集《紅奶羊》獲得國家級大獎。
插隊期間,我經常跟著房東波依嫩老獵人上山打獵。打獵是一頂血腥味很濃的很有刺|激性的活動:我親眼看見,公斑鳩被金竹箭射落後,母斑鳩飛到我們頭頂拉屎;母靈貓被鉛彈射中胸膛后,拼出最後一點力氣朝與它窩相反的方向奔跑,因為窩裡還有一對小寶貝;一群長著鋒利獠牙的野豬被兩隻老虎看管著,成為虎的肉食倉庫而無所作為;一頭公象掉入捕象陷阱,象群圍著陷阱哀嚎三天後,闖進附近一個山寨,踏平所有的房屋,這才離去;槍把大青猴從樹冠打掉在地,走近前去一看,大青猴一手捂住肚皮上的傷口,另一隻手向我們做搖手狀……有時我們走得遠了,當天回不了家,就在山上燒堆篝火邊夜,波依嫩就會聊出一大籮關於打獵的故事來。三年的插隊生涯,使我熟悉了熱帶雨林,也熟悉了眾多的野生動物,積累了從事動物小說創作的豐厚的生活素樹。
作家神聖的使命和超時代的責任感,都是後來才逐漸認識到的。我創作的原始起因,就是為了改變自己的生存環境,彌補自己性格中可悲的缺憾,這動機當然不太純潔,也不太高尚,卻是真實的。
十五年的創作實踐,我有一個深切的體會:動物小說之所以比其他類型的小說更有吸引力,是因為這個題材最容易刺破人類文化的外殼、禮義的粉飾、道德的束縛和文明社會種種虛偽的表象,可以毫無遮掩地直接表現醜陋與美麗融於一體的原生態的生命。隨著時代的變遷,文化會盛衰,禮義會更替,道德會修正,社會文明也會不斷更新,但生命殘酷競爭、頑強生存和追求輝煌的精神內核是永遠不會改變的。因此,動物小說更有理由贏得讀者,也更自理由追求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