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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章 「他是蓄謀已久的」

第01章 「他是蓄謀已久的」

溫西勛爵強打起精神:「最早的一趟火車什麼時候出發?」溫西問道。
丹佛公爵:「之前我是忘了,現在我記起來了。我覺得毀掉它可能會更好。」
法官:「你預料到了瑪麗·溫西女士會出現在花房中嗎?」
法官:「他曾經談到過巴黎的紙牌遊戲嗎?」
里德斯戴爾審訊案
「帕克先生。」
法官:「但是如果你走了四分之一英里的距離,那麼你肯定已經走過了草地吧?」
法官:「經常會有人在棚屋附近開槍嗎?」
丹佛公爵:「嗯——他是一個正人君子。我不知道他在一九一四年之前都做過什麼。他父親很有錢,我想他依靠銀行收益過活。他喜歡射擊,擅長玩牌,諸如此類。我沒有聽到過有人說他的壞話——直到那天晚上。」
證人:「是的。偷獵者一般都是從禁獵區的另一邊,朝著沼澤地的方向過來的。」
法官:「槍里裝有子彈嗎?」
法官:「也就是說,你後來沒有採取任何行動,是嗎?」
丹佛公爵:「沒有,這不是一件讓人愉快的事。而且我想就算要說,最好也要等到早上再說。」
法官:「現在,瑪麗小姐,請不要太過悲傷。請你回想一下,然後告訴我們星期三晚上和星期四早上你確切聽到什麼、看到什麼了。」
法官:「然後你做了什麼?」
丹佛公爵:「他是我父親的老朋友的兒子,父母雙亡。我知道他主要生活在國外。戰爭期間我們偶遇過。一九一九年,他來到丹佛定居。今年年初與我妹妹訂婚了。」
證人:「說得不多。我們沒有過多地挖掘對方的私事,我們倆在一起談論得比較多的話題是我們共同的興趣。」
丹佛公爵:「沒有。」
法官:「然後你做了什麼?」
丹佛公爵:「是的,除非弗萊明記得。」
法官:「還有別人知道這支左輪手槍在那裡嗎?」
法官:「瑪麗·溫西女士即將嫁給死者,是吧?」
法官:「在這之後你又出去過嗎?」
公爵:「我想弗萊明也知道,別人我就不清楚了。」
然而現在,血的召喚再一次降臨。他們昨天深夜搭乘一輛簡陋的火車回到了巴黎,並且已經取回了行李。秋日溫暖的陽光透過窗帘灑進屋內,漫不經心地輕撫過梳妝台上的銀質花瓶,給電燈和電話鍍上了一道柔和的金邊。輕輕的水流聲傳來,告訴我們本特正在放洗澡水。肥皂和浴鹽的芳香氣味緩緩瀰漫開來,巨大鬆軟的沐浴泡綿刷過身體,因科西嘉之旅而久違的這一切讓人全身上下有一種無以言說的愉悅感。「生活,就是充滿了無數的對比。科西嘉——巴黎——然後是倫敦……早上好,本特。」溫西勛爵睡眼惺忪地丟下了一句富含哲理的話。
法官:「你們在這方面有很多的話題?」
證人:「不,在外面。」
法官:「你到了離花房門口和灌木叢很遠的地方?」
接下來,尊敬的弗雷德里克·阿巴斯諾特先生提供了證詞。他與其他人是在快十點的時候上樓準備睡覺的。一段時間之後,他聽到丹佛獨自上樓了——他不能說明具體是多久之後——因為當時他在刷牙。(眾人笑)。隨後他就聽到有人在隔壁房間和走廊里大聲說話,然後聽到某人拚命往樓下跑去。他探頭出去看到丹佛在走廊里,還問了一句:「你好,丹佛,發生了什麼事,怎麼這麼吵?」公爵回答的聲音很小,幾乎聽不見。丹佛返回卧室,朝外喊了一句:「不要做個傻子!」他看起來確實十分生氣。但是弗雷德里克沒有過多地關注這件事。經常會有人觸怒丹佛,但這沒什麼大不了的,因為事情總是很快就平息了。他認識卡斯卡特沒多久——但是發現他沒什麼不好的地方——不,他不喜歡卡斯卡特,可他的舉止總是很恰當,你知道,似乎沒什麼不得體的地方。他從來沒有聽人說過他玩牌時抽老千。當然,他平時也不會留意人們在玩牌時是否抽老千——人們總不會期望這樣的事情發生。他曾經在蒙特的一個俱樂部紙牌遊戲中特別留意過——但是什麼也沒發現。他也沒有發現卡斯卡特對待瑪麗小姐,或者瑪麗小姐對待卡斯卡特的態度有什麼特別之處。他什麼也沒發現,他不是一個善於發現的人。因為沒有什麼別的事,上床之後他就睡著了。
丹佛公爵:「我想她穿的不是睡衣。」(眾人笑)「她應該穿著外套。」
——《奧賽羅》
「早上好,大人。今天天氣很好,大人。您的洗澡水已經準備好了。」
法官:「你把它撕毀了嗎?」
法官:「你單獨一個人嗎?」
法官:「真是不幸。怎麼會那樣?」
法官:「你昨天開過槍嗎?」
關於丹佛公爵涉嫌謀殺案審判的報告
證人:「在倫敦我嫂子家裡。」
溫西勛爵彷彿被催眠了似的,盯著新聞一動也不動。
法官:「你同意這門婚事嗎?你的家人同意這門婚事嗎?」
法官:「誰的房子?」
這是一次讓人極其舒適、愉快的沐浴。溫西潛入水中,納悶自己竟然在科西嘉待下去了。這感覺讓人沉醉,溫西怡然自得地哼起了小曲。就在昏昏欲睡的時候,溫西聽到貼身男僕端來了咖啡和麵包。咖啡和麵包!哦!溫西從浴池中挺身而立,濺起串串水珠。他用毛巾將身上仔細擦拭乾凈,拿起一件絲質浴袍套上修長的身體,緩步走出浴室。
哦,這事是誰乾的?
