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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待宰的羔羊

第一章 待宰的羔羊

妮可——他醉后夢中的鬼妻——扶他站了起來。
他打斷了她的話:「這本不適合我。」
「如果這是一篇雷蒙德·卡佛的短篇,你會給我些許安慰,然後黑暗降臨,這一切就會結束。可是這個……我還是感覺更像是一部長篇小說,我是指從感情上來說。要過上一陣子才能經歷完,你知道嗎?」
1999年迄今艾麗絲島唯一一家優質文學內容提供者
A.J.為自己對待那位銷售代表的行為感到後悔。那不是她的錯。總得有人告訴他哈維·羅茲已經去世。
「《待宰的羔羊》,」A.J.說,「那個短篇叫《待宰的羔羊》,兇器是一條羊腿。」
A.J.重重地嘆了口氣。「哈維去了哪家公司?」
「奈特利出版社的銷售代表是哈維·羅茲,」A.J.回答,「你上星期給我發郵件時,我以為你是哈維的助手什麼的。」
「A.J.,」妮可悄聲說,「上床睡覺吧。」
那位警察(很少讀書,休假時才會偶爾讀一本傑弗里·迪弗的大眾市場版平裝本)想把談話轉回現實。「沒錯,你是書店老闆。」
阿米莉婭點點頭,她鬆了一口氣。
「《無盡的玩笑》是在比賽忍耐力。你好不容易讀完了,你別無選擇,只能說你喜歡這本書。否則,你就得面對浪費了自己生命中幾個星期的事實,」A.J.反駁道,「有風格,無實質,我的朋友。」
「哪家出版社,再說一遍?」
她三十一歲了,覺得自己到現在應該已經遇到某個人了。
六點,A.J.讓莫莉·克洛克下班。「門羅那本新作怎麼樣?」
「怎麼了?」阿米莉婭問。
「沒錯!對極了,蘭比亞斯警官,此時此刻,你一點沒錯,就應該這樣做!你把自己的角色扮演得很出色。你是不是也剛好知道鰥夫接下來要做什麼?」
「都是因為哈維。」
阿米莉婭站直身子。她比A.J.至少高四英寸。「可我們還有事要談呢。」
「給某個人打電話。」蘭比亞斯警官說。
她吻吻他的前額。「我想我的意思是我不想你這樣。」
下渡輪時,她的手機響了。她不認識那個號碼——因為她的朋友們都不太習慣用手機打電話了。不過,她對能夠轉移一下注意力而高興。有種人認為好消息只能通過期待中的電話傳來,打電話的還得是你已經認識的人,她不想成為那種人。打電話的原來是博伊德·弗拉納根——是她通過網路認識的第三位約會對象,但是這三次全都失敗了——大概半年前,他曾經帶她去看馬戲表演。
「除此之外的一切,」他說,「我承認我還挺喜歡短篇小說集,可是顧客從來都不想買。」
「奈特利。」
阿米莉婭知道自己應該掛了電話,但是她沒有。她有點想知道是怎麼回事。如果沒有好玩的軼事可以講給朋友們聽,那些糟糕的約會還有什麼意義呢?「你說什麼?」
「對不起。」他說。她讓他躺到床上。
「費克里先生,這是一家可愛的書店,但是如果您在經營上繼續採用這種這種這種——」她小時候口吃過,現在生氣時還會犯;她清清喉嚨「——這種落後的思維方式,很快就不會有什麼小島書店了。」
「顯然如此。」她說。
「我這是尊重我繼承的悠久可敬的傳統。」
「我們沒什麼好談的。」A.J.說。
她語氣柔和地告訴他,不,她想他們兩個人還是不要再約會了。
他點點頭。
「這本書不適合我。」A.J.說。
「你不能繼續這樣下去了。」
