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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萬黑人大遊行

百萬黑人大遊行

作為一個有過被白人奴役歷史的民族,終於能夠拋開歷史的心理負擔,以重建自己的角度尋求在這個社會的平等和自由,這是非常不容易的。儘管要真正做到這一點,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但是能夠站到這個起點上,不能不說是一個歷史性的進步。
例如,我曾經幾次提到的「平權法案」。三十多年前,它的設立是為了保障黑人(主要在南方)在長期教育機會不平等的情況下,能有同樣的升學和就業升遷的機會。因此,它規定了在政府機構和學校等等,在招生招工等方面必須有關於種族的硬性指標比例。比如,郵局有十個工作人員,其中一定要有兩個是少數民族。大學招生也是如此。當時,除了一些有種族主義傾向的白人之外,大多數的白人和同是受惠者的其他少數民族,都是贊同這個法案的。但是三十多年以後,有些情況反而變得含糊不清起來。今年,加州大學首先提出要取消招生時的平權法案,就是這種變化的一個反映。是不是主張取消平權法案,就是說明種族主義抬頭呢?似乎問題並不那麼簡單。平權法案所起的積極作用是一目了然的,我就不多作解釋了。我想還是談談它所帶來的問題,使你可以了解問題的複雜性。
他們這個案子一開始的時候並不順利,因為他們手裡沒有多少證據。他們只能查到聯邦調查局的一般資料,卻看不到這個秘密計劃的檔案,這也是聯邦調查局這一類的機構容易失控的原因之一。在美國這樣一個憲法至上的國家,這個秘密計劃之所以會誕生,而且存在幾年,能夠侵犯大量公民的憲法權利,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它的發明者和執行者,對這個保密系統存有一定的僥倖心理。事實上,它的保密系統也確實使它成功地一度逃離了民眾的監督。
這是什麼意思呢?就是說,美國政府在任何情況下,都無法中止人民可以享受的憲法權利。我記得自己第一次注意到這一點,是在「文革」剛剛結束時看的一本美國小說里。這本小說好像叫《代號R密件》。這種書在美國,是標準的所謂「暢銷小說」,就是情節緊張引人入勝而且價格便宜,最適合在旅行中消磨時間。暢銷小說的作家都是以掙錢為目標,他們自己和評論界都不會認為這些暢銷小說有什麼很高的文學價值。這本書也不例外,很「好看」,充滿了緊張的氣氛。小說假設了以聯邦調查局局長為首的一幫美國政府官員,陰謀通過一個類似緊急狀態法的法案,以期可以在宣布非常狀態的時候,就使《權利法案》失效。經過緊張的種種情節之後,最終陰謀被揭露,沒有得逞。我到了美國以後才知道,這種對於我十分新鮮的東西,它的內容對於美國人是老掉牙的永恆主題。這就是自從建國以來,民眾就天天在那裡圍繞著種種細節和政府計較的問題,即美國政府如何做到無例外地保證人民享有憲法權利。
這種主意提出后,在「新動員」組織中當然馬上就引起了不同的意見。一種意見認為這可以考慮,另一種意見則認為,民權運動是自願參加的,這麼一來不是成了交「人頭稅」了嗎?但是,總的來說,他們兩個組織之間達成協議而進行聯合行動的可能性還是非常大。
經過曠日持久的調查,這些被告在判決時基本上都已經退休了。當初的聯邦調查局局長胡佛也已經死去近十年。這些退休的被告並沒有多少積蓄,也根本賠不出錢來。最終,直到1986年,雙方達成庭外協議,減少了賠款數字,也同意由聯邦調查局替它的前僱員支付賠款。對於將來,作為被告之一,曾經是美國聯邦調查局總部的國內安全部頭頭的查理斯•布萊南說,他相信,聯邦調查局今後再也不會去試圖恢復這一類的計劃了。

美國七十年代初的反越戰遊行
