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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後記

譯後記

2014年6月13日凌晨,我在北京婚後的新居里,坐在我愛人對面,在他用來打坦克世界的外星人電腦上敲下了《喬納森·斯特蘭奇與諾瑞爾先生》最後一章最後一句話:「一吻之後,他轉身離去,消失在那片黑暗中。」我愛人從他正加班加點審計的賬目里抬起頭來,會發現他對面那個已經一禮拜足不出戶、蓬頭垢面的人雙手捂住了臉,大哭起來。
最初開始翻譯是出於對這部作品的喜愛,純為練筆,自娛自樂,一章一章翻完了發在網上,收到網友熱心的建議與意見,更多的是對我的鼓勵。2012年年末在愛丁堡的校園裡,我收到來自湖南文藝出版社吳健編輯的郵件,得知有望將全文譯完出版,我心頭因論文堆積起的愁雲一掃而光,抬頭一看,籠罩著愛丁堡的薄霧似乎也都散去了。此後近兩年間,我的世界只有講台、論文和魔法師,這三方並不是隨時都能友好共處的。我能堅持到最後,多虧有家人的支持體諒、編輯(我的編輯!)的耐心協助。我能保持一腔熱情,也是因為我對那片曾經居住多年的土地愛得深沉。小說中的拜倫言辭間對英倫三島是那樣不屑,但「洛赫納佳啊,別後已多少光陰」這樣飽含熱淚的詩句畢竟也出自他的筆下。我跟這部小說的作者一起對英國人的虛偽狹隘嬉笑怒罵,但我相信她和我一樣,心頭想著、念著、永遠割捨不下的,是蘇格蘭高地空寂的荒原,是約克大教堂肅穆的石像,是威爾士銀裝素裹的高山,是埃文河畔寧謐的村莊,是這一切以及這一切所激發的暢想——無論文學還是魔法,生根發芽,靠的都是那片土地上的雨露與陽光。
我認為這本小說是一部現實主義諷刺作品,奇幻成分則像是調味品一般點綴其間,為敘事多添了一個維度。評論界多少人將它定義為一部奇幻作品(或是「英倫奇幻作品」),也就是說「奇幻」成分是這部作品最突出的特點。奇幻這個文學類型我其實九*九*藏*書了解得並不充分,文學分類法本來也是複雜交疊,很難說得清的。在讀這部小說前後,嚴格意義上的當代奇幻文學我也只讀過特里·普拉切特「碟形世界」系列中的幾部,尼爾·蓋曼比較流行的《星塵》和一些(我其實沒太讀明白的)短篇。在我看來,《喬與諾》至少是與這些作品有很大區別的。奇幻文學的要素《喬與諾》里都有,但我個人感覺都不是這部小說的重點。這部小說是在「平凡」(現實主義)與「超凡」(奇幻)之間尋求平衡,而經過這些年反覆閱讀後,我感覺它的指針還是偏向了平凡與世俗。
韓慕照
2014年6月
喬納森·斯特蘭奇轉身離去,離開了阿拉貝拉,也離開了我。我一邊用蹭了墨水的手背抹眼淚,一邊也在心裏算了算,從在約克市的小書店裡買下這本書、用一個禮拜廢寢忘食地讀完后決定自己翻譯練筆,到如今這個悶熱的夏夜,整整十年過去了。蘇珊娜·克拉克女士寫這本書寫了十年,我翻譯這本書翻譯了十年。當然,我們倆這十年間也都還幹了點兒別的:她寫出數篇精彩的短篇小說,為《喬與諾》的續集布局謀篇,為《喬與諾》拍成影視作品做顧問;我在約克讀了個很成功的碩士,在愛丁堡讀了個不怎麼成功的博士,結了個婚,回到北京繼續站講台教書。共同之處在於:十年間,我們始終沒有離開這本書書名里的兩個人。
