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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與營妓(1)

國民黨與營妓(1)

"被賣到特約茶室"
"軍中樂園"在編製上,實際是軍方指點、民間承包性質。雖然是沿軍方派管理員、民間擔任幹事的架構,但在軍民之間,誰大誰小、誰主誰賓,事涉內幕與紅包,也就實未易言。我在那拔林"軍中樂園"看到這麼一個鏡框:
郭撥林特約茶室開業留念
另一個實例是一九六四年三月一日《自立晚報》登的:
難獨享風流引動殺機
年齡方面:三十歲左右猶未婚配者去的最多,二十來歲的台籍官員去的較少,四十左右的軍官和士官多為軍中樂園的常客。有的開明部隊長,更鼓勵部下到這方面去正常解決"性"的衝動,據說到軍中樂園也是請假照準的理由之一。
"軍中樂園"
行兇的嫖客郭鳳祥,四十八歲,山東人,原在台南某醫院工作。一年多以前,他在友愛街特約茶室結識妓|女吳秋香,吳女二十一歲,高雄市人,兇手郭鳳祥對她甚為迷戀,每周必定去一次特約茶室,均找吳秋香陪宿,年余時間,郭在吳女身上付出了所有的積蓄,藉以換取吳女的歡心。據說,在這不算太短的時間里,郭曾有意娶吳女為妻,而吳女則是一個風月場中的女人,根本無意許以終身。
許是我端祥那幀女學生的相片出了神,娟娟客氣地端來香片茶我也不知道接。於是她找話說:"那張相片像我么?"
迷戀妓|女·竟圖獨佔
〔本報訊〕北市信義路四段三張犁派出所對面特約茶室,于昨晚十時三十分許,發生服務生被人用麻繩勒斃藏於床下的謀殺案件一起,北市警六分局及憲兵隊會同有關單位,都趕到現場調查,並將謀殺現場之房間封閉,等候地檢處及軍方的檢察官到場啟封驗屍。至於兇手為何人?辦案人員已獲有線索,相信即可緝獲。
三、各軍事學校受養成教育畢業後分發服務未滿二
本條例所稱陸海空軍軍人指下列各款而言:
父親帶鏢客劫人
閱讀游室規則--購票(娛樂票)(茶票)--驗票入內--選擇侍應生--閱讀娛樂須知一一一娛樂--洗滌一一整容一一離室
雖然同屬殘花敗柳,但在殘敗之中,也有姿色上下可分。姑娘們的年紀有十五六七八歲的,也有三十多歲的,老大而姿色大差者,有時門庭也間或清淡。我看到一位,在阿兵哥在別房門口排隊喧嘩中,她半裸身體,獨倚房門,面無表情地在枯立著。
(十)不得與官兵談情說愛。
我專心聽這位歷盡淪桑一奇女的傾訴,沒注意總幹事何時買了熱騰騰的小籠包子,又捧來一大盆滷菜,早有小廝安排下四副碗筷,卻不過他們殷勤的挽留,權且與總幹事分別就了賓主之位,娟娟和民事官分坐兩旁。娟娟更從茶几中取出一瓶金門高粱來說道:"好菜配上好酒。我希望記者先生和民事官不醉無歸!"
特約茶室的管理員葛樹楷,惟恐發生不測,每當郭去該茶室時,即向治安機關報案,致使治安機關亦感麻煩,終於設法將郭調到台中某醫院去,以圖相安無事,但郭到了台中后,仍時常來台南找吳女。
按照牆上掛的"特約茶室官兵入室娛樂程序表",全部程序是這樣的:
但是,國民黨的不準,並不就是大兵們的遵行。"軍中樂園,,除了,娛樂,以外,還是不斷的傳出"談情說愛"事件〔注十一〕和因"談情說愛"而發生的種種暴行〔注十二〕。我再舉兩個實例。一九六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聯合報》登:
"並不是校官就不能來,我隔壁房間的十×號,就有位上校組長每晚必定來報到的。校官以上的軍官要娛樂可以進高級班,那是矗立在金門模範縣新市實踐新洋的一座洋捧,因為房子高,同時去的也多為高級長官,於是就有了高級班的雅號。"
女兒偕情郎逃命
血濺茶室·死作一案
陸軍第一六零一部隊仁武特約茶室娛樂規定:
先押為養女·再賣入煙花