實際上,重要的並不是聯邦調查局此後還想不想這樣做和敢不敢這樣做,重要的是,走過這樣的歷史階段之後,美國防止聯邦調查局這一類機構侵犯公民權利的法律,更為健全了;把這些有過特權的機構,也不例外地置於監督之下的機制,更為完善了。也就是說,關鍵是從制度上保證,以後哪怕胡佛又轉世回來當局長,「秘密計劃」也行不通了。回顧美國歷史上的這樣一個階段,我總是覺得內容很豐富。仔細看看當時聯邦調查局發生的違憲干擾集會的情況,他們的舉動還是相當小心,動作幅度還是很有限的。他們對於當時混亂的局面感到緊張,因此而越軌,似乎也情有可原。在社會動蕩的時候,這樣做是不是就是可以原諒的呢?美國最高法院對這一類問題有這樣的看法:他們認為,保護個人權利,尤其是像集會自由這樣的基本權利,在平靜的年代和社會安定的時期,是容易做到的;可是,在社會產生危機的時候,要做到這一點就顯得困難得多。但是,恰恰是這個時候,更應該讓人民有集會和把話說出來的權利,讓他們有機會表達一種和當時正統的觀點不同的意見。早在1937年,美國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就寫過這樣一段話:九_九_藏_書「有人會煽動以暴力推翻我們的制度,我們是應該把社會從這樣的煽動中安全引導出來。但是,我們越是認識到這樣做的重要性,越是應該堅持保護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和集會自由這樣的憲法權利不受侵犯。堅持這樣做,正是為了使我們能夠通過和平的手段完成所要求的社會變化。幾個世紀以來,共和制度就是建立在這一點上的,這也恰是一個依靠憲法建立起來的政府的真正基礎。」那麼,這位大法官是不是太天真、太理想化了呢?是不是把複雜的社會轉變和社會動蕩看得太簡單了呢?
在他們上訴的時候,美國上訴法院批示,政府任何企圖瓦解和破壞合法組織,或者恐嚇他的成員的做法,都是絕對違憲的。
這一切,證實了當初在美國政府要求設立這樣一個全國性調查機構的時候,美國人民對於這種性質的機構最擔心它會發生的問題,已經確確實實如預料般地一一發生了。這就是美國國會當初寧可罪犯逃過一個州就抓不住,也死活不肯讓政府成立一個全國性的警察機構的原因。我曾經告訴過你,直到美國成立一百多年之後,國會才勉強同意政府成立一個二十人的聯邦調查局。這一類的機構,一直是美國民眾最不放心的地方,因為它最容易步入歧途。
在六十年代情況越來越不明朗,民間組織多如牛毛的情況下,聯邦調查局作為一個專門對付國內犯罪的機構,壓力也確實很大。他們有一個任務是維持政府機構和首都華盛頓的安全,但是在六十年代末期,每年至少有四五次幾十萬或上百萬人的「華盛頓遊行」,還有無數次幾乎整年不斷的小一些的集會,在國會大廈、白宮、國防部所在的五角大樓等附近的廣場舉行。大多數示威者是和平的,但是也不斷有一些人,試圖進入五角大樓、爬白宮的籬笆,其中也有少數「戰鬥性」特彆強的,鼓吹要燒毀橋樑、扔炸彈和殺死警察。聯邦調查局也確實很難分辨,哪些人只是威脅,說不定真有幾個是要真乾的。結果,聯邦調查局終於出此下策,搞了這個秘密計劃,主要目的是搞清情況,同時也做了些不光彩的「小動作」。
事實上,奴隸制是一個社會制度的罪惡,而不是種族的罪惡,只是在美國,在一個歷史階段,它恰與種族相連。當時,奴隸主基本上都是白人,奴隸基本上都是黑人。但是,在今天,把這種制度的罪惡過度地和種族相連,並不是合理的事情,哪怕是在有這種歷史負擔的美國。一些善良的美國白人年輕人中,很多人至今還有對印第安人和黑人的負罪感,和他們談起來,他們比我還要不願意提到黑人的「問題」,他們在潛意識裡總覺得黑人的一切「問題」,都是包括自己在內的白人造成的,我的朋友勞拉就是一個典型。也有一些人感到十分冤枉。比如我的朋友傑米,他就一肚子委屈地對我說過:「憑什麼一說白人就說是奴隸主,我的祖先移民來的時候也是窮人,最窮的愛爾蘭人(愛爾蘭移民在美國確實曾經是出了名的窮),他們也是奴隸。再說,那些白人怎麼買到的黑人,是他們的黑人奴隸主賣了他們!」他說的確實都是事實。我聽了一名黑人主持人的談論節目才知道,實際上,在美國歷史上,還出現過自由身份的黑人蓄奴者。由此,你可以看到,這是一種制度的罪惡,而不是特定與某一種族相連的罪惡,但是,美國的歷史卻使得黑白雙方都負擔沉重。
