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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本質論(Die Lehre vom Wesen)

第二篇 本質論(Die Lehre vom Wesen)

不僅關於上帝,即就別的對象而言,人們也常常將本質一範疇予以抽象的使用,而於觀察事物時,將事物的本質認作獨立自存,與事物現象的特定內容毫不相干。譬如,人們常習慣於這樣說,人之所以為人,只取決於他的本質,而不取決於他的行為和他的動作。這話誠然不錯,如果這話的意思是說,一個人的行為,不可單就其外表的直接性去評論,而必須以他的內心為中介去觀察,而且必須把他的行為看成他的內心的表現:但是不可忘記,本質和內心只有表現成為現象,才可以證實其為真正的本質和內心。而那些要想從異於表現在行為上的內容去尋求人的本質的人,其所基以出發的用意,往往不過是想抬高他們單純的主觀性,並想逃避自在自為地有效的東西。
本質論是邏輯學中最困難的一部門。它主要包含有一般的形而上學和科學的範疇。這些範疇是反思的知性的產物,知性將各範疇的區別一方面認作獨立自存,一方面同時又明白肯定它們的相對性,知性只是用一個又字,將兩方面相互並列地或先後相續地聯合起來,而不能把這些思想結合起來,把它們統一成為概念。
〔說明〕因為那唯一的概念構成一切事物的實質,所以在「本質」的發展里出現了和在「存在」的發展里相同的範疇,不過採取反思的形式罷了。所以,在存在里為有與無的形式,而現在在本質里便進而為肯定與否定的形式所替代。前者相當於無對立的存在的同一性,後者映現其自身,發展其自身成為區別。這樣,變易就立即進而發展為定在的根據,而定在當返回其根據時,即是實存(Existenz)。
附釋:當我們一提到本質時,我們便將本質與存https://read•99csw•com在加以區別,而認存在為直接的東西,與本質比較看來,只是一假象(Schein)。但這種假象並非空無所有,完全無物,而是一種被揚棄的存在。本質的觀點一般地講來即是反思的觀點。反映或反思(Reelexion)這個詞本來是用來講光的,當光直線式地射出,碰在一個鏡面上時,又從這鏡面上反射回來,便叫做反映。在這個現象里有兩方面,第一方面是一個直接的存在,第二方面同一存在是作為一間接性的或設定起來的東西。當我們反映或(象大家通常說的)反思一個對象時,情形亦復如此。因此這裏我們所要認識的對象,不是它的直接性,而是它的間接的反映過來的現象。我們常認為哲學的任務或目的在於認識事物的本質,這意思只是說,不應當讓事物停留在它的直接性里,而須指出它是以別的事物為中介或根據的。事物的直接存在,依此說來,就好象是一個表皮或一個帷幕,在這裏面或後面,還蘊藏著本質。
無思想性的感性把任何有限和受限制之物當作存在著的東西,因而就過渡到固執的知性,把有限之物認作一個自身同一的,不自相矛盾的東西。
這種同一性既是從存在中出來的,最初似乎只具有存在的諸規定,這些規定與存在的關係似乎只是外在關係。這種外在的存在,如果認作與本質分離,它便可叫做非本質的東西,〔但這卻是錯誤的〕,因為本質是在自身內的存在(In-sich-sein),而本質之所以是本質的,只是因為它具有它自己的否定物在自身內,換言之,它在自身內具有與他物的聯繫,具有自身的中介作用。因此本質具九九藏書有非本質的東西作為它自己固有的假象。但區別即包含有假象或中介性在內,而且既然凡是被區別開之物,一方面與它所從出的同一性有區別,因為它不是直接的同一性,而是同一性的假象;一方面它自身也仍然是一種同一性,所以它仍然採取存在或自身聯繫的直接性的形式。因此本質的範圍便成為一個直接性與間接性尚未完全結合的範圍。在這種不完全的結合里,每一事物都是這樣被設定為具有自身聯繫,但同時又超出這自身聯繫的直接性。本質是一個反思的存在,一個映現他物的存在,也可以說,一個映現在他物中的存在。所以,本質的範圍又是發展了的矛盾的範圍,這矛盾在存在範圍內還是潛伏著的。
本質階段中的自身聯繫就是同一性或自身反思的形式。
§113
§112
本質是設定起來的概念,本質中的各個規定只是相對的,還沒有完全返回到概念本身;因此,在本質中概念還不是自為的。本質,作為通過對它自身的否定而自己同自己中介著的存在,是與自己本身相聯繫,僅因為這種聯繫是與對方相聯繫,但這個對方並不是直接的存在著的東西,而是一個間接的和設定起來的東西。在本質中,存在並沒有消逝,但是首先,只有就本質作為單純的和它自身相聯繫來說,它才是存在;第二、但是存在,由於它的片面的規定,是直接性的東西,就被貶抑為僅僅否定的東西,被貶抑為假象(Schein)。——因此本質是映現在自身中的存在。
同一性或自身反思在這裏便相當於「存在」階段中的直接性的地位。直接性和同一性兩者都同是抽象的自身聯繫。