"對不起記者先生,我這兒沒有新聞,也無可奉告,除非你希望聽一位女孩子對現實的控訴!我十七歲時死了父親,母親憂傷過度病倒了,弟弟妹妹年紀都小,首先我輟學做事養家,每個月三百的薪水不夠付母親的葯錢,親戚朋友也疏遠我們,弟妹們吃不飽飯上學也沒有精神,於是我矇騙母親,偷偷的以父母給我的本錢去掙錢為母親治病,由於年紀輕,經驗不夠,被警察抓到了,以私娼罪名移送金門來,但大多數姊妹多是自願簽約的。
此後郭鳳祥惱羞成怒,將吳女恨之切骨,時常跑到特約茶室去吵鬧,並揚言欲殺吳女泄恨,另一方面,則仍經常與吳女共宿,重溫舊夢。
〔本報訊〕聖誕節前夕,本市牯嶺街省婦女會門前,發生不明身份之歹徒多人,使用計程車架走一對情侶案,因被害情侶當街高喊"救命",附近的警七分局刑事組立即出動,當即將一對情侶帶局保護,並將涉嫌妨害自由的李知高一名捕獲,其餘歹徒均已駕車逃逸。據譬方初步偵查,這是一件親生父親騙不滿十五歲之親生女兒到特約茶室賣淫,另一青年協助其女逃離苦海,到台北向省婦女會申請調解結婚,其父卻與歹徒多人慾劫走女及其情郎案。譬方以案情甚為曲折,現正繼續偵查,並與屏東警局聯絡緝捕在逃之歹徒中。
"進入該茶室后即失去了自由"
第六條明定。
游女說,她們1每天拚命為老闆賺錢,但是她們每餐卻以稀粥充饑,在此種挨打受餓的環境下,已有兩名姊妹精神失常。
老兵雛妓互相殘
敝衫赤腳逃來台北
這篇文章飽經中國友誼出版公司的"……(略--編者)",我不知道有什麼是值的略的,是不能說的。又不是攻擊我們當局,就是一些有關性的文字和一些實話,我把略的地方根據云南人民出版社的版本也打了出來,但是我不知道雲南人民出版社的版本有沒有"……略"了一些,這一點值得注意.大家可以對比一下。我一直覺得李敖在台灣,是他的不幸(李敖說因為台灣太小,他也跟著小起來了,說得很有道理),也是他的幸運。
四、年齡未滿二十八歲者,但女性不在此限。
基地康樂中心、戲院與福利社的建築工程已近尾聲,不久前,部隊長心血來九-九-藏-書潮,指示增建"軍官沙龍"(軍樂園)一所,同時像維納斯一樣美麗標準的侍應生,也正在物色中,向來有"山龍困水"之稱的光桿們,稍待時日,均可大快身心了。
本案女主角李金蓮,於一九四六年五月二十日出生,還是一個不滿十五歲的小姑娘,家住屏東市灰窯巷八號。
據治安單位研判,郭鳳祥行兇,似為預謀。他於二十一日下午三時許到該茶室投宿,經告吳女不在,即另尋對象登記陪宿后離去,似即外出尋借兇刀及汽油,翌晨在發現吳女之後,認為吳女及該茶室都在欺騙他,以致刺殺吳女之後,再殺管理員之妻,然後縱火焚屋,假如在郭鳳祥尋吳女陪宿如願,獲一宵溫存,或翌晨不發現吳女,或可免掉這一場兇案的發生。"女服務生被勒斃"
本月十八日晚,游女實已無法忍耐,趁著接客的機會,翻越圍牆逃出茶室,她曾向一位路人求援,對方因見她可憐,曾給了她一些錢,游女惟恐被茶室老闆捉回,即來火車,又徒步數日,終於來到台北。
陸海空軍士兵除第二條規定者外,現役在營期間不準結婚。
這位高中女生娟娟,可真是最有名的人物,我沒到過金門,沒有見過她。但是十六師的軍官們告訴我,每當金門"軍中樂園"開門時候,大家都要搶購娟娟的票,為的是要"調高中程度的姑娘"!這個現象,十足顯示了自卑的大兵們的許多心態,自然值得特別注意。
據她在警局哭訴:她是李知高的親生女兒,還有兩個妹妹和兩個弟弟,因父親嗜賭如命,致傾家蕩產。一九五八年,被其父賣到屏東市香蕉巷十號給林月釵做養女,三個月前被養母以一眼失明為由,迫她在屏東春喜公共茶室當茶女,今年十月間,其父又以新台幣七千五百元把她贖回。其父到養母家接女說是"回家吃拜拜",誰知是帶到屏東建國路某特約茶室附近姓庄的家中,她在莊家住了幾天,庄某騙她是到茶室當店員,李女去后,其父給她買了一隻皮箱和四錢重金項鏈一條,姓庄的給她買了一隻手錶和一件衣料。到特約茶室后,姓庄的逼迫她賣淫,如不接受就要把她關起來。
陸軍八四四二部隊敬贈
