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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四 撰寫《李宗仁回憶錄》的滄桑

附錄

四 撰寫《李宗仁回憶錄》的滄桑

沈君說:「不搞!不搞!」
據李宗仁告我,某次艾森豪威爾的幕後大員、紐約州州長杜威,約其密談,謂有要事相商。李以不諳英語,乃遣甘介侯為全權代表。原來艾帥為防颱灣落入中共之手,而又嫌台灣的「獨裁」,因有意「送李代總統回台,重握政權」云云。杜威言外之意,艾總統有意在台灣策動一武裝政變,然後乘機送李宗仁返台「從事民主改革」。杜威因以此不存記錄的密談,勸李宗仁合作,共成大事。
誰知英文稿甫告完工之日,李宗仁忽然自紐約「失蹤」!哥大隨即循法律程序,把與李氏有關的中英文一切文件,全部封存。哥大這一鎖就鎖了十二年之久。直至1976年初,「中美國交解凍」已成定局之時,哥大當局始決定把這部中文稿「解凍」發還。這時李宗仁夫婦墓木俱拱,海內外人事全非。筆者亦兩鬢披霜,摩挲舊作,真是百感交侵!
哥大執事人並有正式公函給我,因為我是本書中、英二稿的唯一撰稿人,根據國際出版法,我個人有權收取本書中文版的國際版稅。至於本書英文版的版稅問題,哥大曆屆當軸均一再言明,校方為本書「投資」太多,為收回成本計,大學擬以英文版版稅「歸墊」云云。
對這二十余萬本玉珍圖書的搶救,我自覺責無旁貸。中文部的華裔同事們如魯光桓、王鴻益、湯迺文、劉家璧、汪魯希、吳健生諸先生與我早有同感。因而在我於1962年秋初捲袖下海之時,大家同心一德,通力合作。他們也被我這個「主任」推得團團轉。這是我祖國文明的珍貴記錄。我們只想把這宗世界聞名的漢籍收藏,搶救下來,如此而已。
甘氏口中的「他們」,自然指的「聯邦調查局」的密探了。後來這些「他們」,把「我們」這批與李宗仁很接近的人,都調查得一清二楚。據說其中只有一個嫌疑重大的「中國人」,他們尚未找到。這個人的名字叫「韋慕庭」。「我們」得報,真噴飯大笑。
最後,筆者更不揣冒昧,以撰寫本書時親身體驗的辛酸,來略志數語,以奉勸今後中國知識界和我有同樣短處的書獃子:你如有聖賢發憤之作,你就閉門著書,自作自受。能出版,就出版之;不能出版,就藏之名山、傳之其人。你有自信,莫愁它沒有傳人。
但是促使李宗仁先生立刻捲鋪蓋,還有個第三種原因——郭德潔夫人被查出患了癌症!
我這時與李氏工作,是緊接著我與胡適之先生工作之後。這兩件雖是同樣性質的工作,而我這兩位「合作人」(英語叫collaborator)卻有胡越之異。
但是在中文稿上,我只加了一張籤條,以便將來「整理」時,再行補寫。孰知李氏一去,「補寫」不成,而這張籤條後來又在哥大複印全稿時被暫時「抽下」。一抽之後,不識中文的助理員便無法複原。因此蔣總司令的這四句「盟詩」和陳潔如女士的芳名,在中文版上也就不能出現了。(「盟詩」本書中已補入)
唐德剛
李宗仁是在1958年春夏之交,適之先生決定出掌台北「中央研究院」之後,才應邀參加的。參加的程序是先由哥大校長具函邀請;李氏答應合作了,東亞研究所乃派我前往,商討有關合作的一切細節和工作方式。
「火候」不到,如何能談「通」呢?
1975年年底,這批文稿終於輾轉又退回到哥大了。這樣哥大負責人,才把這已失時效的一隻大雞肋,發還給我,要我覓商付梓。大學當局並以正式公函告我,兩書出版時,我可以收取中文版的版稅。
她一去,我們就從此永別了。

四 英文稿和中文稿的關係

就在李府二老這種百無聊賴的真空狀態之下,忽然來了我這位「清客」。而我所要談的,又是他二老最有興趣的題目。所以對二位老人來說,我的翩然而至,也真是空谷足音,備受歡迎。因此當我最初訪問時,李先生便希望我能每周訪問三次。
不幸的是,當他在重慶做行政院院長時期,把他下屬的「農本局長」何廉給關了起來。據說當時何氏如沒有「政學系」的靠山,是可以喪命的。
李氏夫婦和我處熟了,他二人也告訴我說,他們對我的「第一次印象」也不太壞。因為在他們的心目中,那時代表哥倫比亞大學來訪問的「博士」,可能是一位假洋鬼子,誰知卻是一位「誠實本分」的「五戰區老同事」——因為筆者在抗戰時期曾在「五戰區」做過小兵。可能就因為我們雙方相互欣賞對方從祖國農村帶出來的土氣吧,我們七年中的工作和交往,真是全心全意的合作。我的老婆孩子也逐漸變成李家的常客。內子吳昭文與李夫人也處得感情甚好;我的兒子光儀、女兒光佩,也頗得「大橋公公」和「大橋婆婆」的喜愛——那時我們訪問李家,一定要開車通過那雄偉的華盛頓大橋,所以孩子們便發明了這一稱呼。
那時筆者亦已放洋十載,在美洲也曾參加過洋科舉。但是筆者畢竟是中國農村裡長大的,帶著中國土氣息、泥滋味的山僧,又怎能和美國的科第中人參禪說偈呢?
筆者一介書生,偷生異域,要如此降志辱身,為著是保持這份嗟來之食呢,還是為著對這宗漢籍收藏的「責任感」呢?「責任感」與「自尊心」原是一個銅元的兩面,二者是分不開的。一個善於逢迎的人,他的靈魂里是不會有太多「責任」的。但是相反的,如果只是為著「責任感」來「拔劍而起,挺身而斗」,別人根本不知道你責任何在,那你也只是個市井暴徒而已。市井暴徒能完成什麼「責任」呢?你犧牲個不明不白,「烈士」、「義士」云乎哉?
在這兩個壁壘之間,我這個撰稿人何擇何從?!當時也真是一言難盡,煞費心裁!
筆者不敏,由於「治史」原是我的終身職業,「讀史」也是我生平最大的興趣,加以上述理想的驅策,因而在美國大紐約地區接受哥倫比亞大學之聘,自1958年暮春至1965年初夏,斷斷續續地用了將近七年的時光,在李宗仁先生親自和衷合作之下,寫出了這部《李宗仁回憶錄》的中、英二稿。屬筆之初,李與我本擬在《回憶錄》之外,另加一書名叫「我與中國」——使它和當時風行美國的《艾森豪威爾回憶錄》另有個書名叫「遠征歐洲的十字軍」一樣。至於作者的署名則更經過哥倫比亞大學的提議、李氏的同意,用「李宗仁口述;唐德剛撰稿。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東亞研究所·中國口述歷史學部編纂發行」等字樣。出版時列為哥倫比亞大學「東亞研究所叢書第×××號」。這種安排也可說是一種三邊協議吧。
後來宋氏在西岸吃雞,不幸噎死的消息東傳之後,我個人聞訊,真捶床嘆息——我們治民國史的人,怎能把宋子文這樣的「口述史料」,失之交臂呢?
首先我便把訪問次數減少。每次訪問時,又只認定某章或某幾節。我們先把客觀的、冷冰冰的、毋庸置疑的歷史背景講清楚——這是根據第一手史料來的,無記錄的個人「記憶」,往往是靠不住的,甚至是相反的——然後再請李先生講他自己在這段歷史事實里所扮演的角色。約兩三小時講完這段故事之後,我便收起皮包和筆記,正式訪問告一結束。
如此,就只好眼看這部拖延二十余年,我個人,乃至我的小家庭,都被它拖得心力交瘁的歷史著作,便要永遠「藏之名山」了。在萬無一望的情況之下,我把死馬權當活馬醫,乃轉向我自己服務的紐約市立大學研究部申請資助。
事情的經過大概是這樣的:在當初我把那一章中文底稿譯成英文之後,哥大方面的美國同事閱后都嫌其太簡略了——因為這是當時大家等著要看的「最重要的一章」——我自己反覆讀來也自覺有避重就輕之感,乃決定把全稿抽出,從頭改寫。改寫再經李氏完全同意之後,未等把中文底稿潤色后抄成清稿,我就把底稿譯成英文了,因此中文清稿一直沒有叫昭文補抄。沒有補抄的原因,是筆者對改寫稿仍不滿意,只想著「來日方長」,以後與李宗仁商量,再來個三次改寫吧。
在李夫人發現這種惡疾之前,他二老的生活雖嫌孤寂,然白首相偕,也還融融樂樂。丈夫以不斷翻閱自己的回憶錄為消遣,亦頗有其自得之樂。夫人則隨國畫家汪亞塵習花鳥蟲魚,生活亦頗有情趣。

一四 千呼萬喚的英文版

此時胡昌度不在紐約,我接信后未經他過目,便直接交到哥大去了。因為李公一去,我們將如何處理這宗百萬言的回憶錄呢?

