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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他是在凌晨一點之前死掉的?」我問貝克。
「是的,哈伯先生。」芬雷說,「我還在呢。先生,我查不出有任何問題,大概是假警報吧,謝謝您的合作。」
我點點頭,對他們微笑,死亡時間會證明我的清白。
我待的是一個很奢華的辦公室,我看過有些瑞士銀行的辦公室還比不上這裏呢!在身邊跟我作伴的是兩個聰明而專業的警察,兩個人當差的時間相加搞不好已經超過三十年,而且這又是一間有制度、有競爭力的警察局,人手跟經費都很充足,唯一的弱點是那個混蛋摩里森在上面當家,但這裡是我近年來見識過最棒的組織。然而當他們在辦這個案子時,很快就走進了死胡同,他們似乎跟古代人一樣相信地球是平的,遼闊的喬治亞州天空就像一個碗似的穩穩倒扣在地面上。這裏只有我知道地球是圓的。
「我要吃點東西。」我說,「還要喝咖啡。」
「死者的身分無法確認。」貝克說,「沒有身分證件,沒有皮夾,沒有明顯的特徵。是一名男性白人,大概四十歲左右,非常高大,剃著光頭。今早八點有人在大門附近發現他陳屍在圍欄旁的地上。有一部分屍體被硬紙板覆蓋著,從採集的指紋去做比對,沒有任何結果,資料庫里沒有吻合的數據。」
「媽的。」他說,「就在鎮上,這保羅·哈伯是何方神聖啊?」
芬雷瞪著我,然後他向貝克點點頭,貝克打開一個皮製公文夾。
「近距離朝左邊太陽穴打下去。」我說,「可能是因為死者坐在車上,兇手靠在窗邊跟他說話,然後把槍舉起來,砰一聲把他幹掉,接著又上前補上第二槍,再撿起彈殼走人。」
「死者死亡的時間介於昨晚十一點半到凌晨一點之間。」貝克說,「門口夜班警衛在十一點半下班的時候,屍體還沒有在那裡出現,這是經過他確認的。發現屍體的是白天來開門的人,大約在八點,他看到你離開現場而打電話報案。」
我搖搖頭。
「我沒去過現場。」我說,「我什麼都不知道。」
他瞪了我一下。又轉身面對貝克。
「從接下來發生的事可以看出你是個怪人。」他說,「你抓狂了。」
雖然刻意壓抑,還是可以看出這兩個警察興奮極了,因為一件證據薄弱的案子突然變成指證歷歷,勝利的感覺開始讓他們感到洋洋得意,我可以看出來。
「有兩件事我要問你們。」我說,「這傢伙是被人在近距離用滅音自動手槍幹掉的。第一槍就結束了他的性命,第二槍是為了保險而補上去的。彈殼都不見了。就專業的角度而言,你們覺得是怎麼一回事?」
「嘿,貝克!」我叫他。
「我可以清楚聽到你的聲音。」對方說。
「李奇,他是誰?」芬雷又問了一次。
我看著他,對他做了一個鬼臉,但是沒說話。
「也有可能是兩個。」他說,「事後清理現場的也有可能是開槍的兇手。」
「有三個人。」我說,「那是很清楚的,不是嗎?」
「芬雷,你在鬼扯什麼?」我說,「我沒有電話,你沒聽到我說嗎?我居無定所。」
「電話打過去之後,是這傢伙接的。」芬雷說。
他們把戴著手銬的我押回那間有紫檀木桌的辦公室。芬雷坐在大桌子后,他前面擺著一堆旗子,老時鐘就掛在他上方。貝克拉了一張椅子坐在桌子旁邊,我則坐在芬雷的正對面,他拿出錄音機與帶子,把麥克風架在我們中間,用指甲試音,把帶子倒回去之後就準https://read.99csw.com備開始盤問我了。
我那一團折起來的大衣還放在牢房的地板上,我把它抖一抖,弄平后穿上。我又感到全身一陣寒意,於是我把雙手插入口袋,靠在欄杆上企圖把報紙看完,藉此打發時間。但是我沒有心情看報紙,我腦袋裡想的問題是,誰能眼睜睜看著他的同夥把人打得腦袋開花?又有誰會對一具還在地板上抽搐的屍體亂踢亂踹?誰會憤怒到用盡全身力量把屍體的骨頭都踢斷?本來我這輩子再也不想被這類問題困擾了,也不想去思考這些問題,怎麼又開始想了呢?所以我把報紙丟在地板上,試著想想別的問題。