正因為這是對美國人民特別敏感的憲法的「明知故犯」,因此這個計劃成為當時聯邦調查局的最高機密之一,再三強調絕對不準泄密。實際上,這個計劃的壽命十分之短。1971年3月,一名聯邦調查局的官員文件失竊,其中有一份文件恰好是有關這個計劃的。事情一發生,聯邦調查局的高層官員就非常緊張,立即全部停止了這個計劃。這個時候,這個計劃已經有了五個分支,從這五個分支和他們的活動來看,他們的目的確實是為了減輕潛在的騷亂、暴力和動蕩,減輕社會在這方面的壓力。在他們的活動中,確實沒有特別的種族傾向和觀點傾向。例如,他們的目標中既有黑人的種族主義激進組織,同時也有三K黨和一些被稱為「仇恨的白人」的各種組織。聯邦調查局的這個秘密計劃成員,甚至已經控制了三K黨的一些基層組織,並且不斷勸阻它的成員不採取暴力行動。他們當時的目標並不明確,只是尋找一些他們認為有暴力危險的組織,但是也正是因為沒有什麼明確的界限,所以他們違憲調查的組織和個人,範圍非常廣泛,也就是說,侵犯了無數「個人」的憲法權利。
少數民族在三十多年之後,也有了不同的變化。例如,加州大學如果取消「平權法案」的話,那麼受到損失和得益的都是些什麼人呢?調查表明,如果在招生時不再照顧種族因素,白人學生的比例幾乎沒有什麼大的變化,只有非常微小的上升。入學數量減少最多的將是黑人和拉丁裔的學生,唯一的明顯受益者,是美國的亞裔學生。也就是說,現在正在實施的「平權法案」,在這個學區實行的時候,實際上是一個少數民族佔了另一個少數民族的名額。
最終,陪審團宣布,具體參与「秘密計劃」的幾名聯邦九九藏書調查局的被告罪名成立,賠償金額達七十萬美元以上。他們大叫冤枉,他們辯稱,對於他們來說,這隻是執行公務。但是從1971年起,美國的法律已經要求公務人員對執行公務中的行為負法律責任,只有在一個情況下例外,就是在公務員執行公務的時候,堅信自己是不違反憲法的,才可以免予起訴。在這個案子中,這些被告無法使陪審團相信這一點。
由於這個計劃執行的時間並不長,聯邦調查局害怕暴露,又主動及時停止了整個計劃,因此在此後的四年中,問題一直沒有被外界所知。直到1975年,美國國會的參議院舉行了聽證會,是為參院一個專門研究政府情報部門運作的委員會舉行的。這個委員會的主席是丘奇參議員,所以人們都稱它為「丘奇委員會」。他們發現聯邦調查局大量的侵犯公民憲法權利的行為,例如,瓦解示威,竊聽、檢查信件,檢查銀行收支,甚至查看私人的垃圾。
所以,今天的百萬黑人大遊行,美國政府儘管有可能感到不安,但是和三十多年前相比,畢竟放鬆得多了。遊行的那天,我也很感興趣,因為三十多年前,馬丁•路德•金所領導的「走向華盛頓」的百萬黑人大遊行,我們沒有趕上,很想看看今天是個什麼勁頭。儘管這個遊行是趁著辛普森案之後,估計黑人的種族情緒最為高漲的時候舉行的,但是人們還是明顯可以看到,美國在三十多年來,在處理種族問題上,已經有了明顯的進步。整個集會的氣氛顯得非常輕鬆和愉快,就像是一個盛大的節日。
再回顧六十年代的美國,要求給黑人以民權,至少是美國南方各州的「非正統觀點」,要求從越南戰爭中擺脫出來,也肯定是和當時美國政府所制定的政策相違背的「非正統觀點」。但是,站在今天的立場上,所有的人都會看到,美國人民的這兩種「非正統觀點」,無疑是代表了一個不可逆轉的歷史潮流。好在,儘管有聯邦調查局這樣的問題,但是,美國習慣於遵從憲法的總趨勢,還是基本保障了這樣一種民間「非正統觀點」的自由表達,也使得三十年代那位大法官非常理想化的預言基本實現。美國經歷了一場巨大的變革,思想、藝術、觀念、精神面貌的各個方面,無一不受到這場變革的影響。如果當時美國政府採取強制封殺的政策,將不會阻止這場社會變革,而只會使矛盾激化。所幸的是,在美國憲法精神之下,這一變化基本上以和平的手段完成了。
好!