南部地區某單位人員及台南地檢處檢察官黃昭熙事後均趕到現場,由法醫林日詳驗屍,經檢驗:妓|女吳秋香,身中十六刀,喉管割斷,兩乳部刀創均深達內臟;管理員之妻葛碧玉,被刺六刀,喉管亦斷;兇手郭鳳祥自戕三刀,均告死亡。
游女說茶室內的每名姊妹為免遭皮肉之苦,即使是生病的時候,也勉強撐著身體接客,她又說:她們接客的方法是不擇手段的,只要有客人經過茶室門前,她們即想盡辦法將客人拖入房內。因此很多附近居民入夜以後,均不敢從茶室門前走過。
"軍中樂園"制度成立在一九五0年,當時國民黨的目的,是限制軍人結婚,以利禍國殃民。這種目的,在一九五二年一月五日蔣介石公布的"勘亂時期陸海空軍軍人婚姻條例"上,便可看出端倪。條例中第二條明定:
李女又說:她在該茶室的編號是"十一號",是今年十月二十五日被賣進的,有開房間的鑰匙,同房還有十七號小姐。因她不堪摧殘,于本月四日凌晨三時乘機逃出,在男友郭石城家住了十多天,男友願救她脫離苦海,她遂以終身相許,但因身份證等都被扣在茶室,本月十六日乃向省婦女會申請調解,前日接婦女會通知相偕來台北,昨日下午四時許,經婦女會調解出門后,其父李知高同不明身分的男子五六人,將李女及男友郭某一起拖上金山計程汽車,李女就拚命地喊"救人",旋為七分局援救保護。歹徒們乃駕車逃逸,內有一人就是姓庄的,她父親因被郭某扭住,致為警七分局捕獲。
另一個實例是一九六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徵信新聞報》登的:
但是,"人肉市場"中的可憐女人,她們整天任人摧殘,如果所得相當於所失,也就另成一說。事實上,卻又滿不是那麼回事。她們被弄到"軍中樂園"來,每次接客抽成,是很有限的。以當時金門"軍中樂園"為例,因在前線,待遇較好。金門"軍中樂園"由政工人員掌管,由政治部主管民運的單位負責督導,在"軍中樂園"服務的侍應生稱為軍中特約僱員,這種僱員在金門共有二百五十人,流動散布在金門、山外、小徑、陳坑、烈嶼……等地。但在最前線大二擔及東西旋,則沒有固定的園地,只好定期派遣姑娘出差,完成任務后再返防〔注九〕!這許多僱員,多來自台灣,有十八歲的,也有三十齣頭的,平均年齡二十三歲。雙方行的是合約制,簽定僱用合約,每期半年,雙方同意可以續約。服務期間伙食與服裝由軍中供給,營業收入女方實得七成,每星期工作六天,逢星期一休假,每天工作時間自上午八時至中午十一一時,下午二時至九時。票價分為三等,"軍官部"二十五元(侍應生在金門本島者可得十六元,小金門等外島可得十七元);"士官部"二十元(侍應生得十四元或十五元);"戰士部"十元(侍應生得八元或九元)。雖然形式上是合約制,兩廂情願,但是,妓|女這邊,再被老鴇龜公等一勒索,也就所得無幾了。並且,外島"軍中樂園"中的妓|女,許多都是台灣本島抓到的私娼,被強制"充軍"送到前線的,這種身份的妓|女,所得就更沒保障了(台北華西街私娼被連續抓到三次者,即"充軍"前線)。在台灣本島,其實也是一樣,本島"軍中樂園"中的妓|女,我看不到是自願來的,絕大多數是被擄來、賣來的。我在《一個預備軍官的日記》一九六0年三月三十日條下,曾寫流氓"強一女寫賣身契,一萬六賣兩年,否則不放行,一憲兵救出之,在此軍中樂園"。可見這女人脫離了私娼命運,卻也脫離不了"軍中樂園"。在同年七月二十六日條下九-九-藏-書,我又寫:"一十九歲女孩子,先被賣一千九,再被賣二千六,三被賣二千三,四被賣六千六,結果是一身惡瘡,此何等社會。何等人身保障乎屍試問在這種全無人身自由、被買來賣去的處境下,妓|女們還想可以按規矩抽成,其誰能信乎?她們豈敢言錢,能少接幾次客,就算造化了!周排附說得露骨:"妓|女好122像園鍬,人可休息,工作器具不能休息。"妓|女只是人們眼中的"工作器具",淪為"工作器具"了,還想按規矩抽成嗎?