巡官克雷克斯是與索普醫生乘坐同一輛車從斯泰普利趕過去的,他也見過死者的屍體。當時死者背朝下仰卧在花房門口,被布覆蓋著。天亮之後,巡官克雷克斯仔細檢查了案發現場的房子和地面。他發現一條血跡沿著小路一直延伸到了花房,那應該是屍體被拖動的痕迹。小路通向從大門到前門的主路。兩條路交會的地方栽植有灌木叢,灌木叢沿著路兩旁一直通向大門和獵場看守人的棚屋。血跡一直延伸到灌木叢中的一片空曠地,大概在從大門通向房子的半路上。在那裡,巡官發現了大量的血跡,一條被遺棄在地上的沾滿血跡的手絹,還有一支左輪手槍。手絹上綉著縮寫簽名D.C.。左輪手槍是美國式小手槍,上面沒有任何標記。巡官到來的時候,花房的門大開著,鑰匙在屋裡。
丹佛公爵:「哦——哦——我想大概是在兩點半的時候吧。」
法官:「你知道公爵擁有一支左輪手槍吧?」
「從犯罪學的角度看,我猜這個案件會很有意思,」溫西勛爵一邊回答,一邊坐下來開始品嘗美味的咖啡,「但是,該死的是這關係到我的哥哥,可真有點兒難辦。」
證人:「是的。每個人都在奔跑喊叫,一片混亂,我忍受不了——我——」
法官:「抽屜是鎖著的嗎?」
法官:「你具體都去了什麼地方?」
丹佛公爵:「這封信我越看越不舒服。但是,我沒有把它扔掉,我認為最好的辦法就是直接去九九藏書問卡斯卡特。我坐在那裡思考這件事應該怎麼處理的時候,他們已經上樓回卧室去了,因此我上樓敲了卡斯卡特的門。他說了『什麼事?』或者『見鬼,是誰?』或者其他類似的話,然後我走進他的房間。我說:『你看,我們可以聊一下嗎?』他說:『好吧,你長話短說。』這讓我很震驚,你知道,他平時都很溫雅,從來沒有這麼粗魯地說過話。『好吧,』我說,『事情是這樣的,我收到了一封信,這封信的內容讓人十分不愉快。我覺得最好的辦法就是將它直接拿到你面前,我們共同弄清楚事情的真相。這封信來自我的大學校友,一個十分正派的人,他說他在巴黎遇到過你。』『巴黎!』他用一種十分不高興的語氣吼了一聲,『巴黎!見鬼,你到我這裏來到底要告訴我關於巴黎的什麼事?』『嗯,』我說,『不要用這種口氣說話,這樣很容易讓人產生誤解。』『你到底想說什麼?』卡斯卡特說,『你直說好了。看在上帝的分上,你就直說吧,說完好上床睡覺。』我說:『好吧,我就直說了。一個朋友,弗里伯恩,他說他在巴黎認識你,你當時在那裡靠玩紙牌行騙為生。』我以為他會大發脾氣,沒想到他只是說『那又怎樣?』『那又怎樣?』我說,『當然,如果沒有任何具體的證據,我不會無緣無故只因為他的一封信就相信這件事情。』然後他就說了一句很可笑的話,他說:『信任,並不意味著你完全了解這個人。』『你的意思是你不否認這件事?』我說。『否認這件事對我沒有任何好處。』他說,『你必須接受這件事,沒有任何人會否認。』然後,他忽然發瘋一樣地跳起來,幾乎掀翻了桌子,並且說:『我並不在乎你怎麼想或者怎麼做,我現在只想你快點兒出去,讓我一個人待著!』『聽著,』我說,『你沒必要反應這麼強烈。我沒說我相信這件事。事實上,我完全願意相信這其中有某種誤會。但是,你即將與瑪麗成婚,我不能放任不管。我必須調查一下這件事,你說是不是?』卡斯卡特說:『哦,如果你僅僅是因為這件事情感到困擾,那麼你可以放心,結束了。』我說:『什麼?』他說:『我們的婚約。』『結束了?』我說,『但是昨天我還跟她討論過這件事。』他說:『我還沒告訴她。』『該死的,好極了!』我說,『見鬼,你到底以為你是誰,你來這裏就是為了拋棄我妹妹嗎?』我說了很多,總之最後一句話是:『你給我滾,跟你這樣的無賴完全沒有什麼好談的。』『我馬上就走。』他說著一把把我推開,噔噔噔地跑下樓,哐的一聲把門摔上,頭也不回地走了。」
法官:「你走哪條路出去的?」
丹佛公爵因涉嫌謀殺被逮捕
證人:「不是立刻。我耽擱了幾分鐘,赤著腳穿上鞋,套上了厚厚的呢子外套,戴上了毛線帽子。大約聽到槍聲后五分鐘我離開了卧室,然後下樓,穿過檯球室,到了花房。」
這篇報道從描述里德斯戴爾小鎮開始。丹佛公爵最近為了捕獵季的活動在那裡租借了一幢狩獵屋。慘案發生的時候,公爵正與一幫賓客在一起。因為公爵夫人不在場,瑪麗·溫西女士充當了宴會的女主人。賓客中有陸軍上校馬奇班克斯及其夫人,尊敬的弗雷德里克·阿巴斯諾特先生,佩蒂格魯·羅賓遜先生及其夫人,以及死者丹尼斯·卡斯卡特。
法官:「是發生在房子里或者花房裡嗎?」
法官:「你從來沒聽到過他抱怨缺錢嗎?」
證人:「沒有。」
法官:「你對卡斯卡特的這種行為有什麼想法?」
證人:「是——是的,談過。」
證人:「我想是的。我沒有考慮過這個問題。」