譬如我們說,有好多好多的星球,或說有某種性質九_九_藏_書的植物,又有別種性質的植物。在這些情形下,我們所說的有某種事物,還另有別的事物在它之外或是在它之旁。但上帝作為絕對無限卻不是這樣一種事物,這種事物只是存在著,在它之外或在它之旁還有別的本質。如果在上帝之外還有別的事物,則這些事物在它們與上帝分離的狀態中,就不會具有本質;甚至可以說,它們在孤立狀態中,只能認為是無支柱的和無本質的東西,是單純的假象。但這裏就含蘊著我要指出的第二點:即僅稱上帝為最高的本質,實在是很不能令人滿意的說法。這種說法所應用的量的範疇,事實上只有在有限事物的領域內才有其地位。譬如,當我們說這山是地球上最高的山時,我們這時已有了一個觀念,認為除了這個最高的山之外,同樣地還有別的高山。當我們說某人是這一國最富有的人或最有學問的人時,亦復如是。但上帝並不僅是一本質,甚至也不僅是一最高的本質,而是唯一的本質。但在這裏也須立刻指出,這種對於上帝的看法,雖說是在宗教意識發展里構成一重要而必然的階段,卻並沒有窮盡基督教中上帝一觀念的深度。假如我們僅僅單純地認上帝為本質,並且僅至此為止,則我們只知道他是普遍而不可抵抗的力量,換言之,他只是主。現在,對於主的畏懼固然是智慧的開始,但也只是智慧的開始。最初有猶太教,後來又有穆罕默德教將上帝認作是主,並且本質上是唯一的主。這些宗教的缺點,一般講來,在於未能給有限以應有的地位,因為異教以及多神教的特點就在於孤立地堅持有限事物(不論自然事物也好,或者有限的精神事物也好)。此外還有一個常常聽見的說法,說上帝既是最高的本質,因此九*九*藏*書上帝不可知。這一般是近代啟蒙思想,確切點說,抽象理智的看法,這種看法只以說出:ily a unétre supreHme(天地間有一至高無上的存在),便算滿足,而不更加深究。如果照這樣說來,上帝只被認作是一至高的、遠在彼岸的本質,那就會將這直接的眼前的世界,認作固定的、實證的事物,而忘記了本質正是對一切直接事物的揚棄。假如上帝是抽象的、遠在彼岸的本質,一切的區別和規定性均在上帝之外,那麼上帝事實上就會徒具空名,僅是抽象理智的一個單純的caput mortunm(死軀殼)。因此對於上帝的真知識是起始於知道任何事物在它的直接存在里都是沒有真理性的。
§114
我們又常說:凡物莫不有一本質,這無異於說,事物真正地不是它們直接所表現的那樣。所以要想認識事物,僅僅從一個質反覆轉變到另一個質,或僅僅從質過渡到量,從量過渡到質,那是不行的;反之事物中有其永久的東西,這就是事物的本質。至於就本質一範疇的別種意義及用法而論,我們首先須指出,在德文里當我們把過去的Sein(存在)說成Gewesen(曾經是)時,我們就是用Wesen(本質)一字以表示助動詞Sein(「是」或「存在」)的過去式。語言中這種不規則的用法似乎包含著對於存在和本質的關係的正確看法。因為我們無疑地可以認本質為過去的存在,不過這裏尚須指出,凡是已經過去了的,並不是抽象地被否定了,而只是被揚棄了,因此同時也被保存了。譬如我們說,凱撒曾經到過高盧,這話所否認于凱撒的,只是這事的直接性,但並沒有根本否認凱撒曾駐紮過高盧。因為駐紮https://read.99csw.com過高盧才是這句話的內容,而這內容這裏便表述為被揚棄了的。在平常生活里,當我們說到Wesen時,這個詞大都是指一總合或一共體的意思。譬如我們稱新聞事業為Zeitungs-wesen,稱郵局為Postwesen;稱關稅為Steuerwesen。所有這些用法其意義大都不外說,這些事物不可單一地從它們的直接性去看,而須複合地進一步從它們的不同的關係去看。語言的這種用法,差不多包含著我們所用的本質一詞的意義了。
我們又常說到有限的本質,而稱人為一有限的本質。但單就本質一詞而言,即已包含有超出有限的意義,故謂人為有限的本質,實欠恰當。又有人說,有一個最高的本質,因而上帝便應稱為最高的本質。對於這種說法必須指出兩點:第一、「有這樣一個事物」的說法,就暗示那種事物只是有限的。
〔說明〕絕對是本質。——這一界說與前面認「絕對是存在」那一界說是相同的,這都是因為存在同樣地是單純的自我關係。不過這一界說同時比前面的那一界說又較高些,因為本質是自己過去了的存在,這就是說,本質的簡單的自身聯繫是被設定為否定之否定,並且是以自己為自己本身的中介的聯繫。但是,當絕對被界說為本質時,這界說所包含的否定性往往被了解為只是抽象意義的,沒有任何特定謂詞的之內,而本質自身就只是一個沒有前提的結論,一個抽象的死軀殼(caput mortunm)。但是這種否定性既不是外在於存在,而是存在自身的辯證法〔矛盾進展〕,因此,本質是存在的真理,是自己過去了的或內在的存在。反思作用或自身映現構成本質與直接存在的區別,是本質本身特有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