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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元明清時期的家庭教育 第一節 元明清時期的家教特點

第四章 元明清時期的家庭教育

第一節 元明清時期的家教特點

清代繼承了元明時期的家教傳統,更是把家庭教育作為加強封建統治的重要措施。鴉片戰爭以後,我國封建社會制度和家庭制度開始解體,由此古代的家庭教育開始向近代轉化。
元代開始建立社學。所謂社學即以社會基層組織為單位的政教合一組織,它由一定血緣關係的家或家族結合組成九-九-藏-書,在教育上主要推行封建綱常倫理教化。元代對廣大漢族人民實行民族歧視政策,在社學教化中也極力灌輸民族歧視意識。在社會教化的影響下,家庭教育受到封建統治階級的控制,「存天理滅人慾」的禁欲主義道德教育成為家庭教育的主要內容。
元明清諸朝,九-九-藏-書是我國封建社會走向衰落的時期。封建統治階級為了加強思想控制,在推行殘暴的專制統治和經濟剝削政策時,大力加強社會基層組織如保甲、村社等建設,加強家族族權對家庭成員的言行管教,按照宋明理學家的「齊家」、「治國」思想,把以「修身」為手段的「齊家」家教https://read.99csw.com與國家政治秩序與社會倫理道德秩序的鞏固緊密聯繫起來,形成了元明清時期以「存天理、滅人慾」為核心的禁欲主義家庭教育特色。
明代推行里甲制度,家庭教育也有社會化的特徵。在明初,朱元璋大力提倡加強族權對廣大人民的思想統治,從而使族長、家長成為一家一族九*九*藏*書總領綱常倫理教育的合法者,而家長或族長依照「家規」、「家法」對家族成員實行嚴密的思想言行管教,如家族成員中有「違法亂紀」、「犯上作亂」,或在道德行為上有「不軌」之舉,或不孝敬父母,或欺慢上司,或不完納賦稅等等,都要受到家族的家規家法的制裁,輕則鞭笞體罰,重則趕出家族或送交官九*九*藏*書府治罪。明代中葉,社會教化得到加強,如鄉約組織、保甲連坐等,都使得家族的家庭教育越來越趨向政治化,「存天理、滅人慾」之教在實質上也不斷由理學家倡導的修養德性轉化為培養奴性。明中葉以後的理學家,往往是聚合家族推行封建綱常倫理教育的大家長,由他們所制訂的家規戒律,往往比官府的法律還要苛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