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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人物、階級、集團——古代社會的商人 第一節 新興的自由商人及其代表人物

第七章 人物、階級、集團——古代社會的商人

商業處於社會再生產過程中的中介地位,擔負著調劑餘缺,互通有無的客觀職能,成為溝通城鄉地區產需之間的橋樑、紐帶,並加強了民族之間的和睦相處,促進了中外之間的友好交往。歷史證明商業對各個方面的積極作用是與時俱進的。商業的這種職能,具體由商人來履行,商人的情況如何,商業作用的發揮便有好壞之分,大小之別。因此要真正弄清商業的發展歷史,還必須認識商人,解剖商人。

第一節 新興的自由商人及其代表人物

春秋戰國社會發生變革之際,商人中除一部分人與舊貴族關係密切,安於現狀,不希望打破舊秩序外,另一部分新興的自由商人從本身利益出發,同情勞動者階級地位的改善(由於勞動熱情提高,可提供更多的商品和更大的市場),贊助大一統局面的形成(關梁無阻,商稅減輕),支持土地私人佔有制的建立,因之和新興地主階級站在一起,擁護新制度,反對舊勢力,在政治上是當時的進步階層。在商業本身,自由商人調劑物資餘缺、平衡市場供求,發揮了商業的客觀的經濟功能;其亦工(礦)亦農(牧)者,更在開發資源、增加社會財富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
子貢(端木賜,公元前520年—?)孔子弟子,士人經商的典型。孔子說他「不受命而貨殖焉」,即當一個不受命于官府的私商之意。他的老師又稱他「臆則屢中」,就是善於猜中行情。司馬遷也說他「好廢舉,與時轉貨貲」,就是賤則買進(舉),貴則賣出(廢),掌握時機,從中轉易取贏。他從事當時熱門的珠寶生意:「有美玉於斯,韞諸櫝而藏諸?求善賈而沽諸?」(《論語·子罕》。韞〔yun運〕,收藏;沽,賣)三句話不離本行。他意識到商品價格的升降和商品供給數量的多少密切相關,說「君子之所以貴玉而賤珉〔min民〕(美石)者何也?為夫玉之少而珉之多耶?」(《荀子·法行》)「物以稀為貴」的觀點由當過商人的子貢提出,自然順理成章。read.99csw.com
范蠡以後善於經商的當推魏文侯時(公元前466—前397年)的白圭。他的作法是「歲熟,取谷,予以絲漆」,在糧食收穫季節及時買進糧食,供應絲漆;「繭出,取帛絮,與之食」,在蠶繭上市時收購絲綿和絲織物,及時出售糧食。白圭把自己的經營之道歸納成八個字:「人棄我取,人取我與。」把某些尚未形成社會迫切需要的一時供過於求(人棄,如收成時或豐收年的糧食)從而價格較便宜的商品,預先大量購存(我取),等待時機,在社會急切需要並求過於供(人取)而價格上漲時再行出售(我與,如青黃不接或歉收年的糧食)。這也是待乏原則的運用。利潤來自豐歉差價、季節差價或供求差價,但可以起到平衡供需的作用。故白圭自詡為是「仁術」。白圭善於「趨時」,「樂觀時變」,能迅速而準確地掌握經營時機,「若猛獸鷙鳥之發」。他還有一個經營原則,就是薄利多銷。「欲長錢,取下谷」;下谷之類為必需品,利雖不高,但成交量大,能以多取勝,不高抬價格也可獲大利。為了增加糧食資源,他主張「長石斗,取上種」,即選擇優良品種作為種子供應,以提高穀物產量。白圭是經營農產品貿易——主要是糧食的商人,民以食為天,這比之經營珠寶生意,同人民的關係要大多了。這個以經商自負,把「智」、「勇」、「仁」、「強」作為商人必備條件的白圭,曾說:「吾治生https://read•99csw.com產,猶伊尹呂尚之謀,孫吳用兵,商鞅行法是也。」(《史記·貨殖列傳》)後世商人把白圭奉為自己行業的祖師爺。
春秋戰國時自由商人因經營思想的不同,而分成兩種類型:一種是「良商」、「誠賈」,一種是「佞商(奸商)」、「貪賈」。前者不搞投機倒把、囤積居奇,「富好行其德」(范蠡),以經商為行「仁」術,知「取予」之道(白圭先予后取,在與人方便、好處的前提下,取得合理的利潤),薄利多銷,貨真價實,買賣公平,信譽卓著,受到人們的歡迎。後者抬價壓價,故意擴大供求矛盾,製造價格波動,為牟取暴利而不惜破壞農業生產,影響人民生活;其欺詐掠奪該受人民的憎惡。子貢、范蠡、白圭能較好地處理經商謀利與商業道德的關係,處理取與予(賺錢與服務)的關係,堪稱為誠賈的代表。他們的經商理論,諸如:「察時測變、儲饒待乏」,「論其多寡、貴賤可測」,「周轉從速、薄利厚得」,「完物上種、貨求精擇」,「知所取予、仁心為質」等內容,實已達到當時最高的水準,對後世也起了深遠的良好的影響。