丹佛公爵:「我的意思是——湯米·弗里伯恩在埃及,你看,這就是為什麼他以前不寫信的原因。他是一個工程師。戰後他離開這裏,去了埃及,居住在尼羅河上游附近。他也不是經常能看到報紙。他說,請原諒,他恐怕要將我拖進一件麻煩事中,問我是否了解卡斯卡特這個人。他說戰爭期間他曾在巴黎遇到過卡斯卡特,那時卡斯卡特在巴黎靠玩紙牌抽老千為生——他說他可以以他的名譽擔保這一點,還描述了在巴黎某個地方發生過的一次爭吵的細節。他說他本不應該——弗里伯恩,我的意思是——插手,但是他看到了報紙上的照片,覺得我應該知道這件事情。」
法官:「隨後發生了什麼?」
丹佛公爵:「是的。」忽然停了下來,「你知道,我妻子不在。」(法庭後面有鬨笑聲和竊竊私語聲)
蘇格蘭場的偵探帕克是星期五到達現場的,目前還沒有展開嚴密的調查。某些跡象讓他想到:除了現場這些人,是不是還有某人或者某些人也在案發現場?但是目前他選擇隱而不說。
證人:「沒有。」
法官:「我猜你也不知道這支槍是誰的吧?」
丹佛公爵:「是的,只是走走。」(眾人鬨笑)
這時,雖然聲音輕細,但是一直冷靜的證人突然崩潰了,不得不讓人扶走。
法官:「他曾經談過在巴黎的日子嗎?」
證人:「每個人都曾經這樣抱怨過,不是嗎?」
「我與我哥哥相處得不好,」卡斯卡特小姐說,「而且他讓我侄子一直在國外接受教育,我很擔心丹尼斯的觀念會比較法國化。我哥哥去世之後,丹尼斯遵從父親的遺願,去了劍橋。我被指定為遺囑執行人和丹尼斯的監護人,直到他成年。不知為什麼,我哥哥在他有生之年總是忽略我的存在,卻在臨死時選擇我來擔當如此重大的責任,不過我並沒有拒絕。我家的大門永遠都為丹尼斯敞開著,但是,在學校放假的時候,他通常選擇與他的有錢朋友在一起。我記不起他們之中任何一個人的名字。丹尼斯二十一歲的時候,繼承了一萬英鎊的遺產,我相信那是某種形式的國外財產。作為遺囑執行人,我得到了其中的一部分,但是我馬上把它轉換為英國有效證券了。我不知道丹尼斯用這筆錢做了什麼。聽說他靠玩紙牌行騙為生,我一點兒也不感到驚訝。我曾聽說他在巴黎結交的朋友都是不正派的人。我沒有見到過他們,我從來沒去過巴黎。」
法官:「然後你就自己下了樓。小姐,你實在勇氣可嘉。你立刻就下樓了嗎?」
「好。順便問一下,誰負責調查這個案子?」
彤王這些獨特的故事從來沒有什麼真正的結局,並且,這一次,故事更加簡潔。故事的餘韻在梵香中繚繞,故事的主角是天生的貴族。
證人:「九點半之後我和馬奇班克斯夫人,還有佩蒂格魯·羅賓遜夫人離開樓下還在聚會的男士們,準備上床睡覺。我向丹尼斯道了晚安,他看起來和平常一樣。郵差遞來那些信的時候我不在場。我回到了自己的房間,我的房間在整幢房子的後面。我聽到佩蒂格魯·羅賓遜先生大約十點回到了他的房間。佩蒂格魯·羅賓遜先生的房間在我的隔壁。其餘的人也陸續回到了自己的房間。我沒有聽到哥哥上樓。大約十點一刻,我聽到有兩個人在走廊里大聲說話,然後read•99csw.com聽到一個人跑下了樓,還有砰的一聲摔門聲,隨後是一陣急促的腳步聲,最後是哥哥關門的聲音。然後我就睡著了。」
丹佛公爵:「哦,牛津的天主教堂。信上說,他在埃及看到了關於我妹妹的婚約的一篇通告。」
法官:「卡斯卡特上尉是個怎樣的人?」
法官:「什麼時候?」
法官:「你熟悉死者嗎?」
丹佛公爵:「事情是這樣的。白天我們在沼澤地逗留了很長時間,並且早早吃了晚餐。大約九點半的時候,我們都準備上床睡覺。我妹妹和佩蒂格魯·羅賓遜夫人已經有點兒東倒西歪的,而我們正在檯球室做最後的拼殺,正在這時,弗萊明——我的僕人——帶著一些信件走進來。信件來得有些晚,你知道,我們離村子大約有兩英里半遠。不——當時我不在檯球室——我在獵槍室。信是一個多年未見的老朋友——湯米·弗里伯恩——寫來的,我們是在一幢大房子里認識的——」
丹佛公爵:「哦,老天,是的!我肯定是從上面邁過去了。」
法官表達了自己的同情之後問道:「你與死者訂婚多長時間了?」
公爵:「沒有,除了在戰爭中。」
「恕我冒昧,大人,我認為這次的調查取證非常有趣。其中有幾點證據非常具有暗示性。」
法官:「啊,是的!毫無疑問,我們可以問一下。謝謝,先生。現在請傳瑪麗·溫西女士。」
法官:「在埃及?」
如果排除了自殺的可能性,那麼還有另外三種可能性:意外事故、過失殺人、蓄意謀殺。如果是第一種,情況有可能是這樣的:死者或者其他某人出於某種目的,在那天晚上拿出了丹佛公爵的左輪手槍查看、擦拭、射擊,或者只是握著把玩,但是手槍走火意外殺死了死者。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如何解釋他的行為呢?他是誰?是誰將屍體拖到門口的?
