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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幕 從網中逃逸 第二章

第七幕 從網中逃逸

第二章

「那麼詩集呢?如果把那本弄髒又損毀的書,若無其事地放回原來的書架上,你會看得出來嗎?」
「兇手讓現場『下雨』,是為了掩飾某種東西,還是認為紅色木屐跟白秋詩集出現在溫室里太不自然,所以才模仿了《雨》的歌詞?
他自己回答說:
「是!」即使是突然被叫到名字,站在主人背後的管家,表現出來的態度還是跟平常一樣。
「驗屍結果,推斷大約已經死亡六到九個小時。這是曾經替警察工作過的忍冬醫生,跟的場小姐商量過後,慎重推斷出來的時間。當時是早上9:10左右,所以倒回去算,死亡推定時間大約在16日下午11:40到17日凌晨2:40之間。他們說即使有誤差,頂多也只是加減十分鐘的程度。
「讓我們先來探討時間上的不在場證明吧。
「有沒有人可以在此提出不在場證明?根據忍冬醫生的判斷,甲斐的死亡時間大約在凌晨2點到4點之間。」
「依照排除法,現在就只剩下兩種可能性。一個是剛才白須賀先生否認的,那個對我們而言不存在的人物就是兇手。另一個就是,利用某種手段讓自己成為『不可能是兇手』的人是兇手。前者,只要我堅持搜索這棟房子,就可以讓真相大白,但是,目前我不打算採取這樣的行動。在此,我要對後者做詳細分析。」
這之間,霧越邸的主人一直閉著眼睛,大概是這個問題也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吧,當槍中這麼問他時,他緩緩地張開了眼睛,綻開嘴角微笑說:「這要問兇手才知道吧?」
「第一種是,兇手使用『模仿殺人』來裝飾屍體。在這種情形下,探討兇手究竟是『模仿什麼』來殺人,就沒有任何意義了。也就是說,兇手只是想藉由『某種』模仿殺人的方式,讓屍體成為『觀賞品』九-九-藏-書而已。
「第三種是,裝飾屍體或『雨的模仿殺人』等表面行為,都不是兇手的真正目的。在這種情形下,『模仿殺人』不過是一種障眼法,兇手企圖用誇張的東西,來吸引大家的注意力,掩飾兇手不想被發現的事實。例如兇手身份、犯案實情、對兇手不利的證據等等;或是想藉此製造出對兇手有利的某種假象。
「好,再讓我們回到最初的問題——兇手究竟有什麼用意?為什麼非使用白秋的《雨》不可?
「在這四件案子當中,只有第一幕與第三幕有人有不在場證明。」
「在此,我有個問題想問鳴瀨,可以嗎?」
「最後的第三個答案,就是因為某種原因,屍體本來就是濕的。兇手為了隱瞞這個事實,才布置了洒水壺。」
「先回顧一下那個事件的大略情形。
「在這四個案件當中,大家都看得出來,模仿工作做得最徹底的是第一幕。這也許跟第一次做有關係,可是,跟后三次比起來,所花的工夫明顯多了許多,我覺得這之中一定有什麼特別用意。所以,現在我要花一點時間,把探討焦點放在第一幕榊由高被殺的事件上。
洋洋洒洒的推論,大概就要突破某個關卡了吧?槍中停下來,環視默默傾聽的我們的臉,又重複了一次同樣的問題:「兇手為什麼必須把榊的屍體淋濕呢?」
「這個案件最引人注目的特徵,當然是模仿殺人。洒水壺灑下來的水、紅色木屐、北原白秋的書——很明顯可以看出來是在模仿童謠《雨》
