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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退縮中的疆土:明代的疆域與政區 5.都司衛所

第八章 退縮中的疆土:明代的疆域與政區

5.都司衛所

明政府為了使命往來、遞送公文和輸運貢品物資的方便,在元代原有驛站的基礎上,恢復了奴兒干通往內地的驛傳。主要幹線在歷史記載中被稱為「海西東水陸城站」,從永樂七年(1409年)開始修建,到永樂十年(1412年)正式建成,北起奴爾干都司治所特林之西的滿涇站,南抵海西的底失卜站(黑龍江雙城縣境內),共有四十五個城站,然後經遼東都司直達北京,全長達兩千五百公里。
都司衛所,是明代的地方軍事機構。在宣德年間,都司衛所的設置成為定製。全國一共有十六都司、五行都司和二留守司。明代的十三布政使司都各有一個都司,長官稱為都指揮使,與布政使司同治一地,掌管一省的軍政,統轄所屬衛所。這十三個都司是:①山東都司,治濟南府;②浙江都司,治杭州府;③江西都司,治南昌府;④福建都司,治福州府;⑤湖廣都司,治武昌府;⑥山西都司,治太原府;⑦河南都司,治開封府;⑧廣東都司,治廣州府;⑨廣西都司,治桂林府;⑩陝西都司,治西安府;⑪四川都司,治成都府;⑫貴州都司,治貴陽府;⑬雲南都司,治雲南府。
哈密,即今天的新疆哈密,其地處西域要道,「東接甘肅,西距土魯番,為西域諸國之喉咽」。因此,明代對這個地方非常重視。洪武年間,朱元璋因哈密國王兀納失里阻遏西域朝貢使者,曾發兵攻破其城。明軍撤回之後,兀納失里繼續統治其地,並向明王朝進貢。明成祖朱棣即位后,即遣使到哈密進行招諭。永樂四年(1406年),設哈密衛,封授當地畏兀兒、哈剌灰等族首領為指揮、千戶、百戶等職,又派漢人官員前去協同處理當地事務,目的是「欲其迎護朝使,統領諸番,為西陲屏蔽」。
從表面上看,明代在藏區所設置的都司衛所採用的是軍事管理方式,但實際上這不過只是一種名義而已,真正在藏區發揮管理效用的還是那些不同派別的喇嘛首領,因此,明代統治者還實行多封眾建政策,不斷給這些宗教首領加封「國師」、「西天佛子」等名號,讓他們按照當地原有的習俗進行統治,化導民眾,共同尊奉明王朝。正是由於這一緣故,在整個明朝時期,西藏地區一直非常安定。
明代都司衛所的任務是對外防止侵略、鞏固邊防,對內鎮壓人民的反抗、維護中央集權的統治。國家有事,便由中央政府任命將領擔任總兵官,率領衛所軍士前去征戰。等到戰爭結束后,總兵官返回朝中,軍士們則回到自己原來的衛所駐地。
留守司主要是為了守護皇陵而設立,長官稱為留守。洪武十四年(九九藏書1381年)在安徽鳳陽府朱元璋的老家設置的中都留守司,就是專門守護皇陵的;而嘉靖十八年(1539年)在湖廣承天府(今湖北鍾祥)設立的興都留守司,就是為了專門守衛顯陵(嘉靖皇帝父親的陵墓)的。
行都司設在「邊境海疆」之地,治所不設在省會城內,用來輔助本省都司,管理一部分衛所。明代先後設置了以下的行都司:陝西行都司,治所設在甘州衛(今甘肅張掖);山西行都司,治所設在大同府(今山西大同);福建行都司,治所設在建寧府(今福建建甌);四川行都司,治所設在建昌衛(今四川西昌);湖廣行都司,治所設在鄖陽府(今湖北鄖縣)。
起初都司衛所設置時,是純粹的軍事機構,與地方行政沒有任何關係。但後來隨著邊境府州縣的廢除,該地民政便歸於都司衛所兼管。同時,在不設府州縣的地區又設置了都司衛所,既管軍事,又負責民政。這些衛所不僅是軍事組織,同時也是地方上的一級行政區劃,史書上把這部分地區的衛所,叫做實土衛所。其中的衛與府州相當,而所又與州縣大致同級。至於內地的衛所,由於設置在府州縣境內,軍戶及屯田錯雜於民間,不能自成區域,只是純粹的軍事組織,因此被稱為非實土衛所。
明朝時,東北黑龍江流域是女真人的居住地,明代中央政府陸續在那裡設置了一批羈縻衛所,用以統治或控制當地的民族。永樂元年(1403年),明成祖派遣邢樞、張斌等人前往奴兒干招撫,同年在女真各部設置衛所,第二年設立了奴兒乾等衛,任命當地的頭目把剌答哈擔任了奴爾干衛的指揮同知一職。這是明政府在黑龍江下游設立建置的開始。在此後的五年中,相繼又建立了一百三十二個衛所。
