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第十四章 警察學校 中央警察學校

第十四章 警察學校

中央警察學校

當時主管全國警察工作的內政部警政司司長酆裕坤,是軍統特工,這個司也由軍統掌握,戴在寫信給唐的同時,還打了個電話給酆,說明他要改變這一制度,酆在電話中諾諾連聲尊命辦理。
南京國民政府統一全國後接辦該校,並在1934年春季將其遷至南京。1937年8月,也就是「七七」事變的一個月後,浙江省警官學校與警官高等學校合併,改稱「中央警官學校」,由蔣介石親任校長,不設副校長,由李士珍任教育長,主持警校的日常工作。
同蔣介石一樣,李認為現代國家的基礎是有一支出色的警察力量。他對中央警校1943年畢業班的學生說:「假如你要建立一個新國家,那你首先得建立一個新社會。假如你要建立一個新社會,那麼你首先必須建立一支現代的全國警察力量。」李士珍還把行政領導與學術結合起來。他從歐洲回來后發表了一篇有關世界警察制度的重要調查報告,並且出資和主持了「中華警察學術研究社。」可見他的業務資格無可挑剔。
我們的國家有兩股重要力量,軍隊和警察。一個用於國防,另一個用於治安。就像一架飛機要有雙翼才能飛行,但因為現代警察責任範圍的複雜性,因為他們是惟一持續與公眾保持聯繫的公共人員,所以警察的職位對我們的社會甚至更加重要。
蔣關於創立一個中央警校的決定,是出於要用一個全國性的警察制度來聯合地方控制系統的遠見。1936年蔣介石召集了一個「地方高級行政人員會議」討論地方警察的治安問題。會議的背景是中央政府與地方領導之間對維持保安隊的長期爭議。地方官員自然偏向保存由他們自己資助控九-九-藏-書制的地方武裝,而中央政府的代表則反對保安隊,他們力爭成立一個由新的國民黨政府領導和培訓的正規警察部門,但要地方出資。
然而,戴笠還是一心要在中央警校內(學校坐落在南京郊外一幢價值25萬元的「巍峨的」新大樓里,用爭奪警政訓練權來排擠李士珍。於是,為在學生中貶低李士珍的權威,戴笠讓自己首先成為「校務委員會」的成員。然後,他利用手中的秘密特工權力,在警校內建立了一個特工委員會,自任主席。特工委員會的成員包括王固盤、酆裕坤和趙龍文在內他的弟子和親信們。而且他還把前浙江警校教官如胡國振、盧振綱和余秀豪安插到新中央訓練機構的教職員中。還有,為了使自己掌握學術專業權並與李士珍的警察科學組對立,戴笠還成立了一個「中國警察學會」,該學會踴躍地介入與李士珍「中國警察學術研究社」的各種辯論中。李士珍的全國警察制度改革是建立在渦孟的柏克萊調查問卷基礎上的,為在競爭中戰勝李,戴笠需要在內政部的國家警政政策上獲得控制手段。為此,他把酆裕坤安插到中央政府中管理各省警察項目的警政司司長的位子上。警政司「負責計劃、領導和監督全中國的警察」。在這個位子上,酆裕坤「控制了省屬民政廳的警政科,掌握了警察系統的人事權」。他還在首都警察部隊內部安插了戴笠的秘密特工支部。
作為一個國家的武裝力量,中華民國的警察在最廣泛的意義上促進了中央集權。但作為一個制度本身,警察從來不是一個統一的行政工具。
蔣介石在聽取了兩邊的意見后,決定採用警察制。正如余在給渦孟署長的信里說的那樣九-九-藏-書:「現在委員長非常關心在中國改善警政的問題。他要取消所有的保安隊、憲兵,等等,而把維持內部治安的責任在三年內交給警察。」行政院積極地通過了這項要求各省在警政司規定的原則基礎上提交警察改革計劃的提議。警政司宣布:第一,在1936年底以前取消保安隊,並在三年中將他們的職權逐漸移交給正規警察;第二,在解散保安隊的同時,將它的資金轉到縣警察部門;第三,地方警察的各種級別制將盡量統一;第四,在無力供養正規警察的貧窮偏僻鄉村地區,執法權將歸前保甲互助單位;第五,為提高警察素質,對警察服務人員的要求將逐漸提高,小學畢業將是受僱用的起碼條件;第六,警察的月起薪將為10元;第七,高級警官將一律在新中央警察學校學習;第八,正常的警察招收將從各省市的訓練班中挑選;第九,被解除的保安隊的武器將轉到正規警察部門供他們使用。
那時民國警察的最高主管機關是內政部,隸屬於行政院。內政部直轄的警察機關有兩個,一是首都警察廳,還有一個便是警官高等學校。該校原是北洋軍政府在1917年創辦的,以培養高級警政骨幹為目標,校址在北京。
顯然,這個自上而下合併的重要工具之一是中央警察學校,它「受命把舊保安隊的某些部分取消后將其改變成警察」。正當這個新的全國性組織取代各省的地方機構時,浙江警校關閉了它的大門,並把它的第五屆學生轉到了南京。現在,趙龍文的學生(也就是戴笠的學生)名義上是中央警校40歲的校長李士珍的學生了。
引進最新的警察技術,將確保現代化的管理效率同中國政府長期以來對地方上的半軍事化九九藏書體系進行全國性控制的目標結合起來。從這個角度出發,回國留學生對改革的熱忱,正好與蔣介石要統一他自己的控制,要把警察和軍隊當做他政府統治的兩大羽翼的決心不謀而合。作為中央警校的校長,蔣介石在1937年對畢業班的學生說:
中國秘密特工從法律教育機構中招收特工的計劃,與美國聯邦調查局警察長培訓項目同步發生。從某種意義上說,它們共有的長處是,二者都有著在地方執法機構中普及警察專業化的目標。余秀豪向渦孟彙報說,從1936年9月15日起,在南京,「全國各地的高級警官將在警校接受速成複習培訓」,而其他警官將於夏季在廬山參加一個特別訓練班,那裡的教學大綱是余編寫的,其中包括渦孟關於美國警察系統的教科書。除此之外,還有餘秀豪的講座,到全國視察,以及酆裕坤頻繁「強調警政的重要性和人民與警方合作的必要性」的廣播,以及內政部警政司引進美國最先進的鑒定中央化和記錄存檔程序化方面的措施。例如1937年初,酆裕坤與艾德加·胡佛聯繫,了解美國聯邦調查局如何整理和處理指紋。南京國民黨政府也開始建立自己的中央指紋局。
在酆裕坤晉陞的時候,他在柏克萊的同學余秀豪被安排到警政司負責警察教育、防火、外事、刑偵和「特工」各科當中。在給渦孟的信中,余把他們的新職位當做柏克萊警察改革的勝利的象徵。他說:「從此以後,整個警察管理和教育都將完全由V-人(即渦孟的人)控制。」既然那時「柏克萊的V-人」都是戴笠特工處的特工,中央警政控制的一些方面就落到了戴笠的特工手中。結果,在1936——1937年期間,這位秘密警察九-九-藏-書頭子通過操縱內政部訓練項目和人事安排,將其影響擴展到了九江、鄭州、武漢、洛陽等城市的警察局。
於是不到一星期,戴笠的助手和門徒沈醉就被任命為重慶偵緝大隊隊長。
今解放軍理工大學工程兵工程學院。1949年南京解放前,這裏曾是國民黨警察系統的最高學府——國民黨中央警官學校所在地。1927年4月18日,蔣介石在南京建立國民政府後,為了社會治安的需要,開始逐步在中央和地方設置警官學校或警士訓練所(后改稱警察訓練所),用以培養訓練警官和警員。
李士珍是中國的首要警察專家。李於1924年畢業於黃埔軍校,在浙江保安隊當過隊長,1931年在日本警察學校完成正科訓練。1935年,李士珍率團去歐美19個國家考察他們的警察制度,回國后被任命為南京的「警官高等學校」校長。1936年9月,他接替陳立夫在新中央警官學校任教育長。
學員班分批調自各省、市、縣原有警官再加以新式教育:如指紋、戶口、偵訊、擒拿、追蹤、交通、信號、警犭訓用等……學術,修業期半年;學生招考高、初中程度學生,施以警察各科教育、思想政治訓練、外文教學、軍事常識操課、體能訓練等。修業期三年,旨在革新警政。