二 本書正名

我個人那時不能入境從俗,而害了我國傳統文人的「沉溺所好,不通時務」的舊癖——這樣對一位寄人籬下的海外流浪漢的謀生養家、奉養老親、撫助弟妹來說,可能是件一言難盡的絕大錯誤吧!但是回想當年,閉門撰稿、漏夜打字的著述樂趣,以及和李宗仁夫婦的忘年友誼,此心亦初不稍悔。是耶?非耶?今日回思,內心仍有其無限的矛盾與酸楚,時難自懌!
韋氏為與中國海外政要洽談方便起見,後來也邀請當時在哥大教授中國經濟的華裔何廉博士參加。但是何氏的職務只是陪陪客、吃吃飯、做點諮詢工作而已,並不負絲毫實際責任。何氏是搞經濟的,同時因為他早期在國民黨中做官是屬於「政學系」那個官僚集團,歷史既非其所長,而他過去在中國政治圈中的恩怨,反增加了哥大對中國口述訪問中的不必要的困難。即以宋子文為例吧,宋氏曾多次通過顧維鈞先生向哥大表示願意參加。宋是哥大的校友,又是所謂「四大家族」中的宋家的第一要員,在後期的國民黨政權中,他是位核心人物,本身就是一部活歷史。最重要是他還擁有整箱整箱的私人文件。
記得我第一次受派往訪之時,是一個天朗氣清、惠風和暢的日子。當我開著汽車在李氏住宅附近尋找門牌號碼之時,忽見迎面開來一部黑色的林肯轎車。開車的是一位相當清秀的中年東方婦女。她見了我便把車子與我車對面平行停下,微笑地問我:「你是來找我先生的嗎?」我一看就知道她是大名鼎鼎的郭德潔了。我答應之後,她便說:「我先生正在等著你呢。」說著她便掉轉車頭,領我到他們的住宅。那是一幢只有一間車房、相當樸素的平房。據說原來是一位美國木匠的住宅,是李夫人以紐約市內房租太貴,由她堅持著買下來的。我二人下車之後,李先生已站在門前,含笑與我握手了。
原來當國民政府在大陸上潰退時期,蔣、李兩派人物在美國爭取「美援」的活動,都有其「一邊倒」的政策——蔣派專交共和黨;李派則專交民主黨。甘介侯那時身任「李代總統駐美特派員」,便是搞民主黨活動的中堅人物。
因此他所說的大事,凡是與史實不符的地方,我就全給他「箍」掉了。再就可靠的史料,改寫而補充之。最初我「箍」得太多了,他老人家多少有點怏怏然。我為著慢慢地說服他,便帶了些《護國軍紀實》一類的史籍,和民國初年出版的一些報章雜誌給他看。我甚至把《民國史演義》也借給他讀。這部「演義」雖是小說,但是全書大綱節目,倒是按史實寫的。李先生對這種書也頗感興趣,也有意閱讀。我為他再解釋哪些是「信史」可用,哪些是「稗官」要刪。俗語說:「教拳容易改拳難。」要幫助一位老將軍寫歷史,實在也煞費苦心。
《李宗仁回憶錄》的中、英二稿的「正本」雖被哥大積壓了將近二十年,其「副本」則在海內外變相流傳,易手多次。因而新書未出,舊稿已經弄出意想不到的許多古怪的「版本問題」來。筆者既是兩稿唯一的「撰稿人」,我自覺對這部稿子撰寫經過中,若干關鍵性的細節,亦有稍加敘述的必要,庶幾讀者能了解真相而不為魚目混珠的版本問題所困惑。
至於李先生對他的《回憶錄》的出版問題,在回國之前,他是迫不及待的,一直在催著出版。可是回國之後,他就從北京來信說「不要出版」了。
哥大這個「中國口述歷史學部」自始至終就只有兩個全時研究員:夏連蔭(Julie How)和我。夏女士最早訪問的對象是孔祥熙和陳立夫,我最初訪問的則是胡適和李宗仁。
李並感慨地告訴我:美國人所批評蔣先生的那幾點都是千真萬確的事實。他和蔣氏針鋒相對地鬥了幾十年,也是事實,「但是要我借重美國人來把蔣先生搞掉,這一點我不能做……」
李宗仁恰好是胡適的反面。李氏一輩子總共只進過三年多的「軍事學校」。他幼年在家中也寧願上山「打柴」,不願在私塾「念書」。在軍校時期,日常所好的也只是些器械、劈刺和騎術等「術科」,做個拳打腳踢的「李猛仔」。李猛仔自然對「文科」也就毫無興趣了。他其後做了一輩子猛將,叱吒風雲,上馬固可殺賊,下馬就不能草露布了。稍微正式一點的「筆墨」,就全靠「文案」、「師爺」或「秘書」來代筆。李先生告我,他當年和蔣總司令結金蘭之好時,他遲遲未能把「盟帖」奉換的主要原因之一,便是「不好意思找秘書來代做那四句『盟詩』」。
沈君微笑著說:「火候到了,自然『五通』俱來……我們不能為修『五通』而學佛……」
原先我個人對整個七十二章中文全稿的打算,是等到英文稿完工之後的遙遠將來,在李宗仁繼續合作之下,再「慢工出細活」地補充、潤色,甚或徹底改寫。因為在李氏與哥大合作之初,便同意在回憶錄英文版面世之前,不得以中文發表任何回憶史料九_九_藏_書。這本是美國學術界的生意經,所以我對於中文稿,原也打算天長地久,以後再慢慢琢磨的。這本是我個人的心愿——這部中文稿太毛糙了,她是一塊璞玉,「玉不琢,不成器」,我是預備把她好好地改寫的。一部必然傳之後世的中國史書,怎能讓後世史學家看出「英文版優於中文版」呢?這種心理也可說是我們寄居海外的中國知識分子,對祖國文明所發生的班超式的愚忠愚孝吧。
紐約市大此時正在全校宣布「破產」之後,一連串地減薪、裁員。直至目前為止,它老人家還欠我們教職員半月薪金未發呢!
那幾箱「黃郛私檔」,是筆者在海外所見真正的「內幕」和「秘史」——關於「閩變」的秘史。我在「民國史」上,很多心頭上的不解之結,一讀後,均豁然而釋。我對這些「密電」所發生的「考據癖」,大致與胡適之對《紅樓夢》的興趣不相上下吧。
郭德潔殊有積蓄,亦雅善經營。在50年代中,美國經濟因朝鮮戰爭而復甦,股票市場甚旺。李夫人以小額投資,亦頗有斬獲。據她告我,她在股票市場中,有時還「買margin」呢!
去年6月,這部《李宗仁回憶錄》的英文版,總算以最原始的印刷方式面世了。新書既出,我回想二十多年的曲折遭遇,真不禁捧書泣下!
黃稿甫竣,校方又改派我接替對顧維鈞先生的訪問。我接替的工作階段,正是顧氏「學成歸國」,兼任外交部和大總統府的「雙重秘書」,親手譯泄「二十一條」;其後經過「巴黎和會」、「華府裁軍」,又繼任外長,遞升內閣總理,代曹大總統「捧爵祭天」;北伐后隱居東北、襄贊「少帥」;「九一八事變」后,參与國府外交,招待「李頓調查團」,以至率團出席「國聯」並首任中國「駐法大使」的那一大段——也就是顧氏畢生經歷上,那最多彩多姿的一段。
1965年7月16日,星期五,我于下午工畢返寓時,在信箱里發現了一封自蘇黎世的來信。一看便知是李宗仁的筆跡。信是給我的,裏面卻寫著「德剛、昌度兩兄」。他說近年來身體日頹,加以妻子病重,午夜捫思,總覺樹高千丈、落葉歸根,所以就離開「我的第二故鄉美國」了。
李先生很喜歡我這辦法。因此有時在正式訪問之後,我也約了一些哥大的中美同事和友人,一起來參加我們的「無記錄的談話」。哥大師範學院的華裔胡昌度教授,便是後期時常參加這個「談話」的李府座上客。
「你知道他們在找middleman(中間人),你我皆有重大嫌疑!」
最壞的卻是我那時的頂頭上司。他是我所碰到的美國同事之中,在美國聯邦政府中官做得最大的,但是也是個最無恥、無能、全無責任心的人。他最大的本事便是觀風使舵,逢迎吹拍。日久技窮,終於在政海滅頂,最後淪落在哥大混飯吃。
李宗仁和戴高樂有什麼關係呢?

六 撰稿的工作程序

哥大顯然是根據此項法律程序,便把全稿封存了。
我寫這長篇故事,歸納起來說,亦有三大原則:
而甘氏開罪于共和黨更嚴重的一次,則是對艾森豪總統的有辱君命。
本書的英文稿原是筆者對中文稿的節譯、增補和改寫而成——共五十三章,亦四十余萬言。此宗英文稿于年前經筆者重加校訂,由哥倫比亞大學授權英美兩家書商,於1979年6月在美英兩國同時出版。為節省紙張用小號字排印,亦有六百四十二頁之多。書前有上述韋、何兩氏的「導言」,我自己也寫了一篇英文長序。
我們是有兩個孩子進大學的小家庭。夫婦二人日出而作、日入未息的收入,也只是從手到口,所余有限。但是這部書已經把我們拖得夠慘了。我壯年執筆,歷時七載,為它犧牲一切,通宵不寐的情況,記憶猶新。如今殺青在望,我個人亦已兩鬢披霜……無論怎樣,它是應該和讀者見面的了。我二人乃決定,咬緊牙關,不顧一切地,把不足之款和剩餘工作承擔下來。
這是我對他們夫婦的「第一次印象」,也是我們其後七年交往的肯定的印象。我至今仍覺得李德鄰先生是一位長者、一位忠誠厚道的前輩。他不是一個枉顧民命、自高自大的獨夫,更不是一個油頭滑腦的政客。我在他身上看出我國農村社會裡某些可愛可貴的傳統。
為著趕寫英文稿,按時向校方「交卷」,同時並保持中文稿最低限度的可讀性,我那時精力雖旺,也還是日不暇給,工作時間往往是通宵達旦的。而這點自討苦吃的「額外工作」,也不知道給予我多少一言難盡的「額外」苦惱,有時因之氣餒,有時因之心力交瘁,是難免的。但是筆者愚而好自用的個性,總算也有可用的一面,我是咬緊牙關,不計後果地堅持下去了——堅持著用掉數十打鉛筆,多寫了一百多萬個中國字!
這樣地完成了兩三章之後,我便停止訪問若干時日。一人獨坐,把這兩三章中文清稿,用心以英文縮譯,甚或改組重寫,務使其在文章結構的起承轉合和用詞造句的錘鍊上,進入全稿的「最後階段」,以便向校方報告「進度」,並按時分章「交卷」。所以筆者在本文前段便提過,本書在寫作程序上,這中英二稿,並非一稿雙語,而是一宗文稿在撰寫程序上的兩個階段。中文稿實是「初稿」,而英文稿反是「定稿」也。
不得已而與人合作,也要一是一、二是二,搞個乾淨利落。千萬不可把你嘔心瀝血之作,婆婆媽媽地弄成個妾身未分明的狀態。因為一個作者著書,正如一個藝術家創造一件藝術品,一個花匠培護一園名花,一個養馬師養育一匹千里名馬……你對你心血結晶品的感情,絕不是主權屬誰的問題。問題是你能看她有個美滿的結果和如意的歸宿。美女嫁情郎,寶劍贈英雄——主權豈必在我?但是你如眼睜睜地看著美人入匈奴,寶劍當菜刀,名駒入肉鋪,而你在一旁無能為力,其心境之痛苦,實非筆墨所能泄于萬一。

他對我們的專業,甚至對一般圖書管理的普通業務,是一團漆黑。他也從不關心業務。但是他對校園政治,則觀察入微,頭圓手滑。這種無恥的失業政客,都是當時的校長誤以為是人才而延攬入校的。結果他自己亦深受其累,終至學潮迭起而罷職丟官。

