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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想一想。」我說。
我聳聳肩,點點頭,站起來看著他們倆。
「我就是,」我說,「除非他結了婚但沒告訴我。」
「好的,」他又說了一次,「你最後一次看到他是什麼時候?」
「我不希望又有個三長兩短髮生在我身上。」我說,「那個大豬頭說他看到我在現場出現,我要他知道這說法已經不能成立了。」
「可惡!」她說,「對不起。我必須用車上的電話回電給局裡。」
芬雷輕輕點頭,說:「在那之前呢?」
「好的。」我說,「哪一個是幫我們點菜的服務生?」
「好的。」芬雷說,「他是你哥哥還是弟弟?」
「不知道耶。」我說。
「讓我來處里,好嗎?」他說,「我知道你的感受,而且你想伸張正義,但我不希望你在這裏私自了結這件事,好嗎?這是警方該做的事情,而且你只是個平民。讓我來處理,好嗎?」
芬雷點點頭。
但是我們之間的關係具有軍人家庭的最大特色:家人就像你部隊里的兄弟一樣。基地里的養成教育要求軍人必須絕對效忠自己的部隊,這是軍旅生活的基礎。他們的小孩也把這一套學得有模有樣,用同樣死忠的態度對待自己的家人,所以兄弟之間偶爾會互相討厭,但是絕對不容許別人欺負自己的兄弟。喬伊跟我也是這樣,我們會百分之百地忠於對方,不計任何代價。每到一間新學校,我們總是在運動場上背對背掩護對方,靠拳頭一起擺平麻煩。我罩著他,他罩著我,因為兩兄弟本來就該這樣。雖然我們一起度過的那十六年並不是很正常的童年,但我們沒有任何選擇的餘地,而且喬伊也一路陪我走過這段童年歲月,直到最後。但是現在他被人殺了,我坐在警局這輛雪佛蘭裏面,腦海里只有一個聲音:我該怎麼處理這件事?
他知道我在想什麼,我們兩個就像一起偵辦棘手案件的同事。他看著我,臉上閃過一抹淺淺的露齒微笑。
「誰是跟他關係最近的親屬?」他問我。
「我聽到車聲。」她說。
突然之間,我很高興我從那輛鬼巴士下車,很高興我在最後一秒做了瘋狂的決定。我突然鬆了一口氣,感覺好多了,腦海中要我復讎的聲音也暫時平息下來。反正這時候我也沒事可做,要看到哈伯才能向他問話,所以我只好跟這個身穿軟質棉襯衫,頻頻向我示好的黑髮美女一起坐在沙發上。我馬上會遇上大麻煩了,故事的情節不都是這樣嗎?
「接下來恐怕我必須問你一堆問題。」他說。
「那他大概多高?六英尺六嗎?」他問我。
「我還沒瘋掉。」我說,「或許我應該瘋掉,但我沒有。老實說,只是有點震驚。」
「你還好嗎?」她問我。
他又點點頭,隨即不發一語。他發現這是個棘手的問題。
我不知道怎麼回話·只是聳聳肩。顯然查莉毫不知情,還以為她丈夫被捕純粹是一場誤會,而不是因為被捲入一場已經害死兩人的陰謀,而且其中一個死者的弟弟,正是這個她正擠出笑容面對的陌生人。蘿絲可出面化解尷尬,她們倆開始閑話家常,讓我可以坐在那兒喝茶等哈伯。但是他並沒有出現,該講的話也都說完了,於是我們必須告辭,而且查莉坐立不安的樣子好像有事情要忙。蘿絲可又把手搭在我手臂上,讓我有觸電的感覺。
我出門時是十點半,離安諾餐廳有一又四分之一英里遠,只要在炎熱的大太陽底下慢慢走個半小時就可以到了。當時氣溫差不多有華氏八十幾度,南方典型的秋老虎天氣。走了四分之一英里后,經過一片平緩的上坡就到了鬧區,路邊花木被修剪得美不勝收,到處都有高聳的木蘭花樹,灌木叢里的花朵也要趁凋謝前好好爭奇鬥豔。
我該怎麼處理喬伊這件事?我很容易就得到答案了。其實這個答案我早就心裡有數,其實我在停屍間認屍的時候就已經知道了。答案再簡單不過:我必須為他挺身而出,無論他的任務是什麼,我都該幫他完成,不計一切代價。
我離開他們,慢慢走出警員辦公區,推開玻璃門,走到午後的熾熱天氣里。我漫步通過停車場,走到警局前面寬敞草坪的銅像前。又是紀念凱斯伯·帝爾的銅像,真不知道這傢伙是何方神聖。小鎮南邊那片社區綠地上的傢伙也是他,我靠在他溫暖的金屬腰際沉思。
