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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對原定議題的重要突破 第二節 爭取為「天安門事件」徹底平反

第四篇 對原定議題的重要突破

第二節 爭取為「天安門事件」徹底平反

(5)[1977年華]在上引的那一段話外,還說「中央在解決鄧小平同志的問題和關於『天安門事件』的問題中,是堅定地站在維護毛主席的偉大旗幟這個根本點上,是堅持了毛主席的路線和方針的,如果不這樣做,就會發生有損於我們旗幟的問題」。他還說:「批鄧,反擊右傾翻案風,是偉大領袖毛主席決定的,批是必要的。」(同一次講話也說了「在適當時機讓鄧小平出來工作」這樣一句話。而廣大群眾去天安門廣場抗議的主要內容之一,就是反對毛澤東決定「批鄧、反擊右傾翻案風」。)[1978年北京市委]不講、也就是不同意這種觀點。
我把這個標題寫在新聞的上面,大家又斟酌了一番:北京市委只宣布廣大群眾去悼念是革命行動,並沒有宣布整個「天安門事件」是革命行動,這樣的標題是不是題文不符?我們討論后一致認為,北京市委這次講話,比過去中央「口徑」有很重要的進步。過去說到「天安門事件」,雖然肯定廣大群眾對總理的哀悼「是合乎情理的」,但總要說「確有少數反革命分子乘機進行反革命活動,製造了天安門廣場反革命事件」,而這次北京市委不僅沒有說是「反革命事件」,連「確有少數反革命分子」也不提,這當然是說明整個「天安門事件」是革命行動了。
華國鋒接著講11月14日北京市委宣布的結論,他所敘述的北京市委宣布的內容是符合《北京日報》的報道的。但在這裡有一些細節問題我沒有弄清楚,那就是北京市委這個會議究竟是何時舉行的。這種情況通常應該公開報道,而《北京日報》的報道卻沒有這方面的內容。這是很奇怪的事。至於「天安門事件」的那段話是什麼時候由華國鋒審批的,華國鋒講話中所說的中央常委究竟是指華國鋒本人,還是指他和汪東興二人,或者還加上別的人,那就更不知道了。批準時肯定沒有鄧小平,因為鄧小平在11月14日晚上才結束對新加坡的訪問回到北京,11月14日上午他還在新加坡受到熱烈歡送,他不可能參与「批准」這件事。批準時間不可能如華國鋒講話中說的是11月14日,這樣說肯定有誤,因為載有關於這一段話的《北京日報》,在11月14日清早已經在北京街頭髮行了。不過這些實在是無關緊要的細節。
「執政的共產黨,一方面要站到群眾之中,繼續領導群眾進行爭取民主的鬥爭,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奪取了的政權,去保護人民民主,配合群眾自身爭取民主的鬥爭。」
把1978年11月北京市委的那段話與1977年3月華國鋒的這段話進行比較:
(原載《百年潮》1998年第3期)
在這個標題中,連「天安門」三個字都沒有。《北京日報》——也就是北京市委的這種異常的謹慎態度,我認為只有用中央對「天安門事件」還沒有很鮮明的態度來說明。而鮮明地為「天安門事件」平反的行動,是曾濤等同志鼓足勇氣在11月15日新聞稿和11月16日《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等版面上採取的。
「如果說民主革命時期有『五四』運動,那麼『天安門事件』是社會主義革命時期的『四五』運動。」「它是在毛澤東思想哺育下,中國人民的偉大光榮。而當時在鎮壓『天安門事件』后,北京市還召開萬人慶功大會,有一個壞分子在會上大講如何到政治局去批判鄧小平同志,說的話都是人身攻擊。這是黨內從未有過的怪現象。當時主持會議的吳德同志為什麼允許這樣的發言?」
這就是說,他雖然對1976年黨中央、《人民日報》所宣布的結論有所改變,但還肯定存在「天安門廣場反革命事件」。對這種關於「天安門事件」性質的說法,廣大群眾和幹部是十分不滿意的。尤其這個講話還譴責1977年有人張貼大字報,發表演說,點名攻擊中央負責同志,要人們警惕「反革命分子的陰謀」(那時有一個寫大字報批評吳德的青年,就因「惡毒攻擊罪」被送進了監獄)。在這種情況下,華國鋒要求「不要在『天安門事件』這樣一些問題上再爭論了」。人們當然不能答應,因此在1977年3月這個講話后,群眾和幹部要求為「天安門事件」平反的呼籲並沒有停止下來。
