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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 掘墓人 第一章

第六部 掘墓人

第一章

我那一口標準普通話在這座城市頗為罕見,這麼漂亮的少女為此而害怕也很正常。她盯著我看了片刻,大概是從我的眼裡發現了某種異常的單純,她接受了:「謝謝。明天會還給你的。」
有一次,我與她幾乎肩並肩走路,當我按捺不住地想要跟她說話時,她卻搶先說道:「你為什麼一直跟著我呢?」
即便你發現那封遺書,也仍然會被我編造的記憶而欺騙。
隨後,另一個男生用異樣的目光盯著我,一半出於懷疑,一半又出於同情。
「不要抵賴!」
「這個名字不錯哦,聽起來就像是個大人物。」
「可就算我把你抓住了,他們未必會判你死刑,說不定很快就會把你放出來!」
你錯了,我認識你。
我不知道自己出生在哪裡,也不知道生日是幾月幾號。當我剛開始記事,就在全國各地流浪。我有一對養父母,他們沒有姓名只有外號——我的養父叫「饅頭」,我的養母叫「蛋花」,這是他們最愛吃的奢侈品。而我叫「大叉」,因為我最愛用手指在沙地上畫大叉。養父母是一對流浪者,他們操著標準的北京農村口音,這讓我後來說一口流利的普通話。
「是。」
「是你殺了楚若蘭?回答!是?或者不是?」
「我叫若蘭,但我還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那是個深秋的下午,陽光穿過梧桐樹葉,灑在理髮店的玻璃門上。當我痴痴地看著「鏡子」里的自己,擺出街邊廣告里吳奇隆的表情,那扇門卻突然打開,走出一個少女。她剛理完頭髮,似乎只是稍微修剪了一下,扎著長長的馬尾。她穿著一件白色的大毛衣,冷冷地看著我的眼睛。幾秒鐘后,我才意識到自己擋住了她的路。我害羞地低頭,退閃到一邊輕聲說:「對不起。」
你倒在我被埋過的地方,身負重壓,一團漆黑中,確信世界末日降臨,唯有等待死亡。我知道你心裏想的一切,也知道你正在編織一套殺人的幻想,彌補你面對我時的猶豫與怯懦。你以為我從未見過九_九_藏_書你,你以為我還寄希望於你來救我,卻沒想到我會祈求你殺了我。
第二天,同樣的時間,我又來到租書店門口,特別把頭髮整理了一下,把衣服清理乾淨,裝作玉樹臨風地站在那裡。
「嗯,是住在橋洞底下的人吧。」
還是那麼漂亮,頭髮不再紮成馬尾,而是披散在肩上。但她不是一個人。
「沒有世界末日?」
於是,她借到了那本《七龍珠》。
我幾乎去過中國的每個地方,跟著養父母靠撿垃圾為生,收集各種廢紙箱與瓶子,去回收站換些錢來買吃的。通常十多天才能吃到一塊饅頭與一碗蛋花湯。養母經常帶著我坐在廢玻璃前照鏡子,她說我天生是一個漂亮男孩,長大後會有許多女孩喜歡我——她說著說著會掉下眼淚,不知是想起死去的兒子,還是想到將來我不可能討到老婆。小時候我很聰明,養父教會我認識了幾個字,但他自己只讀到小學三年級。有一年我們路過浙江的農村,替鄉鎮工廠回收工業廢料,我總是趴在鄉村小學的窗下,偷聽他們上課。為此我經常挨打,有時頭破血流,養父母也不敢找人要個說法。後來,我遇到一個城裡來的支教老師,他讓我坐進課堂,送我一套舊課本。就在那一年,我學會了一千多個漢字,並在小學六年級的考卷上,拿到了學校的最高分——但我沒有資格繼續讀書,當我的同學們升了初中,我卻跟著養父母去了南方。
但你不會知道我的過去,不會知道楚若蘭的真正死因,那是任何人都無法靠近的秘密,隱藏在一個堅固到極點的核殼深處。
「我……不是……壞人……」
「羅浩然,你殺了人,就應該償命。」
她警覺地後退半步:「你是誰?」