閱讀並翻譯這部作品已逾十年,心得頗多;關於本書內容風格等不再多說,一切只等讀者您讀到「轉身離去」時自己體味。我這是借譯後記可以「天馬行空」的機會,抒發一位沒學成英國文學的英國文學愛好者心中的感悟,外行的熱情也許比內行更熾烈,也許能捕捉到內行不屑一顧的妙趣。(喬納森·斯特蘭九_九_藏_書奇是會同意我這句話的。)根據這些感悟,我才逐漸確定了翻譯時使用的語言風格。我永遠記得在北外讀書時執教翻譯實踐課的陳德彰老先生的說法:好的翻譯,當「保留洋味,拒絕洋腔」。在翻譯實踐過程中,我一直以此為標準。近些年流行的一種無中生有、似有賣弄之嫌的所謂「過度」翻譯,是我極力反對的。「信」「達」「雅」三個字聽得人耳朵都要起繭子,但幸虧有它時時提醒我們究竟什麼才是第一位的。洋味是要保留的,洋腔是要在準確、達意的基礎上適度削弱的,譯者的身份與痕迹是要儘力隱去的。《喬與諾》的翻譯工作歷時十載,我個人閱歷、見識不斷積累,風格筆法有所變化,但以上這個標準從來沒有動搖。本書共三卷六十九章,第一卷的內容大多譯于攻讀碩士期間,當時的我見識短淺、膽子大(這兩者之間似乎是有因果關係的),譯筆散漫卻也自由,錯誤百出卻也有種無拘無束的靈性;後文則多成於攻讀博士期間,閱讀量大了,因所學專業的緣故,對語義、語體等語言本身的了解也比以前多,翻譯的準確性提高了,但也會拘泥於原文句式、結構,語句的「洋腔」會比第一卷嚴重。我從一個在黑暗中摸爬滾打、隨心所欲的喬納森·斯特蘭奇變成了一個顧慮重重、謹小慎微的諾瑞爾先生。翻譯於我,不再像過去似的只是一種「頭腦訓練」的快|感,而是漸漸嚴肅起來,開始講求方法、理論。有了這個變化,我並非不情願,就好像斯特蘭奇意識到自己越來越像諾瑞爾了也只是最初有點兒慌而已——他二人本是一個樣,天下學者本都是一個樣。
(並非頂樓的小房間)
這部小說最重要的主題——魔法,只是凡間的一門學問。書中反覆強調:魔法只是一個與歷史、哲學并行的學科,沒有任何浪漫色彩,解決的都是無聊而冷硬的實際九-九-藏-書問題(建壩、修船、抗擊法國人),同別的學科一樣充滿了艱辛和挫折;從事這門學問的人與研究任何學問的人一樣,專註(或者說「一根筋」)且頗有些天不怕地不怕的精神(只限於自己那一方領域),直到他們漸漸認識到,自己這方小天地之外,才是大法高深、宇宙玄妙。這與一切學科的探索過程又有什麼區別呢?
交稿之後,我的編輯(寫出這幾個字,我心中一陣激動;我的編輯!——我心中頓時充滿了安全感!)邀請我寫一篇譯後記,說是可以「天馬行空」。收到邀請,我自是十分榮幸,心中卻也一陣焦灼。自從大學畢業決定走上學術道路,思考的多是論文八股,天馬行空怕是很難做到了。書一年年讀下去,我身上諾瑞爾先生的成分越來越多:下筆越來越難,人越來越較真兒,總愛挑別人的刺兒(不管對象是我學生還是我奶奶)——「你這個問題要依情況而定」或是「你這麼說也不盡然」,而心中卻對喬納森·斯特蘭奇那不受拘束的靈性充滿了嚮往。這部小說看完、翻譯完,我自己也正式走上了學術道路,而我理想的治學態度大概會像齊爾德邁斯所言,斯特蘭奇派和諾瑞爾派兩者都有那麼一點兒。諾先生的自私、虛偽,斯特蘭奇的淡漠、急躁,是當今學者乃至整個學界的通病;而諾先生的嚴謹與一門心思的決絕,斯特蘭奇的創意與講求實效的精神,若結合起來,豈不是當今學者追求的理想境界?書里那個世界因有了魔法而顯得玄幻,而十年反覆閱讀後,我越發體味出它的真實。
這部小說雖有奇幻色彩,講的畢竟是人間倫理。我們可以通過角色塑造看到作者對「惡」以及對「理智」(mind)與「人情」(heart)的理解。故事里徹頭徹尾的反面人物大概只有滿頭白毛的先生和亨利·拉塞爾斯。滿頭白毛的先生是仙靈,毫無理性;亨利·拉塞爾斯是常人且是文化中心倫敦浸泡出來的上流階層,頭九-九-藏-書腦冷靜,非常理智。這兩個角色代表了故事里的「惡」:白毛先生無腦無心,拉塞爾斯有腦無心;他們的共同之處在於「無心」(heartless),也就是說無情便是惡。故事里無論主角配角,作者給予同情的,往往是「有情」的;「無情」的,即便腦子好使、有理智,也是前途坎坷、眾叛親離的。
