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我喜歡穿英國鞋的男人
正式的男鞋一定要素麵、黑色、沒有任何線縫或洞紋做為裝飾。最傳統的樣式就是用光面小牛皮製成的系帶式平底鞋,其中又以「牛津鞋」最為知名。這個名稱的由來,源自於一位特立獨行的牛津大學的學生。那個年輕人在1860年的夏天(英國的夏天!)穿著這款簡便的平底鞋而不是套著一般傳統的長靴,大搖大擺地走過牛津校園,從此聲名大噪。
顏色
斯蒂芬穿功夫鞋
最近在所謂的流行服飾專賣店中,又看到很多男女均可穿的「中性鞋」出現了,尤其是一些顏色相當怪異的慢跑鞋、足球鞋、越野鞋,以及所有我老爸一律統稱為「運動鞋」的鞋子。這些運動鞋不只花樣多、功能強,大小更是齊全,從36號到48號,一應俱全。
不過近來我開始擔心,這種五顏六色、繽紛有趣的日子,恐怕快要結束了。日前我在一家商店碰到他,你猜他買了什麼?黑白衫和寬大的黑色罩袍。他要去當牧師了。
喬治永遠穿最新流行的Nike
還有那個聰明可惡的陸爾熙,他穿德國老牌Salamander登山靴
還有山羊皮,也是質地好而且昂貴的一種材料。我一直在猜,每次君特?薩克斯(Gunter Sachs,德國作家,同時亦以企業家、運動員及攝影師的身分知名於國際。近年來則熱衷於研究占星學)搭配小禮服時所穿的那雙鞋,可能是由南美洲的一種水豚皮做的。他可是一位深諳「皮理」的專家。喜歡薩沙?漢恩(Sascha Hehn,德國八十年代電視演員,屬白面小生型。當年曾以「黑森林醫院」電視劇中的主治醫生一角,紅遍全德)的人,相信也一定喜歡他穿的漆皮鞋子。但他的鞋一看就知道不是什麼好貨,我倒希望裏面至少用的是真皮,只有外面那一層是人造皮才好。
他任職的公司雖然配給他一輛幾乎全新的車子,但哈利有時候還是覺得開著它有點沒面子,因為他有更好的呆在家裡。只要天氣變暖,室外溫度超過攝氏15度,他就可以開著那輛紅色的達耳曼?姬雅(Darmann Ghia,50及60年代福斯的傳奇跑車,現在在全球各地還有車迷俱樂部)上街亮相了。
前三個星期漢斯穿著它在海邊散步,接下來十一個月則穿著它在家裡跑進跑出。然後就發現它東掉下來一撮麻,西落下來一塊橡膠。無所謂。
談完鞋子的顏色,自然也要談一下襪子的顏色。男人的襪子(這裏僅指短襪,男式長統襪早就沒有人穿了)永遠都是深色的(不論毛襪、棉襪、還是絲|襪)。至於其他皮製的配件,譬如皮帶、手套、手機套,顏色也都應該和鞋子一致,換句話說,不脫黑色或咖啡色。
我相信哈利是個懂得照顧鞋子和車子的人,而且這種人並不多見。但即便如此也沒什麼重要的。
所有的人都鬆了一口氣:德國第二電視台的「體育主播」史坦貝俠終於榮退了!大家終於可以不用再在熒幕上繼續看他穿極搞怪的外套了:右邊有翻領,左邊空蕩蕩,三顆大小不一的鈕扣,外加上兩種完全不同的花色圖案。
手工
他痛恨墮落的感覺,討厭所有的虛假偽善。葉茲很喜歡小孩,自己也生了幾個,人生本該如此。
英格?阿培特穿破史坦貝俠的鞋子
鞋子是最容易泄漏一個人陰柔面的地方。有些人嘴裏不承認,平日穿著也刻意節制,但你總是能從他所穿的鞋子上看出端倪。但也有另一種相反的說法:「鞋史家」宣稱,從文化的角度來看,鞋子是一個男人力量、權勢和尊嚴的象徵!如果一個男人懂得這個道理,那他也一定喜歡穿英國手工製造的鞋子:厚重結實,百年不壞。而懂得穿這種鞋子的男人,正是我心目中理想的男人。不過要想一眼看出對方是否是一位真正的紳士,並不如想像中那麼容易。尤其在他的牙、手和鞋子都不符合標準的時候。
漢斯穿橡膠底草編鞋
有的人即使擁有一口光可鑒人的潔白貝齒,雙手也無可挑剔,但他們對鞋子的品味卻不敢恭維。這些人竟然敢穿著天底下最醜陋的鞋子來見我,就是因為他們總以為:「誰?蘇菲亞啊,她不會對這雙鼻涕綠的鴨嘴鞋有什麼意見的,因為她根本就不注意這些事。」哼,我表面上當然是不動聲色,其實心裏……呸!
