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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見、再見、再見

再見、再見、再見

這一次,我選擇其中的三樣東西,作為最後一次的離別緻詞。感謝(少數)長期閱讀的各位讀者,這種小冊子可以讓作者充分發揮,因此,比報紙、周刊雜誌等大文字的媒體更優秀。每次的十張稿紙都讓我得以自由發揮,是一次很愉快的經驗(當然,也曾經吃過苦頭)。每個月一篇,持續兩年的連載感覺就像做夢一般,然而,一旦結束,感覺有點像是夢境的記憶。張開眼睛后,一切都消失不見了。請各位安靜的、悄悄的,帶著放鬆的心情看最後一篇。
而且,第二次是在回憶的同時重新寫作,不僅寫作速度加快,文字也更順暢,比後半部讀起來更容易理解。之後,我再努力將剩下的六十張稿紙的內容和前半部的內容銜接起來。
老實說,我不太喜歡電腦,在出道后推出第三部作品之前,我都一直用文字處理及寫作。其實,這篇文章也是用橫打的方式輸入的,這是我在使用第一台文字處理機的黑白液晶畫面時所養成的習慣。
上國中時收到入學賀禮的派克鋼筆;高中時當成入學賀禮的精工表;還有女朋友送的圍巾和毛衣之類的,不計其數的東西在我身邊停留一陣子后,再度離我而去。
以前,我都是用快遞把磁片送去出版社。現在,我也加入了電腦族,但至今仍然九_九_藏_書無法適應電腦中的文字處理機軟體。
「我好不容易完成的小說有一半不見了。」
那個原始的單聲道錄放音機培養了我喜歡音樂的基礎。那是在CD等數位音樂出現很久以前的事,任何音樂都帶著隱約的雜音,就像回憶中的某個場景般揮之不去。
那台三洋REC8000也在不知不覺中消失不見了。
之後,我漸漸不再騎這輛比賽用的公路車,它也不知道消失去了哪裡。
之後的七年期間,只要我醒著的時候,就會用這台錄放音機聽音樂。一個小時聽十首,以一天八小時計算,每天就是八十首,一年有兩萬九千首。七年期間,我總共聽了超過二十萬首流行音樂。錄了音的錄音帶也超過五百盒。總之,我這個人很容易入迷。
大學畢業后,我過了幾年自由業的生活。剛開始我進了一家廣告製作公司,適逢文字處理機的普及期,公司命令向來習慣手寫的我學習使用文字處理機。
我跟著父親去附近的電器行。玻璃櫥窗內,放著甚至出現在我夢境中的三洋「REC8000」,每一個按鍵似乎都在閃閃發光。
新人獎截稿前幾天,我已經寫完了這部出道作品,在我修改的時候,竟然因為操作失誤,讓整篇小說都不見了。這個打擊實在太大了九*九*藏*書,妻子發現我倒在公寓的走廊上,把她嚇壞了。
再見了,母親。
我就讀的是都立的升學高中,必須搭公車轉電車才能到學校。我討厭公車和電車,於是,又開始存零用錢。這一次,我的目標是腳踏車。我曾經在《4TEEN》中提過,我很喜歡腳踏車。
「妳怎麼了?妳怎麼睡在這裏?」
我永遠不會忘記那輛車送到家時的事。因為,輕得簡直就像是羽毛。只要用兩根手指放在骨架上,就可以輕輕鬆鬆舉起來。我每天都像風一樣騎著這輛比賽用的公路車,在單程十公里的路程上賓士。真不愧是比賽專用的車,連我也可以輕輕鬆鬆地飆到時速四十公里,常常不費吹灰之力就超越了公車。
「是喔。跟我出去一趟。」
再見了,文字處理機。
我沒抬眼就回答:
我喜歡雨,夏天下陣雨時,我總是興奮地特地繞遠路回家。中途要經過一座跨越送水路,長達一公里的大橋,有時候可以看到雲端露出彩虹,是令人享受歸途中愉快的一刻。
再見了,腳踏車。
為了買我喜歡的錄放音機,我把每個月的零用錢都存了起來。五月的某個夜晚,當我躺著閱讀已經看了幾百次的目錄時,下班回家的父親說:
