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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第三章

他搖頭,「我不必碰他們就知道他們沒救了,我見過夠多的屍體了,一眼就分辨得出來。」
「我不知道,根本沒看見,我猜殺他們的人開走了。」
「沒有。」
「應該沒有。」
我走過去,仔細看這漬痕。「這就是被偷走的威士忌,」我說,「他們打破了其中一瓶。」
車在建築物內行駛,每隔十五英尺左右就有一扇卷式鐵門,全都關得好好的而且有大鎖把守。安迪在其中一扇前剎車熄火,我們三人下車,米克掏了另一把鑰匙打開大鎖,一抓把手拉起鐵門。
「這樣你才發現了他們?」
埃萊娜是我最知心的朋友,也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個人,但在此同時我也有著幾名情深意厚的男性朋友,與他們的情誼各不相同。吉姆·費伯,我協會的輔導員;TJ,他現在住進我原來的旅館房間,除了在埃萊娜店裡幫忙而外,仍擔任我辦案的助手;雷·格魯利奧,一個徹頭徹尾的律師;喬·德金,中城北區分局的探員,也是我和警察單位碩果僅存的聯繫;錢斯·庫爾特,昔日的皮條客,現在是非洲藝術品商人;丹尼男孩·貝爾,是個靠資訊過活的包打聽。
「是,」他承認,「我有不好的預感。」
「安迪在後頭。」伯克說。
「老天,最蠢的莫過於此了,我腦子裡永遠有個聲音在說,『看看你自己,你這獃子,都三十八歲了,你會的就只有飛鏢和開車這兩件事,你還好意思說這是人生嗎,你這超級大笨蛋?』」
「但你還是很擔心,是不是?」
「料事如神。」我回答,或者心不在焉是說了些諸如此類的話,沒有真的留意自己具體說了什麼,坐下來啜了口可樂,也沒真的留意我喝了什麼。透過手中玻璃杯的杯緣,我看向自己剛剛駐足的那張桌子,他們兩人都沒朝我這邊看,我注意到他們握著手,或應該說是他握著她手,弗洛里安和莉薩,莉薩和弗洛里安。
「能拿的指的是什麼?」
還有,米克·巴盧。
我走上前,仔細看著兩名死者,他們都是三十歲上下的人,穿馬球衫的我認識,只是想不起名字,如果說我曾經聽過他的名字的話。見面地點就在葛洛根,這個人最近才從貝爾法斯特來,口音很重,每個句子的尾音都有些上揚,彷彿說什麼都是在問話。
我走到可從吧台後方鏡子里看清楚每張臉的地方,可就是看不到我要找的人。「跟你年紀差不多,」我說,「也許稍稍年輕一點,寬額頭,尖下巴。」我形容了一下那人的長相,安迪皺著眉搖搖頭。
「哦,」米克說,「你不就是偵探嗎?」
「威士忌,足夠裝滿一輛小卡車。」
「沒錯。」
「你擔心他們出事?」
「最後還是多出一瓶來,」他說,「只好把它摔牆上。」
他的手掌被射穿,胸骨稍低處也被擊中,然後再補一槍,這是致命的一擊,位置是左耳後。最後這槍是在極近的距離內打的,傷口邊的頭髮有燒灼的痕迹,我所聞到的毛髮臭味肯定來自這裏。
「他們之所以在這裏也和你的生意有關?」
「好吧,總而言之我對這傢伙毫無印象,聽你描述了半天我也沒有半點概念,這人怎麼了?」