「所以不管你們指控我是其中哪一個,你們到底想說些什麼?」我問他們,「我跟兩個同夥在午夜時分開車到倉庫把那傢伙幹掉,然後我的兩個同夥都已經開車逃掉,我卻選擇留在這裏?我幹嘛這麼做?芬雷,這根本就狗屁不通!」
「我想你應該會跟我說你從未聽過這傢伙吧?」他問我。
「好的。」那個叫做哈伯的傢伙說,「不客氣。」
「但是你們必須查出號碼是誰的,對吧?」我說。
芬雷陷入沉思之中。
「就在被你殺掉的人身上。」他說,「被折起來藏在鞋裡。」
「你覺得我是其中哪一個?」我說,「是開槍的人?抓狂的人?還是那個草草掩藏屍體的白痴?」
「保羅·哈伯?」貝克說,「當然啊。就像你說的,他住在鎮上,已經很久了。是個家居型的男人,史帝文生認識他,大概是姻親或者是遠親吧。我想他們的關係還不錯,會一起去打保齡球。哈伯是個銀行家,那種會幫人理財的傢伙,你也知道,就是銀行界里的大人物之類的,在亞特蘭大的某家大銀行工作。我偶爾會在這附近遇見他。」
「芬雷,這是一個處決行動。」我說,「不是殺人搶劫或因為口角而引起的。這種槍擊方式既冷血又專業,沒有留下蛛絲馬跡。兇手很聰明,他用手電筒摸黑找出了那兩個小口徑的彈殼。」
「你開第一槍時已經殺了他。」貝克說,「然後你又補上一槍。接著你開始抓狂,對著屍體亂踢亂踹,屍體上面布滿了他死掉以後才出現的傷口。你已經開槍殺他,然後又想把他踹死,屍體上面每個地方都被你他媽踹過了,你簡直就是瘋了。後來你才冷靜下來,試著把屍體掩藏在硬紙板下面。」
貝克點點頭。
我又看看那張碎紙。
「什麼手機?」我說,「我沒有手機啊。」
我不理他,只是看著貝克。
他看了我好,會兒。
「我要知道過去二十四小時的事,李奇。」他說,「你要交代得一清二楚。」
「死掉后才出現的傷口?」我說。
貝克正等著我的回應。但是並未如他所願,我只是坐在那兒,聆聽老時鐘發出的滴答聲,指針大概停在兩點半左右。我沒有開口,貝克翻閱夾子里的文件,取出另一份數據,抬起頭來繼續發問。
他彎腰撿起電話號碼,用他修長的棕褐色手指把紙條弄回來,然後把紙條拿正好看清楚電話號碼,接著拿起話筒撥號,用免提器把聲音放出來。房間里迴響著電話的等待鈴聲,跟家用電話那種宏亮的長音不,樣,而是比較短促、比較電子化的高音。鈴聲停了下來,有人接起電話。
這個叫哈伯的傢伙從電話機的另外一頭傳來一陣笑聲。
芬雷沒有回話,他看起來很憂慮。
他們沒有想到這一招。接著又陷入一片read.99csw.com沉默。他們感到很尷尬,兩個人都不想接觸到對方的目光,也不想看我,所以大家都不說話。
我沉默了好一會兒。
「聽都沒聽過。」我說。
他轉身走出去,因為他必須出勤把哈伯帶回來,還要支支吾吾地跟哈伯道歉,請他移駕到警局一趟,芬雷也會對他客客氣氣的。當我被撂在牢房裡的時候,芬雷會很有禮貌地請教哈伯:為什麼一具屍體的鞋子里會出現他的電話號碼。
我發現,如果我緊靠著牢門的最角落,就可以看到整個開放式的警局空間。我的視線可以穿越報案櫃檯往玻璃門外面看,外面的午後驕陽看來是如此明亮而熾熱。大雨過後,外面又是一片乾燥與塵土飛揚,裏面則讓人感受到涼爽明亮,櫃檯后的警官正坐在桌后的凳子上敲鍵盤,也許在建檔吧。我可以看到櫃檯下方放了些什麼,根據這種櫃檯的設計原理,站在前方是看不到下方空間的,整齊的隔間里放著紙張與硬殼分類夾、催淚噴劑和一把霰彈槍,以及一些警戒按鈕。警官後面那位幫我拓印指紋的制服女警也沒閑著,一樣敲著鍵盤。整個大房間雖然安靜無比,但到處都可以嗅得到刑事偵查的味道。
「這是一組手機號碼。」他說,「即使我打過去也不知道是誰接的,或者他在哪裡。」