南京中央警官學校
九-九-藏-書
李馬上開始建立他自己的校園。他在南京郊外麒麟門附近選了一個地點,在那裡蓋樓房、建設備,並招收學員和學生。
酆裕坤在這個擴展中起了絕對關鍵的作用。作為內政部級別最高的警政官,任何時候只要戴笠需要用中央政府的司法權把正規的警察單位變成秘密特工隊,酆裕坤就可以把自己單位的名稱借給他使用。這一點在抗戰爆發后尤其明顯。1941年,戴笠要把重慶警察局偵緝隊擴充成一個大隊,並把它置於前上海站頭目沈醉的領導之下。當戴笠把這一要求向重慶警察局局長唐毅發去后,唐自然向內政部警政司請示。
蔣介石全面發展警察是為了抵制地方上的軍事競爭。但他也狡猾地用此來支持他的隨從們在全國執法系統中的相互鬥爭,以防止他們為個人官僚利益而濫用司法權力。在與李士珍爭奪對中央警察學校控制權的同時,戴笠還與陳立夫爭奪對郵電檢查的權力。這些官僚暗中鬥爭的結果最終都無疑取決於委員長的支持。到了最後,尤其是在政府情治機構和軍事系統的秘密特工相互之間,為了爭奪優勢而激烈鬥爭的時候,還是戴笠對主子的個人效忠最起作用。
唐毅本人是戴笠接管四川警察過程中強有力的關鍵一環。唐原是劉湘總部情報處處長,后被任命為四川警備司令部諜查處處長。雖然唐有大煙癮,而且是哥老會成員,但他因向省政府書記王纘緒提供了一個討其歡心的妓|女而得寵。他被指定當王的特別助理,從此便跟戴笠聯繫上了,後者把他當做一個正規特工。1938年,唐毅是改革后的成都警察局局長,這就在四川執法核心內給了戴笠充分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