馬克西是個壯漢,一個外地人。他的全名其實叫馬克西米安。80年代初期正值他的狂飆期,瘋狂的倫敦龐克區。馬丁大夫鞋不需要保養,穿得愈臟、磨得愈爛,表示它愈貨真價實。這種非常具有革命性的鞋子,產生於德國巴伐利亞省的慕尼黑。馬克西的女友當然也穿馬丁大夫鞋。
葛瑞格是個推銷員,還好,他腳上穿著那雙厚重的靴子,讓他在話說得天花亂墜之餘,還能腳踏實地地站在地上。葛瑞格的靴子當然不是真的龐克靴,它們只是read.99csw.com看起來像而已。正牌的名字他和我說過不下五次,但我只能說,至少葛瑞格這個人的名字我還記得,已經不容易了。
實在必須說一句:英國鞋真的是怎麼穿也穿不壞!
這些駱駝小子在步出校園進入社會後,置裝費用必須由他們的老媽來供給,因為他們通常都在必須很早就退休的行業工作。不然就是干記者的。喜歡穿駱駝牌長統靴的人通常個性溫和,很好相處,絕不像那些真正在天荒地野中探險的男人一樣,會讓人覺得興奮不安。
一雙鞋如果工好、料好,再遇上一位手藝好的師傅,那幾乎沒有什麼情況是不能修復的了。當然,修鞋需要花錢,而且不便宜。換一次鞋底可能就要75馬克。你的那一位可能會因此而抱怨不休,所以為了確保耳根清靜,勸你還是乾脆自己把他的鞋拿去修理,事後也不用告訴他花了多少錢,其他的辦法統統都不管用。至於如何使用鞋油,多久使用一次,用他的舊睡衣(1979年的聖誕禮物)當擦鞋布是否能把他的鞋面擦亮,光是這些事就已經夠受的了!
有一天,我和一男子在漢堡市中心一家專門賣流行服飾的百貨商店前面話別。那一天我們顯然有點離情依依,磨蹭了半天還是難分難捨,很蠢的一幕。我們流連徘徊在櫥窗前,無意間駐足於女鞋部門外。兩人的目光不由自主地投向貨架上的鞋子,我的男伴脫口而出:「嗯,好鞋!」我:「你對鞋子有興趣?」我和這名男子已經認識很久了,而我竟然從不知道他對鞋子有興趣?他:「我覺得鞋子很棒。如果可能,我很樂意把所有的錢都花在鞋子上!」不會吧,我有沒有聽錯?這種事只可能發生在電影里,不是嗎?