「他提到瞎子布萊克的事情。」我說,「但沒有提到來這裏做什麼,不過這應該不難查出來。」
芬雷坐在桌旁,我坐在禮拜五坐的那張椅子上,蘿絲可拉了一張椅子坐在我身邊。芬雷吱吱嘎嘎打開抽屜,拿出錄音機,取出錄音帶,跟往常一樣用指甲測試麥克風,然後坐好看著我。
芬雷只是咕噥了兩句,隔著桌子凝視我。我可以看出他已經有了新的想法。我很確定他想的是什麼,早就料到了。偵辦謀殺案的基本法則是有數據與經驗做為根據的,這項基本法則就是:發現屍體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仔細清查他的家屬,因為有一堆謀殺案的兇手都是親屬,例如丈夫、妻子、兒子,當然兄弟也包括在內,這是基本的理論。芬雷在波士頓警局的二十年經驗里應該遇過上百次這種案件了,現在他來到了馬格瑞夫,這個理論還是在他的腦袋裡打轉著。現在我不得不插手管這件事了。我不希望他認為我是嫌犯,也不想再把時間浪費在蹲苦窯。我寧願把那些時間拿來做點別的事情。
「不在家。」他說,「今天是星期天,很正常吧?」
「你也看到了,我的東西都在財物袋裡面。」我說,「我手上沒有任何人的照片。」
我點點頭。這就是哈伯的計劃,他打算隨便跟老婆編個理由,然後努力把事情給搞定。https://read.99csw.com查莉會想跟我們談嗎?孩子們就這樣靜靜地站在她身邊,我可以看出她不願在他們面前談這件事。希望他們倆會跟一般小孩一樣害羞走開,但他們只是露齒向我微笑。
「你確定?」她說。
「他寫信給你,提到他曾來過這裏,是不是?」他問我。
我聳聳肩。
「我出去走走。」我說。
但是他已經死了,不在這世上了。我靠在警局前面的銅像上,傾聽腦海里那個微弱的聲音對我說:你應該採取行動。
「不礙事的。」她說,「沒道理會發生那種狀況。」
「我想他跟我很像,」我說,「或許比我高一英寸,體重比我輕十磅。」
「對於我的不在場證明,你感到滿意嗎?」我說。
她身上的機器開始嗶嗶叫,是掛在她腰帶上的黑色小調用器,我之前從沒看過,或許她只有在執勤的時候必須戴著。調用器嗶個不停,她伸手把它關掉。
「七年前。」我說,「在我們母親的葬禮上。」
「你想他有可能結婚嗎?」芬雷問我。
「我們取得了第二具屍體的身分數據,」她說,「經過指紋比對之後,我們查出他可能是兩年前在佛羅里達被逮捕的一個傢伙,叫做謝曼·史托勒。你聽過這個名字嗎?」
我們總是不能跟朋友長相聚守,只要有個單位被運送到某個地方,就會有一群小孩不見。有時候我們在幾個月後會在不同的地方跟這些小孩重逢,也有很多就從我們生命中消逝離去,沒有人在見面時會說聲嗨,更沒有人會在離別時說「再見」,我們只有兩個選擇:停留或離去。
「很遺憾你的兄弟發生那種事。」他說。
她們倆拿著茶回來,查莉端著銀制托盤。她是個美女,但是站在蘿絲可身邊卻相形失色,蘿絲可的眼睛好像會放電似的,讓我根本忘了查莉的存在。
我點點頭。
「我這個曾在禮拜五被捕的流浪漢這樣親妳,」我問她,「會害妳失去警察的威嚴嗎?」
「不清楚他知道多少。」我說,「你問他,他敢不講嗎?」
「我要你跟我回家。」她說。
然後我回到屋內繼續試撥哈伯家的電話,還是沒人接,於是我要開始淋浴著裝了。蘿絲可有個小淋浴間,蓮蓬頭裝得很低,盤子里還有些女性專用的香皂。我在衣櫥里找到一條毛巾,還在梳妝台上找到一把梳子,但是沒有刮鬍刀。我穿上衣服,把咖啡一口喝完,又用廚房的電話再試打到哈伯家,響了很久還是沒人接。我想吃完午餐后可以叫蘿絲可再帶我去一趟,再這樣拖下去也不是辦法。最後我把後門鎖起來,從前門離開。
我們躺著緊緊相擁愛撫,然後她才站起身來拉我一把。起來后我們又開始熱吻,搖搖晃晃走進她的卧房,她拉開棉被后我們癱倒在床上相擁,久久無法動彈。我好像被麻醉似的,全身筋骨醉軟,躺在這張陌生的床上,那種舒適言語無法形容,我感到飄飄欲仙。蘿絲可溫熱的軀體就捲曲在我身邊,我聞到她身上陣陣的發香,兩人用手慵懶地探索著對方的陌生軀體。