「有問題?」對方說,「我看似乎好得很啊,我沒有打投訴電話。」
他看著我,有點難過的樣子,好像忘記我就坐在他眼前。
我對他搖搖頭。
「你聽過一個叫保羅·哈伯的傢伙嗎?」芬雷問他,「住在鎮上的保羅·哈伯,家在貝克曼車道二十五號。」
我看著他,好像在看個瘋子一樣。
「Pluribus是什麼意思?」他問我。
「你和這傢伙怎麼認識的?」芬雷問我。
「我根本就沒有兩個同夥。」我說,「也沒有車子,所以最多你們也只能說我跟死者都是走路到倉庫去,我們見面后,我用很冷靜細膩的手法幹掉他,像個專業殺手似的,然後把彈殼都找到,取走他身上的皮夾,把他的口袋掏空,但是卻忘記搜他鞋裡的東西。接著我把兇器、滅音器、手電筒、手機、彈殼、皮夾等一切東西都藏起來,然後變成個性完全不同的另一個人,像個瘋子一樣把屍體踹爛,最後又轉變一次個性,用一種脫褲子放屁的方式掩藏屍體。接著我在雨中等待了八小時,然後走進鎮上。你們最多也只能這樣指控我,但這一切卻狗屁不通。為什麼?芬雷,我幹嘛在雨中等了八小時,直到天亮才漫步離開命案現場?」
「你告訴我啊!」我說,「昨天午夜我在坦帕。」
「他們要求出示搜索令。」他說。
芬雷對我聳聳肩。
「實際上至少要兩個人才能辦到,不是嗎?」我說,「死者是怎麼從車子走到倉庫的?應該是開車,對不對?不管從哪裡走,倉庫都太遠了。那麼,他的車子現在在哪兒?兇手也不是走路到倉庫的,所以實際上至少有兩個共犯,他們一起開車到現場,離開時其中一人把死者的車開走。」
「這是一組手機號碼。」他說,「這一點我們是知道的,號碼隸屬於亞特蘭大的一家移動通信公司,但是我們要到禮拜一才有辦法追查。所以我們就直接問你,請你合作,李奇。」
「哈伯?」貝克說,「住在馬格瑞夫鎮這個?真是見鬼了。」
「真是瘋了。」他說,「這傢伙好像被卡車輾過一樣,差不多每一根骨頭都斷了,但是醫生說這是九九藏書那傢伙死掉以後才發生的事。李奇,你這傢伙真奇怪,我他媽的可以確定這一點。」
他轉身走回來,雙眼直直瞪著我,看來不大友善。
「喂……」芬雷說,「你變得有點小聲,哈伯先生,你還在嗎?先生,如果你可以告訴我你現在人在何方,將有助於我們解決問題。」
「是從識別碼辨認出來的。」他說,「前幾個號碼不是區域碼而是識別碼,可以看出隸屬於哪家移動通信公司。」
「昨晚那場大雨是在凌晨一點開始下的。」他說,「屍體下方的地面沒有一點水漬,所以屍體應該是在一點開始下雨前就在那裡。驗屍報告指出他是在午夜時分被殺的。」
「先生,我現在人在工程部。」他也用開玩笑的語調跟對方說,好像他也因為技術問題而感到困擾,「但是顧客的基本數據在另一個部門,我可以拿到,可是需要一會兒工夫,你也知道大公司都是這樣。還有,先生,你必須持續跟我說話,因為這個儀器可以讓我取得確切的信號強度數據。如果你不想跟我說你的地址,也可以跟我朗誦你最喜歡的詩歌,或者任何東西都可以。」
「州監獄會弄飯給你吃。」他說,「巴士六點就來了。」
「繼續說下去。」芬雷又說了一次。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他說。
「槍在哪裡,李奇?」芬雷說。
「或許可以。」我說,「為什麼你不試著撥打這組號碼,看看接電話的是誰?」
「你最好出門去把哈伯這傢伙給我逮回來。」他說,「貝克曼車道二十五號,天知道他跟這案子有什麼關係,但是我們最好跟他談一談。不要對他太凶,他或許是個有頭有臉的人。」
芬雷想一想,決定回答我問的問題。
「然後呢?」他說。
