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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寸步難行

第六章 寸步難行

——蚊子在後腳跟上叮了個泡
下面空白請各位看官自行補充:
當然我可以自己決定:是要光著腳走完這條差不多半公里長、布滿未熄的煙頭、灑滿玻璃酒瓶碎片、紮腳的破銅爛鐵散落一地、還有成堆的狗屎的街道,還是再穿回原來那雙鞋子。每個人都有選擇的權利,連瑞士的婦女這幾年也都已經有投票權了,不是嗎?我想我還可以再撐幾個鐘頭,當然,鞋子是拎在手裡,不是穿在腳上。
一直到天快亮的時候,我才慢慢清醒起來,才感覺到了羞恥。我赤著雙腳鑽進一輛計程車。在車上,我感覺到腳下鋪著的地毯和塑膠踏墊,感覺到它粗糙的表層和它四方形的圖案,那是一張乾淨而舒適的地毯,那感覺真是太棒了!赤著雙腳,我給了司機豐厚的小費。
我們一群人沿著海邊散步,在老城中閑逛,在街頭林立的小酒吧中穿梭。終於,我再也走不下去了,一定要找到一家藥鋪,因為我急需創可貼!無法等,馬上就要!我真的一步也走不了了……不行,一定要保持優雅的姿勢,一定要維持良好的形象。誰願意和一個跛腳的人坐在公園的椅子上聊天?我們是來體驗人生的!
——蘇菲亞
——不停長大的贅骨,疼痛指數請比較智齒
克莉絲汀娜的義大利「聯合供應商」,一年兩次固定送十雙鞋來供她換穿。鏤空的、包頭的、高跟的、矮跟的,應有盡有。或者她自己也會親自到鞋店去挑選。她很清楚她要什麼,只是有時候可能要考慮久一點,有時候很快就能決定。
我掙扎著,猶豫著,思忖著該不該乾脆就喝他個痛快,醉倒了事;還是應該馬上恢復理智,喝掉一加侖的水,躺下來把腳蹺高,不再抽一根煙,不再碰一滴酒,更不要再繼續大嚼不好消化的食物。你們知道我是怎麼選擇的?我繼續抽煙、繼續喝酒、繼續吃個沒完沒了。因為那很有可能是我最後一次瘋狂的機會了,管他呢!
第二次害得我幾乎要放棄藍鞋的是「皮麗兒」公司。事實上那家公司並不叫「皮麗兒」,「皮麗兒」只是該公司所生產的一種洗潔劑(我後來也知道了)。但因為該清潔劑廣受一般主婦的喜愛,幾乎家家戶戶都是該產品的使用者,遂成為該公司的代名詞。「皮麗兒」的包裝是一個鮮藍色的塑膠瓶,在瓶身的背面是一個經過設計的貼紙區,上面有兩個「強力去污花仙子」的圖案,用戶可以將其揭下,貼在自己喜歡的地方,像廚房、浴室的磁磚上,或是房間的牆壁上。
——腳底板上出現日晒斑
直到今天我老媽才知道,當年她徹夜趕工、不惜犧牲她美麗的指甲、好不容易從「皮麗兒」貼紙的魔掌下拯救回來的那雙鞋,她女兒竟是蜷曲著腳趾才勉強穿進去的。第二天早上,我還是假惺惺地乾號了幾聲,因為,第一,我總得裝模作樣找個台階下;第二,因為瑪麗塔家的廚房裡還是比我們家多一張花仙子的貼紙。
她不僅知道自己要什麼,也很清楚在哪裡買得到,價錢是多少。她穿著那些極盡古怪的鞋https://read•99csw•com子,踏著不可思議的高跟,嘴裏吹著口哨,怡然自得地走在大街小巷,只等著夏天或冬天又到了,換季了,新鞋就又來了!我和鞋子的緣分就沒有那麼好,我始終必須忍受因穿鞋帶來的痛苦。不是指那雙「真正能穿的」鞋,而是指其他所有的鞋子。
——腳癬和灰指甲
我不動聲色地坐在酒吧里繼續吃著可口的晚餐,喝著香醇的紅酒,感覺腳上的皮膚(就像共生現象一樣)正以撕裂般的痛楚和鞋子緊密地黏合在一起。我的腳原本至少有三十一公分長,但此刻擠在鞋子里至少被壓縮到只剩下二十公分了。同時,右腳大拇趾的指甲正以飛快的速度嵌進肉里。
