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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初次賣唱

第一部分 初次賣唱

舒舒服服地把屁股安在破布爛鐵中,津津有味地在廢品堆里亂翻,我感到非常幸福。
我已經知道愛俏!據說——我自己也記得——每回給大家唱小曲之前九_九_藏_書,我總是先看一眼膝蓋。
我還爬到大理石桌面上唱歌。
一學會走路和說話,我就和教父形影不離。
我嘛,為這幅圖畫錦上九九藏書添花!
如果膝蓋太臟,我就朝上面吐唾沫,然後扯過圍裙角去擦。因為其他地方依舊是髒的,我的膝蓋看上去就像是灰底子上有兩個白團團!我九_九_藏_書把褲管提得高高的,讓大家看得見裏面的花邊。
除了走私烈酒,教父還趕著一輛大車,拉車的是一頭老馬。他的活兒是收垃圾,我們把垃圾運到遠處的九_九_藏_書農田裡扔掉。
怎麼著,我總不能認命吧!
一切都是相對的!這就是我的「阿麗斯漫遊仙境」!我還真的在裏面獲得了不少發現!
然後,我不忘向大家收錢。
九*九*藏*書父很喜歡喝上一杯,我又挺機靈,他就帶上我,走遍了各家小館子。
我可以得到一杯糖水,我還有權把所有的杯底舔乾淨!那個時候,大家喝的是正宗佩諾(Pernod)茴香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