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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案 慾望之繩 第十一章

第六案 慾望之繩

第十一章

因為可以確定為同一嫌疑人作案,所以很多物證(指紋、鞋印)基本上不用重新分析,這樣節省了大量時間,專案會則定在晚上10點鐘準時召開。
「焦磊。」
「賢哥,你是說嫌疑人隨身帶著具有強烈麻醉效果的乙醚?」
「死亡原因:機械性窒息死亡。死亡時間:凌晨1點左右,根據時間推斷,陳小鳳剛回到家中,就遇害了。從屍表和解剖情況來看,除頸部扼痕外,再無其他外傷。嫌疑人這次是先殺人,后奸屍。小龍,你接著說。」
「明顯的外傷沒有,如果只是瘀傷,屍體解剖會有發現。」
「行!」明哥沒有浪費時間,「刑警隊已經把死者的關係網排查得很清楚,本案的陳小鳳、上一案的關念秋兩人之間並沒有任何交集,也就是說,嫌疑人選擇作案目標很隨機,其主觀目的為性侵害,並伴有暴力升級。
明哥把手中的筆記本往前翻了兩頁,繼續read.99csw.com說道:「關念秋、陳小鳳均為單獨居住的女性,且租住的房屋都是開放式的自建樓房,這種樓房人員流動性大,根本談不上任何安全性。現在嫌疑人未到案,他極有可能還會繼續作案,城中村單獨居住的年輕女性,都有可能被列為目標。」
「作案動機和作案手法搞清楚以後,咱們再來分析嫌疑人針對的作案目標。」
「其他生物檢材的情況怎麼樣?」明哥接著問。
「還是精斑和唾液,和關念秋被殺案可以做出同一認定,暫時只有這麼多。」
指紋、鞋印完全和上個現場一模一樣,所以我並沒有耗費太大的周折,半個小時之後,明哥和老賢一前一後地走進了現場。
「明哥,根據鞋印判斷,死者進門時處於昏迷狀態,她的頭部有沒有外傷?」
「絕對是危言聳聽,乙醚並沒有那麼強的麻醉效果。」老賢繼續科普,「從read.99csw.com製作工藝上講,把乙醇與濃硫酸混合,加熱至130到140攝氏度就可以制得乙醚。其物理特性是極易揮發,除非是過量吸入,否則只會對人在短時間內有麻醉的效果,像電視上那種直接把人麻醉到失去知覺,幾乎不可能。」
「行,沒問題。」
胖磊撓撓頭:「我本想著把黎明村和這起案件的視頻重合比對,看看在案發後有沒有體貌特徵相同的人在視頻里出現過,可無奈的是,奧林社區的監控攝像頭太少,死者陳小鳳下班的那條路的監控設備還是壞的,所以這個方法根本行不通。雖然我們目前已經掌握了關鍵的痕迹物證,但是對於嫌疑人體貌特徵的描述太不具體,從監控視頻上,根本無從下手。」胖磊一股腦兒說了目前的窘況。
我剛說完,老賢便接了過去:「我在死者的口腔和鼻腔內提取到了乙醇、乙醛、丙酮等成分,由此可以推九_九_藏_書斷,嫌疑人有可能使用了乙醚。」
「作案方法剛才小龍已經說過,嫌疑人是在死者租住處的門前蹲守,接著使用乙醚麻醉受害人後,實施作案。
「可是全市大大小小的城中村幾十個,單獨租住的年輕女性更是多如牛毛,我們怎麼知道嫌疑人下一個作案目標會是誰?」
老賢點點頭:「第一起案件,死者是個陪酒小姐,在其口腔發現乙醇並沒有引起我的注意,而這起案件不同,死者是名護士,而且剛從手術台上下來,她肯定不會飲酒,所以我就多長了個心眼兒,結果終於讓我發現了極其少量的乙醛和丙酮,除了水以外,乙醇、乙醛、丙酮這三種物質,正好是乙醚的組成成分,再結合小龍所說,嫌疑人使用乙醚麻醉受害人的可能性非常大。」
「焦磊,視頻是什麼情況?」
「在案件完全調查清楚之前,盲目地猜測沒有任何意義。」為了節省時間,我再次折九九藏書回了室內。
「盡量把兩起案件的視頻延展到極致,嫌疑人在選擇作案目標之前,可能不止一次踩點,把現場周圍一個月以來的視頻都仔細地觀察一遍,看看有沒有人在凌晨多次出現在監控畫面里。」
「目前來看,只能先通過媒體發布預警信息,給嫌疑人以警示,從而能爭取更多的辦案時間。
「現場遺留的釘鞋印,你再研究研究,看看能不能有所突破。」
「黎明村和奧林社區相差20多公里,第一個死者關念秋是個陪酒小姐,這起案件的死者是名護士,從職業角度來看,應該不會有什麼交集,嫌疑人選擇作案目標的跨度為何會這麼大?」阿樂有些不理解。
「這也正好解釋了嫌疑人為何在第二起案件中選擇殺人奸屍的作案手法。」我的一句話,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估計嫌疑人事先可能和阿樂的想法一樣,認為乙醚可以將受害人給麻醉昏厥,可誰曾想到,其在性侵時九_九_藏_書,第一起案件的受害人關念秋突然驚醒,如果嫌疑人不是事先在其脖子上捆綁有繩索,估計關念秋的反抗,絕對會驚醒周圍的鄰居,而第二次作案,嫌疑人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在性侵前選擇直接將受害人殺死。」
「在。」
「明哥你說。」
「我好像在電視里看過,說乙醚可以在幾秒鐘之內就讓女人昏厥。」阿樂開口插了一句。
「收到。」
「小龍。」
「頸部有扼痕,屍表未發現明顯的抵抗傷,和上一起案件不同的是,這次嫌疑人是先將陳小鳳掐死之後,才實施的性侵害。」
「中心現場提取的鞋印和指紋,與關念秋被殺案的完全吻合,兩起案件為同一人所為。現場有明顯的翻動痕迹,室內有財物損失,作案手法也同上一起案件一模一樣。根據室內鞋印分析,嫌疑人是在死者進門前使用某種方法,使其處於昏迷狀態,接著再實施的作案。」
「推斷得合情合理。」老賢連連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