那些穿起來很醜陋的鞋子,我想在這裏就根本不必談了。而其他剩下來可談的鞋子,每一雙都讓我永生難忘。原因無他,因為它們全給我同一種感覺,那就是「痛!」「痛!」「痛!」每一步都痛,痛徹心扉。當然在鞋店裡試穿時走的那十幾步不算,買回家后在穿衣鏡前走的那幾十步也不算。真的,只要是在試穿的時候,任憑你怎麼走都不會覺得有何不妥。但請相信我,它一定會、絕對會在最最不應該、最不合時宜的時候出紕漏,讓你覺得「痛啊!」
——腳趾關節凸起
怎麼,該走了嗎?呃?帳單來了。好,付帳。呃,走?為什麼要走?怎麼走?用什麼走?我的媽呀!人還坐在椅子上,我先試著用腳踩了踩地板。一陣針扎般的痛楚馬上自鞋裡傳上來。停——我從椅子上站起來,沒有親身體驗過的人絕對無法想像當時的感覺,就好像一個幾噸重的身體,插在兩根細細的牙籤上一樣。這裡是漢堡最熱鬧的觀光區,沒錯嘛,今天又是星期六,所以管他呢。走,繼續往前走。我的腦袋瓜里一直有什麼東西在敲打。
對了,順便提一下,我最後當然還是跟我心愛的「藍色皮麗兒貼紙鞋」說拜拜了。事情是這樣的:我的腳一天天長大,鞋子卻沒有。我一直蜷著腳趾走路,一開始是痛,但沒有任何人察覺。直到有一天,我沒辦法將蜷縮的腳趾伸直、也不再感覺疼痛的時候,所有的人都發現我不對勁兒了。
我伸直雙腿,先把左腳蹺到右腳上,讓左腳的肌肉放鬆一下。腳尖不時傳來一陣陣刺痛,討厭的小貓,幹嘛老用它們細細尖尖的牙齡咬我?腳趾頭在不知不覺中已經腫脹得如同一截一截的小香腸了。一波波火辣灼|熱的感覺,就像有一隻小獅子不斷在用它的大舌頭舔我一樣。那雙鞋的每一道皮條之下,都好像有一支未燒完的香煙,不停地在燒烤著我的腳背。痛啊!我要上廁所,我要尿尿。但現在就算打死我,我也不要站起來,要是會得膀胱炎那就得吧。當然,表面上我依然談笑風生,甚至還能再來一杯酒。(小杯的烈酒就好,葡萄酒絕不能再喝了,我的腎臟已經受不了了!)我繼續和酒友們插科打諢,聽天底下最爛的笑話。
我老媽雖然偶爾想起來也會問一下:「鞋子會不會已經太https://read.99csw.com小啦?」同時以一副很熟練的樣子,用大拇指在鞋頭的部分按兩下。因為她在按下去的地方仍感覺到了空隙,於是高興地說:「太好了,這鞋顯然跟著在長哪!」因為小孩子的鞋都貴得很,尤其是小女生的,如果小妮子們遺傳了她們媽媽愛買鞋子的天性,那可真夠瞧的。
為什麼當時的情況會變成那樣,我其實也搞不太清楚,只能根據我自己慘痛的經驗告訴你們,「皮麗兒」這一招還真是成功。光是我們小孩子,就為了那兩張貼紙就可以鬧得天昏地暗,日月無光:吵架、打架、搶地盤,可以說是到了不可思議的地步。誰在哪裡看到新的花色,就硬說那是他的收藏;誰到「皇帝咖啡館」去把店裡廚房的貼紙偷偷撕走了;誰家廚房的磁磚上貼了最多的花仙子,諸如此類,不勝枚舉。
這中間曾經發生過兩件事,讓我差點兒得放棄我的寶貝藍鞋。第一次是因為一個可惡的禁令。當時因為適逢能源危機(我想是在1973年的時候),政府明令規定:星期天禁止開車。而我每個星期天都得去上芭蕾舞課。其實我不只是去「上課」而已,穿著芭蕾舞鞋用腳尖跳舞,對我那終日蜷曲的腳趾來說,是再好不過的舒展運動與休息。但除了那雙藍鞋,我不可能穿別的鞋子去上課,因為每個同學都穿得漂漂亮亮地出現在課堂上。但要我穿著藍鞋「走」著去上課簡直是不可能!怎麼辦?我開始哀號,別有用心地比平時哭得更大聲、更凄慘。
但老媽並沒有停止叫嚷,我雖然不完全明白事情到底有多嚴重,但一句「這下可好了,蘇菲亞,你這雙鞋非報銷不可了!」就像打雷一樣,一直回蕩在耳邊久久無法散去。我開始大聲哀號。不會吧,我喜歡「皮麗兒」有什麼錯?我熱衷收集貼紙有什麼不對?為什麼要用我的藍鞋做為代價?不可能的,不可以的!