看了這段文字后,我認為事情有各種可能,也有可能是北京市委在做出決定之前曾經向他彙報過,他同意市委的那些提法。但可以肯定的是,他沒有對「天安門事件的性質」有什麼明確的表態,否則《北京日報》發表的報道中就不會迴避「天安門事件」這五個字。那篇報道有一個七行通欄標題:
曾濤很快就寫出來了,不到300字。看了這個消息,我們都很興奮,認為是一條能引起轟動的頭條新聞。我們說應該標一個鮮明醒目的標題。但是要標明「1976年清明節廣大群眾到天安門悼念周總理完全是革命行動」,文字太長,不能成標題。我想了一想,說不如索性標為「天安門事件完全是革命行動」,是會激動人心的。因為兩年多來,中央一直說「天安門事件」的性質是「反革命事件」,這個標題就是為「天安門事件」翻案。
「天安門事件是一個偉大的革命事件,完全應該得到我們黨的高度評價和充分肯定。」
「1976年清明節,廣大群眾到天安門廣場悼念我們敬愛的周總理,完全是出於對周總理的無限愛戴、無限懷念和深切哀悼的心情,完全是出於對『四人幫』禍國殃民滔天罪行的深切痛恨,它反映了全國億萬人民的心愿,完全是革命的行動,對於因此而受到迫害的同志要一律平反,恢複名譽。」
汪東興等人在粉碎「四人幫」后,敢於違背廣大群眾和幹部的意志,阻撓「天安門事件」性質平反的「根據」,就是說「有毛主席的批示在,誰也翻不了這個案」。
以陳雲這樣威信很高的革命前輩,這樣早地提出問題,對中央工作會議各組的同志起了帶頭和鼓勵的作用。
九-九-藏-書從真理標準討論以來,曾濤、楊西光和我經常在一起交流情況,議論宣傳工作。1978年11月15日中飯以後,曾濤拉我到楊的房裡,他說今天《北京日報》發表了市委擴大會議的新聞,新聞寫得很長,把「天安門事件」這樣重要的問題淹沒在這個長新聞里,標題也沒有標出來。他那銳敏的「新聞鼻子」一下就「嗅」出來了。他打算把這點抓出來,突出地發一個單獨的消息。西光和我當時都沒有看《北京日報》的這條長新聞,我們很快看了一下,對於他用鉛筆畫出來的那一段關於「天安門事件」的內容反覆看了兩遍。我們都覺得十分重要,應該摘出來專門發一個大消息,可以推動「天安門事件」的平反。
接著——當時我在簡報上看到的——陳雲同志在東北組的發言,他講的六個問題中的第五個問題便是「關於天安門事件」。他說:
1978年11月我在京西賓館參加中央工作會議,曾濤、胡績偉、楊西光也都是會議的參加者。15日中午,我回到房間準備睡午覺,接到胡績偉的電話,說「有要事相商」,要我立刻上樓到楊西光的房間去。進去后見到胡、楊和曾濤,他們告訴我,看到當天《北京日報》上發表的市委常委擴大會議閉幕的消息后,他們想把其中有關「天安門事件」那一段摘出來,單獨發一條新聞,並已和市委第一書記林乎加通了電話,林表示同意。他們現在已把新聞稿擬好,事關重要,希望聽聽我的意見。
在對兩個文件這樣進行對照之後,我們看到,1977年3月華國鋒的那次講話,雖然由於是在粉碎「四人幫」之後,不能完全重唱1976年4月黨中央、北京市委、《人民日報》的調子,但仍然重申天安門廣場上群眾行動的性質是反革命事件。而1978年11月15日《北京日報》上披露的北京市委的決定,實質上是否定1976年4月群眾在天安門廣場的行動是反革命事件的,只是那時還不敢在中央未做出決定前明白地反對1977年華國鋒講話中的提法,而是順著華講話中說群眾到天安門廣場悼念周總理「是合乎情理的」那句話的方向,把廣大群眾的行動確定為完全是革命的行動。因此,說它實質上是為「天安門事件」性質平反是恰當的。而估量北京市委這麼做是經過華同意的,也可以說華那時實質上已同意為「天安門事件」平反,改變了1977年3月時的立場。