明代後期,奴兒干都司實際上已經不存在了,但所屬的建州衛等羈縻衛所依然存在。17世紀初期以後,奴兒干各衛逐漸為努爾哈赤建立的后金所統一。
明代中央政府的直轄版圖實際上是由兩種類型的地域組成的,一是布政使司府州縣系統,一個則是都司衛所系統。
明代中央政府除了委派官員對奴兒乾地區進行管理外,還不時派遣官員到這一地區進行巡察。從永樂七年到宣德七年(1409~1432年)不到三十年的時間里,太監亦失哈等人先後多次巡視奴兒干都司及其附近地區。其中在永樂十年(1412年),亦失哈與康旺等人巡視奴兒干各地以及苦夷(庫頁島)諸部落。康旺在奴兒干都司治所特林附近建立了一座供奉觀音的永寧寺,並在第二年鐫刻了《敕修永寧寺記》九*九*藏*書碑石。碑文用漢語寫成,碑陰則是對碑文的蒙古文與女真文的節譯。到了宣德八年(1433年),又豎立了一碑,正面額題《重建永寧寺記》,僅有漢語碑文。兩塊碑石上面的文字,都記載了明代中央政府設置、管理和經營奴兒干都司的情況。這不僅有力地證明了明王朝當時已對奴兒乾地區進行了有效的管轄,而且也反映了這一地區各少數民族之間的相互交流與促進。
哈密衛建立后,明成祖便以此為據點,招致別失八里等部,加強經濟與政治方面的聯繫與控制。由於當時哈密是西域諸國貢使通往明王朝京師的必經之地,因此哈密成為了明代的西陲重鎮,也是統治和管理西域諸國的政治、軍事與經濟重心。
明代對四川西部、青海、西藏一帶的藏族地區所採取的統治措施,基本上沿用元代的舊制,但也作了一定的變動。在開國之初,朱元璋就採取因其俗尚,以宗教方式進行化導的統治政策,來「制御」西藏。洪武二年(1369年)平定陝西后,即遣使進藏,廣行詔諭各地首領。第二年,明朝大軍攻下元朝吐蕃等處宣慰司的治所河州后,震驚了藏區原先元朝所委任的大小官吏。他們紛紛表示歸附明朝政府。洪武六年(1373年),故元烏思藏攝帝師等藏族首領到南京拜見朱元璋,明朝即對他們授予官職,並在藏區設立朵甘衛、烏思藏衛和河州衛,後來朵甘衛和烏思藏衛又升為朵甘都指揮使司和烏思藏都指揮使司。朵甘都指揮使司的轄區與元代朵甘思宣慰司相同,烏思藏都指揮使司的轄區則與元代烏思藏宣慰司相同。在這兩個都指揮使司之下,設置有指揮使司、宣慰司、招討司、萬戶府、千戶所等機構。對烏思藏西部的阿里地區,明朝還設置了「俄力思軍民元帥府」加以管理。到了明代後期,又改朵甘與烏思藏兩個都指揮使司為同名的宣慰司。
羈縻都司衛所是明代在少數民族聚居地區設置的都司衛所,由兵部直接統領。這些機構與正式的都司衛所比起來,中央政府對它們的控制較弱,各級長官都由當地的酋長、族首領擔任,明代中央政府發給敕書、印信,讓他們各統其眾,按照當地的習俗進行治理。這種情況與唐代所設立的羈縻府州十分相似。從地理分佈上看,這些羈縻都司衛所主要設置在東北、西北和四川西部、青海、西藏地區,與西南的土司、土府州縣同為置於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地方政權機構。
至於其他三個都司及其所統轄的衛所,全都設置在邊地,這三個都司的名稱是:①遼東都司,治所在遼中衛(今遼寧遼陽),統轄相當於今九*九*藏*書天遼寧省的大部分地區;②大寧都司,先治大寧衛(今遼寧寧城西),轄區相當於今天河北長城以北及遼寧西拉木倫河以南地區,永樂元年(1403年),治所內遷到保定府(今河北保定);③萬全都司,治所在宣府左衛(今河北宣化),轄境與今天河北省內外長城間的赤城、懷來以西與宣化、陽原以北地區大致相當。
到了清代初年,都司衛所有的被裁廢,有的改置為府州縣,於是便不存在了。
宣德十年(1435年),沙州衛被迫東移苦峪(今甘肅安西東南鎖陽城),正統十一年(1446年)又內遷至甘州(今甘肅張掖)。之後阿端衛也被廢掉了。成化年間,吐魯番已日益強大,屢占哈密,後來蒙古亦不剌、阿爾禿廝部進入青海一帶,安定、曲先、罕東等衛部眾先後散亡。嘉靖初年,哈密衛最終被吐魯番所吞併。至此,明代在西北地區設置的羈縻衛所全部喪失了。