春秋後期至戰國,自由商人經營規模更大,財力更巨,已非春秋前期的鄭國商人所能望其項背。其著名代表,春秋末有子貢和范蠡,戰國有白圭,都是《史記·貨殖列傳》中所凸顯的人物。
應運而生的自由商人,中間出了一些頗有名氣的歷史人物,在《左傳》九九藏書中不止一次記述了鄭國商人的故事。西周末鄭桓公率善經商的商遺民,辟草萊,開荒地,到「洛之東土,河濟之南」來建立鄭國,破例地解除其奴隸身份,並給予一定的經營自主權,雙方還訂有一個相互支持的盟誓,所以鄭國的私商在春秋前中期就很活躍。公元前627年,鄭國商人弦高販運商品到洛陽去,途中發覺秦軍正悄悄經過周、滑,去偷襲鄭國。弦高即拿出12頭牛和四張熟皮革,偽裝奉鄭君之命前來犒師;暗中派人回去火速報信。秦軍認為鄭國已有準備,放棄偷襲計劃,滅滑而還。鄭君用存國之賞賜與弦高,弦高不受而去。公元前597年,晉國大將荀(上艹下窯)〔ying英〕為楚軍俘獲,九年後有個來楚經商的鄭國商人籌劃把囚禁中的荀(上艹下窯)夾藏在貨袋裡偷運出楚境,計劃正待執行,恰好楚國放了荀(上艹下窯)。日後這位商人到晉經商,荀(上艹下窯)仍像對救命恩人一樣款待他。商人說我沒有功勞,不敢領受這種待遇,就轉到齊國經商去了。這兩件事說明鄭國的經營活動能力很強,在社會上已能發生相當的影響。
最古商業和手工業都由官府佔有,叫做「工商食官」。西周時生利的商業由大貴族以官府的名義壟斷,實際從事商品交換的專業商人主要是「賈正」率領下的商業奴隸;平民經商很少。西周後期,「如賈三倍,君子是識」(《詩經·大雅·瞻印》),小貴族也熱衷於做起買賣來。開發工商之利的新九-九-藏-書興的工商業者更成為「多藏」的富豪。他們是歷史上最早的私商,構成了「工商食官」制度的外在威脅。進入春秋前期,工商食官作為奴隸制的殘餘一時還保持下來,但是在建國(鄭)、復國(衛)、興國(晉)的過程中,統治者為了爭取商人的支持,改變其低賤的身份,從而造就了一些受保護、蒙優待的私營商人。春秋後期,隨著封建制的形成和發展,原奴隸身份、「食于官」的賈人和百工,也在各種情況下,經過鬥爭(逃亡、武裝暴動)或立有軍功,而獲得解放;官賈官工之長亦乘衰國或亡國之機,叛逃、離散,成為民間的百工商賈的重要來源。他們與西周末春秋初的富而不貴的私商的後裔合在一起,都是不受命于官府的私營工商業者或個體小工商。隨後,士人、去職官僚經商者、平民經商者、棄農經商者,人數亦日多。具有自由身份、獨立經營權力的私商——「自由商人」隊伍不斷擴大,到戰國時私營商業在流通領域居主要地位,工商食官制度崩潰,官營商業只在某些場合下存在。
范蠡(約公元前496—前473年)以越大夫去官而經商,三致千金,歷史上有名的陶朱公就是他。他經商致富,是運用了「計然」之策,通過自己的實踐,形成了一套「積著之理」(著,貯)。這套經營理論的內容,首先是要求按照天時和農業生產規律來決定自己的經營對策。「知斗則修備,時用則知物」,要知時而備,預知不同時間需用之物,事先作好準九*九*藏*書備。這個「時」主要指天時,即年歲的豐歉和水旱等變化。天時變化有規律,可以掌握:「六歲穰(豐收),六歲旱,十二歲一大飢。」(《史記·貨殖列傳》)由未來的豐歉水旱的變化中摸索規律,即可預測商品供求變化的長期趨勢。「旱則資舟,水則資車」(《國語·越語》):在大旱年應預作舟船的生意,因這時船沒人要,價賤,可先進貨,以後大水年船即將成為市場特別搶手的商品而漲價;反之,在大水年則應預作車子的生意。這可稱為經營上的「待乏」原則,貿易的物資以迎合將來的迫切需要最為有利可圖。范蠡還要求根據市場供求關係來判斷價格的漲跌,即所謂「論其有餘不足,則知貴賤」。價格漲跌有一極限,「貴上極則反賤,賤下極則反貴」(《史記·貨殖列傳》,以下引文出處同此)。一貴一賤,極而復反。要在商品貴到適當程度及時拋出——「貴出如糞土」;而在相當賤的時候及時收進——「賤取如珠玉」。不能因價貴而保守惜售,因價賤而觀望不前。在具體商品的經營上要注意商品質量,貯藏貨物要完好。這叫做「務完物」,「以物相貿易,腐敗而食之貨勿留」。范蠡更特別要求注意加速商品和資金的周轉,「財幣欲其行如流水」。不能把貨幣滯壓在手中,這叫做「無息幣」。也不能囤積居奇,貪求過分的高價,要從加快周轉中來增加利潤,這叫做「無敢居貴」。范蠡與子貢並稱。後世所說的「陶朱事業,端木生涯」,即指此二位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