「巴里·麥卡特尼。他一定會跟你講他和甲殼蟲樂隊的保羅·麥卡特尼沒有親戚關係。他用不著說他家住貝爾法斯特,安特里姆郡就有不少麥卡特尼。」
「包括在黑暗中?」
我正走向吧台,她也正巧抬起頭來,我們視線相遇,她的眼睛亮起來。「馬修,」她開口,揮手示意,「他是弗洛里安。」
「我是說房間滿是酒,不是說他們兩個。」
「他一定是走了,」我說,「整個店裡看不到他,但他剛才確實在這裏,我還以為你跟他談過話。」
「老大有事出去了,」他說,「反正等著沒事,要不要來兩盤?」
「你就是那時候才發現的?」
他搖頭,「不敢完全肯定,馬修,整個晚上洗手間這裏一直人進人出的,我就站這裏投飛鏢,有時難免有誰和我閑扯兩句,我也可能隨口敷衍九九藏書他們兩句,除非我感覺誰有可能跟我賭兩把飛鏢賺幾塊錢花花,否則我不會放在心上。而今天晚上我根本連找人賭鏢的興緻都沒有,我估講他老兄一回來我們就得出發了,對了你知道嗎?他真回來了。」
「是。昨晚我交代他們今天開車過來,讓他們扛六箱酒回去,蘇格蘭威士忌、波本等等,我交代過就忘了,我讓他們寫下來,約翰開一輛旅行車,一輛又破又髒的老福特大車,載個幾箱酒綽綽有餘,巴里負責幫他,他們兩個白天來,其實不需要帶鑰匙。但我有備用鑰匙的,所以還是讓他們帶了。」
我的這些朋友,完全歸納不出類型,至少我想象不出如何可能。總而言之,他們彼此之間沒什麼共同點,但他們都是我的朋友,我不審判他們,更不審判我們的交情,我無法這樣做。
「也許這裡有過一場打鬥——」
「跟我差不多年紀或更年輕一些,沒錯,你說過,但我忘了,我得告訴你真話,這裏我隨時放眼望去,絕大部分人都比我年輕。」
安迪在開車,我和米克並肩坐寬敞的車子後座,我腦子裡不斷冒出這些想法。我們聊了聊揚基隊的日本新投手,說這傢伙在賽季初一鳴驚人之後便一路下滑,但這個話題顯然誰都不怎麼有興趣,因此,大部分行車時間中大家都不說話。
「我想他們是替你做事的。」
「玩飛鏢呢?或是開車呢?」
「他們之前來過,就是上次運威士忌進來時。裝酒上卡車他們沒參与,但幫忙在這裏卸了貨,後來這幾個月里還來過一兩回。」
從此我再沒打過電話。
我點點頭,起身離開吧台,眼角好像瞥見什麼,我一轉身,看到剛才從洗手間出來那個男人,他有一張楔形大臉,高凸的眉毛,寬闊的額頭,長而細的鼻樑,和一張豐潤的嘴巴。我見過他,但卻想不起來他媽的到底是誰。
「你在說誰?」
對我來說,如果沒有人確切知道要找些什麼,那我就順著自己對犯罪的感受進行。然而,我不是一名受過醫學訓練的鑒定人員,更不是正式法醫,並不真正知道自己該找什麼,或我所看到的是什麼意思,我可能和這兩具屍體相處一整夜,還不如一名專業人員掃一眼所能告訴你的多。
「別胡扯了,說正經的吧。」
「沒看到。」
「現場就現在這樣?你沒放了什麼東西或帶走任何東西?」
裡頭一片漆黑,但在鐵門完全卷上之前,對於發生的事我已經大致有數了。就像伸出車窗外迎風嗅著的狗,我聞到一股我絕不陌生的強烈氣味。
安迪把車子緩緩駛過前庭,轉上第一條車道,沿著該建築又繞行一圈。「完全平靜無聲。」他說,把車停在上鎖的大門正前方,米克下了車,拿鑰匙開了門上的大鎖,用力推開大門,安迪直接把凱迪拉克開進去,米克小心的又把門關上,這才回到車裡。