年者。
一、查仁武特約茶室因違背規定,經核定於十二月二十九日停業一天以示懲戒,在該日嚴禁本部官兵前往娛樂。
"娛樂"完畢后,就是"洗滌"。小房內是沒有水的,總是房門開處,妓|女只戴胸罩、穿內褲而出,手執舊鋁製臉盆,出來盛水。在門口排隊的阿兵哥,立刻呼嘯不絕,有的毛手毛腳;有的妓|女也打情罵俏隨之,反正已是殘花敗柳,一切也就無所謂了。至於她們不把衣服穿好再出來的原因,是由於連番接客,無暇穿穿脫脫了。由此看來,妓|女們的處境實與在"動物園"中無異,甚至還不如"動物園",根本是"人肉市場"也!我曾有詩記"軍中樂園"說:"人肉市場真可憐,老兵雛妓互相殘。買賣雙方皆弱者,如此軍中一樂園!"就是描寫這些怪現象的。
勵我士氣
陸海空軍軍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準結婚:
〔本報訊〕一位不甘操皮肉生涯的少女,經過數日的餐風宿露后,在二十四日傍晚穿著一襲薄衫、一條短褲,光著雙腳抵達台北,現已由某婦女機關予以保護中。
〔台南訊]台南市友愛街一一九號特約茶室,二十一日上午七時四十分,發生嫖客持刀殺死妓|女,又刺死管理員之妻,然後又以汽油縱火欲圖焚屋,復自戕死亡的驚人血案。被縱火燃起的房屋,迅速撲熄,未釀成災。
"噢,那你為什麼不讀書呢?"一位讀過高中的女學生會來干這行,怎能不使人驚奇?
當晚九時,郭回到該茶室之後,邀妓|女楊美玉同入十七號房間,安靜地度過一夜。據茶室管理員葛樹楷說:郭鳳祥這次來,顯得很和善,並未看出有殺人的跡象,因此就未報案。與郭同宿的妓|女楊美玉亦說:並未看出郭有殺人的樣子,郭來的時候,僅攜帶一隻否司脫襯衫的紙袋,並未見他帶刀。二十二日早上七點鐘,郭就起身,在院子里轉了一個圈,重又回到住宿的十七號房間,拿著紙包就走,但沒有幾分鐘,聽見有人喊叫殺人了。
郭鳳祥每次返回台南時該茶室極為緊張,都向治安機關報告,但治安人員對一個並不滋事的嫖客無可奈何。二十一日下午三時許,郭又從台中來,與往常一樣,要找吳女陪宿,該茶室的人告訴他吳女已不在了,郭鳳祥聽說吳女不在,即自己選擇了十七號的妓|女楊美玉要她陪宿,並交付了四十元的夜度資,言明晚上回來度夜。
所謂"軍中樂園",就是軍中妓院,也就是營妓。營妓在中外歷史上雖然問或出現,但像國民黨這樣統一妓院了的,卻是古今所無。國民黨在大陸潰敗之時,裹脅幾十萬中國壯丁,這些壯丁在戰場上幸未成為炮灰,卻倒霉的在台灣、澎湖、金門。馬祖等島,成了國民黨禍國殃民的籌碼。國民黨扣住這些人,說要反攻反攻反攻大陸去,不準退伍,他們白天只好打野外;不準成家,他們晚上只好打野炮。打野炮就是解決大兵的性|欲問題,大兵們太窮,逛普通民間的窯子是逛不起的,並且軍民不分,也易滋紛擾〔注一〕。於是國民黨的敗軍之將,得到敗軍之首蔣介石的點頭,就搞起敗軍之兵專用的妓院來。令下之日,舉凡國民黨駐軍之地,就有"軍中樂園"隨侍在側,我在十七師初任排長時調查的這一家,就是其中之一。
兇手為誰·尚待追緝
被殺死的妓|女吳秋香,住在二十八號房間,早上起來到對面樓上的廚房去洗臉,據三十一號的妓|女在窗子里看見的情形,郭鳳祥發現吳秋香之後,緊跟上樓,先以雙手扼住吳女的脖子,隨後即持刀行兇,被刺殺的吳女,開始喊了兩聲,接著就倒下去,這時候所有的妓|女及嫖客。或奔逃、或緊閉門戶不敢外出,只見郭刺殺吳女之後,手提利刃,全身血淋淋地自樓梯上走下來,進入該茶室的辦公室,此時管理員葛樹楷之妻郭碧玉(二十四歲,屏東人)正在辦公室里吃稀飯,郭進入辦公室之後,拔刀就殺,葛郭碧玉就在毫無掙紮下,死在郭的刀下。
郭于第二次行兇之後,又進入該茶室經理的卧室,所幸室內無人,郭即將一些書刊堆放在經理的沙發床上,摸出身上預藏的一瓶汽油,潑在床褥上,開始點火,企圖焚屋,幸火勢剛燃起時,警四分局康樂派出所的兩個警員據報后趕抵現場,喝令郭鳳祥把刀放下,惟此時郭似已瘋狂,持刀向兩警員逼近,兩警隨手拿起了凳子,準備抵抗他的襲擊,就在此緊張之際,郭突然舉刀向自己的胸部及腹部猛刺兩刀,當場斃命。
當她抵達台北的時候,身上只穿了一件單衣、一條短褲,獨自在街頭流浪,后被一位好心大太發現,給了她一些衣物,並送至婦女機關請求保護。游女昨日午後對記者說:她希望治安機關能夠對屏東該特約茶室的不法行為予以取締,以免更多的女孩遭受不幸。看了這兩則血淚交織的"軍中樂園"大特寫,我們還會相信她們不是"工作器具"嗎?
