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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國防部情報機構:國防部情報局特許授權歷史 特許授權歷史

第三章 國防部情報機構:國防部情報局特許授權歷史

特許授權歷史

1976年12月16日,國防部長就國防部情報局簽署一項新的授權(即國防部第5105.21號指令的新版本),將參謀長聯席會議對國防部情報局行動的控制許可權定在:(1)獲取所需的情報信息以履行和實施參謀長聯席會議的法定職能和指定責任;(2)保證及時、準確、可靠的情報信息,以支持統一和特定的指揮命令。對於其他所有事宜,國防部情報局局長通過負責情報的助理國防部長向國防部長彙報。國防部情報局的使命還能夠更精確地表述為「滿足或保證滿足國防部長、參謀長聯席會議、國防部諸部門以及其他獲授權的機構對國外情報的需求,為國家情報總類貢獻軍事相關的情報」。
報告草案為最終的檢查做好了鋪墊。然而,由於國防部最高層的想法有所變化,最終的審視檢查並沒有完成,但是,檢查研究的結果在1990年9月至12月間提交給國防部長、副部長和其他官員。國防部副部長唐納德·阿特伍德(Donald J.Atwood)發出了一份題為「加強國防情報能力」的備忘錄強調,國防部高層官員已審視和檢查了國防部的情報活動,要求詳細的計劃以爭取實現各項目的,包括加強「國防情報局在情報需求、情報編製和管理程序方面的執行力和作用」。
聯合參謀部的備忘錄還建議將國家安全局也置於參謀長聯席會議權力管轄之下。另外,備忘錄提出,全部整合軍方所有的情報活動或許不是良策。備忘錄建議,委託新國防情報局長負責密切監督餘下的其他情報活動,並授權該局長負責解決消除重疊和重複現象,審閱全部的情報計劃和預算,以九_九_藏_書及布置確定軍事情報優先搜集需求。
●所有來源情報分析:向聯合特混部隊和作戰部隊指揮官,以及國防政策和國家安全政策制定者提供所有來源的情報;
1961年3月2日,聯合參謀部將他們的建議遞呈國防部長,包括在參謀長聯席會議框架內成立一個軍事情報機構的組織架構概念。4月3日,麥克納馬拉就擬議中的情報機構所涉及的幾個根本問題尋求建議,包括置於參謀長聯席會議領導指揮以及它所承擔的特殊職能。10天後,參謀長聯席會議批准了聯合參謀部為國防部長草擬的備忘錄。備忘錄依據《1958年國防部重組法案》——明確指定參謀長聯席會議負責戰略計劃制定和軍事行動指揮以及完成這些職責而對必要的情報資產的控制——以此為根據將新機構置於參謀長聯席會議領導指揮之下。相比之下,如果將新機構置於國防部長辦公室直接領導之下,可能「會使軍事情報資產束之高閣,孤立、脫節于受命負責戰略計劃制定和軍事行動指揮的機構部門」。
●在國防部情報局內部建立政策事務辦公室,提高對國防部長辦公室的支持效率。
●國際關係:參与軍方和軍方有關的國際合作,以及與外國政府和其他機構合作項目;
1990年2月,負責指揮、控制、通信和情報的助理國防部長成立國防部情報部門高級官員領導小組,審視檢查國防情報系統面對瞬息萬變的國際安全環境的準備情況。此舉被冠之「20世紀90年代的國防情報」,目的在於確定90年代潛在危機和預期機遇。1990年6月,該領導小組提交了一份絕密級簡明扼要的報告九九藏書草案,就參與人員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做了綜合概述,並附上一份「問題」清單,就每個單一問題提出可供選擇的解決方法。
●指定國防部情報局負責完成和監督基礎百科數據的建設;
●技術手段搜集:制定整合計劃、協調和實施國防部測量與特徵信號情報活動,以及授權指定的技術搜集管理活動;
這個聯合研究小組,由中央情報局的利曼·柯克帕特里克(Lyman Kirkpatrick)牽頭,得出結論認為,國防情報活動重疊和重複現象極為嚴重,導致資源分佈不均。正因為如此,「即使並非不可能,國防部對所有情報活動的全面指揮和管理也變得難上難。的確,情報活動的一盤散沙狀況,為國防部內部幾個情報部門之間情報信息的自由充分交流製造了『障礙』」。聯合研究小組建議,國防部長「應使國防部內部的軍事情報部門完全符合1958年國防重組法案的原則」。
●反情報與安全:履行指定的反情報職能,執行「敏感隔絕信息」政策、安全級別研判和設施安全鑒定;
●人力情報:集中控制管理國防部範圍的人力情報部門,並在世界範圍開展國防部的人力情報搜集活動;
●加強國防部情報局作戰支援機構的作用;
●資源管理:開發並管理國防部情報局的軍事情報計劃(Military Intelligence Program)、總體國防情報計劃(General Defense Intelligence Program)、外國反情報情報計劃(Foreign Counterintelligence Program)read.99csw•com和國家情報計劃(National Intelligence Program)的資源和能力。