他手中飛鏢勁射而出,准準的釘紅心上。「好吧,」他說,「如果你會的真的只有射鏢,那你最好就真的成為一個射鏢高手吧。」
「也許他們只是需要多一點載貨空間,也許他們開來的卡車貨車什麼的還是載不完酒,他們得把裝不下的搬上旅行車。」
「如果說到威士忌,」他說,並從口袋掏出他的扁銀酒瓶小啜了一口,「老朋友,他們不可能在這裏看到一瓶開著的酒,所有的箱子全是密封的,除非誰想喝一杯,那也得先撬開箱子不可,反酒吧聯盟的人不會這樣做的。」
「那牆角那個硬紙板盒子——」
一直到我說出實情之前,這件事一點也沒有影響到我和埃萊娜的關係,肯定每位男士都很想知道這怎麼可能,但我說的絕對千真萬確,它像存在於另一個時間和空間一樣。當然,此事離不開性|愛,但它不完全是性,沉浸其間的味道比較像酒,事實上,這真的像喝酒,或者應該說對我而言是這樣,進行的方式和遊戲規則就跟喝酒一樣,在我不耐煩此時此地時,我有另一個地方可去。
「呃,這個,」他說,「我不能把他們就這麼扔著,是吧?」
就這個名字來說,他的長相平凡了些,年紀約四十上下,淡褐色頭髮,已微微開始謝頂,戴著角質框眼鏡,身穿藍色九-九-藏-書運動上衣和粗斜紋布襯衫,系著條紋領帶。我注意到他戴著結婚戒指,而她沒戴。
「你不記得和誰說過話?」
他,指的是老大,米克·巴盧,他看來似乎是花崗岩鑿成的,像一具石器時代的古雕像。兩眼中閃動的綠色,透出的信息不僅僅是一絲危險而已。今晚,他身著灰色運動外套配藍運動衫,但可能還是套上他已故父親那件屠夫圍裙更恰當些,這件家傳白圍裙上記錄著從舊到新的紅色斑斑血跡。
「你來時鐵門是拉上的?」
我把注意力轉回到屍體上,在約翰·肯尼喉部所流成的血泊里,浮著小塊的玻璃酒瓶碎片。
「吧台那裡嗎?這半小時里我一直在後頭。」
「裝了些工具,通常就保管在這裏,一根開木箱用的鐵棒,還有榔頭和釘子。本來應該還有一把電鑽,但我猜他們拿走了,能拿的他們全拿走了。」
我走的方向也是朝西和朝南,朝南到第五十街,再朝西上第十大道,葛洛根在最南角。這是一間老式的愛爾蘭酒館,這樣的店在地獄廚房這一帶已經越來越少見了,或應該說在整個紐約都不太見到了。地上鋪的是一英寸見方的黑白兩色瓷磚,天花板貼著馬口鐵,屋子裡有一座桃心木的長吧台,吧台後面的牆上是同樣長度的鏡面。酒館後部隔出一間小辦公室,米克的槍支、現金和文件都放在那裡,另外還有一張綠皮長沙發,供他打盹睡覺用。辦公室左側留了個小凹間,盡頭掛著了個飛鏢盤,上方是一條剝製的旗魚標本,門開在凹間右邊的牆上,指向洗手間。
「我懂。」
「或再有兩輛旅行車,多跑兩趟。但他們一定得一次搬光,誰也不會想再回這個躺著死人的房間。他們一定有一輛卡車,其中一個人負責開這輛自己的車,另外一個人則開肯尼的旅行車走。」
「送回店裡。因為一直等不到人,我就打電話四處找他們,結果連個鬼影子都找不到,所以我就自己開了車到這裏來。」
「斯特拉班人,在泰隆郡。他住伍德賽,過著那種一間小屋裡擠一堆北愛爾蘭男孩的生活,他母親一年前去世,所以我們也不用去通知她了,」他咳了一聲,「他乘飛機回去,替他媽辦好喪事,又飛回來,然後死在一間滿是威士忌的房間里。」