據悉:蔡月娥是于昨日晚上接了一個客人入室后,至十時三十分許尚未見蔡女走出房門,管理的人非常懷疑,當啟門入內時,發現蔡女已被人用麻繩勒斃藏於她自己房間的床下。該茶室除了向警六分局報案外,並向其管理單位報告,復將蔡女被殺之房間封閉。
小房的布置大同小異,一張簡陋的床,鋪著花床單。床邊有小化妝台,燈光昏暗。阿兵哥進門后,門就關起,門一關起,門邊就有紅燈亮起來,表示"營業中"。按照"仁武特約茶室游慈娛樂規則"第十四條:
本案男主角郭石城,二十五歲,屏東人,業木工,住屏https://read•99csw.com東市公勇路九十一號。據他在警局說:他家在春喜公共茶室附近,今年十月初他在春喜茶室結識李金蓮,李女年紀雖輕,但長得亭亭玉立,是個溫柔美麗的好姑娘,兩人感情很好。不料,李女被賣到特約茶室,據他聽李女的叔叔說:李女被押入茶室,押期一年半,新台幣一萬三千五百元,后又增加半年為兩年,加多少錢則不知道。李女因不堪風塵痛苦,于本月四日凌晨逃出,先跑多。他家住了幾天,本月十六日向省婦女會請求調解,省婦女會通知雙方于本月二十四日下午進行調解,兩人相偕於前天趕來台北,昨日下午四時許,經婦女會調解,該會要他付新台幣三千元給李知高,雙方並同意擇期結婚。詎料,當他倆走出婦女會大門,就被李知高與歹徒多人乘計程車趕來,欲將他們硬拖上計程車劫走,他倆就高喊救命,附近的警七分局迅速出動,把他倆帶局保護。
大特寫--娟娟
驗票入內是第三程序,也就是進門程序。走進這道門以後,左邊有所謂"保健室",是形式上的醫療室。右邊就是"大茶壺席",即所謂龜公者也。龜公都不外是流氓之類,當然是看住妓|女以防逃跑的。再往裡走,就是赫然兩排對稱的編號小房間,每排五間,一共十間。盡頭左轉,越過"老鴇席"后,又是十間同樣的小房。
一、現職軍官佐准尉及學生。
在掛照片的牆上,有一道門,門旁有規則須知、有售票處,阿兵哥購票時選定照片上號碼,繳了錢,就可買到該號姑娘的票。國民黨為了給帶兵的軍官留點"身價","軍中樂園"都粗分兩部分,就是"軍官部"(也叫"官長部")和"戰士部"(也叫"士兵部")〔注三〕。當時"軍官部"每張票二十五元、"戰士部"每張票十元。有的分得較細:例如金門的"軍中樂園",就分三部分,"軍官部"每張票二十五元、"士官部"每張票二十元、"戰士部"每張票十元。雖然票價有高低,但是官兵聚麀的事實,總未能掩也。男方要求勿搖,女方不肯
大腿上面,赫然幾條紫痕
由此看來,一般"陸海空軍士兵"之"不準結婚",已立法甚明。何況以他們微薄的軍餉,要結婚也根本結不起〔注十〕。既然結婚懸為厲禁,所以設立"軍中樂園",以便解決大兵的性|欲問題。國民黨是很妙的、大腦是很直線的,官堅持只有性|欲問題,沒有別的,也不準有別的。試看"仁武特約茶室"牆上十七師政戰官的布告,便可明白:
進"高級班"的軍官,不一定要買"娛樂券",還可以打茶圍,那就是召小姐來談情做|愛一番,泡一杯清茶十塊錢,就可以銷魂十五分鐘,正式雲雨的代價是新台幣三十元,纏頭之資多多益善,據說幾位官拜將級的高級軍官。也常往"高級班"行走,其中以上校前去消遣的最多,更不乏家有妻子兒女成行者。
娟娟替我挾了塊白切雞放在我碟子中:"你喜歡這雞腿么?"一直保持沉默的民事官也開口道:"別再想如何寫那篇文章了.今朝有酒今朝醉!乾杯!"
諸如此類的談話重心,甚至還見諸高階層軍官之口。由於"軍中樂園"房舍簡陋,阿兵哥們不但在排隊時喧嘩,甚至設法爭相從門縫中看活春宮。這事被團長江百祿知道了,在朝會中破口大罵,說你們看了活春宮,將來在戰場上不得好死,甚至不久要被汽車壓死云云。江百祿那時四十二歲、軍校十六期、步校高級班十期、參校七期畢業,湖北人,長得矮黑,令人討厭,出口水平,原來如此!國民黨之軍官也!
