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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明代服飾 第四節 一般女服

第八章 明代服飾

第四節 一般女服

明代一般婦女的服裝,基本沿襲唐、宋式樣,恢復了漢族習俗,主要有袍衫、襖、霞帔、褙子、比甲、裙子等。按規定,民間婦女只能用紫色絁,不能用金綉。如穿袍衫,只能用紫、綠、桃紅及淺淡顏色,不能用大紅、鴉青、黃色。士庶妻女所穿團衫,可以用紵絲、綾羅、綢絹,但都須淺色。至明代後期,禁令廢弛,民間富有https://read•99csw•com者也穿紅袍,甚至有穿百花袍的。褙子,是婦女的常用服裝,樣式和宋代的相仿,以對襟為主,下長過膝,也可當作禮服穿用。比甲,是一種無領無袖的對襟馬甲,較後來的馬甲為長。另有一種水田衣,是用各色零星綢緞拼湊而成的,因各種色彩相互交錯形同水田而得名,簡單別九-九-藏-書緻,深得當時婦女的喜愛。它頗似僧人的「百衲衣」,至民國時期,民間孩童也有穿這種衣服以討吉利的。婦女服飾中上衣下裙仍佔一定比例,其長短隨時變易。弘治年間(公元1488—1505年)婦女衣衫僅掩至裙腰;至正德(公元1506—1521年)時衣衫漸大,裙褶漸多;嘉靖(公元1522—1九九藏書566年)初衣衫長大垂至膝下,裙則短而褶少。此後,隨同經濟的發展,資本主義的萌芽,「代轉風移,人皆志於尊崇富侈,不復知有明禁」(張瀚《松窗夢語》)。婦女一改過去的衣著樸素,競相追逐鮮華綺麗。至明代晚期,裙子花樣繁多,裙幅有增至10幅的。腰間折襇也越密,有的每褶用一種顏色,五色俱有,但都顏色清淡,微九-九-藏-書風吹動,呈現出如皎月般的光澤,稱作「月華裙」;還有用綢緞裁成寬窄不等的條子,每條上綉有花紋,周邊鑲以金線,再以裙腰聯結各條,併合而成的「鳳尾裙」,以及用整幅緞料摺成的「百褶裙」。這種裙前面平展無折,周圍加有裝飾的花邊,裏面填以彩繡花紋,左右兩邊打細折,最多的有一百五六十折。另有一種「合歡裙」,與其他裙的不同處https://read.99csw•com是自後向前圍合的。明代各時期都有不同的流行顏色。明初淺淡,明末多用月白加各種綉飾、花邊。明代婦女大多纏足,有的穿弓鞋。弓鞋是一種尖頭鞋,鞋尖上翹如弓,普遍採用高底。有兩種:一種平跟,鞋底用多層粗布縫納而成;另一種為高跟,在後跟部分襯以木塊,以香樟木為底。老年婦女穿平底鞋。鳳頭鞋仍是婦女的一種鞋式,鞋上或繡花,或綴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