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諺語

諺語

(7)關於蠟人和活人下棋的事,見清朝出使各國考察政治大臣、禮部尚書戴鴻慈的《出使九國日記》(一九○六年北京和第一書局出版)。該書「丙午(1906)正月二十一日」記有參觀巴黎蠟人院的情況:「午後往觀蠟人院,院中蠟人甚多,或坐或立,神志如生。最妙者:一蠟像前置棋枰,能與人對弈。如對手欺之,故下一子不如式,則像即停子不下,若不豫狀。其仍不改,即以手將棋子掃之。巧妙至此,誠可嘆也!」
二十年來,我們常常看見:武將原是練兵打仗的,且不問他這兵是用以安內或攘外,總之他的「門前雪」是治軍,然而他偏來干涉教育,主持道德;教育家原是辦學的,無論他成績如何,總之他的「門前雪」是學務,然而他偏去膜拜「活佛」,紹介國醫。小百姓隨軍充案,童子軍沿門募款。頭兒胡行於上,蟻民亂碰于下,結果是各人的門前都不成樣,各https://read•99csw.com家的瓦上也一團糟。
(2)孫皓(242—283)三國時吳國最後的皇帝。據《三國志·吳書·三嗣主傳》,他在位時,「粗暴驕盈」,常無故殺戮臣子和宮人;降晉之後,被封為歸命侯,甘受戲弄。《世說新語·排調》載:有一次,「晉武帝問孫皓:『聞南人好作《爾汝歌》,頗能為不?』皓正飲酒,因舉觴對帝而言曰:『昔與汝為鄰,今與汝為臣,上汝一杯酒,令汝壽萬春!』」
粗略的一想,諺語固然好像一時代一國民的意思的結晶,但其實,卻不過是一部分的人們的意思。現在就以「各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家瓦上霜」來做例子罷,這乃是被壓迫者們的格言,教人要奉公,納稅,輸捐,安分,不可怠慢,不可不平,尤其是不要管閑事;而壓迫者是不算在內的。
(5)當時四川軍閥楊森提倡「短衣運動」,他管https://read.99csw.com轄下的營山縣縣長羅象翥曾發布《禁穿長衫令》。這裏所引即見於該項令文,令文中還說:「著自四月十六日起,由公安局派隊,隨帶剪刀,于城廂內外梭巡,遇有玩視禁令,仍著長服者,立即執行剪衣,勿稍瞻徇,倘敢有抗拒者,立即帶縣罰究,決不姑寬。」
(8)康有為(1858—1927)廣東南海人,清末維新運動領袖。後來組織保皇會,反對孫中山領導的民主革命運動。一九○四年至一九○八年,他周遊義大利、瑞士、奧地利、匈牙利、德意志、法蘭西、丹麥、瑞典、比利時、荷蘭、英吉利等十一國。這裏所說的事,見他的《歐東阿連五國遊記·游塞耳維亞京悲羅吉辣》:「王宮三層,黃色頗麗,然臨街,僅如一富家屋耳。往聞塞耳維亞內亂弒君后,驚其易,今觀之,亂民一擁入室,即可行弒,如吾國鄉曲行劫富豪,亦何難事。如以中read.99csw.com國禁城之森嚴廣大比之,則豈能頃刻成弒乎?」(見《不忍雜誌彙編》二集卷四)
某一種人,一定只有這某一種人的思想和眼光,不能越出他本階級之外。說起來,好像又在提倡什麼犯諱的階級了,然而事實是如此的。謠諺並非全國民的意思,就為了這緣故。古之秀才,自以為無所不曉,於是有「秀才不出門,而知天下事」這自負的漫天大謊,小百姓信以為真,也就漸漸的成了諺語,流行開來。其實是「秀才雖出門,不知天下事」的。秀才只有秀才頭腦和秀才眼睛,對於天下事,那裡看得分明,想得清楚。清末,因為想「維新」,常派些「人才」出洋去考察,我們現在看看他們的筆記罷,他們最以為奇的是什麼館里的蠟人能夠和活人對面下棋(7)。聲海聖人康有為,佼佼者也,他周遊十一國,一直到得巴爾幹,這才悟出外國之所以常有「弒君」之故來了,曰:因為宮牆太矮的緣九*九*藏*書故。(8)六月十三日。

專制者的反面就是奴才,有權時無所不為,失勢時即奴性十足。孫皓是特等的暴君,但降晉之後,簡直像一個幫閑;(2)宋徽宗在位時,不可一世,而被擄後偏會含垢忍辱。(3)做主子時以一切別人為奴才,則有了主子,一定以奴才自命:這是天經地義,無可動搖的。
所以被壓制時,信奉著「各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家瓦上霜」的格言的人物,一旦得勢,足以凌人的時候,他的行為就截然不同,變為「各人不掃門前雪,卻管他家瓦上霜」了。
女人露出了臂膊和小腿,好像竟打動了賢人們的心,我記得曾有許多人絮絮叨叨,主張禁止過,後來也確有明文禁止了。(4)不料到得今年,卻又「衣服蔽體已足,何必前拖后曳,消耗布匹,……顧念時艱,後患何堪設想」起來,四川的營山縣長於是就令公安局派隊一一剪掉行人的長衣的下截。(5)長衣原是累https://read.99csw.com贅的東西,但以為不|穿長衣,或剪去下截,即于「時艱」有補,卻是一種特別的經濟學。《漢書》上有一句雲,「口含天憲」(6),此之謂也。
(1)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三年七月十五日《申報月刊》第二卷第七號,署名洛文。
(3)宋徽宗(1082—1185)即趙佶,北宋皇帝。在位時,橫暴兇殘,驕奢淫侈;靖康二年(1127)為金兵所俘,被封為「昏德公」,宮眷被「沒為宮婢」。他雖備受侮辱,卻還不斷向「金主」稱臣,「具表稱謝」(見《靖康稗史·呻|吟語》)。
(4)一九三三年五月,廣西民政廳曾公布法令,凡女子服裝袖不過肘,裙不過膝者,均在取締之列。
(6)「口含天憲」語見《後漢書·朱穆傳》:「當今中官近習,竊持國柄,手握王爵,口含天憲,運嘗則使餓隸富於季孫,呼*q則伊、顏化為桀、跖。「據清代王先謙《後漢書集解》:「天憲,王法也,謂刑戮出於其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