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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棚里的散步者 1

頂棚里的散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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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如殺死同事,將屍體塞進實驗室的爐子里燒成灰燼的韋伯斯特博士的故事;通曉數國語言,在語言學方面貢獻卓著的尤金·亞蘭的殺人事件;人稱保險魔鬼,又是優秀文藝評論家的韋恩萊特的故事;油煎小孩的臀肉為養父治麻風病的野口男三郎的故事;娶了眾多女人為妻子,再把她們一個個地殺死的所謂藍鬍子蘭德爾;阿姆斯特朗等人的殘忍犯罪故事等。這種種殺人案件不知給無聊至極的鄉田三郎帶來多麼大的享受九-九-藏-書啊!三郎聽著明智滔滔不絕地講述,覺得這些犯罪故事宛如一幅幅色彩艷麗奪目的畫卷,以無盡的魅力,清晰地呈現在自己眼前。
三郎還經常喬裝打扮,從一條街漫無目的地走到另一條街。他有時扮成工人,有時扮成乞丐,有時扮成學生,在這許多種扮相中,男扮女裝最能令他感到滿足。為此,他變賣了自己的和服和手錶,湊足錢買來昂貴的假髮和女人的舊衣服。每次他都花費很長時間,扮成自己喜歡的女相,披上有帽子的斗篷,在深更半夜時走出公寓。走到適當的地方便脫掉外套,或是在寂靜無人的公園中轉來轉去,或是鑽進電影院,故意坐在男子席里,有時還跟那些男人開些下流的玩笑。由於扮相導致的心理錯亂,三郎恍惚覺得自己變成了妲己那樣的阿百,或是蛇精阿由那樣的毒婦,只要一九*九*藏*書想到隨心所欲捉弄男人們的情景,他就特別快樂。
這種模仿犯罪的遊戲,雖說在某種程度上滿足了三郎的慾望,還引起過出人意料的事件,讓他感到相當刺|激,但是,模仿終歸是模仿,儘管沒有危險,畢竟缺乏刺|激性——從某種角度來看,犯罪的魅力就在於其刺|激性——不可能總是讓三郎欣喜若狂。因此三個多月後,三郎就像以往一樣對此遊戲失去了興趣,而且一直那般吸引他的與明智的交往也慢慢地減少了。
在玩樂方面也是如此。他甚至買來娛樂百科全書之類的書籍,按圖索驥,從紙牌、檯球、游泳、登山、圍棋、象棋到各種各樣的賭博(種類繁多得在這裏都寫不完),一個不落地玩了個遍,可是,它們也和工作一樣,沒有一個能引起他的興趣,他只好一次又一次地品嘗失望。不過,你可能會說,這世上不是有「女人」和「酒」這兩樣任何人一輩子都不會厭倦的絕頂快樂嗎?令人難以置信的是,我們這位鄉田三郎對這兩樣東西也絲毫不感興趣。他滴酒不沾,可能是不適合喝酒的體質吧。至於女人,當然並不是沒有慾望,雖然也經常出去尋歡找樂,卻仍然無法讓他因此而感到生命有意義。
他假裝自己是某罪犯,為了和同夥聯絡,用白粉在牆上四處畫箭頭;一看到有錢人模樣的行人,就把自己想成小偷,一直跟蹤那個人不放;有時把寫有奇怪暗語的紙條——他總是在紙條上面寫恐怖殺人事件——塞進公園長椅的木板縫隙九-九-藏-書中,然後躲在樹后,看誰會發現紙條……他玩著諸如此類的各種「犯罪」遊戲,自得其樂。
這或許算是一種病態吧,鄉田三郎覺得活在這個世上毫無意趣,不管玩什麼遊戲,從事什麼職業,總之,做任何事情都讓他覺得無聊至極。
他常常冒出這樣的念頭。不過,即便是像他這樣萬念俱灰的人,似乎也具有對生命留戀的本能,所以直到二十五歲之前,儘管他口頭禪似的說什麼「真想死,真想死」,最終還是沒有去死,好歹活到了現在。