一 李宗仁的歷史地位

所以李先生對我輩書生所搞的什麼考據、訓詁、辭章、假設、求證等做「學問」的通則、規律和步驟,當然也就完全漠然了。正因為如此,他卻有堅強的信心,認為他所講的,無一而不可以寫下,傳之後世。這就是「隔行如隔山」的必然後果吧。我既是前「五戰區」里的一個小兵,我雖明知照他老人家所說的原封寫下來,是要鬧笑話的,我也不好意思向我的「老長官」,發號施令,直接告訴他:「信口開河,不能入書!」
在全書尚未殺青之時,我又被調去訪問已故黃郛將軍的遺孀黃沈亦云夫人。黃夫人是位能詩能文的才女,那時正在紐約撰寫她的《亦云回憶》。她並帶來數箱黃郛將軍——那位「攝閣」國務總理、《塘沽協議》的主持人、「蔣介石的把兄弟」——經手的絕密文件。
(三)他如有少許文字上的改寫,我也盡量保留他那不文不白、古里古怪的樸素文體,以存其真。只是有時文章組織不清、文理欠通或字句訛錯,非改不可之時,我才加以改寫。例如李氏專喜用「幾希」二字,但是他老人家一輩子也未把這個詞用對過,那我就非改不可了。全稿改后再經他核閱認可。取回后,我再把這初稿交予小楷寫得尚稱端正的內子吳昭文,用複寫紙謄寫全份(那時尚無廉價複印機),我留下正本,以副本交李氏保留備查,這就算是我們的清稿了。
相處無間,我們就真的變成「忘年之交」和「通家之好」。這樣也就增加了我們工作上的效能和樂趣。為此我也曾犧牲掉甚多所謂「華裔旅美學人」一般所認為最理想的轉業良機,而安於這項默默無聞、薪金低微、福利全無、對本身職業前途有害無益的苦差事。更不知道這項苦差做久了,在這個商業習氣極大的社會裡,由於為人作嫁,後來幾陷我于衣食難周、啖飯無所的難堪絕境。
我打出英文稿之後,再交李先生轉請甘介侯先生以中英兩稿互校。由甘先生說明或修正,再經李氏認可之。我取回該稿之後,再請校方編者涉獵一遍,並對英語造句用詞,稍事潤色,我再作最後校訂之後,便打出五份,這便是全稿著作過程中的「定稿」了。照例也是哥大留原本,以一副本交李氏。其後哥大向外界申請資助時,提出作證的資料,便是這種英文原稿。
從李氏個人在歷史上的事功方面來看——讓我引一句套語——他的一生也可說是「有足多者」。他在二十來歲初主「方面」之時,居然能擺脫舊軍人的傳統,跳出當時腐化的環境而以新姿態出現。這就是一件那時軍人不容易做到的事。其後他加入國民黨,廁身國民革命,論戰功、論政略,他都是國民黨旗幟下一位佼佼不群的領袖。在國民黨執政時期諸多決定性的大事件之中——如「統一兩廣」、「北伐」、「清黨」、「寧漢分裂」、「武漢事變」、「中原大戰」、「國共第一次內戰」(「五次圍剿」與「反圍剿」)、「閩變」、「六一事變」、「抗戰」、「國共二次內戰」、「行憲」、「蔣氏二次下野」、「國民黨退守台灣」等——李宗仁都是關鍵性人物之一;少了他,歷史可能就不一樣了。

一三 《回憶錄》的版權問題

1980年7月28日于北美洲北林寓廬
有位年輕的主婦告我說:「陪李德公夫妻打麻將,『如坐針氈』。」原因是他打那「廣東麻將」,「花色又少」,「輸贏又小」,「出牌慢得不得了」,「說話又非常吃力」!
加以戴高樂在法國政壇登台之時,正值「金門炮戰」,華府、北京的緊張關係,已達使用原子彈的邊緣。這時北京深感莫斯科之不可恃,亦顯然有另覓友邦的意圖。法國乃乘虛而入。戴高樂因此想——也可能是循北京之請——來居間調解國共之爭,以為中法關係正常化的獻禮。而國共之間的牽線人,當然最好是一位由左右為難,轉而為左右逢源的中國政客。這樣,戴高樂可能就想到在美國當寓公的李老總,而李老總也就要到巴黎去看戴高樂了。
後來桂系在「兩廣」雖然「割據」未成,但是李、白二人沒有和程潛、陳明仁等一道去搞「局部和平」,倒給予中央系人物較充分的時間去準備退守台灣——如胡適在抗戰期間所說的「苦撐待變」!而國民黨在台灣居然能並未怎樣「苦撐」,就「待」出一個朝鮮戰爭的「變」局來。那時李、白二人如果也搞起「局部和平」來,則情勢可能早就改觀了。沒有個台灣,整個中美關係,乃至今日三強互制的整個世界局勢,也就不一樣了。話說從頭,李宗仁一個人的意志,也是這個歷史發展的關鍵!
「德剛,你初生之犢不畏虎!」甘說,「你不知道美國政治的黑暗!可怕!」
這中、英二稿在分量上說,都不算小,甚至可以說在中國近代史傳記項下,是一部鮮有其匹、全始全終的一部「當國者」的自述。用常理來說,這中、英二稿自應以中文稿為主,英文稿不過是一部「節譯」而已。誰知就撰寫的程序來說,這中、英二稿卻相輔相成,各有短長。其內容亦間有不同。此種情況之發生固亦有其常理所不測之處也。其中最主要的原因,便是這部書的寫作原是一所美國大學所主持的。美國大學對出版中文書是毫無興趣的,當然也就不願提供非必需的經費來支持中文寫作了。
李夫人告我,北伐途中,一般同志都把她比作甘露寺里的孫夫人和黃天盪中的梁紅玉。所到之處,萬人空巷,軍民爭睹風采,也真出盡風頭。她軍次我們安徽蕪湖時,曾往孫夫人廟祭奠求籤。簽中寄語,這位不系明珠系寶刀的劉先主娘娘,竟要與我們將來的代總統夫人結為姐妹呢!
這部英文稿我終於殺青了。李公一切認可之後,我又為他與哥大出版部擬訂合約,一切順利,不幸此時哥大出版部主持人因為婚姻問題請假,一時無法回任來簽署合約。李宗仁先生夫婦等不及,便悄然離美了。為山九仞,功虧一簣,夫復何言!事隔十五年,最後始由筆者專負文責,獨挑大樑來出書,其命也夫?
其外顧氏還藏有外交私檔三十七大箱,他有意捐存哥大。這對我這位學歷史的來說,也真是一座寶山。經顧氏面托、校方授權,我又負責把這三十七箱文件和顧氏四十年的英文日記,接收過來,並負責整理、編目和摘由。為此哥大當軸又調我以助教授身份,兼該校中文圖書館主任,並要我訂出中國文史資料的整理和擴充計劃。十目所視,十手所指,這項工作是萬般繁重的。
但是誰又知道我們這幾位隱姓埋名的「天朝棄民」,日以繼夜地為大學做了這樁無名無利的苦工——我們的薪金都屬於當時哥大最低層的一級——卻惹出校中有關部門意想不到的嫉忌和打擊。而最令人啼笑皆非的卻是我們的問題出在我們眾口|交贊、遠近聞名的工作成績——這成績,縱遲至今日,該校上下還是繼續認可的。為什麼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呢?這才使我逐漸感覺到我個人已被捲入美國學府內所司空見慣的、最醜惡的「校園政治」。我們這個芝麻綠豆大的「中文部」,要生存下去,它的這個「主任」,就得應付人事,read•99csw.com援引黨羽,甚或諂笑逢迎,踢它個校園內的「政治皮球」!

