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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徒 十七

酒徒

十七

日子像長了翅膀的鳥類飛去一個遙遠的地方。
於是我討厭太多的燈光。
我必須為自己的前途籌算一下。
她雖然救了我的命,而且送了錢給我,但是我有我的自由。
獵者的槍彈未能命中,那野鴨仍在空中振翅而飛。
我認為智慧是魔鬼手制的藥丸,吞得多的,煩惱也多。
我喝了幾杯茶之後,走出茶樓。
我面前放著一杯咖啡。
生命就是這麼一回事,縱有千萬希望也經不起這輕輕的一擊。
後來,我學會從銀幕上追求童年的夢。
我要追尋答案,卻無法領悟這人生的奧秘。
說起來,倒是不容易解釋的。
法國智者說了一句俏皮話,就有一百個中國詩人爭相引用。
玻璃窗上的霧氣,不準眼睛窺伺現實。
笑聲變成浪潮。
我無法捕捉失去的意念,一切都是那麼容易消失的。
從士敏土的人行道走回家去,經過報攤,投以習慣的一瞥,看到了《前衛文學》第三期。(麥荷門是一個倔強的傻瓜,我想。)
我怕聽這種聲音,憤然出街。
群眾的笑容。
酒。酒。酒。
這是一串很長很長的列車,車上只有我一個乘客。
我遇見一個醉漢,竟硬說我偷了他的眼睛。
「駱駝」煙。
我覺得好笑,因為我仍能保持清醒。
後來,我學會到小舞廳去購買廉價的愛情。
總之,都是醜惡的事情。
她是一個姓雷的老太太,與我毫無關係,沒有理由約束我的行動!)於是,我退了出來。
我常常對自己說:有一天我會重獲失去的源泉。
當我擦火柴時,我的手抖得厲害。
讀者浪費太多時間與精力,文字遊戲式的「詩作」依舊層出不窮,繼續發展下去,新詩的文字終有一天變成萬花筒里的彩色碎玻璃了。
感情脫去衣服,抓不到任何東西來掩飾它的羞慚。
我的心仍在落雨,無法驅除莫名的哀愁。
牆上有隻蟑螂,但是它不像是個狡黠的傢伙。
此人十分勤奮,曾經以兩倍于曹雪芹撰寫《紅樓夢》的時間去研究脂硯齋的評語。
否則,將雷老太太送給我的錢花完之後,怎樣過日子?我想起那個出版社的老闆錢士甫。
不過,那顆心,卻從輕快的「玫瑰期」轉入憂鬱的「灰色季」。
好幾次,我企圖重建一座城。
我聽到銀鈴般的笑聲,原來是一對似曾相識而又陌生的眸子。
「弟弟斯」的烤小豬。
酒。酒。酒。
我問她為什麼流淚;她問我為什麼徹夜不歸。
神是那麼的刻板,總不肯將夜幕提早扯起。
不過,在目前這種情形下,酒的吸引力仍大。
我竟沒有醉過一次。
至於創作部分,也和第二期一樣,不夠充實。
開始與終結,只是一條線上的兩個點。
酒是神。
事實上,這樣做不但得不到什麼,可能會引起精神的痙攣。
霞飛路上的梧桐樹。
往事如街邊的行人,剛遇見,瞬即離去。
「伊文泰」的胴體展覽。
然後我們有了不經意的約言,在兆豐花園的大樹底下。
那是她輟舞的日子,當我知道她決定嫁給棉花大王時,我獨自走去「洪read.99csw.com長興」,醉得連方向都辨不清。
街燈也在笑,我找不到可以躲避的所在。
那時候,我年紀剛過二十。
有人認為智慧是上帝的禮物,我反對這種說法。
有狂熱在我內心燃燒,又彷彿關在籠子里得不到自由。
車輪在車軌上碾過,發出單調的韻律。
有人說:她被一個抽鴉片的老戲子糟蹋了;有人說:她用自己的青春去勾引老人。