「你要注意到我當時沒有馬上打電話給你,阿米莉婭,」他說,「我沒有給你打電話,是因為我遇到了一個更好的,等到那個沒戲時,我決定再給你一次機會。所以別以為自己高人一等。你的笑容還不賴,我得承認這一點,但是你的牙齒太大,你的屁股也是,而且你也不再是二十五歲了,即使你喝起酒來還像是二十五歲的樣子。別人送的馬,你就別往馬的嘴裏看了。」這匹別人送的馬哭了起來,「對不起,我真的很抱歉。」
他想找件事做做,體力活方面的,但又不能太辛苦。
阿米莉婭開始介紹冬季書目,這份書目是一年中最小的書目,內容最少,期望值最低。有幾本重要的(至少是有前途的)處|女作,但其餘的都是些出版商只抱最低商業期望值的圖書。儘管如此,阿米莉婭通常最喜歡「冬季書目」。這些書不被看好,可能爆冷門,風險也大。(如果說她也是這樣看待自己的,倒不算太牽強。)她把自己最喜歡的書放到最後來介紹,這是一位八十歲的老人所寫的回憶錄,他單身了大半輩子,七十八歲時結婚。婚後兩年,新娘因癌症去世,享年八十三歲。根據簡介,作者在中西部好多家報紙當過科學報道方面的記者。書中的文字精確、滑稽,一點都不過於傷感。阿米莉婭在從紐約到普羅維登斯的火車上因這本書不可自抑地哭過。她知道《遲暮花開》是本小書,描述聽上去挺缺乏新意,但是她有把握如果別人給它一個機會,他們也會喜歡上的。按照阿米莉婭的經驗,大多數人如果能給更多事情一個機會的話,他們的問題都能解決。https://read.99csw.com
「冷凍咖喱肉和五美元一瓶的紅酒。」
阿米莉婭把《遲暮花開》和冬季書目放到他的辦公桌上。她離開時,又被走廊上的書堆絆了一下。
「這一篇很有名,」A.J.說,「我妻子的家人應該隨時會到。我很抱歉,我剛才把你比作一位『不重要的配角』。那很無禮,而且你我心知肚明,在蘭比亞斯警官更為輝煌的傳奇中,我才是『不重要的配角』呢。跟一個書店老闆比起來,警察才更有可能成為主角。您,警官,自成一類。」
用刀割,壓平,摞起來。
他點點頭。
「不是特別想,」他說,「你多大啦,二十五歲?」
下一班渡輪一小時后才開,於是她不急不忙地從鎮上走回去。一家美國銀行外牆上有塊銅製銘牌,紀念赫爾曼·麥爾維爾曾在那裡過了一個夏天,當時那幢建築是艾麗絲旅館。她拿出手機給自己和那塊銘牌照了一張相。艾麗絲島這個地方挺不錯,但她猜測自己近期沒有理由再來一趟。
哈維的身子探過辦公桌,他的臉變得通紅。「跟你同年代出生的每位作家,你都這麼說!」
終於,他在做夢了。喝了那麼多酒,就是為了這個目的。
老闆回復:「不用煩惱。只是個小客戶,小島書店的大部分訂貨都在夏季來臨前,到時候那裡有遊客。那位書店老闆是個怪人,哈維總是在推銷春夏季書目時運氣好一點。你也會的。」
「也許上學時讀過。童話。或者,嗯,《小紅馬》?我覺得我當時應該讀過《小紅馬》的。」
「你是個勢利鬼。」他總結道。
「別說了。」他說。
她不見了。
此時此刻,有很多原因不喜歡他,她選了一個:「你還記得當我說我在出版界工作時,你說你不怎麼讀書嗎?」
「我根本還沒跟您說它是關於什麼的書呢。」
「讓我來刷新一下你的記憶吧。樂趣就是有個聰明、漂亮、隨和的老婆,每一個工作日你都跟她一起度過。」
「不知道。更喜歡老式的那種。周一見。」
「你很丟人,傻子。你知道嗎?」
「我覺得那更應該說是門羅的優點。」他說。
他跟那個鬼魂拖著腳步進了卧室。
