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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層 《紅樓》真本(4)

第九層 《紅樓》真本(4)

此批為「庚辰本」、「戚序本」二本所共有。這才是最為明確的大節目,只要不深文周納,都會承認的。此處「戚序本」又獨有一批雲:
二玉心事,此回大書。是難了割,卻用太君一言以定。是道悉通部書之大旨。
我們綜合以上而觀,事情相當地明白,其情節應是:在黛玉問題上,主要是先因趙姨娘搞鬼(賈環也可能使了壞)。她為毀寶玉看清了一著棋,必先毀黛玉,故此捏造異事醜聞,時向賈政報告。迨到適逢元春「關念」寶玉婚事,召賈政共同商量時,賈政遂將所得於趙姨娘的讕言(當然包括王夫人所得於襲人的也在內),「奏」與了元春。元春於是「明令」宣判黛玉「淫|賤」,指定聘娶寶釵。至此,黛玉遂無由再留於世,而寶玉也只有「奉旨配婚」的一條死路可走。
這是見過原書全稿的脂硯在分明告訴我們:書中一大關目,寶、黛締姻,原有賈母之言為證;而後來元春、賈政,硬行改派「金玉良緣」,根本不是賈母之事,他們不但篡改了賈母的本意,甚至還有可能假借名義,捏造賈母遺言①,破壞了賈母所意匠經營的婚約。所以說:「何可為證!」
你願他死了,有什麼好處?你別做夢!他死了,我只和你們要命。素日,都不是你們調唆著逼他寫字念書,把膽子嚇read•99csw•com破了?見了他老子,不像個避貓鼠兒?都不是你們這起淫|婦調唆的?這會子逼死了,你們遂了心!我饒那一個!
再看賈母對寶、黛二人的婚事,不但她自己早已拿定,而且闔府上下盡人皆知,可說是「公開的秘密」一般。若要舉例,則請看第二十九回張道士為寶玉議親,賈母如何回答:
上回有個和尚說了,這孩子命里不該早娶,等再大一大兒再定罷。你可如今也打聽著,不管他根基富貴,只要模樣兒配得上就罷了。來告訴我。便是那家子窮,不過給他幾兩銀子也罷,只是模樣兒性格兒難得好的。
這是賈母「胸有成竹」的表現,莫認作她真是要等張道士給找一個,同時話里也針對著賈府人的一雙富貴勢利眼,議論黛玉無家無業,孤苦一身,因而瞧不起,說是「配不上」的那些人而表示態度。在這一點上,薛家豈不是最「配得上」?但可見賈母根本未曾向那一號財勢人家考慮。尤其緊要的,是同回末后賈母因寶、黛二人回來都生氣鬧事而著急落淚,便說出「不是冤家不聚頭」的這句話來,以致寶、黛二人都像參禪似的來細味此話的含義,也就是說,這是賈母第一次明白表示或流露出她有成竹在胸的線索,為二人所珍貴驚喜。而此回卻有九*九*藏*書「脂批」說:
明白了這些道理,那麼可以看出高鶚的續書,對這一系列的大關鍵大節目,整個篡改了原作者的意思。魯迅先生評價《紅樓夢》的續書,以「不背于原書伏線」為論析的標準。我們對待高續,用什麼標準去衡量?沒有別的,只能依照魯迅先生給我們指出的,以原書伏線為定,亦即要看續書者的思想是否與原作者一致。我所以罵高鶚,原因也就在這裏。
只是他已有了,只未露形——將來準是林姑娘定了的!因林姑娘多病,二則都還小,故尚未及此。再過三二年,老太太便一開言,那是再無不準的了。
在這個問題上,雖然從情節關係上看,詭計深心,出於賈政的小老婆等人,而從作品的思想意義上講,對寶、黛進行封建壓迫與毀滅的主凶,卻是元春和賈政、王夫人。
還有第六十六回,尤三姐向興兒探詢寶玉的情況,興兒說:
至於鳳姐,她雖然罪惡重重,但在這方面的重要關節上,她是和寶玉一面的,而絕非敵對。她在寶、黛之間,是個出力人物,從黛玉一入府,直到後來言談行動,排難解紛,都是維護寶、黛的,前八十回所寫,斑斑可見(例如鳳姐送了茶葉給黛玉,便暗用「下茶」〔定婚禮〕的意思問黛玉:你吃了我們的茶,為什麼還不給我們家做媳婦https://read.99csw.com!),無待在此一一引敘。賈家事敗,她的遭遇和命運也和寶玉是息息相關。上述的這些關係,高鶚好像是全部視而不見,寧不深可怪異?即如這樣一樁大事,高鶚卻把封建主凶元春、賈政全然開脫了,而拿鳳姐來做替罪羊。並且所「設計」出來的高著,卻只是一個很庸俗、很淺薄的、毫無思想內涵可言的「移花接木」「僵桃代李」的兒戲辦法。這在文學藝術上,特別是在悲劇文學上,並不是什麼很高級的思想和手法。這樣的東西,曹雪芹恐怕是未必肯寫——也根本寫不出的。
於此可見賈府的所有人等,對此事皆洞如觀火,也與清虛觀中賈母的話合榫。「老太太」本是此事的主張人和「護法」者。
一片哭聲,總因情重。金玉無言,何可為證!