不喝酒,連這座多彩多姿的城市也要伸懶腰了。
忽然記起一句庸俗的話語:昨天已死去。
事實上,更討厭太多的眼睛。(這是一個齷齪的所在,我想。)
……我是一隻螞蟻,在一個狹小的地方兜來兜去,卻不知其狹小。
三個短篇的表現方式都很陳舊,像極了「五四」初期的作品。
誰相信愛因斯坦是為了探求死亡后的真實而自殺的?妖精們都知道吃了唐僧肉可以長生不老,但是唐三藏自己卻無法避免他的最後。
朋友們說我是傻瓜,我不肯承認。
笑聲似亂箭,從四面八方射入我的耳朵。(太可怕了!太可怕了!我必須離開這裏。)
但是,過分赤|裸的感情,缺乏神秘性。
我願意做些什麼,她管不著!我願意在外過夜,那是我自己的事。
為了喝酒,我就得設法找錢。
但是酒不是空氣與陽光。
有一個時期,我習慣在雨中故鄉喝黃酒。
越界築路的賭場。
我必須責備自己,不應該用酒去灌澆自己的任性,更不應該寵壞自己的感情。
我彷彿在遙遠的地方遇到了久別重逢的朋友。我很快樂。(酒是我的好朋友,沒有一個朋友能夠像酒那麼了解我!)
那是一種磁性的力量,需要野蠻的感情。

42

每一個賓客手裡都有一杯酒。
我未必喜歡空白似的境界,只是更討厭醜惡的現實。
於是轉身,邁步回家。月光是銀色的,夜街極靜。很渴,身上有足夠的零錢買酒。(我必須控制自己,不能變成酒的奴隸。但是……
當我清醒時,我發現她依舊睡在我身旁。
保持頭腦的清醒乃是一件美好的事情。
那淺若燕子點水的微笑,似曾相識。
七彩的燈光在紛亂中變成驚飛的群鳥,那南美來的胴體在掌聲中消失。
近年來,由於少數優秀詩人的努力,似乎已經摸索出一條道路來了,大家都在期待,以為不久的將來即可讀到偉大的詩篇。
我不覺得孤獨了,我有酒。酒是一種證明,它使我確信自己還存在。
坐在大茶樓的閣仔,要一壺普洱和兩碟點心,然後翻開手裡的雜誌。
我嘆了一口氣,她竟放聲大哭。
明天一定會變成昨天的。
月光似銀,夜街極靜。
這樣想時,我又站在夜總會門口了。我下了最大的決心推門而入,選一個角隅處的座位。
我希望他能給我一個編輯工作,他扁扁嘴,將頭偏過一邊,表示不能考慮。
悲劇不可能變成喜劇,酒則像剪草機一般,將路上的荊棘剪平了。
夥計笑。
啪!有人用木屐將它擊死了。
誰還記得九*九*藏*書江南的杏花與春雨?誰還記得小河裡的腳划船?一個秋日的傍晚,獅子山下的廟宇,晚鍾噹噹,林中的群雀同時驚飛。
不止一次,我在醉后的蒙昧中向妓|女購買廉價的愛情。
夜色轉濃后,酒癮發作,渾身不得勁,坐也不是,立也不對,脾氣暴躁到極點,猶如氣球一般,大到無可再大,只需多吹一口氣,立刻就會爆裂。
一杯。兩杯。三杯。四杯。五杯。
我想到了酒,當我離開那個女人後。
坐在電車上,想到加繆的名言而失笑。
《前衛文學》第三期以頗多的篇幅特辟詩專輯,用意至善,但效果是相反的。
還是多喝一杯吧,酒是一架火車,在糊塗的倉促中,從一個開始,將我帶到終結。
酒是遊子的知己。
他笑了。
他說「會寫」與「叫座」是兩件事情。
售票員一再用手背掩蓋在嘴前打呵欠,可能是想起了正在熟睡中的蝦仔與阿女。
在香港,撰寫商品固可換取生活的安定,終究是無聊的。
我是頗有幾分膽量的,一度在這條線上舞蹈過;受過幾次驚嚇后,也怯弱似老鼠了。
我應該設法找一份固定的職業,雖然並不容易。
我不能不喝酒。
我想喝酒。