"比我年輕是嗎?兩年前的我當然比現在的我年輕了。"她不在乎的談吐,好像談別人的事。
我常常想:一個可憐的女孩子,淪落到每天接客五六十次,什麼他媽的"三民主義"、"國家民族"……對她都全無意義!……(略--編者略去:如果我是她,如果不能逃脫老鴇龜公的魔掌,如果不能免於接客的命運,但求能少結幾次,也是好的。所以,如果我是她,如果共產黨統治,能使我少接十個客人,我就歡迎共產黨;如果日本人統治,能使我少接二十個客人,我就歡迎日本人,我就歡迎日本人,甘願做亡國奴。這些都是實話,所以被略去了。)什麼主義、領袖、國家、責任、榮譽,都他媽的是騙人的、都是太遙遠的,對苦難的弱者說來,都是狗屁、狗屁、臭狗屁!鬼才要相信它們呢!
"到軍中樂園來的人,各種階級和兵種都有,戰士規定到戰士部去,士官也有士官部,到我們軍官部來的以尉級軍官較多。
"血濺茶室·死作一案"
被謀殺的女服務生名叫蔡月娥,十七歲,北市人,住在撫遠街,在三張犁軍中特約茶室充當女服務生,她的編號是十四號,這個茶室普通的身份是不得進入。
"每當我被客人支配屬於上帝的靈肉,我就想該如何支配屬於魔鬼的金錢,所以每當我痛苦時,我就以忍受了片刻的痛苦能得到大把鈔票來安慰自己。記者先生,你別笑我是個拜金的人,但是金錢能醫治我母親的病,能供給弟弟妹妹的學費,更主要的是我不能像這樣容易的做另外的事而得到這麼多的錢。
游女說:老闆每天限定她們必須接客在二十名以上,如果在打烊后結賬時,哪一名姊妹沒有達到老闆的要求,六名保縹即人手一根棒球棍在妓|女身上輪番毒打,每晚受罰的時候,她們必得自動將衣褲脫|光,挨打的當兒並不得聲張哭喊,否則更吃苦頭。
究其措辭,實在耐人尋味。但是,我又搜集到陸軍五六五二部隊的一張(49)威克字第二四六八號令文(一九六0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由部隊長發出,受文者是"第三科",內文是:
今日read•99csw.com上午,記者趕至現場時,該茶室的兩個大門關閉,禁止任何人等出入,茶娘們亦都關在自己的房間,不準外出,在現場的人是憲警單位的治安人員及有關單位的負責人。他們都拒絕記者的採訪,所以真正被殺之內幕不詳。讀者僅知被謀殺的蔡女長得很美而且活潑,愛她的人很多,被殺之原因,可能是蔡女朝秦暮楚,對任何人都留下了情種,因而偏偏遇上了一個"情聖",這位男子因為不能佔有,故設法謀殺。全案之偵破工作,現正進行中,料兇手不久即可逮捕到案。
這篇文章的題目,是我早在二十六年前就擬定了的。二十六年前是一九五九年。那年九月九日,我到鳳山陸軍步兵學校受預備軍官第八期入伍訓練,就發願調查傳聞多年的"軍中樂園",作為關切苦難中國人民的一個專題。一九六0年三月三日,我被分發到十七師四十九團四二炮連(師長汪敬煦,當時是上校。團長江百祿,上校。連長張桐鳳,少校。我,少尉),駐軍地點在高雄縣鳳山北邊的仁武鄉。營區酷熱,蒼蠅之多,生平僅見。在不過八席大的一問房裡,我用五張蒼蠅紙去黏蒼蠅,一抓就是一兩百隻。用水也極不方便,用老百姓的井水,又遠、又不幹凈。臭蟲多,蚊子多,廁所遠,吃飯要蹲著……窮鄉僻壤的風土人情,全套而來。我很高興有機會遠離學院、面對縱貫線外的中國民間,所以就隨時留心,暗中把大小事件存下記錄。
由於軍中生活單調,人又無知乏味,有關"軍中樂園"的種種,也就自然成為談話重心。我在《一個預備軍官的日記》中記有一位周排附,他就最好此道,整天所談,不出下體範圍。他常常背誦什麼地方的"軍中樂園"哪幾號姑娘皮肉如何如何……如數家珍。他說妓|女有的為怕生病,每在其中裝有暗套〔注七〕。他會突然打壓妓|女小腹,暗套就會脫出。他說他每月的軍餉都花在妓|女身上,並在大陸當兵時強|奸過女人。這種兵油子,聽他們講話,真令人又驚心、又厭惡。還有一位周排長,他也酷好此道,一切單位都以打炮次數計之。軍餉加薪后,他笑著說:"這回又加了六炮!"然後顧"有鰥在下"而樂之。
三、副本送仁武特約茶室管理員。
二、希遵照並飭屬遵照。
"現役在營期間不準結婚"
二、現職軍用文官及陸海空軍技術軍士。
約在四五月前,郭與吳女約定在一個禮拜六晚上再與吳女同宿,但湊巧吳女的家中有了喪事,回家料理,那天晚上郭未能與吳女相遇,疑是吳女故意躲避他,心中十分不樂。之後待吳女歸來,郭即與吳女翻臉,扭住吳女痛毆,打得她遍體鱗傷,郭于返回醫院后,即吞服農藥自殺,幸被同事發覺,挽回了他的性命。
每人只限娛樂一次,每次不得超過四十分鐘,逾時侍應生可以拒絕之。
特約茶室演血案·女服務生被勒斃
"軍中樂園"的妓|女,最令人有"人肉市場"之感的,是在接客次數的有下限而無上限。在軍中發餉日子或規定假日日子,每位妓|女每天賣三四十次,是很普遍的事。三四十次還不算本領,如果賣到五十次以上,便有獎勵。那〔草字頭,不會打,對不起。〕拔林"軍中樂園"甚至舉行過大比賽,賣得又快又多者(當然都是五六十次以上的),甚至放鞭炮慶祝,聽來真不知人間何世!我真不能想象:一個人,每天洗五六十次手都吃不消,何況五六十次性|交?可是台灣在國民黨德政下的"人肉市場",竟然如此!