證人:「我想是去年六月份吧。」
法官:「你肯定非常了解卡斯卡特上尉了,那麼他告訴過你他以前的生活嗎?」
法官:「你出去的時候那兒還沒有屍體,是嗎?」
證人:「沒有什麼特殊的地方。過去幾天他看起來有點兒焦慮。」
丹佛公爵(猶豫了一下):「我睡得不好,起來出去走走。」
丹佛公爵(顯得很堅定):「是的。」
丹佛公爵:「我想我——哦,是的,肯定有那麼遠。」
法官:「聽到槍聲之前你是清醒的嗎?」
證人:「沒有。我們的結婚日期還沒有確定。」
證人(繼續):「我到了花房門口,看到一個男人正在俯身翻看什麼東西。當他抬起頭時,我才發現那是我哥哥。」
證人搖了搖頭。
法官:「請大家安靜,安靜。你的意思是,十月的晚上,在這個時候冒著傾盆大雨在花園中散步?」
法官:「也沒有再聽到其他的槍聲嗎?」
證人:「我在三點醒來了。」
法官:「你對別人提到過這件事情嗎?」
法官:「你們因為這件事發生過爭吵嗎?」
丹佛公爵:「起初我完全不能相信。如果這封信不是老湯米寫來的,我會直接把它扔進火盆里燒掉。即便這樣,我也完全不知道該如何看待這件事,你知道,這完全不像是會發生在倫敦的事。我的意思是,或許法國人不會覺得特別驚訝,但是英國人還是很保守的。可那是弗里伯恩,而他完全不像是會把事情弄錯的人。」
索普醫生曾被叫去檢查過死者。醫生住在斯泰普利鎮,那裡距里德斯戴爾大約十四英里。里德斯戴爾沒有醫務人員。司機大約是在早上三點四十五分的時候敲開了醫生的門,醫生迅速穿戴好就出門了。他們大約在四點半的時候到達了里德斯戴爾。醫生見到了死者后,斷定他已經死了三四個小時了。子彈穿透了整個肺部,死因是失血過多和窒息。他還確認死者不是立時斃命的——有可能拖延了一段時間。醫生對屍體進行了檢查,發現射向死者的子彈向肋骨方向發生了偏斜,但是他還不能確定槍傷是死者自己造成的還是他人近距離開槍造成的。現場沒有反抗的痕迹。
「我說,本特,這是怎麼回事?」勛爵發話了,「你知道我們要在這裏待兩個星期。」
「現在是十點,」他說,「很好,本特,你做得非常好。我的天啊!我可憐的傑拉爾德因為謀殺被拘捕,這太讓人擔心了。可憐的傢伙。他總是痛恨我與警察局的那些傢伙混在一起,可是現在卻是他自己身陷那裡。彼得·溫西勛爵站在證人席上,焦慮萬分地擔心著他的哥哥。而丹佛公爵則站在被告席上——或許情況更糟糕。天啊!好吧,人是鐵,飯是鋼,我還是先吃早飯,我想人是不能不吃早飯的。」
法官:「是什麼把你驚醒的?」
證人(輕蔑地):「為什麼不可以是我自己?我想那有可能僅僅是偷獵者,而且我不想在這個時間大驚小怪地把大家都吵醒。」
法官:「然後你就安靜地上床了,此後再也沒看到死者?」
「啊,瞧瞧,」本特說,「大人,他們認為這個案件涉及私人利害關係。」
證人:「是的,十分滿意。」
溫西勛爵看了一下手錶。
法官:「或者你沒有看到?」
丹佛公爵:「從花房門出去的。」
法官:「或許你還保留著那個信封吧?」
下一個被傳喚的是約翰·哈德羅,獵場看守人。他和他妻子住在里德斯戴爾公館裏面的一個小棚屋裡。整個獵場的面積大概有二十英畝,被一圈粗壯的木柵欄圍起來,大門晚上會被鎖上。哈德羅陳述說,星期三晚上十二點差十分的時候,他確實聽到了槍聲,聽起來是從靠近棚屋的地方傳來的。屋後有一塊面積十英畝的耕地禁獵區。他以為是偷獵者,他們經常會因為追野兔而闖進來。他拿著獵槍朝槍聲的方向趕去,但是什麼人都沒看到。他回到屋子裡的時候看了一眼手錶,當時是夜裡一點。
證人:「只聽到這一聲。回來之後我就睡著了,直到被出門去請醫生的司機吵醒,那時大概是三點一刻。」
證人:「不記得了。」
丹佛公爵:「星期三晚上,那是我最後一次見到他。」(很大的騷動聲)
證人:「他比較情緒化,心情變幻不定。」
這位貴族小姐是死者的未婚妻,至少在十月十四日這個悲慘的日子到來之前是的。她的出現引起了一片同情的咕噥聲。她看上去纖弱無力,原來玫瑰色的雙頰現在看起來蒼白如灰。她沉浸在悲傷之中,全身上下都穿著黑色的衣服,聲音低悶,有時甚至聽不清楚
丹佛公爵:「我對於整件事情都感到十分震驚。我想我對她說了『不要看,瑪麗』。她說:『哦,是丹尼斯,發生了什麼事?他怎麼了?』我讓她去叫醒屋子裡的其他人,我自己則與屍體待在一起。」
丹佛公爵:「不——我明明記得放在——哦,」——這時證人明顯處於混亂狀態,而且滿臉通紅——「我想起來了,我確實把它毀掉了。」
丹佛公爵:「我不知道,我簡直太驚訝了。但是我想他肯定是事先知道了關於這封信的風聲,知道了他九_九_藏_書的把戲已經被拆穿,無法繼續偽裝下去了。」