——指甲內插生長,疼痛指數請比較牙痛
——大小不同、新舊不一的各式老繭
漸漸地,一切都變得不再重要了。我又喝了一杯烈酒,繼續吃著我的蛋糕,希望讓腦袋中旋轉的感覺停住。現在如果有誰和我一起抽根煙,喝一杯雙份的義大利espresso咖啡,或是再來一杯烈酒,你就會知道我在講什麼了。
我必須承認,「皮麗兒」的行銷策略真是厲害,因為在每一個瓶子背面的「花仙子」貼紙,圖案設計都不完全一樣,所以過不了多久,購買「皮麗兒」的人就不再是為了瓶中的清潔劑,也不再是為了要清洗更多的東西,而完全是為了那些不同圖案的「花仙子」貼紙了!
我還是坐在原位一動也不動,但不敢再碰酒,只敢喝水。我試著一邊做些腿部運動,希望能讓血液循環恢復,一邊在腦袋中不斷地告訴自己:把鞋子脫掉,馬上脫掉,立刻脫掉!沒有意義再拗下去,脫!現在就脫!我當然沒有真地脫,因為我知道如果現在脫了,要想飯後再穿回去可就難了。等會兒如果我還想離開這家酒館,那就有得瞧了。所https://read•99csw•com以我繼續咬著牙,忍著痛,坐在椅子上。
「皮麗兒」貼紙的超強黏力,我是事後才領教了的。我娘當然早就知道個中厲害,所以當我興高采烈地從餐廳走出來,迎面瞧見她時,她竟然就發出一連串的尖叫聲。我告訴老媽不用緊張,我只是暫時將貼紙貼在鞋子上,等回到家我就把它們撕下來,貼到廚房的磁磚上去。這樣一來,我們家就比瑪麗塔媽媽的廚房多一朵花了!
幾年以後,我從法國又買回來一雙顏色深藍、超級好看、用非常柔軟的皮子編織而成、但同時也貴得嚇死人的Gucci女鞋。如果穿著襪子(不論是褲|襪還是絲|襪),它就是全世界最舒服的鞋。但若光著腳不|穿襪子,又是在夏天的晚上,還在酒館里喝了酒,那雙原本像拖鞋一樣舒服的鞋,就會慢慢地、不可遏止地變成一副刑具:鞋的內面就像用熱焦油做的一樣,滾燙炙熱,而鞋底內層則十足媲美印度苦行僧睡的針板床,刺痛難當。
一天下午我到廚房去探望他們的大廚,當時他正在和所有的鍋子奮戰。笨啊,怎麼早想不到!每天有那麼多人吃飯,當然會有一堆餐具需要清洗。只要有東西需要清洗,就一定會用到「皮麗兒」洗潔劑,只要有「皮麗兒」洗潔劑的地方,就一定會有「皮麗兒」貼紙,哈哈哈!得到大廚的許可,我從瓶子上將兩枚貼紙摳下來,哇,棒呆了!一時之間我不知道該把那兩張意外得到的寶貝貼到哪裡去?我還有一罐芬達汽水要拿呢,而距離回家貼到廚房牆上去至少還要等好幾個鐘頭,怎麼辦?於是我決定把偏黃的那張花仙子貼在右腳的鞋子上,另一張偏藍的則貼在左腳的鞋子上。如此一來,我的兩隻手就又都空出來了,左手拎著汽水,右手拿著大師傅送的巧克力,我真是再幸福不過啦。
幸好我還有一個任職于鐵路局的舅舅彼得,由於公務的關係,他擁有一張特別通行證,可以在禁令實施的時候照樣開車。我停止哭鬧,喜孜孜地「裹著小腳」,坐上彼得舅舅的賓士轎車,呼嘯著駛過波恩市空無一車的街道。在芭蕾舞教室稍事停留,練習完畢所謂的「兒童芭蕾」,就等著彼得舅舅再用他的大奔把我載回家去。
其實我早該把那雙肇禍的鞋子脫掉,不再穿著它繼續折磨自己。但不行,不能脫。因為它可是讓我和他之間「擦」出火花、暗生情愫的肇因哪!雖然我的臉上可能已經看不出任何溫柔的情愫,但誰在乎?看我腳上的鞋就夠了!
