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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2)

第三章(2)

罪犯寧門牙,目無國法,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脅迫的手段多次搶劫公民財物,並多次強|奸婦女、幼|女,輪|奸少女,且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分別構成了搶劫罪、強|奸罪,應從嚴懲處,依法判處如下:
金大印一直想要一個孩子,他渴望在這個世界上,有人真心誠意地叫他一聲爸爸。他像醉漢渴完酒,沒有愛情的人渴望愛情一樣,渴望這個美好的日子到來。但是40出頭的母親何碧雪儘管在生孩子的問題上,積極配合勤奮工作,卻始終沒為金大印生出孩子來。金大印拍著何碧雪的肚皮說快有了吧。何碧雪說你再耐心地等一等,我就不相信這麼好的土地長不出莊稼。業餘時間,金大印別著那支剛領到的五四手槍,到火車站、汽車站和商場去抓小偷。一年多來,他在不同的場合抓了無數個小偷。不知出於何種原因,他對小偷有一種說不清楚的仇恨,下手也九_九_藏_書特別狠。有時他會把小偷的鼻樑揍扁,把小偷的骨頭揍斷。當他聽到小偷的求饒聲時,會感受到無比的快意。熟悉他的慣偷常常在被他抓住的時候,不停地叫他爸爸,饒了我吧,爸爸,我的好爸爸。聽到這麼仁慈的叫聲,他的心腸一軟手一松,便放小偷一條生路。
牛紅梅面對著我開始朗誦:寧門牙 你這個大壞蛋 強|奸民女搶人錢財,五臟六腑全腐爛,腐爛就腐爛,可憐我弟弟牛青松被你帶壞送去少管,可恨我男朋友馮奇才,棄我而去尋新歡,當初不是你,我牛愛差不多一歲半了,當初不是你,我早已成為醫院家屬並轉干。你這個大冤家,奪我辮子,占我身子辱我後父,缺顆門牙,想當初,為博我歡心,你用刀子戳手把血灑,好像是真心愛我,潔白無瑕,可誰知到後來,你把我當猴耍,我愛你恨你,恨你愛你,不愛不恨,你這個https://read.99csw.com大冤家。
回到家裡,牛紅梅依然打不起精神,她說胸口裡像堵了一個紅薯,全身上下都起了雞皮疙瘩。我說你可以試著唱唱歌,你一唱歌,那些堵著的東西就跑出來了。牛紅梅於是張嘴唱歌。她唱東方紅太陽升,中國出了個毛澤東;九九那個艷陽天啦,十八歲的哥哥想把軍來參;洪湖水呀浪呀么浪打浪呀,洪湖岸邊是呀么是家鄉呀;一條大河波浪寬,風吹稻花香兩岸,我家就在岸上住,聽慣了艄公的號子,看慣了船上的白帆……幾首歌唱下來,牛紅梅的額頭冒出一層細汗。我問她怎麼樣,堵著的那團東西出來沒有?她用手摸了摸|胸口說,沒有,它還堵在這裏。我說那你可以試著朗誦,你把你想說的話全都像詩歌一樣分行朗誦,這樣那些堵著的東西就會被你全部朗誦出來。
牛紅梅朗誦完畢,喘了一口大氣。我說好了嗎?牛紅梅九*九*藏*書說好多了。我說你真是個了不起的詩人,你的詩比報紙上那些我讀不懂的詩要強一百倍。牛紅梅說一日夫妻百日思,我還是為寧門牙燒幾張紙吧。牛紅梅拿著幾張火紙和一杯白酒走到陽台,面對火葬場的那個方向,點燒火紙灑了幾滴白酒,說寧門牙,你這個大流氓,你就放心地去吧,天堂或地獄里有沒有花姑娘?牛紅梅話音剛落,一陣風把那些紙灰全吹到她的身上。陽台之外,細雨正從遠處姍姍而來。
本院遵照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於一九七九年六月十五日在南寧市召開宣判大會,依法將罪犯周才文、黃明其、莫金、楊友家、寧門牙……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搶劫、強|奸犯寧門牙,男,二十歲,廣西南寧市人,捕前住南寧市星湖路北二里8號。
牛紅梅沒有參加宣判大會。有一天她站在興寧路的一面牆壁前,看到https://read•99csw•com法院剛剛貼出來的布告。在眾多的死刑犯名單中,她看到了寧門牙的滔天罪行:
我的母親何碧雪會從金大印回家的具體表現,判斷他是抓了小偷、放了小偷或是揍了小偷。如果是把小偷抓到派出所,金大印回到家裡一般不說話,只是獨自喝一杯白酒。如果是揍了小偷,他會先洗一把臉,有時何碧雪會從他手上看到鮮血。洗完臉,他常常會說今天我把他的骨頭揍斷了。何碧雪說你揍了那麼多小偷,你就不怕?金大印說怕,有什麼好怕的?揍壞人又不犯法。如果是放了小偷,他會格外興奮和自豪,會不停地笑著說他叫我爸爸,哈哈,他叫我爸爸了。這樣的日子,他甚至會跟何碧雪過上一次具體生動的夫妻生活。
罪犯寧門牙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奸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牛紅梅腦袋轟九-九-藏-書地響了一下,像有一枚炮仗在耳邊爆炸。她感到胸口堵了一團東西,呼吸困難。她想嘔吐,但她只吐出一串聲音和几絲口水。她伸手撕爛那張布告,然後往家裡走。在她走過的街道兩旁,到處貼滿了布告。那年代,布告就像現在的暢銷書一樣流行,它是市民們茶餘飯後的讀物。牛紅梅想寧門牙竟強|奸了八個女人,其中一個還是幼|女。被他強|奸的廣大婦女們,到底是姓蔣或是姓汪?如果把我也算在內,那寧門牙強|奸的女人不僅僅是八個,應該是九個。九個女人,這是一個多麼可觀的陣容,她們是或即將是九個男人的妻子,九個孩子的母親。她們是18位父母的女兒,是一個通訊班。
罪犯寧門牙於一九七六年至一九七八年十月間,先後單獨或夥同劉小奇(在逃)在本市持刀搶劫行人六次,搶得現金人民幣捌百捌拾捌元捌角、手錶等財物一批。此外,罪犯寧門牙還強|奸婦女三人、少女四人、幼|女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