我先看了他們擬的新聞稿,然後把桌上放的那張《北京日報》看了一下,特別仔細地看了其中他們畫了道道的有關「天安門事件」的那幾行。我的第一個反應是,新聞稿的標題和北京市委會議上的那幾句話不完全對得上號。標題上寫的是「中共北京市委宣布『天安門事件』完全是革命行動」,而市委會議的報道中根本沒有「天安門事件」五個字。但我轉念一想:市委會議關於「天安門事件」那段話,與我記得很清楚的1977年3月華國鋒在中央工作會議上講的話相比,有很大的進步,甚至可以說翻了過來。市委的那幾句話雖然沒有寫明「天安門事件」的性質如何如何,實質上是為事件平了反。只是因為中央沒有表態,不敢明白地寫出來。現在新華社發出一條新聞,加上他們擬的那個標題,把市委幾句話的實質點破,也許可以促使這個問題得到徹底解決。我反思了一下,我這個人一向有書獃子的脾氣,可是這一次我不想拘泥於市委會議報道中沒有「天安門事件」的字樣,決定對他們的做法投一張贊成票。事情就這麼定下來了。
「中共北京市委召開常委擴大會議/全市人民緊張動員起來,深入揭批林彪、『四人幫』/為加快實現首都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做出更大貢獻/會議著重研究了貫徹執行華主席、黨中央對北京市的重要指示/市委第一書記林乎加同志主持會議,並作了重要講話,第三書記賈庭三同志對揭批查運動做了部署/會議指出,『文化大革命』前北京市的17年,同樣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一直佔主導地位,北京市委的工作,成績是主要的,北京市絕大多數幹部是好的和比較好的。」
接著我們還說:
關於1978年北京市委做出決定為「天安門事件」平反這件事,我在《百年潮》1998年第3期上發表了一篇題為《1978年「北京市委為天安門事件平反」真相》的文章,詳細介紹了當時我的「親身經歷」,並做了一番「文獻考證」和「一些辯證」。
我接觸到的同志都讚賞曾濤同志的勇氣和果斷行為。華國鋒當然明白這一點。這件事只是產生在中央工作會議期間,並不是會內的事情,但對會議發生了影響。因為在新華社這條新聞發表后,經過三天的考慮,11月18日華國鋒為童懷周送去人民文學出版社要求出版的《天安門詩抄》題寫了書名。華國鋒用這樣一個方式,做出了支持曾濤等同志的行動的表示。
一直到1978年這次中央工作會議前的幾個月中,廣大群眾為「天安門事件」性質平反製造輿論的活動非常活躍。街上有呼籲為「天安門事件」平反的大字報。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的童懷周(這是一個集體的署名,表示「一同懷念周總理」)又編輯印發了頌揚天安門活動的詩文;上海工人編寫並演出了陳雲發言中提到的那個話劇《于無聲處》;許多因「天安門事件」而受到迫害的人,在各種場合做自己鬥爭經歷和遭遇的報告;共青團中央的機關刊物《中國青年》復刊號發表了文章;黨中央的機關報《人民日報》編了一個「天安門事件」的專頁,當時主管宣傳工作的同志不讓登這一專頁,這家報社的編輯余煥春同志1978年6月8日在全國政協的會議上講了一番話,說這個案子還沒有徹底翻過來(余煥春在《百年潮》1998年第二期寫了一篇關於「天安門事件」性質平反的文章,介紹他知道的許多情況)。可是直到中央工作會議召開前不久,要求「天安門事件」平反的read.99csw.com活動仍得不到支持。
光遠同志還慎重地告訴《百年潮》雜誌的編者,一定把他的文章交給我看一下,徵求我的意見,因為我是當時三位當事人之一,是仍然留在世上的唯一的當事人,其他兩人——曾濤和楊西光同志都先後駕鶴西去了。
(4)[1977年華]說群眾在清明節到天安門表示對周總理的悼念之情,是合乎情理的;[1978年北京市委]在「群眾」兩字前加上「廣大」兩字,並認為到天安門廣場悼念周總理,反對「四人幫」「完全是革命的行動」。
新華社這條新聞同時也報道了在「天安門事件」中被判刑者全部宣布無罪的消息。但中央工作會議上還是有人希望中央對「天安門事件」平反的問題再做一個明確的表態,認為在18日華國鋒題書名之後,「天安門事件」性質平反這一件事事實上應該說是完全解決了,唯一還要做的事,便是要求中央再正式發一個文件,再做一個明確的表示。東北組的華楠就這樣回憶說:
光遠同志這篇文章的主題,是說明北京市委當時在市委常委擴大會議上所宣布的內容,只是說:「1976年清明節,廣大群眾到天安門廣場悼念我們敬愛的周總理……完全是革命的行動。對於因此而受到迫害的同志要一律平反,恢複名譽。」就是說,第一,並沒有宣布《人民日報》新聞標題所說的「天安門事件完全是革命行動」;第二,也沒有如以後很多文件記載所寫的,北京市委這一宣布是「經中央政治局常委批准」的;第三,報紙登出這一消息以後,很多同志都問報社「有什麼來頭」,即是不是經過中央批准的。當時,我們並沒有請示中央就發表了這一重大新聞,中央是在新聞發表以後才批准的。
事情究竟如何,希望黨史研究部門進一步研究清楚。
李昌在華北組對「天安門事件」講得很透徹。他說:
(1)[1977年華]仍然肯定1976年4月有一個「天安門廣場反革命事件」;[1978年北京市委]不再說這是反革命事件。
我的親身經歷,使我不相信當時中央政治局常委批准「天安門事件」平反這件事。我告訴了巢峰我的看法。巢峰希望我寫個材料給他,以便他找人去進行核對,於是我就動手寫了一點。再一想,這件事應該由曾濤和胡績偉來做(楊西光逝世后,當事人只有他們兩個了)。我曾對他們提出建議,可是他們一直沒有動筆。後來我又建議黨史研究室的同志去專門採訪曾、胡兩位,他們表示這個建議很好,準備去做。可是他們也忙,還沒有來得及去採訪曾濤,不幸曾突然因病去世。就在這段時間里,我請人幫忙查了一下當時的報紙,做了一些文獻分析工作。最近又發現,不僅《「文化大革命」詞典》,而且在這部書出版之前,1991年出版的《中國共產黨歷史大事記》中也有幾乎相同的記載。這部由中央黨史研究室編輯、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文字,同港龍出版社出版的文字相比,除了最後一句「這個決定得到了廣大群眾的熱烈擁護」被該詞典刪去,「敬愛的周總理」被改為「周恩來」,其餘完全一樣。很明顯,《大事記》是《詞典》的依據。
(6)[1977年華]認為應昭雪的人限於「純屬反對『四人幫』的人」,也就是不包括被認為「矛頭指向偉大領袖毛主席」的人;[1978年北京市委]不再設定這樣的限制,而宣布「受到迫害的同志一律平反,恢複名譽」。
我們指出:
11月13日于光遠、王惠德、楊西光在西北組聯合發言中提出在我國有充分發揚民主的必要。在聯合發言中我們說:
北京市委會議的這一段話,寫於1977年3月14日華國鋒在中央工作會議上講話的20個月之後。華的講話中直接有關「天安門事件」的一段話是:「在『四人幫』迫害敬愛的周總理,壓制群眾進行悼念活動的情況下,群眾在清明節到天安門表示對周總理的悼念之情,是合乎情理的。這時候,確有少數反革命分子把矛頭指向偉大領袖毛主席,乘機進行反革命活動,製造了天安門廣場反革命事件。但是應當肯定,當時去天安門廣場的絕大多數群眾是好的,是悼念周總理的,其中許多人是對『四人幫』不滿的,反對的。不能把他們,包括純屬反對『四人幫』而被拘捕過的群眾,說成是參加了天安門廣場反革命事件。在粉碎『四人幫』以後,中央已於1976年12月5日發出通知:『凡純屬反對「四人幫」的人,已拘捕的,應予釋放;已立案的,應予銷案;正在審查的,解除審查;已判刑的,取消刑期予以釋放;給予黨籍團籍處分的,應予撤銷。』應該說,這方面的實際問題已經解決了。」
11月17日整天我繼續關心華國鋒有何反應。18日中午,曾濤告訴我,華有一個與「天安門事件」無關的活動,說了幾句話比較好,這是好的跡象。當天晚上,曾濤又給我來了個電話,說:「現在好了,華國鋒轉變了,今天他為童懷周的《天安門詩抄》題寫了書名。」在電話里我向他道喜,說:「這一下你安全著陸了!」兩人在電話里笑了一陣子。
對曾濤、胡績偉、楊西光為「天安門事件」平反所做出的努力這件事,我本來沒有想寫什麼回憶文章,事情一過我也就放在腦後了。引起我去注意這件事情的原因是,1993年上海辭書出版社社長巢峰贈送我他主編的、由香港港龍出版社出版的《「文化大革命」詞典》。在這本書的附錄《「文化大革命」大事記》中看到這樣一條:1978年「11月14日經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批准,中共北京市委宣布,1976年清明節群眾到天安門廣場悼念周恩來、聲討『四人幫』完全是革命行動。對於因此而受到迫害的同志一律平反,恢複名譽」(見該書第478—479頁)。這引起我的思考。