她告訴他自己最近換了工作,所以各種設備都亂了套。「另外,我在重新考慮網上約會這個主意,不確定是否真的適合我。」
「我和我妻子,」A.J.想也沒想地脫口而出,「噢,天哪,我剛才做了件蠢事,就像書中的人物忘記他妻子已死,不經意地使用了『我們』一詞。真是廢話連篇啊——」他頓了一下去看那位警官的徽章——「蘭比亞斯警官,你跟我都是一部糟糕的長篇小說中的人物。你知道嗎?我們他媽的怎麼到了這裏?你很可能自個兒在想,真是個倒霉蛋,然後今天夜裡你擁抱自己的孩子時會抱得格外緊,因為那種長篇小說中的人物就是那樣做的。你知道我所說的那種書,對嗎?那種熱門文學小說嘛,會略微著筆于幾個不重要的配角,好顯得很有福克納的風範,無所不包。看看作者多麼關心小人物!普通人!作者的胸懷多麼寬廣!甚至還有你的名字。對於一個形象陳腐的馬薩諸塞州警官來說,蘭比亞斯警官是個完美的名字。你是個種族主義者嗎,蘭比亞斯?因為你那種角色,應該是個種族主義者。」
「我不怎麼留意出版新聞。」A.J.說。他摘下厚厚的黑框眼鏡,擦了半天眼鏡框。
阿米莉婭看得出A.J.沒心情聽她推銷冬季書目。她應該主動提出改天再來,可她轉念想到這一路開車到海恩尼斯的兩個小時、坐船到艾麗絲島的八十分鐘以及渡輪十月之後更不定時的班次。「既然我都來了,」阿米莉婭說,「我們過一遍奈特利出版社的冬季書目,您不介意吧?」
「還有一點您知道嗎?我喜歡處|女作,我喜歡發現新東西。我做這份工作,部分就是因為這一點。」阿米莉婭站起來。她的頭咚咚跳著疼,也許她真的喝得太多了?她的頭咚咚跳,她的心臟也是。「您想聽聽我的想法嗎?」
書店裡,一個十幾歲的孩子一邊留心著收銀台,一邊在讀艾麗絲·門羅的最新短篇小說集。「噢,這書如何?」阿米莉婭問。阿米莉婭很喜歡門羅,可除了度假,她很少有時間讀自家出版社書目之外的圖書。https://read•99csw•com
A.J.費克里的辦公室關著門,阿米莉婭走到半路,她羊毛衫的袖子勾到那幾摞書中的一摞,有一百本書——也許更多——轟隆隆地砸倒在地板上,令她窘迫不堪。門開了,A.J.費克里看了看那堆亂攤子,又看了看那個髒兮兮的金髮女巨人,她正手忙腳亂地想重新摞好那些書。「你究竟是誰?」
「有的,」阿米莉婭堅持道,「我上星期就冬季書目的事給您發過郵件。您說我星期四或星期五下午過來都行,我說我會星期四過來。」來往郵件很簡短,但她知道此言非虛。
「你很棒,去看馬戲這個主意很有創意。」
「對,」那位警察說,「這不是任何人的錯。」
阿米莉婭想象著把那台古董台式電腦砸到他頭上。「我之所以跟您說這本書是因為您說您喜歡短篇小說集!我的書目上只有這一本。請記住——」她在這裏撒了個謊,「——它從第一篇到最後一篇都無比精彩,即使它是本處|女作。
A.J.的辦公室就是個小儲藏間,沒有窗戶,牆上沒掛畫,辦公桌上沒有家人照片,沒有小擺設,沒有逃生通道。裏面有書、車庫裡用的那種廉價的金屬架、文件櫃和一台可能來自上世紀的老古董台式電腦。A.J.沒有問阿米莉婭要喝點什麼,儘管阿米莉婭口渴,她也沒有開口要喝的。她把一張椅子上的書搬開,坐了下來。
「如果你夠坦誠,就會承認你之所以跟我提這本書,只是因為我有部分印度血統,你覺得這本書會合乎我的獨特趣味。我說得對嗎?」
然而……在過去的五六年裡,他跟那個人共度了好多時光,他們只討論過書,然而在他的一生中,還有什麼比書更親近?