這部小說中無論景色還是人物,無論凡人還是仙子,都是徹底的英國化:英格蘭的魔法由英格蘭的雨露陽光培養而成,英格蘭的魔法師秉承的是英格蘭士紳階層的道義。英格蘭人的正派、英格蘭人的實際、英格蘭人的犬儒、英格蘭人的排外、英格蘭人的階級和種族偏見,在無論主角配角、大人物小人物身上都體現得淋漓盡致;外國人、外鄉(包括蘇格蘭、愛爾蘭、威爾士)人的形象都是帶著刻板印象描繪的,而仙靈——這非人類的物種——身上的特質恰恰是為英格蘭人所深惡痛絕的,於是也沒有「超凡」到哪裡去,說到底還是英格蘭人內心恐懼的外化或是內心陰影的投射。
總體來說,這部小說在我心中是可以與薩克雷的《名利場》相比擬的,鴻篇巨製悠悠展開的是一幅英國社會的風俗畫卷。人物風景都好似書中多次提到的托馬斯·羅蘭森和喬治·克魯克山筆下的諷刺畫。作者對待歷史事件與歷史人物的態度以及描寫的筆觸也是「漫畫式」(caricature)的——被輕描淡寫、一筆帶過的,也許是血流成河的戰爭,也許是民不聊生的苦難,在作者筆下,只好像屏風上一幅浮世繪,至多也只像故事中被蒙在巫蠱里的史蒂芬·布萊克所看到的——看什麼都好像隔著一層臟污的玻璃幕,帶不來喜悅,激不起同情。敘述者的語氣是冷漠無情的,是就事論事的,盡量把人心世相的方方面面客觀地呈現給我們看(正文不夠全面,還有註釋補足)。而與《名利場》不同且更耐人尋味的是,《喬與諾》的世界里有了魔法,於是歷史有https://read.99csw•com了另一種解釋,人心世相多了另一種可能。天幕背後,雨簾對面,吹來另一片天地里的風。假如《名利場》算是「高雅文化」(High Culture)的代表,而奇幻文學尚未脫離「流行文化」(Low Culture)的範疇,我認為《喬與諾》是二者完美的結合,經典與快|感並不是對立互斥的,就像尼爾·蓋曼在為本書作序的時候提到的(也是對克拉克女士本人信念的轉述),它們只是「表達同一種理念的不同方式」而已;我認為甚至是相輔相成的。
「人情」指的不僅僅是人彼此關懷的溫情,指的也可以是「人情世故」(worldliness)中所謂的人情。小說中的人物,大到威靈頓公爵,小到副食店老闆娘,一個個都是世故的,甚至是物質的。談婚論嫁,雙方(尤其是女方)身家幾何是必須要考慮到的;聽說照顧自己生意的貴族貴體欠安,要上趕著巴結,同時擔心可會是自家店鋪里的食品出了問題;魔法師立功,理應授予爵位,可大臣們還要照顧魔法師師父的情緒——這樣的細節,讓人無法不聯想到簡·奧斯汀的筆法。作者的筆觸是女性化的,即便是官場、戰場,即便是玄虛的魔法、詭秘的彼界,觀看這一切的視角都是極為女性化、極富「家常感」(domesticity)的。歷史人物,無論學者大家、戰爭英雄,到了這個故事里,華服美衣下像是總能露出早上還沒來得及剪乾淨的線頭;完成的即便是宏圖偉業,這個故事也總給我們機會窺見他們指點江山間歇拿熱水泡腳。正是這多出來的一層敘事維度——這種和主題無關(甚至截然對立)卻無處不在的「英國式的舒適感」(English cosiness),帶給我們閱讀的快|感;這種快|感並不陌生,比如讀過阿加莎·克里斯蒂作品的人都會覺得熟悉。
于威尼斯卡納雷吉歐區卡薩·里亞爾托旅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