鳴瀨搖搖頭,回答槍中說:「沒有,只是被水淋濕了而已。」
名望奈志坐在我旁邊,用手指頂著尖尖的下顎,微微咂著舌頭。
「所謂『不可能是兇手』,究竟是怎麼樣的狀況呢?」
「如果小心把水擦乾,放回大廳九九藏書玻璃箱里,你會發現哪裡不對勁嗎?」
「第一和第二種情形,都要歸結於心理與內在的問題,很難下正確判斷。從『讓屍體成為觀賞品』、『裝飾屍體』、『對歌或詩的執著』等詞句來聯想,最容易想到的就是虐待狂、盲目崇拜、偏執狂、妄想症等異常心理。也就是說,兇手是在某種異常心理的觸動下,進行了『模仿殺人』。但是,我實在無法認同這一點,如果說為了復讎,讓屍體成為『觀賞品』,也許有可能,可是仍然太缺乏說服力了。
「可是為了不讓我們知道要衝洗掉的某種東西,而大費周章地布置出那樣的情況,我覺得一點意義也沒有,我認為兇手完全沒有必要那麼做。」
「那麼,只剩下從洒水壺灑出來的『雨』了。在此,我們必須先去除『白秋的《雨》』這個附加意義,單純思考這個舉動的意義。當我們把從洒水壺滴下來的『雨』視為一種現象時,它原本擁有的要素是什麼?不用說,當然就是『聲音』。跟『水』兩種要素。
「那麼,第三種情形呢?我還是支持這個論點。『模仿殺人』本身沒有任何意義,兇手的真正意圖是藉由這樣的行為來掩飾某種事。」
「大家想想在第一幕中,構成『雨的模仿殺人』的條件——從洒水壺中流出來的水、放在腳下的紅色木屐,還有白秋的詩集。
「在第一幕時,我跟鈴藤以及死去的甲斐,都有完整的不在場證明。深月跟彩夏的不在場證明雖不完整,但也可以算是。第二幕蘭被殺時,沒有一個人有不在場證明。第三幕時,白須賀先生,您跟鳴瀨先生、井關小姐跟末永先生這兩組,彼此確認了對方的不在場證明。至於第四幕,目前還沒有確認。」
「『模仿殺人』一定有某種意圖存在——可以分成三種情九-九-藏-書形來思考。
「第一個是,淋濕屍體以達到某種物理性或生理性的效果。例如,屍體上有不想讓我們發現的內出血或輕微燙傷,所以,兇手企圖用水冷敷。不過,對已經死亡的身體冷敷,恐怕也恢復不了原狀了,這隻是舉例而已。的場小姐也說過,那是湖水的水,而這裏的湖水溫度又比較高,所以,用這種水來冷卻恐怕也得不到預期的效果。我也想過其他情形,例如屍體有極高的熱度等等,可是,這些都跟這個案情配合不起來。
「榊的屍體是17日早上7點半,在溫室被末永先生髮現的。現場狀況如下:屍體躺在溫室中央,姿勢有點奇怪,雙手像保護著心窩一般環抱著身體。殺害方法是先從後腦勺擊昏再勒斃,兇器是北原白秋的書與榊的皮帶。屍體上方吊著洒水壺,裏面塞著水管,水不斷滴落著。屍體腳邊有一雙紅色木屐,此外,除了陳屍的廣場之外,靠近溫室入口附近的通道上,有被殺害的痕迹,還掉落著那兩件兇器。
槍中的語調更加銳利了。
「從這些案件,尤其是昨天深月的案件來看,好像手無縛雞之力的女性不可能辦得到。不過,我覺得不能因此去除這種可能性。因為,我認為女性只要有那個心,未必辦不到。而且,現在正流行凡事都要『男女平等』的風潮,如果在此斷定女性不可能辦得到,可能會被批評我有差別待遇。所以,為了對世上的女權主義者表示敬意,我還是得認定她們的可能性。最後,還有那個拄著拐杖的神秘人物,他也表現出了他肉體上的不利條件,不過,在這裏我們暫時不談他。
「那雙木屐有什麼奇怪的地方嗎?」
「我想應該不會。」
槍中點點頭,很認真地說:
「既然與聲音無關,那麼,就只能往另一個要素『水』的方向去九-九-藏-書想了。在屍體上洒水就是兇手的真正目的嗎?如果是的話,兇手為什麼必須把榊的屍體淋濕呢?」
槍中緩緩撩起垂落在前額的頭髮。
「最常見的,就是利用時間上的不在場證明,還有受傷、看不見、色盲等肉體上的不利條件,來否定犯案的可能性。或是,現場是密室,不可能有人進出,這也是方法之一。不過,這次的案件當中,沒有一件是密室殺人,所以不列入考慮。
「在這一連串事件中,並沒有人以肉體上的不利條件來逃脫嫌疑。勉強來說,只有名望奈志的『刀刃恐懼症』。這種無形的,也就是心理上、精神上的特徵,比有形的東西更容易捏造。他的『刀刃恐懼症』究竟是真是假,我們也很難在這裏確定。」
「我認為有三個答案:
沒有人作答。
白須賀先生再度閉起眼睛,槍中又把視線固定在他臉上,繼續說:
「沒錯,正是如此。再怎麼想也不可能知道那個附著物是什麼,可能是什麼粉,可能是液體,也可能是某種味道。更具體來想像,可能是兇手的唾液、兇手的血液、兇手的吐瀉物、兇手臉上塗的脂粉、香水的味道等等……可是,被水沖走,我們就無法正確判斷出那是什麼東西了。
槍中吐了一口大氣,繼續說:
「言歸正傳,我們來討論下一個方法『從網中逃逸』。」槍中繼續說,「事件發生后,一共出現了四具屍體。經過忍冬醫生跟的場小姐兩位專家的檢驗,確認他們已經死亡。所以,當然不可能假裝被害人——裝死。實際上,昨天我們把蘭的屍體搬到地下室時,鈴藤就突發奇想去確認榊的屍體。那是因為我們都只看過屍體,沒有用自已的手去摸過,所以會懷疑忍冬醫生跟的場小姐的死亡診斷。可是,他們確實已經死了。
「只要好好放回原來的位置,恐九*九*藏*書怕要等到曬書時才會發現吧。」
「第二種是,《雨》這首歌或詩、詞句,對兇手具有某種重要的意義。那麼,用《雨》進行模仿殺人這個事件本身,就是兇手的主要目的。在這種情形下,進行模仿殺人,對兇手而言,也是一種訊息的傳達。
正面往外突出的窗戶外,是被白雪覆蓋的前院。在半空中飄舞的白雪已經不見了,風也靜止了。也許是暴風雪終於結束了吧,太陽光穿過雲層,在遠遠的地面上閃爍著光芒。
「您也聽到了,兇手那麼做並不是為了木屐或書。即使紅色木屐跟白秋的詩集會妨礙到兇手,兇手也不必大費周章來掩飾這兩樣東西,只要像我剛才說的那樣,把東西放回原處就行了。
槍中露出很滿意的表情,謝過鳴瀨后,又把視線轉回白須賀先生臉上,繼續說:
「第二個是,兇手企圖用水洗掉什麼東西。可能有兇手不想讓我們看到的某種東西,附著在屍體身上或陳屍地點附近。兇手用水把那些東西沖乾淨后,為了掩飾衝過水的行為,就故意讓洒水壺灑出『雨』來。如果真是這樣,那麼,那個附著物到底是什麼東西?白須賀先生,您認為是什麼呢?」
「洒水壺的『雨』是企圖用水聲來吸引人們的注意,還是為了掩飾某種聲音?——答案是『N0』!因為那間溫室跟本館相隔一條長長的走道,溫室里的水聲根本不可能引起任何人的注意,所以根本不需靠水聲掩飾聲音。既然是不怕被聽到的聲音,又何須費工夫去隱藏呢?實際上,那具屍體也是末永先生早上照平常時間去溫室時才發現的,那之前根本沒有人發現。
槍中巡視在座的人,說:
「現在,我要配合剛開始時我所提到的兩大類問題的另一個問題來思考,也就是『兇手為什麼要採取北原白秋的《雨》來模仿殺人』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