芬雷直接駛過馬格瑞夫鎮,把車停在警局外的車道上,直接對著入口那一扇大玻璃門。他跟蘿絲可先下車,站在外面等我。四十八小時前,貝克與史帝文生也曾這樣等我。我一下車就感覺到中午的熱氣。我們一起站了一會兒,接著芬雷打開厚重的玻璃門,三人一起走進去,先經過空蕩蕩的警員辦公區,再回到紫檀木大辦公室。
「明早第一件事就是打幾通電話。」他說,「你真的不知道他為什麼要來這裏嗎?」
我啜了一口咖啡,真好喝,味道跟禮拜五是一樣的。
他們領著我走到後面的冷凍庫去進行正式的認屍。他的臉因為槍傷而被打爛了,全身骨頭都斷掉,但是我認得出他脖子上的星形傷痕。當時我們拿一個破瓶子來玩耍,結果在他身上留下疤痕,那已經是二十九年前的事了。接著他們把我載回馬格瑞夫警局,開車的是芬雷,蘿絲可跟我一起坐在後座,一路上都握著我的手。我們只開了二十分鐘的路程,但是那段時間卻讓我恍如隔世。我們倆這一生的回憶都在我的腦海閃過。
我在便利商店轉彎走進鬧區,人行道看起來一乾二淨,到處都有一組組園丁在幹活。他們正從漂亮的綠色卡車上把洒水設備與拖車卸下擺好,每輛卡車上面都寫著「克林納基金會」的金色標誌。有幾個傢伙正在為尖木樁圍籬上漆,我向髮廊里兩個老理髮匠揮手致意,他們都倚在門口,像在等顧客上門似的。他們也向我揮揮手,我又繼續走下去。
「對。」我說,「或許大概兩百磅。」
「七年前,對嗎?」芬雷說。
我點點頭,我心裏在想我哥是否來過這兒。
「沒有。」我說,「只知道他住在華盛頓特區某處,正如我剛剛說的,我們的關係並不密切。」
我搖搖頭。我不知道他來這裏的原因,但我知道哈伯一定很清楚。喬伊就是那個只使用代號的光頭高個兒調查員。哈伯請他來這裏,所以他一定知道原因,我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找到哈伯,把事情問清楚。
「這是班。」查莉說,「這是露西。」
「我不會用霰彈槍趕走你,」她在我耳邊呢喃著,「倒是想把你銬在床邊,永遠不放你走。」我們在半夢半醒之間度過下午,晚上七點我打電話去哈伯家,他還沒回去。我把蘿絲可的電話號碼留給查莉,要哈伯一回來就打給我。接著我們又懶散地度過夜晚,到午夜就很快睡著了。哈伯始終沒有回電。
「四處都找遍了。」他說,「他不在貝克曼車道的家裡,鎮上也沒有人看到他。哈伯應該知道這件事的來龍去脈吧?」
芬雷點點頭https://read•99csw.com
事實上,我從來不確定自己是否真的愛他,而他也不知道自己是否愛我。我們雖然只差兩歲,但是他出生時還是五零年代,我卻在六零年代來到這世上,所以我們之間的差異似乎不能用兩歲的差距來衡量。而且,跟其他相差兩歲的兄弟一樣,我們也常讓對方覺得很不爽。我們常常打打鬧鬧,悶悶不樂地等待長大,希望有朝一日能否極泰來。這十六年的時光里,或許大部分的時間都是愛恨交織。
「那你接下來要做什麼?」他問我。
「可以帶我去看哈伯住在哪裡嗎?」我問她。
我點點頭。貝克曾說死者可能有四十歲了,或許是因為喬伊沒有好好打扮自己。
「你們的父母都已經去世了嗎?」
我點點頭。
金髮女人似乎認識蘿絲可,她們互相打個招呼后,蘿絲可向她介紹我。她跟我握手致意,說她的名字是夏琳恩,但我也可以叫她查莉。她看來就像貴婦,高纖細,身材勻稱,注重自己的穿著,也保養得很好。但她臉上隱隱散發出一種精神,這樣已經足以讓我喜歡她這個人了。她跟我握手微笑,但我可以感覺到這抹微笑背後隱藏著沉重的壓力。
「所以他是三十八歲啰?」
她走出餐廳,我知道她靠在車子旁講電話。她從停車場對著我比手畫腳,說是有急事,必須趕回局裡,叫我留在餐廳不要離開。接著她跳進車裡,車子往南開走。我的手隨意對她揮了兩下,算是道別,但並沒有真的目送她離開,我的目光反而讓那兩位女服務生所吸引。我幾乎沒有辦法呼吸——我需要哈伯的幫忙,但是蘿絲可剛剛提醒了我:哈伯一定已經死了。
「戴眼鏡的那個。」她說。
然後他從抽屜里拿出一本電話簿,翻到H前綴的部分,開始查哈伯家裡的電話,可是撥了之後還是沒有人接聽。鈴聲響了很久,但沒人在家,接著他試了手機,語音信箱說手機關機了,還沒說完他就把電話掛上。