「帕克?很好。可愛的老帕克。我很想知道他幹得怎麼樣了。本特,現在情況如何?」
法官:「有四分之一英里那麼遠嗎?」
最後,他們必須要考慮是否有足夠的證據能夠證明這是蓄意謀殺。他們要考慮是否有人具有謀殺動機、謀殺手段以及謀殺時機,要考慮通過假設是否能合理地解釋這個人的謀殺行為。而且如果真的有這樣一個人,那麼他的行為應該是可疑的、鬼鬼祟祟的,或者會蓄意隱瞞涉及案件的相關證據,或者——法官重點強調了這一點,並且盯著公爵的頭部——會偽造其他證據,意圖誤導偵查方向。如果所有證據能夠充分證明某個當事人犯罪的假設,陪審團就可以裁定當事人犯有蓄意謀殺罪。說到事情的這個方面,法官又補充了一點:要考慮到將死者拖到花房門口的人是否有幫手,還是兇手只是想直接把屍體扔到花房旁的井裡——就是巡官克雷克斯所說的靠近發現死者屍體地點的那口井。如果陪審團認定死者是被謀殺的,但是證據不足以讓他們指控現場的任何一個人的話,他們可以指定某個或某些不知名的人為兇手;但是如果有充分的理由可以證實某個人犯有謀殺罪,那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犯罪的人終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丹佛公爵:「是的。」
證人:「我哥哥讓我去找人幫忙。我敲開了阿巴斯諾特先生和佩蒂格魯·羅賓遜夫婦的門。然後我忽然感到頭暈目眩,就趕快回到卧室聞了聞嗅鹽。」
佩蒂格魯·羅賓遜夫人證實了她丈夫的證言。夫人午夜之前就睡著了,而且睡得很沉。她屬於那種上半夜睡得很沉,但是到了凌晨睡眠就很淺的人。夫人對那天晚上的騷亂感到十分惱怒,因為這讓她不能好好睡覺。事實上,她十點半就睡著了,但是一個小時之後佩蒂格魯·羅賓遜先生將她推醒,告訴了她關於腳步聲的事情。之後,她睡了兩個小時的好覺。但是兩點之後她再次醒來,這之後一直醒著,直到瑪麗的敲門聲響起。她說她可以發誓在夜裡沒有聽到槍聲。她房間的窗戶緊挨著瑪麗小姐房間的窗戶,正對著花房。她從孩提時代起就習慣開著窗戶睡覺。針對法官提出的問題,佩蒂格魯·羅賓遜夫人說她從來不認為瑪麗·溫西女士和死者之間存在著真愛,他們看起來若即若離,不過這也是現今的流行趨勢。她也沒聽說他們之間有什麼不愉快的事情發生。
公爵(十分吃驚):「這是我的槍——放在書房的桌子的抽屜里。怎麼會在你這裏?」(騷亂聲)
「可憐的傑拉爾德!」彼得想著,將報紙翻到第十二版,「可憐的瑪麗!我總是在想她是否真的喜歡那個傢伙。母親常常說這不可能,但是瑪麗從來不透露自己的想法。」
法官:「你從來沒有發現過卡斯卡特上尉的情緒有什麼異常嗎?」
法官:「我恐怕要問你一下,先生,你到底指責他什麼了?」
丹佛公爵:「是的。我十分生氣,所以也不想去找他回來。我想他很快就會改變主意的,因為夜裡十分寒冷,而他只穿了就餐時穿的小禮服。」
法官:「你沒有詢問爭吵的原因嗎?」
法官:「凌晨三點嗎?」
丹佛公爵(含含糊糊):「就是四處走走。」
法官:「草地保齡球場?」
證人:「我不知道——事情發生得太快了。我想當時我會以為是竊賊。」
丹佛公爵:「是的,直到早上三點在花房門口踢到他的屍體。」
法庭再一次傳喚丹佛公爵。
法官:「對於瑪麗·溫西女士的說法你感到震驚嗎?」
法官:「你確定嗎?」
彼得·溫西勛爵在莫里斯旅館的溫暖被褥中伸了一個舒服的懶腰。偵破了「巴特西案件」之後,溫西接受朱利安·弗里克先生的建議給自己放了個假。他忽然對每天早上不看到綠色公園就不能吃早飯的狀態感到厭倦;他忽然意識到對一個三十三歲的男人來說,正在銷售的報紙的頭條新聞已經沒有足夠的吸引力;而倫敦的犯罪分子則是十分老練狡猾、富有經驗的。他離開了舒適的公寓和友好的朋友,投入科西嘉島大自然的懷抱。過去三個月的時間,完全是用來收發和閱讀信件、報紙、電報的。而現在溫西要踏遍科西嘉的每一座山頭,從遠處欣賞科西嘉村婦的自然野性之美,研究流淌于科西嘉人世世代代血液中的仇殺天性。在這種情況下,謀殺不但是情有可原的,甚至是可愛的。他的助手本特,也放棄了尊貴的城市生活習慣,任由他的主人整天髒兮兮的,而且不刮鬍子,將他手中用於採集指紋的忠實相機用來記錄和保留山間險峻優美的景色。這一切都讓人精神為之一振。
尊敬的弗雷德里克先生:「沒有聽到任何聲音。但是我睡得很沉。」
證人:「確切地講,當你突然被噪音驚醒的時候,你其實很難分辨它具體發生在哪裡。它僅僅聽起來十分大聲。」
證人(冷淡地):「我以為是因為瑣碎的小事。」