斯蒂芬終於知道自己適合穿什麼了。畢竟所有可犯的錯誤都已犯過,所有不合時宜的穿著打扮也都嘗試過。短袖襯衫、綁帶式的褶褲、吊褲帶,統統都試過了,對某些裝扮甚至還相當洋洋得意。但是有一天,一件重大的事情發生了!喔,對不起,我其實並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所以如果真要說,也只是我自己的猜測,所以還是少說為妙。斯蒂芬曾說過,不明就裡胡亂猜測,最容易引起誤會了。不管怎麼樣,他現在穿黑色功夫鞋、白色襯衫、藍色牛仔褲、外面再罩一件阿曼尼或任何一家名牌的外套——穿有品牌的外套准沒錯,還能遮蓋所有的不當之處。於是很多人都不禁語帶驚訝地說:「嘿,瞧斯蒂芬,他現在穿衣服很有自己的風格喔!」是啊,但也跟所有其他的人沒有兩樣了。可惜。
耶力克穿沙馳
克里斯安是個好人。他開一輛客貨兩用車,偶爾會邀請朋友一起去吃一頓意大利麵。
一雙好男鞋的必備條件包括下列各項:
他玩帆船,單手控制,想當然。當他穿著帆船鞋玩帆船的時候,特別迷人,很難不讓人喜歡上他。當然也可能是因為他豐厚的收入。那雙藍眼睛也是重要的因素之一,至少我始終那麼認為。
男人穿著駱駝牌長統靴煞是好看,尤其是廣告里那些在荒野中遇險的男人。吉普車深陷在沙堆中,或卡在原始森林湍急的河流中,只見他們嘴中緊咬著一把開山刀,滿是老繭的雙手緊握著12尺長的繩索,一步一寸地將車子往外拉。
馬克西穿馬丁大夫鞋
雖然只穿涼鞋,但威爾寇的腳步幾乎已經踏遍全世界。他對所有和文化有關的事物都感興趣,不拘任何形式,尤其是旁枝末節、無足輕重的小事。但「修腳」倒不包括在內,所以他穿涼鞋。「永遠保持良好的通風」是他最常說的養身秘訣之一,就算失戀的時候也是一樣。凡事都要大聲地說出來,不要悶在心裡,那樣才自然、健康。所以威爾寇也喜歡一切自然的事物。你甚至可以托他去給你買衛生棉,而他也真的會幫你買來,只不過都是那種最便宜、品質最爛的就是了。
威爾寇穿涼鞋
他一年四季都穿龐克靴。原本也不是為了要對付警察,因為到目前為止,他根本還沒碰上過類似的經驗。但是最近有一些女警(怎麼現在連女人也去做警察了?)老是愛給他停在辦公室前的BMW開罰單,不知道哪一天會跟他杠上了。
有時候你會祈禱天氣變得好一點,因為天氣好的時候托米會穿上適合騎摩托車的鞋子出門,那讓他看起來比平時要像樣得多。二十幾歲的年輕美眉特別喜歡托米,那傢伙也因此而洋洋得意,經常掛在嘴邊炫耀。但年輕美眉過不了多久又都棄他而去,托米卻總是自顧自地說,是他受夠了。
像狄瑞克這種人天生就沒有什麼定見,拿不定主意,連挑對象的時候也是如此。他們的鞋子和老婆,好像都不是自己挑選的,而是碰上的,是自動送上門來的。他們既記不得當初是怎麼發生的,也搞不清到底是哪裡遇上的。反正過了一陣子,很自https://read.99csw.com然地就變成了他生活的一部分。從不擔心會失去,更不懷疑會不見。
喜歡穿這種軟鞋的大都是年輕人,而且都有一個共通的毛病,就是不知道自己「要不要」。像狄瑞克,他就是沒辦法很明確地回答你他到底是「要」,還是「不要」。
不是那種已經世界知名的醜陋拖鞋,而是另外一種款式,一種真正像鞋子的款式。那是一雙黑色的森巴舞鞋,造型即酷又炫,但難穿又難脫。它有一套非常複雜的鞋扣設計,如果你把像鎖梢一樣的那根小棒子給搞丟了,那整雙鞋也就可以拜拜了!