我們為什麼那樣果斷地發布這樣一個新聞呢?當時的情況是這樣的。
不過,1978年11月《北京日報》報道的北京九_九_藏_書市委常委擴大會議,的確沒有把這個實質挑明,不但文字一字未提「天安門事件」,在該報七行通欄標題中連「天安門」這三個字也沒有。是11月15日新華社的新聞稿和1月16日的《人民日報》上,才把這個實質披露出來,起了一個「拔高」的作用,明朗化的作用。
我們定下來以後,還想請于光遠參謀一下。他住在我們樓下,我打電話請他上來,經過一番推敲,認為標題的根據可靠,即使有人提出不同意見,我們也站得住腳。
就這樣,我們四人齊下決心,這條加上標題的大新聞,就由新華總社發到全國,發到全世界了。
新華社11月15日發出電訊后,11月16日的《人民日報》和《光明日報》在頭版重要位置刊出這則新華社電訊稿。當天早晨參加工作會議的同志看到這條新聞興高采烈。新華社發出這條新聞時沒有送中央政治局審批,也沒有向常委中任何一個人報告。據余煥春回憶,事後胡耀邦對胡績偉說,這樣一件重要的事情也沒有給他打個招呼。當時曾濤等人的考慮是:這件事以不請示為好,就由新華社自己負責。關於此事未經政治局討論這一點,紀登奎在西北組開會的會議室里,在開分組會前說過,這樣的事未經政治局討論不好。大家就對他說,這件事情已經很清楚,毋須討論。
11月19日,《人民日報》頭版右上方登出了《華主席為〈天安門詩抄〉題寫書名》的消息和華的手跡。在這條消息的下面,還發表了一則「天安門事件中被捕的388人沒有一個反革命分子,全部徹底平反恢複名譽」的「新華社電訊」。

附記:1978年「北京市委為天安門事件平反」真相

我親身經歷的有關「北京市委宣布為天安門事件平反」的事實經過,現在記得的和能夠寫出的就是這些。
《百年潮》編委韓鋼把光遠的文章送給了我,還希望我約一個時間由他來採訪,聽取我對這一事件的回憶。看了光遠的文章和韓鋼送來的材料,又翻閱了一些有關的資料,我想,這是一件很嚴肅的事情,要把我所經過的真實情況以及當時的背景講清楚,不如自己動手一一寫出來,這比由記者來轉述更為準確一些。
我還有一個問題想提出來,那就是鄧小平11月5日至14日訪問泰國、馬來西亞和新加坡三國,14日晚才回國,因此,中央工作會議前幾天(11月10日到14日),鄧不在北京,沒有參加會議。華國鋒在12月13日中央工作會議閉幕那天,在講有關真理標準問題的討論時說,「由於我想等常委都在家的時候開會解決問題,因小平同志出訪,在這次中央工作會議前這個會沒有來得及開」。既然真理標準問題要等小平回國后開會解決,那麼「天安門事件」性質平反問題也應該等小平回國來討論吧。因此,對「11月14日政治局常委批准」的說法我有懷疑。
後來我又對這件事做了一番文獻考證。1978年11月15日《北京日報》發表的市委會議閉幕消息中有關「天安門事件」的文字是:「1976年清明節,廣大群眾到天安門廣場悼念我們敬愛的周總理,完全是出於對周總理的無限愛戴、無限懷念和深切哀悼的心情,完全是出於對『四人幫』禍國殃民滔天罪行的深切痛恨,它反映了全國人民的心愿,完全是革命的行動,對於因此而受到迫害的同志一律平反,恢複名譽。」
在11月13日上午我們做聯合發言時,我們不知道北京市委正召開它的常委擴大會議。
(3)[1977年華]把1976年天安門廣場群眾反對毛主席1975年做出「批鄧反擊右傾翻案風」的決定,戴上一個「把矛頭指向偉大領袖」的帽子,並視作乘機進行的一種反革命活動;[1978年北京市委]不再講、也就是不同意這樣的觀點。
1978年11月15日新華社發出一條新聞稿,第二天《人民日報》、《光明日報》都在頭版頭條刊出。這條新聞稿的標題,主要是「中共北京市委宣布『天安門事件』完全是革命行動」。在「四人幫」被粉碎后,許多同志為爭取「天安門事件」平反做出了很大努力。從1976年10月起,到1978年這個目標的實現,是一個長達兩年的過程。上述新聞的發出,只是這個過程中的一個環節——然而是一個很重要的環節。因為這標志著人們奮鬥的目標得到了實現,併為國內外所周知。