「但這看來不像失手打破的,」我說,「是某人對著牆狠狠砸過去的,滿滿一瓶。」我在玻璃殘骸中一片片翻揀,找到酒瓶上的標籤,「喬治·迪克爾,」我說,「我想我聞到的是波本。」
我問:「誰殺的?」
然後我們上床,一切正常,沒什麼特別,但感覺很好,然而,在過程中我發現有個想法揮之不去,我一直在想自己他媽的還在這兒幹什麼,我並不認為這有何罪惡可言,我甚至也不覺得有什麼不對,我更不相信這會傷害誰,埃萊娜不會,莉薩不會,我自己那更不會,但我就是感覺有什麼東西不對勁。
「拉上,而且鎖著。」
看來他臉部和頭部也挨了打,但不能確定,額頭那一槍毀了他的臉。
我完全了解,他確實不怎麼適合成為一名前警察私家偵探的知心好友,這些年來,他兩手染的血絕不少於濺在圍裙上的,然而,我似乎能做到理解他而不審判他,更不會與他拉開距離,我不確定這代表我個人的世故成熟,或僅僅是有意的視而不見,說白了,我也不在意。
「幾個鐘頭前味道沒這麼重。」
「但這裏儲藏的威士忌,一輛旅行車應該裝不下,」我說,「裝個六箱不是問題,如果要清光全部——」
那天是星期二,同一天晚上的稍早些時候,我去了戒酒聚會,結束后和吉姆·費伯以及另外幾個人去喝了杯咖啡,回到家埃萊娜告訴我米克來過電話,「他說如果你方便的話就過去一趟。」她說,「他沒說有什麼急事,但我覺得有。」
我跪下來查看我認識的那個,動動他手臂,讓手掌和身體的傷口重合。「同九*九*藏*書一顆子彈,」我說,「或說至少看起來如此,這種情形我以前見過,某種反射動作,伸手去擋子彈。」
「你仍保有你的酒鼻子。」
「但毫無跡象。這些殺手抓住了你這兩名手下,先用槍揍他們,再開槍打死,這部分應該很清楚,但這個劇本很難和摔破酒瓶這一幕拼在一起,」我彎腰,再直起,「這瓶酒先開過,」我說,「瓶頸在這裏,瓶蓋不在上面,封條也扯開了。」我閉上眼,想重現當時那一幕,肯尼和麥卡特尼到這裏來,上完貨,他們想在離開前喝一杯,這時壞人衝進來了,手裡握著槍,『好了別這樣,休息一下,來喝一杯吧。』肯尼這麼說,或麥卡特尼說。他把酒遞過去,但這些帶槍來的一把奪過來,就往牆上砸去。
「麥卡特尼和……肯尼,是嗎?」
「我沒注意確實時間,當時傍晚過後,天還亮的,我想應該七八點左右。」
「我聞不到他們身上有酒味。」
「但我進門就聞到威士忌味,」我說,「現在我還是能聞到,只是沒看到。」
「哦。」他應了聲,我順他所指的方向看去,幾英尺遠處的水泥牆底部有破玻璃片,上面約五六英尺高的牆上則染著漬痕,而且往下流到地上。
「毫無印象,」他說,「他現在人不在店裡嗎?」
「約翰·肯尼,」我還沒問米克就說道,「你見過他嗎?」
另一個,深綠工作服的,血是從喉部的彈孔處流出來,他仰身躺卧著,倒在血泊之中。同樣的,他受到近距離的一擊,前額正中間中了一槍,但依情況推算這一槍實在沒有必要,因為喉部中的那一彈已足以要他的命了,而且,從現場流的血判斷,他極可能在中第二槍之前就死了。
「到十點鐘他們就鎖大門,」米克告訴我,「但他們會給你鑰匙,一天二十四小時你隨時可以來,區別是晚上十點到清晨六點這段時間你不會看到任何人。」