史坦貝俠那些奇奇怪怪的外套,都是出自一位名不見經傳的裁縫之手。那傢伙來自薩奧蘭,對自己的手藝頗為自豪。他是史坦貝俠當年在體育學院的同學!「麥克,如果你有一天當上了體育主播,那我也馬上把我的嗜好當作職業!」繼任的英格?阿培特開始密集地出現在螢光幕上,腳上穿著史坦貝俠的舊鞋子。那是一雙帶著各式各樣閃亮銀色環扣的黑鞋,鞋頭及鞋尾都貼著一塊金屬,東一根釘,西一根釘。
根據統計數字顯示,穿印地安軟鞋的人在一個地方至少要待上八年,才有可能把「他媽的」這句話說出口。但也不要以為這種人有多斯文和浪漫,他們除了度假會住小木屋,偶爾會看看夕陽外,其他也就一概不知了。
一般人可能並不知道,其實男人也很喜歡鞋子,有的甚至還相當有品味。不過一般說來,絕大部分的男人仍然寧願將錢花在酒吧里,也不願花在買平常穿的鞋子上。對這種購物行為我覺得尚可理解,通常我只把它當成一個笑話來講。但是倘若男人將大把的鈔票花在買三件套西裝或剃鬚香水上的話,我就覺得有點兒太不值得、太笨了。
葛瑞格穿龐克靴
慕瑞格喜歡在動腦筋動到一半突然覺得無聊的時候,把他那穿著大厚靴子的雙腳「砰!」地一擊,再重重地蹺到桌面上去。晚上回到木造的老屋,他也從不好好脫鞋,總是喜歡將那雙靴子「撲通!撲通!」很大聲地蹭落到地板上。
亞歷山大穿學生鞋
漢斯有時候也會碰到一個問題:是穿白色短襪還是穿側邊帶有奇怪圖案的長統襪?答案是:看誰剛好在他住的集體宿舍洗衣服。
有一些男孩表示,倘若讓他們轉世投胎重來一次,他們當然還是會先選擇做男人,然後就會選擇做亞歷山大,因為這樣一來,他們就會有一個當建築師的老爸,一位善解人意的老媽,小小年紀就已經通過大學聯考,十八歲就以最優異的成績從名校的法學院畢業。而就在十八歲生日的當天,一輛阿爾法-羅蜜歐最新款式的跑車,已經穩穩地停在那鑲有銅飾的車庫門前了。
威爾寇能分辨三十四種鳥叫的聲音,如果有八個人在一家學生餐廳大吃大喝了四個小時,他可以在最後付帳的時候,清清楚楚地算出誰吃了喝了什麼,各該付多少錢。這一點從學生消費者的角度來看,真是再棒也沒有了。
便宜的鞋子通常都有一個共同特徵,那就是:表面真皮。我的意思是,這些鞋子多半都有一個很好的「門面」,都有一層薄薄的牛皮或豬皮包在外面,但其實骨子裡用的全是些馬糞紙之類的東西在濫竽充數。一雙鞋子好不好,在試穿的時候是可以看出端倪的。當人在行走的時候,鞋面如果會隱隱凸起,造成縐褶,就表示有空氣進入,該鞋即屬於「表面真皮鞋」。而你那位節儉成性的他如果還是決定要買這樣一雙鞋,那麼在第一次詩情畫意的雨中散步之後,他腳上那雙鞋恐怕也就差不多該爛了。當然,如果他還能體貼地將夾克脫下來給你披在肩上,那這個人也就勉強還可以考慮。
這個故事得另外細說。
——蘇菲亞
好吧,以上說得都是理論,且看事實又是如何:
修護與保養
可惜他不|穿休閑鞋。不過克里斯安倒是穿卷領的套頭毛衣和咖啡色的皮夾克,還有寬褲管的牛仔褲。該怎麼說呢?克里斯安是那種當他到陌生人家拜訪的時候,一定會先脫鞋的人。他從不會把穿著鞋子的腳蹺到沙發上,就算是在自己家裡穿著拖鞋,當他把腳蹺高之前,也一定會先把拖鞋蹭掉。
我認識不少男人和女人一樣愛漂亮。而他們在追求「時尚」和「流行」時,常會拿不準分寸,弄不清尺度,結果總是打扮得太過女性化,只能給人娘娘腔的感覺。
因為他的腳是49號。喬治總是說,要想穿出風格、穿出品味,甚至只是想穿點新款式,都實在有點難。因為除了Nike的幾款有趣的運動鞋外,其他所有的鞋子看起來都像是小孩子的棺材!我們就姑且相信他的話,因為和喬治打球好玩極了!
就算哈利從一堆霉氣衝天、疊得亂七八糟的舊貨中,撈出了兩雙完全不同的鞋子,他就會照穿不誤,理由是:在《天下男人一般臭https://read•99csw.com》那部電影里就是那麼演的!沒錯,真的是那樣。聽了這話你還能說什麼?
