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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 六月二十八日 家庭幸福的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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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二十八日 家庭幸福的泉源


為了替自己的惡行辯解,最常被利用的,而且是最不正當的理由是「為了家庭的幸福」。
家庭的利己主義有時候比個人的利己主義更殘酷。有些人雖不恥為個人犧牲別人的幸福,卻為家庭的幸福而把利用別人的不幸或匱乏視為一種義務。

愛父母勝於愛我者,是不配跟從我的;愛子女勝於愛我者,也是不配跟從我的。
無論家庭或家世都不能限制一個人的靈魂,而且不應該限制它。人從生下來就有固定的幾個人環繞四周https://read.99csw.com,這些人給他的愛喚醒他對別人的愛;可是家庭的以及民族的結合如果形成特殊的階級,與全人類的目標背道而馳,那麼家庭就不是培育我們靈魂的地方,它會變成我們的墓穴。

有人告訴他說,你母親和你弟兄站在外邊要見你。耶穌回答說,聽了上帝之道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親,我的弟兄了。

有些人在權力中,有些人在學問中,又有些人在享樂中追求幸福;這三種類型的慾https://read•99csw•com望形成了三種不同的學派:一般所謂的哲學家皆屬於其中的一個學派。可是真正的哲學家卻了解,全人類努力想達到的普遍性的幸福並不存在於上面所提到的任何一種追求中。換句話說,他們了解真正的幸福並不存在於少數人的私有物之中(人對其私有物的追求是永不滿足的),他們也了解真正的幸福可以在無損害無嫉妒的情況下獲得,那不是可以違背自己的意志被剝奪的。
路加福音第十四章第二十六節有如下一段話:「人到我這九*九*藏*書裏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做我的門徒(『愛我勝過愛』這幾個字原文作恨)。」基督在這裏說恨,意思並不是要拋棄家庭或對家庭懷恨,他的意思是,如果想成為基督的弟子或追隨者,則憑藉的不是家庭的親和,而是與神的融合;先與神融合,然後才有可能達到人與人之間彼此的結合。
對家庭的愛與對自己的愛一樣,超過一定限度而泛濫的時候就容易變成罪惡。當然這已經不可能是一種善了。
巴斯噶九*九*藏*書
吝嗇、威脅、對勞動階級的壓迫、歪曲的思想——這一切都以對家庭的愛為理由而受到辯護。

家庭並非已達至善的狀態。相反的,大部分的家庭往往成為到達至善狀態的障礙。
柴寧
路加福音8:20~21
對家庭的愛與對自己的愛一樣,並無所謂善惡,那是一種自然現象https://read.99csw.com

對家庭的愛與對自我的愛其實是同一回事,因此儘管它可以成為惡行的借口,卻無法為之辯解。
假如家庭的結合不單是家庭意義的結合,而是宗教意義的結合;也就是說,只有當家庭成員具有宗教情懷,都信仰那最根本的法則時,那種結合才是穩固的,每一個人才可能獲得幸福。若非如此,家庭就不是快樂的泉源,而是痛苦的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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