一二 歸國后的餘波

我的摯友,最忠實無欺的君子李佩釗教授,他在市大服務已二十一年,領有「終身職」聘書,這時竟慘被裁撤。他一時想不開,可能也感到苦海無邊,生趣全無,竟於一夕之間懸樑自盡,遺下弱妻幼子,慘不忍睹。
至於本書的「中文版」,它原無加一附帶書名之必要;畫蛇添足,就更犯不著了。這件事從頭到尾是筆者個人向李建議的,取捨之間並未違反李氏之原意也。
1964年李夫人在醫生數度檢查之後,終於遵囑住院。在病院中,她時時想起「老頭子一人在家,如何生活」。越想越不自安,一次在午夜之後,趁護士小姐不備之際,她披衣而起,溜出醫院,叫了部計程車,徑自返家。這位失蹤的女病人,曾引起病院中一陣騷亂;但是她既開溜之後,決定再也不回去了。
那份「鉛筆稿」——多半是我在午夜前後一燈熒熒之下,埋頭書寫的——它的分量雖大,而哥大當局卻一直不知其存在。一直到1965年深秋,李宗仁秘密離美后三個月,哥大的律師為向法院「備案」,細查全稿撰寫程序,才被他們發現的。一旦發現,校方乃要我交出歸公,由哥大「封存」,從此就算是哥倫比亞大學的「財產」了。該稿現在仍被鎖在哥大圖書總館的「珍藏部·手稿室」。筆者前不久曾一度被特准取閱,全稿紙張,已蒼黃不堪矣。
那時寓居紐約一帶的昔年中國政要,有意來哥大加入「口述歷史」行列者,可以說是成筐成簍的。大學人手有限,應接不暇,所以我上項助理黃夫人的工作,乃被硬性規定——限六個月完工。我便以這迫切的時限,把冗長的《亦云回憶》的中文稿,以英文改編,「從初稿伸縮寫成英文稿廿五章」(見1968年台北傳記文學社出版《亦云回憶》中文版上冊,作者自序二),凡八百余頁,亦三十萬言。
黃氏在港逝世之後,才又由黃氏遺屬將此一「副本」轉交給李氏的長子李幼鄰。幼鄰於70年代末期侍母(李宗仁元配)返桂林定居時,乃又將此稿送交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協文獻委員會。該會顯然不知此稿的來龍去脈——因為幼鄰本人亦不知道。
當李氏事後把這一驚心動魄的密議告我之時,我問他當時的反應如何。李說他既在美國做「難民」,自然不便與美國當局公開鬧翻,所以他就委婉而堅定地拒絕了。
一日清晨我剛進哥大辦公房,便發現甘氏在等我,神情沮喪。一見面他就抱怨「德公太糊塗」!「德剛,」甘公告訴我,「我來找你是告訴你,以後我二人說話要『絕對一致』啊!」
今年(1980年)年初,筆者承香港《明報》發行人查良鏞先生函告,以《明報月刊》對《李宗仁回憶錄》將恢復連載,並擬刊行全書。此時適本書英文版業已問世。筆者乃著手將此缺稿回譯,並將十余年前所撰之《中文版序言》修改補充以適應當前需要。唯平時教學事忙,一時無法抽空,遂拖至學期結束。后正擬趁暑假趕工之時,忽自中文報刊上讀到消息,始知《李宗仁回憶錄》中文版,已為廣西文獻委員會在桂林出版——筆者執筆草此文時,對該「桂林版」尚未寓目。
市大既已解囊,哥大亦不甘示弱。一班新當權的年輕執事,遂亦自該校研究費中,酌撥若干,以為資助。市大、哥大這兩項合資,原不能算小,但以今日的美金比諸今日的工資,這數目也不算大。「不足之數」,我這位「作者」就只有「歸而謀諸婦」了。
那時(1965年)正是我在哥大最忙亂的年份。圖書館內雜事如毛。我周日工作繁忙,是斷然沒有工夫回家午餐的。可是就在我送李先生深夜返寓的幾天之內,一次不知何故忽然返家午餐,餐后正擬閑坐休息片刻,突然門鈴大響,有客來訪。開門竟是郭德潔夫人,含笑而來。她雖然有點清癯,然衣履整潔,態度謙和,固與往日無異。
第一,他原是一位不甘寂寞的人——國共兩黨中的領袖們有幾位是甘寂寞的呢?在美國退休的寓公生活,對他是太孤寂了點。他有時搓點「小麻將」來打發日子。找不到「搭子」之時,有時就兩對夫婦對搓也是好的。
第二,他回國,也是受他的華僑愛國心所驅使。紐約地區十六年的寓公生活,已把李氏蛻變成一位不折不扣的「老華僑」。有時我陪他老人家在「華埠」街上走走,喝喝咖啡。我就不覺得這位老華僑和街上其他的老華僑,有什麼不同之處;而街上的華僑,多半也不知道這老頭是老幾,知道的,也不覺他和別人有何不同。
這部中文稿既是一部「額外工作」,而這額外工作又多至百余萬言,因此落筆之時,我斷然沒有工夫去字斟句酌的。事實上那份草稿的撰寫方式,簡直與一般「限時發稿」的新聞記者的寫法一樣——真可說是「文不加點,一氣呵成」,要推敲、要考訂、要章節改組,就到英文稿上再去加工吧。
李宗仁那時是堅決地支持我寫作計劃的當事人,堅決到幾乎要拂袖而去的程度。這反使我十分為難——因為我自己並不那樣堅持我的一得之愚。林沖說得好:住在矮屋下,哪得不低頭呢?事實上,李先生全力支持我的原因,也倒不是贊成我免修「五通」。他主旨是想乘機寫一部控訴書,或鳴冤白謗書——這一點卻正是哥大的清規戒律所絕對禁止的——歷史不歷史,對他倒是次要的。但他至少是不願做個專門提供「內幕」和「秘史」的學術「情報員」。雖然他這條「資格」,最後可能導致他死於非命,且他所能提供的「內幕」也實在是很有限的。老實說,這部書上所有的重要關節,很少我是不能在「著述史料」中提出腳註的。
但是這部書,原只是一束「草稿」——一位未施脂粉、亂頭粗服的佳人。她原是學術在政治上的犧牲品。因此這中、英二稿,並不是一稿兩文,而是一個著作程序中,兩個不同階段之下的兩種不同的產品,相輔相成而各有短長。中文稿還沒有脫離「草稿」階段,英文稿在程序上卻是「定稿」,而這一定稿大體說來卻又是中文草稿的節譯和補充。這點實在是我們華裔知識分子在海外以中英雙語治中國史,無限辛酸的地方。這也是筆者要向《李宗仁回憶錄》中文版讀者道歉,並請逾格體諒的地方。
這部書原是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東亞研究所·中國口述歷史學部主持之下撰寫的。這個「學部」(或譯為「計劃」)原於1957年試辦成立,也算是該校總口述歷史學部中的一個支部。這個支部的主持人是該校教授中國近代史的白人教授韋慕庭(C.Martin Wilbur)。各項經費原是他向福特基金會、美國聯邦政府,以及其他方面籌募的;一切內部政策也就由他一人決定。筆者在拙著《胡適雜憶》的最後一章里,也曾略有交代。
她原是位木匠的女兒,出嫁之前還在小學讀書——那時革命風氣瀰漫,小學生是時常「出隊」遊行的。在這遊行隊伍之前掌旗的便是她。雖是一位小家碧玉,然天生麗質,心性聰明,年未滿二十,便著長靴、騎駿馬,率領「國民革命軍第七軍廣西婦女工作隊」,隨軍北伐了。北伐期中的第七軍,真是所向披靡、戰功彪炳。那穿插於槍林彈雨之中的南國佳人、芙蓉小隊,尤使三軍平添顏色。
(一)那必須是「李宗仁的故事」,雖然在他的口述史料之外,所有成筐成簍的著述史料,全是我一手搜集編纂的。
(二)儘可能保持他口述時桂林官話的原語氣,和他對政敵、戰友的基本態度。李先生說故事時雖亦手舞足蹈,有聲有色,但本質上是心平氣和的,極少謾罵和憤激之辭。他對他的老政敵蔣公的批評是淋漓盡致的,但是每提到蔣公他總用「蔣先生」或「委員長」而不直呼其名,或其他惡言惡語的稱謂。提到其他人,他就直呼其名了——這大概也是多少年習慣成自然的道理。所以筆者撰稿時,亦絕對以他的語氣為依歸,斷不亂用一字。
李宗仁夫婦於1965年6月,秘密離開紐約赴蘇黎世,然後再由蘇黎世專機返大陸,在當時是一件國際上的大新聞。這新聞原是我首先向哥倫比亞大學當局打電話,其後再由哥大校長寇克氏向新聞界宣布的。
無奈那時李先生已存心離美。他總希望在動身之前,把這份稿子作一結束,所以他仍然不時電催,促我加油。我既是中英二稿唯一的執筆人,又怎能因「受調離職」,便拂袖不管呢?加以李先生是我的前輩,我二人都是中國傳統孕育下來的「中國知識分子」,關於「無酬之工」,我連「暗示」也不敢微露了。所以在李氏不斷催促之下,我還是在大學公餘之暇,漏夜為英文稿趕工,以期不負所望。所幸那時精力猶盛,有時整夜打字,直至紅日當窗,我才假寐片刻,便要往哥大上班了。
說實在話,這部書原是我個人循李宗仁之請,在正常英文撰述工作之外的一點「額外工作」——說是筆者個人「偷空的私撰」亦未始不可。
原來「內戰」與「外戰」不同。在中華民族傳統的道德觀念支配之下,對外戰爭在情況險惡之時,衛國將士是應該「寧為玉碎」的。但是內戰在同樣情況之下,那便不妨「陣前起義」或謀「局部和平」,以求「瓦全」了。蔣氏下野而讓李某「拋頭露面」,其用意顯然是在「穩定桂系」,免得它效法傅作義,在華中地區搞「局部和平」罷了。
黃夫人對她丈夫這幾箱遺物的內容是不太了解的。我細讀之後,向她解說,黃夫人就想改寫她的《亦云回憶》了。她改是改了,並另寫一篇「自序」——「自序二」。但迫於時限,所改無多。我在她譯稿上由她批准的「改寫」,也「改」得有限,實在是件很可惜的事。

郭德潔原是一位美人,衣著一向整齊清潔,她雖不濃紅艷抹,但是淡淡梳妝薄薄衣,雖是半老徐娘,猶自儀態翩翩。縱在身罹絕症之時,仍然輕顰淺笑,不見愁容。英雄兒女,硬是不愧為頂呱呱的「第一夫人」——晚年的郭德潔比晚年的江青漂亮得太多了!
上文已提過,這份由昭文所抄的《李宗仁回憶錄》的中文清稿,一共只有兩份。哥大存了正本,李氏存了副本。但是在60年代的初期,他為徵詢他老部下黃旭初先生對本稿的意見,乃把這副本寄給了黃氏。後來他匆匆束裝取道瑞士返國時——因黃氏僑居香港——乃未及索回。因此此一副本乃落入黃旭初之手。
古人說:「知我者,謂我心憂;不知我者,謂我何求!」
甘介侯一個窮光蛋,慢說六尺,三尺他也就夠受的了。惶恐之餘,最後還是李宗仁出資以一百元一小時的重價,雇請律師,以「外交特權」為護身符,而幸免於難。
就以最後這兩件事(蔣氏二度下野、國民黨退守台灣)來說吧,李氏也是造成今日台海兩岸對峙的重要人物之一。當年李宗仁曾對筆者力辯1949年「逼宮」之說為「誣賴」。據個人探索,我也認為「逼宮」之說有點過甚其辭。但是蔣氏當年既然退而不休,卻為什麼又要堅持「引退」呢?

五 初訪李府

筆者當年受聘執筆,要隨時向校方主持籌款的上級報告「進度」,而學校當局對我這位「研究員」的「研究工作」之考核,亦全以英文稿為衡量標準。幸運的是李宗仁不懂英文,我非起個「中文草稿」,則李氏便無法認可。那時筆者如為著省事,但向哥大按時「交差」,則中文草稿原無加工之必要——哥大當時所主辦的其他中國名人「口述自傳」(如胡適、孔祥煕、陳立夫、顧維鈞、張發奎、蔣廷黻、陳光甫、蔣彝、吳國楨、李漢魂、何廉等人),均無中文稿。該校在同時期所主辦的一些東歐名人的「自述」,亦無東歐文底稿。筆者所撰這部中文版《李宗仁回憶錄》,則是其中唯一的例外。
這時我看甘氏實在狼狽不堪。我便笑問他道:「甘先生,您是不是middleman呢?」
1962年1月20日李又來函雲:「去春已竣事之《回憶錄》,中文有六十萬字。依工作慣例,應由唐德剛繼續整理,因哥大另有時間性之工作須唐擔任(剛按:此一『時間性之工作』,系指為黃沈亦云夫人譯改《回憶錄》,並整理『黃郛私檔』事。因黃夫人那時擬返回台灣定居也)。對此不擬出版之回憶錄,待后整理。」(剛按:「不擬出版」云云,系指中文稿,因李氏與哥大有先英后中的出版承諾也)

九 《回憶錄》的最後趕工

一一 李宗仁返國始末

我們的麥丹姆,平時也是很有精力的。烹調洗漿之外,開著部老林肯,東馳西突,隨心所欲;她那土老兒的丈夫,只好坐在一旁,聽候指揮……可恨造物不仁,這樣一位活生生的中年夫人,頓罹痼疾。和平安樂的李府,不出數月,便景物全非!
但是把20世紀中國里所有治國用兵的領袖們,都從陰曹地府里請出來,排排隊,有幾位又真的具備其應有的現代化知識呢?!
所以在60年代初期,戴高樂主義形成后的第一著棋,便是與北京建交。
我知道她很敏感,因此每次有洋客來訪時,read.99csw.com我如是翻譯,我總介紹她為「麥丹姆」,而避免用「蜜賽斯」。每當我介紹「麥丹姆」之後,我總見她有一點滿意的微笑。
胡適是一輩子講「無徵不信」、「不疑處有疑」、「九分證據不講十分話」的大學者、考據家。他自幼聰慧,不到十歲,便已經有個文縐縐的諢名叫「穈先生」了。其向學精神,老而彌篤。我和他一起工作,真是一字千鈞,半句不苟!
我是如約而往了,每次都是自上午10時直談到深更半夜。吃了李家兩餐飯之外,有時還要加一次「宵夜」。原先我是帶錄音機去的。如此談來,錄音又有何用?所以我就改用筆記了。但是每次十余小時的筆記,也未免太多,我又何從整理呢?