鞋子的內底設計得非常好,完全符合人體學。「穿健康的鞋子很重要,」葉茲經常這麼說,「因為這會影響整個人的情緒和感覺。」不論從環保的立場,還是從生理學的角度來看,葉茲的勃根鞋都是100分。
但兩人各有各的配法:他常穿一件從平價百貨公司買來的套頭衫,她則穿著一件小碎花的連身裙,完全看不出一點「龐克」的味道,虧那雙鞋還車著黃邊,鞋底還是用橡膠做的。但想想是在慕尼黑和巴伐利亞,也就沒什麼好奇怪的了。後來馬丁大夫在鞋內加上了鞋墊,為了保護背脊和腳踝骨,也為了顧及腳丫子容易出汗的人。
至於用的皮是小牛皮、鹿皮、還是貴得嚇死人的馬皮,倒不是那麼重要。不過誰要是真擁有一雙用「黑神駒」皮製成的名貴馬皮鞋,那他還真可以說「黑神駒」永遠與他同在,因為馬革基本上說是永遠也穿不壞的。
勞夫愛交朋友,喜歡熱鬧。不管你賴在他家多久,他始終備有啤酒和羊排招待。勞夫的家裡有一座吧台,怪異的程度不下於他腳下的靴子和客廳里的桌子。最讓勞夫高興的莫過於有人對他的酒吧感興趣,因為那樣一來樂子可就多了。不過就像順著勞夫靴子的高跟往下滑一樣,宿醉帶來的頭疼,會讓你在第二天醒來的時候,正好從雲端跌進谷底。
他開英國的迷你奧斯丁車,聽Randy Crawford的歌,兩者都讓人無法抗拒。他的父母在海邊有一間度假小屋。半夜三點你隨他一起抵達小屋,他把壁爐的火點著,當你們靜坐著等待爐火慢慢將房間變暖時,他將他的Boss大衣蓋在你患有風濕的膝蓋上,同時為你斟上一杯茴香燒酒。這一招管用極了。
真皮鞋底的製作過程是非常困難且耗費時日的,而一雙真正講究的男鞋,通常會採用品質一流價錢也極為昂貴的豬皮來做內里。因為豬皮有一項特性,它可以讓鞋內的溫度與濕度一直保持在最佳狀況。相信這對腳特別容易出汗的人來說,會是一則相當有用的資訊。
霍斯特穿休閑鞋
因為他本來就是個不重視物質生活的「虛無主義者」。一雙草編鞋2.95馬克,再貴就不買。這種原產於葡萄牙的草編鞋,在當地甚至只需幾個硬幣就可以買到一雙。
我覺得他穿這種鞋滿合適的。雖然沙馳(以「巴吉度獵兔犬」為註冊商標)大部分的鞋子都和上述「紳士鞋」的各種條件互相抵觸。沙馳帶有一點中產階級的味道,但還好,不礙大事。不過我倒是想建議廠商不妨考慮一下,貼在鞋子上那塊「不輕易磨損」的字樣是不是可以摘掉。因為喜歡穿沙馳的畢竟都是些年輕孩子,小夥子們興緻一來,免不了就會在公園裡踢上一回足球,而這種鞋子看起來就是要臟臟舊舊、破破爛爛,才叫夠味。
鞋痴鞋狂還喜歡用鹿皮做的鞋子,但大部分所謂的鹿皮製品,其實都只是絨皮罷了。真正的鹿皮,是指真正活的野生動物身上的毛皮,譬如鹿、駝鹿、水牛等。而所謂絨皮則是指毛皮的反面,也就是指與動物肉身相連的那一面的內皮。內皮通常需要經過很多次的磨洗加工,才能讓它看起來像絲絨一樣。如果你認識一個男人,他的鞋子總讓你想到毒蛇、駝鳥、蜥蜴、大象、鯊魚或蠢蛋之類的動物,那我勸你最好馬上拔掉電話,斷絕聯絡,立刻忘掉這個人!