小說的結尾和小說的開始一樣難。當然,並非沒有九*九*藏*書捷徑,那就是回到第一篇故事。
這本掌篇小說集的第一篇故事,是我的真實經驗。昏迷住院的,是我的母親,寫著數字的白板也確有其事。有朝一日,我要寫成小說,就要寫這件事。我坐在加護病房外的長椅上這麼想。所以,我想把這本書奉獻給亡母,石平貴美。
然而,這台值得紀念的文字處理機,也在不知不覺中消失不見了。
回到自己的房間,立刻插上插頭,打開收音機的開關。調到FM廣播時,DJ正在介紹曲目。我想試用看看,便把店家附送的錄音帶放進去錄音。黑人歌手用沙啞的聲音唱著中慢速的歌曲。當時聽到的《Show&Tell》(AI Wilson)至今仍然是我喜歡的歌曲。
無論性能和操作都還無法和真正的文字處理機相比。現在我都用電子稿傳送稿件,已經離不開電腦了。但切換成漢字的速度不能再快一點嗎?而且,輸入法的方法也應該更有彈性。
那台文字處理機的每個檔案的最大容量是四十二張稿紙。我只剩下三天的時間。那天晚上,我發憤圖強,努力回憶之前寫的內容。人被逼入絕境時的能力無法估計,我只花了一個晚上,就幾乎完整重現了四十二張稿紙的內容。
父親點點頭,我把之前存的零用錢全部遞給父親。胸前抱read.99csw•com著大紙箱踏上歸途的興奮心情,和春天柔和的夜風,至今仍然印象深刻。
「妳要買給我嗎?」
「妳這麼想要嗎?」
那是一九九六年的春天,我受到一本隨意翻閱的女性雜誌的刺|激,用這台文字處理機寫了第一篇小說。第一篇驚悚短篇雖然進入了最終評審階段,但還是慘遭滑鐵盧,第二部現代小說(純文學?)也擠入了最後五篇入選作品,卻再度名落孫山。我寫的第三本青春推理小說,就是《池袋西口公園》。很幸運的,這部作品得了獎,也成為我第一本問世的作品。
我想要買的是標緻的公路車。使用了Reynolds 531烙鉬鋼骨架,有十段變速,圓管式的輪胎只有大拇指的寬度(雖然騎的感覺一級棒,但很容易漏氣,我經常在高中的腳踏車停車場灌氣)。
我決定,要在最後一篇說再見。不是向人,而是向那些在不知不覺中,從身邊消失的物品說再見。自己心愛的東西會深深的烙在生命的細節中,描寫這些物品,就等於根據年代回憶我的故事。
無論多麼珍惜,我們身邊的物品都會消失不見。而且,通常都是在不知不覺中不見蹤影。如同大象會悄悄的走向自己的墳墓般,那些物品也會根據自己的意志,從舞台上消失。
這本《掌心迷路》也終於接近了尾聲。
九九藏書以用錄放音機聽深夜的廣播節目,也可以錄FM廣播,了解西洋音樂的最新情報。十三歲的年齡感興趣的不是音樂課學的西洋藝術,而是青春流行音樂。
「對啊,我已經存了超過一半的錢,再存一點,就可以買了。」
每個月的連載持續了兩年,每次都寫十張稿紙的掌篇小說。這份工作比想象中更加辛苦。然而,實際完成後,我發現一件事——我喜歡寫掌篇小說。以後,當我體力衰退,覺得寫長篇和連載小說太累時,不妨每個星期寫一本掌篇小說,好好享受其中的樂趣。我很認真的思考,二十五年後我要過這樣的生活。
我讀國中的時代,很流行錄放音機。
再見了,錄放音機。
當時,我是用的品牌是Canon。之後,我大部分的稿子都是用Canon ɑ系列的文字處理機寫的。我在家裡也買了一台,用於寫工作以外的文章(打工的稿子和廣告文案等)。
於是,我選擇了錄放音機、腳踏車和文字處理機。該怎麼說,我選擇的物品似乎無法令人眼睛為之一亮,但這也是無可奈何的事。因為,我是書房派的,只喜歡寫作、音樂盒散步。從小時候開始,我就只做自己喜歡的事,任性的過日子。謝謝各位很有耐心的看完這本很私人的作品。希望有朝一日,我們可以在其他的掌篇小說中再相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