刺耳的鏗鏘,以及非洲森林里的鼓聲,合在一起,正在進攻理性。
一切靜止的東西都有合理的安排,唯人類的行為經常不合邏輯。
於是回入士多。(不能,不能,絕對不能這樣做!我想。雷老太太救了我的命,並將她的積蓄全部交給了我,如果我還有一點人性的話,就不能再喝酒了。)
雷老太太哭得更加悲傷,聲音尖得很,跟剛割破喉管的母雞一樣。
他是一個庸俗的文化商人,以盜印他人著作起家,如今儼然大出版家了。
我將錢士甫當作一個人,然而他不是人。
走進茶樓之前,忍不住在報攤上買了一本《前衛文學》。
我哭。
隔一層紗,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就有了迷漫之美。
朗臣打火機。
大雨傾盆時,力量投入酒杯。
為了生活,我走過庸俗路線。
我常常後悔;卻又常常覺得可笑。
我隨時有被淹死的可能。
他可以找到一百個會寫武俠小說的作者,但是很難找到一個叫座的。
表已停。
我拿了一百塊錢給她,她笑得很媚。
我們必須尋求快樂嗎?聰明如叔本華之流也無法解答這問題。
我的額角在流汗,但是她卻笑得如此歇斯底里。
我必須離開夜總會,讓夜風吹去我的困惑。
後來,我學會撒謊。後來,我學會喝酒。
那含有酒意的微笑最誘人。
前面有個電車站,很近,又彷彿十分遙遠。
我依舊極力抗拒酒的引誘。
我翻身下床,拿了二十塊錢給酒店的夥計,走到外邊,陽光刺得我睜不開眼。
我發現我的眼睛給人偷去了。
我想起一座拱形的橋,橋的右邊奔來一個男人,橋的左邊奔來一個女子,最後在橋頂相遇,正當樂聲來自天際的時候。
我玩女人,因為我需要玩女人。
天氣尚未轉暖,翻起衣領,雙手插入褲袋。
她常常帶我九-九-藏-書到「洪長興」去喝酒。
酒帶給我一個彩色的境界,又帶給我一片空白。
我是不願意這樣做的,但是我竟這樣做了。
過些時日,我果然醉了。
酒。酒。酒。
如果只有一兩個人在戲弄方塊字,那還不足為患。
年老的時候,白髮是一種諷刺。
三月的風,仍似小刀子般刮在臉上。
對於我,喝酒是一件很重要的事。
我又去喝酒。
只有對於那些中年人,酒才是最好的伴侶。
薩克斯風永遠不會覺醒的發抖的聲音也含酒意。
多麼可惡的傢伙,但是我竟會在這個時候想到他。
我竟與自己宣戰了。
我一向討厭女人哭泣,尤其是年老的婦人。
那時候,我年紀剛過二十。
回到家裡,雷老太太正在聳肩啜泣。
我是一個世紀病患者,極想變成諾言的叛徒。
於是我得到滿足,一切都顯得那麼和諧。有人在跳土豆舞,看起來像是一群鴿子。
然後我們結合在一起。
於是走出士多。夜漸深,四周靜得很。我驚詫于自己的皮鞋聲太響。(渴死了,不如到夜總會去喝幾杯。她一定不會發覺的,我想。)
我說我的處境相當窘迫。
五十歲出頭的白俄女人。
……都是迷人的,都不及酒好。
但是記憶中並不完全是這種奇趣的火花,相反,大部分倒極其冷酷無情。
我不知道她有一張善於撒謊的嘴,甘願做她的奴隸,將自己的一切都交給她了。
我不知道她姓什麼叫什麼;更不知道她怎麼會跟我在一起的。
只有酒是美好的。
她勸我戒酒。
過去,我曾經向他求售自己的小說,他扁扁嘴,將頭偏過一邊,說是即使不要版稅,也不願出版這樣的小說。
年輕的時候,笑是一種力量。
我的視線突呈模糊,為了維持這麼一點自尊,不能不馬上退出。
我嚮往于廟堂里的宗教氣氛,又不能憑藉菩薩的指引擺脫現實的苦難。
