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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周文 駒支不屈于晉

卷二 周文 駒支不屈于晉

對曰:「昔秦人負恃其眾,貪于土地,逐我諸戎。惠公蠲其大德,謂我諸戎,是四岳之裔胄也。毋是翦棄,賜我南鄙之田,狐狸所居,豺狼所嗥。我諸戎除翦其荊read.99csw.com棘,驅其狐狸豺狼,以為先君不侵不叛之臣,至於今不貳。
昔文公與秦伐鄭,秦人竊與鄭盟而舍戍焉,於是乎有九*九*藏*書崤之師。晉御其上,戎亢其下,秦師不復,我諸戎實然。譬如捕鹿,晉人角之,諸戎掎之,與晉踣之。戎何以不免?自是以來,晉之百役,與我諸戎,相read•99csw.com繼於時,以從執政,猶崤志也。豈敢離逖?今官之師旅,無乃實有所闕,以攜諸侯,而罪我諸戎。我諸戎飲食衣服,不與華同,贄幣不通,言語不達,何惡之能為?https://read.99csw•com不與于會,亦無瞢焉!」賦青蠅而退。
會於向,將執戎子駒支,范宣子親數諸朝,曰:「來,姜戎氏。昔秦人迫逐乃祖吾離於瓜州,乃祖吾離被苫蓋,蒙荊棘,以來歸我先君。read.99csw.com我先君惠公有不腆之田,與女剖分而食之。今諸侯之事我寡君,不如昔者,蓋言語漏泄,則職女之由。詰朝之事,爾無與焉,與將執女。」
襄公十四年《左傳》
宣子辭焉。使即事于會,成愷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