「讓我想想。」正好路過一家音像製品店,她指著櫥窗上羅嘉良的海報說,「你就姓羅吧。名字嘛,我昨晚在背語文課本里的李白的《贈孟浩然》,你就叫羅浩然吧。」
於是,我開始在附近以收廢紙為生,九*九*藏*書挨家挨戶走過,捧著一堆廢報紙,還有一桿市秤,人家一眼就能明白。我的價格比別人更公道,反正我不是貪心的人,只要賺到吃大餅與饅頭的錢就夠了。我很快還清了二十塊錢,換上了廉價的新衣服,去澡堂把自己洗得乾乾淨淨,大胆地出現在若蘭家門口。
那一年,這座繁華的大都市裡還有許多老房子,還能看到開闊的天空下飛過的鴿群,還有小巷間里坊中屋檐下放學的高中生們。這附近沒有垃圾場,每天都有環衛工人來收垃圾。而我如果要收廢品,起碼要有十幾塊的本錢,可我連廢紙箱都收不起。我原本準備離開,去郊外的廢品場生活,卻決定無論如何都要留下來——為了每天都能看到那個少女,看她天蒙蒙亮就背著書包去上學,看她跟那兩個男生一起放學,看她回到家亮起燈複習功課,看她半夜熄燈前窗帘后的身影。
五年後,那個寒冷的冬天,我和養父再也找不到可以撿的廢品,飢腸轆轆地餓了好幾天,淪落到沿街乞討。我們不幸遇上了城管。我被城管踹了一腳,養父憤怒地上去理論,結果被一群城管拳腳相加,當場死在白茫茫的雪地里。我抱著他的屍體,看著白雪上鮮紅的血,再也流不出一滴眼淚——十多年後,我派人到那座城市查出當年帶頭打人的城管,然後製造了一場交通事故,讓那個畜生被一輛卡車軋死了。
「沒有名字?」
而她甩了甩馬尾說:「幸虧我沒把這件事告訴我的兩個男同學,否則他們一定會來揍你的。」
那一年,我十八歲。
我的臉色一下子變了,羞於讓她知道我的職業。而她慢慢後退兩步,輕聲說:「你去吧。」
「我……」半坍塌的電影放映機房裡,葉蕭戴上手套,從地上撿起一片碎玻璃,鋒利的破口發出寒光,耳邊響徹拉布拉多犬的狂吠,「為這一天,我已等待將近一年了。」
他們三個人肩並肩走了,而我永遠記住了這兩個名字。
我很快知道了她的名字——若蘭。九-九-藏-書
「是。」
你來到半坍塌的電影放映機房,用手電筒照射我和丘吉爾的臉,刺得我睜不開眼睛。
五天後,我已化作幽靈,躲藏在你的背後,看著你。
他是個四十多歲的下崗工人,整天無事可干待在家裡,才會大白天開著門。但是,在我的連聲哀求之下,他很快放下拳頭,反而給我倒了一杯水,以免我吃太多噎著。我忍著沒有流下眼淚,跪在他面前道歉。他動了惻隱之心,相信我說的一切,乾脆就讓我露宿在他家的屋檐下,偶爾把吃不完的剩飯剩菜留給我。而我保證絕不會再闖進他家,不會弄髒他家的外牆,肯定到公共廁所去解決。為幫助我維持生計,他還借給了我二十塊錢。
「也許吧。但我從沒想過要殺若蘭。」
她來了。
「你們每個人,都想要殺了我!」
「是的。外面的世界,還存在著?」
「沒關係。」
比如我的年齡,在戶籍檔案資料里,我今年四十歲,實際上我只有三十六歲,今年是本命年。
他輕聲對那個男生說:「葉蕭,你說這個人奇不奇怪?」
我羞澀地搖搖頭。「沒有,只是湊巧吧。」
當我們兩個一起笑起來時,頭頂一戶人家的窗戶打開了,一個家庭主婦伸出頭來喊道:「喂!收廢品的!到我家來收舊報紙!」
「是的,我沒騙你。」
「哦,謝謝。」
雖然,我相信自己的表情是誠懇的,但若蘭的眼睛里分明寫著——你就在騙我。
「羅浩然?」
「算你還是個男人。」
「對不起!」我不是一個會說謊的人。
她的身邊跟著兩個男生,看起來像她的同學,都是高高瘦瘦惹女孩喜歡的樣子。其中一個男生掏出一塊錢,塞到我手裡說:「謝謝你。」
突然,一道電光射入這黑屋子。
「你想殺我嗎?」
沒錯,我的所有身份信息,包括家庭出身以及教育背景,全都是在十年前偽造的。我之所以看上去像四十歲,是因為我的青少年時代在悲慘世界中度過,因此顯得過分成熟,面孔被苦難刻滿九-九-藏-書滄桑。