「羊。」
「我這是怎麼啦?看馬戲挺好玩的,對吧?而且我也沒那麼糟糕。」
她能聽到博伊德的呼吸聲,焦躁而不規律。她擔心他可能會哭。「你沒事吧?」她問。
那次事故不怨任何人。下午的一個活動后,她開車送作者回家。她大概在超速駕駛,想要趕上回艾麗絲島的最後一班汽車輪渡;她或許突然急轉,想避免撞上一頭鹿;可能只是因為馬薩諸塞州冬季的道路狀況。這些都已無法獲悉。有位警察在醫院詢問她是否有自殺傾向。「沒有,」A.J.說,「完全沒有。」她已經懷孕兩個月,他們還沒有跟任何人說。因為以前他們經歷過失望。他站在太平間外面的等候室,非常希望他們已經告訴過大家了。至少在這個更為漫長的——他還不知道該怎麼稱呼這個時期——之前,還會有短暫的幸福時光。「不,她沒有自殺傾向。」A.J.猶豫了一下,「她只是個很糟糕的司機,而她自以為還不錯。」
「羊。這麼說她是用那塊凍羊腿殺人,然後沒有解凍,就把它放進烤爐烹制。我不是什麼蕾切爾·雷,但是……」
關於:他們的約會。有好一會兒,去看馬戲的新奇勁兒讓她不再去多想他們毫無共同點這一事實。等到快吃完晚飯時,他們倆格格不入的事實就更為突出地顯現出來。也許在點開胃菜時他們未能達成一致,或者吃主菜時他承認自己不喜歡「老的東西」(古玩、房子、狗、人)時,這一事實就顯而易見了。然而,阿米莉婭並未讓自己妄下定論,直到吃甜點時,她問對他的人生影響最大的書是什麼,他回答是《會計學原理》(第二部)。
等他們把妮可的車從水裡吊上來的時候,她已經開始凍住了,在太平間的抽屜里,她的嘴唇是青色的,讓A.J.想到她為最新一本吸血鬼什麼的舉辦圖書派對時用的黑色唇膏。對於讓傻不拉幾的十幾歲女孩穿著舞會裙來小島書店鬧騰,A.J.不感興趣,但是妮可——她居然會真的喜歡那本關於吸血鬼的破書和寫那本書的女人——堅持認為開一次吸血鬼主題的舞會對生意有幫助,而且也好玩。「你知道什麼是樂趣,對吧?」
「人們喜歡這麼說,」A.J.回答道,「可這的確是某個人的錯,是她的錯。她那樣做可真是傻啊,傻得離譜。真是個丹尼爾·斯蒂爾式的情節發展,妮可!如果這是本小說,我現在就不往下讀了。我會把它扔到房間那頭。」
他把那個塑料盤子端到桌上,第一口燙嘴,第二口還沒有解凍。分別像是熊爸爸的咖喱肉和熊寶寶的咖喱肉。他把那盤東西朝牆上扔去。他在哈維眼裡多麼微不足道,而哈維對他又是多麼重要啊。
阿米莉婭樂觀的一面相信,跟一個情不投意不合的人過日子倒不如一個人過得好。(的確是,不是嗎?)