像芬雷這種傢伙,除非他內心掙扎不已,不然這種話他是說不出口的。他看起來很泄氣,他的案子陷入狗屁不通的局面,而且他心知肚明,但是局長這位新的人證讓他感到很棘手——他總不能走到他老闆面前跟他說:摩里森,你說的都是狗屎!他的局長親自雙手把嫌犯奉送給他的時候,他可不能主動去抓別的嫌犯。他可以做的是去追查我的不在場證明,這樣做可說是滴水不漏,沒有人能批評他。然後他在禮拜一又可以另起爐灶辦案;悲慘的是,這樣一來他就浪費了七十二小時。而且他可以預見一個大麻煩,他必須去跟他老闆說,我昨天午夜並沒有在那兒出現。他必須好聲好氣地騙局長撤回證詞。對於一個剛剛成為別人屬下六個月的人而言,這實在很困難,特別是他的上司根本就是個渾球,這件事更是難上加難。現在他身上出現一堆難題,簡直是如坐針氈。他坐在那裡好像快喘不過氣,心裏祈禱著時間可以幫他解決問題。
「為什麼是三個人?」他說。
「死者是誰?」芬雷又問我。
「你撥打時應該是沒問題。」芬雷說,「先生,問題出在打電話給你的時候。現在我這裏接上了可以測量信號強度的儀器,事實上信號看起來有點弱。」
「你的電話號碼是多少?」他突然問我。
芬雷與貝克面面相覷,沒有回答我的問題。
我對他聳聳肩。
「你不認識這傢伙?」我說。
「昨天午夜我又不在那裡。」我又說了一遍,「我在坦帕搭上巴士,我一點也不奇怪。」這兩個條子一點反應也沒有,他們一臉嚴肅。
芬雷瞪著我,指頭像打鼓一樣在桌面上敲打著,不發一語。
「但你怎麼說三個人呢?」芬雷說https://read.99csw.com
「他是誰?」芬雷第三次開口問這問題。
「那是你的號碼嗎?」芬雷問我。
「我在家裡。」對方說。
芬雷沒有說話。他的頭號嫌疑犯正用同事一般的口吻在跟他討論案情,這是刑案調查員所不應容忍的,他必須打斷我。但是他又想聽我說些什麼,我可以看見他內心的掙扎,雖然外表平靜,但是骨子裡卻像一堆小貓被困在麻袋裡,七上八下的。
「我是說你的手機。」他說。
我繼續看著他,沒有回答問題。
「我來這裏才六個月而已。」他說,「誰也不認識。」
「死者頭上被人開了兩槍。」他說,「或許是配有滅音器的小口徑自動手槍。第一槍是近距離射擊,打在左邊太陽穴上面,第二槍則是抵住頭部,從左耳後面打下去。兇手使用的顯然是軟頭型的子彈,因為子彈穿透傷口時把這傢伙的臉皮都掀掉了。雨水洗掉了傷口上殘留的火藥,但是根據傷口燒傷的型態看來,可以看出兇手使用滅音器。第一槍一定是致命傷,沒有彈頭留在頭顱里,也沒有發現彈殼。」
「走人?」芬雷說,「那後來發生的事該如何解釋?你是說有第二個兇手嗎?」
他沒有回應,還在思考。
芬雷傾身向前,把一張紙推到我面前,是一張殘缺不全的電腦用紙,看起來不怎麼老舊,上面散發著油亮的光澤——把一張銅綠色的紙放在口袋裡一個月,就會變成這樣。紙上印了一行底下有畫線的標題:Pluribus,標題下方有一個電話號碼。我只是看著這張紙,不想用手去摸,以免在上面留下指紋。
「我沒有電話。」我再說了一次,「我昨晚還沒來到這裏,你給我找愈多麻煩,只是浪費自己愈多時間而已,芬雷。」
芬雷點點頭,揮手示意他離開,貝克起身走出去,小心翼翼地關上門。芬雷欲言又止,他很想要為自己保住一點面子。
貝克率先從這尷尬的情境中脫逃,把難題留給芬雷,他順勢把文件都收起來,裝作要拿到外面去整理。
「我昨晚在坦帕。」我說,「我在午夜搭上巴士,有證人可以證明,今早八點我在郡道與高速公路交會處下車。如果摩里森局長說他在午夜看到我,那他就錯了。當時我遠在四百英里以外,我能說的就是那麼多,請你們去查證。」
我坐在那裡很久都不說話,因為我很擔心。我感覺自己就像童話故事里的人一樣,掉到一個洞裏面,發現自己進入了一個奇怪的世界里,每件事都變得很不一樣,很詭異。就像愛麗絲夢遊仙境。或許她並沒有掉進洞裏面,她只是搭著灰狗巴士,結果下錯站而已。