據冒險逃出火坑的游阿娣昨日告訴記者:她為了積蓄出嫁時費用,于去年十二月在左營經養母的朋友介紹至屏東某特約茶室為娼,她本想只做三個月,但是沒料到進入該茶室后,即失去了自由。
到十七師后的第四天(三月七日),我就第一次調查了"軍中樂園"。
游女又說,該茶室的老闆一共雇了六名保縹,但是從來不保護她們,相反的,是專司鞭打她們的職務。
蔡月娥嬌美個個留情
凶漢橫刀鶯花下連殺二女又自殺
由南追到北·軟騙兼硬拿
我現舉兩則剪報,看看這種"軍中樂園"中全無人身自由的實例。一九六0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聯合報》登:
茶室設私刑老闆成魔王
"勵我士氣"
意思是說,四十分鐘〔注四〕,實在包括"娛樂程序表"中"娛樂"、"洗滌"、"整容"、"離室"四程序。……(略--編者略去:所謂"娛樂",包括脫衣和限射|精一次的性|交,但是常起糾紛。)糾紛的標準格式是:妓|女個願阿兵哥在她身上過久,每每在阿兵哥一插入,她就大搖特搖,她們都是行家,三搖兩搖之下,於是就大功告成。剩下時間,妓|女往往要偷時間、賣黑市。按妓|女與老鴇等關係,是按每四十分鐘一次抽成的,既然妓|女肯多接,自然皆大次喜,只是阿兵呀不歡喜耳!蓋阿兵哥花十塊錢,錢賺得不容易……(略--編者略去:總想主動多進出幾下,以為享受,如今主動不成,反在妓|女大搖特搖之下,被動狼狽射|精,當然不快。)往往男方要求勿搖,女方不肯,於是爭執起焉。有的兵油子心有未甘,下次來時,買來"廣嗣露"等春|葯〔注五〕,使妓|女無法偷時間、賣黑市,不論身心都深以為苦〔注六〕。還有的兵油子,甚至偷懷紅豆冰棒一根,趁妓|女不備,猛然插入以為報復者。總之,種種糾紛,常常層出不窮就是了。可見程序表中,以"娛樂"這段程序,最為麻煩。
一位從事文化工作、官拜上校的長官說:"只要不過忘對家庭責任,偶爾逢場作戲,是我去高級班所持的立場。"
一九六○年九月十七日,《新聞天地》第十六年第三十八號登有賈燕《"軍中樂園"探秘》,曾對一個被"充軍"到金門的私娼,有一大特寫:
"是不是你妹妹?很像你,不過比你……"
妓|女"充軍&quhttps://read.99csw.comot;
這家"軍中樂園"全名叫"仁武特約茶室",大兵們戲稱"動物園"。乍聽之下,實在不舒服,但是訪問過後,發現這種戲稱,實在也有他們的根據。"軍中樂園"是一座簡陋的平房,門在中央,進門后左右都是彈子房,全是阿兵哥們在打彈子,煙霧瀰漫,人聲嘈雜,空氣十分污濁,但更糟的還在後頭。彈子房正面牆上掛了一排放大照片(一般是六英寸的),每張照片都單獨裝框,框上有號碼,供人仰望。放大照片中一個個都是有號碼沒名字的姑娘,面貌有的尚姣好,但打扮卻不無土氣,照相時當然也多作態。她們大都來自鄉間和山地(也偶有外省籍的),格於環境,化妝水平自然不過如此。照片編號約有一二十個,有的框下加條,上寫"請假"〔注二〕,表示該號姑娘正在月經期間,暫停接客。
一、直接參戰或擔任緊急防務者。
在同一時間,消防車亦趕抵現場,將火勢迅速撲滅。
可憐少女不堪虐待
"每個月我要匯兩千塊錢回家,為了達到這個數目,我盡量使客人滿意,於是我的票售出就比較多和容易。初來時夜深人靜我也曾偷偷的仗位,後來習慣了.也許是麻木了,我就不常哭了;再說到軍中樂園來的人,都是找快樂來的,平常出操、做工、作戰緊張的身心,希望到這兒獲得暫時的鬆弛和舒適,我怎麼好意思讓他們感染我命運的哀怨呢?
