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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德斯鳩

孟德斯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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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1689-1755)

夏爾·德·塞孔達,孟德斯鳩男爵(法語:Charles-Louis de Secondat, Baron de La Brède et de Montesquieu,1689年1月18日-1755年2月10日),法國啟蒙時代著名思想家,近代歐洲國家較早地系統研究古代東方社會與法律文化的學者之一。他的著述雖然不多,但影響相當廣泛,尤其是《論法的精神》這部集大成之作,奠定了近代西方政治與法律理論發展的基礎,也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歐洲人對東方政治與法律文化的看法。他的作品還包括《羅馬盛衰原因論》等。

1689年1月18日出生於法國波爾多附近的拉布雷德城堡的貴族家庭。

1716年襲男爵封號,曾任律師、波爾多議會議長、波爾多法院庭長。他常去巴黎居住,目睹路易十四晚年朝政混亂的衰敗現象,路易十五即位,由母后攝政,法國社會動蕩依舊,孟德斯鳩記錄其見聞,積稿十年,於1721年整理成《波斯人信札》。

1728年旅訪奧、匈、意、德、荷、英等國作學術旅行,實地考察其社會政治制度和其他情況。返國后專門從事著述,曾被選為波爾多科學院院士、法國科學院院士、英國皇家學會院士、柏林皇家科學院院士。

1748年以27年的光陰出版《論法的精神》,全面分析了三權分立的原則。伏爾泰誇讚這本篇幅巨大包羅萬象的著作是「理性和自由的法典」。

1755年2月10日病逝于巴黎。

孟德斯鳩雖為貴族,他卻是法國首位公開批評封建統治的思想家,他突破「君權神授」的觀點。認為人民應享有宗教和政治自由。認為決定法的精神和法的內容是每個國家至關重要的。保證法治的手段是「三權分立」,即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分屬於三個不同的國家機關,三者相互制約、權力均衡。「三權分立說」對於1787年的《美國憲法》、1791年-1795年的《法國憲法》和1792年的《普魯士法典》的制定工作產生重大的影響,也完全否定了當時法國社會的三個基石:教會、國會和貴族。

他以專制政體為三種基本的政府形態之一,使得專制政體成為18世紀政治思想中的一個核心主題。他也是西方思想家中第一個將中國划入「專制政體」的。他的這個說法強烈影響了西方對中國的印象,一針見血地總結中國政治制度的細節和特點,以「專制」二字描述。

作品總覽,總共1筆
  • 波斯人信札

    波斯人信札

    本書是孟德斯鳩惟一的一部文學作品,全書由一百六十封書信組成。信中有對當時法國社會的細緻觀察和犀利批判,對流血、肉慾和死亡的描繪,黑白閹奴與後房被囚妻妾的對話,以及身處異國他鄉的主人的綿綿情話等。這是一部遊記與政論相結合的小說,也是一部哲理小說。

    本譯文所依據法文版本,以Henri Barckhausen的考訂本為主;同時參考了Belles Lettres,Pléiade, Bordas等出版社刊行的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