我前面所提到的反越戰「新動員」組織的領導人布盧姆等人,是在讀了有關國會聽證會的報道之後,才知道他們自己曾經是聯邦調查局的目標。於是,他們決定上法庭起訴。但是,他們也只是聽說有這個秘密計劃,作為原告,他們甚至都不知道,到底在聯邦調查局中,哪些具體的人應該成為他們起訴的對象。結果,他們還是從報紙上的國會聽證會的報道中,找了五個人的名字作為他們的被告。
正是因為無例外,因此在六十年代美國的騷亂此起彼伏的時候,美國政府並不能因此借口什麼「緊急狀態」而絲毫減少人民的各種表達意願的權利,要遊行的還是照樣遊行,要集會的也照樣集會。著名電影明星簡•芳達在越南戰爭打得炮火連天的時候跑到越南北方,穿上北越軍裝,在北越的高射炮上擺個姿勢拍照,還發表在美國的報紙上。幹得如此出格,政府也拿她沒辦法,找不到法律依據去懲罰她,只好隨她去。很多人恨她恨得咬牙切齒,最多也只能是不去看她的電影,這也不妨礙她的電影得奧斯卡金像獎,風光至今。
但是,我們看到,在美國的制度下,這種情況畢竟還是比較容易糾正。首先是做的人本身都很了解這個制度以及這樣做可能產生的後果,非常心虛。事實上,這也是這個計劃會自行中止的原因。其次,越是這樣帷幕重重,看上去叫人看不透的政府機構,越是會被國會死死盯住。這個相互制約的機制,使得這種問題的暴露在美國只是一個時間問題。因此,它最終被國會的「丘奇委員會」揭露,應該說還是必然的。「丘奇委員會」在揭開了聯邦調查局的違法事實以後,美國國會終於通過了一個「信息自由法」。聯邦調查局的秘密檔案資料在這個法案之下,都必須公開,接受監督。於是,在這個法案實行之後,「新動員」組織的這個案子也一下子絕處逢生,因為他們依法拿到了這個秘密計劃有關他們的一萬三千頁的文件。
我想到,曾經聽過一位在這裏移民幾十年的華裔長者說,當初華裔美國人在這裡能夠得到法律上的平等地位,還是仰仗了黑人的民權運動。在今天,依然有一批黑人在思考平等和自由的問題時,走在華裔美國人的前頭。我想起著名的現代黑人女詩人瑪雅•安吉魯給她的學生提出的問題:人是不是需要解放自己?人是不是需要解放別人?人能不能夠不解放別人只解放自己?人能不能不解放自己只解放別人?仔細想想,這真是很有意思。在考慮種族問題的時候,所有的人,不論他是哪一個族裔,似乎都可以先考慮一下安吉魯的問題。

法拉肯領導的百萬黑人男性在華盛頓大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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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也沒有想到,所謂的「催款信」和傳單,都是當時的聯邦調查局實行的一個秘密「反間諜計劃」的傑作。當時美國的反戰者和民權運動的組織,都是他們這個「計劃」干擾和瓦解的目標。聯邦調查局的這個計劃,是在六十年代末期美國政府對於國內騷動感到束手無策的時候設立的,得到當時的局長胡佛的同意。但是搞出這套計劃的人都知道,弄不好,這就是自己給自己埋下的一個定時炸彈。這種做法的「違憲性」,人人皆知。但是,可以想象,美國政府中搞出這些計劃的人,當時也是給逼急了。在美國的憲法里,非常特別的一點,就是它的實行不允許有任何假設條件下的變通。