款式
另外,還有一種由咖啡色和黑色組合的雙色鞋,同樣也值得給予高分,而且購買這款鞋的男士還有個優勢:那雙鞋可以搭配他所擁有的一切。別緊張,這裏指的只是他所擁有的咖啡色和深色褲子罷了。不過雙色鞋要想穿得好看並不容易,即使是那些穿著蘇格蘭花格呢的大地主們,也不一定能穿出它的味道。
「六點以後不|穿棕色」,是英國紳士間流行的一句話。他們確實深諳「穿著之禮」,所以只要大部分的老鼠是灰色的,那麼男士的鞋子就應該是黑色的。
人若想突出於芸芸眾生之上,必須要有自己的特色,至少要像英格的笑話和史坦貝俠的訪談節目一樣。
好,我們再回到鞋子上去。僅就鞋子這一點來看,我其實佔有相當的優勢。因為我自己在挑選鞋子的時候,都是以簡單、不顯眼為主,所以沒有人相信我對鞋子也會挑剔。這點對我來說反而相當有利。
楊有時候也喜歡趕趕時髦、追追流行。他會穿橘色或淺藍色的T恤和套頭衫,但因為是用毛巾布做的,所以看起來就像睡衣一樣。楊穿的牛仔外套總是小一號的,但看起來效果很好。
哈利最喜歡在跳蚤市場搜尋那種帶鞋帶的長統軍靴,每雙看起來都好像曾經參加過第二次世界大戰的諾曼第登陸。哈利從骨子裡就喜歡老舊而有紀念價值的東西。
你可以在所九九藏書有的餐會、舞會、宴會上看到威爾寇,但始終沒有人知道,到底是誰請他來的。不過話又說回來,要是沒有他的出現,任何場合也就變得無趣了起來。
幾個星期後,他換上了正式的禮服鞋,同時說道:「很抱歉,我想我們恐怕不能再見面了。你是個非常棒的女人,我很高興認識你。我們彼此是那麼的了解,但是我需要一個能帶得出去的女人,而你不是。」還能怎麼樣?走人了!
回顧鞋子的歷史,可以說是一部充滿誤解的歷史。幾千年前,人類只知道將獸皮綁在腳上,用驢耳朵編製粗糙的涼鞋,而且只有男人才擁有「穿」這種鞋的特權。這些男人,要是他們早一點讓女人穿上鞋子的話,根本就不用等到十九世紀才將鞋子分出左右腳。要是男人早一點讓女人穿鞋子的話,那種醜陋的鴨嘴鞋,還有繼承其精神的後起之秀,有著四十度斜角高跟的西部牛仔長統靴,就根本不會存在了!
那種靴子他都是利用到倫敦或阿姆斯特丹出差的時候帶回來的,在德國買不到那麼好的鞋。就像他慣用的香根草刮胡水一樣,只有在希思羅機場的免稅店裡才買得到。
好吧,我承認我輸了,因為他實際上穿的是一雙米色的鹿皮鞋,但如果他穿的是一雙酒紅色鞋子,你也不能不承認它們挺搭配的。由兩種顏色組合而成的鞋子非常正點,即使是搭配白色都不會錯,看起來有那麼一點公子哥兒的情調。打高爾夫球時尤其適合穿一雙有色鞋,最好再加上第8洞時已低於標準桿15桿,眼看又要有一個Birdie如探囊取物了!