「嗯嗯,」蘭比亞斯警官說,「你這話說得不無道理。再回到我們剛才所說的。作為一名警察,我對那個短篇的時間安排有疑問。比如,她把牛——」
哈維死了,有那麼一瞬,阿米莉婭考慮說句蹩腳的玩笑話,把來生說成一種公司,哈九*九*藏*書維是其中的員工。「他死了,」阿米莉婭直截了當地說,「我以為您已經聽說了。」她的大多數客戶都已經聽說了。哈維是個傳奇,銷售代表中最大的傳奇。「美國書商協會的簡訊發了訃告,《出版人周刊》或許也發了。」她語帶歉疚地說。
「就試讀下第一章吧,」阿米莉婭把樣書往他手裡塞,「我知道這個主題特別沒有新意,但是等您看到它的文——」
「可是你不喜歡我,這肯定是有原因的,說實話吧。」
「以前認識你的人死了,我不喜歡這樣。」
「對,沒錯!」那位警察高興起來,「你真是懂行。」
三杯酒之後,他醉倒在桌前。他只有五英尺七英寸高,體重一百四十磅,甚至沒有吃冷凍咖喱肉來補充能量。今晚,他的讀書計劃不會有絲毫進展。
「那位四肢癱瘓的犯罪學家。作為類型寫作還不錯。但是你有沒有讀過什麼短篇小說?」A.J.問。
阿米莉婭介紹自己是奈特利出版社的銷售代表,那個十幾歲的女孩眼睛都沒有從書本上抬起來,含糊地往後一指:「A.J.在辦公室。」
「我說不好我是不是知道。我沒讀過雷蒙德·卡佛,」蘭比亞斯警官說,「我喜歡林肯·萊姆。你知道他嗎?」
無人為孤島;一書一世界
用刀割,壓平,摞起來。捆好。
「在某些事情上,我想我是。聽我說,博伊德,我在工作。我得掛了。」阿米莉婭掛了電話。她並沒有為自己的長相感到自負,當然也不會重視博伊德·弗拉納根的意見,反正他也並不是真的在跟她聊天。他不過是在抱怨她新增了自己的失望,而她也有自己的失望之事。
「好吧,那我給您介紹別的。」
「對,很可能是那樣。不過我已經給我妻子的姐姐家打過電話了。」A.J.點頭,「如果這是短篇小說,我跟你到現在已經被寫完了。一個小小的諷刺性轉折,然後就結束了。所以在散文以外的文字世界里,最雅緻的就屬短篇小說,蘭比亞斯警官。
「我有什麼所謂?我幾乎不認識那個人。我每年見他三次,還不夠稱他是朋友。而每次見到他,他都是想賣什麼東西給我。這不是友誼。」
博伊德似乎沒有聽到最後那句話。「你還想一起出去嗎?」他問。
找到一個跟你閱讀興趣相同的人又何其難得啊?他們唯一一次真正的爭執,是關於大衛·福斯特·華萊士,那是在華萊士自殺后的那段時間。A.J.覺得訃告中那種尊崇的語氣令人難以忍受。那個人寫了一本雖然無節制、篇幅過長,但是還不錯的長篇小說,幾篇有一定深度的隨筆,其他就沒什麼了。
1953/羅爾德·達爾
「模模糊糊。」他說,「很久以前,在我還沒賣書之前,當時周末以及晚上都是我自己的,我讀書是為了愉悅,我記得當時有樂趣。所以,模模糊糊地知道,沒錯。」
「就是別說了。」
然而……
他壓著嗓子嘟囔了一句什麼。她覺得聽著像是「有什麼意義呢?」,卻又拿不準。
——A.J.F.