我對文學的狂熱未必完全消失,但是我竟連目錄也不肯看一看。
其實,明天也沒什麼好的。
他現在已經五十多歲了,讀到《春柳堂詩稿》時,比探險家尋獲寶藏更喜悅。(這是十分可悲的,那些吞服太多魔鬼藥丸的人。)
牆壁上畫著一些抽象的線條,多看幾遍,也會悟出一個道理。
每一隻桌子上都有酒。
有一個時期,我習慣在霧裡重慶喝白乾。
我無法探求人生的最終目的。
作者不能技巧地運用文字去表現意象,結果變成沒有意義、沒有中心的鉛字堆砌。
快樂會消失。
我討厭時間,企圖用餐刀切去半個白晝。
一切都不停頓,黑夜突然出現璀璨的雲霞。
然而用世俗的眼光來看,不快樂的人對塵世倒是不太流連的。(所以,多喝一杯吧。)
一切都是齷齪的,連這裏的音樂也是。(牆角也許會有好奇的蜘蛛,正在偷窺人類的瘋狂。)
我要睡了。
只有我是叛徒。
可憂的是:文字遊戲式的新詩已經變成一種風氣了,我不明白麥荷門為什麼要辟這樣一個專輯?是不是其他部門找不到理想的稿件?因此,我翻了一下譯文部分,依read.99csw.com舊選擇一些舊材料,沒有新鮮的東西。
如果文字遊戲或鉛字的堆砌也能算作新詩的話,新詩已走到Dead End。
這是一個尋夢者,企圖在夢中捕捉酒的醇味。
只有太陽會去了再來;人的道路絕對不是一個圓圈。
只需三杯酒,一切都在模糊中淡出了。
不料,真珠剛出現,魚目就似潮湧至。
我認為這樣做,對我也許會有點益處。
情感與升降機究有不同,當它下降時一若物體般具有變速。
我看到一個「詩」特輯,編排的形式相當新穎;然而那只是一堆文字遊戲。
我討厭陽光,因為它正在凝視我的赤|裸心欲。
這是極其美好的,雖然是一瞬即逝的意念。
我曾經見過不少奇事:一個站在太陽底下的人竟會沒有影子;一個眼睛里會伸出手來的白粉道人;一個因為忍受不了飢餓而將自己的靈魂出售給魔鬼的學者;一個沒有心髒的舉重家;一個動了真感情的女明星……這些都是記憶中的火花;偶然的一現,也能產生奇趣。
有一個時期,我幾乎每天坐在尖沙咀的那家小餐廳里喝威士忌。
然後我結識一個虛榮無知的女人,我以為她是十分善良的。
我自己已經悟徹沒有?這個問題很難解答。
我戒了。
從此,酒變成一種護照,常常帶我到另外一個世界。
走出舞廳,沒有一定的去處。
一杯。兩杯。三杯。
酒。酒。酒。
日子像水般流去。
如果我單獨到夜總會去的話,坐在角隅,她一定是不會知道的。我何必虐待自己?酒,具有一種特殊的力量。沒有嘗到酒的味道,已有多時。現在,正是喝酒的好時光。我何必虐待自己?人生就是這麼一回事,太認真,自己吃苦。不如糊塗些!酒不是毒藥,沒有什麼可怕的。我的心情如此惡劣,不趁此喝幾杯,一定會悶出病來。我應該為自己著想。那雷老太太雖然待我這麼好,究竟不是我的親娘。事實上,就算是我的親娘也不一定要聽她的話,我是我,別人不能支配我。當我想喝酒時,我應該喝個痛快。)
那是一個有著厭世心情的舞|女,她說她喜歡我的眼睛。
我變成人生舞台上的小丑。
不敢經過酒吧門前,結果在皇后道邊看櫥窗。
酒。酒。酒。
人類多數是愚昧的,都在庸俗的鬧劇中扮演小丑。
這是一個病態的世紀,讀過書的人都不健康。
我不想尋找自己,寧願經常遺落在一個不可知的境界。
我覺得他很可笑,卻又不能對自己毫無憐憫。(他是一面鏡子,我想。當我喝醉時,我也會索取別人的眼睛嗎?)
