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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既清又濁的「省長大人」 第五節 向小吏低頭:曾國藩與潛規則

第七章 既清又濁的「省長大人」

第五節 向小吏低頭:曾國藩與潛規則

曾國藩在直隸總督任上待了不到兩年,回任兩江時,他發現自己積攢了「俸餘三萬金上下」。這筆錢他一部分要帶進京中作為「別敬」及其他應酬費用,除此還有剩餘。比如在直隸總督陋規項下,還有一項沒花掉的錢,叫「鹽吏占費」,大約一千多兩,他也不打算納入私囊,而是像以前一樣以散錢為處理之法:「鹽吏占費將余千金,余不欲以之肥私,可以四百捐育嬰堂,余分給諸人。(五巡捕各五十,內戈什各三十,外戈什及上房仆婢酌分。)」
恰好在這時,中樞的批複到了。出於對他們平定太平天國、捻軍的卓越功勛,皇帝(實際是太后)同意他們免於報銷,曾國藩對此感激涕零,同治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在給兒子曾紀澤的信中說,他對此「感激次骨,較之得高爵穹官,其感百倍過之」。按理說,皇帝發了話,這八萬兩就可以省下了。不過,曾國藩卻說,這說好的八萬兩銀子「部費」還是照給。因為閻王好見小鬼難搪,他怕戶部這些書吏以後會借故找他的麻煩。
同治十年九月底,曾國藩到蘇州閱兵。他寫信給曾紀澤談到在蘇州這幾天的應酬情況:
報銷一節……託人探詢,則部吏所欲甚奢。雖一厘三毫無可再減……皖蘇兩局前後數年用餉約三千萬,則須銀近四十萬。如何籌措,亦殊不值細繹……若輩欲壑,真難厭也。
「炭敬」、「程儀」是官場上經常發生的支出。至於「別敬」,則頻率較低,只有在地方官需要進京時才發生。
曾國藩一聽,也嚇了一跳。四十萬之巨,無論如何是不能答應的。怎麼辦呢?只有繼續公關。曾國藩命江寧(南京)布政使李宗羲託人,李又託了一個叫許緣仲的人出面和戶部書吏接洽,做了大量工作,討價還價的結果是給八萬兩,顯然書吏做了極大讓步。
兩江總督廉俸之外,又有辦公費(即「小金庫」),每歲萬金。公在金陵,凡署中食用以及饋遺親戚故舊,皆取諸廉俸,其辦公費則盡存糧台,非公事不動用。
不過,據方宗誠說,曾國藩剩下的這筆錢,有一部分後來用於購買賑米了:
曾國藩的養廉銀則存放在布政使衙門,主要供自己家庭開支所用。同信之中,他交待曾紀澤說:
初十日,各官備音尊為余預祝。十一日又將備音尊正祝。餘力辭之,而自備酒面款接各客。內廳撫提藩等二席,外廳文武印委等二十席。雖費錢稍多,而免得擾累僚屬,此心難安。
同治九年,江南發生著名的「刺馬案」,朝廷派出刑部尚書鄭敦謹(號小山)南下與曾國藩共同審理。接慣例,辦完事後,地方上要送給欽差一筆很重的程儀。然而鄭敦謹特別清廉,「鄭小山于正月二十八日出來拜客一日,二十九日拜折后即行起程,乾禮水禮一概不收,一清徹骨。小欽差程儀則已收去(每人五百耳)」。「乾禮」是指貴重禮品如金、銀、綢、緞之類,「水禮」則指食品、果品雜項之類。連水禮都不收,可謂清廉到底了,所以曾國藩說他「一清徹骨」。不過他的主要隨員,也就是曾國藩說的「小欽差們」卻不願意效法他們的主官。他們每人收了曾國藩致送的五百兩銀子。曾國藩在五兩百後面加了個「耳」字,可見用官場慣例衡量,這筆錢對他們來說並不算read•99csw•com多。
余於二十八日抵蘇后,二十九竟日拜客,夜宴張子青中丞處。三十日在家會客,織造及質堂、眉生、季玉公請戲酒。初一日在惲次山家題主,後接見候補百六十餘人,司道府縣公請戲酒。初二日早看操,夜湖南同鄉公請戲酒。
這一年朝廷派來的主考是劉昆,副主考平步青。考試結束后,他們在兩江收穫頗豐,「公私送程儀約各三千有奇」。就是說,江南官場公送了三千兩,大家以私人名義所送加一起也有三千兩。「兩主考差囊各三千外,戶部例發途費五百亦在此支領,一切均從其厚。」

除了清的一面,曾國藩也有「濁」的一面。