這次黑人大集會,整整一天美國首都華盛頓幾乎都工作停頓,因為交通基本中斷了。現在美國最著名的黑人領袖傑西•傑克遜講了話,黑人女詩人瑪雅•安吉魯也在大會上朗讀了她的詩作。但是辛普森並沒有出席,我想他沒有出席的原因之一,是他自己也知道,即使在黑人中間,仍有很多人認為他是有罪的,他沒有必要冒險出現在任何公眾場合,他還吃不準公眾對他的反應。
這個集會預定的地點,是在美國首都華盛頓的中心地帶,國會大廈前面的廣場上。我想,最不安的應該是總統柯林頓和美國政府,因為不管惹出什麼麻煩來,首先總是政府的麻煩。那麼美國政府能不能找點什麼理由,阻止這樣一個活動呢?這是不可能的。國會大廈前面的廣場,是理所當然的「公共論壇」,而「集會自由」又是被涵蓋在「言論自由」裏面的,屬於憲法第一修正案的保護範圍。如果美國政府表現出哪怕是一點點被懷疑是阻撓之類的舉動,那麼它將要遇到的麻煩,就遠遠不止是一場集會了。因此,現在的美國政府,不管它對於一個這樣的集會實際上有多麼不安,它最聰明的做法就是積極配合,提供一切方便,擺出一個落落大方的姿態。也許你會問,對於這樣前景不可預測的「巨型集會」,美國政府不能公開阻撓,那麼能不能暗中搞點小動作呢?
林達
對於美國的種族問題,我不想在這樣短短的信里展開,我只想打破一種簡單的「種族歧視」的傳統故事。因為事實上,從美國通過民權法,在法律上禁止種族隔離,並且通過平權法案以保障包括黑人在內的少數民族的就學就業等等,到今天已經三十多年過去了。我只想告訴你,今天的美國種族問題和黑人問題,都不是一個像一加一等於二這樣邏輯清楚的簡單問題。
盧兄:你好!
最近,美國的最高法院裁定,根據種族而給予優惠,幾乎總是與憲法精神不符的。但是,這是美國的一個歷史包袱,最高法院也不是要求停止這一做法,而是要求執行時不要失之太寬。從這一裁定以及簡單的邏輯思考中,我們都可以知道,「平權法案」這樣的法案,只能是一個歷史文件,它的壽終正寢是一件早晚的事情。當歷史條件逐步改善之後,每一個移民,每一個少數民族,在這裏都必須依靠自己的能力和努力去得到收穫。「平權法案」給了所有的少數民族一個調整和提升的機會,抓住這樣一個機會是一件明智的事情,否則機會就會過去。
我又想起他站在台上,周圍站著一圈保鏢。這傢伙可真是能說。法拉肯當然也知道,在這個國家很多人都不喜歡他。但是,看來他還是蠻喜歡這個國家。在集會上,他就是這麼說的。因為,他說,只有美國,會讓我站在這裏,說出我想說的話來,雖然,你們也許並不喜歡我。你說,這是不是挺有意思的?就寫到這兒吧。謝謝你給我們寄來了小田田的畫兒,畫得好極了。
這些日子,美國又很熱鬧,趁著辛普森案所激起的美國黑人的種族情緒,一名黑人領袖出來號召,在馬丁•路德•金當年領導「走向華盛頓」的百萬黑人大遊行三十多周年後的今天,再進行一次同樣的活動,也就是,再來一次到華盛頓的「百萬黑人大遊行」。這立即引起了全美國社會的關注和許多不安。人們擔心,在這種時候,舉行這樣的活動,是否會煽起更大的種族情緒,甚至有人趁機挑起黑人對其他種族的仇恨;擔心這麼多黑人聚在一起,舉行以「種族」為主題的集會,是否會在「群體效應」的影響下,發生一些類似騷亂的事情;更擔心萬一發生騷亂,萬一再和警察之類的發生衝突,又要引起什麼社會動蕩。人們記憶猶新,在民權運動中,人們的情緒,尤其是黑人的情緒是多麼強烈,衝突是多麼容易發生。