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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 章信陽城 2

第十四 章信陽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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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天後,兩人趕到信陽城西門外,住在了宋士傑的悅來客棧中。楊春本就與宋士傑相識,此次自然要拜託這位老友。宋士傑聽了楊素貞的訴說,義憤填膺,當即揮毫潑墨,寫下狀紙:「具狀人楊素貞,狀告大伯姚廷椿,刁嫂田氏,胞兄楊青,為串通吞併財產,謀財害命,價賣孀婦事……」
一日,姚廷椿做壽,閉門謝客,只邀弟弟和弟媳來家中吃壽麵,席間兄弟倆把酒言歡,姚廷椿的妻子田氏也是殷勤招待。這頓飯一直吃到日落西山,姚廷梅夫婦方才告辭回家。誰想就在當夜,姚廷梅突感腹痛難忍,未及家人找來郎中,就一命嗚呼了。
次日,楊青以去信陽州越衙告狀為由,帶著楊素貞來到縣城外一片柳樹林中。這時楊春出來相見,楊青謊稱楊春是他老友,背過一旁,收了銀兩,交過婚書之後,便借牽驢飲水的理由一去不復返。
距離信陽城二百里的上蔡縣有個姓姚的財主,這姚財主經營有道,家業頗豐,可惜壽命不長,夫妻倆早早撒手人寰,偌大家業就落到了自己的兩個兒子姚廷椿和姚廷梅身上。老大姚廷椿很早就九-九-藏-書跟著父親打理生意,加之後來娶了江西巡按田倫的妹妹田氏,姚家依靠著這棵大樹,生意上更是順風順水。老二姚廷梅是個書生,雖然頗為勤奮,但運氣不佳,一直未獲得什麼功名,他娶的妻子楊素貞,也只是個小家碧玉,和姚家算不上門當戶對,不過楊氏溫柔賢惠,兩口子頗為恩愛。
楊青回去后,便找了個媒婆,打聽到有個外地商人楊春,想買房妻室,回家侍奉老母。於是便托媒婆,講定身價銀三十兩,將楊素貞賣於他。
楊素貞滿腹冤屈無處可申,只好哭哭啼啼地回到娘家。楊素貞的哥哥楊青是當地有名的渾頭無賴,他聽妹妹說了情由,當即糾合一班地痞,趕到姚廷椿家鬧事。
南汝道衙按察副使顧鐸接到狀紙,見人命關天,感到事情重大,當即備下文書,命班頭丁旦帶領三個衙役去上蔡縣拿人。
自古官官相衛,顧鐸又收了賄賂,自是有意偏袒,稍加審問三人後,便找了由頭對楊素貞用起大刑,楊素貞受刑不過,屈打成招,承認是蓄意誣告大伯一家。
姚財主臨死,立下遺囑,九*九*藏*書將財產均分兩份給兄弟倆。姚廷椿心生不滿,埋怨父親偏心,這家業他貢獻頗大,而姚廷梅卻未怎麼出力,跟他平分,實在天理難容。
好個宋士傑,苦思冥想,終於讓他想出一個絕妙辦法。
趁著這段時間,姚廷椿的管家早已來到距上蔡縣三十裡外的田家莊。此時,江西巡按田倫正在家中為父親守喪,尚未回到任上,聽姚家管家講述了情形,自是替妹妹著急。無巧不成書的是,這田倫與上蔡知縣劉題、南汝道按察副使顧鐸,還有一個河南巡按毛朋,都是同榜進士不說,還曾經結拜過異姓兄弟。
第二天,楊素貞趕到上蔡縣衙鳴冤,誰知知縣劉題跟田氏的哥哥田倫是同榜進士,更收了姚廷椿賄賂,不分青紅皂白,將楊素貞斥出大堂。
