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小說家、戲劇家。著名作家大仲馬的私生子。 7歲時大仲馬才認其為子,但仍拒不認其母為妻。私生子的身世使小仲馬在童年和少年時代受盡世人的譏誚。成年後痛感法國資本主義社會的淫靡之風造成許多象他們母子這樣的被侮辱與被損害者,決心通過文學改變社會道德。他曾說:「任何文學,若不把完善道德、理想和有益作為目的,都是病態的、不健全的文學。」這是他文學創作的基本指導思想。而探討資產階級的社會道德問題,則是貫穿其文學創作的中心內容。
1848年小說《茶花女》的問世,以女主人公瑪格麗特·戈蒂耶的生活經歷為主線,採用第一人稱的寫法,真實生動地描寫了一位外表與內心都像白茶花那樣純潔美麗的少女被摧殘致死的故事。作品藝術表達上獨特而新穎。組織情節時,用了追敘、補敘、倒敘,手法多變,生動有致。一個個懸念的設置,扣人心弦,使人不忍釋卷。特別是作品洋溢著濃烈的抒情色彩和悲劇氣氛,有感人至深的藝術魅力。
據稱,《茶花女》當時一經出版即轟動全國,儘管上流社會惱怒地批評道:渲染妓女生活,是「淫蕩墮落」、「低級下流」。但更多的人們則為真切感人的故事所征服。妓女瑪格麗特的悲慘命運,她的靈魂悲號,以及男主人公阿芒痛徹肺腑的悔恨,都強烈地打動了讀者的心弦,令人「心神飛越」。
小仲馬一舉成名,他又把小說改編為劇本。1852年,五幕劇《茶花女》上演了。劇場爆滿,萬人空巷。當小仲馬將《茶花女》演出大獲成功的消息,告訴遠在比利時的父親時,電報上寫道:「第一天上演時的盛況,足以令人誤以為是您的作品。」父親立即回電:「我最好的作品正是你,兒子!」
小仲馬後來寫了 20餘部劇作,現實主義傾向更為鮮明。其中比較成功的有《半上流社會》(1855)、《金錢問題》(1857)、《私生子》(1858)、《放蕩的父親》(1859)、《歐勃雷夫人的見解》(1867)、《阿爾豐斯先生》(1873)、《福朗西雍》(1887)等。小仲馬的劇作大多以婦女、婚姻、家庭問題為題材,或描寫在資產階級淫靡風尚毒害下淪落的女性,或表現金錢勢力對愛情婚姻的破壞,或譴責夫妻之間的不忠,比較真實地反映了資產階級道德的腐朽性質。作為法國現實主義戲劇的先驅者之一,其劇作富有現實的生活氣息,以真切自然的情理感人,結構比較嚴謹,語言通俗流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