「哥哥,」我說,我把喬伊的生日告訴他,「比我大兩歲。」
禮拜一早上,我在睡夢中隱約感覺到蘿絲可起床準備上班,我聽到她在淋浴的聲音,也感覺到她給我溫柔的一吻,然後炎熱的室內又陷入一片寂靜閑適之中。我繼續睡到九點以後,電話一直沒有響,但那也沒關係,反正我需要一些時間冷靜思考,才能決定接下來該怎麼做。我在蘿絲可溫暖的床上伸懶腰,同時也開始面對我腦海裏面那個微弱聲音所問的問題。
我只是再度點點頭。我了解他的立場,因為我自己以往也常面臨跟他一樣的處境。
「你有他目前的通信地址嗎?」
「他干過軍事情報工作。」我說,「做了一陣子就辭職了,轉入政府部門。」
到了那一小片社區綠地時,蘿絲可右轉把車開進貝克曼車道,我們繞過教堂那塊空地。汽車都已經不見了,整個地方變得好安靜·禮拜已經結束了。貝克曼車道是一條寬敞的住宅區林蔭大道,有一個微微上揚的坡度。它讓人有一種華麗的感覺,令人感到涼爽,綠樹如蔭,而且到處一片豐饒。這就是房屋仲介口中說的「好地點」。我看不到兩旁的房屋,因為每棟房屋前方都有寬敞的綠地,以及大樹、圍籬,車道也隱身其中,偶爾才會看到白門廊或紅屋頂。愈往裡面開,每一家的佔地就愈大,每家的郵箱之間相隔有數百碼之遠。這是個一分錢一分貨的地方,每棟房子周遭都布滿了已經長成的大樹,綠葉如蔭的外觀背後不知道隱藏了多少故事。以哈伯為例,他的故事是絕望的,所以他才找我哥幫他,結果把我哥給害死。
我只是不發一語地點點頭。
這真是一座豪宅,空間大,裝潢也講究,冷調的奶油色跟鮮艷的黃色讓人感覺明亮清爽,還有鮮花的擺飾。查莉帶著我們一路走進可以觀賞花園的房間,就是我們剛剛從外面看到的那間,簡直像雜誌里的照片。蘿絲可幫她一起泡茶,把我獨自留在房裡,讓我覺得很不自在,因為我不習慣待在獨棟房屋裡。活了三十六年,我還沒住過這種房子,倒是住過數不清的部隊宿舍,還有哈德遜河上的西點軍校宿舍(裏面什麼都沒有,簡直不是人住的)。因為我只住過那些地方,所以我坐在有繡花坐墊的藤沙發上等她們時,感覺自己好像是火星人似的,局促不安,像個獃子,連手腳要怎麼擺放也不知道。
「大約二十分鐘前。」我說,「在停屍間裏面。」
我從座位上滑出來,閃身讓她通過。
「李奇,」蘿絲可說,「你還會在這兒待一陣子,是嗎?直到查清楚你哥的事情為止。」
我點點頭,芬雷也點點頭,寫下我是他最近的親屬。
我聳聲肩。他是對的,這條線索實在很單薄。芬雷唯一知道的,就是哈伯曾在禮拜五齣現驚慌失措的表現。
美國是個很大的國家,土地廣達幾百萬平方英里,而且人口有三億之多。我跟喬伊已經有七年沒有見面了,結果最後一次在同一個地方出現,時間相隔了八小時,而且竟是天人永隔,我走過的那條路,距離他陳屍處只有五十碼之遙。這種巧合實在太邪門了,幾乎令人難以置信,所以如果芬雷只是把這件事當作巧合,那他真是放了我一馬——他應該正在努力推翻我的不在場證明,或許他現在正著手進行,或許他正在打電話到坦帕,重新確認一次。
「他的全名是什麼?」
我哥哥喬伊比我大兩歲,他是在艾森豪執政末期,在遠東一處基地里出生的。我出生的基地則是在歐洲,當時甘迺迪才剛剛開始當總統。我們兩人在美軍家庭特有的環境中成長:我們遊歷了全世界,但是卻活在非常孤立的氣氛中,身邊的read.99csw.com一切都如曇花一現。我們總是在移動中度日,不知道為什麼又要換地方,也不知道可以在一個地方待多久,如果讓我們在一個地方待超過一個半學期,說真的還有點不習慣。有好幾年,我們都因為部隊移防而沒有遇到冬天:我們在初秋離開歐洲,到了太平洋某地后,又開始度過那一年的第二個夏天。
「幫我點菜,好嗎?」她說,「你吃什麼就幫我也點一份。」
她站在那裡,好像正翹首盼望我們的回答。她可能有三十歲了,跟蘿絲可相仿,但是她有一種貴婦的氣質,如果她活在一百五十年前,一定是某座大莊園的女主人。
她開上正對著貝克曼車道的那條街,飛快地開了四分之一英里就到她家,她家車道在陽光照射下顯得一片綠意盎然。她停下車時輪胎髮出緊急煞車的摩擦聲,我們幾乎是從車上滾落下來,急忙衝到門邊,她用鑰匙開門,我們進去后把門甩開,還沒關上她就已經回到我懷裡。我們一路親吻,踉踉蹌蹌進入客廳,我把小鳥依人的她給抱了起來。