11月16日,《人民日報》、《光明日報》在頭版頭條位置登出了這條新聞。《人民日報》用的標題是:「中共北京市委宣布/『天安門事件』完全是革命行動/對於一九七六年清明節因悼念周總理、反對『四人幫』而受到迫害的同志要一律平反,恢複名譽。」報紙到了京西賓館參加中央工作會議的人手中,大家看了都非常高興。上午八點多我去西北組開會的會議室,在等正式開會的那段時間里,大家興高采烈,都說這件事太好了。這時候,紀登奎坐在沙發上一言不發。後來大概是忍不住了,說了一句「像這樣大的事,總應該在政治局談一下才對」。他是政治局委員,這句話的意思是說事先他一無所聞。當時在場的人幾乎同時說:「這麼做有什麼不好?」「新華社發出這條新聞實在太好了!」紀登奎就不再出聲了。
《北京日報》上報道的這段話與1977年3月中央工作會議華國鋒的講話比較起來,有幾點進步:首先是對廣大群眾到天安門去活動的意義評價提高了。1977年3月講話只是說群眾(沒有說廣大群眾)在清明節到天安門廣場悼念周總理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報道則說廣大群眾到天安門廣場悼念周總理、反對「四人幫」是偉大的革命行動;更重要的是三月講話中接著前一句又說了一句:「確有少數反革命乘機製造了天安門反革命事件」,14日《北京日報》的報道對1977年3月講話中這后一句話的意思雖然沒有否定,但也沒有再提。
發出這條新聞,是當時的新華社社長曾濤、《read.99csw.com人民日報》總編輯胡績偉和《光明日報》總編輯楊西光三人商定和操作的。我只是投了一張贊成票,是此事的少數知情者之一。由於此事的真實經過至今社會上仍不清楚,而且我見到有關文獻的記載與我所知道的實際情況不盡符合,故而在十一屆三中全會20周年的前夕,我認為應該盡一個歷史見證人的責任,把自己所知道的事實真相寫出來,並且希望得到其他知情者的補充修正。
16日晚上,林乎加的秘書高稚蘭(他是我主編的《政治經濟學教科書》的作者之一)來到我的房間,告訴我,林乎加看到報紙后,以為新華社發那樣一條新聞有什麼「來頭」,就打電話給曾濤。當得知沒有什麼「來頭」時,他就打電話向華國鋒彙報,說標題是新華社自己加的,事先沒有同市委商量。華對林的彙報沒有講什麼話。
就在這個時候中央工作會議召開了,對這個黨內和社會上普遍關心的問題,在會議討論轉移問題時大家就很踴躍發言。我在簡報上看到的關於「天安門事件」最早發言的是華東組的陳再道。他說「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實踐」已經有了,「真理」也有了,就是不敢去「檢驗」——不敢說真話。如「天安門事件」,悼念周總理,實踐證明是革命行動,是反對「四人幫」的革命行動。如果說「天安門事件」有反革命,這反革命就是「四人幫」。這個問題向全國人民說清楚,全國人民也就服了。
于光遠同志寫了一篇很好的文章,把1978年宣布為「天安門事件」平反的真實情況揭示出來,很有意義。光遠同志不僅如實地反映出來當時的實際情況,而且還提供了很多可靠的材料來加以仔細的比較分析,做了切實的證明。作為一個權威的科學家,光遠同志表現了他十分嚴肅的科學精神,實在令人欽佩。
呂正操在華東組也率先就這個問題發言。他也說:
當時我們也議論了整個形勢。雖然主管宣傳工作的中央領導人一再認定:「鄧小平的錯誤是嚴重的,一直發展到天安門事件。」「天安門事件到底怎麼看?反革命搞進去,這是肯定的,是反革命暴亂嘛!」「四人幫」在北京市的「大批判組」——洪廣思寫的文章,還硬說鄧小平是「天安門反革命事件的總後台」,是「中國的納吉」;但是,這是違背民心,天理不容的。全國人民甚至全世界人民心裏這桿秤是公平的,黨的高中級幹部也一致要求趕快為「天安門事件」平反。就在前三天,11月12日,陳雲同志在大組會上還明確提出應該為「天安門事件」平反,得到強烈的贊同。我們說,小平同志早在一年前就已經恢復工作,而且被選為黨的副主席和政協主席,扣在他頭上的「天安門反革命事件的總後台」這頂黑帽子早就應該摘掉了。
曾濤是發出這條新聞的主要負責人,他這麼做是冒一定風險的。當然風險並不很大,因為一定會得到許許多多同志的支持。特別是前三天,即11月12日,陳雲在東北組發言,對「天安門事件」的性質必須平反講得明白、尖銳、有力。曾濤發出這條新聞后,受到在京西賓館開會的同志們的普遍歡迎。我走在路上、在電梯里都聽到讚揚聲。這一天午餐和晚餐,我都與曾濤同桌。同桌者——我記得一次有江西來的白棟材,一次有新疆來的汪鋒,都對曾濤說,如果你因此在新華社呆不下去,歡迎你到我們那兒去。
