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第二章 育子禮俗 第六節 家教

第二章 育子禮俗

第六節 家教

在中國古代,小孩童年全靠父母對其進行家庭教育。《禮記·內則》對於教子就有很具體的要求,但教子內容主要限於生活和禮儀方面,後來則逐步加入了文化知識的傳授。宋代司馬光曾制定了《居家雜儀》,其中規定:兒子初生時,如果要為他請乳母,必須九-九-藏-書選擇品行端正、溫文謹慎的良家婦女,否則會對孩子的品行產生不良影響。兒子能吃飯時,鼓勵他自己動手,並教他如何用右手拿筷子。兒子能說話以後,教他自己的姓名及唱喏〔re 惹〕等;稍懂點事兒,就給他講恭敬長上的道理;發九-九-藏-書現他不辨尊卑長幼,說話沒大沒小,就立刻加以訓斥,不要縱容。六歲時,教他數數和方位名稱。七歲,教他男女不同席、不共食的規則,並讓他開始讀《孝經》、《論語》。七歲以下的孩子統稱為孺子,早睡晚起,飲食無時,都是允許的。九_九_藏_書八歲以後,就不能隨隨便便了,出門入戶,即席吃飯,必須懂得謙讓長者;並由父母教他讀《尚書》。九歲,讀《春秋》及諸史,父母要耐心給他講解,使他通曉其中的「義理」。十歲以後,才可以外出投師,並允許在外面住宿。
家教的內容在不同的時代、不read.99csw.com同的家庭存在差異,但尊敬長上的禮法教育則是共同的,且日趨嚴格。徐珂撰《清稗類鈔·教育類》載:「八旗之家庭教育于禮法最嚴」,子弟早晚都要給長輩請安,而且「皆侍立,命之坐,不敢坐;所命,聳聽不敢怠;不命之退,不敢退」。如在路上遇到前輩兄長,則九-九-藏-書「拱手立於旁」,等待長上過去后才可行走。這種循規蹈矩的教育,有壓抑兒童個性的消極面,但如不分貴賤對所有的長者都尊重,則也有其合理因素。《清稗類鈔》記載,以詩書畫三絕著稱的鄭板橋訓誡其子,對佃戶也「必須待之以禮」,這在等級森嚴的封建社會實在是難能可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