馬丁•路德•金的偉大,正在於他站在乾柴邊上,卻能夠不去點燃一堆可以利用的烈火,而是主張和平和非暴力的抗議。問題是,這一次活動的發起和組織者,卻不是馬丁•路德•金,人們的擔心實在不是無緣無故的,因為這次「百萬黑人大遊行」挑頭的,正是「黑人伊斯蘭國」組織的領導人法拉肯,在我前面的信中,曾經提到過這個人物。這個組織歷來觀點激進,法拉肯本人也以發表大量的反猶太民族的言論九九藏書而著名,而且他所發表的言論里,除了反白人之外,也反美國人中的越南裔和朝鮮裔,還反天主教和同性戀,總之一向是樹敵頗多。他的演說能力,也就是鼓動群眾的能力,在大家都很能言善辯的美國,也是非常出名的。他還邀請了辛普森和所有的黑人中的名人參加這個集會。
有的黑人組織對於這場反越戰的集會是非常支持的,但是他們很想聯合的「黑人聯合陣線」卻沒有多大興趣。大型的抗議集會的組織,經常有財力上的問題,於是,這個「陣線」的領導人就提出,他們可以動員他們的成員前往白人的反戰集會「助陣」,但是白人的反戰組織是否能給黑人自己的集會捐點款,比如說,他們來一個人得到一美元的捐款?為此,他們舉行了一些協商會議。
另一個大家關心是否會出席集會的人物,是美國前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也就是掌實權的三軍指揮官,黑人鮑威爾將軍。這個時候,他是全美國調查下來聲望最高的一個政界人物。美國人都在期望明年他出來競選總統。民意調查說明,比起現在的柯林頓總統,以及作為柯林頓對手的一些共和黨領袖,鮑威爾在民眾中的支持率都要高得多。民意調查中還有一個有意思的情況,就是在黑人中,有更多的人支持柯林頓,而在白人中間,卻有更多的人支持這個黑人將軍鮑威爾。最終,他沒有出席這個頗受爭議的法拉肯召集的黑人集會,他迴避了。
但是,就在這個時候,「新動員」組織收到來自「黑人聯合陣線」的一封非常不禮貌的催款信,而不久之後,「黑人聯合陣線」也發現一張評論這件事情的傳單,傳單的文章中間,印了一隻黑色的猴子,文章的題目是「給他們香蕉!」此後,「新動員」組織的反越戰大集會依然如期舉行,而且很成功,但是「黑人聯合陣線」沒有參加。這兩個組織,也從此產生隔閡而疏遠了。
在美國,有不計其數的「少數民族」,但是最為惹眼的種族問題,還是白人和黑人的關係問題。首先是因為黑人是人口比例最高的人種,在美國佔總人口的百分之十一點八(亞裔只佔百分之三點一),其次是任何種族問題,一般總是拿白人作為參照對象。一方面是白人數量大(占人口比例的百分之七十四),在各個層次上都佔優勢,另一方面白人和黑人在美國歷史上有過一段奴隸主和奴隸的宿怨。其實可能還有一個原因,就是他們在外觀上的強烈反差。
我前面談到過,美國政府對於國內的形勢感到最無從把握的,就是六十年代的動蕩,這也是美國政府最容易一發急就鋌而走險的時候。正在進行的越戰,也是這種動蕩的一個重要的起因。1969年,就有兩個美國知識分子,布盧姆和瓦斯寇,他們也是熱衷於民權運動的積極分子並且屬於一個叫「結束越戰新動員委員會」的組織,策劃了一場大的反戰遊行集會。當時,他們想使得集會規模儘可能大一些,就去聯合當地的黑人一起參加。但是,當時的黑人更關心的是他們在社會上的平等權益。應該說,他們是當時美國社會上兩股不同的力量,是動蕩的兩個不同的源頭。他們分開「折騰」,已經使得當時的美國政府頭痛不已。問題是,美國政府和老百姓一樣,也是第一次遇到六十年代的許多新思潮新問題新騷亂,誰也不知道這種動蕩是什麼走向,到底會產生多大的「破壞」。因此,當時的美國政府,當然希望情況不要向失控的方向發展,當然希望這種騷動不安的力量越小越好,越分散越好。