等他回到樓上,咖喱肉又涼了。要是再用那個塑料盤子加熱那塊咖喱肉,他很可能最後會患上癌症。
阿米莉婭合上奈特利出版社的書目。「費克里先生,請您還是跟我說說您喜歡什麼吧。」
他拿了把割紙箱的刀來到地下室,去把裝書的箱子摺疊起來。用刀割,壓平,摞起來。用刀割,壓平,摞起來。
「這是學校的作業。」那個女孩回答,似乎這就回答了問題。
「費克里先生,」蘭比亞斯警官說,「我可以幫你給什麼人打電話嗎?」他是位好警察,習慣了看到悲痛的人以各種方式垮掉。他把手搭到A.J.的肩膀上。
她嘆息了一聲。「為什麼今天每個人都要問我這個問題?」她只是指阿米莉婭,不過莫莉說話愛走極端。
「可是為什麼呢?」
用刀割,壓平,摞起來。
「喜歡。」他厭惡地重複了一遍這個詞。「我跟你說說我不喜歡什麼好嗎?我不喜歡後現代主義、後世界末日的背景、已亡故的講述者以及魔幻現實主義。對那些按說是機巧形式的設置、多種字體、在不應該出現的地方出現的照片——根本說來,任何一種花招——我都幾乎沒有共鳴。我覺得關於大屠殺或者世界上任何一種大悲劇的虛構文學作品都令人反感——拜託,這些只能用非虛構寫法。我不喜歡按偵探文學或者幻想文學的路子來寫類型小說。文學就是文學,類型小說就是類型小說,混搭很少能有令人滿意的結果。我不喜歡童書,特別是有寫到孤兒的,我也不想讓我的書架上有很多給青少年讀者看的書。我不喜歡任何超過四百頁或者低於一百五十頁的書。我厭惡電視真人秀明星請人捉刀的小說、名人的圖文書、體壇人物的回憶錄、搭電影順風車的版本、新奇玩意兒以及——我想這不用說——關於吸血鬼的書。我幾乎不進處|女作、雞仔文學、詩集和翻譯作品。我也寧願不進系列書,可是錢包的需要讓我不得不進。至於你,你不用跟我說什麼『下一部暢銷系列書』,等它上了《紐約時報》暢銷書榜再跟我講也不遲。最重要的是,洛曼女士,我覺得一個小老頭兒的薄薄一本回憶錄,寫他的老婆死於癌症,這樣的書絕對讓人難以忍受。不論銷售代表聲稱寫得有多好,也不管你向我保證母親節那天我能賣出多少本。」九*九*藏*書
沿著走廊不穩當地排列著一摞摞搶讀本和樣書,阿米莉婭腦海里閃過常常出現的絕望感。掛于肩頭的大手提包里有幾本會添到A.J.的那一摞樣書上,另外還有份書目,上面是她要推銷的其他書。她對自己書目上的書從來不撒謊,不愛的書,她從來不會說愛。對於一本書,她通常能找到肯定它的話,不行就說封面,還不行就說作者,再不行就說作者的網站。所以他們才付我大把的錢,阿米莉婭偶爾跟自己開玩笑。她每年掙三萬七千美元,另外可能有獎金,不過干她這行的人很少能拿到獎金。
「《無盡的玩笑》是傑作。」哈維說過。
「我想是因為你在讀它。」
她的褐色頭髮短短的,像個假小子。「你剪了頭髮,」他說,「怪怪的。」
「幾個星期前,我試過給你留言。」他說,「你收到了嗎?」
「你今天對那個女孩很糟糕。」
莫莉又嘆息了一聲。「好吧。人物,我說不好,有時候太人性了吧。」
「別一副屈尊俯就的樣子。」
得對莫莉採取點措施了,A.J.把牌子翻到「結束營業」時想。除了喜歡看書,莫莉真的是個非常糟糕的書店店員。但她只是兼職,而且培訓新手很費事,另外,至少她不偷東西。妮可請她,肯定是看中了莽撞無禮的克洛克小姐身上的什麼優點。也許明年夏天,A.J.就能下決心炒了莫莉。
「乾杯,你這個破玩意兒。」他對那本薄薄的冊子說。
咖喱肉的味道越來越濃,但計時器上還有七分半鍾。