「從沒聽過。」我說。
「他還不知道呢!」芬雷說,「他沒有接電話。」
我們兩人好像身上著火似的,把對方的衣服扒光。她真的太美了,肌肉結實,身材像仙女一樣玲瓏有致,肌膚如絲綢一般柔滑。她拉著我一塊兒撲倒在灑滿陽光的地板上,我們就像天雷勾動地火,開始在地上翻滾,一發不可收拾。就算世界在這一秒毀滅,我們也不會察覺。一陣激烈顫動過後,我們停下來躺著喘氣,全身都浸潤在汗水裡,兩人已經筋疲力盡。
「上次聽他說的時候,他還在財政部工作。」我說,「工作內容我就不確定了。」
「去處理一些事。」查莉說,「我猜他等一下就回來了。」
於是我又親了她一次。即使不回頭,我也可以感覺到克林納家那小子正在看著我們,於是我轉身看他,和他互看了一會兒,他就離開凳子走了,但是在門口又停下來,惡狠狠地瞪了我最後一眼,才迅速開著卡車離開。車子引擎呼嘯而過之後,餐廳里又恢復一片寂靜。餐廳里幾乎沒有客人,跟禮拜五一樣,只有兩個老傢伙跟禮拜五那兩個女服務生。身穿制服的兩人都是金髮,其中一個比另一個高壯,矮的那個戴著眼鏡。兩人長得不是很像,只是有點神似而已,感覺像姊妹、堂姊妹或表姊妹,可能體內藏有部分相同的基因。在這種鳥不生蛋的小鎮,這是很常見的。
房子里閑適寧靜。她有一台音響跟一些唱片、錄音帶,我喜歡的音樂嘈雜熱鬧,她的音樂品味則比較浪漫而優美。我又從廚房裡倒了杯咖啡,走到房子後面,看到一個小院子。裏面有一片整齊的草坪,還有一些剛剛栽種的常綠植物。她用碎樹皮來預防雜草蔓生,植物的周邊也粗略地用木材圍起來。我在太陽下一邊觀賞這一切,一邊喝著咖啡。
「你們要進屋子裡喝些冰茶嗎?」查莉問我們。
開黑色卡車的那傢伙坐在午餐吧台邊。他是克林納家的小孩,那個臉色蒼白的女人的繼子。他在凳子上轉過身來背對著吧台,兩腳打開,雙手擺在背後,頭抬得高高的,眼睛像噴火似的再度瞪著我。我轉過身不理他,又親了蘿絲可一下。
「小事一樁。」我說,「他人在哪裡?」
我覺得我好像是瘋了,欲|火焚身的我把她拉過來,我們開始擁吻。那第一個吻是如此美妙,不管是她的雙唇、她的頭髮,那滋味與香氣,感覺起來都是既新奇又陌生。她用力吻我,我們緊抱在一起很久,中間還停下換氣好幾次,然後才開車前往她的住處。
但他是查不出任何線索的。因為這真的是巧合,沒有必要在這件事情上打轉,我之所以來馬格瑞夫是因為臨時起意的瘋狂念頭。如果我多花一分鐘好好端詳那傢伙的地圖,或許巴士就已經開過了交流道,而我也會把馬格瑞夫忘得一乾二淨。我就會到亞特蘭大去,也不會知道喬伊的遭遇,搞不好要案發七年後我才知道,所以實在沒必要朝這巧合去鑽牛角尖。我唯一需要做的,是決定接下來要採取什麼行動。
我們回到房子前面時,剛好看到賓利大轎車緩緩停下,我在監獄外看到的那個金髮女人走下車,還帶著兩個小孩,一男一女。他們是哈伯的家人,他愛他們勝過自己的命,但是他沒有跟他們在一起。
「你可以跟我描述他嗎?」芬雷說,「我們必須找出看過他在附近出現的人,還有他出現的時間跟地點。」
「好吧。」她說。她聳聳肩並且對我微笑,「走吧。」
「不是,」我說,「本來就是喬伊。就像我的名字本來就是傑克,我們的爸爸就是喜歡簡潔的名字。」
她把車停在草坪邊的路上,把車子打到停車檔,臉上流露柔情無限。
「你要住哪裡?」她問我。
蘿絲可把車停在前門附近,我們下了車。四周一片寂靜,除了在午後熱氣中可以聽見沉重的嗡鳴聲之外,沒有任何聲音。我們按鈴並且敲敲門,結果沒有人應門。我們對彼此聳聳肩,從屋旁的一片草坪往房子後方走,眼前出現一片數畝大的綠地,花房外面某種花朵閃耀著鮮艷的光芒。經過一片寬闊的天井以及長長的草坪后,一片下坡引我們走向巨大的游泳池。水波在太陽底下一片光亮湛藍,我可以聞到一股氯氣在高溫中散發的味道。
她的聲音聽起來冷冷的,但並不是衝著我來的。現在她被迫把丈夫跟監獄聯想在一起,在這種情況下,哪個女人還能保持好心情?