丹佛公爵:「呃——事實就是——簡直非常瘋狂。他——如果不是湯米·弗里伯恩,而是其他任何人告訴我這件事,我無論如何都不會相信的。」(騷動聲)
「是的,大人。報紙上有關於審訊的詳細報道。」
法官開始按照時間順序重組證據。大約在十點或者稍晚些時候,死者與丹佛公爵發生了爭吵,然後死者離開了房子,再也沒有活著回來。佩蒂格魯·羅賓遜先生證明公爵十一點半下樓了。馬奇班克斯上校聽到書房裡有來回走動的腳步聲,這個房間是重要證物左輪手槍平常存放的地方。而公爵的陳述則表明直到凌晨兩點半,他都沒有離開卧室。陪審團必須考慮這兩種相互抵觸的陳述哪一種更具有價值。然後,關於晚上響起的槍聲也有不同的陳述。獵場看守人說他是十二點差十分聽到的,但是他認為是偷獵者開的槍。也就是說,事實上很有可能確實有偷獵者。另一方面,瑪麗女士說她大約在早上三點多聽到了槍聲,這個陳述與醫生在四點半的時候認為死者已經死亡三四個小時的斷定不吻合。同時,他們也記得醫生說過死者在中槍之後並沒有馬上死亡。如果這個證言是可靠的,那麼可以推斷出死者的死亡時間是半夜十二點左右,也就是說,很有可能是看守人聽到的那聲槍聲導致了死者死亡。如果事情是那樣的話,他們就要考慮一下瑪麗·溫西女士聽到的那聲槍聲是如何發生的。當然,如果他們將其歸因於偷獵者,這也不是沒有可能。
證人(臉色蒼白):「我想我哥哥肯定是撞上了竊賊read.99csw.com,因為自衛開了槍——是的,當時我就是這麼想的。」
讓溫西吃驚的是,本特將他的衣物放回了原處。匆匆一瞥之後,他驚訝地發現,昨天晚上打開的行李被重新打包、貼上標籤了,它靜靜地立在旁邊,像是正在準備另一次旅行。
證人:「因為這比拉開前門的門閂或者後門的門閂要快。」
在這些十分清晰直白的線索的引導下,陪審團很快就給出了判決:傑拉爾德·丹佛公爵犯有蓄意謀殺罪。
尊敬的弗雷德里克先生:「沒有,直到可憐的瑪麗敲我們的門。我們暈暈乎乎地下了樓,看到丹佛在花房裡正在給卡斯卡特清洗頭部。你知道,我們覺得總該把他臉上的泥漿和沙子洗掉。」
法官:「朝著哪個方向走的?」
法官:「你哥哥告訴我們當你發現他的時候喊了出來:『哦,我的天哪,傑拉爾德,你殺了他!』你能告訴我們你為什麼要這麼說嗎?」
法官:「請原諒我必須問你這個悲傷的問題,他有沒有可能會自殺?」
法官:「你應該已經聽你哥哥說過死者想解除婚約。對此你怎麼看?」
法官:「請大家安靜,安靜。請你儘可能詳盡地描述一下爭執的全過程。」
——《凱龍的錢包》
證人:「大約八個月。」
證人:「這不是件小事。」
法官:「他平常看起來有很多錢嗎?」
法官:「星期三晚上,你還跟死者談過你們即將結婚的事情吧?」
法官:「那麼你是怎麼處理這件事的呢?」
接下來就是死者的屍體,丹佛公爵早上三點發現死者躺在小花房門口,靠近那口被蓋住的井。這兒看起來似乎毫無疑點,因為醫生提供證據說,死者在距離房子大約七分鐘路程遠的灌木叢那兒中槍,隨後被拖到了花房門口。死者毫無疑問是因為肺部中槍而死亡的,只是陪審團不能確定這一槍是他自己開的還是別人開的,如果是後者,那麼是意外,是自衛,還是蓄意謀殺?如果是自殺,那麼必須考慮死者的性格和他當時所處的境況。死者年紀輕輕,正處於年富力強的時期,而且表面上看來擁有相當可觀的財產。他還有一份值得稱讚的軍職,深受朋友的愛戴。丹佛公爵對他深有好感,並且同意將自己的妹妹嫁給他。儘管這些尚未證實,但是看起來死者正處於極好的人生階段。公爵陳述說死者在星期三晚上宣稱要解除婚約。但是他因此就衝出去開槍自殺,而沒有跟瑪麗女士談過,甚至也沒有寫下片言隻語,這能讓人相信嗎?還有,陪審團必須考慮一下公爵譴責死者的事情。他被指責靠玩牌行騙為生。在這樣的社會環境中,被質詢有類似玩牌行騙的不良行為,甚至比被指控犯有謀殺罪或者通姦罪更會讓人感到羞愧。這件事能產生的僅有的啟發,就是不管正確與否,它有可能導致一個敏感的年輕人產生輕生的念頭。但是這有可能嗎?死者是在法國接受的教育,法國關於誠實的概念與英國有很大的不同。法官自己也曾與法國律師有過業務上的往來,他可以向陪審團保證這樣的事情絕不會在法國發生,他們應該會允許不同標準的存在。不幸的是,那封所謂的描述質疑細節的信件不能被拿出來作證。另外,他們也必須自問一下,是不是自殺的人都習慣於選擇向自己的頭部開槍?還有,死者是如何拿到左輪手槍的?最後,必須要考慮的是,如果情況是那樣的話,是誰將死者的屍體移到花房門口的?而且,這個人為什麼要這麼做呢?他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冒著留下重要線索的危險,卻不叫醒屋子裡的其他人來幫忙?