康斯坦丁穿Timberland禮服鞋和帆船鞋
克里斯安穿拖鞋
對於男鞋來說,黑色是最普遍的顏色,還有褐色。反正男人的鞋子不是黑色就是咖啡色,沒別的選擇。連酒紅色也沒有。即使你在法國南部某個小城裡度假的時候邂逅了一位深情款款、熱情洋溢的億萬富翁,而且他對你一見鍾情,要求你跟他雙宿雙飛,他的腳上穿的也不會是酒紅色的鞋子。我曾經打過好幾個電話,賭在1997年8月1日那天深夜,多迪?阿爾法耶(Dodi Al-Fayed,英國埃及裔百貨業大亨之子,黛安娜王妃的最後一位男友,是日凌晨在法國發生車禍,兩人當場身亡)穿的是一雙酒紅色的拖鞋。
勞夫穿西部牛仔靴
還有一種鞋叫帆船鞋,有三種人穿起來還可以看。第一是喜歡航海、運動、渾身曬得黝黑的年輕人;第二是電影《神鬼至尊》里的男主角西蒙;第三則是像羅莎蒙德?皮切爾(Rosamunde Pilcher,英國女作家,作品多以描繪英國中產階級的生活為主)小說中的男主角:離了婚、個性內向、繼承了萬貫家財、而且是專門解決問題的高手。不過那些專門干粗活的工人,卻也偏偏喜歡穿這種系帶式的「個性鞋」,而且還搭配著五顏六色的花短褲,真是夠意思!說到這裏,又讓我想起一點:男人的短靴只能系鞋帶,千萬不能用拉鏈,任何地方都不可以。還有一項也很重要:再矮的男生也不要穿帶跟的鞋子上街,那幫不了你任何忙。
我常常在想,要是那時候MarcOPolo已經出了鞋子的話,我和托米恐怕早就很有搞頭了。也就是說,我們兩個可能已經生了一堆孩子,而且還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不過,事情過去就過去了……
他的鞋都是那種不深不淺的咖啡色。托米在未來的二十年中,還是會在聖誕節的時候收到他老媽送給他的睡衣或浴袍。他在二十幾歲的時候只穿MarcOpolo牌套頭衫,當時該牌子的商標是一個漂亮的三角形,深獲年輕人的喜愛。
可是康斯坦丁太有「君子風度」了,我想一般人可能會這麼說吧。因為在那樣的情境下,他卻沒有讓任何事情發生。康斯坦丁就像夢中情人一樣完美,因為他和他的靴子簡直就是天生絕配。
葛拉德穿女鞋
楊穿運動鞋
烏利愛穿駱駝牌長統靴
彼得穿高跟長統靴
很好,我們現在知道了,漢斯並不是什麼虛無主義者,他只是個專門占人家小便宜的小氣鬼!
女人會很樂意花上數百馬克去買一雙非常具有「實驗性」的塑膠女鞋。但男鞋就不同了,男鞋一定要純皮的,真皮製做,染工一流,而且還要皮底皮面的。就是這樣,沒得爭論。
葉茲穿勃根鞋
輕便、帥氣或是優雅,隨你怎麼說。康斯坦丁是個牙醫,所以他不僅運動細胞發達,而且動作優雅細膩。至少我這麼覺得。你可以在他看門診的時候見識到這些特性。
他們身上的襯衫早已因汗而濕透,緊緊貼在那強壯厚實的胸膛上。不過駱駝牌長統靴的買主卻往往是些年輕小夥子,而且是那種不僅喜歡穿好的,也懂得兼顧實用性的人。這種人很少會跟著流行走,因為他們並不清楚自己到處適合什麼,不適合什麼,哪些牌子正當九-九-藏-書紅,哪些其實已經過時。而且這種人通常都會愈變愈小氣,儘管有時候他們也會再多花一點錢買駱駝牌其他的產品。譬如烏利,他就是先從鞋子開始的。現在他的襯衫、褲子、乃至於夾克,都是駱駝牌的了。
狄瑞克穿印地安式軟鞋
黑色的。拉鏈式。你經常可以在跳迪斯科的舞廳里看見彼得。他相當引人注目,因為他看起來總是那麼唯我獨尊、果斷剛毅而又充滿自信。彼得臉上總是掛著親切的笑容,每隔半個鐘頭就會去為自己換一杯新酒。
我剛和陸爾熙通過電話,告訴他我正在寫的東西。「鞋子。哦,鞋子啊!好東西。尤其是那種開了一個洞、腳一伸就可以套進去的那種,最棒了!」天啊,鞋子對男人來說,原來就這麼簡單。而我竟花了這麼大的工夫,寫了這麼長的一篇文字!