也就是說,李鴻章託人去找戶部的書吏,探探他們的口風。反饋回來的消息說,書吏們要一厘三毫的回扣,也就是報銷一百兩給一兩三錢。曾國藩需要報銷的軍費總額是三千多萬兩銀子,按一厘三毫算「部費」需要四十萬兩。
到了同治六年舊宅修好,曾紀澤向他彙報,說花了七千串銅錢。曾國藩一聽,遠遠超出他的計劃,大為惱火。二月十三日他寫信責備曾紀澤和參与其事的曾國潢說:
同治八年正月二十二日,他在給曾紀澤的信中說:「爾等進京,可至雨亭處取養廉數千金作為途費。」可見,曾國藩家人進京的路費是動用養廉,而不是小金庫的錢。
由此我們就可以理解為什麼曾國藩身後沒什麼積累了。
聯絡京官,是地方大吏必不可少的動作。晚清官場流傳的居官要訣雲:仕途鑽刺要精工,京信常通,炭敬常豐。曾國藩歷來厭惡官場之鑽營,但是天下督撫都送的炭敬,他卻不想免俗。他做京官多年,深知每年冬天那筆炭敬對他們來說意義何等重大。曾國藩致送的對象,主要是湖南籍的京官。同治五年十二月初六日,他在給曾國潢的信中說:「同鄉京官,今冬炭敬猶須照常饋送。」這筆錢,每年至少數千兩。
「緝私經費」出自兩淮鹽運司。管理鹽業的一個重要手段是「緝拿私鹽」,以保障官鹽的銷售。所以鹽運司每年都會提出一大筆經費用來緝私。不過緝私只是「緝私經費」的用途之一,其實鹽運司許多不好處理的開支,都用「緝私經費」的名義。比如他們每年「孝敬」給兩江總督的「陋規」,也以這個名義致送。
在個人生活上,只有一項,曾國藩比較捨得花錢,那就是買書。在給曾紀澤的信中,接「余將來不積銀錢留與兒孫」的下一句是「惟書籍尚思買耳」。
一方面是自己嗜書如命,另一方面,曾國藩願意把書作為遺產,傳給子孫後代。他對曾紀澤說,「買書不可不多」。
曾國藩一直不同意家中大興土木,「造房起屋」,但是在曾國藩生前,他的兄弟和兒子卻在家鄉給他造了一座所費不貲的藏書樓。
在官場應酬上,曾國藩並不標新立異,而是盡量從俗。剛剛就任總督時,他曾經要求部下免於迎送,時間長了,他發現這種要求實在難以貫徹,徒然驚世駭俗,並無實益,所以越到後來,就越隨波逐流了。
各地為了順利報銷,要在戶部花掉一筆專門的活動經費,這筆經費就叫「部費」。「部費」主要落在具體經辦的「書吏」也就是辦事員的腰包。這也有read.99csw.com情有可原,因為這些書吏們沒有工資,專靠這項灰色收入謀生。
也就是說,曾國藩對舊人極重感情。朋友邵懿辰殉難后,他的妻子沒有依靠,曾國藩把她接到安慶供養,並且請教師教其子。沈衍慶本來與曾國藩素昧平生,他殉職后,曾國藩感其忠義,憐其家貧,每年都給他家寄錢。周成是曾國藩下屬忠義局的工作人員,死後曾國藩也厚加撫恤,並且承擔起了他幾個孩子的教育責任。做這些事,都用的是養廉和薪俸,絕不動用軍需和公款。
富修理舊屋,何以花錢至七千串之多?即新造一屋,亦不應費錢許多。餘生平以大官之家買田起屋為可愧之事,不料我家竟爾行之。澄叔諸事皆能體我之心,獨用財太奢與我意大不相合。凡居官不可有清名,若名清而實不清,尤為造物所怒……
曾公于故舊極有恩誼。仁和邵位西員外懿辰殉節杭州,妻子亡出,公招致安慶養之,並延師課其子。石埭沈懷卿明府衍慶殉節于鄱陽縣任,與公實未面也。公念其忠義,歲饋金周其家。績溪周志甫明經成,公聘任忠義局修志者也,既卒,公亦厚恤之,並教育其諸子。其他忠義之士,雖不相識,聞其貧,皆資助之。而所費則分廉俸為之,絕不用軍需公款也。
因此,報銷過程中,最關鍵的是戶部的態度。如果戶部高抬貴手,什麼不合規定的費用都能報銷;如果他們雞蛋里找骨頭,再光明正大的支出也過不了他們的審計關。那麼,戶部的態度是由什麼決定的呢?視「部費」多少而定。
那一次北京之行,曾國藩花費了兩萬兩。除了一萬四千兩別敬,「合之捐款及雜費凡萬六千下上,加以用度千余金,再帶二千余金赴官,共用二萬兩」。這筆巨款的來源,曾國藩說得很清楚:「已寫信寄應敏齋,由作梅于余所存緝私經費項下提出歸款。」
在曾國藩北上就任直隸總督之際,「後路糧台」的「小金庫」共存了三萬兩左右。如前所述,這三萬兩小金庫在北京只花掉了兩萬,還剩下一萬怎麼辦呢?按官場慣例,這一萬多,曾國藩完全可以攜歸家裡。不過他卻不想這樣做。
那麼,以上這些開支,錢都是從哪兒來的呢?