可是李夫人一旦發現了癌症,這就是晴空霹靂了。
那「十年浩劫」之前的中國,在很多華僑心目中正是如此,她也使老華僑李宗仁感到驕傲。想到祖國在他自己統治下的糜爛和孱弱,再看看中共今日的聲勢,李宗仁「服輸」了。在1949年的桂林,他沒有服輸,因為他是個政治欲極盛的「李代總統」,1965年他服輸了,因為他是個爐火純青的「老華僑」。
日子久了,人也更熟,我才慢慢地採用了當年「李宗仁少尉」在「廣西將校講習所」,對那些「將官級學員」教操的辦法——用極大的耐性,心平氣和,轉彎抹角地,從「稍息」、「立正」慢慢解釋起。
「共產黨怎會要我做middleman呢?」甘說。
匹夫一身系天下安危。我們讀歷史的人,豈能小視李宗仁這位「末代帝王」的個人故事!所以我們要治「民國史」,則對李宗仁其人其事就必須有一番正確的認識。但是要認識李宗仁,他本人的回憶錄自然是最直接的原始資料。
「為什麼不搞呢?」我又問。
李宗仁當然也知道,做美國人的傀儡,並不比做日本人的傀儡更好受!
那時的哥倫比亞大學,雖循法律手續「封存」了它那份「財產」,但是學術畢竟是天下之公器。這份中文稿既經黃旭初借用出版了一部分。哥大的英文稿屢經訪問學人的閱讀與傳抄,亦頗有變相的流傳。
以上便是我和李宗仁先生的工作程序。經過長期合作,李先生總算對我完全信任。我們之間的工作關係,可說是順利而愉快的。在這順利而愉快的氣氛之下,李宗仁先生最大的消遣,便是靜坐沙發之上,微笑地欣賞他自己的回憶錄;而我則日夜埋頭趕稿,也真是絞斷肝腸!
在1965年李宗仁返國時,此一副本既在黃旭初之手,李氏自己身邊就有個英文稿副本了。據說當年毛澤東主席接見李氏時,曾詢及此稿,有意批閱。可惜毛氏不諳英語,而李氏又無中文稿,毛主席乃面囑將此英文稿發交北京外國語學院,譯回中文。
我和李宗仁先生七年合作的工作情況,當然只有我二人知道得最清楚。但是他那時和在香港居住的「老部下」——前廣西省省主席黃旭初氏通信,亦偶有透露。李氏逝世之後,黃氏曾將他二人的有關撰寫回憶錄的通信,在香港出版的《春秋》雜誌上,擇要發表,下面幾段,是談到我們當年工作的情況,黃氏寫道:
萬里飄蓬,幾經抄襲,昭文所手抄的這個複寫紙副本,也可說是閱盡興亡了。
在李先生覺得我的各項建議俱可接納時,我就採取第二步——如何控制我的訪問時間,和怎樣按段按節一章章地寫下去了。
後來顧維鈞先生向我說,宋子文先生希望你也能幫幫他的忙,他想寫本回憶錄。我斬釘截鐵地告訴顧先生,我願抽空,為宋先生義務幫忙。但是顧先生知道我是一位「窮忙」的流浪漢,哪裡能抽出這個空;一人擔三口,晝夜不停走,哪裡又能負擔起這個「義務」呢?所以也就作罷了。
1965年初夏的一個深夜,我獨自開車送李宗仁先生回寓。時風雨大作,駛過華盛頓大橋之上,我的逾齡老車,顛簸殊甚。這時李公忽然轉過身來告訴我說,據醫師密告,他夫人只有六個月的生命了。言下殊為凄涼。
本書共有中、英文稿各一部。
可是1965年夏,李宗仁卻偕夫人悄然而去。他之所以決定離美返國的道理,據我個人的觀察:
信中又說年來致力國民外交,希望中美早日和好——李氏在返國前數年,曾與戰前中國駐波蘭公使張歆海數度聯名致書《紐約時報》,倡導台海罷兵,中美和好——誰知卻隔閡日深。自覺無能為力之下,所以就決定「重返新中國」了。「但願人長久,千里共嬋娟」,我們的友誼將不因人處兩地,而稍有區別云云。
李氏之言,分明是借口,因為這份英文稿之完成是經過他逐章、逐節詳細核准的,在離美之前,他還不斷地催著要出版呢!回國之後,主意改變,這在當時不正常的中美關係影響之下,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因此我這位受影響最大的「撰稿人」,對他這一「出爾反爾」,倒頗能處之泰然,但是哥大當局那些憨直的洋學者們,則認為李氏此函有欠「誠實」!他們因而把這批文化公案,移送法院,讓美國法律加以公斷。
郭德潔也確是一位聰明人。她雖連廣西落後的國民小學也未畢業,但是從「旅長娘子」做到「第一夫人」,言談接應,均能不失大體。在紐約期間,我看她與洋人酬酢,英語亦清晰可用。笑談之間,不洋不土。
她在真正的「年方二八」——十五雖有餘、十六尚不足的豆蔻年華,便被那戰功赫赫的青年將領李旅長,在桂平縣的城門樓上,居高臨下地看中了。他原是和一位「拍馬屁的營長」,躲在城門樓之上,好奇地偷看美人的。可是「一看之下,便再也忍不住了」!(這句話是李公趁夫人去香港探母之時,和我一起燒「火鍋」時,親口含笑告我的)因此將心一橫,停妻再娶,郭美人便是李旅長的「平頭」夫人了。
至於郭德潔夫人,我覺得她基本上也是一位「鴛鴦」、「平兒」這一類型的好姑娘、賢主婦。不幸她命大,做了「代總統夫人」,無端地被人看成個女政客,實在是有點冤枉。人孰無過?人孰無短?李氏夫婦亦自有其過,自有其短。但他二人都不是在人格上有重大缺點的人,更不是什麼壞人。他夫婦都是深厚的傳統中國農業社會所孕育出來的溫柔敦厚的好人。至於這種好人,是否具備其應有的現代化的知識,在20世紀的中國,來治國用兵,那當然又是另一種問題了!
我們那時想取個「附帶書名」的原意,只是為本書「英文版」著想的。因為當時歐美社會的時文讀者們對「李宗仁」這個名字,並不太熟習,加一個「我與中國」就比較清楚了。不幸英文版之付印由於李氏於1965年夏秘密離美而中止。如今二十年快過去了,李宗仁的故事在歐美已不成其為「時文」,而是一本不折不扣的「史料書」了。史料書再用這個附帶書名不但失去了原來的意義,而且會影響本書史料上的嚴肅性,所以筆者徵得哥大校方同意,為保持本書的純學術面貌,就決定不用了。
從一個歷史人物的任何角度來看,李宗仁的一生事迹原也不能歸納成「失敗」二字。他的出身,是清朝末年落後的廣西農村裡一個誠實忠厚的牧童。論家庭環境,他比後來和他同時顯赫的國共兩黨中的領袖人物都要艱苦得多。他是個真正赤腳下田、肩挑手提、干過粗活的貧苦農民(其他做過同樣自述的高層領袖人物,往往都是言過其實)。然而歷史和命運,三湊六合,卻漸次提攜他在中國軍政兩界,逐年上升;終於在國民黨政權在大陸上的最後一年中,成為國家元首——有歷史和正統地位的國家元首。這在中國的傳統史學上說,也可說是中國歷史上最後的一位「末代帝王」吧。「末代帝王」——尤其是傳統的宗法社會轉向社會主義社會這個「轉移時代」的「末代帝王」,是任何讀史者所不能忽視的。
就以他在「護國軍」里「炒排骨」(當「排長」)那段經驗為例來說吧,我們在大學里教過「中國近代史」的人,對當年反袁「護國軍」背景的了解,總要比那時軍中的一員少尉排長所知道的,要多得多了。所以我就勸他在這段自述里,少談國家大事或政治哲學,而「炒排骨」的小事,則說得愈多愈好。
我個人所得最早的線索似乎是在1963年的春天。他那時有意無意地告我,他「要去巴黎看戴高樂」!
1965年初夏,李宗仁有一次忽然十分傷感地向我說,他年紀大了,想「落葉歸根」!他那片「落葉」,如果在1949年就「歸根」了,今日中國和世界的局勢還會是這樣的嗎?
國民黨罵他的返國為「變節」。他如不「變」,又向誰去「盡節」呢?他們對他的「桂系」是深惡痛絕的;他的「桂系」,對他們也痛絕深惡。拆夥了,「黨」也就沒有什麼可以留戀的了。
最後這位校稿人終於倦勤停筆,把稿子退回加大,而加大出版部,也由於他拖延太久,時效全失——美國是個時效決定一切的社會——為顧慮出版后虧本的問題,也就廢約不印了。這時美國由於越戰的關係,銀根已緊,這一失去時效的「巨著」,便再也沒有出版商願意去碰它了!
「那你怕什麼呢?」
這一類軍學參用的建議委婉地說多了,李先生也頗能聽得進去,而覺得我「箍」得有理,對我也有完全的信任——這大概也是因為「在野」的人,總要比「在朝」的人,更為虛心的緣故吧。這樣我這位唐少尉,才漸漸大胆地向我「將官級的學員」,叫起「稍息」、「立正」來了。
筆者雖然是這部書從頭到尾唯一的執筆人,但是在體裁上它畢竟以「自傳」方式出現。在治學的基本原則上說,我今日對這部稿子,除掉改正少數筆誤之外,我是不應易其一字的。改寫和潤色,都為治學常規所不許。
後來我的繼任人,他在詳閱我遺留下來的一些文件之後,對我在那種環境下,毫未泄氣地幹了七年,而感覺驚異。他是兔死狐悲,物傷其類啊!