婚後我仍然去找莉薩,但次數漸稀,最終完全停了,沒有吵鬧,一切都很平靜。那天下午,我在莉薩那套位於五十七街和第十大道交會口、宛如鷹巢俯瞰大地的二十幾樓公寓里,我們喝著咖啡,她告訴我,有點吞吞吐吐,她開始和某人交往,現在還不當真,但往後難說。
他幾乎不露痕迹地對我輕輕點點頭,我說不出這是打招呼還是僅僅是目光相遇的簡單禮節,然後他轉身走向酒吧,我則從他身邊閃過直往安迪那兒去,安迪站在白線後面,身子前傾,正瞄準鏢盤。
在葛洛根,不會有人到你桌前問你想喝什麼,要酒要飲料你得自己到吧台拿,但店裡還是設了好幾張桌子,現在坐了半滿。其中一張坐了三名西裝革履的男子,其他都是兩個人。米克·巴盧是個惡名昭彰的兇徒,葛洛根是他的老巢,也是這一帶混混們的聚集地,但自從地獄廚房逐漸被稱為克林登后,這個區域慢慢成為中上層住宅區,葛洛根遂也變為這一帶新住戶的聚集中心。他們或者下班後來上一瓶冰鎮啤酒消暑解乏,或者電影散場后停下來喝上最後一杯,為今天畫個完美的句號。另外,對於想找個地方開懷暢飲兼互吐心事的夫妻而言,葛洛根也是個不錯的選擇,或者,像她那樣,不是跟配偶,而是和另外一個人。
「那輛旅行車呢?」
「不了,」我說,「這隻會讓我覺得自己很蠢。」
「得有另一輛卡車。」
「我認得多爾蒂先生,他都快——快九十歲了吧?我說的那傢伙他——」
「是啊,跟我想的一模一樣,然後呢?你打算移走這兩具屍體是嗎?」
「為什麼這樣?」
「你說的該不是多爾蒂先生吧?他剛剛在這裏——」
他從鏢盤上把飛鏢抽回來,我問他,「吧台那兒有個傢伙,哦,應該說剛才那兒有個人,一分鐘前,他媽的這傢伙到哪兒去了?」
「摔在牆上這瓶酒還真沒有合理的解釋,不是嗎?這不是不小心摔破的,是有人用力砸牆上的。」
「是。」
「旅行車這玩意兒你沒法賣,」他說,「就算解體賣零件也不可能,你把鐵鏽磨掉,就沒什麼東西剩下來了。」
「就你所知有用嗎?」
「我應該沒什麼擔心才對,我給他們的這差事不是什麼等不得的緊急任務,九-九-藏-書他們也許先去哪裡閒蕩也說不定。」
當然,這是死人的氣味,屍體放在溫度不夠低而且密閉的空間里所蒸騰出的氣息,還伴著一股血腥味,我常聽別人形容這像銅的味道,但我個人想到的總是嘴裏含著鐵的味道,如果你願意,就直接稱為鐵味吧。此外,還有一股無煙火藥燃放的味道,以及某種物質燒灼的氣味,我估計可能是毛髮之類。最後,就像這些混合的哀傷氣息配上了不協調的背景音樂一樣,我聞到了一股威士忌酒香,應該是波本,上等的波本。
「我一直不知道他叫什麼。」
我是有不少朋友,但深交的不多。多年前同在警界工作的那些都退休了,也老早就斷了聯絡;酒吧的狐朋狗友則打從我戒酒、不再出沒于昔日的飲酒場所后,也自然疏遠了,至於戒酒協會裡的交情,它深厚且堅實之處,是基於相濡以沬的對抗酒精聚會之中,我們相互打氣,信任彼此,分享了每個人最隱秘的生命體驗——但我們無需在生活中進一步交往。
「這倒省了不少事。」
我們穿過林肯隧道往新澤西駛去,路經西三號公路,之後怎麼走我就沒再留意了,只知道我們進入一處典型的郊區工業區,來到一幢圍著十二英尺高圍牆加六角形粗鐵絲網的巨型單層水泥建筑前,門前的告示上寫著「第四間房出租」,這實在令人難以信任,我這輩子都沒有見過比這更不像的出租房了,但這裏還有第二個告示牌,用來解釋前一個,「E—Z庫房/你最低月租的儲藏室」。