八年正月二十二日,他又提了兩個「散掉」的處理方案:「余家於此二萬外不可再取絲毫。爾密商之作梅先生、雨亭方伯(布政使),設法用去。」他說,可以用於兩個方面:一是作為善後局的零用,一是作為報銷局的部費。他特別囑咐,不能捐為慈善款:
同治九年四月,曾國藩寫信給兒子曾紀澤囑咐說:「仙屏(許振)差旋,若過保定,余當送程儀百金。是星使過境,有交誼者酬贈之常例。」
報銷就要不可避免地遇到「部費」問題。

同治七年,捻軍被消滅,天下大致平定,太平天國戰爭軍費報銷提上了議事日程。
同治七年七月二十日,曾國藩奏命調任直隸總督。這一年十二月他抵達北京,在北京過完年後出都赴保定就任。
「小金庫」加「養廉銀」,這就是曾國藩在兩江的個人財政來源。到了直隸后,來源結構也大抵相當,只不過「緝私經費」換成了「鹽規」。到了直隸之後,曾國藩在信中對兒子談及個人支出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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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下余若干(爾臨北上時查明確數)姑存台中,將來如實窘迫,亦可取用。否則于散去可也(凡散財最忌有名)。
在日記中,他也大為抱怨:「是日接澄弟(指曾國潢)信,余家起造書房七間,而用錢至三千余串之多,彭芳六辦事,實太荒唐,深可嘆恨。」他甚至於提出要負責修樓的彭芳六、科二賠償。可見此事如何出乎他意料之外。
紀澤打算在宅中興建一座藏書樓,曾國藩欣然同意:「家中造樓藏書,本系應辦之事。」
通過以上事例我們可以發現,曾國藩像每個帝國地方官員一樣,建有自己的小金庫。但是小金庫中的結餘,他並不像其他官員那樣帶走。
或捏作善後局之零用,或留作報銷局之部費,不可捐為善舉費。至囑至囑。
從同治七年十一月初八日曾國藩信中「運司派曾德麟解到緝私經費二千余金」來看,鹽運司定期會給曾國藩送來「緝私經費」,曾國藩將其都存放在「後路糧台」,「吾令其解金陵後路糧台」。此外,上海海關每月也要送公費給他。同信之中,曾國藩說:「存於作梅台中(即後路糧台)者,系運司緝私經費及滬關月送公費(現聞近三萬金),為余此次進京之用(連來往途費恐近兩萬)。」後來同治八年二月初三日信中又說:「後路糧台所存緝私經費,除在京兌用二萬外,計尚有萬余金……此外淮北公費尚有應解余者(十月間書辦曾擬札稿去提,余未判行)……」
按照清代財務制度,曾國藩需要先將這些年來的軍費開支逐項進行統計,編成清冊,送交戶部。戶部要對報銷清冊進行審查,檢查有無「以少作多、以賤作貴、數目不符、核估不實」等等「虛開浮估」的情況,如發現此類情況,則要退回重報。審查合格,才呈報皇帝予以報銷。
接到曾國藩的信后,曾國潢不慌不忙,回信加以解釋。他說,花錢如此之多,是為了讓藏書樓堅固永久:
果然,經曾國潢這樣一番解釋,曾國藩也不再批評了。這座藏書樓也成了曾國藩留下的唯一「豪華建築」。事實上,它已經成為江南最大的私家藏書樓之一,雖遠不及蘇浙「鐵琴銅劍樓」、「天一閣」等有名,其規模則早已過之。只不過曾國藩告老還鄉的願望一直沒能實現,因此到死也沒能親眼見到這座藏書樓。