一○ 李宗仁給黃旭初的信

李宗仁也是能言善辯的。這樣一想「落葉歸根」,也就是無限的光明正大了。
李宗仁是中國近代史上一位屈指可數的政治領袖和英雄人物。讀歷史的人,縱使以成敗論英雄,對這樣一位不平凡的歷史製造者,也不能等閑視之。
我這位兩袖清風的作者,哪裡能拿出印刷費呢?我縱有心張羅籌借,我將來既無版稅可抽,我又何以償欠呢?
最後我和甘先生總算達成一項君子協定——這在英文成語里便叫作「誠實是最好的政策」!我二人既均非「中間人」,他們如果要對「我們」來個「隔離審訊」,我二人是不可能說出一個「絕對一致」的故事來的。對「他們」最好的辦法就是各自「據實告之」!
以上都是享有兩稿版權的哥倫比亞大學向我這位「著作人」主動提出的。筆者一介書生,對資本主義學術界的生意經,既無研究,更無興趣;只要他們能不動本書內容,能保持這本歷史記錄的真面目,我就很滿意了。至於大學當局主動地向我言「利」言「權」,我多半是由他們做主而不置可否的。這可能也是我們海外中國知識分子,治學異邦,而仍然未能擺脫我故國鄉土書生的頭巾氣有以致之吧。
李先生最大的嗜好還是聊天、談國事。我和他工作的最初三年,有時就帶了一批談客去和他「談國事」。李公真是一見如故,談笑終宵。後來我不常去了,李先生遇有重要新聞,還是要打電話來和我「談談」。有時我不在家,李氏和昭文也要為「國事」談上半天。他那一口「桂林官話」和我的「上海老婆」談起來,據昭文告訴我,也是「吃力得不得了」。

七 美國漢學的火候

一次我問精研佛理的老友沈家楨先生說:「你們修持佛法的人,搞不搞『五通』呀?」「五通」也者,俗所謂「千里眼」、「順風耳」、「他心通」等「廣大」之「神通」也。
以上所說的雖然只是一些小出入,而如上節所述的中文稿第六十六章「收拾不了的爛攤子」,則全章都是筆者最近才從已出版的英文稿第四十七章整個回譯的。原來當我發現中文清稿中缺了該章之時,我曾專程去哥大各處搜尋,卻遍覓無著。這章稿子究竟怎樣遺失了呢?事隔二十余年,仍是毫無線索!後來我在自己的日記和其他一些雜亂的殘稿之中,才找到點影子。
這宗「奉諭回譯」稿是否全譯了,筆者在海外,當然無由得知。至於這個回譯稿現存何處,筆者當然更無法打聽。不過我確知其存在,因為李先生在1965年底寫信給我,囑我轉告哥大當局,停止出版英文稿的理由,便是他「重讀」這份「譯稿」,覺其與「原中文底稿,頗有出入」的緣故。
原來戴高樂於1962年冬,在法國大選中大獲全勝之後,威震西歐。憧憬當年拿破崙之餘威,他要在西歐政治中壓倒英國,在世界政局中擺脫美國,而自組其以法國為首、立於美蘇兩大集團之間的「第三世界」(Le tiers monde)——「第三世界」這個名詞,是戴高樂最初發明的,其意義與今日所使用的顯有不同——但是環顧全球,能與法國攜手,共奠「第三世界」之基礎,與美蘇兩大集團爭霸者,那就只有剛剛脫離蘇聯集團、同時仍與美國對峙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了。
這個中文圖書館,不提也罷。我接手時,它哪裡是個圖書館?簡直是個偉大的字紙簍。幾乎半數以上線裝書的書套,都可搖得丁東作響。那些二三十年代出版的報紙本書報,由於長期高熱烘烤,無不read.99csw.com觸手成粉。撫摸之下,真令人心酸淚落和憤恨。
最初我把他老人家十余小時的聊天記錄,沙裡淘金地「濾」成幾頁有條理的筆記。然後再用可靠的史籍、檔案和當時的報章雜誌的記載——那時尚沒有《民國大事日誌》一類的可靠的「工具書」——考據出確信不疑的歷史背景;再用烘雲托月的辦法,把他「口述」的精彩而無誤的部分烘托出來,寫成一段信史。
只要良心不為私利所蔽,華僑都是愛國的。他們所愛的不是國民黨的中國或共產黨的中國,他們所愛的是一個國富兵強、人民康樂的偉大的中國——是他們談起來、想起來,感覺到驕傲的中國!
李宗仁一生顯赫,他原是一位不甘寂寞的人物,生性又十分好客而健談。不幸一旦失權失勢、流落異邦,變成個左右為難、滿身是非的政治難民,不數年便親故交疏,門可羅雀。
如今大家都生活于海外,縱不計前嫌,但是把杯握手,也難免臉紅——尤其當時華人知識分子圈內的傳說,都以為這個口述歷史是何廉主持的,何氏對外自然也當仁不讓——所以宋子文就有點躊躇了。後來宋氏還是不顧既往,頗有參加的願望,但是在「諮詢」過程中,他的名字卻被劃掉了。
後來李氏回大陸,在新聞記者招待會上,也曾暗喻此事,但未提杜威之名。那時的退休總統艾森豪威爾聞訊大怒,因亦隔洋與李氏對罵。他說李宗仁在扯個「黑色大謊」!但據筆者所知,「謊」則有之,不過說這「謊」的是李宗仁還是艾森豪威爾,那就只有上帝知道了。

一五 出版后的感想

1986年8月19日德剛補志於紐約
在研究室被搬得一空之後,我拍拍身上從50年代積下來的塵埃,洗清雙手,對鏡自笑:十年辛苦,積稿盈笥,而旦夕之間,竟至片紙無存。這對一個以研究工作為職業的流浪知識分子來說,履歷上偌大一個空白,對他的影響是太大了。但是頭巾氣太重,沉溺所好,不能自拔,入其境而不知其俗,咎由自取,又怨得誰呢?
「怎樣絕對一致法呢?」我說。
至於巴黎、北京之間的秘密建交談判的「內幕」,歷史學家雖尚無所聞,而戴高樂想討好北京,幫同人民政府解決「台灣問題」,則是意料中事。
還有,當李宗仁營長於1919年率部駐防新會時,奉密令逮捕新會縣縣長「古某」,並將其「當場崩掉」。縣長是被他殺掉,但是名字卻被他記錯了。後來經輾轉查明,那位被槍殺的縣太爺的名字原來叫「何文山」,湖南人,而非「古某」。在英文稿上我是根據新史料改正了(見英文版第58頁至60頁)。但是在中文稿上,我也只加個籤條,這個籤條後來也脫落了。所以該章其後在《明報月刊》(總第142期)印出時,那位冤死鬼還是那位「古某」。(本書中已改正)
如今這部比《史記》部頭還要大的《李宗仁回憶錄》,互有短長的中文、英文兩個版本,總算都與讀者見面了。在英文版的「序言」里,我對李宗仁先生在中國歷史上的地位,曾有評析。暇時當另譯之,以就教於中文版的讀者,此處不再贅述。但在英文版序言中,筆者對此書的撰述經過,以及古怪的版本問題,則語焉未詳——因為這些都是將來「中國史學史」或「目錄學史」上的瑣碎而專門的問題,西文讀者是不會感興趣,甚至嫌其啰唆的——可是對中文版的讀者們,尤其對那些專攻中國近代史的專家們,筆者就應該有個比較詳細的交代了,否則他們一定會奇怪,這中、英兩版為什麼「不盡相同」?更糟的便是將來嚴肅的考據學者,在中、英二稿中,可能都會鬧出個「雙包案」來。言念及此,我覺得這個問題,現在非交代清楚不可,因為在目前知道本稿撰述經過詳細情形的,只有哥大已退休的教授韋慕庭和筆者個人等二三人而已。所以筆者才不憚其煩地冒美東百度以上的溽暑天氣,裸背為本書制四萬言長文以闡明之。尚乞中、英兩版的賢明讀者,批閱后不吝指教!
原稿既然抽下來了,打雜的女秘書可能就忘記放回去了。後來哥大的中國口述歷史檔案室又先後三遷,而直接管理檔案的女秘書又一死三換,先後不接頭。筆者原不管庶務——按規章我也無權過問,也沒時間過問——後來受調離職就更不能過問,殘餘的中文底稿第六十六章也就再也找不到了。
隨後我就陪李氏夫婦,天南地北地聊天聊到深夜,這也算是我們的「無記錄的談話」吧。這個辦法是我從訪問胡適所得來的經驗。因為這些不經意之談,往往卻沙里藏金,其史料價值,有時且遠大於正式訪問。
我凄然反問:「德公,您今後作何打算呢?」他說他太太已不能燒飯了。為著吃飯方便計,他們恐怕只能搬到他開餐館的「舅爺」家附近去住,好就近在餐館寄食。我知道李夫人有位兄弟在瑞士開餐館,我想他們不久將要搬往瑞士去住了。殊不知那次竟是我和李宗仁先生最後一次的晤面,今日思之,仍覺十分凄惻也。
1959年……9月12日李(宗仁)又來函說,回憶錄已寫至圍攻武昌,只唐德剛(安徽人)一人工作,整理文字、抄寫文字、譯成英文,全部是他,故進展緩慢。完成後或有百萬字等語……
這時在李家我們三人且吃且談,笑語悠然。郭夫人則時起時坐,替我們加菜添湯。看著座上的主人,我簡直不相信,他二人便是「李宗仁、郭德潔」這一對民國史上的風雲夫婦!他二人言談舉止,都極其平凡而自然,沒有絲毫官僚氣息,或一般政客那種搔首弄姿的態度。
市大在這種經濟絕境之下,我遞去「出版補助」的申請書,原是「知其不可而為之」,「聊以盡心焉」而已。誰知天下事往往就出於意外。我的申請書竟獲市大各階層一連串的同情,最後竟在極艱難的情況之下,總校允于少額研究費項下,撥款支援。
李氏返國定居,是他早有此意,但是其發展的過程,卻是通過不同的路線的。
這種寫法,筆者個人是不十分贊成的。我也不知道在這部《李宗仁回憶錄》里,有哪些故事在美國漢學家看來才算是秘史或內幕。老實說,我那時替胡適之先生所編寫的《胡適口述自傳》里,便沒有一絲一毫「原始資料」的。在中國讀者看來,那只是一篇「老生常談」。雖然它在美國學者讀來,亦自有其新鮮之處。
李夫人沒有事前打電話,便翩然來訪,這是前所未有的事,也使我夫婦二人受寵若驚。我們問她何以突然光臨,她說是她兒子志聖開車送她去看醫生,路過我處,所以順便來看看我們。志聖則因無處停車,只好在車中坐候,由她一人單獨上樓來訪。
1926年北伐途中,蔣、李二人「拜把子」之時,蔣總司令的盟帖上原有四句四言的「盟詩」。李先生忘記了。那盟帖也在1929年「武漢事變」中遺失了。所以在中文稿上我們就沒有寫下來。可是後來郭德潔夫人閱稿時,她還能記出原文。李氏乃要我「加上去」。我便把這四句譯成英文,把原稿抽出「改寫」,並重行「打」好,天衣無縫地補了進去(見英文版第175頁)
這樣一來,中文稿始由香港《明報月刊》分期連載,前文已有交代。可惜這時李宗仁先生已早成歷史人物。年輕一輩的知識分子,許多人已經不知道李宗仁究竟是什麼人物了。該刊連載過久,編輯先生感到乏味——這也是新聞界的常情——所以連載未及半部也就中斷了。
「火候到了!」真是禪門的一句偈。
李氏1965年6月離開美國到瑞士,我(黃旭初氏自稱)得他7月8日由蘇黎世來函雲:「哥大當局集中精力整理英文回憶錄工作,正擬與我商洽今年秋間訂立合同出版事宜,而我事前已啟程來此,只好停頓,唐德剛以副教授兼哥大圖書館中國館長,一身數職,趕理英文稿,常至深夜尚未回家,所以中文稿之整理充實,不便向其催促。」(以上三段引自1970年8月1日,香港出版的《春秋》雜誌,第314期;黃旭初著《李、白、黃怎樣撰寫回憶錄?》第15頁。)
中文稿共七十二章,約六十萬言。此稿內容政治掌故太多,牽涉廣泛,各方阻力不小。可海外銷量有限,出版不易,以致積壓甚久。因此在70年代中期,當國際環境好轉,海內外學術風氣亦有顯著改變之時,本稿原國際版權享有者的美國哥倫比亞大學乃委託筆者將本書中文稿轉交香港《明報月刊》,暫時以「連載」方式,按月分章發表,以饗讀者。
和這些青年的家庭主婦「談國事」,李代總統也未免太委屈了。想起北京的人民政協之內,勝友如雲,吹起牛來,多過癮!只要北京不念舊惡,鋪起紅氈,以上賓相待,那自然一招手,他老人家就「落葉歸根」了。