當然,我們也考慮到這有很大的風險。我們笑著說,北京市委這次傳達華主席的講話,就有「思想再解放一點,膽子再大一點,辦法再多一點,步子再快一點」,我們這正是響應華主席的號召。事實上,自從這年五月發表《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以來,我們新聞界思想確實相當解放,膽子相當大;我們同堅持「兩個凡是」的主管宣傳的領導人已經進行過一系列的交鋒,真可說是節節勝利。我們新聞界為「天安門事件」平反已經進行了很多努力,發這個新聞就是又一次有力的衝刺。這不僅僅是為了給「天安門事件」平反,而且是為了洗雪整個「文化大革命」給我們國家造成的恥辱,為革新我們整個工作(當然包括新聞工作)開創一個新局面。我們的勇氣和膽識就是在這種背景下迸發出來的。
「粉碎『四人幫』以後不久,中央就著手解決在『天安門事件』和這一類事件中革命群眾被迫害的問題。隨著揭批『四人幫』運動的深入,這方面的問題大都陸續得到解決。但是,問題解決得還不徹底,還沒有為『天安門事件』的性質平反。中央認為,『天安門事件』完全是革命的群眾運動,應該為『天安門事件』公開徹底平反。今年11月14日,中央政治局常委批准北京市委宣布:1976年清明節,廣大群眾到天安門廣場沉痛悼念敬愛的周總理,憤怒聲討『四人幫』,完全是革命的行動。對於因悼念周總理、反對『四人幫』而受到迫害的同志要一律平反,恢複名譽。」
「四人幫」粉碎后,黨中央對1976年4月7日中央政治局所做出的決定和同日《人民日報》社論中對「天安門事件」所作的宣傳,在看法上有所改變。
關於林乎加給曾濤打電話這件事,後來有一次我向曾濤問起時,他告訴我,當時林問他那個標題是怎麼加上去的,他沒有正面回答而反問說:「這條新聞中報道北京市委會議的話與事實有無出入?」林說「沒有」,他就說:「加標題發稿是我們新華社的慣例,這事由我們負責,你不必管了。」
「為了實現四個現代化,就一定要使生產關係、上層建築等都要相應地改變。列寧說『勝利了的社會主義如果不實行充分的民主,就不能保持它所取得的勝利,並引導人類走向國家的消滅』。在這裡有一個觀點應該在黨內明確,那就是我們黨在成了執政黨之後,仍然應該站在人民群眾之中,領導人民群眾去爭取民主。因此爭取民主的鬥爭,應該繼續下去。而且民主不應該是恩賜的,恩賜的民主是不牢靠的,只有人民自己起來爭取到民主才是鞏固的。九-九-藏-書而人民爭取民主的鬥爭又只有在黨的正確領導下才能取得勝利,否則是不可能的。從領導群眾爭取民主這樣的革命立場出發,黨應該對『天安門事件』明確表態。」
新華社發這條消息,《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立即刊出這件事,從我的親身經歷中,我敢確認是曾濤等三人在沒有向中央請示的情況下,下決心採取的行動。他們三個人的行動取得了成功,後來得到黨中央的正式批准。
對這些書所寫,我曾想,究竟是我對當時發生的情況「有所不知」,還是他們「有所不知」呢?最後我才注意到,所有這些記載,都出自1978年11月25日華國鋒在中央工作會議上的第二次講話。這個講話講了八個問題。第一個就是「關於天安門事件問題」。他說:
「天安門群眾悼念周總理的活動,是個偉大的革命運動。『五四』是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的啟蒙運動,也可以說,天安門的群眾悼念活動,是社會主義革命時期馬克思主義的啟蒙運動,從此大大發展著實事求是的科學思潮和人民民主的社會主義民主思潮,是應進一步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的。現在正在演《于無聲處》,請北京市委大力支持『五四』運動。」
各組在中央工作會議一開頭都有人提出要為「天安門事件」性質平反。