……其辦公費則盡存糧台,非公事不動用。向來總督去任時,此款皆入宦囊,公則仍留為慈善之用。移節直隸后,安徽有災,買米賑之,皆此款也。
這二十多席想必花了他不少錢,然而吃吃喝喝只是他日常開銷中最小的部分。
就是說,家裡實在需要花錢,可以用一些。否則,臨全家北上時,想辦法捐掉。
後來他在給曾國荃的信中說:「九年冬在京用去萬余金。」可見這一次送「別敬」又花掉一萬多兩白銀。
在出發之前,曾國藩身上帶了一張面額可以兌換二萬兩現銀的銀票。為什麼要帶這麼多錢呢?主要就是為了給京官們送「別敬」。多年沒有入京,那些在窮京官生活中掙扎的故友新朋們盼他如望雲霓。他的別敬當然不可能過少。他在日記中多次記載「核別敬單」,「定別儀碼」,「定分送各單」,可見這項工作他是多麼在意。在給兒子的信中,他說:「余送別敬read.99csw.com一萬四千余金,三江兩湖五省全送,但不厚耳。」總共送了一萬四千兩,他認為仍然不厚。
我們先來看看同治七年底那一萬四千兩別敬的開支來源。
天津教案后,他又收到回任兩江總督之命。同治九年九月二十三日,他由天津啟程入都,陛見后十月十五日出都返回江南。這一次,仍然需要送「別敬」。在進京前,曾國藩這樣計劃:
吾之銀存於雨亭署內(即江寧布政使李宗羲處)者,系養廉(已有萬八千余),爾盡可取用。

不過他們的胃口實在是太大了。曾國藩托李鴻章打聽一下戶部打算要多少部費,李鴻章回信說:
除了京官外,湖南的一些故舊之家,他于年節之際,也會致送禮金。接著上句話,他緊接著又說:「昨令李翥漢回湘送羅家二百金,李家二百金,劉家百金,昔年曾共患難者也。」
為什麼不能捐為善舉呢?因為這樣就會被人所知,曾國藩平生認為,「凡散財最忌有名」,「一有名便有許多窒礙」。所以「總不可使一人知也」。他還說:「餘生平以享大名為憂,若清廉之名,尤恐折福也。」
擬於(九月)二十、二十一日起程入都,十月初六、七日必須出京。別敬不能速送,只好與諸公訂定出京後補送,或臘底再送炭金。保定寄存之二萬金,大抵須用去八九千。
總督時期,曾國藩在人情來往上開支不少。
除去人情往來,官場上的潛規則更需要大筆銀子。
由此,我們大致可以判斷曾國藩是怎麼區別「陋規」與「養廉」的用途的。「因公」而產生的官場應酬,出自「小金庫」。自己家人的生活日用,以及自己饋贈親朋好友的錢,則出自「養廉」。方宗誠的總結大抵合乎事實:
我們所能查到的曾國藩所送的最大一筆程儀是在同治三年。那年年底,因太平天國戰爭停止多年的江南鄉試終於舉行。歷來考試結束后,鄉試主考和副主考都會收到地方官場一筆重重的程儀。曾國藩本人做過主考,當年也收穫頗豐,這一次他決定做好主人,「一切均從其厚」。
余計每年出款須用二萬二三千金,除養廉外,只須用鹽院所入七八千金,尚可剩出萬余金。
在同治七年十一月初八的信中,曾國藩對紀澤說:
從這封信的前後文推測,曾國藩在「後路糧台」也就是自己的財政司中建有一個「小金庫」。鹽運司送的「緝私經費」,上海海關、淮北海關等幾個海關送的「公費」,就是曾國藩這個「小金庫」的金錢來源。而其用途,則主要供曾國藩官場應酬打點之用。曾國藩同治七年底進京,一路路費和生活費,在京中送禮所用,再加上帶到直隸總督府的兩千兩零花錢,全系「小金庫」中的錢,或者說是公款,並沒有動用自己的「養廉銀」。因此我們有理由推測,同治三年他送鄉試主考的錢,以及同治九年送給「小欽差」的「程儀」,也應該出自這裏。