男鞋上飾有洞紋者稱之為Wing-Tip,屬於這類的鞋有Brogue,Derby,以及Budapester。但誰又希罕知道這些事呢?不過如果你去參加一個酒會,這些有的沒有的知識,倒是相當唬人的。你可以滔滔不絕地告訴大家:一般鞋名的由來,都跟當初製造它的鞋匠有關。有的是根據他的名字,有的是根據他家鄉的名字,而不同的洞紋圖案即代表著不同的出產地。
燈芯絨質料的。非常滑稽。
休閑鞋(無論鞋面上是否帶有垂纓、銅幣、或是鋸齒狀的鞋舌)可說是英國鞋的代表之一。它的簡易套穿設計,讓購買該鞋的消費者一輩子也不需要買鞋帶。一般年輕人還喜歡穿一種側邊扣扣的素麵皮鞋,該鞋有一個名稱叫做「功夫鞋」,因為它是由阿爾卑斯山區的修道士發明的。喜歡穿功夫鞋的年輕人通常較溫吞,被戲稱為「溫水浴」。
克里斯安原本很想成為職業運動員,他的體格一直到現在都保持得很好。他有一套「聚氯丁烯合成纖維」料的西裝,一直掛在客廳的衣架上。他還有一雙新「愛迪達」(Adiletten,原為德國品牌的adidas,後來賣給了法國人,新名由此而來)運動鞋,當家裡的拖鞋不夠穿時,他就穿著他的「愛迪達」接待訪客。克里斯安有很多雙白色短襪,當你未經通知就上門去找他時,會很驚訝地發現,它們一雙一雙全弔掛在晒衣架上。克里斯安其實很想在穿拖鞋的時候也穿著白襪,因為他覺得那樣其實很方便。但他終歸沒有那麼做,想來是因為讀過專家的指導文章或是曾經有人指點過他那樣穿太沒品味吧。
你能想像一雙純手工製做的男皮鞋,至少需要經過兩百多個工序才能完成嗎?這一整套勞民傷財、耗神費力的工程有個專有名稱,叫做「固特異輪胎製作這程」。相信你的情人現在一定豎起耳朵來了,他現在想聽聽你要發表什麼高論了吧?(世界第一品牌輪胎,最有效地引起男人注意的一招!)
但有這種想法的年輕人恐怕並不知道,隱藏在亞歷山大那雙學生鞋背後的,是一種什麼樣的生活!
第二天早上,彼得腳上若是穿著系鞋帶的靴子,相信就不會發生昨天出醜的事了。
托米穿普通鞋
勞夫的靴子有一拖車,因為他有的是錢。說起來他根本就是一個喜歡奇奇怪怪東西的奇怪傢伙,尤其是碰到和「站」及「走」有關的東西。在他家的客廳里有一張桌子,桌腳是一個銅製的裸女,她跪趴在地上,用頭和屁股頂住那塊玻璃桌面。
他的靴子有些真的是用蛇皮做的,有綠色的、藍色的,也有藍綠相間的。
好比說我吧,當我看一個人的時候,一定先注意他的牙齒,然後是他的手,最後是他的鞋子。我時常思忖,也許在我的祖先當中,曾經有人做過奴隸販子吧?所以當我看一個人的時候,一定按照下列的順序:先注意他的外表,接著估量他的「可用性」,最後再評量他的「等級」。被我盯著瞧的人也許會以為我是從頭到腳仔細地在打量,其實我只看三點,三重點!如果對方的牙齒已經慘不忍睹,比如一片焦黃,而且七歪八倒,那基本上我們已經沒有什麼好說的了。看看手、瞥瞥鞋,不過是做做樣子,例行公事罷了。所以如果某人已經能讓我注意到他穿的鞋子,那表示他已經在我這兒通過兩關了。
一雙鞋的鞋底是用線縫的還是用膠黏的,中間有很大的區別。鞋底如果是縫合的,那穿上后多半馬上就能讓人覺得舒服合腳,不需要經過一段「磨腳」期才真正能穿。這當中的學問就出在那些縫合的線縫上,因為那些線縫能幫助鞋子馬上適應鞋主的腳型及走路的姿勢。於是乎你的親密愛人從此就很少再在你耳邊嘀咕抱怨:「天啊,這雙鞋我再也不要穿了!」
質料
哈利穿從跳蚤市場買回來的二手鞋
但葉茲身邊的女人,最後都離他而去了,就連當初賣鞋給他、給他灌輸上述那些莫名其妙的鞋子觀念、後來還嫁給他的那個女人,也包括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