「他剛從洗手間出來,」我說,「正好是我進門時,我因為看他眼熟,很自然以為你和他談過話,也許你是停手讓他通過,免得一鏢射上他的耳朵。」
米克在吧台迅速補充了一整杯酒準備上路,我們一起出門,上了那輛墨藍色的凱迪拉克,駛離了被一位記者描述為「他的罪惡王國總部」的葛洛根,埃萊娜曾指出,這個說法實在很拙劣,因為米克的勢力形態並非古王國模式,而是封建型的,他就像端坐城堡里的領主,手握他建立於武力之上的大權,賞賜忠實的子民,並把敵手投進護城河。
接著,燈亮了,頭頂上兩個燈光照出我的鼻子已經告訴我的情景。兩個男子,都穿著牛仔褲和球鞋,其中一名上身是深綠色的工作襯衣,袖子捲起;另一名則是藍紫色的馬球衫。他們躺卧在房間中央靠左幾英尺處,這是個約十八英尺見方、十英尺高的儲藏室。
「因為玻璃是最好印指紋之物,很可能這裏某一片玻璃上能找到可用的指紋,而且天知道那些實驗室的專家還能從中找出更多的什麼東西來,」我轉向米克,「你是很小心避免破壞犯罪現場的完整,但只保留給我一個人看實在是天下的浪費,我既沒受過訓練也沒足夠才能來好好加以利用,但我不認為你會讓警方插手此事。」
「有的地方,你直接用酒瓶喝是違法的,但不管怎樣我不認為他們會顧慮這個。這是一種示威,不是嗎?把酒瓶直接砸在牆上,也可能這隻是類似乾杯后把酒杯扔進火爐里的習俗,反正不論什麼原因,這舉動都是愚蠢的。」
安迪守在車旁負責把風,米克把鐵門拉低,以防萬一有人走過看見。「我希望你看到的就跟我發現時一模一樣,」他說,「我不太願意就這樣扔下他們走開,但我怎麼能保證不毀掉某些必要的線索呢?我怎麼知道哪些是線索哪些不是?」
「超人擋的時候有用。他先被打了,你注意到這裏嗎?臉上,這用槍揍的,應該是。」
我和她一起的日子已經遙遠了,真的,好些年了。
「就因為這樣我才租的。」他說。
「你完全沒動過?」
「酒瓶是人死後才摔的,」我說,「他們殺了這兩人,然後弄開箱子,在搬威士忌時喝了兩口,然後把酒瓶砸掉,這是為什麼?」
「我媽常講我有第二種眼光,我不知道是不是真這樣,但有些時候我會有某種預感,店裡需要威士忌,我也沒其他事好做,那何不幹脆跑一趟來看看?」
「沒錯,我沒放下任何東西,也沒拿走任何東西。」
「你到啦,」他說,「太好了。安迪會把車開過來,你不介意現在來趟美好的九月夜遊吧?」
他說https://read.99csw.com聲你好,我也回聲你好,她說了句見到我真開心,我就繼續走到吧台,伯克先給我倒了杯可樂。「他說他一會兒就回來。」伯克告訴我,「他說過你會來。」
她黑了,也瘦了,短髮把她的臉襯得不是那麼漂亮,但顧盼之間還是會閃出迫人的美麗來。她叫莉薩·霍爾茨曼,我認識她時她已結婚。我很不喜歡她的丈夫,但不知道為什麼,後來,她丈夫在打公用電話時被槍殺了,她在衣櫥里找到一個裝滿現金的鐵盒,打電話向我求援,我做了些安排讓她安心保留那筆錢,還解決了她丈夫的謀殺案,並在此過程中莫名其妙地跟她上了床。