這一段話是11月15日見報的,何時經過怎樣的過程在報道中寫進這樣的話,我至今還不清楚。《北京日報》中這一小段話插在長達三四千字的報道中,而且沒有在題目中標出,當天沒有引起在京西賓館開會的人的注意。可是新聞界的三位同志:新華社社長曾濤、《人民日報》總編輯胡績偉、《光明日報》總編輯楊西光卻敏感地注意到了,而且採取了一個重要的行動。他們從《北京日報》報道的全文中抽出這一段話專門發了一條新聞,加上了一個《中共北京市委宣布「天安門事件」完全是革命行動》的標題,把本來只是講群眾到天安門廣場去悼念周總理、聲討「四人幫」如何如何的內容「拔高」了。
「關於1976年4月天安門廣場事件的問題。在『四人幫』迫害敬愛的周總理,壓制群眾進行悼念活動的情況下,群眾在清明節到天安門表示對周總理的悼念之情,是合乎情理的。這時候,確有少數反革命分子把矛頭指向偉大領袖毛主席,乘機進行反革命活動,製造了天安門廣場反革命事件。但是應當肯定,當時去天安門廣場的絕大多數群眾是好的,是悼念周總理的,其中許多人是對『四人幫』不滿的,反對的。不能把他們,包括純屬反對『四人幫』而被拘捕過的群眾,說成是參加了天安門廣場反革命事件。在粉碎『四人幫』以後,中央已於1976年12月5日發出通知:『凡純屬反對「四人幫」的人,已拘捕的,應予釋放;已立案的,應予銷案;正在審查的,解除審查;已判刑的,取消刑期予以釋放;給予黨籍團籍處分的,應予撤銷。』應該說,這方面的實際問題已經解決了。」
在1977年3月中央工作會議上,華國鋒對「天安門事件」講了這樣一段話:
(2)[1977年華]明確說「確有極少數反革命分子……製造了天安門廣場反革命事件」;[1978年北京市委]不再說有製造了反革命事件的反革命分子。
11月25日華國鋒在中央工作會議的大會上就「天安門事件」講了這麼一段話:「粉碎『四人幫』以後不久,中央就著手解決在『天安門事件』和這一類事件中革命群眾被迫害的問題。隨著揭批『四人幫』運動的深入,這方面的問題大都陸續得到解決。但是,問題解決得還不徹底,還沒有為『天安門事件』的性質平反。中央認為,『天安門事件』完全是革命的群眾運動,應該為『天安門事件』公開徹底平反。」這一段話華國鋒講得是很聰明的,為自己做了某些辯護,又承認了未為「天安門事件」性質平反的現實,最後表態接受會上的意見,代表中央為「天安門事件」性質平反。他講話中的這一部分,我認為是應該受到歡迎的。「天安門事件」性質平反的確是到了該解決的時候,曾濤等同志的行動只是使這一平反來得快了些,快得沒有能等中央工作會議結束,沒有等到三中全會召開,就提前解決了,這是中央工作會議上大家提出的、未等會議結束就得到解決的唯一重大問題。

附:胡績偉對此文的一點補充

關於1976年4月「天安門事件」的性質和它的偉大意義,廣大群眾和基層幹部的認識一直是十分明確和堅定的。在領導機關中負有一定責任的幹部和學術界人士對之也給以高度評價。
「現在北京市又有人提出來了,而且還出了話劇《于無聲處》,廣播電台也廣播了天安門的革命詩詞。這是北京幾百萬人悼念周總理,反對『四人幫』,不同意批鄧小平同志的一次偉大的群眾運動,而且在全國許多大城市也有同樣的運動。中央應該肯定這次運動。」
我認為這篇文章所講的事情並不是特別重要,但是歷史務必說得很清楚才好。現在能講清這件事的人還有好幾位健在。我希望對胡績偉、林乎加、華國鋒等同志和其他我點不出名字的知情人做一點訪問。也還可以查一查文獻檔案,做一番分析。我這一篇也可以算是對完全弄清楚這個問題提供的一個資料。
發言的第三天,11月15日《北京日報》上有一篇關於北京市委常委擴大會議的長篇報道,對「天安門事件」說了這樣一段話:
在1994年中央文獻研究室綜合研究組、《黨的文獻》編輯組編寫、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的《三中全會以來的重大決策》中,也有這樣一段文字:「中央政治局接受了陳雲等同志的意見。11月14日,經中央政治局常委批准,北京市委宣布,為1976年清明節的所謂『天安門事件』平反」(見該書第44頁)。也是在1994年,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實錄》第四卷,全文一字不差地引用《中國共產黨歷史大事記》的文字(見該書第165頁)。