他又瞪了我一眼,接著離開房間,還重重甩上門。貝克走過來把錄音機關掉,帶我從辦公室走回牢房。我回到牢房后他跟著我進來,把手銬脫下,掛回他的腰帶上,走出去把門關起來並且啟動門鎖,等門閂卡上去之後才離開。
「根據實際的證據,顯示至少有三個人。」我說,「你要從犯罪心理學的角度去思考,這是案子的關鍵。既然這傢伙會用小口徑的滅音自動手槍乾淨俐落地往頭上打,而且為了保險起見又補上第二槍,那麼他就不會是那種突然抓狂對著屍體亂踢亂踹的傢伙·是不是?而且那種會這樣突然抓狂的傢九_九_藏_書伙,不可能突然冷靜下來,把屍體藏在老舊的硬紙板下。你要搜捕的,是三個完全不同個性的人,芬雷。所以涉案的一共有三人。」
「我是保羅·哈伯。」有人答話,「有何指教?」
「好的。」我說,「但是你無法找出號碼的主人,因為手機並未提供用號碼查人的查號服務,電話公司也不會告訴你們,是吧?」
「哈伯先生嗎?」芬雷說。他看著桌子,把名字寫下來,「午安,這裡是電話公司的移動通信部門,我是工程經理。我們接獲投訴,好像是你的電話有問題。」
芬雷陷入一陣沉默。
我聳聳肩不作聲。
芬雷看著他。
「好吧,我就開始說啦,試音、試音……」他說,「我是保羅·哈伯,我在家裡,地址是貝克曼車道二十五號。我再重複一遍,貝克曼車道二十五號,位於老舊的小鎮馬格瑞夫,馬兒的馬,人格的格,瑞士的瑞,丈夫的夫,隸屬於美國喬治亞州。怎樣,我的信號強度還可以吧?」
「絕不可能。」我說,「他不會在現場逗留的。他不會喜歡看到別人抓狂的場面,會令他很尷尬,而且他也擔心逗留太久會增加被目擊的機會,讓自己身陷險境。而且如果是由這樣的傢伙來清理現場,他會弄得一乾二淨,不會讓第一個來上班的人就發現屍體。所以你要搜捕的是三個人。」
「你那裡沒有我的地址嗎?」對方用男人之間開玩笑的語調說,「你不是每個月都想盡辦法寄帳單給我嗎?」
聽來像南方人的口音,從他自信滿滿的語調可以聽出他很習慣講電話。
信號中斷後嘟嘟嘟的聲音在房間里迴響,芬雷把話筒掛回去。他坐回椅子里,抬頭仰望天花板,開始自言自語。
「好的。」芬雷說,他再度拿起筆,「我可以跟你核對你的確切地址嗎?」
我只是看著他。貝克說得對,這個案件很奇怪,太詭異了。因抓狂而犯下謀殺罪已經夠離譜了,破壞屍體更是惡劣,我自己也遇過幾次,本來再也不想碰這種案子,但是按照他們描述的情況看來,實在不太合理。
「你給我聽好了,芬雷。」我說,「我才不管那號碼是誰的,我只關心它不是誰的,你懂嗎?這不是我的號碼。所以當你撥號的時候,接電話的會是亞特蘭大的約翰或者查爾斯頓的珍妮,然後你就知道那不是我的號碼。」
「李奇,他是誰?」芬雷問我。
「告訴我們接下來發生了什麼事?」芬雷悄聲說。
「喂?」對方說,「你還在嗎?」
一陣恐懼襲上我心頭。他們把我當成了殺手——一個隨身攜帶手機、居無定所的詭異殺手,只要有錢拿,可以到處接案子殺人,還可以把死者踢成「碎屍萬段」。只要跟一個地下組織聯繫,就可以得知下一個要殺誰,永遠在東奔西跑。
「你知道該怎麼做。」我說,「撥號過去,隨便編個故事,說是搭錯線,或說對方帳單未繳,或者說電腦出錯,套出對方的姓名與地址。芬雷,動手啊!你他媽的不是個警探嗎?」
芬雷轉身面對我。
「你知道有方法可以不靠搜索令就查出這號碼的主人嗎?」他問我。
貝克傾身往前坐,從夾子里取出另一份數據。
他傾身往前,按下紫檀木桌上對講機的通話鈕,把貝克叫進來。
「那個電話號碼。」我說,「你們認出它是一組手機號碼?」
「繼續說下去。」最後他說。他的表情嚴肅,好像這件事很要緊似的。
「這在哪裡發現的?」我問他。
芬雷瞥了我一眼,我對他微笑,他對我做了一個鬼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