究其措辭,卻又官樣十足。總之,主持"軍中樂園"的軍方政工人員與民間承包商之間,經常有可疑弊情存在,形成原因,和國民黨對"軍中樂園"諱莫如深不無關係。我是博學多聞的人,但在台灣出版的書刊里,直接提出有"軍樂園"字樣的,我只在一九六一年一月一日《軍事雜誌》第二十九卷第四期樓雄飛"崗上瑣聞"中,見過一次,原文如下:
十×號那位娟娟小姐正斜靠在床頭看小說,看到總幹事帶著客人進來,連忙衣衫不整地起床相迎。趁她忙著張羅茶水的機會,我打量這間小小洞房的布置--最顯目的是一張龐大的雙人床,幾乎佔去了房間的三分之一,鋪著精緻的大甲草席,床頭並排放著兩隻鴛鴦戲水的繡花枕頭,那本沒有看完的《感情的債》也放在一旁,折出花式的錦被則斜置在床當中,潔白的麻紗蚊帳吊在銀質的挂鉤上,床頭有衣櫃一個,衣柜上零星地堆著兩個皮箱和鞋盒,緊靠著衣櫃有一張新的茶几,上面堆著好些小說和雜誌。正播著爵士音樂的收音機也放在那上面;茶几的對面有一張小圓桌,桌旁散放著幾張椅子。東西對開的窗子被厚厚的藍色窗幃掩蓋著,四壁牆上張掛了一些中外明星彩色的照片,在那些照片中惟一配上鏡框的,是一位著高中制服帶著"×中"符號和領章的女學生。
因為每天接客次數有下限規定,接客太少的妓|女便要遭到責罰。我在做"軍中樂園"調查時候,一夭在一家"軍中樂園"抄寫規則,一位雛妓走過來,偷偷拉我的袖子,低聲說:"排長,無論如何請買一張票,幫幫忙。"我從來是只做調查不搞女人的,我拒絕了。她問:"排長為什麼不買票?"我為了省事,遇到這種情形,例行的應付方法是笑笑說:"排長的卵叫壞了。"可是這回不靈了。這位雛妓繼續糾纏不肯離開。她說:"排長,我給你看一樣東西。"說著就撩起裙子,露出大腿,大腿上面赫然幾條紫痕。她說:"我接的客人不夠,要挨打。排長,無論如何請買一張票,幫幫忙。"怵目驚心之下,我非常不忍,就買了一張票送給她。她接過了票,眼淚流了下來。我轉身走的時候,她又拉住我,低聲說:"排長還是到屋裡坐一下。不然他們看到了,會以為我得罪了客人。"我同意了。遂在小房間里和她聊了一陣,才假裝整容而出〔注八〕。
每位女侍應生有大小彷彿、陳設各異的專用香閨一間,房首裝有編號之綠燈,亮時表示正在上班,房門必然緊閉,我們走過軍官部時,進了一間沒有亮燈的十調號香閨。
……(略--編者略去:"娛樂"過程中,阿兵哥戲以軍中術語為"切口"。如稱性|交曰:"打炮";"軍中樂園"曰"炮陣地";床曰"炮台";未觸即射|精者曰"空炸";早泄者曰"瞬發";可持久者曰"延期"。"娛樂"程序中的糾紛,都在"瞬發"或"延期"上面,寫來令人不勝感嘆。)
為什麼不準照相也不準談情說愛呢?原因無他,只是國民黨一廂情願的要僅限於解決性|欲問題耳!除此之外,國民黨不準還有別的。
二、學生在受訓期間者。
第八條明定:
像上面這兩則刀光血影的"軍中樂園"大特寫,是非常普遍的。大陸來台的軍人們,離鄉背井,感情沒有寄託〔注十三〕,惹出感情糾紛,常常走極端,強迫同歸於盡。自"軍中樂園"成立以來,這樣子"殉職"的老少妓|女,可真大有人在呢!一九五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新聞天地》第十一年第四十八號登有陳文清"軍中春色",文中"PX和軍樂園"一節中說:"對於單身軍人的生理需要,軍事當局早已做了適當的措置。軍營附近的地區,現都設有軍樂園,園裡蓄有受醫生照料的年輕姑娘,做單身官兵排遣寂寞的臨時伴侶,付出低廉的費用,就可獲得一次安全而興奮的滿足,而且官兵一視同仁,絕無爭風吃醋的情事發生。過去在大陸那種軍民間的男女糾紛,也因之完全消除"云云,是報導得不正確的,事實上,"爭風吃醋的情事"不但發生,並且還大發生特發生呢!
(八)不得同官兵照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