八 李傳以外的雜務

在蔣氏那時的估計,桂系如不搞「局部和平」,它或許仍然可以「割據兩廣」以抗共軍。這樣蔣氏所直接控制的中央系也就可以確保台灣了。這也是「守江必先守淮」的次一步安排吧。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一旦國際局勢轉變,國民黨捲土重來,還怕「桂系」不聽指揮嗎?
這份英文稿,因為寫當其時,在五六十年代,也曾是有地位的出版商爭取的對象。當哥大的出版部以其篇幅浩繁而感經費支絀之時,柏克利的加州大學則向哥大協商轉移。該校政治系主任、名教授查穆斯·約翰生(Chalmers Johnson)博士,並曾為本稿寫了一封他認為是中國的「民國政治史上不二之作」的、逾格推崇的介紹信。這一來,這一部稿子乃又自哥大出版部於60年代後期,轉移到加大出版部去。
日子過久了,我和李府一家上下都處得很熟。李先生的長子幼鄰那時與其生母(李氏鄉間的「元配」)同住在紐約。幼鄰經商很忙,不常來父親家。我們偶爾一見,也很談得來。李先生的幼子志聖,那時正在紐約讀大學,長住家中;後來應徵入伍,當了兩年美國兵,又返紐復學。他是位極其誠實忠厚的青年,為人亦甚為爽快,我們相處甚得。李氏的侄兒李倫是位工程師,後來也是全美馳名的武術教師,在歐美兩洲開辦了好幾所「功夫學校」,一度也住李家,我們都變成摯友,相處無間,至今仍時相過從。這三位青年雖也是當年達官貴人的子弟,但是他們都沒有以前大陸上那些常見的公子哥兒輩的壞習氣,也頗使我刮目相看。
至於中文稿,手抄太困難,而海外又無中文「錄事」或「鈔胥」可以幫忙,所以中文稿需要改動,我只寫了些「眉批」,或標上一兩張籤條便算了。「改寫工作」就只好「留待異日」再做吧。
政治圈子——尤其是中國式的政治圈子,原是最現實的名利市場。縱使是從這個名利市場破產倒閉下來的政治難民們,他們對現實性和警覺性,仍然有其深厚的遺傳。像李宗仁那樣兩頭不討好的是非人物,那時的中國寓公們和左右兩派的華僑,都是不願接近的。
在中國大陸政權易手之後,共和黨人為打擊政敵,便要追查民主黨執政時期「失去中國」的責任,庶幾以「通共賣國」的罪名來對付民主黨中的官僚、政客與職業外交人員。如此則甘介侯自然是最好的見證了。他們要使甘介侯對民主黨官員,反咬一口,乃不惜用盡一切利誘威脅的手段來套甘某入彀,以便使其去國會挺身作證,這樣他們的政敵就要鋃鐺入獄了。幸好甘氏亦老於斯道,未入圈套。但是身在虎穴,又已冒犯虎威,欲擺脫乾淨,談何容易!
大體說來,我那時起稿的程序,是這樣的:第一,我把他一生光輝的經歷,大致分為若干期。他同意之後,我又把各期之內,分成若干章。他又同意了,我乃把各章之內又分成若干節和節內若干小段。其外我又按時興的史學方法,提出若干專題,來加以「社會科學的處理」,希望在李氏的回憶錄里,把中國近代史上的一些問題,搞出點新鮮的社會科學的答案來——這也是當時哥大同人比較有興趣的部分。
李先生每喜歡開玩笑地說他所說的是「有書為證」,而他的「書」,往往卻是唐人街中國書鋪里所買的「野史」。我告訴李將軍說,寫歷史也如帶兵打仗:打仗要靠正確的「軍事情報」,情報不正確,是會打敗仗的;寫歷史也要有正確的「學術情報」,情報不正確,寫出的歷史,就要惹行家訕笑了。
我當然是這一項法律程序中,跑不掉的第一位「見證」。在律師盤詰之下,我也是一切「據實以告」。至於這件「案子」,其後如何由法院公斷,我這位「見證」是無權過問的,只知道其結果是按美國出版法以及國際版權協議,這宗文獻全部被判成「哥大財產」。因為在本稿撰著過程中,李宗仁先生只是本稿「口述史料」的提供者,他並不是「撰稿人」,而本稿的真正撰稿人,卻又是哥大的「僱員」,所以哥大對它自己的「財產」,有任意處理之「全權」。
由於哥倫比亞大學的授權與供稿,香港《明報月刊》乃於1977年4月份(該刊總第136期)起,按月連載至兩年之久。后因該刊前編輯以此稿過長,希望暫時停載若干期,以免讀者乏味。同時亦因哥大所發之中文稿中,竟然缺了極其重要的、有關當年「國共和談」的一https://read•99csw.com章——第六十六章,「收拾不了的爛攤子」——需由英文稿回譯,而筆者事忙,一時未能動筆,這一「連載」便暫時中斷了。
此時恰好黃氏也正在撰寫他自己的《黃旭初回憶錄》,並分章在香港的《春秋》雜誌上連載。李氏返國之後,不久便捲入「文革」漩渦而消息全無。黃氏乃將李宗仁的回憶錄,大加採用,改頭換面地寫入了他自己的回憶錄里去。因此筆者在李稿中的許多筆誤和未及改正的小錯誤,也被黃旭初先生誤用了。
筆者為這兩本拙作,披肝瀝膽,前後凡二十有二年。回顧它在過去二十二年中所經歷的滄桑,而我這位原作者,卻始終在「隔岸觀火」,心情之沉重,怎敢諱言?
那時中國大陸上的「文化大革命」正在如火如荼地進行著。李宗仁先生亦消息全無,生死莫卜。加大當局有鑑於這部文稿歷史複雜,出版部負責人乃專程來紐約找我加以澄清,並問我對英文稿能否負擔全部文責。這本是我義不容辭之事。我遂正式以口頭並書面,向加大負責人表示,不論本書在法律上版權誰屬,我個人均願獨負文責。他聞言欣然同意。這便是在後來的英文版上,我的名字被列于李氏之前的最初動議。其後相沿未改者,無他,只是一位治史者對他所寫的一部傳世的歷史著作,署名負其全部文責而已耳。
筆者生財無道,到現在為止,我還不知「買margin」的真正步驟,只知道那是有相當風險的「買空賣空」的股票交易之一種罷了。不過「藝高人膽大」,她在60年代初的小額投資亦頗有虧損。不過那都不會直接影響到他們的日常生活的。
所以我認為像李宗仁、胡適之、陳立夫、宋子文……這些人物,都是民國史上極重要的歷史製造者。歷史學家應乘此千載難逢的時機,找出這類人物在中國歷史演進過程中成長的經過,把他們與整個「民國史」作平行的研究。這樣相輔相成,我們雖不求「秘史」和「內幕」,而秘史、內幕自在其中。我們不急於企求作「社會科學的處理」,而社會科學的處理,也自然探囊可得。
筆者與李宗仁先生合作,前前後後雖然拖了六七年之久,但是我為這中英兩稿的「全時工作」,實不出三整年——雖然這兩本一中一英的回憶錄,都是部頭相當大的書,它們也是哥倫比亞大學·中國口述歷史學部唯一完工付梓的兩部書。
在本書今後千千萬萬的讀者之中,筆者自信,知我者當不乏其人也。
我們重覓英文稿出版人,也是歷盡艱辛的。一本「巨著」(超過六百頁)如新聞價值已失,在一個資本主義的國度里,是沒有生意人願意出版的——要不然,便是:(一)作者先墊巨款,出版后如有錢可賺,再慢慢歸墊,否則拉倒;(二)本書殺青工作上一切雜務——如核校、製圖、索引等工作,按例都是由出版商負責的——這時都由作者自己負擔,將來銷路好,再由版稅中,逐漸扣除歸墊。
[附註]據廣西政協委員黃啟漢先生於前些年訪美時,面告我說,此一「奉諭」之譯稿,當年廣西政協確擬用為底稿,出版全書。所以終未採用者,是因譯稿中之無數「人名」,無法複原,故棄而未用。此一譯稿今日想必仍存於廣西政協文獻庫中也。
她看來不像重病在身,和我們亦如往昔地有說有笑,談了個把鐘頭,才依依不捨而別。這是我夫婦和她的最後一晤。兩個星期以後,我們才恍然大悟——李夫人此次來訪,是特地來向我們道別,也是永訣了!
李宗仁既然不願做艾森豪威爾的傀儡,那個和艾帥手下的二杜——杜勒斯、杜威——打交道的便是甘介侯了。在甘氏看來,共和黨的政客們對他的要求既無一得遂,李宗仁在美時他還可躲在李氏背後,虛與委蛇。如今李氏一去,託庇無由,一旦共和黨舊賬新算,借口把甘介侯這小子捉將官里去,那真比捉只小雞還容易呢!因此甘先生便大為著慌起來。
加以當時哥大校內的「中國學」名宿,老實說,也不知道大學的漢籍收藏,究有幾本書。他們各有一個專鑽的「牛角尖」,只要在這「尖」內,他們所需要的「資料」能一索即得,也就心滿意足了。尖子以外的萬卷典籍,幹掉、霉掉、爛掉、偷掉,關他鳥事?我這位「主任」,目不暇給地在忙些啥子,他們除掉那一索之需之外,也全不知情,也從不關心。再者,這些尖子與尖子之間,往往亦各是其是,極不相能,在彼此齟齬之下,有時還難免拿無辜的第三者出氣。所以要他們並肩而坐,為我這堆烘爛了的中國圖書說點公道話,那簡直是緣木求魚!