這次集會,由於它的發起人法拉肯是一個出了名的反猶太民族的「種族主義者」,也是一個出了名的偏激言論者,因此大大削弱了這次集會所引起的反響,但我還是覺得,這是美國黑人的一個重要的歷史性|事件。
查閱了這些文件,他們才知道,在這個秘密計劃實行時期,他們的電話曾被竊聽、銀行賬號被查閱,他們的鄰居朋友被召去談話。更重要的是,他們發現,當年和黑人的「陣線」組織在反戰集會聯合問題上的失敗,原來是聯邦調查局偽造信件搞的小動作。在他們的律師查看檔案的時候,還發現了一些他們這個案子以外的問題。比如,在五十年代,聯邦調查局就有過類似的計劃,針對調查美國共產黨。還有,在六十年代的民權運動的集會中,聯邦調查局使用一些小伎倆,破壞過其他組織的集會,比如利用步話機誤導遊行隊伍等等。
收到你的來信很高興。你談到由於辛普森案所反映出來美國的種族問題,希望我對這方面的情況作更多的介紹。這也是我很想多談一些的題目,但是,要講清楚很難。首先是題目太大,其次是因為太複雜,在這樣短短的信里,只能講到一些皮毛。可是我還是希望能夠盡量談一些,使你至少有一點大致的印象。
因為這不是一個主流社會的集會,而且還是一個有爭議的集會。除了它的召集人使人感到不放心之外,還由於它提出要黑人男子參加,而被包括一些黑人學者在內的人們,斥之為「性別歧視」。一些自由派攻擊它是保守的,但是一名保守派的談論節目主持人,又因為他在電視播放的集會中,只看到一面國旗,而且是倒掛的,為此憤怒不已。可是,不論這個集會產生怎樣的爭議,這些人有權利站在這https://read.99csw.com個廣場上,表達他們的喜怒哀樂,這就是美國憲法的精神和原則。不僅是集會,連集會以後人頭兒數得不對都不行。當華盛頓的公園管理局宣布他們估計集會人數為四十萬的時候,法拉肯還不幹了,宣稱要向法院控告,說是公園管理局有意低估了集會的人數,是種族主義。結果,當局只能採用可能找到的科學手段,儘可能精確地為他重新估算。最後算下來的結果大約是八十萬人,法拉肯因此又爭回一口氣來。
平權法案的原意之一,是為了克服憤恨和偏見。但是,在實行的過程中,卻在一些地方意外地製造了這樣的結果:在亞拉巴馬州的伯明翰市,是一個標準的南方城市,它的消防隊在1968年僱用了第一個黑人消防隊員,在八年之後,才雇了第二名黑人。但是,在1981年以前,這個消防隊一直沒有一個黑人長官級的人物。1981年,這個市的第一名黑人市長把一個雙方同意的判決簽署為當地的法令,開始嚴格執行的黑人和白人在僱用和升遷時的一對一比例。在這種平等權益的措施之下,反而在這個消防隊造成了另一種連續的「不平等」。比如說,在1983年的升級考試中,為了「平權」,市政府挑了兩名考第一名和第二名的白人,然後,跳過另外七十六名白人,晉陞了三名黑人,他們的成績在這七十六名白人成績以下,卻是黑人中的最高分。官階本身還牽涉到工資的晉陞,幾年之後,考得好的白人消防隊員終於告上法庭。在今年四月,美國最高法院批准了上訴法院有利於白人的判決,理由是這個地方法違反了1964年民權法和憲法中的「適當程序」規定。這隻是一個極端的例子,但是,類似的問題很多,有時甚至受到影響的不僅僅是白人。
