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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遵約法,韓弊煩刑。

何遵約法,韓弊煩刑。

這兩句話引出歷史上的另外兩個名士:蕭何與韓非。
蕭何是漢初三傑之一,是中國古代傑出的政治家和治國良相,曾與張良、韓信、陳平等人一起輔佐劉邦戰勝了楚霸王項羽,建立了漢朝。他原是沛縣豐邑(今屬江蘇豐縣)人,《史記·蕭相國世家》和《漢書·蕭何傳》都有記述他的事迹。司馬遷評價他說:「以文無害」「奉法順流」,因蕭何遵循簡約的原則,制定了漢律九章,故稱「何遵約法」。
結果連虞國也一起給消滅了。
這幾句話的白話意思,就是:
晉國向虞國借路去消滅虢國,
韓非本是韓國的貴族子弟,有口吃的毛病,不善於講話,卻擅長於著書立說。他和李斯都是荀子的學生,李斯自認為學識比不上韓非。
韓非子最終九-九-藏-書死在自己制定的煩苛的刑法之下,司馬遷說他「明知遊說帝王之難,還寫了部《說難》的專著,但他本人卻逃脫不了遊說君主的災禍」,所以稱為「韓斃煩刑」。弊就是自弊,自己倒斃、死亡的意思。
韓非看到韓國漸漸衰弱下去,屢次上書韓王,無奈韓王不納。韓非痛恨治理國家不致力於修明法制,不能憑藉君王的權勢來管理部下,不能任用賢能之士富國強兵,反而任用夸夸其談、對國家有害的文學遊說之士,並且讓他們的地位高於講求功利實效的人。他認為文人用文字鑽國家法律的空子,遊俠靠武藝違犯國家禁令。國家太平時,君主寵信那些徒有虛名的文人,形勢危急時,又使用那些披甲戴盔的武士。現九*九*藏*書在國家養的人並不是所需要的,而要用的人又不養,所以寫下《孤憤》《五蠹》《內外儲》《說林》《說難》等十余萬字的著作。他的著作傳到了秦國,秦始皇一見如獲至寶,立即攻打韓國,為的就是要韓非。
公元前二○七年八月,劉邦進兵武關,趙高殺了秦二世,派人來接洽投降的事,條件是要封他為關中王。劉邦沒有答應,趙高不久也被秦王子嬰殺死了。十月,劉邦進軍咸陽附近的霸上。秦王子嬰見大勢已去,就乘了素車白馬,帶著玉璽親自到霸上向劉邦投降。劉邦一進阿房宮就不想再出來了,樊噲、張良再三勸說,劉邦才回兵霸上。《史記·高祖本紀》記載,劉邦還軍霸上,召諸縣父老豪傑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誹謗read•99csw•com者族,偶語者棄市。吾與諸約,先入關者王之,吾當王關中。與父老約法三章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劉邦只與關中父老約法三章,其餘秦朝的法律一概廢除,受到百姓的熱烈歡迎。
韓非卻自死在他自己主張的苛刑之下。
晉文公、楚莊王先後稱霸,
漢朝建立以後,蕭何負責制定法律。《漢書·刑法志》說他收拾秦法,「取其宜於時者,作律九章」。可見漢律乃承秦律,秦律又是商鞅根據《法經》化法為律以後,逐漸發展而成的。漢朝初興之時,本應一切從簡,所以立法三章。「其後四夷未附,兵革未息,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於是相國蕭何捃摭秦,取其宜於時者,作律九章。」韓弊煩刑
晉文公在踐土召集諸侯歃血會盟九-九-藏-書
趙國、魏國首先受困於連橫的策略。
蕭何遵奉漢高祖簡約的律法制定九章,
韓非子是戰國時期法家的代表人物,刑名學派的大家,關於他的身世《史記·老子韓非列傳》中記載得非常清晰。「韓非者,韓之諸公子也。喜刑名法術之學,而其歸本於黃老。非為人口吃,不能道說,而善著書。與李斯俱事荀卿,斯自以為不如非。非見韓之削弱,數以書諫韓王,韓王不能用。於是韓非疾治國不務修明其法制,執勢以御其臣下,富國彊兵而以求人任賢,反舉浮淫之蠹而加之於功實之上。以為儒者用文亂法,而俠者以武犯禁。寬則寵名譽之人,急則用介胄之士。今者所養非所用,所用非所養。悲廉直不容於邪枉之臣,觀往者得失之變,故作孤憤、五蠹、內外儲、說林read.99csw•com、說難十余萬言。然韓非知說之難,為說難書甚具,終死於秦,不能自脫」。
韓非一到秦國,秦始皇即與他日夜長談,非常喜歡他。秦朝制定和實施的各項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是根據韓非子的理論制定的。還沒等始皇重用韓非,李斯、姚賈等人因嫉妒而毀謗韓非,說:「韓非本是韓國的貴族後裔。現在大王要吞併六國,韓非到頭來還是要幫助韓國的。如果大王不用他,再放他回去,這是自種禍根啊,不如以過法誅之!給他隨便加個罪名,處死算了。」秦始皇以為此話有理,就下令有司給韓非定罪。李斯乘機給韓非送去了毒藥,叫他自殺。韓非想要當面向秦王述說是非,又見不到。韓非悲憤交加,在獄中服毒自盡而亡。秦王下令后即悔,馬上派人去赦免他,可惜韓非已經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