(2)羈縻都司衛所

在都司與行都司之下,設有衛所。衛所軍是明朝的常備軍,按衛、所兩級進行編製。衛是衛指揮使司的簡稱;所又分千戶所及百戶所。明太祖朱元璋在統一全國的過程中,下令廢掉元代的樞密、平章、元帥、總管、萬戶等官號,而把他們所率領的部下,每五千人為指揮,千人為千戶,百人為百戶,五十人為總旗,十人為小旗。
衛所又有京衛和外衛的區別。京衛除上直衛親軍及部分非親軍衛外,隸屬於五軍都督府;外衛即駐在地方的衛所,兩直隸的隸屬於五軍都督府,其他的則隸屬於都司、行都司、留守司。另有護衛王府的王府護衛和掌管侍衛儀仗的儀衛司,等級與千戶所相同。明朝的衛所置廢無常,根據史書的記載,明朝初年有內外衛三百二十九個,守御千戶所六十五個,到了明朝末年,變為四百九十三個衛,二千五百九十三個所,三百一十五個守御千戶所。
都司、行都司原來都是隸屬於大都督府的,朱元璋為防止中央軍權過於集中,在洪武十三年(1380年)下令,分大都督府為五軍都督府,於是都司與行都司又改屬五軍都督府。嘉靖以後,浙江、山東、遼東都司屬左軍都督府;陝西、四川、廣西、雲南、貴州都司及陝西、四川行都司屬右軍都督府;中都留守司、河南都司屬中軍都督府;興都留守司、湖廣、福建、江西、廣東都司及湖廣、福建行都司屬前軍都督府;大寧、萬全、山西都司及山西行都司屬后軍都督府。
衛所軍兵由特定的軍戶充當,從來源上看,大體可以分為「從征」、「歸附」、「謫發」、「垛集」等四類。「從征」就九-九-藏-書是原來參加農民起義軍的諸將所部兵;「歸附」就是元朝軍隊、元末各起義部隊和割據勢力部分向朱元璋投降的人;「謫發」就是由於犯罪而被罰充軍的人;「垛集」就是徵兵。其中的最後一類「垛集」,是明朝衛所軍隊的最大來源。這些軍戶都別立戶籍,稱為軍籍。在明朝,軍籍和民籍是有嚴格的區分的。軍籍屬於都督府,而民籍屬於戶部。衛所軍士不受普通行政官吏的管轄,在身份、法律和經濟地位上都與一般的平民百姓不同。如果普通的民戶中有一丁被招募成為了兵士,他的一家人便要永遠從軍,不能再脫離軍籍,成為世襲,而且還要住在被指定的衛所內。在衛軍士除本身為正軍外,其子弟稱為余丁或軍余,將校的子弟則稱為舍人。壯丁死亡或老病,便由次丁或余丁替代。如果衛所軍士一家已全部死亡,那就必須到原籍勾取同族的人前來頂丁。
西北嘉峪關以西、哈密以東,明代時是畏兀兒等族所居住的地區。明代對西北地區的經營,是明代對北部邊境防禦體系的一部分。明代初年,每次派兵出征蒙古,其西路軍的進軍方向就是西北地區。明軍攻佔一地后,為加強對那裡的管轄,往往設置羈縻衛所,招撫當地各族首領,命將屯兵據守。