「對不起,大人,我以為您要搭乘最快的交通工具。因此,我自作主張訂了兩張維多利亞航班的機票。十一點三十分起飛。」
「我想您肯定一刻也不想耽擱,」本特說,「因此,我自作主張——」
法官:「你還記得她當時的穿著嗎?」
公爵:「這我不清楚。」
法官:「比四分之一英里還要遠嗎?」
丹佛公爵(顯而易見在猶豫):「繞到了房子的後面。朝著草地保齡球場的方向。」
丹佛公爵:「我跑回了卧室。卧室有一扇窗朝向花房,我朝窗外大喊著告訴他不要做個傻子。外面下著瓢潑大雨,寒氣逼人。他沒有回來,所以我告訴弗萊明別鎖門,萬一他想通了會回來睡覺的。」
莉迪亞·卡斯卡特小姐應法庭的緊急傳喚從城裡趕來出席審訊,她將提供一些關於死者的情況。她說她是上尉的姑姑,是他現在唯一的親人。自從他繼承了他父親的遺產之後,她姑姑就很少見到他。他總是與他的朋友們單獨待在巴黎,而她不認識她侄子的那些朋友。
法官:「這封信的內容讓你十分驚訝,是嗎?」
法官:「對此你現在有任何解釋嗎?」
法官:「你是什麼時候離開卧室的?」
法官:「你為什麼要走這條路?」
本特先生遞上報紙作為回答。展開的頭條新聞是:
丹佛公爵:「我——哦,是的——我想是這樣的。是的,快要靠近沼澤地了。」
佩蒂格魯·羅賓遜先生看起來十分不情願出庭作證。他和他夫人十點就上床睡覺了。他們聽到了公爵和卡斯卡特的爭吵聲。佩蒂格魯·羅賓遜先生害怕會發生什麼事,便打開了門,正好聽到公爵說了這麼一句話:「如果你膽敢再跟我妹妹說話,我會拆了你身上的每一根骨頭」,或者是別的此類帶威脅性的話。然後卡斯卡特衝下了樓。公爵臉色赤紅,他沒有看到佩蒂格魯·羅賓遜先生,而是跟阿巴斯諾特先生說了幾句話,然後就回房間了。羅賓遜先生跑出來對阿巴斯諾特先生說:「我說,阿巴斯諾特——」而阿巴斯諾特當著他的面非常粗魯地摔上了門。然後他來到公爵的房門前,說:「我說,丹佛——」公爵出來了,看都沒看他一眼,越過他直接朝樓梯走了過去。他聽到公爵讓弗萊明別鎖花房的門,因為卡斯卡特出去了。等公爵返回的時候,佩蒂格魯·羅賓遜先生儘力抓住他,並且說:「我說,丹佛,發生了什麼事?」公爵什麼都沒說,果斷地把房門關上了。後來,確切地說是十一點半,他聽到公爵打開了房門,在走廊里輕手輕腳地走來走去。他沒有聽到是否有人下樓。浴室和廁所都在走廊的盡頭,靠近他們房子的一端,如果有人進出這兩個房間,他應該會知道。他沒有聽到有人返回房間的腳步聲。入睡之前,羅賓遜先生聽到他的旅行表報時了,十二點。他不會聽錯公爵房間的門的,因為那鉸鏈會發出一種特別的聲響。
第一個目擊證人是丹佛公爵,他發現了屍體。他聲稱,十月十四日星期四早上三點他從外面回家,走到花房門口的時候感覺踢到了某個東西。他立刻打開電燈,發現丹尼斯·卡斯卡特正趴在自己的腳下。他馬上將卡斯卡特翻轉過來,看到死者胸部中了槍,而且當時已經死亡,完全沒有生命的跡象。而正當丹佛俯身檢查死者身體的時候,他聽到從花房傳來一聲尖叫,便抬起頭,看到了滿臉驚恐、面色蒼白的瑪麗·溫西女士。她從花房門口奔出,並且驚聲尖叫:「哦,我的天哪,傑拉爾德,你殺了他!」(庭上一陣喧鬧)九九藏書
法官:「他是否攜帶著一支呢?」
丹佛公爵:「哦,當然,如果我能找得到的話。我想我把它放在我的口袋裡了,但是在警察局的時候就已經找不到了。」
證人:「哦,是的——我想是的。」
法官:「他是個樂觀、開朗的人嗎?」
里德斯戴爾謎案的最終結果
法官:「在你看清楚是誰之前,你以為會是誰?」
今天在約克郡北區里德斯戴爾開庭審訊。丹尼斯·卡斯卡特上尉星期四清晨三點被人發現死於丹佛公爵的狩獵屋——里德斯戴爾小公館——的花房門外。有證據表明,死者前一天晚上曾與嫌疑人丹佛公爵發生爭吵,隨後從房屋附近的灌木叢中傳出一聲槍響。一支丹佛公爵名下的手槍在犯罪現場附近被發現。因此,丹佛公爵被控犯有蓄意謀殺罪。瑪麗·溫西女士,丹佛公爵的妹妹,死者的未婚妻,在提供證詞之後病倒了,現在小公館休息養病。丹佛公爵夫人昨天匆忙從城裡趕來,出席了審訊。詳細報道見本報第十二版。
法官:「你沒有聽到槍聲?」
丹佛公爵:「就像我說過的,我對整件事情都感到十分驚訝。我完全沒有想到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法官:「你為什麼不喊你哥哥或者其他男士?」
巡官見到死者的時候,死者身著晚餐時穿的小禮服和便鞋,沒戴帽子,也沒穿外套,渾身上下都濕漉漉的。衣服上滿是血跡,而且因為屍體被拖拽的緣故弄上了很多泥漬,顯得凌亂不堪。口袋裡有一個雪茄煙盒和一把袖珍小刀。巡官查看了死者的房間,沒有發現任何對偵破案情有用的東西。