兩個小孩跑到別處去玩,查莉領著我們走進前門。其實我沒有多想喝冰茶,我只想留下來堵哈伯。我想要私下扣留他五分鐘,在芬雷逮捕他之前,好好九_九_藏_書逼問一些急迫的問題。
「他的職業是什麼?」他問我。
「我們的關係並不密切。」我說,「但我想他不應該還沒結婚。」
「我決定了。」我說,「我必須找出喬伊的死因,所以如果有妨礙辦案之處,先跟妳說聲抱歉了,可以嗎?」
「我們是不是該把這件事留給芬雷去處理?」她說。
「這地方真棒。」蘿絲可說。
我們就在這種混亂的生活中一起度過了十六年,我的生活中似乎只有喬伊是不變的,他是我深愛的兄長。但是這句話到底是什麼意思,我也不能確定。很多陳腔濫調的修辭都讓我有這種感覺,例如有人會說「睡得像個嬰兒」,但這到底是指睡得很香甜,還是指每十分鐘就會尖叫著醒來一次?同樣的,「他是我深愛的兄長」這句話在我們家也有很多不同的涵義。
接著發生了一件事。蘿絲可挨著我在沙發上坐下,她坐下的同時把我的大腿推到一旁去。這是個很自然的動作,但背後卻蘊含著私密與熟悉的深意。我全身的神經突然一震,心裏有個聲音在呼喊著:她也喜歡你。她也喜歡我,從她碰我大腿的方式就可以察覺到。
芬雷點點頭,他拿起桌上的話筒,撥了一通電話。我聽到話筒隱約傳來嘟嘟嘟的等待鈴聲,鈴聲響了很久,芬雷最後還是把電話掛斷了。
沒留下來等哈伯讓我覺得很糟糕,好像我背叛喬伊似的,但是我只想跟蘿絲可獨處,而且渴望難耐或許是因為強忍悲傷,讓我的渴望更為強烈。我想明天再去煩惱喬伊的問題,我告訴自己:反正我也沒別的路可走,哈伯沒有出現,我無能為力。所以我們一起坐進雪佛蘭,穿越哈伯家蜿蜒的車道,開回貝克曼車道上。沿途這一英里路上的房子愈來愈多,經過教堂之後,我們來到了凱斯伯·帝爾這個老傢伙矗立的那一小片社區綠地上。
「其他工作經驗呢?」他問我,「他是不是也當過兵?」
「如果是平常,我會問你覺得馬格瑞夫鎮好不好玩。」她微笑看著我,還是可以感覺她內心的壓力。
「你說你找不到哈伯,是嗎?」我問芬雷。
或許芬雷派她來盯著我,但是我並不打算拒絕。她在陽光下顯得如此美麗,而且我對她是愈看愈順眼了。
喬伊跟我漸漸長大后,部隊移防的頻率更高了。因為越戰的關係,所以軍事單位在世界各地的更替速度愈來愈快,生活被迫在一連串的基地移防中度過,我們從來不能擁有自己的東西,因為每個人上運輸機時都只能帶著一個包包。
這兩個小孩長得很漂亮,小女孩還是個胖娃娃,前排牙齒都掉光了,黃棕色的頭髮綁著小辮子。小男孩的身材並沒有比妹妹高,他的骨架比較小,神情嚴肅,不像那種愛捉弄人的野孩子。他們都是乖小孩,有禮貌又安靜,兩個都跟我握手之後又退回媽媽身邊。看著他們三個人,我想到馬上會有一場腥風血雨降臨在他們身上。如果哈伯沒有好好處理,他們的下場就會跟我哥一樣,只有死路一條。
「證據對你有利,」他說,「事情發生時你還在坦帕。」
「等我找到哈伯,我要再把他抓進來。」芬雷說,「他知道一些應該要告訴我們的事。但在找到他之前,我實在沒辦法做些什麼,你了解嗎?」
我搖搖頭。
我大概到四歲左右才意識到兄弟情義的問題。我突然想到,既然喬伊總是罩著我,那我也該用同樣的方式去罩他。沒多久后,這個觀念已經變成我的第二天性,就像本能一樣。我腦袋裡老是想著要四處查看,確定他平安無事。有好幾次我們轉到新學校之後,會在運動場看到一些小孩想要試探這個新來的瘦竹竿有多厲害,我會衝過去把他們趕走,有些小孩還會挨我幾拳。事後我還是回去找我的哥兒們,繼續玩球或者做其他事。這就像是我的責任,我的例行公事,從我四歲開始十二年如一日,直到喬伊長大離家。十二年的例行公事一定對我造成了潛移默化的影響,因為後來我腦海里老是有個微弱的聲音問著自己:喬伊在哪裡?我們長大分開后,他在哪裡已經不重要,但是那聲音老是在我腦海里盤旋不去。在我內心深處一直都知道,如果需要的話,自己應該為他挺身而出。