所謂強龍不壓地頭蛇,姚廷椿看楊青這陣勢,倒有些發憷,忙將楊青讓進裡屋,好言相勸,並捧上二百兩銀子,名曰請大舅從中消除誤會。姚廷梅生前頗看不起楊青,楊青本就有氣,現下看到這麼多銀子,暗想自己即使替這死鬼申了冤,也未必有這麼大的進賬。於是順水推舟收九九藏書下銀子,並昧了良心答應姚廷椿,保證楊素貞不再上告。
回到房中,他打開包袱,見到銀兩和信,拆開來讀,吃驚不小。他左思右想,一個大胆的想法浮上心頭,當即模仿密信筆跡,原樣寫上一封,然後留下原件,將偽件封好,與包裹一起放回原地。
楊素貞遇此變故,如遭晴天霹靂,忙差人去通知哥嫂。原指望哥嫂能幫著出出主意,辦好姚廷梅的身後之事,誰知姚廷椿夫婦一到,便露出凶神惡煞的嘴臉,硬說是楊素貞與人通姦,下毒謀害親夫,當場將她轟出家門。楊素貞方才明白,原來這都是姚廷椿圖謀家產的詭計。
第二日,兩家丁見到顧鐸,送上密信和銀兩,顧鐸絲毫未作懷疑,讀完信后,當場焚毀。
於是田倫修書一封,連同一千兩銀子交給兩個可靠的家丁,命他們快馬加鞭,趕到信陽城去找顧鐸。這兩家丁得令,晝夜兼程,不幾日便抵達信陽,由於已是傍晚,城門關閉,只好在西門外找家客店先行住下,恰巧就住進了宋士傑的悅來客棧。
宋士傑看在眼裡,心知如若不扳倒這些狗官,那楊素貞的冤案將永九九藏書無昭雪之日,而想扳倒這些官員,就得依靠這封密信和民告官的膽識。
待這邊一切打點停當,姚廷椿等三人才隨丁旦緩緩來到道衙。
中華大地,自古以來視民告官為犯上,即使贏了官司,告狀的小民也要受到重責。但有明一代,太祖朱元璋深知官場黑暗,為防官員腐敗,開風氣之先,在午門外設立「鳴冤鼓」,大力支持民告官。根據他的聖諭,對巧立名目、害民取財的地方貪官普通民眾可聯合起來,直接將其綁赴京師治罪,沿途各個關卡不管因私因公,有敢阻擋者,一律處死,並株連九族。
兩個家丁平日里跋扈慣了,一進店就開了間上房,嚷嚷著要了一桌酒菜,邊吃邊談。宋士傑何等人物,一雙眼睛銳利之極,看倆人言行舉止一派官家奴的模樣,又操著上蔡一帶的口音,便懷疑他們與楊素貞的官司有關,於是便悄悄躲到一旁偷聽。
也合該此事泄露,兩個家丁乘著酒興,顛三倒四地將田大人顧大人說了一番,宋士傑越聽越覺得可疑。他待兩人酒醉飯飽,倒床睡去后,悄悄進屋,將那個包袱提了出來。
所謂錢能通神,丁旦一九-九-藏-書行得到姚廷椿打點之後,押著姚廷椿、田氏和楊青,故意放緩速度,慢慢悠悠地往信陽城走去。尋常人用四天的路,丁旦他們足足走了有半個月。
不過現在時過境遷,此等開明之舉早已名存實亡,對民告官的打擊又捲土重來。黎民告官,告不成即屬「犯上」,與「作亂」同罪,依律當斬,即使僥倖控告成功,贏了官司,也要治個邊外充軍之罪。
宋士傑文筆犀利,楊春看了,大聲叫好,並讓楊素貞牢牢記住「謀財害命,價賣孀婦」這八個力重千鈞的大字。
丁旦等人到達上蔡縣衙並出具文書,知縣劉題一邊穩住差役,一邊遣人去給姚廷椿通風報信,商量對策。
楊素貞久等哥哥不來,頗為焦急,楊春看出事情有異,便說明情由,並將楊青親筆所寫的婚書拿與楊素貞看。楊素貞沒想到自己萬分危難之際,又被親哥哥出賣,頓時痛哭流涕,一面訴說自己的遭遇,一面痛斥這班狼心狗肺的東西。她雙膝跪地,懇求楊春帶她去南汝道衙告狀,事後自己甘願為奴為婢。
楊春是個豪爽正直之人,當即撕毀婚書,並與楊素貞結為義兄妹,帶她去信陽州告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