那個醉漢還沒有走,咧著嘴,硬說這個世界有太多的維他命。
那夜總會的燈飾是屬於明天的,南美來的胴體使男賓們的血液流得更快。
清早起來,到維多利亞公園去看海,看九龍的高樓大廈,看蝴蝶們怎樣快樂地飛來飛去。
再來一杯酒,這是我最需要的東西。
耳際傳來納京高的磁音,空中有了美麗的裝飾。https://read•99csw•com
於是想起了一個朋友。
我又在手指舞廳的黑暗中尋求新奇了,一心以為新的刺|激可能變成酒的代替品。
他說他最怕文藝。
我是不希望有個鍍金的靈魂的,卻懼怕黑色佔領我的心房。
於是掉轉身,準備到夜總會去喝幾杯酒。走到夜總會門口,我又趑趄不前。(不,不,我不能欺騙她。我可以欺騙自己,但是絕對不能欺騙她。她是一個好心腸的老年人。她的精神雖已失去平衡,她是一個好心腸的老年人。我可以欺騙自己,但是絕對不能欺騙她!)
街風猛叩車窗,不能將乘客們嘴裏吐出來的青煙吹去。
(我有我的自由,沒有理由受她管束。
沒有一定的去處,只管漫無目的地搬弄腳步。
處身在兩座高樓大廈之間,遂顯得特別渺小。
群眾的臉。
我喝酒,因為我需要喝酒。
痛苦也會消失。
我看到兩片橙色的嘴唇,貼在一隻玻璃杯的邊緣。
亞爾培路的回力球場。
魔鬼在向我招手。
文學作品貴乎獨創,每一個愛好文學的人都知道。
我吩咐夥計埋單,只想回家去用睡眠來忘掉自己。
一條淡灰而綉著紅色圖案的領帶。
她的膚色是那麼的白皙,只有齷齪的思想給糖衣包裹著。
酒是主宰。
我大聲呼喚,但是一點用處也沒有。
我發現她對幻夢的追求不遺餘力。
陽光仍極明媚,這是一個美好的日子。
我向夥計索取眼睛。
我的伴侶,看來是個很有趣的女人。
我一再誇耀自己的酒量,她卻笑眯眯地對我說:有一天,你會醉的。
螞蟻要覓食的,它的求生欲也極強烈。
其他的食客也笑。
這個女人的美麗像一首無字的詩,較之那些「文字遊戲」高明得多。
我的心緒很煩。
理智是可以洗滌的,單用酒液,就永遠洗不幹凈。
於是我走進一家餐廳,向夥計要了一杯咖啡。(咖啡是不能解渴的,我想。)
我失笑了,覺得自己的愚蠢乃屬與生俱來。
走進告羅士打,要了威士忌。
第一次,我認出寂寞是一隻可怕的野獸。
後來,我學會吸煙。
走進士多買一包香煙,卻看到了幾排洋酒。(何必這樣虐待自己?我想。)
但是,獨創必須具備充分的解釋。
那含有酒意的鼓掌,聲聲都叩我心。
我不敢喝酒,又不願意思念雷老太太。
唯其如此,我很替麥荷門擔憂了,麥荷門浪費了他母親的積蓄,又浪費了他自己的時間與精力,辦這本有名無實的《前衛文學》,實在是一件令人惋惜的事。
鼓手的臉色依舊那麼健康。
我走入安徒生的王國,想在爵士音樂的嘈雜中尋求天真。
……那些都是過去了的事,想尋找它的細節,竟會如此困難。
它是需要用錢去購買的。
我說我不但會寫武俠小說,而且會寫黃色的故事新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