可見天天拜客,日日戲酒,曾國藩的所作所為,與一般官僚並無二致。只不過在遵從成規的同時,他盡量降低規模,簡化形式,處處為他人考慮,不想給下屬造成過大負擔。十月初他到達上海,正好趕上他的生日。十月初十,生日前一天,地方官員們請戲酒給他預祝。十一日正生日,接慣例又要「正祝」一番。read.99csw.com曾國藩怕大家破費太多,竭力辭退,而是自己花錢請了幾桌客:
直督養廉銀壹萬五千兩,鹽院入款銀近二萬兩,其名目尚不如兩江緝私經費之正大。而劉印渠號為清正,亦曾取用。
之所以拒絕將小金庫餘款和多餘的養廉留給家人,是因為曾國藩從青年時代起就打定主意「不靠做官發財」,他在給曾紀澤的信中說:「余將來不積銀錢留與兒孫。」
按方氏的說法,曾國藩又改了主意,沒有以此充為部費,而是用於賑濟。由於沒有第一手資料,這筆錢最後到底怎麼用掉的,現在無法提供確論。
那是在同治五年,曾國藩打算辭官回家。在此之前,黃金堂故居前的池塘里連年淹死人,歐陽夫人以為此地不吉利。曾國藩遂命紀澤在富修理另一處舊宅,以備告老后定居。他要求曾紀澤節儉行事,盡量低調:「門外掛匾不可寫侯府相府字樣。天下多難,此等均未必可靠,但掛宮太保第一匾而已。」

兩江總督本是天下最「肥」之「缺」,曾國藩的前任們因此手筆都比較豐闊。曾國藩既襲此任,在許多方面也不得不蕭規曹隨,比如致送炭敬。
也就是說,直隸總督主要個人收入為養廉銀一萬五千兩,此外還鹽規二萬兩。這二萬兩鹽規,就好比兩江的緝私經費,是供給總督個人花用的。因此總督的收入來源總計三萬五千兩。而曾國藩自己測算每年大約需花掉二萬二三千兩,這樣,每年還可以省下一萬多兩:
除了炭敬,另一筆比較大的花銷是程儀,也就是盤纏。如前所述,迎來送往是官場上的重任。每年來往南京的大吏要員自然也不在少數。
也就是說,清代官場上,皇帝派出的欽差路過轄地,與之相識的大吏在迎送宴請之外,通常還會送給他一百兩程儀。他準備用這個標準來對待許振。
曾國潢深知,曾國藩別處都可節儉,唯于藏書捨得花錢。所以講清楚這些錢是怎麼用的,曾國藩肯定能理解。今天我們參觀曾國藩這座故居中的藏書樓,會發現其設計和建造確乎有別於宅內其他建築。雖然貴為侯府,但是富厚堂中的大部分建築或外包青磚,內用土坯,或者前臉用青磚,其他部分用土坯,比土財主還儉省。只有這座藏書樓捨得血本,一樓外走廊全以花崗岩石為柱,以防白蟻;一至三樓通體用青磚,都修有專用上下書籍的通道。二樓四周有外走廊,可以曬書;書室全辟在三樓。整個藏書樓所用木料都是上好杉木。藏書樓高度均超過鄰室,地處南端,頂層四周均開設窗戶,四面通風,可避免藏書霉變腐敗之弊。和宅內其他建築比起來,這座藏書樓確乎別具匠心,花費了曾氏叔侄不少心力。
富厚堂造書屋七間,芳六、科二毫不荒唐半點,蓋以地基昔系澇田,石腳砌丈余而後平土面,此中工間已佔千余串:通體用青磚,料木多杉樹,尤非可以尋常計算也……
至於養廉,則沒有什麼結餘。在任總督的前幾年,曾府內人口較少,每年花不掉的養廉銀,曾國藩往往以之濟助親友,甚至素不相識之人,不做儲蓄:
二月初三,他在給紀澤的信中又一次明確了這筆錢的處理辦法,那就是全部用於軍費報銷的「部費」。如果按這封信判斷,那八萬兩報銷部費中,有一部分是出自曾國藩本可納入私囊的「陋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