「與其在這個毫無生趣的世上活著,還不如死了的好。」
自從認識明智后,這兩三個月來,三郎好像忘卻了這人世的索然無味似的。他購買了各種各樣的有關犯罪的書,每天都沉迷其中。在這些書籍中,還夾雜著愛倫·坡或霍夫曼或加博里歐等人的偵探小說。三郎每次合上書的最後一頁,都會深深地嘆一口氣,心裏想:「啊,世上竟然還有這麼有趣的事呀!」甚至大胆地幻想起來,可能的話,自己也要像這些犯罪故事的主人公那樣,搞出個引人注目的漂亮事件來玩玩。
他們二人是在某咖啡廳偶然相識的。因為當時和鄉田一起去喝咖啡的朋友認識明智,就為鄉田做了介紹。那時,鄉田被明智九-九-藏-書那睿智的談吐以及特別的穿著深深吸引了。之後,鄉田就隔三岔五地去拜訪明智,明智偶爾也會到三郎的住處做客,一來二去就成了朋友。明智也許是對三郎的病態性格產生了興趣(想將它作為一種研究材料吧),而三郎呢,完全是因為喜歡聽明智講花樣翻新的犯罪故事。
他每月能從親戚那裡收到一些匯款,所以即使不工作,生活也不成問題。也許正是因為擁有這種安全感,才使他變成了這樣隨心所欲的人。他絞盡腦汁地琢磨怎麼用這些錢找些樂子。例如,像更換工作及變換花樣玩樂一樣頻繁地搬家。誇張點說,東京的家庭公寓,沒有他沒住過的。在一個地方還沒住半個月一個月的,他就馬上搬到另一個公寓去。當然在這期間,他有時也設想像個流浪者一樣到處旅行,或者乾脆像仙人一樣鑽進深山中去生活,但是,對於習慣了都市生活的他來說,畢竟不可能在那種寂寞孤獨的鄉下待太久的。所以剛出去旅行沒幾天,他就像是被都市的燈光和喧鬧牽引著似的,不知不覺又回到了東京,而且每次回來后都會搬家。
因此,他把手頭的書籍通讀一遍之後,開始模仿「犯罪」。由於是模仿,當然不用擔心受到懲罰。假設做了下面這麼一件事。
從學校畢業后——其實去學校的日子也是少得屈指可數——他也嘗試過各種自己能做的工作,但至今都沒有發現一個能讓他願意奉獻一生的職業,也許在這個世上根本就不存在讓他滿意的職業。他不斷地換著工作,長九_九_藏_書則一年,短則一個月,終於,他對於工作完全不抱希望了,不再尋找工作,每天過著名副其實的百無聊賴的日子。
但是,即便三郎再怎麼想玩玩,也不願意做觸犯法律的事。他不具備不顧及父母、兄弟、親戚和朋友的感情或被他人侮辱,獻身於自己興趣愛好的勇氣。看那些書上說,無論多麼巧妙的犯罪,必定會留下破綻,這些破綻就會成為破案的線索,除了極少數例外,罪犯一般都無法一輩子逃脫警察的追蹤,三郎所擔心的只是這一點。他的不幸就在於對世上任何事都不感興趣,偏偏對「犯罪」興趣格外濃厚。而且更不幸的是,由於害怕被人發現,他又不敢實施「犯罪」。
這次他搬到一處名叫東榮館的新建公寓,連牆壁都沒有干透呢。在這個新家裡,他偶然發現了一個極好玩的樂子。這篇故事,講的就是與他的這個新發現密切相關的殺人事件。但是在講述這個故事之前,我必須先交代一下主人公鄉田三郎是如何同業餘偵探明智小五郎成了朋友,對過去自己從未留意過的「犯罪」產生了濃厚興趣這件事。
他對於已經無比厭倦的淺草再次產生了興趣。淺草遊樂園,猶如把玩具箱傾倒在地上,然後在所有玩具上潑灑了五顏六色的顏料一般,對於嗜好犯罪者來說,是個求之不得的舞台。三郎經常光顧這裏,在電影院和電影院之間只能通過一個人的狹窄而昏暗的衚衕里,或是公共廁所後面的一大塊空地上——令人驚訝的是,淺草竟然有這樣的一塊空地——流連忘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