阿米莉婭的書目上只有一本短篇小說集,是本處|女作。阿米莉婭還沒有把整本書讀完,時間關係,她也很可能不會讀完,但是她喜歡其中第一個短篇。一個美國的六年級某班跟一個印度的六年級某班參加了一個國際筆友活動,敘述者是美國班級里的印度小孩,他一直給美國人提供關於印度文化的滑稽的錯誤信息。她清了清仍然特別乾的喉嚨。「《孟買改名的那年》。我覺得它特別有意——」
喝完那杯,他又給自己倒了一杯。他跟自己保證這杯之後他要讀本書。也許是一本喜歡的舊書,例如托拜厄斯·沃爾夫的《老學校》,不過當然,他把時間花在某本新書上更好。那個傻乎乎的銷售代表喋喋不休說的是什麼?《遲暮花開》——呃。他說的話句句當真。最糟糕的莫過於鰥夫矯揉造作的回憶錄,特別是如果你自己就是一個鰥夫,就像A.J.在過去二十一個月的時間里那樣。那位銷售代表是個新人——她不知曉他那乏味的個人悲劇,那不是她的錯。天哪,他想念妮可,想念她的聲音,她的脖子,甚至她的腋窩。她的腋窩就像貓舌頭一樣拉里拉碴的,一天過完后,氣味就像馬上要壞掉的牛奶一樣。
阿米莉婭臉紅了,不過她更多是生氣,而非尷尬。她同意A.J.的有些話,但是他沒必要說得那麼侮辱人。不管怎樣,他提到的內容有一半奈特利出版社根本就沒出過。她仔細看他。他比她大,但也大不了很多,不超過十歲。他還挺年輕,不該喜好如此狹窄。「您喜歡什麼?」她問。
阿米莉婭把那本樣書放到辦公桌上。「我希望能有機會了解一下您的品位。」她說,感覺自己有點像色|情|片中的角色。
「你是銷售代表?」
獨自生活的難處,在於不管弄出什麼樣的爛攤子,都不得不自己清理。
在從海恩尼斯到艾麗絲島的渡輪上,阿米莉婭·洛曼把自己的手指甲塗成黃色,等指甲油干透的間隙,她瀏覽了一下她的前任所做的筆記。「小島書店,年銷售額約三十五萬美元,夏季幾個月的銷售額所佔比重較大,是賣給來度假的人。」哈維·羅茲寫道,「書店有六百平方英尺大,除了老闆沒有全職僱員,童書很少。網上宣傳有待發展。主要服務於本社區。存貨偏重文學方面,這對我們有利,但是費克里的品位很特殊,沒有妮可,靠他難以賣出去書。對他來說幸運的是,小島書店經營著島上的獨家生意。」阿米莉婭打了個呵欠——她還在消解輕微的宿醉——琢磨著一家提出百般要求的小書店值不值得長途跋涉來一趟。等到她的指甲油幹了后,她性格中堅定不移的樂觀一面又發揮了作用:當然值得!她就擅長跟那些要求挺多的小書店和經營那種書店的挑剔人打交道。她的才能還包括一心幾用,晚餐時挑選合適的葡萄酒(以及協調能力、照顧喝太多酒的朋友),養室內盆栽,尋找走失的貓或狗,以及其他一些註定會失敗的事。
A.J.把剩下的顧客都攆了出去(他對一個有機化學學習小組特別惱火,他們什麼都不買,但是從四點鐘起,就在雜誌區那邊安營紮寨——他還相當肯定其中有一位把廁所給堵了),然後他開始處理收據,這項任務跟聽起來一樣令人沮喪。最後他上樓到了所住的閣樓房間。他取出一盒冷凍的咖喱肉放進微波爐,按照盒子上的說明,要加熱九分鐘。他站在那裡時,想起了奈特利出版社的那個女孩。她看上去像一位來自上世紀九十年代西雅圖的時間旅行者,穿著上面印著錨形圖案的橡膠套鞋、老奶奶穿的那種花裙子和毛絨絨的米色羊毛衫,留著齊肩發,似乎是她男朋友在廚房裡給她剪的。或是女朋友?還是男朋友,他認為。他想到了嫁給科特·柯本時的科特妮·洛芙。那張硬朗的粉紅嘴巴說著「沒人能夠傷害我」,但是那雙溫柔的藍眼睛卻在說「對,你能,你也很可能會」。他把那個就像一大朵蒲公英似的女孩弄哭了。幹得不錯啊,A.J.。read•99csw•com