「我想我會。」我說。
我只是聳聳肩。我現在還不想掀牌給別人看。如果我要逼哈伯說出一些他不想透露的事情,我希望能私下進行。我不想讓芬雷知道我在做這件事,或許他會認為我逼得太緊,而且我一點也不想知道芬雷接下來要做什麼。我可能會認為他的手段太溫和,而且無論如何,哈伯面對我的時候口風應該不會那麼緊,畢竟我不是警察,何況他幾乎已經跟我說了一半,所以我絕對不會說出哈伯涉案的程度。至少到目前為止是如此。
蘿絲可已經坐在一個座位里,就是我禮拜五坐的那個。雖然她穿上了制服,但在我眼裡,她還是這世界上最性感的尤|物。我向她走過去,她臉上對我露出溫柔的笑容,我彎下身親她一下,她在塑膠皮椅上滑動到窗邊。桌上放了兩杯咖啡,我把她的遞到她面前。
我躺在蘿絲可溫暖的床上盤算著。其實這件事能有多難?再簡單不過了——要掌握哈伯的行蹤不難,因為我知道他住在哪裡,又有他的手機號碼。所以我微笑著伸個懶腰,感覺體內充塞著無窮精力,接著起床找咖啡喝。咖啡壺上貼了張紙條,上面寫著:「提早去安諾餐廳吃午餐好嗎?十一點可以嗎?把哈伯的事交給芬雷處理,好不好?」她在紙條上留下了一堆唇印,還畫了一付小手銬在上面。看到小手銬讓我笑了出來,但是我不打算把哈伯的事交給芬雷處理,門都沒有。哈伯的事我管定了,所以我把號https://read.99csw.com碼查出來,再度打去哈伯家,結果沒人接電話。
「我只是想看看他回家沒。」我說,「我又不會把他給吃掉。如果他在家,我們就馬上打電話給芬雷,好不好?」
她問我要不要去找間汽車旅館,還是留下陪她?我笑著說現在只有警局的霰彈槍才趕得走我,而且我可能還捨不得走。她咯咯嬌笑,把我抱得更緊了。
「我上次看到他的時候還不是。」我說,「當時他有頭髮,跟一般人一樣。」
蘿絲可在一個白色郵箱前面減速,往左轉進二十五號門牌房子的車道,這裏離鎮上有一英里遠,位在左側,背對著午後的太陽。這棟房子是車道上的最後一間,繼續走下去,前方有一片朦朧的桃樹林。沿著蜿蜒的車道,我們在一片迷宮似的花園中緩緩前行。這間房子跟我想像的不一樣。我腦海中的畫面是一棟白色的大房子,樣式跟一般房屋沒兩樣,只是比較大,但眼前這房子比較豪華,像座宮殿一樣巨大,每個細節都是靠錢雕塑出來的一礫石車道很貴,絨毛草鋪成的草坪很貴,精心栽種的大樹很貴,在驕陽下,所有景物都散發著光芒,讓人眼花繚亂。但是我在監獄看到的那輛黑色賓利轎車卻不見蹤跡,看來好像沒人在家。
蘿絲可聳聳肩,又對我露出那種溫柔的微笑,同時看來有點為我擔心。
「好的。」我說,「摩里森局長也滿意嗎?」
「好。」我說,「謝謝。」
「喬伊是約瑟夫的簡稱嗎?」
這是真的,我沒什麼感覺,或許這個反應很奇怪,但我的感覺就是這樣。沒什麼好否認的。
「那他是光頭嗎?」他說。
我倒了一大杯咖啡,晃到客廳里,外面陽光耀眼,又是另一天的開始。我在屋子裡走來走去,才發現這地方不大,只有一個客廳、一個兼具餐廳功能的廚房、兩間卧室,還有一套半的衛浴設備。房子又新又乾淨,裝潢是很俐落的極簡風格,跟蘿絲可的味道很搭,又酷又簡單。裏面有很棒的納瓦荷印地安族藝術作品、風格豪放的地毯,牆面則漆成了白色。她一定去過新墨西哥州,而且愛上了那裡。