我想,這是每一個手中握有很大權力的人,心中無法抵擋的誘惑。美國政府也不例外,它也曾經經歷過這樣的歷史階段,試過搞點小動作,為自己減少麻煩。但是,在美國這樣一個經過認真設計的國家制度下,這樣做對於政府和操作者,都非常非常危險。首先是一旦被揭露,將成為一個爆炸性的政治醜聞,涉案的人們沒有必要為此搭上自己的政治前程;還有就是在美國這樣的制度下,這類事情很難避免早晚有一天會被揭露。對於美國在歷史上走過的這樣的階段,我也想在這裏向你做一點介紹。
不僅如此,實際上,在美國的白人變成了兩部分。一些人依然是種族主義者,他們發表他們的種族主義言論,但是,大勢已去,他們並不是這個社會的主流言論。其他的大多數白人,尤其是自由派的白人,他們不知不覺地為一個遙遠的,似乎成了他們理所當然的共同祖先的「白人奴隸主」,在那裡背負一個歷史負擔。他們絕對不敢在公開的場合談到美國黑人所存在的問題,唯恐自己被叫做「種族主義者」。而美國的少數民族,包括黑人在內,也絕對不願意在所有的種族都可以看到聽到的公眾論壇上,談到自己的問題。生怕因此而更被別人「歧視」。這在美國,幾乎已經成了一個「循環」。越是不正視和糾正這些弱點,就問題越多,而問題越多,也就更不敢去碰。不管怎麼說,這隻能說明在這個問題上,美國還沒有能夠「輕鬆」起來。但是,一個不敢反思反省、不敢正視自己弱點的種族,是不會真正健康強健起來,也不會真正受到尊重的。因此,在三十多年後,當美國的黑人再一次舉行「百萬人大遊行」的時候,這個集會表現了它特殊的意義。在美國,這是第一次,全國這麼多黑人聚在一起集會,主題不是抗議白人和美國社會的不公平,而是面對和正視自己的問題。它要求黑人的成年男子參加,主題是「共度贖罪、和解和承擔責任的神聖一天」。在集會上,黑人兒童的代表站在全美國民眾的面前,向所有參加集會的和沒有參加集會的黑人成年人呼籲:「停止毒品、停止犯罪、停止虐待」,給我們一個健康成長的環境。儘管法拉肯長達幾個小時的講話有著不少邏輯混亂的地方,仍然用偏激的觀點解釋歷史,儘管他的講話,還是被許多人認為是在搞政治花樣,試圖提高聲譽,但是,他畢竟清楚地向全美國的黑人表達了這樣的信息:你們沒有什麼特別的事情要做,你們所要做的,就是回到你們的社區,使它變得更好、更安全,把它變成一個適合生活的地方。你們不要一味只是責怪白人如何如何,你們要從自己做起,承擔責任,建立起自己的經營,建立起自己的經濟,戒絕各種惡習,戒絕暴力和毒品,尊重「為我製造未來」的妻子。
種族問題在美國是非常敏感的。曾經有過一個著名的美國華裔作家寫過一篇文章,把美國稱為「自嘲國」,因為美國給一個外來的移民印象最深的就是整體氣氛特別輕鬆,輕鬆到了別的國家都要指責它淺薄的地步。上到總統下到百姓,一開口總是先開玩笑,而且經常是拿自己開玩笑,所謂自嘲。但是,這位作家也馬上就發現,這種情況是有例外的,那就是美國的少數民族不在其內。美國有很多笑星,每天滔滔不絕妙語連珠,但是一般來說,他們只敢嘲笑白人,一旦不小心走火嘲笑了一個黑人,或是拉丁裔、亞裔,就很可能會搞得「吃不了兜著走」。弄不好還要打一場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