「由它去吧,」A.J.命令道,「這些書是按順序擺的。你這不是在幫忙。請走吧。」
「你這個可憐的人兒啊。」她穿過前廊,過來吻了他一下,留下一道淤傷般的唇膏印跡,「你唯一能做的,就是也變成一個吸血鬼。不要試圖反抗,你那樣做可就再糟糕不過了。你一定要酷起來,傻子。邀請我進去吧。」
那塊招牌掛在一幢維多利亞風格的紫色小屋的前廊上,已經褪色,阿米莉婭差點錯過。
很可能已經有人告訴過他,A.J.只瀏覽電子郵件,從來不接電話。舉辦過葬禮嗎?倒不是說A.J.知道的話就會參加,他幾乎不怎麼了解哈維·羅茲。這顯而易見。
她給在紐約的老闆發了條簡訊:「小島書店應該不會訂什麼書。 」
「沒關係,博伊德。」
用刀割,壓平,摞起來。
他仍然能想起她穿著那件可笑的黑色緞子裙的樣子,她的右臂懶散地抱著前廊上的一根柱子,她的嘴唇漂亮地塗成一道黑。「可悲的是,我的老婆被變成了一個吸血鬼。」
她媽媽喜歡講,是小說害得阿米莉婭找不到真正的男人。這種話侮辱了阿米莉婭,因為這暗示她只讀主人公是典型浪漫主義者的作品。她並不介意偶爾讀一本有位浪漫主義主人公的小說,只是她的閱讀品位要比這寬泛得多。再者,她雖然很喜歡作為書中角色的亨伯特·亨伯特,但又接受這一事實,即她不會真正想讓他成為自己的生活伴侶、男朋友甚或只是泛泛之交。對於霍爾頓·考菲爾德、羅徹斯特先生和達西,她也持同樣觀感。
「如果這讓您感到震驚,我很抱歉。」阿米莉婭把手放在A.J.的胳膊上,他甩開了她的手。
「那是個中篇。」A.J.說。
「所以你也沒有炒掉莫莉·克洛克?」
「阿米莉婭·洛曼。」她再摞上十本書,又有一半倒了下來。
「恭喜,費克里先生,你正在變成一個貨真價實的酒鬼。」
不,獨自生活的真正難處在於沒人在乎你是否心煩意亂。沒人在乎為什麼一個三十九歲的老男人會像個蹣跚學步的小孩子那樣,把一盤咖喱肉扔到房間那頭。他給自己倒了杯梅洛紅葡萄酒,往桌子上鋪了一張桌布,然後走進客廳,打開一個恆溫的玻璃盒,拿出了《帖木兒》。回到廚房后,他把《帖木兒》放在桌子對面,把它靠在妮可以前坐的椅子上。
阿米莉婭剛把《遲暮花開》介紹到一半,A.J.就把頭趴在了桌子上。
「嗯,對不起。我……等一下,我記得上中學時,讀過裏面有位警察的一篇,有點類似於一樁完美的罪案,所以我記得那篇。這位警察被他老婆殺了,兇器是一塊凍牛肉,然後她做好了給另外——」
「我接替了哈維。」
「我能的,」A.J.說,「我一直是這樣,以後還會這樣。」
A.J.長嘆了一聲。「你看上去是個很不錯的年輕人,可是你的前任……問題是,哈維知道我的品味,他跟我趣味相投。」
小島書店
妻子用凍羊腿打死了丈夫,然後讓警察吃了這條羊腿,以此處理這件「兇器」。達爾所寫的很說得過去,但是蘭比亞斯質疑一位職業家庭主婦是否真的會以小說中描述的方式烹制一條羊腿,即不化凍、不放調料,也不用腌泡。這樣難道不會導致肉硬、肉熟的程度不均勻?我做的這行不是烹飪(也不是犯罪),但是如果你對這一細節有懷疑,整個故事就開始散架了。儘管這一點有待商榷,但它還是給我留下了印象,那是因為一個女孩的緣故,很久以前她喜歡《詹姆斯與巨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