而少女拉住他們的手說:「周旋,葉蕭,你們陪我去遊戲機房好嗎?」
「是的。」
但你永遠都不會記起我。
少林寺腳下的深山中,我們從鄭州去洛陽,當然買不起火車票,便抄近路走山間小道。在大雪覆蓋的松林間,我們吃著少林寺和尚施予的窩頭。養父母烤著火告訴我——他們是在唐山把我撿到的,在郊外的一片荒山腳下,完全倒塌的軍工廠里,傳出一陣嬰兒的哭聲。當時,有一條野狼徘徊在月光下,循著哭聲想要來叼走嬰兒。養父母出於同情心,用棍子趕走了那條兇狠的狼,從廢墟里救出了瀕死的男嬰——那年養母剛生下個兒子,沒幾天就夭折了,她看著襁褓中啼哭的我,流著眼淚解開衣服。我本能地咬住乳|頭,頑強地活了下來。我沒有資格成為地震孤兒,因為有人懷疑我本就是流浪漢親生,因為養不活才塞給政府。最後,養母實在捨不得離開我,就把我當作自己的孩子,帶在身邊踏上流浪旅途。
我還是不敢跟她說一句話,即便她身邊沒有那兩個少年。有時她也會看到我,眼神相對時會微微一笑,她似乎對我並無戒心,因為我渾身上下收拾得還算不錯。
可是,我仍然沒有賺到一分錢,每晚忍著飢餓睡覺,去飯店後門撿吃剩下的也越發困難。直到有一天,我餓得實在無法忍受,悄悄摸進一個忘記關門的人家。這家的門口沿著巷子,牆外有塊水泥墩台,躺在屋檐下可以不受風吹雨淋,我時常躲在這裏,痴痴地看著天空。我發現這戶人家房子很小,但有個超大的冰箱,拉開門掏出一堆熟食,蹲在牆邊狼吞虎咽起來。然而,主人聽到動靜跑了出來,將我拎起來一頓暴打。
養父死後,我孑然一身,扒上一列運煤的火車,來到了東部沿海的這座大城市。
時間,倒回到五天前……那時我還活著,還在呼吸地底混濁的空氣。除了雙手和頭部還能活動,我全身被埋在瓦礫廢墟中。我心愛的丘吉爾也如此,它無助地狂叫,九九藏書期望將人引來救我們。
那一年,我見到了她。
我給了樓上女人一個白眼,回頭若蘭已經不見了。
十三歲那年,我們在深圳的建築工地上撿垃圾,養母被倒塌的吊車砸中身亡。養父抱著我哭了幾天幾夜,直到被強制關進收容所,塞進大卡車遣送出廣東。
「我——」我從小到大都沒有名字,只有一個外號「大叉」,就連養父母也這麼叫我,「我沒有名字。」
「你就是跟著我,晚上還躲在我家樓下。」
「連警察都要殺我?」
我穿著一件洗得發白的夾克衫,白條紋的藍色運動褲,一雙垃圾桶里撿來的舊球鞋。透過街邊理髮店的櫥窗,我可以清楚地看到自己的臉,有一雙大而沉默的眼睛,原本白皙的皮膚稍稍晒黑了些,烏黑的頭髮因為經常用冷水沖洗,並非雜亂無章也沒有散發臭味。我的個頭比許多城裡孩子更高,雖然從小沒吃過任何有營養的食物,就連牛奶的滋味都沒怎麼嘗過。矮小瘦弱的養父母,一直猜想我的親生父母肯定是身材高大形象俊美,說不定還是「藝術工作者」。
「沒有。」
你認出了我。
「羅浩然?」
那天晚上,我連半塊大餅都買不起了,餓著肚子在橋洞下過了一夜。
她看起來很有禮貌與教養,匆匆打我身邊走過。等到我抬頭看她,沒想到她也回頭來看我,兩個人的目光撞到一起,我看出了她心裏的疑惑——這個人怎麼穿得像個鄉巴佬,可長得倒挺像城裡人?幹嗎要站在理髮店門口照鏡子?是不是變態?不過,他挺帥的……她並未走遠,而是來到一家街邊的租書店,摸了半天口袋,才發現所有的錢都在理髮店用完了。老闆說那是最後一本,很快就會被別人借走。當她失望地要離去時,我衝到她面前,從兜里掏出最後一枚硬幣,結結巴巴地說:「我……我……借給你……」
而我也認出了你——葉蕭,一個出色的警官,你一直在追查我,想要將我繩之以法。
「我?大人物?」想到這裏,我自己都撲哧一聲笑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