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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案 嗜血賭局 第十五章

第一案 嗜血賭局

第十五章

剛入門的賭客,多會選擇押寶、猜雙這種簡單的賭局試水,合格的「練子」要在賭局上配合默契,收放自如,牢牢控制賭局的輸贏走向,而且還要伺機「點水」,讓入門者嘗到甜頭。賭局對他們來說就是一場戰役,而「練子」和賭客的角色,就好比手游里的「王者」與「青銅」。
丁勝深得爺爺真傳,他知道,厲害的賭場盯的不光是賭徒手裡的錢,還有他們好賭的「心」。
同年10月,丁勝因開設賭場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丁勝服刑前,為了防止仇家報復,與妻子協議離婚,從那以後,丁勝褪去「輝煌」,開始了牢獄生活。
丁勝打小就常聽爺爺說,賭是一門學問,沒有人剛接觸就能一擲千金,如何讓「小賭怡情」變成「豪賭傷身」,裏面的門道只可意會不可言傳。
第四階段,「熏肉」。賭場既然要搞你的人,就算給你萬貫家財,也不可能讓你帶出賭場。賭客只要在「借貸合同」上簽字畫押,那就等於進入了最後一個階段,「熏肉」。「熏肉」狀態下的賭客,背著滿屁股債不說,在熟人面前也是「過街老鼠人人喊打」,再加上高利貸的「雪上加霜」,心理承受能力稍微差一點兒的人,估計都有尋短見的念頭。
如果說「鉤子」是對外,那「練子」就是對內。「練子」是行話,俗稱「托兒」,不管大小賭場,都流傳著「一賭三托兒」的說法。「一賭三托兒」從字面上就很好理解,一個賭局,甭管多少人來,反正這「托兒」絕對是3個起步。
那有人要問了,是不是湊齊這三樣,就能張燈結綵九九藏書、開門迎客了?答案當然是否定的。丁勝爺爺年輕時,中國處在動蕩之中,那個時候,只要搞定當地官員,你把賭坊開在警察局門口都不會有人過問。雖說20世紀80年代也很少有人過問賭博這種小事,但丁勝心裏清楚,「槍打出頭鳥」,吃「夜食」的,還是要深藏若虛。
丁勝的父親是個「癆頭」,常年一副氣息奄奄的模樣,他這種狀態,自然管不了雄心勃勃的丁勝。然而人要成事,必須講究「天時、地利、人和」。而巧的是,丁勝起家時,三個條件被他佔得滿滿當當。
1977年「文革」剛結束,丁勝那個因開設賭場被批鬥了整整10年的爺爺終於熬到了大限。這瘦死的駱駝比馬大,為了保證香火能夠延續,丁勝的爺爺早就未雨綢繆,在自家的祖墳里埋了幾萬銀圓,以備不時之需。1983年,中國進入改革開放的黃金時期,古董交易也隨之活躍起來,那時剛滿18歲的丁勝瞅準時機,遵照爺爺留下的口頭遺囑,從墳里刨出一壇銀圓,換回了人生的第一桶金。從小就奉爺爺為偶像的丁勝,自然很想像爺爺那樣成就一番事業。開賭場,成了他的不二選擇。
大多數賭客頭一次進賭場,都想著怎麼把1元變10元,10元變100元,如果上來就輸,自然就失去了興趣。丁勝的賭場分為三個區域,「新手區」「老手區」和「VIP區」,「新手區」輸贏很小,但贏錢的概率很高,一旦你在賭場中混成熟客,自然會有人把你引進「老手區」,這裏雖然輸贏很大,但放水率也能達九_九_藏_書到60%,也就是說,進到這裏,你的勝算還能保證在六成上下。如果說前兩個區域都在花錢養肉,那神秘的「VIP區」絕對就是BOSS(老闆)的最大招。除非你能控制自己,贏錢就金盆洗手,否則沒有一個人可以闖過這最終的關口。丁勝這种放長線釣大魚的經營模式,需要雄厚的資金做後盾。
《西遊記》第三十三回有這麼一句話,叫「樹大招風風撼樹,人為名高名喪人」。1983年的「嚴打」,丁勝逃過一劫,可1987年的一次「實名舉報」,著實讓丁勝栽了一個大跟頭。舉報者名叫孫少峰,是丁勝賭場里的一名「彩旗」,共欠丁勝23萬,在那個雞蛋僅賣1毛錢一個的年代,23萬足夠讓他給丁勝賣一輩子命。雖說丁勝對他不薄,但沉重的心理負擔還是促使他冒著被報復的風險寫了一封舉報信。當天夜裡,上百名荷槍實彈的民警把賭坊團團圍住,丁勝等骨幹被端了個底朝天。
賭場中人按照三六九等劃分,最低等的,名為「鉤子」。「鉤子」在社會上有自己的人脈,喜歡穿梭于花街柳巷,他們的主要工作就是給賭場帶來賭客,從中抽取提成。
再說「地利」。雖說當年「打土豪,分田地」讓丁勝家的土地所剩無幾,但好在那時候的人都看中耕地,建築用地並不受人待見。當年抄家時,丁勝爺爺花重金賄賂村主任,保住了隱蔽在山中的賭坊。也正是這家賭坊的存在,才讓之後的丁勝混得如魚得水。