(1)實土與非實土都司衛所

在明代的十六個都司、五個行都司當中,也有實土與非實土之分。遼東都司就全是實土,萬全都司大部分為實土,大寧都司初治大寧路時全為實土,後來內遷僑治在北直隸保定府境內后,便不再有實土。內地的十三個都司及其所轄的衛所,由於設在各省的府州縣境內,絕大多數無實土,僅陝西、四川、湖廣、雲南、貴州五個都司轄有少數的一些實土衛所。在五個行都司中,陝西、四川行都司全為實土,山西行都司初為實土,正統中內遷山西大同府境內后,變為非實土,湖廣、福建二行都司無實土。另外,明代所設的二留守司都無實土。明代後期的政區版圖是由兩京十三布政使司與遼東、萬全兩個實土都司所組成的。實土的行都司與非實土的都司都是不被作為政區單位來看待的。

奴爾干都司示意圖
到了永樂七年(1409年),為了加強對衛所的管理,明政府接受奴兒干衛官員忽刺冬奴的建議,改奴兒干衛為奴兒干都司,任命東寧衛指揮康旺為都指揮同知,千戶王肇舟為都指揮僉事。永樂九_九_藏_書九年(1411年),太監亦失哈等率領一千多名官軍,二十五艘巨船,護送康旺等官員到亨滾河口對岸的特林地方,正式設立奴兒干都司,治所就設在元遼陽行省征東元帥府故地特林(今俄羅斯境內的黑龍江與阿姆貢河會合處的蒂爾),奴兒干都司的官員和駐防軍都住在這裏。奴兒干都司是明代中央政府管轄黑龍江口、烏蘇里江流域的最高一級地方行政機構。都司的主要官員初為流官,後為世襲,管轄區域十分廣闊,西北起斡難河(今鄂嫩河),北到北山(今外興安嶺),西南接遼東都司界,東包有苦兀(今庫頁島),東南達鬚鯨海(今日本海),南抵鴨綠江、阿也苦河(今圖們江),大約包括了今天的黑龍江、烏蘇里江、松花江流域,以及外興安嶺以北。永樂九年(1411年),明朝又征服了苦兀,轄境擴大到庫頁島(薩哈林島)。據史書記載,奴爾干都司在全盛時期,曾經擁有三百八十四衛、二十四所、七地面、七站、一寨的規模,明代政府任命當地首領擔任各羈縻衛所的都督、都指揮、指揮、千戶、百戶、鎮撫等職,給予印信,讓他們按照原有的習俗進行管理,定時朝貢。各衛所之間一般不互相轄屬(參見《奴爾干都司示意圖》)。
洪武元年(1368年),劉基奏立軍衛法,分屯設兵,控扼要害,於是在京師和全國各地便星羅棋布地設立了許多衛所。一般來說,軍事重要的一府之地設所,數府地區設衛。到了洪武七年(1374年)更定製度,每衛設前、后、中、左、右五個千戶所,如不止五所,則用前前、后后、左左、右右、中前、中后、中中、中左、中右等名。大約以五千六百人為一衛,一千一百二十人為一千戶所,一百一十二人為一百戶所。一衛統領十千戶所,一千戶所統領十百戶所,每個百戶所統領二總旗(每五十人為一總旗),一總旗統領五小旗(每十人為一小旗)。衛的長官稱指揮使,所的長官叫千戶、百戶。另有守御千戶所,獨處一地,以守御某地為名,除少數隸屬於衛外,大部分都直屬於都司。此外,還有以農牧為主的屯田、群牧等千戶所。
明太祖洪武年間,曾先後設置了河州(今甘肅臨夏)、西寧、岷州(今甘肅岷縣)、洮州(今甘肅臨潭)等衛。在其西境撒里畏兀兒安定王領地,設置了安定、阿端、曲先三衛(都在今青海西北部)。在嘉峪關以西設置了罕東(今青海青海湖東附近)、赤斤蒙古(今甘肅玉門市西北)等衛。到了永樂初年,沙州(今甘肅敦煌)蒙古部眾降明,明成祖又下令設置沙州衛。之後又在明代通往西域的要道上設置了哈密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