李宗仁在上引諸函中所說的我們工作情況,均系事實。只是在他離美之前,我把英文全稿已「趕理」完工。哥大出版部所擬的合約,亦已擬就打好,而終以陰錯陽差,李氏未及簽字,便秘密離去,這也是命中注定該如此結束的吧!
可是經過若干次「試撰」之後——如中國傳統史學上「治、亂」、「分、合」的觀點和史實,在社會科學上的意義——我覺得這種專題的寫法,是「離題」太遠了。蓋李氏所能提供的故事,只是一堆「原始史料」而已。他偶發議論,那也只是這位老將軍個人的成熟或不成熟的個人意見。我這位執筆人,如脫韁而馳,根據他供給的「口述史料」,加上我個人研究所得,來大搞其社會科學,那又與「李宗仁」何干呢?這樣不是驢頭不對馬嘴了嗎?所以我就多少有負于校中同人之囑望,決定不去畫蛇添足。還是使他的回憶錄以原始史料出現吧。
我的任務是幫助她清理並考訂這幾箱無頭無尾的「密電」和「私檔」,並襄贊她老人家改寫其回憶錄;同時把她自撰的「中文初稿」,增加史料,改頭換面,譯成英文。
這時在紐約與李宗仁一向很接近的人,最感緊張的莫過於甘介侯先生了。因為美國「聯邦調查局」要追查李氏與北京之間的「搭線人」(middleman)。各報並盛傳在李家經常出入的還有幾位「共產黨員」。此時正是美國害恐共病最嚴重的時期。為追查共產黨,麥加錫參議員所搞的白色恐怖,在知識分子之間,餘悸猶存,而甘介侯與當年執政的共和黨又有前隙,因此恐惶尤甚。
天下就有這等巧事嗎?我至今一直在想:我這個絕少回家午餐的人,就回來這麼一次,卻正好碰著她前來辭行!真是不可想象的事!
據筆者個人,乃至海外一般同人的經驗,寫英文在某些方面,遠比寫中文輕鬆。主要的原因便是中文須「手抄」,而英文可「打字」。打字是機器工業,快而省力——筆者本人便可於一分鐘之內很輕鬆地「打」出四十五個以上的英文字——所以一稿可以數易。必要時且可請打字員代勞,甚或錄音口述,不必揮動一指。寫中文則是手工業,一字一句都得親自手抄。一篇短稿,往往也要個把鐘頭才能抄完。要把一份長逾百萬言、「額外工作」的手抄稿,不斷地改寫改抄,那幾乎是不可能的事。但是這部《李宗仁回憶錄》,卻是經過六七年的時間,不斷地改動才完成底稿的。因為有時完稿之後,已經李氏認可了,忽然又發現了新史料,甚或新回憶(「忽然間想起了!」),如此則部分手稿必須改寫,而這項改寫工作,我往往就舍中就英了,在英文稿上直接加工,然後要打字員重行打過就是了。
當然,古今中外任何歷史人物——尤其是政治圈內的人物——的自述,都有其片面性。它的論斷是極度主觀的。但是一位創造時勢的英雄,對他如何創造他那個時勢的自述,其史料價值究非其他任何間接史料所可比。至於如何在這些第一手史料中去甄別、取捨,那麼見仁見智就要看治史者和讀史者——不論他是個人、是團體還是階級——個別判斷能力之高低和成見框框之大小來決定了。
甘氏告訴我:某一位貴婦在游泳池內,對他以重利相誘,甘氏婉卻其請。她惱羞成怒,兩眼一瞪,說:「甘博士!再不聽話,將見爾於六尺地下!」
李先生中等身材,穿一件絨布印紅黑格子的運動衫,灰呢長褲。他那黃而發皺的老人面孔,看來就像祖國農村裡的一位老農夫。他領我到客廳,延我「上座」。李夫人捧出咖啡、茶點之後,便又開車買菜去了——說是留我午餐。果不久,當李氏與我談興方濃之時,李夫人已經放好了一桌子的菜肴,來約我們吃飯了。這便是我在他們李家所吃的有記錄的一百六十八頓飯的第一頓。菜肴不算豐盛,但是十分精緻可口。我順便看了一下他們家的廚房,裏面一清如水,雜物井井有條,杯盤銀光閃閃。我不禁暗自讚歎:「郭德潔原來還是一位好主婦!」——那時他們是沒有傭人的。
十五年過去了,甘先生當時慌張的情況,我今日想來仍如在目前。我一直沒有把這事看成什麼大災難,但是甘某卻是個「驚弓之鳥」!記得我在《李宗仁回憶錄》中,原擬有最後一章,叫作「退休也不容易」(Uneasy Retirement),想談談美國民主、共和兩黨的「對華政治」(不只是「對華政策」)。那也是甘介侯建議不要燒紙惹鬼、少談為妙而擱筆的。缺了這一章,我始終心有未甘,大概就因為我是個「初生之犢」的緣故吧。
可是李氏巴黎之行,始終沒有下文。這後果,老實說也是在我當時的逆料之中。因為戴老頭沒有讀過中國近代史,他不知道這位在政治上已一敗塗地的李寓公,在蔣、毛之間,絕無做政治掮客的可能。國共之間的政治掮客是有其人,但絕不是李宗仁——這是當時筆者個人的觀察李宗仁之所以去不成巴黎的道理。
不用說大學里的「口述歷史學部」自有其清規戒律,主管首長要我們一致遵循。在我們的正式上司之外,還有些在其他名大學執教,而在本大學擔任顧問的有決定性影響力的智囊人物。他們堅持,我們口述歷史訪問人員向被訪問者所吸收的應是「原始資料」。一般盡人皆知的歷史事實,應統統刪除。他們所說的「原始資料」,用句中文來說,便是什麼「內幕」或「秘史」一類的故事。
正當哥大上下會商對策之時,紐約各報與電視,已同時以頭條新聞報出了7月20日李氏專機飛抵北京的消息,接著便是毛、周等歡宴的場面。舉世哄傳,這位過了氣的「李代總統」,旦夕之間,又變成了國際新聞人物。在新聞記者搜尋之下,我們這部百萬言的《回憶錄》,居然也成了當時的重要新聞。
加大當局為此事而甚為著急。一再要我去催他,並轉請哥大負責人去催他。可憐我這位「著作人」卻身無「版權」。我催多了,人家總是說:「干卿何事!」多次自討沒趣之後,我也只好索性不管了,聽其自生自滅吧。我所怕的是旁人在稿子上亂動手腳,那就不可收拾了。
但是就在這輕鬆的談話之後的三兩天內,我則獨坐研究室,廣集史料、參照筆記、搜索枯腸,一氣寫成兩三萬言的長篇故事來,送交李氏認可。他看后照例要改動一番。取回之後,我再據之增刪,並稍事潤色。
他們李家原出自廣西的落後農村,本來也就門衰祚薄,至親好友,原已無多,在這特殊的情況之下,社交的圈子當然就更小了。此時李氏年事已高,每天只要四小時的睡眠。他又沒有像胡適之那樣的「讀書習慣」。平時除看點一無可看的《僑報》之外,也沒有讀閑書的興趣。加以不諳英語,又不能——不是不會——開車,鄰居和電視,都不能助解寂寥。日長晝永,二老對坐,何以自遣?因而他們最理想的消磨時光的辦法,就是能有閑散的客人來訪,天南地北地陪他們聊天解悶了。
在我和李宗仁先生一起工作的最初兩年——1958年9日至1960年秋季——對我發號施令的雖然不是我的中國「老同事」(李氏對我的自謙之辭),而我的背後卻有一個時時不恥下問的洋上司——那個出錢出力的哥倫比亞大學。
加大既已決定出版本書,他們乃廉價僱用一位據說粗通中文的美國退休外交官,來擔任美國出版過程中例行的核校工作(copy editing),他由於個人關係,且向哥大要去了一份複印的中文清稿,來幫助核校(這時已有廉價複印機)。誰知這位年高德劭的「中國通」自己卻在這時捲入了另一樁文化漩渦,無暇及此——同時他的中文根基,似乎做兩稿互校的工作亦難以勝任——但是他卻抓住了本稿,死不放手。他前後一共「工作」了七八年之久,卻只「核校」了十五章。如此一年兩章地「校」下去,那麼七十二章就要花掉他老人家三十六年的退休時光了。
就在上述這段極其糟亂的發展過程之中,李宗仁先生仍不時找我去吃飯聊天,討論修改和出版他英文版回憶錄的瑣事。他老人家是位中國前輩,對洋人習俗,初無所知。在洋人看來,我撰寫《李宗仁回憶錄》,只是「受雇執筆」。一旦調職,我這執筆人和哥大這宗「財產」的關係,便要看當初「聘約」了。合約不清,則憑大學隨意決定。它如要我為它的「財產」繼續工作,按法它是要對我按工計值的。大學既不願出此「值」,它也就不好意思無酬地要我續「工」了。
後來一位廣西籍的岑女士(岑春煊之後裔)也告訴我,戰前在桂林,她便時常看到郭德潔騎著腳踏車「上街買小菜」。郭那時是桂林的「第一夫人」,居然騎單車出街,也確是難能可貴的。
舉一兩條小例子:

三 中文稿出版的曲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