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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四、一冒充,就失風

一三四、一冒充,就失風

■剛剛提到的「國家安全局」的「機密」文件《歷年辦理匪案彙編》,記得是你給翻印公布的。
□這套「機密」的印刷品,原來藏在安全局退伍少將谷正文老將軍家裡,他被局長請去吃霸王飯,他怕給搜到,秘密交給他的義女張美信匆忙送到我家,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就給高速印出來了。證據俱九-九-藏-書在,李登輝再也冒充不起來了。
■李登輝書中還冒充白色恐怖受難者呢,但因不悉實情,鬧了笑話。
■龍應台也冒充嗎?
□也冒充,不過是泥鰍式的,很滑頭,但仍然冒充。
□笑話可鬧大了,李登輝書中附錄一《回首來時路》中說,他一九六九年被捕時,來的是「四九_九_藏_書、五個穿著制服的憲兵」的「警總人員」,這種陳述,我們真政治犯和「警總人員」都會笑起來,因為「警總人員」抓人時都穿便衣,即使抓現役中將吳石那次,都派的不是「穿著制服的憲兵」,李登輝何德何能、又非軍人,竟被這樣憲兵伺候?冒充政治受難者,也不能這樣離譜啊?https://read.99csw.com何況,依據「國家安全局」印「機密」文件《歷年辦理匪案彙編》第二輯第一八六頁到一九零頁,我們可以看到「匪台灣省工委會台大法學院支部葉城松等叛亂案」,這個案子,共有葉城松(三十一歲)、張璧坤(三十歲)、胡滄霖(三十一歲)、賴正亮(三十一歲)、吳玉成(二十六九九藏書歲)五人判死刑,在一九五五年四月二十九日一律槍決。而在「案情摘要」中,第一段赫然就是「葉城松於三十六年十月間,由奸匪李登輝介紹參加匪幫,受楊匪廷椅領導,擔任台大法學院支部書記」。可見「奸匪李登輝」逍遙法外,事出有因。因為同案中,除五人死刑外,蔡耀景(三十五歲)判無期,李顯章(三十八九*九*藏*書歲)、鍾茂春(三十四歲),池仁致(三十三歲)、李顯玉(二十八歲)、王新德(二十一歲)、黃其德(六十歲)六人判十年,黃頂(四十一歲)判七年,黃青松(二十七歲)判五年,吳長流(六十四歲)判二年。但原始介紹人「奸匪李登輝」,卻未聞有法辦之事。他佔了便宜還賣乖,今天還冒充白色恐怖受難者,真太離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