查莉·哈伯坐在我們對面,把冰茶從茶壺裡面倒出來,滿室瀰漫著檸檬與香料的氣味。我看著她,她還是用那種隱藏著壓力的微笑衝著我笑。
芬雷又繼續做筆錄。
警局大門打開了,熾熱的陽光讓我只能瞇著眼睛看著蘿絲可走出來。陽光在她身後閃耀著,她的頭髮好像籠罩在光環裏面。她四處張望,看到我正靠在草坪中央的銅像上,向我走了過來,於是我離開了銅像。
「還好。」我說。
「那就好。」蘿絲可說,「要我帶你去哪兒兜兜風嗎?」
我看過一部電影,演的是海軍在北極的冰天雪地里長征。當人們在堅固的冰河上行走時,河面的冰層突然隆起而四分五裂,因為浮冰承受了一股不可思議的壓力而改變了整個地貌。本來平坦的地方變成嵴壁,身後突然多出了一個大溝壑,眼前出現一個湖,整個世界在剎那間風雲變色。這就是我現在的感覺,我坐在傳真機與電腦終端機之間的櫃檯上,因為震驚而全身僵硬,感覺就好像是去北極探險,腳才剛剛跨出一步,身邊的世界就已經全部變樣。
「恐怕我這輩子還沒有哪個周末像這禮拜那麼背。」她說,「但我還沒機會向你表達深深的謝意,李奇先生。我丈夫說你在監獄里救了他一命。」
我看到安諾餐廳了。餐廳的鋁製牆板被擦得亮晶晶,在太陽底下發光,蘿絲可的雪佛蘭已經停在停車場了。停在旁邊礫石地上的是前一天便利商店外頭那輛黑色載貨卡車。到了餐廳后,我推門走進去——禮拜五我走出這扇門的時候,是被史帝文生用槍抵著肚子走出去的,還被戴上手銬。餐廳里的人會不會記得我呢?我想他們可能會吧。馬格瑞夫是個非常平靜的小地方,沒什麼陌生人會經過這裏。
我看出她有點為難。
「你有他的照片嗎?」
芬雷直視著我,表情不太友善,但是非常認真,好像想單憑這種四目相交的嚴肅眼神向我傳達一道指令或是一個請求。
「或許他開始掉頭髮,」我說,「或許他覺得光頭比較好看。」
我還沒有看出這件事有多難。我手上只有哈伯這條線索,而且我也只需要他這條線索。他會跟我合作,因為過去他曾經依靠喬伊幫他解決問題,而現在他只能依靠我。他會聽我的話。他的話是什麼意思?這禮拜他的主子們很危險?直到星期天他們的行動都會有一個漏洞?我一定要利用這點把他們都幹掉。我的心意已決,沒有別的路可以走了,我不能把這件事留給芬雷來處理,芬雷不能了解我跟喬伊的過去,他不是那種「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人,他也不懂那種我從四歲開始就深信不疑的簡單道理——誰敢惹我哥,誰就死定了。
我們一起離開草坪,坐進警局那輛雪佛蘭。她發動引擎,開出停車場,左轉后穿越這座完美無缺的小鎮。當時是美妙的九月天,明亮的陽光讓人有一種置身夢境的錯覺,紅磚道散發著光芒,屋子的白漆讓人睜不開眼睛,星期天的小鎮安安靜靜,整個籠罩在一片熱氣裏面,簡直像沒人住似的。
「喬伊·李奇。」我說,「沒有別名。」
我開始回想,並且用全新的眼光來看待之前的事,包括她幫我采指紋與拍照、倒咖啡給我喝,還有她微笑與眨眼的表情、她的笑容。為了把我弄出瓦伯頓監獄,她利用周五晚上與周六加班,還大老遠開車去接我。我看到我哥殘缺不全的遺體時,她還握住我的手,又載我來這邊。她真的喜歡我。
我搖搖頭。
「走吧。」她說,「我順路把你載回鎮上。」
「有可能喔!」她說,「但我才不在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