「皮麗兒」貼紙還有更糟糕的一點:它很容易從瓶子上揭下來,但一旦貼上磁磚或其他任何地方,就休想再把它撕下來了!任憑你費盡九年二虎之力,連洗帶刷、又搓又刮,一層薄薄的、黃黃的、看起來噁心的、仍帶著超強黏力的花型薄膜,始終堅守陣地不為所動。而這一小塊一小塊殘留下來的印子,黏著灰塵,黏著殘渣,黏著日後任何飛揚飄舞在空中的東西,又像一朵朵小花似的重新綻放在牆上。聽說在一些老房子里,二十年前貼過花仙子貼紙的痕read•99csw•com迹仍然清晰可見。
那年暑假我剛滿十九歲,帶著那雙嶄新的涼鞋,我和一位好友相偕到瑞士去探訪朋友。一位來自日內瓦的交換同學,約我們去共度暑假。日內瓦真是漂亮,麗日當空,陽光普照。我們的瑞士同學有一位要好的男友,為了他,我決定穿上我的新涼鞋。
長久以來我就一直只有一雙真正能穿的鞋。這麼說絕對不是為了要賣這本書。我要不是只擁有一雙真正能穿的鞋,那就一雙能穿的也沒有了。儘管如此,或正因為如此,我不斷地買新鞋。因為我沒有辦法確定,或是不願意確定,所買的鞋子到底是不是那雙真正能穿的。
好,咬緊牙根,繼續向前邁進。一開始,每一秒鐘我都可以清楚地感覺到從腳部傳來的疼痛:左邊磨破一塊肉,右邊擦掉一層皮,每一條經過精心設計的綁帶之下,都磨出一個又大又飽滿的水泡。而從腳底傳來的刺痛,更是比任何酷刑都要讓人難以消受。但不行,還是要繼續忍耐。我一瘸一拐地跟在「要好男友」的身後,看著夕陽漸漸沉沒在美麗的日內瓦湖中。創可貼的功能有限,維持不了多久。
我哭著哭著倦極而眠,我老媽則整晚沒有停止過嘮叨,因為她正在用她那保養得美美的指甲,一點一點地將黏在我的寶貝鞋上的貼紙刮掉。我娘之所以會那麼堅韌,那麼努力不懈地為我刮掉貼紙,是因為她很清楚自己的女兒,她知道我的睡著完全是在為第二天繼續哭儲備精力。只要等我一醒來,一定馬上又開始大哭大叫,而且拒絕去上課,因為沒有藍鞋穿,我是打死也不會去學校的。所以不知搞到半夜幾點,老媽終於完成了這項艱巨任務,讓我的藍鞋「勉強」再度重生。第二天早上,它端端正正地擺在我的床前,帶著一點「刮傷」,顏色比我造訪公司餐廳前稍微亮了一些,但絕對可以穿得出去。
外加一些足以媲美的狀況:
日內瓦真是個漂亮的城市,除了那個會噴水柱的日內瓦湖,它還有許多蓄著冰涼泉水的水池子。喔,那種感覺,太棒了!也許把紅腫破皮、飽受摧殘的腳一下子放進冰冷的泉水中根本有違醫學程序,但管它呢!那種感覺實在太棒了!當然,那個水池因為我的腳的關係,變得有點鮮血淋淋,別人看了大概會覺得有一點噁心,但我已經管不了那麼許多。就連那位「要好男友」都一度變得無關緊要了。但我心裏卻突然湧起另一種「幸福」的感覺,覺得他對我還是很有好感,因為最後是他抱著我回家去的。
第一雙讓我記憶深刻的「苦難鞋」,是一雙深藍色的漆皮皮鞋,它是那種不需要系鞋帶也不用扣扣子一套上就可以走人的「方便鞋」。當時我年方七歲,覺得這鞋簡直帥呆了。在我認識的人當中,沒有任何人有過那麼棒的鞋子。對我而言,那已經是一雙真正的「女鞋」(而非童鞋)了,因為我看過我母親也有類似的一雙。