證人:「完全沒有。」
法官:「閣下,我想問一下,你以前是否看見過死者擁有一支左輪手槍?」
丹佛公爵:「我沒有指責他。一個老朋友向我暗示了一件事,我想這可能是個誤會,就去問卡斯卡特。但是讓我驚訝的是,他居然承認那是事實!然後我們兩人都大為惱火,後來他罵了一句『見鬼去吧』,就衝出去了。」
這時,一份里德斯戴爾小公館的平面設計圖被呈給了陪審團。這是一幢寬敞的兩層小樓房,樣式普通。在狩獵季節,房子由現任房主沃爾特·蒙塔古先生租借給了丹佛公爵。蒙塔古先生現在也在法庭上。
法官:「你沒有聽到槍聲?」
法官:「也就是說,你現在無法向陪審團證明你收到過這封信,是嗎?」
法官:「說到訂婚,你們有婚前財產協議嗎?」
公爵:「確定。前幾天我還在那裡看到它,當時我在找一些瑪麗的照片給卡斯卡特看。我記得我當時說這支槍放在這裏都生鏽了。槍上有銹跡。」
證人:「他說過巴黎的劇院和消遣活動。他很了解巴黎。今年二月我曾經和幾個朋友在巴黎待過一段時間,他也在那兒,他帶著我們四處轉了轉。那時我們剛訂婚不久。」
丹佛公爵:「是的,當然。」
公爵:「是的。但是鑰匙經常掛在鎖眼裡,我妻子說我太粗心了。」
丹佛公爵:「或許吧。天氣冷,所以我走得很快。」
丹佛公爵:「哦,沒有。」
證人:「哦,我從來不認為——哦,我不知道——我想有可能。這樣就可以解釋這件事了,是不是?」
下一名證人是詹姆斯·弗萊明,公爵的僕人。他記得星期三晚上大約九點四十五分的時候,自己將收到的三四封信交給了在獵槍室的公爵,不記得其中是不是有一封信貼著埃及的郵票。他不收集郵票,他的愛好是收集手稿。
丹佛公爵:「呃——我走得有點兒遠,或許因此沒有聽到槍聲。但是槍聲肯定是有的。」
陸軍上校馬奇班克斯及其夫人睡在書房——實際上更類似於吸煙室的房間——的樓上。他們倆一致認為他們的談話發生在十一點半。上校上床之後,馬奇班克斯夫人起床寫了幾封信。他們聽到了吵鬧聲和某人的奔跑聲,但是沒在意。聚會成員大聲吵鬧和奔跑不算什麼稀奇事。最後上校說:「親愛的,睡覺吧,已經十一點半了,我們明天還要早起,要不你會來不及準備的。」上校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馬奇班克斯夫人是狂熱的運動愛好者,而且總是隨身攜帶著她的槍支。夫人回答道:「馬上就來。」上校說:「你是唯一一個還在熬夜的人,其他人都已經入睡了。」夫人回答道:「不,公爵還醒著呢,我能聽到他在書房裡走來走去。」上校仔細聽了一會兒,也聽到了那聲音。他們沒有聽到公爵上樓,夜裡也沒有聽到任何其他聲響。
「請原諒,大人。」本特先生恭順地說,「請您看一下今天的《泰晤士報》——報紙每天都會被空運到我們這裏,大人。快速時效,我確信。所有的事情都是經過深思熟慮的——我相信您肯定會希望立即出發趕往裡德斯戴爾。」
法官又考慮了過失殺人的情況。他提醒陪審團:僅僅一句話,不管是侮辱性的還是威脅性的,都足以構成殺人的借口,但是衝突的發生必須是突然的而且是非預期的。例如,公爵追出來,希望勸說死者回屋睡覺,但是死者拒絕了,而且還伴以攻擊性的毆打或者威脅,這有沒有可能?如果是這樣,公爵因為手中有武器,出於自衛,開槍射擊死者,那麼這就是過失殺人。但是,如此一來,就要反問一下,為什麼公爵出去追死者的時候要帶著致命的武器?而且這個假設與公爵本人的證言有衝突。
法官:「發生了什麼事情?」
法官:「槍聲是從房子附近傳來的嗎?」
法官:「你十分滿意你們的婚事,是嗎?」
「謝謝。」彼得·溫西說。早上強烈的陽光讓他不由得眯起了眼睛。
證人:「是的。」
法官:「你是在哪裡第一次遇到他的?」
證人:「我聽到了槍聲。」
法官:「哦,好的。那能請問一下,你為什麼在那個時間出門呢?」
公爵:「裝子彈?老天,沒有!我真的不知道為什麼槍會在這裏。我記得我是在八月份準備來里德斯戴爾之前,從一堆老舊的軍用器材中把它翻出來的。不過我想我把子彈和它放在一起了。」
法官:「你能把弗里伯恩寫的那封信拿出來給我們看一下嗎?」
「里德斯戴爾!」溫西驚呼,「發生了什麼事?難道我兄弟出事了嗎?」
法官:「這場爭執是什麼時候發生的?」
證人:「沒有。」
法官:「在這之後你還聽到別的聲音嗎?」
證人:「當時我半睡半醒,但是我聽得十分清楚。我確信那是槍聲。我豎起耳朵又聽了幾分鐘,然後奔下樓,去看看是不是發生了什麼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