第三步,宰客。
先說「人和」。不管幹什麼事,單打獨鬥肯定行不通,https://read.99csw.com就連玩個遊戲都講究組隊刷怪,而在那個物資匱乏的年代,只要有錢,就等於有了人脈,錢就等於人,這一點毋庸置疑。
在他看來,把新手變成賭徒一定要經過三個步驟。
第一步,給甜頭。
魚已上鉤,人也配齊,接下來就該宰了。
第三階段,「割肉」。如果賭客身上的錢都被扒完了,還想翻本兒怎麼辦?那就只能「割肉」了。在賭場里,哪怕你輸得連口水都喝不上,只要你不欠錢,賭場老闆依舊可以奉你為上賓,好煙好酒地伺候著。因為這時候,賭場看中的已不是錢,而是你這個人。不管大小賭場,都有「爪子錢」(高利貸),只要你想賭,他們可以閉著眼給你換籌碼,對賭場來說,他們損失的不過是幾個塑料片,而對賭客來說,有可能走出賭場就面臨著妻離子散、家破人亡。
俗話說得好,「當局者迷,旁觀者清」,靠賭場發家的丁勝,自然知道其中的貓兒膩。「十賭九詐」,這也是他家傳的祖訓。
錢送出去不算本事,散出去能成倍地收回來才叫能耐。要想回錢,就需要人手。
人一旦進入賭場,實際上就等於把自己送上了「屠宰」流水線。「屠宰」過程往往會分為四個階段。
道家啟蒙書《增廣賢文》里有這麼一句話:「人無橫財不富,馬無夜草不肥。」所謂「橫財」在法制不健全的古代,被稱為「不義之財」。或偷或搶,打家劫舍。而這些手段膽敢用在當今的法制社會,絕對是在自掘墳墓,於是那些有「暴富」念想的人,就把希望寄托在一個「進可攻,退可守」的方式——九九藏書「賭博」上。
「鉤子」收入很低,要想償還賭場的「爪子錢」,就要主動學習「手彩」,把自己變成「練子」或「彩旗」。當所有賬目全部還清,老「彩旗」的位置會被新「彩旗」取代,而重獲自由的這些人,無一不是看清了「賭博」的本質,要麼另起爐灶禍害別人,要麼金盆洗手再不沾賭。
第一階段,「洗肉」。行里一般將賭客稱之為「肉」,而「洗肉」其實就是一個「洗腦」的過程,賭場會把「小賭怡情」發揮到極致,讓你手頭一有錢,就會想著去「玩兩把」。
說完前兩樣,再聊聊最重要的「天時」。所謂「天時」也就是一個人的「時運」,說白了就是「機會」。經歷過那個年代的人都知道,1978年至1983年可謂是中國法制改革步履維艱的5年,嚴重暴力性犯罪頻發。丁勝選擇在這個法律尚未健全的年代開賭場,絕對是趕上了「黃金時間」。
第二步,配人手。
賭場中「鉤子」和「練子」只是基礎配置,再往上,就需「彩旗」出場。這裏的「彩」,指的是「手彩」,也就是「千術」;「旗」便相當於賭場的「招牌」。所謂「彩旗」就是賭場培養的「老千」。他們有的喬裝成「荷官」,有的化身為「賭客」,毫不誇張地說,他們絕對是主宰賭客命運的一群人,賭客走出賭場,是死是活,全在他們一念之間。
可人都惜命,「好死不如賴活著」,能有勇氣「拔劍自刎」者絕對寥寥無幾。這種日子就好比被囚禁在黑暗中,你每天都在渴望自由,但你已無能為力。而當你徹底無助時,忽然有個人站在你面前九_九_藏_書對你說:「幫我做一件事,你就能獲得自由。」到了那個時候,你絕對不假思索,牢牢抓住這根救命稻草。於是,新一代的「鉤子」便應運而生。
丁勝靠著這套成熟的運營模式,在雲汐市賭行中如魚得水,甚至有些賭界的老前輩都來「不恥下問,求取真經」。丁勝爺爺混社會時,靠的就是「仗義」二字。丁勝自然也遺傳了爺爺的性格,只要有賭行的人前來詢問,他一定是傾囊相授,絕不保留。也正是因為丁勝這種「夠義氣」的做法,賭行的老輩人都推選他為「大座椅」,這「賭王」的稱號也在雲汐市的賭徒中不脛而走。
說起賭博,在我們國家可謂歷史悠久,據野史記載,當年我們的祖先一個個還穿著「悟空款」花皮裙時,就已經開始用賭博的方式分配獵物。縱觀上下五千年,除了當前社會,幾乎歷朝歷代都沒有把賭博列入明令禁止的範疇。也正是因為有這種「賭博文化」的沉澱,很多人對於賭博的態度相當麻木。在許多人眼裡,賭博就是一種刺|激的娛樂方式而已。
第二階段,「打肉」。一旦「肉」被洗成,接著就該被「打」了。「出來混,遲早要還的」,賭場不可能讓你一直贏錢,等你真正地沉迷之後,賭場便開始讓你慢慢放血。為了「放長線釣大魚」,賭場會故意讓你有輸有贏,這樣會給賭客造成一種假象:「輸的錢,只要運氣好,就一定能贏回來。」如此一來,很多人輸錢后,不會懷疑賭場做了什麼手腳,只會怪自己運氣不佳。當賭客在輸贏之間來回徘徊時,到最後他們輸掉的,可能不只是手裡的現金,還有他們的車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