酒館的樓梯我還下得去。然後我就一屁股坐在台階上,開始動手拔掉我腳上的鞋子,耳中清清楚楚聽到「噗吱」一聲。沒關係,我已經習慣了九*九*藏*書,千萬不要大驚小怪。我們全家人都有結締組織太弱的問題,很容易就會引起水腫。真的,沒事兒,我很好。謝謝,真的不用擔心,一會兒就好了。我就光著腳走,沒問題,你們不用管我。雖然脫去了刑具,我的雙腳仍奇痛無比。但跟先前比起來,情況已經好了太多。現在只有在「走」的時候才會痛如針扎。但,怎麼已經是「走」人的時候了?我說過的嘛,這裡是漢堡最熱鬧的觀光區,不礙事的。當年耶穌背著十字架,一步一步走向骷髏地,心中明白自己即將被釘死的心情,和我午夜十二點半赤著雙腳、孤伶伶地站在漢堡街頭的情形相比,只怕連萬分之一也不及吧。
——腳底長雞眼
我非常珍愛那雙鞋,而我的腳不停地在長大,而且長得好快。不久我就感覺到兩腳的大拇趾已經頂到了鞋頭。光是頂大拇指有時候就夠痛的了,但管它呢。問題是,緊接著其他幾個腳趾頭也全擠上來了。於是我把腳盡量捲起來走路,爭取到的空間讓我又多穿了半年。
我媽用手按到的其實是我的大腳趾關節,這些日子鍛煉下來,我已經可以把所有的腳趾全部都捲曲起來了,而且照樣走路。顯然我走得還不錯,因為沒有任何人察覺出異常。任誰都知道孩子的骨頭最為柔軟。在運動界或體操界,有各式各樣千奇百怪的訓練方式,就是為了讓孩子們去挑戰身體的極限。於是當蘇俄的小朋友們努力在平衡木和高低杠間旋轉飛躍,希望有朝一日能在國際體壇上贏得獎牌,終於能脫離當地酷寒的嚴冬時,我這廂則蜷著腳趾、「穿」著我那雙心愛的深藍色皮鞋,一拐一拐地練著我的軟骨功。可以想像,那時候只要一有機會坐車,我總是會歡喜雀躍得不得了。也正因為如此,那段時間全家人都知道我是個「懶腳」,都奇怪為什麼我會那麼不愛走路?
——滿腳的舊瘡新疤
其實我隨手就可以將它們丟到就近的垃圾桶里去,因為我絕不會再穿上那雙鞋,也絕不能原諒它竟如此殘忍地糟蹋我的腳。但我什麼也沒做,我乖乖地將它們拎回家,日後甚至還穿過好幾次。
還有另外一雙鞋,也是讓我畢生難忘的。那是一雙鮮紅色的涼鞋,它揚棄了傳統系鞋帶或環扣式的設計,改采沾鉤式的開合設計,在當時簡單直是前衛中的前衛,套用今天的話:真是酷斃了!
有一天,我可真走運了。我會時不時地到我老媽的辦公室去玩玩,如果她剛好在忙著,我就一個人晃到公司的餐廳去,給自己買一瓶可樂或芬達喝。因為去的次數多了,公司上上下下的人全都認識了我,我也就理所當然地溜到櫃檯後面去到處亂跑。
當然,我也曾是一個「皮麗兒」貼紙受害者。不管我去哪裡,特別是去沒有小孩的家庭里,我一定馬上先進廚房,四下搜尋,看看是否還有「皮麗兒」貼紙。
我真的很慶幸那雙鞋是紅色的,從磨破的傷口裡流出來的血,已經不可抑止地流得滿腳都是了。我終於決定放棄。情況已經糟到讓我沒有餘地覺得丟臉或不好意思了。沒辦法就是沒辦法,再也裝不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