於是,我從衣櫃找出我的防風外套披上,走在半路,我就把拉鏈拉上了。當時是九月,那種非常典型的九月,白天像八月,晚上像十月;白天會讓你清楚地意識到你人在哪裡,晚上則會讓你清楚地知道你該往哪裡去。
「約翰·肯尼。」
但沒有下次,如今,她出現在這裏,葛洛根酒吧。
「好,他們是來拿威士忌的,送到哪兒呢?」
我檢查另一名死者雙手,沒有槍傷,他應該沒伸手去擋子彈,或者是擋了但沒碰到。
我和埃萊娜結婚後沒多久——說正確一點,就在我們蜜月旅行期間——埃萊娜清楚讓我知道,她知道我另外有人,而她一點也不在意,埃萊娜說此事時話語十分簡明,她說的是,結了婚並不意味我們得做什麼改變,我們可以完全跟沒結婚時一樣。她表達得非常清晰堅定,也許是多年的執業生涯,讓她對男人有某種奇特的洞察力,不論已婚的還是未婚的。
「他們知道怎麼來嗎?」
我在西北旅館一間小房間里住了約二十年,旅館位於第五十七街以北、第九大道往東幾個門面。最終,我搬走了,搬到對面的凡登大廈,這是一幢建於大戰前的大樓,我和埃萊娜在十四樓有一套很寬敞的公寓,窗子分別朝向西方和南方。
「何以見得?」
「我要是怕覺得自己蠢,那我每天都不用下床了。」
事情開始時我仍住西北旅館,後來埃萊娜和我搬到凡登大廈,又過了一年左右我們結了婚,但在這期間我仍不斷地去莉薩家。通常是我先打電話,問她要不要人陪伴,她的答覆永遠是好,永遠歡迎我去,有時,我會好幾個星期不跟她聯絡,時間長得讓我開始相信這段戀情已到此完結,然後忽然有一天,我又莫名地想逃上她的床,我撥了電話,她依然說好,歡迎我去。
「我不會。」
我說了,並沒有太鄭重其事,說我可能有一陣子不會打電話過來了,我得給她一點空間,她的回答也只像隨口就說,這主意可能不錯。
其間我遇到過她兩次,一次在街上,她從阿戈斯蒂諾超級市場買了一車子日用品回家。嗨,好嗎?不錯,你呢?哦,還不是老樣子,忙這忙那。我也一樣。你氣色不錯啊。謝謝,你也是啊。另一次埃萊娜也在場,我們在阿姆斯特朗酒吧正想擠開一條路。那不是莉薩·霍爾茨曼嗎?是啊,我想是她沒錯。她身邊有人,再婚了是嗎?我不知道。她第一次婚姻實在有點不順,不是嗎?先是流產,接著丈夫又過世,你覺得該打聲招呼嗎?哦,我不知道,她看來和她身旁那傢伙挺親密的,我們是她前一場婚姻中的朋友,下次吧……
「我不清楚,也許找上門來的是建立無酒共和國或反酒吧聯盟的人。」
「哦,老天,」他說,「他還是個孩子。你一定在店裡見過他。」
「這會兒我倒希望這樣了,這樣我們起碼有機會搞清楚他是誰,哦,沒錯,我知道你要問什麼了,這傢伙是拿飛鏢當耳環的混蛋。」
「也許他們覺得不好喝,不痛快。」
我從前門進來,先掃了一眼整個酒館,吧台坐著幾個或萎靡、或亢奮的酒客,有幾張熟面孔,幾張桌子邊坐著其他一些喝酒的人。站在吧台後的伯克面無表情地對我點了點頭,算是打個招呼,安迪則獨自在後面凹間里,身子前傾,手握飛鏢。一名男子剛好從洗手間出來,安迪直起身子,可能是想和他聊幾句,也可能僅僅只是為了避免飛鏢打到他。這個人我好像在哪兒見過,正想搜尋出記憶,但馬上我又看到另一張臉,把我的整個思維扯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