賈母連哭帶罵,而「賈政在旁聽見這些話,心裏越發難過,便喝退趙姨娘」。這層關係交代得最為清楚。
或許有人認為高鶚寫寶、黛事件中賈母「變心」,鳳姐「搞鬼」,都有根據,正是「不背于原書伏線」。其理由當不外是:一、賈母在「破陳腐舊套」時明批女兒傾心於一個男人為「鬼不成鬼,賊不成賊」,便是為反對寶、黛關係;二、賈母要為寶玉提寶琴的親;三、鳳姐恰好也在此事上附和賈母。所以說,高鶚所續,九-九-藏-書並非事出無因。但其實這都是出於錯覺誤會。一、賈母所「破」的,是在於「這些書都是一個套子,左不過是些佳人才子,最沒趣兒」;所批的是「只一見了一個清俊的男人,不管是親是友,便想起終身大事來」。這種素不相識,「一見鍾情」式的所謂「愛情」和曹雪芹筆下所寫的寶、黛自幼一處長大,彼此深刻了解,即有共同的思想作為感情基礎的關係,正是迥不同科,而前者那種所謂「愛情」是曹雪芹在小說第一回中就反對過了的。兩者難以並論。二、賈母詢問寶琴年庚八字,並未說是要為寶玉,而只是薛姨媽心中「度其意思,大約是要與寶玉求配」,便說出寶琴已有了人家。三、鳳姐在此際搶話,說要作媒,賈母還笑問:「你要給誰說媒?」鳳姐以「既已有了人家,不如不說」之意回答。——須知此最是狡獪之筆,鳳姐正是見已許了人家,她才肯說那些湊趣的話,因為明知是廢話,故不妨順口送情;而賈母若真是想為寶玉討寶琴,既知寶琴已許梅家,便不能再往下談,豈有反而故問鳳姐,要她說出給誰作媒之理?這是講不通的。還應聯繫清虛觀中賈母「這孩子命里不該早娶,等再大一大兒再定罷」的話,此二事同在一年,一是端午,一是冬十月,相距僅只五個月,而賈母卻一見寶琴,統統忘九九藏書掉一切自己身邊的素日為之操心惹氣的重要複雜關係,就立即要為寶玉另行求親?這個如何能說得通?所以到紫鵑試寶玉時,假說「年裡我聽見老太太說,要定下琴姑娘呢,不然,那麼疼她?」寶玉笑道:「人人只說我傻,你比我更傻——不過是句頑話。」況且,寶琴一來到,即明敘王夫人先認了乾女兒,玉、琴二人兄妹關係已定,賈母焉得復有別說?曹雪芹所以要寫寶琴「間色法」,寫紫鵑向黛玉建言趁著老太太在,早拿主意,寫薛姨媽慰黛玉「我一出這主意,老太太必喜歡的」等一串文字,意在暗示只因賈母不曾早日明言,以致蹉跎蹭蹬,卒為元春、賈政等所乘,篡改破壞了已定之局,而絕不是為了要寫什麼賈母變卦、鳳姐逞奸。其實,若談到賈母的問題,本很清楚。她因偏愛寶、黛、鳳三人,與賈政、趙姨娘發生了極為尖銳的矛盾,具如「大承笞撻」和「嫂叔逢五鬼」等回所寫。趙姨娘之每日在寶玉身上使心用計,賈母盡知,所以才會有當著賈政的面而痛罵趙姨娘、使賈政大為尷尬的那一場面,試看賈母的話:
①注意第五十七回紫鵑的話:「……若娘家有人有勢的還好些。若是姑娘這樣的人,有老太太一日還好一日;若沒有老太太,也只是憑人去欺負了。」這分明暗示仇者毀黛玉是在賈母死後,而非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