5個月之後,1977年5月19日,國防部長簽署了國防部情報局新授權令,對機構組織和行政管理略做修改。根據新的授權令,國防部情報局長將同時向國防部長和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彙報。除此之外,國防部情報局長受參謀長聯席會議的牽制,旨在(1)獲取所需的情報信息以履行和實施參謀長聯席會議的法定職能和指定責任;(2)保證及時、準確、可靠的情報信息,以支持統一和特定的指揮命令。管理和指揮國防情報局僱員的職責,由負責指揮、控制、通信和情報的助理國防部長執行實施。
●聯合參謀部情報:管理和指導聯合參謀部情報處(Joint Staff Intelligence Directorate),直接滿足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和國防部長的情報支持需求;
如何做到符合原則卻成了一個爭議矛盾的主題。聯合研究小組的報告建議,國防部可以成立一個單一的情報機構,直接向國防部長彙報。然而,聯合研究小組的結論認為,「總體來說,只要軍方情報部門具備特殊技能和知識,這樣整合情報活動的嘗試就是不明智的。」
●加強國防部情報局情報產出和分析的管理;
國防情報局是始於艾森豪威爾執政時期中央集權趨勢的具體體現之一,見證了20世紀50年代後期軍方強化常規情報活動(即:非信號情報、非空中偵察、非系統化)的迫切需求。根據某位分析人士的說法,這一認知其實是當時「導彈差距」論爭的一個附加的結果九_九_藏_書:面對軍方各部門對蘇聯導彈實力南轅北轍的估量,而這一切被解釋為各自爭取武器預算的自私自利行為,美國情報委員會於1959年成立了一個「聯合研究小組」(Joint Study Group),專門研究情報產生機構。
●提高國防部情報局的情報質量,通過簡化程序和內部重組,著重於質量分析以加強提高判斷能力以及重要情報的戰略性上報;
完成上述一切及方案中其他事項的絕大部分努力都是在詹姆斯·克拉珀中將負責期間進行的,此人1991年11月被任命為國防部情報局局長。自1991年3月計劃方案出台,將近6年之後,一項新的慎重體現國防部情報局主要職能與任務的指令終於發布。這項指令本身歷經數年才得以出台,部分反映出國防部情報局的變化。1997年2月18日發布的國防部第5105.21指令「國防部情報局」,取代1977年的指令。2008年3月18日,新版5105.21號指令取代了1997年版指令。
新成立的國防情報局其實是一個折衷的結果,雖然它與參謀長聯席會議所建議的相差無幾。1961年7月5日,麥克納馬拉決定成立國防情報局,該局通過參謀長聯席會議向國防部長彙報。8月1日,他通過國防部第5105.21號指令宣布成立國防情報局,確定其職責為:(1)組織、指揮、管理、控制國防部分配給或納入國防部情報局的所有情報資源;(2)審閱和協調與國防部保留或分配給軍事部門的情報職能;(3)監督其他所有獲得批准授權,但未納入國防部情報局職能範圍的其他情報職能的活動計劃、項目、政read.99csw.com策、步驟;(4)最經濟有效地對國防部情報資源進行分配和管理;(5)優先回應美國情報委員會的需求;(6)滿足國防部主要部門的情報需求。由於國防部情報局的成立,負責情報的聯合參謀長一職被取消,特別行動辦公室——國防部長直接領導的一個微不足道的情報分支——也同時被撤銷。
儘管聯合研究小組得出這樣的結論,1961年2月8日,國防部長羅伯特·麥克納馬拉在給參謀長聯席會議的一份備忘錄中這樣寫到,「看來,實施聯合研究小組所建議的最有效的方法,是成立一個國防部情報局,可以將現有的情報部門——國家安全局、目前由軍方負責的情報搜集和反情報部門、助理部長辦公室的情報職能和特別行動——都包括進去。」麥克納馬拉要求參謀長聯席會議在30天內提出一個國防部情報局概念,並草擬一份成立這樣一個部門的命令以及實施時間方案。他還就制定計劃提出一些初步指導方針,包括國防情報全部需求的徹底整合,根除情報搜集和產出過程中的多頭重複。2月9日,聯合參謀部建議,參謀長聯席會議命令聯合參謀部提出國防情報局的概念,與國防部長的備忘錄一致,並將這個新機構置於參謀長聯席會議控制之下。
新版指令或授權令詳細說明了國防部情報局12大類任務或功能,以及局長承擔的70項職責與功能。國防部情報局局長的職責包括:
備忘錄產生了積極的結果,助理國防部長於1991年3月15日提出「國防情報重組方案」。關於國防部情報局,方案要求:
●在國防部情報局內部確立驗證威脅性信息的能力,以保證互不關聯的情報信息錄入獲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